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工作简报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一些耳熟能详的简报吧,简报具有一般报纸新闻性的特点,这是共性;它又有本身的特点。那要怎么写好简报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烟花爆竹工作简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1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存储、经营的排查工作,统筹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10月11日上午,河北省宁晋县唐邱镇召开了20xx年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会动员会,参会人员有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派出所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各村主管安检工作的人员。
会上就烟花爆竹、危化品的.排查工作做统一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为确保全镇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的生产、贮藏、经营,采取强有力措施,从源头上抓起,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排查体系,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由镇、村、民相结合,完善监督、举报、惩处体系。
会议强调,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危化品打非治违工作。一是加强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要突出镇、村、村民组三级网格主体责任,实行“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的工作责任制,将任务细化到村、责任到人。使人民群众形成自觉监督、举报的氛围;三是强有力执行,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贯彻执行。打非治违工作期间,镇安监部门将联合派出所随时督查,严格执法。对生产、贮藏、经营烟花爆竹、危化品的行为发现一起,追究一起,绝不姑息。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2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
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次宣传活动从X月X日开始至X月X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
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
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
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
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
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
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3
为进一步规范县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烟花爆竹零售环节安全水平,县应急局有序开展了20xx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换证相关工作。
此次换证共收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申请书151份。县应急局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仔细核对相关资料,并结合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经各乡镇现场核查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抽查复核,对不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现场给予不予受理的书面说明;对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经营店,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进行烟花爆竹经营权公开竞拍并有序组织全县获得经营权的.经营户主要负责人培训。
日前,换证工作已圆满结束,获得20xx-2024年度烟花爆竹经营权的零售户有108家,47家烟花爆竹零售店退出经营。下一步,县应急局将切实做好烟花爆竹余货退库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4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正处于销售旺季,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各环节安全生产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祁阳市切实贯彻落实全省危化烟花工作视频部署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为加强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祁阳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至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通知》,就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成立5个安全专项督查组,负责组织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经营公司、零售店进行督查检查,并督促乡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落实烟花爆竹安全包保工作,加大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打非高压态势。各镇、街道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执法大队、派出所、打“非”小组对辖区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完善“联合打、网格管、重点盯、源头追、群众防”的打“非”工作机制。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纳入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加大宣传教育和举报奖励力度,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强化流通运输管控。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流向登记制度的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应急部门依法查处;流向登记不全且不能证明合法来源渠道的烟花爆竹,一律按非法烟花爆竹依法没收并组织销毁处置。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强化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
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督察组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情况、产品质量、仓储安全、警示标识、灭火器材及店铺周边安全状况等逐一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督促整改到位,适时组织“回头看”“回头查”行动,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各镇(街道)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到位,及时录入执法系统;按照组织联合执法不少于5次、打击处理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不少于3起,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个体进行行政拘留不少于1起的要求,强化执法检查力度,排查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
强化值班值守人员。按照全省危化烟花工作视频部署会议要求,市安委办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销售旺季24小时包保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做好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留守值班制度,加强药物总库、化工原材料仓库、药饼中转库和成品仓库管理,对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安全巡查,遇重大涉险事项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报告。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5
省安委办近日发出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强化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科学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规律,积极研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各项对策措施,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各级要着眼年关将近、烟花爆竹即将进入生产销售旺季、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正伺机而动的严峻形势,采取集中执法、联合执法、明察暗访等方式,迅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要强化县、乡、村防控责任,加强产运销储及燃放全程监管,严防突击生产,严防不合格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作坊和窝点。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按照已有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深入检查督导,确保大检查的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对大检查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对前期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复查,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严密监控并落实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持续做好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突出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继续严格落实逐矿盯守责任,以"八查"为重点开展全覆盖排查,提高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频次,加大曝光力度,严厉打击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强化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已关闭矿井、停产整顿矿井和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力度,严防违法违规恢复生产和垮坝、坍塌等事故发生。要督促危险化学品和化工生产、储存单位认真落实冬季防冻防凝措施,严防气温骤变引发危险化学品着火、爆炸、中毒事故。要加强冶金等连续作业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强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6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秩序,严防烟花爆竹类安全事故发生,施集镇“软”“硬”兼顾对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资质审核,有序推进换证工作。截至目前,该镇已提交21户烟花爆竹经营户申请资料台账到南谯区应急管理局,下一步将逐户做好新证发放工作。
审核要“硬”。根据烟花爆竹换证要求,严禁“下宅上店”“前宅后店”、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50米以内等情况。联合区应急管理局按照AQ4128行业标准做好审核工作,对距离、消防安全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户,终止换证资格。对全镇21家烟花爆竹经营户逐户检查营业执照是否包括烟花爆竹经营范围;统一组织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成绩达80分以上才能获得换证资格,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知识水平过关。
服务要“软”。对本年度符合要求且营业范围缺乏烟花爆竹经营新增的2户烟花爆竹经营商铺,镇应急办积极协助经营户联系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增项,做好换证前服务工作。该镇在换证期间严格执行“最多跑一趟”制度,前期准备好申请材料清单,下发到烟花爆竹商铺联系群,针对经营户换证中反馈的.问题,及时在微信群中解决,经营户只需跑一趟便能完成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更换。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7
云南省祥云县应急管理局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将教育融入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中,切实抓好20xx年烟花爆竹换证工作,积极营造安全经营秩序。
为保证全县各项活动安全、喜庆、隆重举行,祥云县应急管理局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更好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结合20xx年度烟花爆竹换证工作实际,从安全生产监管入手,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换证大检查,从源头入手把牢安全关口。
在开展烟花爆竹换证工作中,宣传工作入脑,贴心服务到位,确保了换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各乡镇政府安监办初审上报,祥云县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认真对照《云南省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检查表》,对各经营户100%现场审核,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取缔关闭。通过此次烟花爆竹换证,进一步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强化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提升经营者防范风险隐患的能力,为经济建设和各种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良性、安全运作。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8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塘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烟花爆竹零售环节安全水平,该镇有序开展20xx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相关工作。一是组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及新拟零售烟花爆竹经营者召开换证推进会,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培训传达。
二是镇安监所工作人员深入镇辖区内20余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逐一进行了现场查看,依照《泗洪县20xx年度申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仔细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换证资质达标情况。按照“控制总量、合理设点、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统一规划原则,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店,严禁销售超标、违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检查人员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对不符合或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监管平台及现场检查问题多且不及时整改的经营店,坚决不给予换证。 通过此次烟花爆竹换证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全镇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强化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提升了经营者防范风险隐患的能力,确保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良性、安全运作。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9
为防止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近日,谯城区五马镇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明确职责,强化日常巡查。镇村两级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禁燃禁放工作专班,划分160个网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重点时段巡逻频次,蓝天卫士全天候值班值守,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广泛宣传,营造禁烧氛围。组织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人员,走街入户,采用发放宣传页、口头讲解等方式,向群众讲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政策,共发放宣传页1200余份。
紧抓源头,建立长效管控。严把源头,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对辖区内的杂货店、超市等重点场所,定期开展清理排查,切实做到隐患清、底数明、情况准、查处严,持续营造文明、和谐、环保的乡村氛围。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10
正值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金寨县南溪镇积极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刻吸取“11.08”舒城县境内一企业爆炸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当前烟花爆竹“打非”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打非”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打非”工作领导组,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部门联动,集中整治。镇安监办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开展拉网式“打非”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彻底、不间断地排查。坚决摧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地下“产业链”,捣毁并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对生产工具、成品、半成品要一律予以收缴,对违法非法行为当事人要依法严厉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片。
三是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层层签订“打非”责任状,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压实到各村和有关单位,继续实行联系村领导包片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的.责任制度,对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宣传,造浓氛围。通过村村响广播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公布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11
进入冬季以来,保定市雾霾等污染天气屡有出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负面影响,防污治霾关系每个人的生活,更需要齐心协力、全民参与。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有效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的措施之一。自20xx年11月7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保定市公安局超常举措,协调联动,始终把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
结合河北省北方地区和保定市秋冬季节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多发的特点,自今年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市区各分局先后组织了吉日禁炮、排雷净空等13次统一行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20人,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起。
结合正在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与市区各分局把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多种举措,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卡、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举行庆典活动,通过在市区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落实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的手段控制烟花爆竹销往市区,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警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确保非法燃放行为逐步减少。
做好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除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外,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根据规定要求,除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二十三0时至正月十六24时),市区二环路以内的所有区域(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周边300米范围内)均为禁放区域。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禁限放规定,文明举办婚庆、丧葬、庆典活动,为改善保定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及时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12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泾县汀溪乡结合实际,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关,开展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的初审工作。
一是把好材料收集关,乡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对相关经营点提供的申请表等资料逐条审核,对不符合经营布点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二是把好现场关,乡应急管理办通过实地勘查,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选址与布局、电气与消防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防火要求、安全距离不达标、存在“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等情况的'申请点一律不予通过。
截至9月5日,该乡完成11户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初步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辖区内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有效确保了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13
近日,围绕安全生产秋季大整治,湾沚镇以排查整改为着力点,从严治理整顿烟花爆竹销售行业乱象的问题。
该镇在整治的'过程中,突出宣传,打造舆论声势,上门入户进行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和燃放常识,有效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目前,全镇对不合要求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发放整改通知书20余份,通过整治已经按照法律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并吊销6家违规销售点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14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秩序,严防烟花爆竹类安全事故发生,保康县应急管理局狠抓落实,对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现场核查验收,有序推进换证工作。
11月3日,保康县应急管理局联合部分乡镇:一是对申请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二是对换证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宣传,严禁超标超高堆放,私自销售违禁、非法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三是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行业标准,结合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检查,逐一进行现场核查检查,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烟花爆竹销售经营安全。
下一步,该县将继续严格做好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保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有序运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15
12月26日,塔城地区公安局联合乌苏市公安局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期间,民警深入烟花爆竹销售点,对烟花爆竹储存地点、物品数量、经营手续、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求烟花爆竹销售点负责人对各类台帐进行严格把控,严格做好烟花爆竹的出入库登记、销售流向记录、确保烟花爆竹管控到位。通过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提高了负责人思想责任意识,为元旦、春节前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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