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开学检查方案

时间:2023-08-21 09:10:59 飞宇 方案 我要投稿

春季开学检查方案(精选7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春季开学检查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春季开学检查方案(精选7篇)

  春季开学检查方案 1

  为确保开学教学秩序正常,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请学院各科室认真开展开学教学准备检查工作,现将开学教学检查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学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小组

  我院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实际情况,成立工程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教学秩序检查

  1、组织考勤教师到岗情况。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应按时到岗。2022年2月24日下班前,各科室上报本学期开学教师到岗情况(包括应到岗教师总数,未到岗教师名单及其原因)。

  2、做好返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报道注册工作。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确保开学正常的教学秩序。

  3、组织认真核对教学《课程表》。各教研室应组织教师再次认真核对承担课程及学生班级的教学《课程表》,保证各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对第1周行课的教师、新开课的教师、独立设置实验课的教师等应特别强调。

  三、开学教学准备情况检查

  2月24日-2月27日各教研室组织检查本学期任课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组织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教研室组织2-3人的检查小组对每一位教师对照学校“备课教案规范要求”全面检查评价授课教案,认真填写《西南石油大学教案检查记录表》,并将《西南石油大学教案检查记录表》及相应Excel电子文档在2月27日12:00前交学院办公室。

  各教研室于3月4日9:00之前将所有教师的教案整理好存放在各自教研室,以备学院检查。

  开学教学准备情况检查要求:

  1、所有任课教师必须有本学期授课的全部教案。

  2、各教研室于2月28日前,组织对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讲课准备及试讲检查,并将试讲结论报学院,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再组织试讲。

  四、相关工作

  1、组织制定2022年春季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根据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学院教学工作部署,制定本学期“教研室工作安排计划”。

  2、组织制定2022年春季学期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制定2022年春季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开展教育教学思想观念大讨论,结合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实际,提高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实效。

  3、组织完成实验(上机)教学课程表。考虑实验教学执行情况,各位教师制订2022年春季学期实验教学计划。

  4、教学设备、实验仪器使用检查。各实验室负责人员认真检查并做好教学设备、实验仪器的准备工作,确保相关实践教学按时保质开出。各任课教师提前熟悉课程相关教学设备、实验仪器的使用方法。

  请各教研室将各项工作的书面文档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于3月7日前提交至学院。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南充校区开学教学检查相关工作安排执行。

  春季开学检查方案 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黑市监联发〔20xx〕7号)的通知要求,加强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落靠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认真研判当前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强化落实学校(幼儿园)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最大限度遏制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八查十看。

  一查食品安全制度。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20xx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xx版)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是否明确。

  二查日常管理。看是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

  三查食品经营场所。看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是否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供餐前,是否对食品处理区内的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清洗消毒。

  四查设施设备。看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五查食品原料。看是否建立合规、稳定、安全可追溯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是否正常;看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处理区内留存的已开封定型包装食品是否能保证处于安全状态。

  六查从业人员。看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看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是否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对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是否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七查人员操作。看加工制作行为、食品留样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xx版)规定。

  八查食品添加剂。看食品添加剂是否按要求实施“五专”管理,是否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对自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学校(幼儿园)要立即自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强化协同配合,开展专项检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与当地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加强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要对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动开展专项检查,突出“三个重点,即要突出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餐单位和校园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等重点单位;要突出检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重点品种;要突出检查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行为。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幼儿园)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开展联合督查,推进工作落实。

  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教育厅将对我市开展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联合督查,市局也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生过学校(幼儿园)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幼儿园)作为联合督查重点。

  三、时间安排

  (一)风险隐患排查及专项检查:4月2日前完成。

  (二)联合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春季食物中毒进入易发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点多面广,特别是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消费群体特殊,是食品安全工作重中之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细化措施,按照方案中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社会共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工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逐步实现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要鼓励学校(幼儿园)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依法依规查处。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社会诚信意识。对发现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幼儿园)食堂,依法督促整改,要求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为学校(幼儿园)供餐。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品经营者进行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单独或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2日前将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工作总结及《20xx年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牡丹江市教育局。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

  春季开学检查方案 3

  各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学校:

  为确保全区学校秋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各学校开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xx年2月23日-2月29日

  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范教育收费

  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是否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收费票据,票据填写是否规范。

  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学校违规收取补课费问题。

  是否存在强迫或变相强迫收取服务性收费情况。

  是否存在代保险公司收取商业保险费,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是否存在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是否存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代收费是否按规定进行结算,教材费是否按照实际采购价与学生进行结算。

  民办学校是否达到“五独立”要求,是否按照核定标准收费。

  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国家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是否开通绿色通道,办理生源地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安全稳定工作

  校园内在建工程安全情况,在建工地及人员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制度是否上墙。

  新竣工校舍是否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张贴在醒目内置,质量、消防、防雷设施等是否验收合格。

  校舍、教学及辅助用房安全情况,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安全防控情况。

  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新修或改建校舍必须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学校常规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

  交通安全特别是校车安全情况。非专用校车是否已全部停用,专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防范高温、洪涝等自然灾害工作情况。

  防溺水事故工作情况。

  排查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

  学校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防控情况,食堂安全及饭菜价格情况,卫生防疫状况。

  (三)保障工作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到位情况,重点检查义务教育中小学开学运转所需经费是否划拨到位。

  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xx年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是否按标准拨付到位。

  新成立的民办学校是否达到办学条件。

  学校建设项目进展,特别是“全面改薄”项目、农村学校食堂、教师周转房建设和假期维修项目完成情况。

  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场馆及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准备情况。

  教材等教学用书到位情况。

  教职员工到岗和稳定情况。

  假期教师参加“国培”、“市培”及区县或学校组织的培训情况。

  教师提前备课等开学准备情况。

  (四)基础教育

  幼儿园依法办园、规范办园情况。

  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情况,新生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及保学控辍情况。

  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情况,目前“大班额”占全区(县)总班数的比例,较去年同比下降的幅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情况。

  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音、体、美、科技、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是否纳入课表。

  是否按规定安排学生作息时间,有无加重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行为。

  个试点区县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五)中职教育

  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中职学校招生任务、学校招送生任务完成情况。

  规范中职招生行为情况。

  中职开学教学准备情况。

  新生报到注册、教育、管理等有关工作情况。

  实习实训管理情况。

  (六)其他工作

  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落实《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要求的情况。特别是在学校开学、教师节等重要节点是否存在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的.情况。

  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情况,中小学责任督学配备、培训和待遇落实情况,中小学和幼儿园是否制作并悬挂责任督学新公示牌。

  三、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工作相关要求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接此通知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本校(园)开学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育秩序。

  (二)各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对所辖片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并撰写汇总后的情况报告,于3月5日前将情况报告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电子文稿传至xx)。

  (三)区教委各督导检查组负责相关直属学校督导检查工作,同时在听取教育管理中心开学督导检查报告的基础上,抽查相关教育管理中心所辖学校开学情况。

  (四)开学检查要突出督导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法,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简化工作程序,减轻基层负担,遵守廉政规定。

  (五)教委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检查组所需交通工具,各牵头责任科室负责组织联络与协调工作。

  春季开学检查方案 4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x教督办函〔20xx〕x号)精神,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拟组织对全省各地春季开学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幼儿园)。

  二、检查内容

  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情况、校舍安全管理情况、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情况等方面,突出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与校园安全管理难点工作的.解决及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方式

  省级重点抽查和市级交叉检查相结合。市级交叉检查具体安排详见附表,省级抽查工作随机安排。

  四、检查时间

  20xx年2月23日—3月5日。

  五、工作要求

  1、厅相关处室组成抽查小组,各市、州成立交叉检查小组,由分管教育督导的领导带队,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

  2、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将本次开学检查作为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抓好落实。所到市、州,要抽查不少于2个县,每个县要实地察看不少于5所学校,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有市属高校的市州抽查不少于1所高校。

  3、各检查组在进行督导检查时,应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特别要重点了解各地开学自查、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

  4、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地方和学校增加负担。

  5、检查结束后,每个检查组要形成检查工作报告,于3月6日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汇总。

  联系人:

  邮箱:

  春季开学检查方案 5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8日。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加强食堂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的指导。对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陈旧、破损的学校食堂,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布局的合理性,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托幼机构)既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具体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单位自查和执法监督机构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对管理不善,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抄告相关部门和领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春季开学检查方案 6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将于2月26日正式开学上课,为全面掌握和了解新学期开学工作情况,确保开学各项工作稳定有序,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2月26日—27日。

  二、检查内容

  (一)开学工作。师生到校情况、书本发放情况、课程设置和教师提前备课情况、校本培训情况、学校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情况,“三表”(学校总课表、班级分课表、作息时间表)上墙情况,“五个一”(组织好第一次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升旗仪式、上好第一节课、布置并批改第一次作业、做好第一次“两操”、上好第一次班会课)工作落实情况。

  (二)作风建设。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合教秘〔2017〕637号)部署要求,教育引导机关学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落实“六个严禁”,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廉洁办学相关要求,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家教,强化监督检查,开展明查暗访,受理投诉举报,严肃查处“两节”及寒假期间发生从教不廉等违规违纪问题。

  (三)安全卫生。排查安全隐患。开学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范围包括:校园周边环境、校舍、围墙、电梯、卷闸门、电动门、校车、食堂燃气设备、消防器材、体育场地及器械、水电设备及线路等,发现隐患应立即消除;开展安全教育。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内容包含交通安全、防拥挤踩踏、离家离校出走危险性、消防安全、防高空坠落、防侵害等;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要与部门、班级、老师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一岗双责”,落实岗位安全职责。与相关教师签订《车辆进出校园安全行车协议》;各单位结合实际拟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收回回执并留存。提醒家长做好孩子安全监管、教育及思想工作,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定期约谈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告知谨慎驾驶、不得超速超载、认真清点上下车幼儿数等。

  同时,各学校要落实流行性感冒、水痘、手足口病和诺如病毒感染等春季易发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健康教育。

  (四)规范办学。执行《关于xx市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的通知》(x教秘〔2017〕x号)等规定,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增效减负提质”要求,检查寒假期间是否存在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课辅导班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培训机构开办补习班,是否要求家长对寒假作业进行检查并签字,上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新学期严格规范学生作息时间,严控学生作业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等情况。

  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足各类保教人员。班级教师带班公示牌要及时更新;严格把关食品进货渠道、认真落实原辅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等相关制度,切实保障幼儿伙食质量及食品安全;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收费标准要提前公示、及时更新,严禁任何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特色班”等形式额外收取费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委会、伙委会、家长值日等制度,充分发挥家长、社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努力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五)规范收费。各校要对照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x基二〔20xx〕x号)和《xx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x教基〔20xx〕x号)等有关规定,落实“一科一辅”政策、执行“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要求,坚决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所有收费项目(含“一科一辅”版本)一律要在校园内教育收费公示栏进行公示。

  (六)文明创建及体艺工作。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明礼仪教育作为德育工作重要内容,进一步抓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文明校园建设,严格对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要求整理完善软硬件资料,力求对标达标,条目清晰。对照《20xx年xx区文明创建第三方月度测评工作标准》做好2月份文明创建月度测评迎检工作,完善校园内外公益广告,保证画面及时更新、干净整洁,不破损、无错误;严查校园内外及周边环境,确保校园内外卫生清洁;落实校门两侧各25米“门前三包”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学生上放学期间“护花行动”;围绕“我们的`节日”,开展春节、元宵节主题实践活动。做好20xx年“欢乐和谐幸福新年,文明健康xx少年”寒假共青团、少先队活动作品收集及校内初评、组织上报工作。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科学制定阳光体育大课间计划并组织实施。校园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学校要对照文件要求,做好资料建档工作。

  (七)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查看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情况,包括教师绩效考核与公示情况;各党(总)支部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教职工、老党员和老干部情况;各单位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准备情况;各单位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进展情况。

  (八)其他工作。学生午餐服务工程、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资助工作等情况。

  三、人员分工

  xx

  四、检查要求

  (一)为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都要自觉将学校和幼儿园的总课程表、班级课表和作息时间表连同校长(园长)姓名和联系电话在校园网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检查组要通过深入课堂、询问学生、查阅资料、实地察访等方式全面了解各校开学工作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各组第一位同志为组长,负责召集本组成员完成开学工作检查各项任务,并将附件1《xx区20xx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记录表》(纸质)和附件2《xx区20xx年春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电子稿)于3月2日下班前报教育科。

  春季开学检查方案 7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提升教师家庭教育业务水平,帮助家长做好家庭教育,促进家校合作,为学生新学期学习、成长和生活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家长第一课”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家长

  二、活动时间

  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2月26日-3月2日)

  三、活动形式

  活动以讲座形式开展,各学校按新学期教学工作进行组织,共安排75分钟时间,分为:校长讲话(15分钟)、班主任家庭教育讲座(30分钟),教师与家长沟通(30分钟)以及问卷调查四部分。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编写校长讲话和班主任讲座的参考提纲,配以PPT和专家示范课视频,于新学期开学工作会上发放给各区(市、县)教育局和省市直属学校,区(市、县)教育局于开学前将上述资料发放给各学校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各学校根据校长讲话提纲和班主任讲座提纲,结合本校本班情况,进行二次备课,完成活动准备工作,于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组织完成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校长讲话内容

  根据本校实际,参考市教育局提供的参考内容,介绍学校的发展思路、新学期的工作任务,对家长如何做好家校沟通、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提出建议。

  校长讲话的具体组织方式由各学校自行决定,可以集中交流也可以通过校园广播宣讲。

  (二)班主任讲座内容

  本次“开学家长第一课”的教师讲座部分分为两类:

  一是针对中学毕业班学生家长,就家庭和家长如何配合学校助力学生升学备考进行讲座,市教育局提供的参考提纲分为9年级和高三年级两个版本。

  二是针对中小学其它年级和幼儿园家长,以“时间管理”为主线,对家长进行孩子自主能力培养、增进亲子关系、提高学习效率方面的知识讲授。市教育局提供的参考提纲共分为幼儿学段、1-3年级、4-6年级、7-8年级、高中1-2年级五个版本。

  班主任讲座必须面对面向家长宣讲,不得以播放视频、发送文字等方式代替,讲座内容应当参照市教育局提供的参考提纲,在结合本校本班实际的基础上对内容进行充实和完善,不得原文照搬。

  (三)教师与家长沟通内容

  班主任向家长介绍新学期班级建设的'打算、家长学校的相关安排,组织科任教师说明本学期的学习任务,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进行沟通交流。

  (四)问卷调查内容

  主要就开学第一课的实施效果、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需求等内容进行了解(详细内容见附件)。

  问卷调查采取手机网上答卷与纸质答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学家长第一课”活动结束后,教师发放问卷,可以进行网上答卷的家长,通过扫描卷面二维码进行即时在线答卷;不能进行网上答卷的家长,通过填写纸质问卷进行答题,由教师回收后再转化为网上答卷。城市学校家长问卷的参与率不得低于75%,城镇学校的参与率不得低于60%,乡村学校的参与率不得低于40%。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周密部署

  各区(市、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开学家长第一课”活动,要将此项活动作为新学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相关任务要分解到人,落实责任到岗,确保每个学校都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全面开展好此项活动;各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校领导班子和相关处室要分工合作,做好教师二次备课、家长组织、教师讲授、问卷调查等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各学校要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各区(市、县)教育局要及时梳理汇总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于20xx年3月16日前将相关总结报送到市教育局基教处(省市直属学校于同一日期前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

  (二)持续发力,深入推进

  开展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家长第一课”活动是市教育局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将长期坚持、持续开展。各区(市、县)教育局和省市直属学校要通过此项活动,组织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深入研究家庭教育知识、深入研究家校沟通的策略和方法,锻炼队伍,提升教师的家庭教育业务水平;要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不断充实和完善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符合本地本校实际的家庭教育课程体系;要通过此项活动,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促进家校合作,努力构建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的良好育人氛围。

  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开学家长第一课”优秀教学设计的评比工作,各学校要对班主任讲座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推荐优秀教学设计,各区(市、县)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学校推荐的优秀教学设计进行遴选,于20xx年4月20日前报送10篇优秀教学设计到市教育局基教处参加市级评选(省市直属学校各选送2篇优秀教学设计直接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市教育局已将“开学家长第一课”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开学检查当中,并将在下半年的德育常规视导中进行复查,各区(市、县)教育局也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要组织人力到校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了解,在活动准备、活动开展、活动总结、优秀教学设计遴选等环节帮助和推动学校抓好落实,要指导学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提炼经验、查找不足,以利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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