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服务合同

时间:2022-09-07 09:22:09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设计服务合同(通用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计服务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设计服务合同(通用15篇)

设计服务合同1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份。

  2.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费

  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报价,若上述公司作出的报价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础造价范围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设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服务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设计服务项目的名称、地点、内容及提交之文件标准

  1、服务项目的名称:

  2、服务项目的地点:

  3、服务项目的“设计”主题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执行项目见附件)

  4、提交设计文件页面标准: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或A4打印规格(210X285mm)文件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

  1、为设计需要,甲方须及时提前提供有关图文、影像资料;

  2、为能保证设计稿件质量,甲方须须提前通知乙方进行设计;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关设计案时间

  乙方根据甲方的设计通知及提供的相关设计资料力求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稿,配合甲方的产品推广需要。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稿,乙方须提前向甲方告之,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服务执行准则

  所有乙方的提案,必须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签字乙方擅自实施方案的,如有误,责在乙方。

  第五条、服务协议内容、设计费

  1、根据甲方所列的设计服务内容(见附件),甲乙双方协商本项目的设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

  2、完成时间不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月)。

  第六条、项目设计费用支付方法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

  2、以后根据稿件设计的完成量支付余下相应的设计费,

  3、项目设计全部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款项。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本协议规定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2、甲方变更设计主题内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支付设计费用,逾期3天后,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逾期5天后,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费用,甲方无任何理由拒付应支付的设计费。

  4、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工作人员给予工作上的配合。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内容、时间向甲方交付设计源文件(如:AI或CDR格式矢量文件)。

  2、乙方对企划、设计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损失,乙方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

  3、乙方有向甲方提供工作进展情况的义务。

  第八条、保密条款

  1、乙方交付甲方的设计方案仅供本协议规定项目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以及用于其它项目,如果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追缴索赔。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九条、其他

  1、甲方如需要乙方交付印刷样稿,乙方另收工本费。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约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应另行支付费用。

  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约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约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第一笔设计费支付到乙方后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传真:

  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传真:

  日期:

设计服务合同3

  第一部分 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实施地点:______

  工程总投资: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 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四条 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五条 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七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一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二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八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服务合同4

  甲方: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智能化系统的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一、设计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智能化系统的技术服务。按智能化设计、智能化施工投标二个阶段,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具体见第四条)。智能化工程的子系统可根据工程的具体需求,在下列系统中选择。全部设计文件以电子文本的形式提供。

  智能化系统的具体内容:

  信息设施系统: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有线及卫星电视、信号覆盖系统、电话交换系统等。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A系统、智能照明系统。

  公共安全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更管理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等。

  音视频系统:会议系统、广播系统、数字媒体发布系统、公共信息发布系统、指挥中心等。

  机房工程:机房装饰、机房综合布线、UPS及配电、空调及新风、环境监控、火灾报警及气体灭火、防雷接地、机房安保等。

  其他专有系统:如金融视频联网监控系统;体育场馆计时计分系统、升旗系统、酒店客房管理系统等。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技术服务分为按年收费、按次收费两种方式。乙方的设计文件电子文本递

  交甲方,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当次设计服务完成。

  1、按年收费方式

  智能化设计服务费用:设计费用按年设计的建筑总面积收费,分为三档收费。①20万平方米以下,1元/平方米(12万/年为最低年费,)。②20-50万平方米,0.85元/平方米(20万/年为最低年费)。③50万平方米以上,0.75元/平方米,(40万/年为最低年费)。

  智能化施工投标费用:按次收费。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施工投标标书制作,按投标造价收费,1000万以下1万/次。20xx万以上1.8万/次。

  设计费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年设计费用的10%作为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六个月或经甲方审核的合格设计量完成年设计总量的50%,甲方支付至乙方年设计费用的40%;合同一年期满或经甲方审核的合格设计量完成年设计总量的100%,甲方支付至乙方年设计费用的100%;施工投标文件设计费用在施工投标文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当天内付清。

  2、按次收费方式

  智能化设计服务费用:设计费用按建筑面积收费。收费标准为1.2元/平方米。2万元为最低收费。

  智能化施工投标费用:按次收费。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施工投标标书制作,按投标造价收费。1000万以下1.2万/次。20xx万以上2万/次。

  设计费支付:协议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设计费用的50%;审核通过后付清,甲方支付至乙方设计费用的100%。施工投标文件设计费用在施工投标文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当天内付清。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相关信息

  1、规划设计

  需提供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用途、业主要求、建筑平面图纸等基本项目信息。具体见附表一。

  2、方案设计

  除规划设计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建筑平面图、暖通、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各专业图纸。装饰平面图、装饰图电气图。招标方对方案设计的要求。具体见附表二。

  3、施工图设计

  除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各会议室装饰图包含:顶面、地面、墙面装饰图、布灯图。外场平面管网图、绿化图。

  4、施工投标

  招标方的全部招标文件、图纸及电子文档等资料。招标文件中需甲方提供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文件、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清单及业绩等相关。

  四、乙方应向甲方设计资料及文件

  1、规划设计

  提供规划设计文件。

  2、方案设计

  总述:方案书的总体概述。设计目标、设计亮点、设计重点、管理模式设计等。

  设计方案书:各系统需求分析、功能设计、架构设计、点位表、系统主要技术参数等。

  设计概算:各系统的设计概算表及系统造价汇总表。

  设计图纸:各系统的系统原理图。

  3、施工图设计

  施工说明

  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各系统系统图、网络系统拓扑图、管线图、大样图。

  音视频系统:系统图、布置图、地面图、顶面图、大样图。

  机房工程:机房布置图、机房装饰图、大样图、接地地网图。

  全部智能化系统技术参数要求。

  全部智能化系统拟定的设备清单及预算。

  4、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设备成本核算、资格文件等

  说明:投标所需的授权文件及报价策略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只提供设备成本核算。

  技术部分:招标文件及评分办法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化建议、售后服务及培训措施、设计方案书等。

  五、设计进度

  针对具体的每个设计项目,设计进行前,甲乙双方需商定设计完成的具体时间。如无特殊要求,按以下的时间进行。

  1、规划设计

  乙方收到甲方的正式规划设计请求及甲方需提供的设计项目信息已提供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规划设计。

  2、方案设计

  乙方收到甲方的方案设计请求及甲方需提供的设计项目信息已提供的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方案设计。

  3、施工图设计

  乙方收到甲方的施工图设计请求及甲方需提供的设计项目信息已提供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4、投标文件

  乙方收到甲方的投标文件制作请求及甲方需提供的相关信息已提供的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投标文件。设备清单价格核算按甲方要求的品牌核算。

  六、设计质量

  1、设计的质量目标为:满足国家规范的要求、满足业主或招标文件提出的设计要求。

  2、乙方按照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音视频系统、机房工程五个部分进行专业划分,根据每个工程的具体需求,提供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工程师。组成设计小组,按专业进行各系统的专项设计。

  3、乙方对各系统的主流品牌均建有设计档案、技术人员均经过相应的厂商培训。可按甲方要求的品牌或根据甲方要求选用适宜的产品进行设计。

  4、在设计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的三个阶段的.设计前、设计中和设计定稿前均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等技术手段和甲方做设计沟通,及时了解甲方的实际设计需求,并按讨论结论完成的设计。避免设计的偏离。

  5、乙方所有设计文件完成后,需经乙方总师办组织的内审通过后,方可递交甲方。

  6、甲方对设计质量的认可按照合同第七条设计验收标准及方式进行考核。

  七、设计验收标准及方式

  设计的验收根据每个设计项目及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要求来进行。乙方的设计验收需先经乙方总师办组织的内部验收合格,并提交设计验收记录(具体见附表四、五、六)。

  甲方可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直接参与乙方的内部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也可自行进行,在乙方的设计验收记录上签署甲方验收意见。乙方根据甲方的建议对设计进行调整。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递交调整后的设计。

  八、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酌情支付赶工费。

  九、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现行相关的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设计的主要设计依据有: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xx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xx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xx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11141-1997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xx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xx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xx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xx

  《银行营业场所透明防护屏障安装规范》GA518-20xx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1998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576-20xx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20xx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xx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xx版)

  其他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

  3、乙方按商定的的内容、进度及向甲方支付全部设计文件、图纸的电子文本。

  4、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审查由甲方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十、保密责任

  甲方:

  1、保密内容:本设计合同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合同签订的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合同鉴定至合同有效期。

  4、泄密责任:承担因泄密导致的乙方损失。

  乙方:

  1、保密内容: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需求、业主负责人等相关项目信息。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清单及品牌、设计概算等设计信息。本设计合同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设计服务的全?咳嗽薄?

  3、保密期限:甲方设计信息递交乙方后至项目实施结束。

  4、泄密责任:承担因泄密导致的甲方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设计费用的全部支付。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合同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合同的总价。逾期超过7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需承担损失的赔偿。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项目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合同总价。

  5、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20%的补偿金。

  十二、其他

  1、设计过程中,甲方若需乙方派人同业主进行技术交流或讲标等现场服务,需按次及人数支付相应的费用。

  2、乙方施工图设计完成,质量验收合格,递交甲方后,即为本次设计完成。设计工作完成,甲方中标后,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常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6、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设计服务合同5

  甲方:

  乙方:

  一、甲方选择的套餐名称:

  甲方最后结款期限: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并根据自身的需要,选定模板风格。

  2、网站制作工作全部完成,经过甲方验收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未付的全部费用;乙方予以上传网站。

  3、甲方应对其网页所登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无条件的负全部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域名以及虚拟主机等在甲方使用期间的合法使用;

  2、如乙方网站制作完成,甲方在最后结款期限内尚未支付剩余款项,乙方保留向司法机关提出控诉的权利。

  四、验收确认:

  1、甲方须在乙方指定空间和时间内进行验收;

  2、验收期为乙方指定验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后,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超过验收期,甲方即不签收、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应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如甲方在验收期过后即不签收《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又不支付剩余款项,乙方保留向政法机关提出诉讼的权利。

  五、费用及付款

  1、本合同总款项为________元整,先期预付款为总款额的________%,计________元整,后期付款甲方须验收合格后立即支付,计________元整。

  2、附加款项指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增加的页面及效果、功能等,每增加一页按照________元/页收费(其他按《网站制作收费明细表》收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六、其他

  1、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 方: 联系人:

  盖 章(单位代理):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 传 真:

  联系地址: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 电子邮件:

  会员号: 网 址:

  年 月 日

  乙方: 联系电话:

  传真: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邮编:

  电子邮件:

  年 月 日

设计服务合同6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 (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提供的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 2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服务。

  第二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2.1本合同从 签订之日起生效。

  2.2咨询方按本合同1.2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商议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60日后,或至服务全部完成时终止,先到者为准。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

  2.3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日期之日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终止,须支付咨询方项目终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询费用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4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及其附件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1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报告及咨询服务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3.2对于本合同项下咨询方所履行的服务,委托方将以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询方支付。

  3.3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报告。

  3.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3.5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7.2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4.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币种) 元 (大写: )。

  4.2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和培训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咨询方因服务发生的杂项费用,包括差旅,通讯,餐费,交通等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银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询方的帐户上或现金支付。

  4.4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材料后

  4.5收到委托方的付款后,咨询方应在天内签发标明相应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

  4.6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条件付款,则咨询方对应付金额按每月1%的费率收取滞纳期费,并暂停后续阶段服务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4.7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询方有权延迟或终止合同剩余咨询服务。

  4.8如咨询方提供的服务与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应当立即通知咨询方,咨询方应在委托方指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服务,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费用。咨询方对本合同的违约或未执行的责任应限于根据本合同己支付咨询方之酬金范围内。由于对咨询方的服务不满而终止合同时,委托方仍然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清咨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务的酬劳。

  第五条保密

  5.1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

  5.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保证

  6.1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

  6.2公正和信用。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条 咨询报告的归属

  7.1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最终咨询报告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对该报告不应泄漏或利用。

  7.2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八条 转让

  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条 争议及解决

  10.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10.2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

  第十一条 语言和标准

  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咨询报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条适用的法律

  12.1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3.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写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服务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就甲方所委托的_________设计事项,乙方接受设计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依据《民法典》,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_______%付给乙方,原则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的时间根据本合同附件1的设计套餐内容和相对应的工作方式,甲方选定委托设计形式,按照甲方所选,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对委托设计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审定,在甲方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_______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给乙方后,乙方所设计的作品的著作权将自动转给甲方。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甲方权利:

  1.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后、和在按甲方选定的委托设计形式中规定的设计流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已开始展开委托设计、但设计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所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托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后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由仲裁机关或根据民法典办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后,其有关商品质量的相关条款,乙方同意负责。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服务合同8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贵州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昆明鑫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所设计的广告内容)进行广告布的喷绘及广告牌的安装、维护等工作。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兴义·公园里》项目形象展示墙喷绘制作及安装。

  工程地点:兴义金水南路

  合同签订地点:公司办公室

  二、规格数量:

  以实际制作数量结算

  三、综合单价:

  喷绘布11 元/平方米 ,广告牌维修费用14579元,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肆万肆仟肆佰玖拾陆元整(¥:44496.00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10日内付清全款,人民币肆万肆仟肆佰玖拾陆元整(¥:44496.00元元),保修期为 6 个月。

  五、其他:

  1、甲方必须提供广告制作的相关喷绘内容、尺寸、色彩、格式、要求等,如因甲方未能在广告布喷绘开始前提出更改要求或在喷绘过程中甲方提出更改,对已喷绘的广告布进行按照 9 元/平方米予以计价,支付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对破损广告布予以维护、修整。

  3、乙方对人为损坏的广告布在能够修补的,无偿进行修补,如不能修补需进行更换的,甲方需按照相应面积予以计价、付款。

  六、补充条款:

  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向所在地(法院)仲裁(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贵州云盛房地产开发乙方: 昆明鑫石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崔金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崔金玉

  账户全名: 账户全名:昆明鑫石传媒有限公司

  账号:账号:0300088342370012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748941796

  日期:日期:

设计服务合同9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正文

  甲方: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设计,乙方接受设计委托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信守执行:

  一、委托设计事项及费用

  1、甲方应支付乙方所有的设计(含税)金额共计¥ 元(大写: )。费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 %。

  2、付款方式: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50%(即¥ 元(大写:)作为首付款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开工时间。

  三、设计时间

  1、签订合同、甲方支付首付款后设计正式开始。

  2、设计开始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甲方首版设计提案稿,供甲方确认。

  3、乙方收到尾款后1个工作日内提供甲方设计源文件。

  乙方每完成一部分设计稿并交于甲方审定时,在甲方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如因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相应顺延,如有乙方耽误时间,甲方有权追究相关责任并索赔。

  四、工作模式

  1.甲乙双方根据设计内容需求及工作节点,双方需按照设计流程与工作排期进行工作推进。

  2.乙方所有方案与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微信向甲方汇报,甲方收到邮件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若甲方认为需要修改的,应在本条第3款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3.甲方有权监控乙方各项工作流程、审核效果。乙方提交设计内容后,甲方认为乙方需修改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修改意见及时进行修改,但甲方须在收到内容后1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向甲方提交服务内容,超过3个工作日甲方未书面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的服务内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款项,如因甲方原因,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逾期未付款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一个月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甲方付款为止,由此导致的工作延误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但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合格除外。

  2.乙方须在双方确认的执行流程与工作排期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所需的服务内容,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未按时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10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若设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罚款或被第三方索赔的,如是因乙方或乙方合作的第三方作为设计者、撰写者未发现问题导致的,则由乙方负责;但乙方已经书面提醒,而甲方并未采取措施导致的,则由甲方负责。

  4.甲方在乙方已开始展开委托设计、但设计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所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托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后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5.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六、知识产权及保密

  1.未签订合同之前,乙方就甲方项目所有提案中的策略及设计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索甲方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

  2.合同期内,乙方依据本合同完成作品或甲方确认设计稿件的源文件及知识产权在甲方付清全部服务费后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将上述资料以邮件或光盘形式提供给甲方保存。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作品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事项,不可用于自身商业宣传展示,否则,甲方有权追索乙方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

  3.乙方就设计等事宜,如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将相关使用费用告知甲方。甲方书面同意付费后,乙方代为与第三方签署使用许可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付费,则乙方有权在不涉及第三方权利的范围内调整甲方所确认的方案。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提供的设计信息等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4.双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若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之外项目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及权利: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但乙方需对相关资料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3、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4、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后和在按甲方选定的委托设计形式中规定的设计流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应保证由其负责设计、制作的有关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名誉权、肖像权),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可向乙方追偿。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九、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此处以下无合同内容)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服务合同10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双方本着诚信为本,互惠互利,公平交易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项目:xxxxxxxxx;

  内容、规格、要求:xxxxxxxxx;

  费用:xxxxxxxxx;

  备注:xxxxxxxxx;

  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xxxxxxxxx元整(xxxxxxxxx元),由甲方付给乙方。依照企业或产品品牌¥xxxxxxxxx元,xxxxxxxxx提供版权转移xxxxxxxxx电子文件。

  二、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需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同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及咨询等;甲方需及时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反馈;甲方须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乙方需通过电子文件向甲方提供详细设计方案,供甲方指定人员审定;乙方需严格按甲方要求,以专业水准进行合同规定之工作;乙方需遵守甲方商业(资料)机密。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至少五款的不同设计方案,供甲方确认,并在双方沟通基础上进行修改至完善;若因乙方水准或设计思路偏差所致,乙方提交设计稿无法为甲方所认可,乙方需再次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

  当前三次向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在经乙方与甲方决策人积极沟通都不被甲方认可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甲,乙双方诚信为本,协作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时间要求为: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前。

  三、付款方式:

  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订金。

  本合同完成之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计xxxxxxxxx元。

  四、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违约方需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全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作品的电子文件和版权转移。甲方采用乙方作品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该作品全部费用,或经乙方同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告生效。

  本合同传真件有效,一式xxxxxxxxx份,双方各执xxxxxx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设计服务合同11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

  提供的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服务。

  第二条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咨询方按本合同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商议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合同履行之日起某日后,或至服务全部完成时终止,先到者为准。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

  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日期之日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终止,须支付咨询方项目终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询费用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及其附件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报告及咨询服务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对于本合同项下咨询方所履行的服务,委托方将以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询方支付。

  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报告。

  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币种)_______元(大写:_______)。

  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和培训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咨询方因服务发生的杂项费用,包括差旅,通讯,餐费,交通等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银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询方的帐户上或现金支付。

  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材料后

  收到委托方的付款后,咨询方应在天内签发标明相应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

  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条件付款,则咨询方对应付金额按每月1%的费率收取滞纳期费,并暂停后续阶段服务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询方有权延迟或终止合同剩余咨询服务。

  如咨询方提供的服务与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应当立即通知咨询方,咨询方应在委托方指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服务,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费用。咨询方对本合同的违约或未执行的责任应限于根据本合同己支付咨询方之酬金范围内。由于对咨询方的服务不满而终止合同时,委托方仍然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清咨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务的酬劳。

  第五条保密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一方和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保证

  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

  公正和信用。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条咨询报告的归属

  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最终咨询报告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对该报告不应泄漏或利用。

  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八条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条争议及解决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

  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

  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咨询报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条适用的法律

  1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写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设计服务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广告的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及具体位置描述:。

  2、广告制作规格:数量: ,尺寸: , 面积 平方米。

  3、广告制作内容:以甲方提供的画面内容为准

  4、广告材质及制作工艺: (见附件 《》)。

  5、制作完成时间:乙方承诺于 年 月日制作完成。

  第二条 质量与标准要求:

  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

  2、要求制作安全、牢固、平整、美观。

  3、广告画面需要光源的,要以按照行业技术规范进行,光源数量需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改变或增加数量则需增加相关费用,如甲方为了省电等原因改变或减少数量则乙方不为光源的效果负责。

  第三条 报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制作费(即协议总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 ____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全部工程款的 %,共计人民币___ __元 (大写) 圆。

  B、本合同规定的制作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工程款项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圆。

  第四条 工程期限

  自协议签订且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_____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大风等),需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办理广告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如因店招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在乙方要求的前提下,甲方须提供施工现场的联系人员、施工时,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的制作、安装费用。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第六条 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四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四天内不组织验收,视为合格。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45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装的广告牌并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画面平整、颜色符合VI识别色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5、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灯具光源等保修 个月。广告画面的颜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种,按厂家质保为准,广告牌结构(牢固)性质保3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如出现保修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战争、BAO动、罢工、骚乱等。

  2、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同意提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该书面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方为有效,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传真件、复印件有效。

  5、以上内容为本合同的清洁文本,任何修改均须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签字日期:

  代表签字:

  公司电话:

  公司地址:

  签字日期:

设计服务合同1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名称:

  帐 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 (项目名称)提供设计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

  1、 定义 1.1本合同中

  (a)“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咨询服务”指附件2(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加咨询服务。

  (d)“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2、 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1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甲方依照附件1(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8.1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9、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2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2(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1.3甲方应按附件1(详见附件1)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11.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在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咨询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附件1(附件1)所约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阶段进度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或以月服务时间为一个阶段,不足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11.5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11.6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1.7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项目代表为(如需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2、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2.1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先进科学的设计咨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2.2乙方应按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该阶段合同费用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2.3乙方应按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约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12.5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2.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项目代表为(如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3、 免责约定

  13.1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4、 知识产权

  14.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咨询成果的版权,在甲方按附件1约定付清咨询服务费用后,由甲所有。

  1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最终咨询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项目,但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前提下双方均可用于企业推广、广告宣传等。

  15、 保密约定

  双方承诺,双方之间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交流信息都应当由接收方严格保密,除非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对方获知的任何商务、技术、操作、工艺流程、市场信息等商业秘密,但下列情况除外:

  a) 对方书面同意;

  b)有关信息已为公众所知;

  c)一方在对方提供之前已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该信息。

  16、 通知、送达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正式通知须为书面形式,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发送至本合同规定的通讯地址,即当送达论:

  16.1派人送交接收方指定的代表,对方须签字确认。

  16.2经特快专递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接收方传真反馈信息。

  16.3任何一方以传真形式发送文件给另一方,另一方都必须签字确认收到文件,否则将视为拒绝签收。

  16.4拒绝签收对方文件是违约行为。

  17、 合同语言

  本合同所用语言为中文简体。

  18、 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和争端解决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 其他事宜或有特殊原因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说明和约定,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20、 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伍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服务合同14

  甲方:

  乙方:无锡市嘉沁印业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 委托事项: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 元

  (大写:元整)。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 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 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 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设计服务合同15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设计 服务合同书。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合同范本《设计 服务合同书》。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

  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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