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通用1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1
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育才中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一、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宣传信息处、心理辅导站、年级组、校医等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心理辅导站。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处室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制度与流程图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1.培训制度。
心理辅导站对心理咨询的`老师、班主任、任课老师、年级组长、班级心理委员等实行定期培训。
2.鉴定制度。
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鉴定或到指定的专业医院进行鉴定。
3.保密制度。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2
一、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为了确保学校稳定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心理咨询中心决定建立“班级心理健康委员—校园心灵使者协会—学校心理辅导中心”三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和疏导机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快速反应,即:
1、通过每班的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密切关注身边同学的心理情况,一旦发现有问题立即向心理辅导联络员反映。
2、学校心理辅导联络员得到信息后,须立即向心理辅导中心通报情况并立即对当事人开展心理辅导和思想疏导。
3、心理辅导中心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实施紧急干预,以最快的速度解除学生心理危机,并做好学生心理危机过后的心理护理和增强心理调适能力的工作。
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现和解决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心理健康委员和心理辅导员要深入课堂、公寓,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关心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确保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把可能出现的伤害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建立,对学生可能出现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做到及时发现、正确解决,确保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二、学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1、危机的特征
(1)危机是一种突然发生的事情;
(2)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危机是一种正常状态,是每一个人在生活经历中的某个时刻都会遇到的情境;
(3)危机是一种个人体验,某种情景对某个人来说是危机,但同样的情境对另一个人来说则可能不是危机;
(4)危机可在短时间内以这种或那种不同的方式来解决;
(5)若采纳一些变化,发挥一些潜能,个人解决问题的能力将发展,相反,不良的应对方式会令人们的防御能力下降和社会退缩。
2、危机干预的过程
(1)第一级危机干预也称心理性急救,主要是对危机的情境做出反应,帮助人们稳定下来去处理即刻的需求,协助他们应对当时的情境并给予支持。
(2)第二级危机干预也称危机治疗,在当事人稳定之后,提供治疗性咨询服务,侧重于应对危机的情境和处理遗留下来的心理上的症状。
3、危机干预的主要对象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或有家族史的学生;
(3)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且久治不愈、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且深感自卑的学生;
(5)个人感情受挫、人际关系失调或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6)因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的学习困难或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7)由于身边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焦虑、困扰的学生。
4、常见的危机干预形式:
(1)面对面的帮助这种干预方式是通过干预人员与受助者直接地面对面的交流,其特点是能相对快速地、详细地、全面地、准确地了解受助者的状况,从而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对受助者实施解释、疏导及具体干预;
(2)电话危机干预是指处于紧急情绪障碍、精神崩溃或企图自杀的个体,通过拨通中心预约咨询电话,向中心咨询人员求助,这种方式具有快速、方便、经济和匿名等特点;
(3)网络书信指导是一种通过网络信函的求助方法。使用这种方法学生大多是暂时不愿意暴露身份或针对难以当面启齿的问题。
三、危机干预的实施步骤:
危机评估:
(1)危机严重程度的评估,如是否出现危机行为,是否已丧失原有的社会角色能力;
(2)临床表现的评估,包括情绪、认知、行为和躯体症状;
(3)家庭和班级评估,如家庭成员、朋友、同学等状况的评估;
(4)危机评估后建立高危人群干预档案。
确定干预目标:干预的目标要针对受助者即刻的具体问题和受助者的心理需要制定,同时还要考虑有关社会文化背景、社会生活习俗、家庭环境等因素。通常在首次会谈中要完成以上这两项任务。
干预实施:使用各种干预技术按既定实施目标进行干预,帮助受助者学会并掌握解决危机所需要的技巧。干预所需时间取决于受助者面临的危机的性质、受助者自身的能力及干预的目标难易程度。
终止干预:当受助者情绪症状缓解、认知能力改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时可以考虑及时结束干预,并处理终止干预的有关问题或负责危机干预的心理辅导员不能有效干预危机时应及时向中心提出处理办法,如对受助者建议转介等。
四、危机干预问题的解决步骤
帮助当事者学会解决问题是解除危机的一个比较有效的办法,尤其是帮助他们按照步骤进行思考和行动,常能取得较好效果:
中学生所面临的心理压力大多数是由社会现实环境所造成的,一些人现实与理想严重背离,从而产生持续的心理紧张和巨大的心理压力,导致心身疾病。故此,我们在享受现代物质文明的同时,要善于消除心理紧张和化解心理压力,提升精神生活质量。知觉干预。“压力—疾病模式”是沿着以下脉络展开的.:生活情境→压力知觉→情绪唤起→生理唤起→疾病。知觉干预通过作用于“压力知觉”这一环节,减少我们对压力知觉的反应,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压力因素。将其运用到心理保健上,就是要注重“光明面”,忽略“阴暗面”,从而保持心理平衡生理干预。当心理压力来临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己的呼吸慢下来,连续、缓慢地做十次深呼吸。深呼吸可使大脑供氧充足,同时使人心率减慢,情绪稳定。
1.行为干预。
当你心情感到烦闷时,可以停下手中的工作,到阳台上去闻一闻花香,看一看天上的白云,或者上网冲一下浪,或者给最亲爱的人发个短信,打个电话,经过以上或类似的行为干预,你会暂时缓解心理压力,精神抖擞地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去。
2.关系干预。
如果友人背叛了你,你完全可以改变以往一贯“善良”的禀性,把他从“好友”中“删除”,或疏远与对方的关系,通过此举产生“报复”后的快感,从而缓解心理压力。
3.决策干预。
在各种各样的机遇面前,我们要扬长避短,选择性地参与,选择你的强项,这比较容易取得成功,获得正性反馈,从而增强你的信心。
4.比较干预。
正确选择参照群体,选择在社会地位、工资待遇、家庭婚姻和生活条件上与自已基本相等或比自己差的人进行比较,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平衡和满足感。
5.观念干预。
当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可以把它看作是命运对你的考验,看作是对手对你的挑战,看作是一次难得的改变命运的机遇,如此一来,你就会斗志昂扬,精神倍增。
6.哲学干预。
树立什么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决定一个人有多大的作为;遇到艰难险阻时会作出什么样的反应,同时也决定一个人有什么样的精神境界。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3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目标:
明确干预方案的目标,即预防和减少学生的心理危机,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2. 识别和评估:
建立一个系统来识别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这可能包括定期的心理健康筛查,教师和同学的`观察报告,以及学生的自我报告。
3. 干预策略:
制定具体的干预策略,包括个体干预和集体干预。个体干预可能包括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集体干预可能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研讨会。
4. 培训和资源:
为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提供培训,使他们能够识别和应对学生的心理危机。同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工具,如心理健康手册和在线资源。
5. 监测和评估:
定期监测和评估干预方案的效果,以便进行调整和优化。
6. 应急计划:
制定应急计划,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严重心理危机情况。
7. 保密和隐私:
确保所有涉及的信息都得到适当的保护,尊重学生的隐私。
8. 持续改进:
根据反馈和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和更新干预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4
1.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学校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让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学会自我调适和应对压力的方法。可以通过开设心理健康课程、组织讲座等形式进行。
2. 设立心理咨询室: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及时、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同时,要保护学生的隐私,让他们在安全的环境中畅所欲言。
3. 开展心理健康筛查:
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筛查,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可以采用问卷调查、心理测试等方法进行筛查。
4. 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
学校应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对存在心理危机风险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一旦发现学生出现自杀、自伤等严重心理危机行为,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干预。
5. 加强家校合作:
学校应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对于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共同制定干预方案。
6. 提供心理支持:
对于遭遇心理危机的学生,要给予充分的关心和支持,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可以邀请同学、老师、家长等参与关爱行动,让患者感受到温暖和关爱。
7. 开展心理康复活动:
对于已经度过心理危机的学生,要继续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康复活动,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8. 加强师资培训: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同时,要关注教师自身的'心理健康,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9. 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学校应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包容、关爱的校园氛围,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
10. 定期评估和总结:
学校应定期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优化干预方案,提高干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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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学校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让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学会识别和应对心理问题。可以通过开设心理健康课程、讲座、心理咨询等形式进行。
2. 设立心理咨询室: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及时、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同时,要保护学生的隐私,确保他们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中倾诉自己的困扰。
3. 开展心理健康筛查:
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筛查,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可以采用问卷调查、心理测试等方法进行筛查。
4. 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
学校应建立一个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对存在心理危机风险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一旦发现学生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干预。
5. 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培训:
对教师、辅导员等与学生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在学生出现心理问题时,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
6. 加强家校合作:
学校应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一旦发现学生存在心理问题,应及时通知家长,共同制定干预方案。
7. 提供心理支持资源:
学校应提供丰富的心理支持资源,如心理健康书籍、网站、热线电话等,帮助学生在遇到心理困境时能够寻求帮助。
8. 关注特殊群体:
对于特殊群体(如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等),学校应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确保他们的心理健康。
9. 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学校应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包容的校园氛围,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减少心理问题的发生。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6
1. 识别和评估:
首先,需要有一个系统来识别可能处于危机中的学生。这可能包括观察学生的行为变化,接受学生的求助,或者通过家长、教师和其他学生的报告。一旦识别出可能处于危机中的学生,应立即进行评估,以确定他们是否需要紧急援助。
2. 紧急援助:
对于需要紧急援助的学生,应立即采取行动。这可能包括联系他们的家人,安排他们去看医生或精神健康专业人士,或者将他们送到急诊室。
3. 干预和治疗:
对于不需要紧急援助的学生,可以开始进行干预和治疗。这可能包括个体咨询,团体咨询,家庭治疗,或者药物治疗。
4. 跟进和支持:
在危机解决后,应继续提供支持,以确保学生能够恢复并防止未来的危机。这可能包括定期的心理健康检查,提供资源和支持,或者提供教育和培训,帮助学生学习应对压力和解决问题的技巧。
5. 预防和教育:
最后,学校应致力于预防心理危机的.发生。这可能包括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教授压力管理和解决问题的技巧,或者提供一个支持和理解的环境,让学生感到安全和被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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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学校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让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学会识别和应对心理问题。可以通过开设心理健康课程、讲座、研讨会等形式进行。
2. 设立心理咨询室: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同时,鼓励学生在遇到心理问题时主动寻求帮助。
3. 开展心理健康筛查:
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筛查,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可以采用问卷调查、面谈等方式进行筛查。
4. 制定个性化干预方案:
针对不同类型的心理问题,制定个性化的干预方案。如情绪障碍、焦虑症、抑郁症等,可以采用心理治疗、药物治疗等方法进行干预。
5. 加强家校合作:
学校应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在学生出现心理问题时,及时通知家长,共同制定干预方案。
6. 提供紧急干预措施:
对于出现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应提供紧急干预措施,如联系专业心理医生、安排家长陪护等,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7. 关注学生的心理康复:
在学生度过心理危机后,学校应继续关注他们的心理康复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如组织心理康复小组、开展心理康复活动等。
8. 加强师资培训:
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识别和应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可以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9. 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学校应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包容、关爱的校园氛围,让学生感受到温暖和关怀,减轻心理压力。
10. 加强社会支持:
学校应积极与社会各界合作,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支持,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心理健康服务。如与专业心理机构合作、申请心理健康项目资金等。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8
1.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学校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让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学会自我调适和应对压力的方法。此外,还可以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2. 设立心理咨询室: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咨询服务。同时,鼓励学生在遇到困扰时主动寻求帮助,不要将问题积压在心里。
3. 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教师和家长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对于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与专业心理咨询师沟通,制定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4. 开展心理辅导活动:
学校可以组织心理辅导活动,如心理剧、心理沙盘等,帮助学生表达情感,缓解心理压力。同时,还可以开展团体辅导,让学生在互动中学会相互支持、共同成长。
5. 家校合作:
家长和学校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家长要关心孩子的生活、学习和情感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关爱和支持。学校要定期与家长沟通,分享学生的心理状况,共同制定干预措施。
6. 社会支持:
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要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提供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持。此外,还可以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度和认识。
7. 紧急干预:
对于出现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立即启动紧急干预机制,如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通知家长等。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尽快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
8. 跟踪评估:
对于接受心理干预的学生,要进行定期的跟踪评估,了解其心理状况的变化,调整干预措施。同时,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9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黔教安稳发〔2013〕11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建立健全领导班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措施
1、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
(1)按照有关要求,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整体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辅导员、德育教师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2)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形式,科学系统地开展心理健康
教育,通过心理健康宣传周、主题班会、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3)继续加强心理辅导工作,积极配合团委、关工委做好“心情驿站”心理咨询工作。通过咨询,为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
(4)做好新生、应届毕业生、贫困生,特别是学习困难学生、违纪学生、言行异常学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早恋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
(5)教科局将逐步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并充分利用现有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资源,对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2、完善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长效机制,确保青少年学生在校健康快乐成长
认真组织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普查,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
(1)建立健全问题学生心理档案,并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面临家庭变故、重大挫折、突发事件或有心理障碍、行为有问题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关心他们,及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2)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并协助家长做好教育、疏导、监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学生转到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诊治,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事件发生;
(3)关心留守儿童,深入开展“我把学生当家人,学生把我当亲人”活动;四要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的“五个早”预警机制和加强毕业生离校前、放假前后、考试前后、开学前后、新生入学后、重大活动前后和季节交替前后的“7个重要时段”的重点监控工作。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理念,为学生安全负责,确保青少年学生在校健康、快乐成长。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维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与社会稳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心理危机是指因生活意外事件造成的情感创伤,使心理内环境出现巨大的失衡,以致个体在认知、情感、行为等方面的功能失调甚至精神濒临崩溃的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有效措施帮助处于心理危机中的个体,通过改善其心理危机情境,缓解其心理危机情绪,恢复其正常心理功能,从而避免其因心理危机引发攻击性或自毁性行为,或将伤害行为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三条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目标。
(一)通过心理危机知识教育和宣传,使学生建立理性平和心态,树立心理危机求助意识,掌握心理危机自救和求助知识。
(二)通过开展心理咨询,帮助处于心理危机中的学生消除心理冲突,增强心理危机抵抗能力。
(三)通过构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体系,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和早控制,减少和避免心理危机事件对学生成长的负面影响,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宣统部、教务处、保卫处、国资与后勤处、团委等部门、各系主要领导及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简称“心理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心理中心。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全面规划和领导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提供政策、人员、物质、经费保障等。
(二)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职责,为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第五条心理中心是学院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业务机构。中心主任由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同时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心理中心的心理咨询师由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或同等资质的专、兼职教师组成。心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一)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识宣教活动。
(二)为学生提供日常的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
(三)对心理危机事件中的当事人进行心理援助,及时干预或转介。
(四)对辅导员、学生干部以及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知识、技能培训。
(五)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并建立心理档案,对普查筛查出来的高危人群及时备案并实施有效干预,建立心理危机学生数据库和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
(六)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评估,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
第六条心理中心成立大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由3-5人组成,聘请院内外有心理学专业背景和精神病学专业背景的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心理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大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
(二)负责对从事心理危机工作的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督导。
(三)提供心理危机事件处理的心理建议。
(四)指导心理危机风险化解。
第七条学生工作部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协调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实施;督促各系落实心理危机干预的具体措施;为心理中心的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对教学楼管理员、宿舍管理员和门卫进行相关培训,增强他们对心理危机学生的警觉。
第八条教务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支持并指导有关心理健康课程的建设及教学管理;协调处理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学习与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问题。
第九条保卫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配合学院对高危学生实施隔离监护,及时和处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报告事态的发展情况,保证高危学生在转介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意外事件发生时对当事人现场监护、及时勘察和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散以及对其他学生造成的不良刺激;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
第十条宣统部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充分利用院报、广播、网络、橱窗等宣传媒体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健康向上、关爱生命的积极氛围;积极、正面应对心理危机事件中的新闻媒体及其舆论;监控并研判对大学生自杀等心理危机事件的负面报道。
第十一条国资与后勤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不断改善学院环境,尽可能清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楼层管理,相关管理人员发现学生有异常行为时要谨慎处理,及时报告;为学生心理危机的干预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医务室配合学院对心理危机事件中的当事人进行紧急救治;协同心理中心发现有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并给与建议。
第十二条各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书记负责,辅导员具体落实。全体教职工及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协助本系实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各系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稳定各系兼职心理工作者队伍。稳定心理委员和寝室室长工作队伍。支持辅导员外出参加心理学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二)预防和监控系内可能诱发学生心理危机的各类事件。
(三)收集并上报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学生的信息。
(四)建设心理危机干预数据库中重点学生心理档案。
(五)对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及时干预。
(六)对教职工、班团干部、学生党员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强他们对心理危机的预防意识和敏感性。
(七)利用各种渠道向学生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争取家长配合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十三条各系应充分发挥本系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室长在心理危机干预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同时,班干部、党员有责任关心同学的心理健康,了解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若发现有严重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的同学应立即报告辅导员,同时及时与心理中心取得联系,寻求专业帮助,开展风险评估。
第三章预警机制及心理危机事件处理
第十四条全院师生员工要特别关注认知、情感、行为和生理方面有较大改变的学生。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落实“五早”: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工作中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十五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在预防,应在心理危机事件尚未发生时,对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启动“一名患者、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
第十六条心理中心坚持每年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回访工作;坚持在新生入学和毕业生离校等重要时间段,在每个学期初和学期末、重大节假日前后等特殊时间段加强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对排查中心理状态有波动的学生和高危学生及时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第十七条建立心理健康专业工作队伍、学生工作队伍、学生组织组成的全员参与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心理危机事件处理流程。根据不同的心理危机事件情况开展不同方式的心理危机干预处理。
第四章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报告与反馈制度
(一)寝室心理信息员要经常关注本寝室同学的心理状况,有异常状况及时向心理委员和辅导员报告。
(二)班级心理委员要全面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有异常状况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三)辅导员应经常深入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有异常状况及时向系书记报备。
(四)系书记应经常与各辅导员联系沟通,及时全面掌握本系学生心理健康动态,有异常状况及时向心理中心报备。
(五)辅导员如发现有心理状况迅速恶化的学生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立即将情况向心理中心报告,系部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六)心理中心对报告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及时进行心理危机风险评估和心理疏导工作,并将学生心理危机的严重程度、预计可能发生的心理危机事件及处理意见向学工部相关领导汇报,同时向系部反馈。
(七)心理中心应定期将全院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动态情况向学工部相关领导汇报。
(八)学生工作部定期将全院心理问题学生动态汇总情况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九)各系教职员工在遇到心理危机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时,应当即向上级领导或心理中心报告。
第二十条档案制度
(一)心理问题学生分级建立纸质档案,并形成电子数据库。其中,重点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形成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入库学生只进不出;一般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形成二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入库学生可进可出。
(二)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学生纳入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入校后出现心理疾病发作,并得到医院确诊的;入校后实施过自杀行为的;有精神疾病史但入校后暂无发作现象的。
(三)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学生纳入二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入校后有明显的心理问题表现但医院未确诊的;有自杀史但入校后从未实施的;有心理问题病史但入校后暂无反常现象的。
(四)电子数据库为动态库,记录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状态变化情况。各系、心理中心同时管理电子数据库,保障电子数据库的数据同步与更新。
(五)心理问题学生档案应一人一档。纸质档按要求存入档案袋,包括该学生所有的相关附件资料:如学生基本情况表、在校成绩单、医院病历记录、各类各层谈话记录、家长联系记录、心理普查记录、安全承诺书、请假休学申请书等。档案袋封面标注保密。
(六)一级、二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学生的纸质档案由各系保管,同时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备存一级、二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心理问题学生档案。
(七)各单位要加强对所有入库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第二十一条监护制度
(一)对于心理危机程度较轻且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其所在系应成立以班级心理委员为负责人、其他学生干部及心理信息员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并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应及时向辅导员汇报该生的心理动态。
(二)对于心理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坚持在校学习并接受治疗者,辅导员应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并告知情况,双方协商后,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或与家长签订书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危机管理责任书》,并由家长陪读。
(三)对于经心理中心评估确认有严重心理障碍、有自杀意念或出现自伤自残等行为的学生,系部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商议处理事宜。在将学生安全移交给家长前,系部应对学生实行24小时特别监护。必要时可实施隔离,或送往安全环境监护。若出现心理障碍的急性发作,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应立即送往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接受治疗。学生在医院治疗期间,辅导员应与主治医生保持联系。
(四)对于自知力不完全或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寝室里实行监护,要确保学生及其他同学的安全。
(五)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根据《精神卫生法》相应条款处理。
第二十二条后期跟踪制度
(一)按学生管理规定,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在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的待遇。
(二)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在申请复学时,应持近一周以内由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所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或“可在校就读”证明,到心理中心进行二次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办理复学手续。
(三)学生复学后,系部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等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辅导员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四)心理中心根据各系的需求,安排心理咨询师定期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学生心理动态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各系。
(五)对于因有强烈自杀意念或因自杀未遂而休学再复学的学生,应由监护人陪读。各系应安排学生监护小组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心理危机的防备预案,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随时恶化。心理中心应保持密切关注,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第二十三条责任追究制度
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对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或个人责任。
(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院心理危机干预方案不力者。
(二)参与心理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没有及时赶到现场造成延误时机的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者。
(三)违反保密原则,擅自对外发布消息,泄露学生信息者。
第二十四条其他制度
(一)特殊情况备案制度
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所在系应将该生档案材料提供给心理中心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各系亦将其档案材料报心理中心备案。
(二)物质保障制度
学院对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人员、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投入。人员保障包括按照1:3000配备专职心理咨询师,培养符合心理咨询行业规范的专业心理咨询人员。物质保障包括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心理中心办公室、心理咨询室、团体训练室、热线电话等必备工作场地及专业设施。为确保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正常运转,学院按照每年学生人均5-10元的标准划拨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三)培训制度
心理中心每年应有计划地对心理咨询老师、全体学生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学生干部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心理危机干预能力。保障专职心理咨询师每年不少于一次外出进行专业培训;保障学生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保障各系兼职心理老师每月开展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会或工作案例研讨会;保障学生心理干部每人每年不少于10学时的心理健康知识或心理危机预防知识培训。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系应针对本系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经常性地对本系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掌握监控对象的情况,保证学生心理危机的预警信息畅通。
第二十六条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有关材料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沟通交流的重要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
第二十七条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的学生,家长有责任积极配合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开展。若家长刻意隐瞒学生的真实状况,拒绝或阻挠学校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其后果由家长承担。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具体工作中的问题咨询由心理中心负责答复。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11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增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降低危机事件对学生的伤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
(一)心理危机是指大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
心理危机干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负总责,学工部(处)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领导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各学院与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患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3、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
6、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8、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怖、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
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
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3、全程监护的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一)问题的发现。
各学院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该学生,并及时向辅导员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各班安全信息员应给予及时的关注,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转介到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对学生进行预诊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二)信息报告。
发现学生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和各班安全信息员应立即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报告,学院党委副书记立即向学工部(处)的主管领导报告,学工部(处)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三)即时监护。
各学院、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长。
实施监护的同时,各学院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各学院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阻控。
对于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各学院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
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各学院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处理。
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学工部(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各学院及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校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制订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分析。
事故处理结束后,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学院上交一份《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个体突发紧急事件处置备案表》交学工部(处)备案。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
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
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靠上工作,靠前指挥,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
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
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
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12
一、指导思想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危机者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险,使其症状得到立刻缓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该做到:
1、教育为主、贯彻党的家预防针,遵循教育规律,以对大学生展开心理素质教育为主,增加大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识,提高大学生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重在防御、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大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并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
3、完善系统、通过构造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系统,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避免减少危机对于大学生对院系正常工作的影响、协助大学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关爱、互勉互助,形成协调的人际关系、
二、工作目标
1、通过课堂教学、教育活动、讲座、心理咨询等各种途径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形成良好的心理氛围,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2、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积极开展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积极开展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如何帮助心理危机学生等、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和援助,避免或减少大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发生、
4、设立班级心理委员和同伴咨询员,定期对心理委员和同伴咨询员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通过心理委员和同伴咨询员在班级中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提高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13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市教育局德育科工作部署,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和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过程管理,完善预防机制,注重工作实效”的原则,制订小学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方案,有效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引导青少年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发展自我、远离侵害,预防和减少学生不良心理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维护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建立一个以学校为主体,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乡镇(街道)密切配合,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快速、互联、高效的心理预警网络机制,定期发布预警通告。
2、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宣传,加强中小学生对心理危机的了解和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控能力,以使学生在面对危机时能有效应对。
3、通过心理咨询等适时的介入和援助,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当下,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学会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避免或减少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的发生。
4、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1、心理危机干预预警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行政
2、
心理危机干预预警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心理咨询老师、各班班主任、各班心育委员
四、具体实施
(一)确定预警干预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必须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第一,生活中出现了导致心理压力的重大或意外的事件;
第二,躯体和意识出现不适感受,又未引起周围人的重视而不能得到及时疏解;
第三,遭遇到依靠自身能力无法应付的困境。
上述三种情况同时出现就意味着个体出现了心理危机。心理压力超过个体应对能力、情绪障碍严重或行为失衡的个体,都极易出现有潜在伤害性的危机状态。不同的学生因其个性特点、成长经历和生活状况不同,在面临心理困惑和危机时的表现也各不相同,有明显的个性差异。
1、一般预警类
(1)心理因素方面
第一,个性较为内向、沉默、喜怒不形于色,心事较重,遇到一些问题不愿或无处向人诉说;或个性过于暴躁,易怒者。
第二,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因各种原因导致情绪失控者。
第三,人际冲突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或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第四,在学校和医院门诊心理测试中抑郁倾向较高者、有狂躁倾向及反社会型边缘人格特点者。
第五,有心理障碍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等心理障碍的学生。
(2)学习压力方面
第一,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或者父母期望过高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学习努力但仍然考试不理想的学生。
第二,因外地(校)新转学、因病住院或休学后复学、各学期开学或结束等阶段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
第三,严重厌学、逃学,或有考试综合征及学校恐惧症的学生。
第四,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
(3)家庭生活方面
第一,近期家庭及学校生活中遇到重大生活事件:如疫情期间造成的天灾人祸、家庭中有迁居、父母及亲属出现变故、家庭经济状况改变;因犯规而受批评、人际冲突、遭受失败等。
第二,成长经历中有过自虐自伤记录,最近生活中又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者。
第三,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第四,因经济严重贫困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且交不起学费的学生、需要经常向亲友借贷且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学生等。
2、重点预警类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第一,在心理健康普查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第二,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学生等。
第三,近期在学校言行和情绪表现有些异常,比如内向的突然变得外向起来,或更加封闭、沉静、沉默;作文或作业中、与他人交谈中常谈到与死相关的话题或表达生活无意义感;外向的突然变得内向,不与人交流,有暗自流泪或与其它人留恋告别的言行等。
第四,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第五,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第六,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二)预警干预具体实施
1、学校心理预警干预机构的层次组成
学校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包括三级系统。
一级预警机制: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和班级心育委员、学生家长组成小组进行监护。他们距离学生最近,最了解学生情况(其中心育委员本身就是学生),对班内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作重点预警,进行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干预,并及时上报年级组。
二级预警机制:以年级为单位,各年级组、学校德育处领导组成小组进行监护。对所管理范围内学生的整体状况进行把握,调动各种力量给学生以及时的预警干预。把各班级患有抑郁等倾向的学生和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上报到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
三级预警机制:由心理教师组成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给予心理障碍的学生以科学专业的心理干预,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并适时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
2、学校心理预警干预机构的职责
(1)各级心理监护的职责是:三个“及时”。即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面临的变化和危机、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干预、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情况等。
“及时”的涵义是:发现学生情绪波动或心理异常情况后,要在1小时内,向各班主任汇报,即刻采取必要的保护性(初级)干预措施;当天初级干预无效,速上报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并制定相关措施实施心理干预;在48小时内校内干预无效的,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要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领导小组及时汇报,与家长联系。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领导小组及时上报xx市教育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联合协商,共同进行心理干预。
(2)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自我心理保健和自觉求助的教育,班级心育委员发现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同学问题后,应及时报告班主任老师。
(3)学校要加强对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与家长建立联系经常沟通,畅通家校联系渠道。
(4)构成三级体系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系统,并与家庭、学生共同形成对学生在校内的心理保护网络。
3、学校心理预警干预的运行
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分为三个部分,即预防、预警和应急。
(1)预防:强化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
第一,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德育处、心理咨询(辅导)室要明确岗位专人负责,强化以班主任为主体,以德育处以及学科教师为骨干的兼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高度关注留守学生和单亲家庭子女或其他特殊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
第二,学校建立心育委员制。各班设心育委员一名,负责收集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信息,对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定期向班主任做汇报。努力学习有关心理知识,积极参加心理委员培训,用相关知识帮助同学,用乐观心态引导同学。当个别同学有严重心理问题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心理咨询(辅导)室,并劝说其尽快到心理咨询(辅导)室寻求帮助。工作遵循保密原则,维护同学的权益,不得随意泄露同学的隐私。
第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双周上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同时充实学校心理咨询室组成人员,积极开展针对不同群体学生的团体心理辅导、个别心理咨询及朋辈互助活动,在开学、考试等重要阶段更要加强针对性的指导。
第四,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学校开展对家庭教育的指导,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形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预警:建好预警监测中心,开展学生心理普测
预警系统是整个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的核心环节和关键所在,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学校在心理咨询(辅导)室设立“心理预警监测中心”,各年级组、门卫室为校内信息监测点,校外的信息监测点主要有家委会、当地派出所、学校周边的网吧、商店等;校内监测员队伍以班主任、心理辅导教师、门卫保卫人员、值班教师等为主。学校应在各班级设置“心理监测点”,以班主任、班干部和班级心育委员等最有可能获取第一信息的人员为主体,其他教职员工全员参与。其职责是发现监测对象和其他人员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心理预警信息监测中心报告。
第二,学校定期定时组织学生进行心理测评,结合xx市心理云平台,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这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更好地开展心理危机预警的必要保证。它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身心健康状况,筛选出部分问题较严重学生,在保密的基础上与其班主任联系,作为长期关注和引导对象,并进行心理咨询等干预,防患于未然。
第三,监测信息及学生心理测评由学校心理预警监测中心负责收集并进行评估。学校监测中心要设立并公布预警电话,建立重点监测对象数据库,实行重要信息登记、通报制度。班级心理监测处理点要做好预警信息登录,对重点预警对象、重大信息获取及处理结果都要有文字记载,不得漏报、瞒报、误报。
第四,预警信息的.发布。在提前获取准确的可能发生不良事件的信息时,学校“心理预警监测中心”应做好评估工作并上报学校领导,根据事件的不良程度与紧急程度下达指令,实施相应级别的预警应急援助方案。预警的级别分三个级别:
三级“蓝色”预警,主要针对那些需要特别关注的心理问题,其危机程度为“一般”,校心理(咨询)辅导室可以自行处理。
二级“黄色”预警,主要针对那些有可能演变成危机的心理行为,其危机程度为“较紧急”,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校长室报告。
一级“红色”预警,主要针对短期剧烈的心理冲突和失控行为,其危机程度为“紧急”,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上报xx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和教育局中小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领导小组,并请求协同应急。
(3)应急:掌握心理危机干预四步法
心理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是有效保护学生的重要环节。处于心理危机情况的学生最需要的是周围人的支持与理解,一般处理危机情况需要的是:
首先,危机评估。
危机评估是进行整个心理危机干预的前提。干预者必须在短时间内通过评估迅速、准确地了解个体的危机情境及其反应。危机评估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个体的生理及心理状态、社会状态和个体采取的应对方式等。另外,评估需要贯穿于心理危机干预的始终。干预者必须通过评估确定心理危机的严重程度和个体的状态,了解个体支持系统的有效性,从而确定有效的应对策略。
其次,制订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在评估的基础上制订符合个体生理、心理状况的干预方案。设计干预的技术,以解决目前的危机或防止危机进一步恶化,确定应提供的支持。
再次,实施干预。
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体(简称危机个体)保持密切的接触,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鼓励危机个体用语言表达内心的感受,指导其进行适当的情绪宣泄,以减轻焦虑可以采用认知干预或者采用系统脱敏等行为主义取向的干预技术,向危机个体提供应对技巧;向其解释其情感反应是对灾难的正常反应,强化焦虑、恐惧等情绪的合理性;不对危机个体做不切实际的保证;强调危机个体自身对其行为和决定所负有的责任,提高其应对效能,帮助其建立积极的应对策略,如PBR技术,即暂停、呼吸和放松的方法等;帮助危机个体调动其社会支持资源,如家庭、朋友、同事、社会组织等。
最后,确定心理危机干预的结果,不断对干预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干预者通过观察、交谈以及使用量表等方法对危机个体进行心理及危机评估,以了解干预效果,并及时调整干预方案。
心理危机干预强调:首先,对危机的评估应该在建立咨访关系之前进行;其次,要保证危机个体的安全,这个是与突发事件的发生背景相适应的,也是心理危机干预与普通心理咨询不同的地方;再次,更好地体现了人本主义的咨询理念,强调积极、无条件地接纳危机个体,并且要以危机个体为中心,充分考虑到危机个体的自主性。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14
为做好我校学生返校前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发热入住隔离区学生的关怀,预防学生心理状况的波动和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帮助学生提高心理调适能力,按照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防控工作中的要求,制定此心理疏导方案。
一、总体措施
以“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工作体系为依托开展工作,学校心理咨询中心、二级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长分工协作、联合行动,全面做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发热入住隔离区学生的心理疏导,努力做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意识到位、职责到位、保障到位,为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二、主要工作和具体措施
(一)学工处心理咨询中心结合学校防控工作的整体要求负责全校学生返校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开展对隔离区学生的心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发放心理保健宣传手册;开展学生心理筛查,对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精准把握,建立心理档案,动态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在精准排查的基础上,对学生心理状况科学分类,指导学院进行重点的跟踪监护和精细帮扶;做好学生危机预案,对有需要的同学开展线上心理疏导,为观察区学生开设专门的预约通道,通过线上的个体咨询及时排除心理危机,促进学生心理调适,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危机;对确实存在严重心理危机的同学及时给予转介,联合辅导员一起做好送医就诊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书记、辅导员及班主任等要结合学院整体防控工作安排,在学校心理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学生开展鉴别排查,在排查中尤其要加强对学校原有的重点关注学生和原本存在精神疾病学生的排查,将排查结果报送心理咨询中心。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动态、了解学生心理需要,将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提供必要又实际帮助;做好心理预防和预警,及时识别心理危机学生。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开启快速心理危机反应工作机制,确保危机干预工作链条运转及时、快速、合力。联合保卫处保障学生安全,及时给与安抚、给与陪护,及时做好上报,报告学院领导、学工处和校医院等部门。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转介到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学院要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对于观察区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共同了解学生的情绪、行为变化,在危机出现时,征得家长的支持,共同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危机。
(三)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及时通过关注学生微博、微信、QQ等自媒体上的言论,及时了解学生观察期间的心情动态和心理困扰;定期与学生沟通交流,认真倾听他们的困惑与烦恼,安抚学生的情绪,给学生解释和传达学校在疫情特殊时期的观察政策,以获得学生理解;对于身体的发热或其他不适,与同学讨论应对方法,引导同学理性对待当前疫情,避免产生恐慌情绪及其引发的`心理健康问题;对于他们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尽可能给予一定帮助;对于情绪波动较大、出现精神异常情况的学生,要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帮忙联系心理咨询中心,妥善处理与安排。
(四)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要积极协助辅导员和班主任,及时关心本班、本寝处于观察区学生,每日与学生发问候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同学的心理状况,做好危机识别和抗疫知识、心理调适方法的普及和活动宣传工作,推送与抗击疫情相关的心理健康知识和调适方法。积极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长的在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朋辈互助建立的形式建立“一对一”、“多对一”关注,为学生提供持续的人文关怀和心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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