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公司章程(精选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章程,章程起着规定组织纪律的作用。那么相关的章程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东公司章程,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股东公司章程 1
公司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行为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单独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注: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_____股东,出资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100%;(其中:货币出资额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八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下列决定时,采取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成员为______人,由股东书面决定产生。董事任期_______年(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的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方可作出,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_______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_____ :______(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公司也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十六条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七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任期________年,由股东以书面决定方式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___________公司
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东公司章程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发起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1号。
第四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______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二十年。
第五条 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发起人制订,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和每股金额
第十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份总数1000万股,每股金额1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出资。
第四章 发起人的名称(姓名)、认购的股份数及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2个发起人组成:
发起人一:________百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
法定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2号
以货币方式出资4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40%。其中首期出资80万股,于20______年1月31日前到位,第二期出资40万股,于20______年12月31日前到位,第三期出资280万股,于20______年1月7日前到位。
发起人二: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3号
身份证号码:33010219340608910__
以货币方式出资200万股,其中首期出资120万股,于20______年1月31日前到位,第三期出资80万股,于20______年1月7日前到位;以实物方式出资400万股,其中第二期出资100万股,于20______年12月31日前到位,第三期出资300万股,于20______年1月7日前到位;共计出资600万股,合占注册资本的60%。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 股东大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作出决议;
13、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4、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发起人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大会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三月召开。
2、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主持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会议表决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董事会成员五至十九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非职工代表五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
12、对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以外的资产作出决议。
第十七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董事会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非董事经理、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资格。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二次,时间分别为每年三月、九月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主持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2、会议表决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会议记录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职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第七章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三人,其中:非职工代表二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东大会选举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职工代表一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6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7、选举和更换监事会主席、副主席。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
监事会以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监事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二次,时间分别为每年三月、九月召开。
2、临时会议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2、会议表决
监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每项决议均需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
3、会议记录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九章 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
第三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按《公司法》第十章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第三十三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三十五条 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于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监事。
第三十六条 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三十七条 公司分立的,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三十八条 公司减资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三十九条 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原件一式五份,其中每个发起人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验资机构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发起人:______
发起人盖章、签字(或由全体董事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股东公司章程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和运作。
第二条 本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
第二章 经营宗旨
第三条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追求可持续发展,创造股东、员工及社会的共同价值。
第三章 股东
第四条 股东是指依法认购公司股份的单位和个人。股东享有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
第五条 股东权利包括:
1. 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
2. 参与、表决和选举董事及监事。
3. 查阅公司章程、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4. 在公司解散时,按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
第六条 股东义务包括:
1. 按照认购股份的金额,及时缴纳出资。
2. 执行公司章程及决议,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3. 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四章 股份
第七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股份总数为________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第八条 股份可以转让,但须遵循《公司法》及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应通知其他股东。
第五章 股东大会
第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条 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
1. 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 审议通过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3.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
4. 审议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十一条 股东大会应按年度召开,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股东大会的召开须提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二条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董事长和若干名董事。
第十三条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
1. 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3.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确保公司合法运营。
4. 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十四条 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________名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董事会的工作。
第十五条 监事会的职责包括:
1. 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
2. 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及其执行情况。
3. 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 财务与利润分配
第十六条 本公司财务年度自每年的____月____日开始至翌年____月____日结束。
第十七条 本公司的盈利分配由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与解释权归股东大会。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十条 公司解散的条件及清算办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本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审议通过。
_____________公司
签署股东: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股东公司章程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和运行。
第二条 本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建筑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 本公司以建筑工程及相关业务为主要经营范围,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建筑服务。
第二章 经营宗旨
第四条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品质为核心,以客户满意为目标,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社会价值。
第三章 股东
第五条 股东是指依法认购公司股份的单位和个人,享有股东权益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六条 股东权利:
1. 按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
2. 参与股东大会并表决。
3. 查阅公司章程、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4. 在公司解散时,按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
第七条 股东义务:
1. 按照认购股份的金额和约定,及时出资。
2. 遵守公司章程及决议,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3. 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四章 股份
第八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股份总数为____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第九条 股份的转让需遵循《公司法》及本章程的相关规定,转让股份前需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同意。
第五章 股东大会
第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权:
1. 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 审议公司的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
3. 选举董事和监事,决定报酬。
4. 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召开会议需提前通知全体股东,并说明会议议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三条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董事长和若干名董事。
第十四条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
1. 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发展战略。
2. 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及重大决策。
3. 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4. 审批公司重大投资及其它重要事务。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十五条 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____名监事组成。
第十六条 监事会的职责:
1. 监督董事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
3.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第八章 财务与利润分配
第十七条 本公司财务年度自每年的__月__日开始,至翌年__月__日结束。
第十八条 本公司的盈利分配方案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按照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及解释权归股东大会所有。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公司解散的条件及清算办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本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审议通过。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签署股东: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股东公司章程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及经营。
第二条 本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再保险、保险代理和咨询服务。
第二章 经营宗旨
第四条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客户为中心,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产品和优质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客户、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第三章 股东
第五条 股东是指依法认购公司股份的单位和个人,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六条 股东的权利包括:
1. 按照持股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
2. 参加股东大会,表决及选举董事和监事。
3. 查阅公司章程、财务报告及其他重要文件。
4. 在公司解散时,依法分享剩余财产。
第七条 股东的义务包括:
1. 按照认缴的股份金额,及时足额出资。
2. 遵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3. 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形象。
第四章 股份
第八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股份总数为____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第九条 股份的转让应遵循《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需提前通知公司并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第五章 股东大会
第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权:
1. 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 审核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及年度预算、决算。
3. 选举、罢免董事和监事,决定其报酬。
4. 审议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须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全体股东,说明会议议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三条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董事长和若干名董事。
第十四条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
1. 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
2.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落实股东大会决议。
3. 提出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供股东大会审议。
4. 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十五条 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____名监事组成。
第十六条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
1. 监督董事会的工作和公司财务。
2. 检查公司各项业务及合规情况。
3. 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会工作及审计结果。
第八章 财务与利润分配
第十七条 本公司的财务年度自每年的__月__日开始,至翌年__月__日结束。
第十八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独立审计,利润分配方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 修改与生效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解释及生效权属于股东大会。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审议通过。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签署股东: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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