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时间:2023-02-09 16:44:29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总结范文(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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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总结范文(精选7篇)

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总结范文(精选7篇)1

  按照《界首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积极行动,强化措施,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了事故发生。现将我市“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市“打非”工作。几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始终把其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每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都做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并经常性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打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十月份,市政府对以前成立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光明任组长,政办党组书记陈黎、公安局长高杰、安监局长李耀林任副组长,并将宣传部、监察局、交通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邮政局、供电公司等7部门充实到领导小组作为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了《界首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对“打非”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化。

  (二)明确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首先是认真执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政府负责制,严格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管责任。十月份,在烟花爆竹专题会议上,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重新签订“打非”责任书,实行问责制,明确了“如果发生爆竹事故或被上级部门查出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将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求层层签订“打非”责任书,落实包保责任制(即乡镇干部及派出所干警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村民组),对曾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要明确专人包保。其次是进一步明确“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此基础上,由于我市“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局班子成员每人分别联系4至5个乡、镇、办事处,积极进行指导和帮助,及时掌握他们“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由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为主,分散、隐蔽,发动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做到群防群治尤为重要。为此,市政府专门设立了十万元的举报奖励基金,对于举报非法运输、贮存、生产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将分别给予举报人500-5000元的奖励。同时,将有奖举报电话及奖励标准在市电视台常年滚动播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悬挂条幅、印发宣传单、喷印壁字等形式进行深入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针对有个别乡镇存在着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问题,安委会办公室在十月底下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统一宣传标准,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集镇主要街道悬挂不少于5幅的过街条幅,在主要交通干道粉刷不少于4幅的大幅墙壁标语,街道显眼处及每个自然村都喷印“打非”有奖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且每处不得少于2平方米。同时要印发宣传材料,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等。目前,这些措施都得到了落实。

  (四)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我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重查处。截至目前,通过突击检查和群众举报,已分别于10月17日查处了西城汪庄社区非法生产炮竹作坊(已加工好炮筒),11月20日查处了田营镇非法生产炮竹案件,11月15日在代桥镇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炮竹案件。上述三起案件有涉案物品已全部收缴,并进行安全处置,对涉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的查处,对其他蠢蠢欲动者起到了较强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五)开展督查,确保“打非”活动顺利实施。今年以来,安委会办公室先后多次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查看责任书签订情况,排查记录等,并深入到自然村实地查看有奖举报电话号码喷印上墙情况及当地群众对“打非”工作的了解和参与情况,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进行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光明数次对部分乡镇进行暗访。通过督查和暗访,有力推动了全市“打非”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强化培训,增强营销人员和业主安全防范意识。11月28日-29日,在天安宾馆举办烟花爆竹营销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160余人。重点培训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及燃放的安全前置条件。

  二、存在问题

  1、个别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每周上报市安委会的零报告制度执行较好,但村对乡、镇报的零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以电话方式报告的现象;

  2、个别乡、镇、街道办事处宣传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按照市里统一要求的标准,张贴和悬挂标语,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不醒目,宣传氛围不浓;

  3、个别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对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活动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摸底排查工作不仔细,抱有侥幸心理。

  三、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及时报道“打非”活动工作动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到人所周知;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

  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4、要坚持每周零报告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

  5、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打击力度,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净化“打非”工作,深挖非法生产和非法储存户的进货渠道、商品流向,彻底切断其产业链条;

  6、配合阜阳市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

  7、联合质监部门开展个体经营户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抽检工作。

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总结范文(精选7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委关于转发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紧急通知》(邯永安[20xx]号的文件精神,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杜绝因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等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将我乡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动员部署方面,1月19日晚,我乡就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召开党政联席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西苏乡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工作方案》。于1月20日上午,召开了全体乡干部、有关部门、各村两委成员参加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会,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并进行了详细的动员部署。

  二、组织领导方面,我乡党委、政府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工商、派出所、安监中队、乡安监站为成员的'烟花爆竹“打非”集中行动小组。

  三、宣传教育方面,乡政府制作了100余副横幅分发到各村,悬挂在各村显要位置和主要路口;并且各村委会还通过喇叭广播、书写标语板报等多种方式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为营造了舆论氛围。

  四、设立举报热线方面,我乡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等烟花爆竹的等行为。

  五、排查整治、打非方面,烟花爆竹“打非”集中行动小组采取反复式、无规律、不定期、全覆盖地毯式检查的方式,对废弃厂房、院落、出租房、闲置房、行政区域交接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等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无证、无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安监、工商部门坚决予以查处取缔没收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行为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派出所依法予以处罚。对销售商户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加强销售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对许可的销售网点,安监站、派出所、工商部门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经过此次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发现许可的销售网点存在安全隐患21条,均已整改到位;非法销售小摊点1家,当场予以取缔。

  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等烟花爆竹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是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健康有序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的需要。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等烟花爆竹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的特点,我乡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持之以恒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总结范文(精选7篇)3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的内容,事关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涉及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

  大刘庄乡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完善,上上下下一致认识到安全就是稳定、安全生产才能持续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讲政治走群众路线。坚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如一保持高压,坚持不懈开展排查,力抓四个关键,有力保障了烟花爆竹市场纯净,杜绝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键是组织领导。开年伊始,乡党政联席会议对安全生产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以党委副书记、乡长和党委委员正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单位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其单位负责人都是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定期由正副组长主持召开例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会上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对相关安全动态进行通报,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坚强组织领导。

  二、关键是落实责任。年初召开了全体乡村干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书,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等,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调领导责任,负责人保证随时随地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检查督查;强化属地责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违规使用处置,所在村、联系村的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必须同时承担责任。

  三、关键是加强宣传,集聚“打非”社会正能量。今年以来发放“打非”宣传材料两千余份,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警惕性,唤起群众责任良知,引导社会舆论,集聚群防群治的社会正能量。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定期到历史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户及其邻居家进行走访,“四不两直”检查市场经营,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使心存侥幸者心灰,让跃跃欲试者意冷,使事不关己者醒悟,让了解情况者奔走相告。

  四、关键是检查、排查、督查、突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和严格危化品管理使用,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违规经营。年初,我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年“打非”工作实施意见,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进行专项“打非”行动。期间,包片村干部每天走访一次联系户,巡视一次经营户,实行零报告;企业车间进行危化品零登记、日清理,分管安全责任人每周上报安全生产办有关情况。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查,一季度组织一次督查,节假日期间突查和连续反复查。

  以上就是我们今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用安全意识发动群众,用安全知识武装群众,用安全责任保护群众,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聪明才智,一切为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安全生产工作。

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总结范文(精选7篇)4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极易引发爆炸事故。潞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将“打非治违”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谋划安排和落实。今年以来,潞江镇及时制定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机构,以强有力的措施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镇平稳和谐的安全生产形势。

  一、精心组织,周密谋划,突出重点。

  为扎实开展好今年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亲自挂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项工作机构。工作组按照潞江镇9条主要街道赶集的时间顺序安排好突击行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1月25日以后按照街天顺序在9条主要街道上巡查检查。执法人员反复巡查集市,在对合法销售的14户监管对象正常检查的同时把重点对准了流动摊位和以前曾经违法销售的'个别人员身上。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重点打击。

  年关越来越临近,个别违法人员按捺不住冲动,抵不住烟花爆竹违法销售的高额利润诱惑,开始铤而走险私下销售产品。针对这一现象,执法人员坚持节日期间工作不停顿,每天正常开展执法监管,每天巡查检查集镇市场。这次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店面存放,私自库存非法销售的产品;二是无证经营的行为;三是非法违法销售的人员;四是合法店面存在安全隐患的。执法人员每到一处就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督促经营人员及时整改存在隐患,同时重点打击违法销售人员。

  经过连续开展检查巡查,全镇在春节期间发现了3起违法销售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并在大红坡公开销毁了福满堂鞭炮12封、金玉满堂红鞭炮大小共计25盘、开门红礼花大小共计15盒、各种礼花4件,极大地震慑了违法人员,维护了辖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总结范文(精选7篇)5

  20xx年,我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认真落实“安全整治”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狠抓烟花爆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落实“打非治违”责任,着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确保了今年烟花爆竹领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了以局长张义东为组长,副局长张必发为副组长,股室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股室对人员进行了再分工,由股长余亮负总责,其余人员为组员,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为全年烟花爆竹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年初对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烟花公司印发了《县应急局全年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全年执法和监管有计划,有步骤实施。

  (二)严格行政许可

  全县共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94家,烟花批发公司4家。在原有经营店布局基础上,严格行政许可。对证照到期的经营店,从严把关,严格换证程序,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全年换发证照14家。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经营和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深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烟花公司开展日常检查1750家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02条,立即整改到位162条,限期整改40条,下达执法文书395份,共立案查处14起违法行为,经济处罚共计11.74万元。通过严格执法,对全县烟花爆竹行业起到了震慑作用,目前批发企业和零售店基本做到规范经营,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安全设施有所改善,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

  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面广点多,日常监管工作压力大,一些违法经营现象时有发生,扰乱了经营市场,存在了安全隐患。为确保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稳定,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一年来联合公安、交通、城管和乡镇深入到全县23个乡(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辰阳镇、安坪片区、孝坪片区、黄溪口等乡镇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开展了重点打击,总计联合行动10余次,打击非法经营点7处,立案7例,收缴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570件,蕾320件、烟花25件,价值30余万元。通过联合行动和常态化的打击,有效地规范了全县的.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

  在今后的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依法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监管职责,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活动,杜绝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总结范文(精选7篇)6

  按照《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天安办〔20xx〕4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彭市镇实际,彭市镇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镇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镇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镇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求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相互联动,相互配合。

  二是镇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专班会议,按照市安委办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分析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

  三是镇政府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检查,11月30日至12月3日,分管安全负责人亲自带队,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参加,进行地毯式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隐患之处。

  二、镇政府加强了宣传教育力度

  针对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各销售点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

  三、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3天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各村整治打击。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经管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进行了训诫教育,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及时整改并办证。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整治,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了部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对我镇共计54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进行突击检查,其中市安监局办证43家,正在办证或没有办证11家,发现的问题有:

  1、部分商户烟花爆竹存放存在安全隐患;

  2、发现依旧存在“三合一”场所;

  3、有些商户负责人对烟花爆竹安全意识不强;

  4、有的商户冒用他人的销售许可证进行烟花爆竹经营。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工作专班已经逐一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期限内再次暗访,已达到整治行动的目的,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烟花爆竹经营氛围,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总结范文(精选7篇)7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相关通知,利用春节期间有利时机,深入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制定工作方案。镇政府制定和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严格防范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现象,确保不出现爆炸事故。

  二、召开专项会议,进一步明确打非责任制。

  我镇政府与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签订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责任书,建立了派出所民警、镇干部包村、村委会干部包到自然村的包保责任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

  为营造强大的“打非”的声势,我镇印发了打非法宣传明白纸,张贴到各家各户。同时各村还更新了信息员,及时为镇“打非”办提供相关信息。

  四、深入开展“打非”大排查

  从2月2日至16日我镇组织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对非法生产和销售情况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在排查做到严格认真,不走过场,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同时,开展了对全镇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消除了隐患,对不能规范经营的网点一律取消其经营资格。

  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我镇目前无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现象,从而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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