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

时间:2024-07-25 07:19:57 偲颖 公司章程 我要投稿

有限公司章程(通用1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渐认识到章程的重要性,章程起着保证组织的思想统一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章程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有限公司章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限公司章程(通用17篇)

  有限公司章程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x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本。

  第三章股东资料

  第八条住所: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x出资额为xx万人民币,占总资本xx%;出资额为xx万人民币,占总资本xx%。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股东之一不得购买其他股东全部出资,而形成单一股东(独资公司);

  4、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会

  第十三条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方针或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定当每年xx月份召开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主持;

  4、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除法律、法规、章程有时确规定外,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五章董事会

  第十七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若干名,董事长x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八条董事长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九条董事长任期每届三年,董事长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因特殊原因要解除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有限公司章程 2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一章员工守则

  第1条工作时间

  1、每天上班时间为八点整,中午下班时间为十二点整,下午上班时间是两点整,下班时间是六点整,工地下午下班时间五点半。

  2、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2条请假

  1、病假:

  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需要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休假需要出示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事假:

  ①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

  ②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三天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经理),如实说明原因,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③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④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第3条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4条办公用品使用

  1、对于办公用品必须用好放好,珍惜办公用品,用完以后需要增加用品的到出纳处领出并做好登记。

  2、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对于办公室的设备要小心使用,如若不会使用者不能私自使用,要让其他会使用的人处理,如因操作原因损坏了设备,损坏者需赔偿设备原价的100%。

  第5条档案处理

  1、档案必须按类别分好,看完以后要收拾好,不能随便放置。

  2、废弃的纸张务必盖上作废的`图章,并放在废纸中以便以后重复利用。

  3、凡是带有公司机密、报价等档案,废弃时务必要用碎纸机处理,不得随意摆放,凡发现不按上述处理者,作扣除绩效处理。

  第6条文印管理规定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2、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4、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

  第7条每天下班时,务必把所有设备电源、开关关掉,把门锁好,确保一切无误方能离开。

  第二章苗圃管理

  第1条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第2条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第3条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必须达到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第4条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第5条外销苗木或公司工程需用苗木,需要从苗圃出苗时,明确苗木的数量,规格,标准等事宜,做好记录。第6条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公司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管理规定

  第1条司机必须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第2条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第3条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保持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可以随时接受任务。第4条车辆的维修必须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第四章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第1条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第2条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不过夜。第3条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达到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第4条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第5条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第6条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对外承包工程12个月,集团内部房产小区工程3个月),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有限公司章程 3

  一、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质量控制

  主要包括:

  1、对项目评审人员要求;

  2、项目评审的稽核复查;

  3、评审报告质量控制;

  4、评审档案管理等内容。

  二、对项目评审人员要求

  1、项目评审要配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根据评审项目的实际情况配置评审负责人、稽复核人员或技术负责人;

  2、评审人员要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评审,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参加;

  3、评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对保密项目的评审,评审人员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三、建立评审专家库,专门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

  1、分门别类建立公司技术人员档案;

  2、根据不同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抽调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四、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

  1、成立专门的“稽(复)核部门”,专门负责项目评审的稽(复)核工作;

  2、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包括对评审计划、评审程序的稽核;对评审依据的复审;对评审项目的再踏勘和测评;对评审结果的复核等;

  3、项目评审的复核稽查方式包括全面复查、重点复查和专家会审等。项目评审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复核评审工作底稿。

  五、评审报告的质量控制

  1、必须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评审情况和结果;

  2、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发现重大问题,作重点说明;

  3、为了对单位和对个人负责,我们还采取了“三级复核”(即:项目负责人复核;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复核;技术负责人总复核)和具体承办人签字确认相结合的.方法,把风险与具体责任人挂钩,最后形成评审报告。

  六、项目评审的档案管理

  1、项目评审档案管理是指对评审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及数据信息的汇总处理;

  2、评审资料包括被评审单位提供的各种资料、评审人员现场踏勘和测量,取证取得的原始资料,评审过程的工作底稿,初审报告,复核(审)报告,被评审单位反馈意见,评审报告等;

  3、项目评审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特殊评审项目档案的保管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建立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质量考评与奖惩制度。

  为保证和提高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审计准则》和其它相关执业规范,结合实际,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项目评审工作质量考评与奖惩制度。

  1、主要是对业务项目承接阶段、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执业质量进行考核;

  2、具体考核对象主要是,各业务性质的单个业务项目,并量化到项目具体执业人员;

  3、对项目质量考评与奖惩,主要是项目的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工作底稿的整理、项目质量“三级”复核三个方面。

  4、项目质量考评与奖惩主要体现在公司质量控制三级复核中,通过逐级复核,最终形成考核结果;

  5、复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目评审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的事项,应提请相关人员进行补充完备;

  6、未补充完备的工作底稿不得向上一级复核人报送。各级复核人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昆明大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

  7、总复核人按照项目评审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及评审质量考评与奖惩制度,对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形成考评与奖惩结果记录。

  8、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倒扣分,考核对象为单个业务项目,即以单个业务项目的提成工资为100分,根据该项目倒扣分数计算出应扣金额,并以等级量化到项目具体执业人员。

  9、项目评审工作应按要求时间完成,非客户原因或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延长业务完成时间。

  10、如因客户原因或经公司领导同意,应调整项目计划完成时间。

  11、如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五天以内扣10分,五天至半个月扣30分,十五天至三十天内扣50分,超过一个月不得参与提成。

  12、为保证质量控制的三级复核制度正常实施,每项业务工作报告出具前应将业务工作底稿收集整理好。

  13、如因特殊原因,业务工作底稿和相关资料未收集齐全,应在一个月完成。如不能完成,每超过一个月扣10分。

  14、每月末,总复核人将考核结果汇总后交财务在发放提成工资时扣收。

  15、扣收的资金由会计记帐,年末,用于奖励执业质量好、工作表现突出的评审工作人员。

  有限公司章程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识别、监控公司潜在风险及其发生概率,确定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及限度,认定该等风险所可能带来的损失,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风险是与公司投资发展战略有关的各类风险,包括战略环境风险、程序风险(业务运作风险、财务风险、授权风险、信息与技术风险以及综合风险)和战略决策信息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业务单元、子公司,要求每一位员工均应该具有风险意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单位为发展战略部。

  第二章风险评估管理组织体系结构

  第四条公司发展战略部设立风险评估及管理小组,为公司风险管理领导机构,负责评估公司各类风险,协助总裁决策,消除危机,转嫁风险,以使公司获取生存发展的机会。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与业务单元、下属子公司应当在本办法的框架下制订各自的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设立专人与发展战略部风险评估及管理小组沟通信息,汇报各自在运作过程中所出现的风险及其可能的解决方案。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协助发展战略部审核公司风险,为风险审计监控部门,在其进行内审工作过程中所发现的各类风险应及时通报发展战略部从战略上研讨、评估该等风险,发展战略部与内部审计部密切合作,审核、监控并管理风险。

  第七条发展战略部负责评估管理公司战略环境风险、决策风险及各类业务单元的财务、运作风险,并对该等风险提出具体的管理方案。

  第八条经营财务部负责评估公司金融财务风险及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状况,并向发展战略部通报提交有关风险评估文档。

  第九条各业务单元、下属子公司及具体项目运作小组负责评估本单元(或项目)的财务风险、运作风险及其他综合风险,向发展战略部提交有关风险评估文档。

  第十条技术管理部及研究院就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技术性风险、技术创新风险及技术管理中所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提交相应文档至发展战略部。

  第十一条发展战略部汇总各职能部门及业务单元、下属子公司、具体项目小组的风险评估文档,展开相应的评估研究,向总裁及总裁办公会提交战略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章风险评估文档

  第十二条各单位拟提交的风险评估文档要求至少具备本章各条所规定的要素并力求详尽充分。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就其所展开的业务、职能过程分阶段实施风险评估,每一阶段的各个关键点都应该有风险评估文档记载。

  第十四条每一文档应包括风险评估所存在的假设、评估方法、数据来源及评估结果。

  第十五条风险评估文档要求但不限于:

  1、正确完备地描述风险过程;

  2、为风险识别及分析提供一个系统的方法依据;

  第十六条风险评估文档管理要求但不限于:

  1、提供公司风险纪录并开发组织知识数据库;

  2、为风险管理提供可计量的机制与工具;

  3、促进对风险的持续监控并审视相关结果;

  4、提供风险审计轨迹;

  5、共享并交流风险信息;

  第三章风险评估工具方法、程序及指标体系的一般性选择

  第十七条风险评估的第一步要求是成立评估小组。

  各业务单元及子公司的风险评估小组组长由负责各项业务的主管(或者该子公司领导)担任,组成人员需要包括发展战略部风险评估小组成员、内部审计部及经营财务部也应当派人参加。

  评估公司整体战略风险的评估小组组长由总裁担任,主管战略与投资的副总裁及战略规划部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应当包括内部审计人员及财务人员以及有关主管市场与技术的领导。

  第十八条风险评估的第二步要求是识别风险及其来源与类别。对于识别的风险采取风险等级制度,详细记载。

  本办法所指称的风险类别及来源包括:

  1、环境风险,指影响公司实现其目标进而对公司生存构成威胁的外部力量,包括来自于竞争对手、股东关系、自然灾害、权力/政策、法律监管、行业、金融市场、资本的可获得等方面的风险。

  2、程序风险,指影响公司内部业务程序有效实施而导致的各种资产损耗、流失和破坏的内部力量。具体可以分为源于消费者、人力资源、产品开发、经营效率、生产能力、折旧/损耗、业务干扰、品牌侵害、现场质询等导致的业务风险;源于领导者才能、权力/限制、外购、业绩奖励、意愿转变、传输系统等导致的授权风险;源于价格、流动性和信贷的金融财务风险;源于组织系统及其体系结构的信息技术风险;源于管理者失误、雇员失误、非法行为、信誉等的综合风险。

  3、战略决策信息风险,指造成战略决策、业务决策和财务决策信息失真、过时或使用失当的外部力量。

  第十九条风险评估第三步是确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

  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能够充分和全面地评估公司的已经发生的和潜在的风险。

  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要求以股东价值为导向,区分层次,逐层深入细致地表述问题,揭示风险及其损失。

  具体指标包括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和半定性指标三种类型。定性指标通常用于获取风险等级的一般性指示信息,使用文字格式或对该等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所导致的后果使用描述性标度。半定性指标通常是在定性指标的基础上对各类风险标示出价值,这些价值的数字可以是一个范围性的表示。定量指标用于对风险概率及其价值的准确的数字性表述。

  第二十条风险评估的第四步是分析风险,并确认其所可能带来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风险评估的第五步是根据识别的风险拟订相应的解决方案。对付风险的办法可以是转移风险、规避风险、减小风险,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措施将风险创造为机会。

  第二十二条最后,风险评估应当建立一个动态监控、审核和防范机制,就有关事项形成风险评估文档,跟踪控制,与各有关实体沟通共享风险信息。

  第四章风险预警机制及监控体系

  第二十三条风险预警考察指标主要包括风险发生的水平及概率,所产生的后果以及现有控制手段是否充分。

  第二十四条风险监控的办法可以是将有关风险根据损失大小设置优先级,划分类别,力求做到实时监控。

  第二十五条发展战略部就公司各层次的各类风险评估文档进行分析,提出各类风险的阀值。

  第二十六条各层次风险管理单位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及监控体系,由发展战略部统一管理,严密监控风险的发生,当风险值接近阀值时启动预警机制。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由发展战略部解释,经公司总裁工作会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附件:风险评估

  管理部分文档标准样式

  附件1:风险登记文档

  项目编号可能会发生什么样的风险如何发生如果发生挥产生什么后果事件发生的概率如何现有控制手段的充分与否后果严重登记概率级别风险水平风险优先级

  职能/活动:

  日期:汇编者及日期:

  审核人及日期

  附件2:风险行动计划文档

  项目编号:

  风险:

  摘要:

  (包括推荐的反应和后果影响)

  行动计划:

  1.建议行动:

  2.资源需求:

  3.职责:

  4.完成日期:

  5.所需要的报告与监控

  汇编者及日期:

  审核人及日期:

  附件3:风险处理日程与计划文档

  在风险登记中的优先级顺序可能的处理方案优选选择的方案处理后的风险级别拒绝/接受分析的成本/效益结果完成时间表这些风险和处理方案如何监控

  职能/活动:

  日期:汇编者及日期:

  有限公司章程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实现各基金合伙人的最大化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资管集团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运用非公开方式所募集的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谋求股权增值后转让获利的经营行为。

  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增资入股;

  (二)股权受让;

  投资内容及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从事对以国内长三角、珠三角为重点区域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现代服务、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节能、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第四条投资应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须坚持以下三大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确保拟投资项目以及投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

  (二)谨慎性原则: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单个项目的投资规模应当与各管理的基金的资产总额相适应,原则上不超过资产总额的20%;

  (三)效益性原则:促进资产有序运作和资源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提高投资收益,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公司投资理念:主动投资收益良好、现金流稳定、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的节能、环保、健康、先进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适当参与团队优秀、技术领先的高科技、高成长初创企业,最终构建一个主业突出、布局合理、回报良好、周期平衡的可持续发展的'投资业务体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是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依据《公司章程》,负责对公司基金投资、项目投资及退出等相关事项进行决策,给出决策意见。

  第七条投资管理部是公司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战略研究;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市场开拓、策划、论证、实施、项目退出;负责投资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录入、管理工作等。

  第八条风险控制部是公司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投资项目调查结果进行风险控制;共同参与尽职调查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分类处理投资项目的风险预警信息等。

  第三章投资流程

  第九条项目筛选

  投资管理部负责项目市场开拓、项目信息收集;投资经理对有意向的项目进行初步调查,做出初步筛选。

  第十条项目立项

  投资经理认为有必要对项目进一步调查的,由经办投资经理编制《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一),报部门经理审批后上报总经理,同意后完成立项。

  第十一条项目调查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投资经理提出方案并报投资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成立项目小组。项目小组至少由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调查辅助人组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配备法务和财务专业人员。

  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担当。项目小组应在项目立项后15日内完成项目尽职调查工作。

  项目负责人根据拟投资项目材料和尽职调查结果,撰写《项目投资建议书》(附件二)。

  风险控制部根据投资管理部提交的《项目投资建议书》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调查与评估,根据实际需要参与重大项目的实地尽职调查工作及投资方案设计、谈判工作,撰写风险评估报告,给出风险评价意见。

  第十二条投决会决策

  投资项目完成项目尽职调查后,由投资管理部将《项目投资建议书》等材料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投决会各成员,召集投决会,根据投决会议事规则进行审议表决,并出具《投决会评审意见表》(附件三)。

  第十三条项目投资

  经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由投资管理部负责办理投资事宜,项目小组及其他部门进行协助。

  第十四条拟投资项目因故未能正常投资的,公司应将该情况及时通报投决会,并出具《项目撤销表》(附件四)以备查阅。

  第十五条项目投资完成后,项目小组将该项目全流程相关文件及重要资料建档成册,移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

  第四章投后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完成投资后,由投资项目负责人和风险管理人员共同组成投后管理小组,专人对接投后管理工作,定期整理、汇总、形成投后管理报告等材料提交本级审计风控部。

  第五章投资退出

  第十七条项目主体应根据被投资公司发展状况,制定相应的退出方案并出具《投资项目退出意见表》(附件五)。

  第十八条经投决会通过的投资退出方案,由投决会授权投资管理部具体实施。

  第十九条投资项目成功退出后,投资管理部向公司总经理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经总经理核查后通报董事会,同时备案留查。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投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如有与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规定之投资全过程与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结合使用,如与信息系统之要求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有限公司章程 6

  第一章管理大纲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名声。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知识分子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底薪十提点1%十纯利润提成20%”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纸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二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四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五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六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七条员工规范

  1、爱公司,爱岗位,不做有损公司的事,不说有损公司的话。

  2、忠于职守,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没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3、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旷工、不干私活。

  4、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增强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

  5、自觉维护社会公德,敬老爱幼,尊敬领导,热爱同志。

  6、言行一致,举止文雅,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7、热情服务,杜绝冷、硬、顶、撞。

  第八条公司规范

  1、团结、互助,没有打架、吵架行为。

  2、按期完成各项任务,没有拖拉现象。

  3、安全第一,确保质量,没有弄虚作假。

  4、各种记录完整无缺。

  5、讲究卫生,工作场所整洁,没有脏、乱、差。

  第九条办公规范

  1、公正廉洁、忠于职守,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不迟到、不早退,上班不干私活。

  3、工作有计划、有条理,分清轻重缓急,力求精益求精。

  4、讲究礼节,自觉维护办公秩序。

  5、熟悉业务,掌握政策。

  6、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物品文具收拾妥当。

  7、请示、汇报或安排工作,按组织程序逐级进行。部门间不得推诿扯皮,要相互协调。

  8、服饰得体,整洁、庄重、大方,不搞奇发异妆。

  9、正确使用和爱护办公设施。

  第十条会议规范

  1、召开会议提前做好准备,讲求实效。

  2、遵守纪律,按时到会,有序退场。

  3、做好记录,保持安静,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4、坐姿端正,精神饱满,热情鼓掌。

  5、进入会场,避免手机钤响,尽量关机。

  6、爱护公物,禁止吸烟,保持会场整洁。

  第十一条乘车规范

  1、自动礼让,按顺序依次上下车,杜绝插队、一哄而上和乱挤乱撞。

  2、衣着得体,庄重。不得只穿汉衫背心、短裤、拖鞋上车。

  3、互相体谅,主动让座。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乘车。

  5、讲究卫生,车厢内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仍果皮纸屑和其它杂物。

  6、尊重司机,爱护公物。

  7、文明驾驶,按点接送。

  第十二条就餐规范

  1、就餐时,不得在餐桌及餐厅内乱扔食物残渣。

  2、禁止浪费,树立节约粮食的观念。

  3、餐厅内杜绝抽烟。

  4、就餐完毕,勿在餐厅喧哗、逗留。

  5、不准随便将餐厅内设施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娱乐规范

  1、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

  3、言谈举止大方,不起哄,不讲脏话。

  4、保护环境,严禁赌博。

  第三章人事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调动员工积极性,保障员工利益。

  第二条公司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面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本着精简、高效、合理的原则,对公司员工招聘进行严格控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全员合同管理,并建立员工有权选择岗位,企业有权选聘员工、解聘员工的双向选择机制;建立员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第五条为了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及脱岗教育。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人事劳动部门负责人事计划、劳动工资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核录用、聘用、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员工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老板统筹计划与聘用。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二)业务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三)司机有汽车B2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四)后勤有吃苦耐劳与有仓库管理经验,初中文化。

  第五条聘用人员审查合格后,由老板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报到时,需向老板提供学历证书、体格检查表,近期免冠照三张,人事资料等。个人户口本或身份证等有关证明

  第六条聘用员工试用期根据工作岗位及本人工作情况而确定。一般试用期为3个月。第七条聘用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协议,并按实际需要和受聘人专业、技能确

  其岗位。在合同期内,员工因身体突发性疾病伤亡或在公司外发生人身伤亡等意外事故,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被公安机关或其它相关单位通告,有传染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品性恶劣者和未满16周岁者不得聘用。

  第十四条聘用员工试用期满考试合格后。

  第三节员工假期及待遇

  第一条公司实行星期六日至,星期日为休息日,但因特殊情形或基于生产业务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

  第一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二条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10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法定假期3天内,按岗位工资计发。晚婚员工3-13天内按每月300元工资计发,按考勤计工资。

  第三条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员工料理丧事另给路程假1-2天(超过100公里)。

  第四条事假、病假、换休按工作日计算工资。

  第四节辞职、辞退、开除、离岗

  第一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也有辞职的自由,但需按本制度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条试用期合格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协议书,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协议,协议期内员工不得随意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三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老板批准后,由老板办理辞职手续。

  第四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六条公司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时,必须填“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公司有关部门和老板批准后,通知被辞退员工到人事劳资部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其它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

  第九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1万元以上)后果严重或违法犯罪,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十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业务资料及工具,并移交工作。否则,人事劳资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节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6时。

  第三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四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五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七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除老板或有关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向老板批准,老板批准后才能出差,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部门和老板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老板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50元。

  第二节奖惩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惩罚落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公司必须严明奖惩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公司设立奖励方法有:嘉奖;奖金奖励;通报表扬。

  第四条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降低成本,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技术革新创造价值和节约成本5000元以上;

  10、对公司作出贡献,老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条奖励程序为:员工推荐、部门提名、老板审核评定。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待岗、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工作任务。

  3、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

  4、拒不执行总经理或单位、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

  7、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

  9、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

  14、上班期间酗酒、带小孩,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5、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条人为原因或其它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个人赔偿。

  第八条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时刻注意安全,发生事故除交警队处罚外,公司也要进行处理。一年内发生两次事故,如纯属违章肇事,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员工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时,任何人都可以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第十条任何单位、部门负责人接到检举、揭发报告,应立即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处理意见书》呈报老板,由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一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有关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二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三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两个月,其它处分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三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书面记入档案。

  第十四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允许按组织渠道逐级反映;对公司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五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例外)。

  第十六条违纪处罚条例

  1、带小孩到和办公区,给予批评教育,罚款10—20元,不服管理者罚款50元。

  2、上班期间看工作以外图书,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罚款10—20元。

  3、上班干私活、下棋打朴克或睡觉处罚10-20元。造成后果,加倍处罚。

  4、上班脱岗或在工作岗位上嬉笑打闹,给予行政警告,处罚10—20元。造成后果,加倍处罚。

  5、打架斗殴、寻衅闹事、扰乱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给予行政警告,罚款500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开除,主要负责人加倍处罚。打群架者,除罚款外一律开除。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6、在公司内酗酒猜拳,酿酒后闹事,影响公司形象者,给予行政警告,处罚100元,情节严重,造成后果,处罚500元,给予开除。

  7、随意乱写乱画,丢弃杂物或张贴广告的给予通报批评,罚款30-50元。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公共设施,给予通报批评,照价赔偿,故意毁坏者,给予行政警告,罚款100—300元。

  8、卫生间大便不冲洗,被抓住后,停职检查,打扫卫生,视态度给处罚。

  9、随地大小便,危害公共卫生,处罚10—20元,态度不端正,加倍处罚。

  10、私拆他人信件、故意损坏他人声誉、欺凌老弱病残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一次,罚款50-100元。

  11、在公司区内聚众赌博,给予严重警告,通报批评,参与者每人罚款100元。

  12、泄露公司秘密,处罚100—300元,给予辞退。

  13、上下班迟到一次罚款5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1—2天者每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者给予除名。

  14、盗窃公司内公私财物,按财物价值,加倍处罚,给予开除。情节严重,数额较大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5、诬告他人、故意损害本厂声誉者,给予开除。

  16、对违纪者故意包庇,歪曲事实作假证、讲假话,为其开脱责任,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开除。

  17、在生产区玩火引起火灾,损坏消防器具、安全装置、电仪信号及线路者,经济损失1000元以内,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罚款100—500元,给予辞退。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赔偿损失,罚款1000元,给予开除,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18、违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给予记过处分一次,停职检查,罚款50—100元。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赔偿损失罚款,移交司法处理。

  19、司机违犯交通规则发生事故除交警队处罚处,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处罚100元;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200元;万元以上处罚400元;一年内发生两次违章肇事事故,事故处理完后,解除其劳动合同。

  20、无证驾驶车辆或酒后驾驶车辆,非岗位工乱动乱开机、电设备的,造成后果损失由本人承担,给行政严重警告一次,并罚款50-100元。

  21、司机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和私用,每小时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调离车队。

  22、人为造成车辆损失由司机负担损失的50%。

  23、违反劳动纪律、行政警告三次以上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开除。

  24、凡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赔偿经济损失,处以200元罚款;损失1000元-5000元,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一次,赔偿经济损失,处罚1000元;损失5000元以上者,赔偿经济损失给予辞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5、凡利用工作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者,收缴全部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3—5倍罚款,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辞退或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26、罚金由财务科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罚金作为表彰奖励先进者的.基金。

  第五章文秘

  第一节保密

  第一条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条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⑴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⑵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⑶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⑷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⑸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行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⑹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⑺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泄密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求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三条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⑴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⑵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⑶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⑴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⑵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四条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⑴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⑵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六章电话管理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遇特殊情况因私需用工作电话,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二条电话出现故障,及时向有关人员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换电话机使用,否则本月电话费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条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四条总台文员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公司”当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第七章车辆

  第一条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装置齐全有效。

  第二条司机要服从调配,随叫随到,由业务部和老板调度,严禁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无特殊情况,车辆一般不得私自改变行驶路线和私用,如发现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调离车队。

  第四条如有车辆因执照不全或违章行驶、停放受罚,公司对罚款概不报销。

  第五条车辆损失属人为造成,由驾驶员负担损失的50%。半途发生故障需就近修理,返回后司机报车队修理情况。

  第六条车辆用油,加油时要开发票才能报销。

  第七条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无证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否则,一切责任由驾驶员自负。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因私事需用车者,经老板同意。

  第九条车辆管理其它制度

  1、车队司机和车辆的手续、维修和保养及其它技术工作由司机负责管理。

  2、车辆使用中安全第一,如发生安全事故按国家相关法律和公司制度处理,司机为责任人、随车人负连带责任。

  3、车辆在途中不准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严禁办私事,违者给予处罚,举报者奖励。

  4、车辆放置后司机要随手锁门。

  第十条要做到把公司的车当自己的车一样爱护。

  第八章印章管理

  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印章的安全规范使用和管理。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公司合同印章。

  第二条使用各类印章时必须办理使用审批和登记手续。

  第三条监印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印,监印人有权拒绝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监印人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将从严追究监印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印章原则上不借出使用或携带外出,因特殊情况须借出使用或携带外出时,经由老板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五条对空白稿纸和空白介绍信等证明一般不准加盖印章,特殊情况需由老板批准后方可盖印。

  第六条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印章和公司合同印章是公司行使组织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要用于:

  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文件、报表、布告、通告、公函、聘书、请柬、奖状、介绍信、证明、职称申报表、工资申报表、合同、协议书、等。

  2、财务专用印章是财务部门履行专项业务而使用的印章。

  第七条印章的使用程序

  1、公司印章一般不对个人使用。员工若因私开具证明需用公司印章时,经老板批准后方能使用公司印章。

  2、按程序用印,并妥善保存用印签批手续。

  第九章宿舍

  第一条宿舍管理制度

  1、要讲卫生,不准随意乱仍烟头、果壳、杂物和随地吐痰,经常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

  2、要文明住宿,团结友爱,不准在宿舍内猜拳喝酒,聚众赌博。

  3、要勤俭节约,杜绝常明灯,常流水现象。

  4、要注意安全,不准在容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要正确使用卫生器具,不准将手纸杂物丢入便池,以防管道堵塞,影响使用。

  6、要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乱拉铁丝、钉钉子,做到随手锁好门,关好窗。

  7、要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准在休息时间内大声喧哗,播放音乐,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章办公楼会议室管理

  第一条办公楼会议室管理制度

  1、办公楼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人管理。

  2、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会议室内抽烟,不得随意将会议室用品挪作他用。

  4、会议室卫生由办公室负责清扫,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整齐,以备随时使用。

  5、会议结束后,使用单位要及时关好窗、门、电器,并向办公室交接。

  6、不准在桌椅上乱写乱画,发现乱写乱画者处罚会议组织者100元。

  第二条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第十一章企业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物资验收入库存

  1.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2.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

  4.污染、变质、湿损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做好防湿、防晒等工作。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务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3.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3.创造五好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4.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老板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科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5.库存登记准确率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第十二章财务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公司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有限公司章程 7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本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独立法人单位(各公司)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所涉及公司内部相关单位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本公司内部设立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二、成立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1、组成

  主任:主管经营副总裁

  副主任:市场总部总经理

  成员:市场总部、技术管理部、经营财务部、总裁办

  办事机构:设在市场总部

  2、职责:

  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合同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⑵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发生拖欠的有关资金划拨的裁决(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

  ⑶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纠纷时进行仲裁;

  ⑷负责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⑸负责处理外部经济合同纠纷;

  三、合同管理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4、参与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5、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见;

  6、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7、参与处理对外合同纠纷、负责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8、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综合分析和报送工作;

  9、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四、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

  1、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2、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3、负责按照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证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按时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6、负责本部门合同档案的管理。

  五、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

  1、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并推广其它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收集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资料,提高经济合同管理水平;

  2、了解掌握本部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制度;

  4、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和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

  第四条合同的审批

  一、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应在总裁办、经营财务部、技术管理部等部门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门审查核定,由主管总裁审批同意,方可签订。

  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重点是:

  1、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缔约能力;

  2、合同条款内容的完备性、合法性;

  3、合同应履行的审查手续。

  三、总公司财务部门监察、检查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

  四、合同评审是iso9000系列标准中规定的质量体系要素之关于合同评审程序在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另行规定。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签订,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公司有关人员代理签订。签订合同应由签约人签字,注名日期,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二、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后,方可签订合同。

  1、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2、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3、我方能否承诺对方的要约;

  4、对市场进行预测和调查;

  5、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三、对资信不明或资信状况不好,又无可靠担保单位的,不得与之签约。

  四、合同签定时,应验证对方相关证明文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对方交验的证明文件要妥善保管。

  五、合同文件的各项目要认真填写齐全、明确,特殊要求应在备注中注明,字迹要清楚,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六、本公司产品对外销售所签订的合同要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管理部门一份复印件、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七、本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收回一式三份(采购合同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八、合同盖章时需双方同时进行,因特殊情况与对方不能同时盖章时,需在对方盖章后,并查对无误的情况下我方方可盖章。

  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公司认为需要公证的合同,应当办理公证手续。

  第六条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应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争取对方的同意和谅解,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经济合同的履约率应达到95%以上(合同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征得对方同意和谅解)。履约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额与应完成合同金额的比率。

  第七条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规定

  一、本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统一使用由工商局监制或批准印制的合同文本,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书。

  二、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也要签订经济合同。内部合同文本格式要统一、规范,由合同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印制。

  三、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单位须专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对本公司未出台的相应标准合同文本或合同条款,应经市场

  总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合同归档

  一、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二、合同签定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评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纠纷仲裁结果、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合同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

  三、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四、建立健全合同台帐。

  五、建立合同档案、台帐借阅手续。

  六、经济合同文本为长期保存。

  第九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一、内部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应积极配合。若协调无效,由本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仲裁。

  二、对外签订合同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递交的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书等材料须经主管副总裁审阅同意。

  四、合同纠纷解决后,应将发生纠纷的原因、承担的责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体措施写成书面报告存入档案,对于关系重大的,通过各种方式在本公司内公告。

  第十条合同承办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合同承办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维护国家和本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条奖励与惩罚

  一、本公司对在合同管理中成绩显着和为本公司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一定奖励。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或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本公司利益的,应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第十二条常规合同与特殊合同

  一、常规合同系指:同时满足以下内容的合同。

  1、本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能满足合同的技术质量要求;

  2、正常的供货周期能满足合同的供货期要求;

  3、结算方式符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4、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内或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并且最终产品只由本公司内部一个部门提供。

  二、特殊合同:不符合常规合同内容的合同

  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场总部负责解释。

  有限公司章程 8

  一、发票的领购

  1、发票使用完毕后,财务人员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2、发票领购后,开票员应及时将所购发票号码按序登记在《发票领用登记表》上,以便于后期领用登记。

  二、发票开具和保管

  1、财务人员开具发票应严格遵守国家最新发布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允许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销售人员根据业务要求,需提供销售发票的,须填写《开具发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转交财务部门开票员开具即可;不涉及货物的特殊情况开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须经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签批,方可开票,签批手续不完整的财务部门开票员应予以拒绝开票,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申请人及开票员共同承担。

  3、对于新客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次开票需要客户提供相关资料,资料如下: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因国家政策有所变动,新成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核发资格证书,但需注意其税务登记证上必须有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另需提供单位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等资料;对于新客户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首次开票需要客户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根据情况需提供至少客户全称一项信息。

  4、开票员收到开票申请后,应按照申请资料及时开具相应发票,因客观原因(如税务装置本身出现问题、发票数量受限、发票已用完且在报税期并且尚未报税、其他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时开具发票的,开票员应及时将不能及时开票原因及延后期限转达申请人,做好信息传递工作,以便于申请人和客户做沟通工作。

  5、发票开具后,开票员应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发票,并须经领取人登记《发票领用登记表》;杜绝领取人滞留发票,发票领取人应于当日及时送达客户或于当日邮寄客户,现场送达的须经客户签署《发票签收单》,并及时(规定当日交回,当日交回有实际困难的',应最迟于次日交回,次日逢节假日的,节假日后第一天应及时交回)交回财务部门开票员处;以邮寄方式送达客户的,须及时向财务部门开票员提供邮寄公司名称及邮寄单号。因领取人原因造成发票丢失的,由领取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对于填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的,在收回原发票或取得对方国税机关的有效证明后,方可填开红字发票。原发票未退回的或者尚未收到对方国税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的,不得提前开具红字发票。

  6、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按序订本保管,作废的发票应完整保存所有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发生发票丢失的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并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介上公开声明作废,同时接受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处理。

  7、尚未开具使用的发票,应存放于保险柜中,确保发票安全。

  有限公司章程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知名度,拓宽产品销路,维护企业信誉及销售合同的严肃性,保证顾客、供方能够顺利地进行经济活动,根据《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

  一、市场信息反馈、管理。

  二、各省市、各行业产品选型管理。

  三、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四、销售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五、对外销售产品价格的管理。

  六、合同评审。

  七、销售合同的签定。

  八、与顾客签订各种返包协议的管理。

  九、内部合同、外部合同的适用范围。

  十、合同管理。

  十一、合同履约的考核。

  十二、合同纠纷的解决。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场总部、销售部、事业部、分公司、中心、本公司与顾客签订的供货合同,适用于事业部、分公司、公司之间签订的最终产品的内部合同。

  第二章市场信息反馈、管理

  第四条市场信息是本公司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的依据,是市场开发工作的基础,全公司员工都要做好市场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

  第五条市场信息的范围:

  一、顾客对本公司现有产品的需求信息,各地区、各行业的工程建设动态。

  二、顾客对本公司现有产品性能、功能改进的意见,对现有产品质量的意见。

  三、和本公司生产同类产品的公司、产品价格,在各地的销售策略和状况。

  四、通信产品市场动向,顾客对新的通信产品中、远期需求。

  第六条外出进行市场开发、销售、售后服务、技术交流及参加各种与生产经营工作有关的各种会议(含展览会)人员,都要注意收集市场信息。回单位后要填写出差工作汇报单,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到市场总部。各单位应将有价值的市场信息填写顾客信息记录表,交到市场总部。

  第七条市场总部负责在本公司产品市场潜力较大的城市建立本公司驻当地办事处,办事处应定期向市场总部反馈市场信息,紧急信息随时向市场总部反馈。

  第八条市场总部设专人对收集到的市场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向各单位发布,指导各单位市场开发工作,并将有关质量信息汇总转技术管理部。

  第九条市场总部对反馈市场信息质量高、数量多、反馈及时的单位、个人提出奖励意见。

  第三章各省市、各行业产品选型管理

  第十条设备选型入围是销售工作的关键环节。市场总部设专职人员(在有办事处的地方由办事处负责)对各省市、各行业产品选型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理。

  第十一条各产品承制单位对选型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不断扩大自己负责销售地区设备选型入围的比例。

  第十二条各单位在自己负责销售地区内每年应取得各行业的用户报告或顾客对公司设备的评价,顾客试用设备报告或顾客使用公司设备的意见、建议等,应不少于负责省份、行业的20%。

  第十三条各事业部、分公司、公司应培养1~3名表达能力强、对自己产品熟悉的兼职产品介绍人员,作为各省市、各行业产品选型工作技术支持人员,配合完成各省市、各行业产品选型入围工作。

  第四章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第十四条为销售人员、市场开发人员办理法人委托书的工作由市场总部归口管理。市场总部设专人对法人委托书造册、登记、发放、更换、回收、销毁工作。

  第十五条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法人代表签发的委托书,方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销售合同。

  第十六条调离销售岗位的经营人员,应及时交回法人委托书。

  第十七条销售人员应严格按照法人委托书限定的产品进行营销工作,超出销售产品范围的要到市场总部办理销售委托书。

  第五章销售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十八条销售合同专用章由本公司总裁办统一设计,统一安排刻制。

  市场总部设专人领出后登记发放,严禁各部门私刻销售合同专用章。

  第十九条根据需要由市场总部给各部门持有法人委托书的主要销售人员、市场开发人员发放销售合同专用章,并在市场总部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销售人员、市场开发人员调离销售岗位,应将销售合同专用章交回市场总部注销,由市场总部重新分配登记,严禁私自转让。

  第六章销售产品对外报价管理

  第二十一条销售产品对外报价由市场总部归口管理。各部门根据成本核算,将本部门对外销售产品价格报市场总部,由市场总部根据市场价格和竞争策略协调后报出。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不得私自修改对外报价,需修改的应先报市场总部,由市场总部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全套产品对外报价表一般情况不对外提供,特殊情况需向顾客或代销商提供全套报价表时,应经市场总部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合同评审

  第二十四条所有销售合同都必须经过评审。

  供方确认能够满足顾客各项要求:如供货时间、技术指标、质量标准等内容。供方能够接受顾客的付款方式,参加评审人员在评审记录表相关栏内签字。常规合同评审通过报本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特殊合同评审通过后报市场总部总经理批准,方可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五条常规合同由产品销售单位进行评审。

  常规合同应由各单位产品销售人员或单位内指定人员作为评审招集人组织评审。参评人员应包括采购、生产、技术、质量等方面的人员参加。评审的时间应在合同签定之前。评审的方式可采用会议、会签等方式。视合同内容参加评审人员可适当增、减。必要时可邀请本公司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特殊合同,由市场

  总部组织与合同有关实体;技术部、经营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视合同内容参加评审人员可适当增、减。

  特殊合同的评审应由合同签定部门在填写好《特殊合同评审记录表》中相关内容后,连同需要评审的合同和与合同相关的资信材料交市场总部。评审结束后,市场总部应将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合同签定部门及相关单位。

  第二十七条对代理销售合同的评审,除上述合同评审要求的以外

  销售单位应提供有关购货合同。尚无签订购货合同的,应提供签订相应的购货依据。

  第二十八条销售人员、市场开发人员在外地与顾客洽谈业务,合同签订前在不能独立对合同进行评审的情况下,可通过各种通信手段与部门

  领导及相关人员联系,进行评审。属于特殊合同的应与相关公司领导联系,进行评审。通过后方可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回公司后按上述有关条款填写合同评审记录表。并由相关公司领导签字后,交市场总部归档。

  第二十九条由于某种原因合同需要变更,供方应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评审。

  注:一、合同变更要有变更依据,如电报、传真、会议纪要、顾客签字的书面材料或电话记录等。

  二、合同变更如仅是供货期后延时,用合同变更通知单作为评审记录。

  第三十条所有评审记录表均为一式两份。随合同交市场总部一份,部门留一份。

  第三十一条合同评审号标注在合同右上角合同编号上方。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人单位,非贯标覆盖单位与顾客签定供货合同应参照上述相关条款对合同进行评审。

  第八章销售合同的签订

  第三十三条产品销售应与顾客签订合同。

  第三十四条本公司与顾客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以法人为对象,以其主管人员为代表进行签订。合同签订前,销售人员要客观、公正、准确、详实对需方进行资信调查。对于还款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合同;需方单位为与我方初次合作的企业、公司;需方单位有过违约情况的及特殊合同,必须取得资信调查资料。资信调查结果应填写《资信调查表》。其它合同也可参照执行。《资信调查表》报合同评审组和市场总部各一份。

  第三十五条合同书字迹要清晰、语言要准确,按合同书内容逐项填写。合同书出现涂改时,涂改人要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

  第三十六条合同中对设备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要对应设备型号标出企业标准号。

  注:一、暂时无企业标准(非覆盖产品),对需方的技术要求用文字表述清楚。

  二、承担全微波电路的设备供应,要附传输路由图,各站设备配置等内容。

  三、电源设备要附各站交、直流输出开关的数量、电流量、蓄电池保险容量、设备系统配置等。

  四、监控系统要附监控工程系统方案图,通信方式、监控种类、项目数量及接口参数等要求。

  以上内容可以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七条需方对本公司设备的验收方法按下面两种情况之一写入合同。

  一、需方不来本公司验收产品:应写明需方认可供方的测试记录。

  二、需方来本公司验收产品:应写明按相关企业行业标准或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验收。

  第三十八条合同中的'结算方式:

  一、分盘类产品:原则上不低于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清全款;

  二、整机类产品:原则上不低于3—6—1的基本要求,即合同生效后至发货前需方应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设备到达现场后15日内付60%;10%余款在货到后半年内付清。如合同无预付款,应在设备到达现场后三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

  三、如我方负责设备开通、用户要求开通验收合格后付第二笔货款,则应:在合同书上注明开通验收标准;在合同书上注明设备到达现场后30日内开通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货款。

  第三十九条销售人员对所签订合同的货款回收负责。其个人收入(包括工资、提成等)应与货款回收率挂勾。各部门对销售人员的货款回收工作制定出考核办法;市场总部对各部门货款回收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十条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应原则为:一年保修,终身维护。

  第四十一条如顾客为增值税纳税人,要写明纳税人登记号。

  第四十二条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持两份。

  第四十三条各部门签订的合同要统一编号,规定如下:

  合同编号由八位组成,aa##bbcc,其中:

  aa代表年份,如99、00

  ##代表签订合同单位汉语拼音缩写

  bb代表签订人编号(各单位自定)

  cc代表顺序号01~99

  注:各部门汉语拼音缩写规定如下:

  移动电话客户服务中心缩写为:yt

  移动通信终端研究所缩写为:zd

  移动通信系统研究所缩写为:xt

  ip技术研究所缩写为:ip

  数据网络事业部缩写为:sj

  宽带接入网事业部&n

  bsp;缩写为:kd

  市场总部缩写为:qf

  第九章对本公司代理销售的产品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代理销售的产品(非本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合同(买出)中的结算方式、质量标准、质量负责等要求应等同或低于此产品的采购合同(买入)中的相关要求。

  第十章与顾客签订各种返包协议、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为了促进销售合同签订,在顾客承担工程部分工作量的情况下,可以与顾客单位或顾客下属单位签订技术咨询协议、电路安装协议、电路调测协议、设备代维协议、联合开发协议等各种协议合同,与顾客单位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四十六条与顾客签订各种返包协议前要填写返包协议、合同申请单(见附件三),请示部门领导,经批准后方可与顾客签订。

  第四十七条与顾客签订返包协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供方将协议或合同和部门领导批准的返包协议、合同申请单原件交几经营财务部一份,复印件交市场总部一份。

  第四十八条应返给顾客费用由经营财务部负责落实。

  一、在顾客付清全部设备款后给顾客返款。

  二、按顾客向公司付设备款比例给顾客返款。

  三、经主管副总裁批准后先返给顾客款。

  第四十九条经营财务部统计各单位销售收入时,应扣除返给顾客金额。

  第十一章外部合同和内部合同适用范围

  第五十条外部合同

  一、各事业部、分公司、中心、公司与顾客签订的供货合同、工程协议、电路整治/改造协议。

  二、市场总部委托公司外公司、代销商销售本公司产品。

  第五十一条内部合同

  一、各事业部、分公司、中心、公司之间签定的合同。

  二、各事业部、分公司、中心、公司与顾客签订合同后,将自己不能承担的最终产品,与相关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

  第十二章合同管理

  第五十二条各事业部、分公司、中心、公司应及时将签订的合同正本、合同复印件及合同评审记录表交市场总部合同管理员,最终产品内部合同由供方交到市场总部。

  第五十三条合同有变更,供方应及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评审记录表和合同变更依据交市场总部。

  第五十四条市场总部根据收到的合同编制合同登记表,每月27日前将合同原件、合同登记表交经营财务部。

  第五十五条经营财务部依据各单位的合同、货款回收情况核算各部门销售收入和利润。

  第五十六条经营财务部销售管理人员可根据以下情况,给各单位开具发货票。

  一、根据合同,凭各单位开具的发货通知单、产品出库结算通知单。

  二、顾客交预付款,凭各单位开具的发货通知单,注明需开发票金额,可开发货票。合同执行完后,办清各种手续。

  三、小额交易顾客不愿签订合同的及顾客自带现金到本公司购买备件、分盘等,各单位经办人自拟合同一份,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交市场总部归档。

  第五十七条各部门将本月已完成的合同按合同执行情况月报表逐项填写清楚,每月25日前报市场总部。

  第五十八条各部门按综合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与顾客签订的销售合同、工程协议、电路整治协议等整理归档。

  第五十九条合同填写不规范,市场总部根据情况每次扣其管理分0。1~0。3分;评审手续不齐全、不认真,每次扣0。4~0。6分;评审内容不实敷衍了事,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0。7~1。5分。记录填写不合格,每月不能按时交记录的,每次扣0。1~0。3分。

  第十三章合同履约考核

  第六十条市场总部根据合同书中交货期、本月应完成合同,依据合同执行情况月报表考核各部门合同履约率。

  第六十一条考核方法

  本月完成计划内合同金额/本月应完成计划内合同金额×100%,每降低1%扣0。5分,最多扣10分。

  第六十二条最终产品内部合同考核方法同上。

  第十四章合同纠纷解决

  第六十三条最终产品内部合同发生纠纷由市场总部协调解决。

  第六十四条外部合同与顾客发生纠纷,先由市场总部协调解决,市场总部不能解决应提出解决意见,报请本公司领导解决。

  第六十五条外部合同纠纷解决过程要有文字记载,并存入顾客档案中。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场总部负责解释。

  有限公司章程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以及废弃物收运处理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综合部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公司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管理工作;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其综合管理部负责安排公司员工进行清洁与维护。

  第九条各部门应当按照其综合管理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条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卫生间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一条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二条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三条公共走道及阶梯,做到随脏随扫,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日清扫一次,并巡查,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四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五条卫生间、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六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十七条必须按综合管理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公司内及大门口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机动车。

  第十八条夏季综合管理部安排专人对旱厕、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九条公司内的树木、花草要定期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展厅内外及卫生间的管理

  第二十条展厅外部环境清洁标准

  一、地面干净,无烟头、纸屑、无积水和污渍等杂质;

  二、展厅墙面、LOGO干净,无污渍;

  三、塔标、牌匾清洁,无污渍、锈迹;

  第二十一条展厅内部环境清洁标准

  一、地面干净,无烟头、纸屑等杂质,无积水和污渍;无任何宣传品粘贴;

  二、展台干净、无污渍;

  三、展厅墙面干净,无污渍,无脱皮现象;

  四、玻璃门及玻璃幕墙无明显污渍,无灰尘;

  五、所有绿色植物无枯萎和灰尘积压,花盆里无烟头等杂物;

  六、垃圾桶及时清理;

  七、客休区沙发及茶几干净,无破损;

  八、洽谈桌椅摆放整洁;

  九、烟灰缸干净,不得超过两个烟头;

  十、x展架及宣传画干净;

  十一、用后纸杯及时收回;

  十二、电视展示台擦拭干净;

  十三、服务前台物品摆放规范;

  十四、零部件展示台擦拭干净;

  十五、洽谈室整齐干净;

  十六、交车间整齐干净;

  十七、接待前台桌面整齐干净;

  十八、宣传资料架干净;

  十九、精品展示柜擦拭干净。

  第二十二条卫生间清洁标准:

  一、通风良好,无异味;除臭剂、清香剂足量;

  二、卫生纸供应及时;洗手液或香皂供应及时;

  三、毛巾干净;干手机使用正常,并好用;

  四、照明设备完好,门、门锁能正常使用;

  五、洗手台、镜面、地面、便器干净、干燥;

  六、清扫用品用后整齐放置隐蔽处,纸篓要倒干净。

  第二十三条展厅内外及卫生间清洁项目的清洁频次:地面为随时保持清洁,其他需即时清理的部位必须及时清理,不需即时清理的部位每天1次,但所有部位如发现问题要求随时清理,保持卫生干净。

  第二十四条展厅内外及卫生间区域清洁责任分工:

  一、展厅外部环境由各公司划定责任区域并安排人员负责进行清扫整理。

  二、牌匾应安排专人每天清理一次,LOGO、塔标等安排专人每周清理一次,做到无明显锈迹、污垢,由各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

  三、展厅内部环境(第二十一条所述)1-6由专职保洁员负责;7-12由客休服务人员负责;13-14由服务经理安排负责;15-16条由销售部门负责,每天安排专人进行清理;17由客服前台值班人员负责;18由市场部安排人员进行清理;19由衍生部负责。

  四、卫生间环境卫生维护由综合管理部安排保洁人员负责。

  五、区域卫生维护责任落实到人,以方便管理。

  第二十五条专项区域环境卫生的检查由各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

  展厅检查巡查,检查时间定时与不定时结合,专项区域清洁人员每清洁完成一次后,需及时填写各类清洁记录表并签名,检查人员发现清洁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有权对清洁记录进行更改,并责令清洁人员即时进行改正。每日由行政总监或专员负责不定期检查,每天有至少一次的卫生检查记录。

  第四章办公室内卫生管理

  第二十六条各综合部应要求其所有部门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七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八条室内不允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将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九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五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三十条分布在公司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其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其综合管理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综合管理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二条生产车间、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三条生产车间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处理到指定垃圾点。

  第三十四条在公司区域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及废弃物等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六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规定。

  第三十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七条生产车间的`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管理由生产车间指定班组负责。

  第三十八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七章奖罚

  第三十九条综合部将不定期的进行卫生检查,并公布结果,对卫生做得好的公司和员工周例会给予口头表彰。

  第四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卫生排名最后一名的,并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综合部责限期部门纠正违规行为,报告书面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50-1000元的个人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工作区域工作后未及时整理和清洁场地,影响公司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六、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可根据厂家及运营评价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x年xx月xx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章程 11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避免人身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的种类、危险性分析、管理分工、审批手续等,适用于所有危险作业活动。

  3、危险作业种类

  3.1高处作业(高度啊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3.2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3.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3.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5大型吊装作业;

  3.6带电作业。

  3.7交叉作业。

  4、危险作业管理

  4.1危险作业审批

  4.1.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实施部门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安全管理机构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主管领导审批。

  4.1.2经审批的危险作业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施工教肓,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证(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有限空间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主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拝人。

  4.1.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安全安全管理部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4.1.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4.2危险作业实施

  4.2.1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

  4.2.2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4.2.3作业前,实施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肓,落实安全措施。

  4.2.4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2.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2.6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猃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4.2.7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4.2.8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4.2.9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4.3危险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4.3.1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证。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4.3.1.1患有精神病、癫病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虔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4.3.1.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4.3.1.3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职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4.3.1.4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3.1.5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职隔离措施。

  4.3.1.6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可超过270千克/平方米。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苢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

  动火作业:使用气焊、电焊、喷灯等焊割工具,在煤气、氧气的生产设施、输送管道、储罐、容器和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管道及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的设备上,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3.2.1动火作业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作业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4.3.2.2审批后的动火作业必须在48h内实施,逾期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4.3.2.3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罝、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4.3.2.4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30分钟,检修动火工作中每两小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30分钟,须重新职样分析。如现场分祈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分级审批安全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4.3.2.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a.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动火分析的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被测的气体或蒸气浓虔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b.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x寸,其被测浓虔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x寸,其被测浓虔小于等于0.2%。

  c.动火分析合格后,动火作业须经分级审批的安全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4.3.2.6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并采职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3.2.7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职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4.3.2.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雷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3.2.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3.2.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

  4.3.2.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距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曰下曝晒。

  4.3.2.12在铁路沿线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4.3.2.13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冷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4.3.2.14生产不稳定,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不准进行带压不罝换动火作业。

  4.3.2.15动火作业时,安全、消防主管部门、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动火作业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的安全员应到现场监督检查安全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动火作业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4.3.2.16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罝,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s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3.2.17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3.2.18在生产、输送、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3%。

  4.3.2.19动火作业前,应通知动火作业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生产调度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异常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4.3.2.20带压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压力不低于3000pa,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4.3.2.21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彳非走。

  4.3.2.2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幵。

  4.3.3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害、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酺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有限公司章程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一体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基本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其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其各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

  第四条各分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分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五条公司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调度、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六条公司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与本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财务部是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的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除按本制度的规定保留和使用的备用金以外,禁止其它部门受理现金收支业务。

  第八条会计、出纳人员应严格职责分工,出纳人员的资格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查认可,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除备用金以外,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九条现金收入要当天入帐,当天联系存入银行,禁止坐支。邮寄、邮汇的收、付款应有专门登记簿登记,记录汇款来源及汇款方向,经济业务事项、金额、转交和签收的事项。

  第十条现金收入须由会计人员开出收据或发票,及时编制收款凭证,出纳清点现金后,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后方可入账。

  第十一条现金付款业务必须有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并经会计复核、填制付款凭证后,出纳才能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后入账。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第十二条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的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付;

  (五)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六)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向农民支付的各种补偿费用;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三条为了认真执行有关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并保证公司费用开支、公出借款和医药费报销等业务使用现金。凡一次借款或报销在2000元以上的,应提前一天告知财务部出纳人员,以便出纳筹款备付。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凡因公需要借用现金,借款人应先填写借款单,经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其用途等严格审批后,交财务经理签字,出纳凭以上签字办理付款手续。

  (一)部门负责人是指各部门的处长、副处长(或经理、副经理)。如负责人外出不在公司驻地时,可由主要负责人指定临时负责人审批,在外出前,应将指定的临时负责人通报财务部。

  (二)财务部门对原借款未结清又重新借款的,有权拒绝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五条公司应该按不同的币种,设现金日记账,出纳根据收付款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保留现金,库存现金限额需要变动时,必须报经开户银行批准,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

  第十七条在节假日、公休日期间,严禁存放大量现金,出纳人员应作好保险柜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提取一万元以上的现金时,财务部门应有两人以上同往,应使用本单位车辆。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应保证财务部门提取现金使用车辆,提取现金在五万元以上时,应有保卫部门派员同往。

  第十九条本制度禁止下列行为: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

  (三)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四)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五)与其它单位间相互借用货币资金;

  (六)利用帐户替其它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七)将公司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八)设立小金库或保留帐外公款;

  (九)分公司超过公司总部规定的货币资金限额保留货币资金。

  第三章备用金管理

  第二十条为了适当简化工程报帐手续,保证工程建设用资金,不在分公司所在地施工的工程项目,经工程处申请,报经财务经理批准,可以使用定额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备用金的金额由分公司财务部根据工程定额成本核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工程定额成本的10%。在项目开工之前,项目经理提出申请,报经工程处处长核准后,由财务经理根据项目大小、工地远近等实际情况批准,在中途交回报销凭证时,财务部予以报销并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二条备用金只允许用于工程辅助材料购置、小额赔偿、工程招待等支出,具体用途由各分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报公司总部财务部批准后实施,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三条由工程处处长在工程项目小组内指定项目内勤会计,经财务处同意后,负责备用金的保管,项目内勤会计不得由项目经理兼任,财务部对项目内勤会计的工作应该进行必要的指导。

  第二十四条备用金的开支,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项目经理对备用金开支的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会计处在报帐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第二十五条项目内勤会计必须妥善保管支付备用金的有关报销凭证,并设置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备用金的领用、中途报销和开支情况。

  第二十六条项目内勤会计必须在工程项目现场工作结束五个工作日内,交回备用金开支凭证及剩余资金,财务处

  据之注销备用金。

  第二十七条原则上,工程款不得直接从甲方汇至工程现场。特殊情况下,公司总部承揽的工程,经过公司和分公司财务经理同意,分公司承揽的工程,经过分公司财务经理同意,可以直接汇至工程现场,视同备用金管理。

  第四章银行存款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除了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结算外,其它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第二十九条各分公司必须加强银行帐户的管理。

  (一)银行帐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只供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  (二)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公司总部应当定期检查、清理分公司的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财务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三十条对外支付的大额款项,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付款程序,经各级负责人逐级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三十一条出纳人员应该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经理处理。

  第三十二条银行存款发生收支业务时,对各项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协议和其他结算凭证等,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和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财会人员复核填制收付款凭证,财务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收付结算。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支票领用登记制度。财务部必须设置支票领用登记簿,登记支票领用的日期、领用人、用途、金额、限额、批准人、签发人等事项。

  第三十四条对于确实无法填写支票金额的,在签发支票时,除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外,必须注明日期、用途和以大写金额书写的限额,以防止超限额使用或银行账户出现透支。同时还必须在签发支票时填写收款单位,个别确实无法填写收款单位的小额支票除外。

  第三十五条支票领用后,应在5天之内报销,以便财务人员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支票如在5天之内没有使用,应及时将未使用支票交回财务部。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第五章资金调度

  第三十七条为了在各分公司之间实现资金的一体化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总部对分公司资金坚持定额使用、有偿调剂的管理原则。

  第三十八条各分公司对目前的银行帐户进行清理,清理以后,只允许在两家银行各开设一个帐户,并将帐户有关资料报公司总部备案。公司总部开设一个资金归集户,用于归集分公司上划的资金和向分公司下划贷款。

  第三十九条工程现场所开临时银行帐户,作为备用金帐户管理,在工程现场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注销,禁止各分公司将资金超限额、超期限留存于临时帐户。

  第四十条分公司的'资金收入存入分公司银行帐户,分公司的资金支出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列支。

  第四十一条分公司的资金余额标准原则上等于分公司年初资产×6%+年度预算收入×7%,上下浮动10%作为控制区间,具体标准及上下区间在年初由公司总部财务部核定,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二条当分公司的货币资金(包括已下拨到工程现场的资金和备用金,下同)余额超过控制上限时,由分公司将超过资金余额标准的部分上划到公司总部,利率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具体数值由公司总部财务部在年初确定,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三条当分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控制下限时,分公司可以要求公司总部回拨分公司已经上划到公司总部的资金,不再计息。回拨后仍然不能达到资金余额标准的,分公司可以向公司总部申请内部贷款,直至达到资金余额标准,利率等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第四十四条分公司目前的银行贷款,通过内部往来全部上划到公司总部,作为分公司在公司总部的内部贷款,分公司不得再筹集新的银行贷款。

  第四十五条分公司大的工程项目随时上报公司总部,小的工程项目按月汇总上报公司总部,禁止分公司私揽工程、收入转存、私设小金库、超额下拨备用金等,公司总部审计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检查。发现问题上报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会,追究分公司经理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公司总部签约的项目,其款项的回收由公司总部市场部负责,授权分公司签约的项目,其款项的回收由分公司市场部和工程处负责。

  第四十七条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为分公司服务的思想,满足分公司的业务资金需求。

  第六章资金报告与监督

  第四十八条分公司财务部每天向分公司经理上报资金流量简报,每周向公司总部财务部上报资金流量简报,每月向公司总部财务部上报本月资金流量及下月资金需求状况。

  第四十九条公司总部财务部每周将分公司的资金流量简报汇总上报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会,每月编制资金平?调度计划。

  第五十条公司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由公司总部审计部对各分公司遵守与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方案,并上报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解释、修改权归总经理办公会。

  有限公司章程 13

  一、编制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台东山煤业有限公司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三、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长期的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储运危险物品,且危险特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的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器和放射源等。

  四、职责

  矿长是重大危险源检查和预防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危险源负全责。

  总工程师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定性负技术全责。

  其他副矿长对所分管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负责。

  五、重大危险源辨识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性及其数量,通过危险辨识评价结果,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我煤业公司重大危险源。

  2、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台帐内容包括,危险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位置,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

  3、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科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纳入危险源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对重大危险源矿将定期检查,并24小时值班,遇有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5、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针对上月重大危险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加以整改。

  6、重大危险源备案,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7、变更管理,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原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得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有限公司章程 14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甚至无法继续经营,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影响,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公司风险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主要股东单位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股东之间出现明显分歧;

  3、大股东的股东存在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主要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二)经营类

  1、公司董事会可能出现较大的决策失误;

  2、公司的经营班子可能出现较大的经营失误;

  3、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5、公司主营业务不清晰,或无持续性经营能力;

  6、公司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风险;

  7、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

  8、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上市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上市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4、事故灾难,指企业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5、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信息类

  1、公司的股价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问题集中或不实报导;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影响;

  5、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或投诉事件等;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公司的应急预案以切实可行、积极应对为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公司将成立突发风险事件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管理以及处置

  工作,其中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副组长,组员由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担任。

  其中: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批准和终止本预案;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组织指挥突发风险处置工作;

  4、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5、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

  外宣传解释口径。

  6、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政府的有效联系与关系;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有关突发风险的处置工作;

  2、指导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3、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组员职责:

  1、各相关组员按照其分管的工作归口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工作;

  2、督促、落实领导的批示、指示及有关决定;

  3、收集、反馈突发风险事件处置的相关信息;

  4、指导和协调下属各部门或各下属单位及分支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善后和总结工作;

  6、负责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7、履行突发事件的值守等职责。

  各组员实行24小时值班,手机必须随时保持畅通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副组长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处理。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和预防制度

  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责任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二)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预警信息传递的渠道主要有两种,正常情况下由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责任人负责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然后由分管领导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予以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总裁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另公司总部设置了24小时值班电话,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值班人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公司行政部负责人报告,行政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由分管领导按上述工作程序进行处理。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按照有关《信息事务披露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披露。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发生本预案选用范围的突发事件后,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司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送

  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后,领导工作小组应在1个小时内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电话报银监会、证监会有关部门,同时应在2个小时内将事件的详细情况书面报银监会、证监会有关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可随时上报。

  (二)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单位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三)应急处置

  领导工作小组确定突发风险事件后,应根据突发风险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针对不同突发风险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处置工作小组在领导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突发风险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事件处置方案,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1、治理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约见股东单位的负责人员,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情的`发展情况;

  (2)对公司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谈话,了解目前公司三会的运行情况;

  (3)深入了解公司的资产状况,对转移资产的详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必要时报警处理;

  (4)协助公安部门对部分涉案人员进行控制;

  (5)加强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积极应对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

  (6)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2)查清公司经营班子及董事会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决策是否违反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若存在此情形,则及时调整或更换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董事会成员,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

  (3)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4)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5)对于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积极与各方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

  (6)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环境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环境详细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召开经营班子会议,讨论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最大限度的避免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3)公司经营班子及时提交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4)对于自然灾害或社会公共事件对经营项目已经造成严重影响,则公司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信息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联系有关媒体报导负责人,将真实情况告知,并商议处理方案;

  (2)立即对不实信息作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

  (3)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

  (4)安抚投资者,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后期处置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尽快消除突发风险事件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善后事宜

  由公司经营班子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五、应急保障

  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

  公司的值班电话及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的值班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确保与各部门的联系。

  (二)应急队伍保障

  领导工作小组有权利根据突发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召集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

  公司的经营班子应做好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等。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四)培训

  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六、附则

  (一)负责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表彰奖励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五)本预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有限公司章程 15

  为完善公司服务系统,提高服务质量,健全管理体系,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产品退换货制度:

  一、总则

  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产品的优良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保证销售过程中的公正性,制定本制度。

  二、退、换货对象

  所有购买权健自然医学产品的顾客,自购买产品30日之内,在具备权健自然医学健康服务中心开具的购货凭证、所退换产品的外包装,同时保证原始包装完好无损,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皆可在原购买处均可享受退换货。

  三、退、换货条件

  1、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不予退换)。

  2、促销、清仓商品不得退、换货。

  3、所换商品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商品未污损;

  所退商品的包装完好无损(包括内、外包装),且不影响二次销售;

  随产品附带的资料完好无损(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

  随该件商品附送的赠品及公司手册、宣传资料、促销用品、公司内部资料等完好无损。

  相关单据齐全(包括:送收货单、签收单、发票等)。

  四、不予退换货情况

  不是在权健自然医学公司及服务中心购买的产品。

  无购货凭证,且不能提出必要凭证和有说服力的线索,或票据与货不符或涂改凭证的。

  因不正当使用、保存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产品破损。

  在权健自然医学公司或服务中心特价购买的产品。

  五、退、换货时限

  所有货物自购货30日内可办理退换货手续。

  每周的.周三为办理退、换货时间。

  公司或服务中心应于退换、货业务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换货物或货款退还客户。

  六、退、换货手续

  凡符合退、换货条件规定的,请在退、换货前与所属供货服务中心或分公司联系,提供所需退、换商品的品名、数量、地址等相关资料,经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退、换货。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下载《退、换货登记表》,如实、准确填写后传真至所属供货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在收到《退、换货登记表》的一个工作日内安排售后服务人员与退、换货人取得联系,经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退、换货。

  七、退款的处理办法

  由退货产生的退款,公司或服务中心在收到所退货物并验收无误后,将其返还给顾客,顾客也可直接使用此资金选购其他同类商品。

  八、退、换货的注意事项

  所有因退、换货产生的运输费及包装损耗费由申请退、换货人承担。

  相关细则及流程可拨打本公司的售后服务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章程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四条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将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六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不断地完善设立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认真执行。

  第七条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已涵盖了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管理)、财务报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

  第八条公司不断地建立和完善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担保管理、资金借贷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人制度、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等专门管理制度。

  第九条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并建立相应控制政策和程序。

  第十条公司不断地建立起了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公司不断完善制定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不断完善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并由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三章主要的控制活动

  第一节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第十三条按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对子公司控制)等规定,公司执行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并督促各控股子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包括下列控制活动:

  (一)建立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明确向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等;

  (二)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督导各控股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三)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应根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总部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各分、子公司应及时地向公司董事办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公司财务应定期取得并分析各分、子公司的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

  (六)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对各分、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其控股子公司应按本制度要求,逐层建立对各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二节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第十六条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十七条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第十八条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要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要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十九条公司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前条所述相关人员应于第一时间通过公司证券部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二十条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会及见证律师要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要做到:

  (一)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包括交易标的运营现状、盈利能力、是否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

  (二)详细了解交易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慎选择交易对方;

  (三)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四)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公司应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对所涉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确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朗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至少应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四条公司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第三节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二十六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应按照《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明确规定行使审批权限,如有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按证监会、交易所和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在确定审批权限时,公司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对外担保累计计算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公司要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董事会要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依法作出决定。必要时,公司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公司若对外担保要尽可能地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三十条公司独立董事要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要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

  第三十一条公司要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及时进行清理检查,并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核对,保证存档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注意担保的时效期限。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批准的异常合同,要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如发现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公司解散、分立等重大事项的,有关责任人要及时报告董事会。董事会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三十三条对外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公司要督促被担保人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偿债义务。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公司要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三十四条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延期并需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要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

  第三十五条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要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第三十六条公司严格按照《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掌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动态。

  第三十八条公司制定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按项目预算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第三十九条公司要跟踪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投资项目按公司承诺计划实施。相关部门应细化具体工作进度,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行,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财务部门报告具体工作进展情况。确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影响,导致项目不能按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时,公司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第四十条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要跟踪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要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就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第四十一条公司积极配合保荐人的督导工作,主动向保荐人通报其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授权保荐代表人到有关银行查询募集资金支取情况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配合和资料。

  第四十二条公司如因市场发生变化,确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变更项目投资方式的,必须按公司《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并依法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公司决定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要尽快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公司董事会要对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投资效益作审慎分析。

  第四十四条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作相应披露。

  有限公司章程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宣传推介行为,完善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分发与公布流程,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其他适用法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从事基金宣传推介的相关人员,包括宣传推介材料的制作、分发人员、具体从事宣传推介的人员及相关业务责任人等。

  第三条公司及业务人员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办法的规定及基金销售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合理的注意义务,承担特定对象调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推介。

  第四条公司暂不采用互联网媒介在线向投资者推介私募产品,如有业务需要进行业务拓展的,相关程序另行规定。

  第五条为加强对投资人的教育和引导,注重对行业公信力及公司品牌、形象的宣传,公司开展宣传推介材料相关活动应遵守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在涉及基金业绩表述等内容时,要全面揭示基金的过往运作情况,不得进行选择性陈述,对投资人形成误导。

  2、准确性原则。宣传推介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与基金合同相符。

  3、审慎性原则。宣传推介的内容应遵从审慎性原则,不得夸大基金业绩、不得预测或模拟过往业绩,不得使用没有可靠数据来源的材料等。

  第六条从事基金宣传推介活动的人员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等,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二章宣传推介行为

  第七条公司市场销售部门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1、公开出版资料;

  2、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3、未经邀约面向公众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4、海报、户外广告;

  5、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6、公共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7、未设置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8、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9、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八条公司相关部门及其从业人员推介公司产品时,禁止以下行为:

  1、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2、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

  4、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表述;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恶意贬低同行;

  7、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推介;

  8、推介非本机构募集的私募基金;

  9、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公司可以合法公开宣传的信息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不得包含基金产品的推介内容。

  第三章宣传推介材料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分发与公布,包括宣传推介材料内容的撰写和形式的确定、宣传推介材料分发与公布的方式、时间及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分发与公布的相关审核流程等。

  第十一条本公司从事基金宣传推介的相关人员,在制作、分发与公布宣传推介材料时,首先要严格自律管理;产品部负责对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对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分发与公布实施监督。

  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材料(如招募说明书)内容应当如实披露基金产品的基本信息,与基金合同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应当向投资者特别说明。

  第十二条公司制作的宣传推介材料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2、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等基本信息及概况描述;

  3、私募基金托管人名称(如无,应以显著字体特别标识);

  4、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5、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6、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

  7、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8、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9、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10、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11、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12、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在宣传推介材料中,应当采取合理方式向投资者揭示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

  第十三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附有统计图表的,应当清晰、准确;提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结果的,应当列明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名称及评价日期。

  第十四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引用公司或旗下基金产品获得的奖项,应当引用业界公认比较权威的奖项,且应当避免引用3年前的奖项。

  第十五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含有明确、醒目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以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书,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有足够平面空间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在材料中加入具有符合规定的必备内容的风险提示函。

  第十六条在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加强对投资人的教育和引导,积极培养投资人的长期投资理念,注重对行业公信力及公司品牌、形象的宣传。

  第十七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过往业绩,基金管理人应当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第十八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行业公认的准则计算基金的业绩表现数据。

  第十九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引用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不得引用未经核实、尚未发生或者模拟的数据。

  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应载明,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使用、更改、变相使用我司发布的基金推介材料。

  第二十条宣传推介材料的内部审核流程:

  1、宣传推介材料经撰写人撰写完成后,提交本部门负责人初步审核;

  2、初审无异议后提交公司风控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核;结合合规部门的修改意见,对相关材料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确认;

  3、将合规部门确认后的定稿提交分管销售业务与合规业务的高管确认,并签署合规审查意见书。

  第二十一条公司产品部应当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内容负责,确保分发、公布的材料与备案的材料一致。公司销售部门应当审查销售募集机构使用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不得通过无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销售公司产品或宣传推介基金。

  第二十三条公司行政部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对分发的宣传推介材料进行及时的整理、备份和归档等。

  第二十四条如某些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制度等未明确做出相关规定的,应从维护投资者利益和推动基金行业更健康发展的角度,遵从相关原则,按照严格标准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风控部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经公司总裁办审批通过,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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