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工作简报(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简报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简报的种类尽管很多,但其结构却不无共同之处,一般都包括报头、标题、正文和报尾四个部分。你所见过的简报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烟花爆竹工作简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1
为防止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近日,谯城区五马镇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明确职责,强化日常巡查。镇村两级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禁燃禁放工作专班,划分160个网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重点时段巡逻频次,蓝天卫士全天候值班值守,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广泛宣传,营造禁烧氛围。组织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人员,走街入户,采用发放宣传页、口头讲解等方式,向群众讲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政策,共发放宣传页1200余份。
紧抓源头,建立长效管控。严把源头,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对辖区内的杂货店、超市等重点场所,定期开展清理排查,切实做到隐患清、底数明、情况准、查处严,持续营造文明、和谐、环保的乡村氛围。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2
正值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金寨县南溪镇积极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刻吸取“11.08”舒城县境内一企业爆炸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当前烟花爆竹“打非”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打非”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打非”工作领导组,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部门联动,集中整治。镇安监办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开展拉网式“打非”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彻底、不间断地排查。坚决摧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地下“产业链”,捣毁并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对生产工具、成品、半成品要一律予以收缴,对违法非法行为当事人要依法严厉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片。
三是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层层签订“打非”责任状,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压实到各村和有关单位,继续实行联系村领导包片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的责任制度,对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宣传,造浓氛围。通过村村响广播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公布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3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存储、经营的排查工作,统筹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10月11日上午,河北省宁晋县唐邱镇召开了20xx年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会动员会,参会人员有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派出所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各村主管安检工作的人员。
会上就烟花爆竹、危化品的排查工作做统一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为确保全镇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的生产、贮藏、经营,采取强有力措施,从源头上抓起,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排查体系,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由镇、村、民相结合,完善监督、举报、惩处体系。
会议强调,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危化品打非治违工作。一是加强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要突出镇、村、村民组三级网格主体责任,实行“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的工作责任制,将任务细化到村、责任到人。使人民群众形成自觉监督、举报的氛围;三是强有力执行,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贯彻执行。打非治违工作期间,镇安监部门将联合派出所随时督查,严格执法。对生产、贮藏、经营烟花爆竹、危化品的行为发现一起,追究一起,绝不姑息。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4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预防发生爆炸事故,20xx年1月6日,阳信县商店镇政府召集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和宣传活动。
活动中,商店镇政府召集商店派出所、商店工商所、镇安监所、环保所和各工作片等部门抽调80人成立专门工作队,录制烟花爆竹"打非"宣传磁带和印制了15000份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全体成员在雾霾天,服从指挥,按照方案要求,深入辖区96个村、40处企业、集贸市场进行不间断地巡回宣传,同时,组织工作队深入村庄群众家中、企业工厂及废弃房屋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并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教育人民群众远离非法烟花爆竹,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检举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作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联合排查和宣传以及有奖举报等形式来提高群众的关注程度和参与程度,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截止目前,共出行车辆15辆,联合出动人员80人,发放宣传资料800份,轮回宣传村庄22个,排查重点村庄3个,企业3处,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次活动根据商店镇党委的部署安排预计在一周时间内顺利完成。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5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秩序,严防烟花爆竹类安全事故发生,施集镇“软”“硬”兼顾对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资质审核,有序推进换证工作。截至目前,该镇已提交21户烟花爆竹经营户申请资料台账到南谯区应急管理局,下一步将逐户做好新证发放工作。
审核要“硬”。根据烟花爆竹换证要求,严禁“下宅上店”“前宅后店”、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50米以内等情况。联合区应急管理局按照AQ4128行业标准做好审核工作,对距离、消防安全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户,终止换证资格。对全镇21家烟花爆竹经营户逐户检查营业执照是否包括烟花爆竹经营范围;统一组织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成绩达80分以上才能获得换证资格,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知识水平过关。
服务要“软”。对本年度符合要求且营业范围缺乏烟花爆竹经营新增的2户烟花爆竹经营商铺,镇应急办积极协助经营户联系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增项,做好换证前服务工作。该镇在换证期间严格执行“最多跑一趟”制度,前期准备好申请材料清单,下发到烟花爆竹商铺联系群,针对经营户换证中反馈的问题,及时在微信群中解决,经营户只需跑一趟便能完成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更换。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6
12月26日,塔城地区公安局联合乌苏市公安局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期间,民警深入烟花爆竹销售点,对烟花爆竹储存地点、物品数量、经营手续、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求烟花爆竹销售点负责人对各类台帐进行严格把控,严格做好烟花爆竹的出入库登记、销售流向记录、确保烟花爆竹管控到位。通过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提高了负责人思想责任意识,为元旦、春节前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7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办今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及重点人员,以及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20xx年12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德州市先后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6人受伤。上述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烟花爆竹旺季"打非"工作仍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
为切实落实和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通知提出,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要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
要准确把握本地区"打非"工作规律特点,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及重点人员,以及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要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未取得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运输非法烟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等违法行为。
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务必要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通知提出,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禁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和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严禁非法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深刻汲取20xx年12月20日墨西哥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和20xx年2月15日山东济南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教训,严禁集中连片经营、经营场所超量储存以及违规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经营超标违禁烟花爆竹,坚决取缔"下店上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点。要严格按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许可。要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对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采取禁售、禁运措施。
通知提出,依法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各环节非法违法行为。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8
为加强全镇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10月17日至18日,东联镇安监所结合20xx年度烟花爆竹换证工作,从安全监管入手,对全镇20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换证大检查,从源头入手把牢安全关口。
在开展20xx年度烟花爆竹换证核查工作中, 镇安监所工作人员深入镇辖区内20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逐一进行了现场查看,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义应急〔20xx〕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仔细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换证资质达标情况。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店;严禁销售超标、违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检查人员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对不符合或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经营店,坚决不给予换证。
通过此次烟花爆竹换证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全镇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强化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提升了经营者防范风险隐患的能力,确保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良性、安全运作。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9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
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次宣传活动从X月X日开始至X月X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
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
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
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
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
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
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10
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空气质量,河凤桥乡多举措开展禁燃禁售工作。
强化领导,夯实工作责任。调整充实完善禁燃禁售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工作责任。通过召开视频会议,深入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会议精神,实行班子成员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强化宣传,落实工作任务。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乡党委政府通过“抓早抓小”的形式,将禁烧禁售烟花爆竹的《通告》下发下去,让群众们真正了解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大意义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营造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全乡通过宣传车、大喇叭、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流动音响、上门宣传的形式宣传1万余次,以家庭为单位签订承诺书1000余份,与商户签订承诺书60余份,组织开展宣传活动55余次。
强化治理,排查全面深入。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乡环境攻坚办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辖区内超市、杂货店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一起惩治一起。同时开通举报热线,及时建立问题台账,根据问题线索深挖实质性内容。深入排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重点人员和车辆,加强对原烟花爆竹销售人员和运输车辆的监控,持续开展清查收缴行动。(河凤桥乡陈欣)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11
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老洲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着力治理消除经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该镇成立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负责领导、协调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建立日常监管机制,针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隐蔽性、流动性、长期性、反复性的.特点,做到“六防一包”(包排查、包发现、包教育、包打击、包取缔、防反弹),对重点户实施村、组二级干部包保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该镇在专项行动期间,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安监办等部门,对镇域内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等行为,进行地毯式的排查摸底,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处、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确保全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镇人民营造一个祥和、安全的节日环境。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12
近日,围绕安全生产秋季大整治,湾沚镇以排查整改为着力点,从严治理整顿烟花爆竹销售行业乱象的问题。
该镇在整治的过程中,突出宣传,打造舆论声势,上门入户进行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和燃放常识,有效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目前,全镇对不合要求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发放整改通知书20余份,通过整治已经按照法律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并吊销6家违规销售点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13
云南省祥云县应急管理局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将教育融入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中,切实抓好20xx年烟花爆竹换证工作,积极营造安全经营秩序。
为保证全县各项活动安全、喜庆、隆重举行,祥云县应急管理局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更好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结合20xx年度烟花爆竹换证工作实际,从安全生产监管入手,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换证大检查,从源头入手把牢安全关口。
在开展烟花爆竹换证工作中,宣传工作入脑,贴心服务到位,确保了换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各乡镇政府安监办初审上报,祥云县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认真对照《云南省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检查表》,对各经营户100%现场审核,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取缔关闭。通过此次烟花爆竹换证,进一步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强化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提升经营者防范风险隐患的能力,为经济建设和各种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良性、安全运作。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14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烟花爆竹工作简报15
进入冬季以来,保定市雾霾等污染天气屡有出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负面影响,防污治霾关系每个人的生活,更需要齐心协力、全民参与。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有效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的措施之一。自20xx年11月7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保定市公安局超常举措,协调联动,始终把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
结合河北省北方地区和保定市秋冬季节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多发的特点,自今年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市区各分局先后组织了吉日禁炮、排雷净空等13次统一行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20人,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起。
结合正在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与市区各分局把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多种举措,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卡、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举行庆典活动,通过在市区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落实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的手段控制烟花爆竹销往市区,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警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确保非法燃放行为逐步减少。
做好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除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外,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根据规定要求,除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二十三0时至正月十六24时),市区二环路以内的所有区域(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周边300米范围内)均为禁放区域。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禁限放规定,文明举办婚庆、丧葬、庆典活动,为改善保定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及时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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