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培训方案

时间:2023-01-30 12:05:02 方案 我要投稿

线上培训方案范文(通用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线上培训方案范文(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线上培训方案范文(通用5篇)

  线上培训方案1

  一、工作原则

  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线上培训是校外培训的一种形式。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要坚持“育人为本、依法规范、协同治理、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通过对校外线上培训的备案审查和排查整改等多种监管措施,对我省校外线上培训进行规范管理,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促进“互联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问题机构的整改;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校外线上培训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三、重点规范的对象

  此次工作重点规范的对象是:机构住所地在海南省是指机构的法人登记住所地在海南省辖区内,且机构使用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含网站和移动APP依托网站)ICP备案在海南省。

  学科类是指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

  四、工作任务

  (一)初步摸排和备案审查(20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1.初步摸排。省教育厅牵头,通过我省通管、网信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广泛摸查,掌握我省开展校外线上培训的基本情况。在摸排过程中动员符合备案申请条件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含网站和移动APP)所有者主动申请备案。

  2.提交备案申请。住所地在海南省内,并在海南省进行ICP备案或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含网站和移动APP),由培训平台(含网站和移动APP)的主办者登录“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及相关材料。

  3.备案审查。省教育厅牵头,联合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对备案申请者提交的ICP备案、电信经营业务许可、网络安全登记、法人登记、培训人员、培训业务、服务合同等情况进审查。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予以备案公布,同时在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上列入白名单;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审并指导其重新申请备案。

  具体备案及审核办法,根据《海南省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细则》实施。

  (二)排查整改(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

  1.全面排查。省教育厅会同网信、公安、通管、旅文广电等部门对在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上向我省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逐一排查。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联合相关部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区域内使用培训平台(含网站和移动APP)开展培训的机构进行排查,及时向省教育厅进行信息反馈。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向机构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积极开展自查,主动配合排查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格做好机构自身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培训活动。重点排查内容: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xx〕8号)中“排查及日常监管的重点”的要求,逐一进行排查。(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2.限期整改。经排查发现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省教育厅将联合网信、通管、公安等部门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20xx年6月30前完成)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长期)。

  1.实施黑白名单制度。在排查整改阶段就通过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启动黑白名单制度。对已提交备案材料并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列入白名单,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灰名单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同名单之间实行动态管理,发现白名单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或是黑名单机构完成整改的不同情况予以及时变更,发挥黑白名单应有的公示公信作用。

  2.开展动态监管。省教育厅牵头,通过我省各级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对我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进行常态化的监管;通过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对新开展校外线上培训业务的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对已备案的线上培训机构,培训人员、培训内容等备案信息产生变更情况进行变更审核。

  3.探索监管防范机制。探索“互联网+监管”机制,建立日常检查抽查制度,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及早识别风险。逐步建立完善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形成协同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

  4.发挥社会监督效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多通道举报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出现举报要及时响应,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违规校外线上培训的举报途径,提高中小学生辨别线上培训机构优劣的能力,推进线上培训市场需求健康化、合理化。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此次工作由我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统筹,教育、网信、通管、公安、旅文广电、市场监管、民政部门作为重点任务单位,明确本单位牵头的责任处室和平台子账号管理员负责此项工作,形成部门协作、内部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职责分工。教育、网信、通管、公安、旅文广电、市场监管、民政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应在各自工作职责内,积极履职,协同做好违规校外线上培训的备案管理和监管处置工作。

  (三)备案审查。省教育厅负责审查培训人员、培训内容、机构承诺和党组织建立情况、资金管理办法、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个人信息保障制度、服务协议等业务信息;省公安厅负责审查培训机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材料;省通管局负责审查培训机构的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民政厅负责审查法人登记信息;由教育厅为各成员单位创建平台管理审核子账号。

  (四)监管处置。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通管局要做好违规培训平台、应用的关停、下架等工作;省旅文厅配合做好IPTV、网络视听机构违规校外线上培训应用的处置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利用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传播淫秽色情、网络赌博等违法有害信息以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校外线上培训平台的网络安全监管。

  (五)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中小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访、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学生宣传解读政策精神,引导学生与家长理性对待校外线上培训。

  线上培训方案2

  为使中老年群众业余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吉木萨尔县文化馆计划开展中老年线上声乐培训班,培训方式为微信视频形式进行,由文化馆专业的音乐老师和声乐老师授课,现制定如下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1、提高中老年学员的音乐(声乐)综合素质与兴趣为目的,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歌唱基本原理,掌握一定的声乐基础知识和歌唱基本技能。

  2、激发学员热爱声乐艺术,培养他们正确的审美意识与积极、健康、活泼向上的`审美情趣。

  二、培训要求

  1、发声基本要求

  2、培养练声的兴趣

  3、歌唱姿势要正确

  4、发声要自然,用中等音量或轻声歌唱

  三、培训方法

  1、将科学有效的形象真实的发声过程示范给学员,使学员能够准确把握发声原理及方法。

  2、将相关的理论知识最简单的老年人能接受的发声方法贯穿于声乐教学中,使学员基本理解掌握的歌唱演唱水平。

  四、授课内容

  1、基础歌唱发声技巧

  2、基本乐理,歌唱表演

  3、歌唱性体训练

  4、简谱视唱与听力训练

  报名时间:xx年9月20日

  开课时间:xx年9月23日-24日

  报名联系人:木合拜提、库拉依汗

  线上培训方案3

  为提升我区教师的信息化应用教学能力,提高教师课件制作以及信息化软件运用水平,促进“班班通”设备和教学软件在教学中有效应用,经研究决定,于xx年3月开展柴桑区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全员线上培训活动。

  一、活动目标

  1.提升教师的课件制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丰富教师微课录制形式,进一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3.提升教师的信息素养,进一步提高班级管理和家校沟通效率。

  二、活动时间

  xx年3月13日至3月25日

  三、活动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含校级领导)

  四、活动形式

  培训阶段:

  本次培训采用“直播课程+线上研修”的`方式进行。

  3月13日—3月20日,(直播课+线上研修7天),在此期间教师观看线上直播课+自主安排时间线上研修。

  3月21日至3月25日(提交大作业5天),需提交课件大作业参与线上考核。

  线上研修通过“希沃学院”平台或公众号,进入“xx年柴桑区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培训”研修班,完成线上研修课程学习(进入研修班的方法会在直播课结束后,统一在微信群里发布操作指引)。

  五、线上研修培训课程安排及考核要求

  线上研修视频课程学习安排:在培训期间,教师每天自由安排时间学习、考试并进行打卡。参加培训的教师,需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课程页面学习进度为100%即视为通过培训学习,合格后将统一发放培训电子证书。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培训情况将纳入学校年度教学研修检查评估内容;本次培训通过的证书将作为下一届区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评审依据,请各校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参加培训。

  2.本次培训考核通过后,县区可及时掌握教师的学习时长和成绩情况,特别突出优秀的教师可进一步参与“区域骨干教师研修班”的线下培训。

  3.本次线上研修培训的报名、学习和测试均由学员自主在线上完成,活动具体流程课程后(详情看附件)。

  线上培训方案4

  为确保我校延迟开学期间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帮助教师掌握网络教学平台的使用和线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方法,实现延迟开学期间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本次培训目标一是保证教师会用,掌握最基本的操作,能够把线上课程开起来;二是在基本操作熟练的基础上进行提升培训,确保春季有开课任务的全部教师全部学会组织线上教学。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基本操作培训,使教师掌握网上建课以及组织教学的基本方法,先帮助教师把课建起来;第二阶段是通过案例示范,教会教师如何把课上好。

  二、培训方式

  为了确保培训效果,本次培训采用“分阶段+网络培训+答疑指导”的方式进行,坚持分层分阶段培训,学校要依据信息技术掌握的熟练程度,采取“结对互助”的方式,对计划开课教师实施网络培训。

  三、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的对象是春季有开课任务的全部任课教师。

  四、培训工作组织

  1.组建培训团队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培训采取“校级”两级分阶段方式开展,在县级培训的基础上组建校级培训团队,分两个阶段实施培训。

  校级培训团队由教导处、信息技术等相关教师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全校师生培训方案、网络教学平台技术支持,教学方法指导、咨询与服务;安排培训教师与学生,提供平台培训资料,制作简明使用操作说明,对教师进行培训及疑问进行答疑与指导

  各年级培训由各包级领导牵头,由2-3名有信息技术操作基础的年轻教师或有网上建课经验的教师组成,帮助本级教师尽快熟悉线上教学设计与授课方法,熟练地在平台上开展直播授课、同步课堂、教学互动、考核评价等教学活动,以及对本级教师在使用中出现的各种疑问进行答疑与指导。对未使用过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师进行一对一的网上教学方式的指导和咨询,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

  2.培训平台选用

  次线上教学建议首选陇政钉平台,再者选择微信和QQ等平台,如果教师之前已熟练掌握了其它教学平台的使用方法,本期教学中可继续使用。考虑到培训的工作量,本次培训主要以“钉钉”平台为主,其他平台为辅开展培训。

  3.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以教师建课和线上教学为主。

  根据课程性质及教学需求,教师建课需要分为两种情况:

  (1)“PPT简易建课+讲授式直播”授课方法。主方法适用于只有PPT课件而没有教学视频的教师,培训其掌握用PPT简易建课和讲授式直播授课的方法开展线上教学。

  (2)“简易建课+研讨答疑”授课方法。培训教师掌握利用PPT、Word等文档在平台上建课,以及开展线上研讨答疑的授课方法。

  4.组织流程及时间安排

  (1)2月17日,校级培训团队建立教师培训群,人员包括校级两级培训团队成员,并上传各类培训文档、视频等资料。

  (2)2月20日,学校培训团队对各年级培训人员和教师实施网上直播、研讨答疑等授课方法培训。

  (3)2月20-23日,针对教师使用平台,搜集典型案例,实施第二阶段的典型示范专项培训。

  5.应急预案

  “钉钉”是这次学校线上教学工作的首选平台,各学校为了实现“延迟开学不停学”的目标,基本上都是用这些平台进行远程授课,由于用户数量巨大且大多数使用的都是视音频教学,届时,可能会出现网络阻塞等问题,造成授课过程的.不连续或间断,为了尽量保证教学的正常开展,应对网络拥堵导致的系列问题,要求各位教师提前做好应对预案。针对网络拥堵问题,建议教师备有录播方案,当讲授式直播教学不能正常开展时,可通知学生换用“录播+研讨”方式学习,也可以采取“学生自主学习网上课件+课程活动或作业”的方式进行,教师要组织好整个教学过程,不能放任学生完全自学。教师网上建课工作,要求建课节数至少保证延迟开学期间的教学需要。

  五、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教师培训工作是保障延迟开学期间教学工作是否能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学校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教导处是此次培训工作的组织者,各单位负责人要齐心协力、高质量地做好此次培训工作,保障我校线上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线上培训方案5

  为加强我省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以下简称校外线上培训)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xx〕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促进“互联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育人为本、依法规范、协同治理”的基本原则,对我省校外线上培训实施备案管理,开展专项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二、备案管理

  (一)备案范围。法人登记、ICP备案地址均在山东省范围内的机构,其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纳入备案范围。“学科类”是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

  (二)校外线上培训的备案责任主体(以下简称备案责任主体)。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自建的服务平台,由该机构申请备案,并对备案内容和结果负责;综合型的在线教育第三方服务平台,由该平台主办者申请备案,平台主办者和履行教学义务的主体共同对备案内容和结果负责。

  (三)备案流程。在取得ICP备案(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备案责任主体应登陆“全国校外线上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下简称平台),按平台要求提交备案材料。备案责任主体在提交申报材料之前,应强化主体责任,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查制度,从用户角度对申报材料、培训平台进行详细测试,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审查申请。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予以备案并列入白名单。白名单仅代表该培训平台主办者在申报备案时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实行动态管理。

  (四)备案变更。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内容发生变化时,备案责任主体应当及时提交变更内容说明和变更(佐证)材料。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备案要求定期进行集中审查。

  (五)备案审查重点

  1.内容健康。培训内容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引进国外课程的要根据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及链接等,出版物要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侵权盗版活动。

  2.时长适宜。直播类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应当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线上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

  3.师资合格。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师资队伍相对稳定。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经营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在主页或者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课程版权、招生简章、教师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等内容。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实事求是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不得进行“保录包过”宣传。培训前应当与用户签订培训合同。

  5.信息安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预警通报制度和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做好培训对象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防止泄露隐私,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培训对象信息。用户行为日志须留存1年以上。

  三、排查整改

  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主动配合排查工作,并提供1个能够审查网站所有内容的账号。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反馈整改意见。存在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经济处罚等。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建立部门责任明确、分工细化、监管联动、落实有效的协调机制。省教育厅负责牵头组织校外线上培训的综合治理,协调开展对校外线上培训的备案审查,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做好专项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在备案审查中,省教育厅负责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法人登记、格式合同、服务协议、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的审查;省公安厅负责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材料的审查;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的审查。省网信办(牵头)、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做好违规培训平台、应用的关停、下架等工作。省公安厅加大对利用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传播淫秽色情、网络赌博等违法有害信息以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校外培训平台的网络安全监管。省广播电视局配合做好IPTV、互联网电视等电视端违规校外线上培训应用的处置工作。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协助查处含淫秽色情和低俗等不良信息的校外线上培训及侵权盗版、非法出版行为。各地教育、网信、公安、广电、通信管理、“扫黄打非”等部门应密切配合,统筹做好校外线上线下培训的规范管理。

  (二)强化监管

  1.完善监管机制。探索“互联网+监管”,充分利用好平台,共享校外线上培训备案信息,及时掌握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信息变化情况。加强信用管理,通过信息公开、黑白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促进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和诚信经营。

  2.加强行业自律。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要严格按照与用户签订的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收费和退费事宜,及时响应并处理好用户意见建议,保障用户合法权益;要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3.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选择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中小学校要利用家长会、班委会等时机,通过学校网站、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学生宣传解读政策精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发现未经备案开展校外线上培训业务的机构,应及时逐级上报,并提供培训机构名称、网址、培训内容、联系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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