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分配方案范文(通用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分配方案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分配方案1
一、指导思想
绩效奖励分配坚持“规范统筹”和“搞活奖励”并举,以绩效考核为基础并密切挂钩,体现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向一线倾斜,向业务骨干倾斜,向有特殊贡献人员倾斜,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院)创造力,促进学校(院)事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学校(院)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总量使用,不突破核定总量,严禁在核定总量外通过其他渠道发放。
2、考核挂钩。学校(院)以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为依据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同绩效奖励挂钩。
3、自主分配。学校(院)根据绩效奖励总量,实行自主分配,以教代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的考核办法为依据,发挥学校(院)在内部分配中的主导作用。
三、绩效奖励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严格按教职工岗位系数进行分配,在总量范围内按系数预发,
年终结算。岗位系数分别为校长、书记1.7,副校长、副书记、班子成员1.5,中层正职1.4,中层副职1.3,普通教职工1.0。
2、控制学历教育的论文指导费、试卷阅卷费、监考费等,业务处室每年必须要有支出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一旦预算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开放教育蹲考、远程教育巡考按出差处理。
3、按在编教职工的13%和25%预留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奖励配套奖励额度。按在编教职工年度考核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结果进行配套奖励,其奖励额度同教育局确定的奖励额度等同。招生奖励、教科研奖按学校(院)规定执行,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4、教职工旷工、病事假按市教育局规定处理,扣发部分列入绩效分配额度,但被扣发者不再享受。
(二)综合考核奖
1、学校(院)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奖。
学校(院)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为优秀,市教育局按在编教职工基数增拨1500元/人,考核为合格,市教育局按在编教职工增拨1000元/人,不作统筹,如数发放。
2、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奖
基础奖:事业单位人员年终绩效平均额度人均统筹15%以后的'剩余部分。如果人社、财政、教育部门没有明确规定发放办法,每年经学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学校领导班子审定发放办法。
优良奖:根据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市教育局对优秀、良好者分别增拨2500元/人、1500元/人,不作统筹,直接发放。
(三)中层管理津贴
市教育局根据确认的学校(院)中层配备职数,中层正职增拨4000元/人,中层副职增拨2000元/人。学校(院)根据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三档按1:0.9:0.7发放,额度按当年度教育局增拨总数确定。
四、附则
1、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2、本方案实施后,原有办法同时废止。
学校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分配方案2
为切实贯彻区教体局《关于加强全系统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方案,本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以及对教师的评价体现出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特点,达到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学校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特拟订“济宁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分为一线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一线教师是以教学为主并代满上级规定课时量的教职工。管理人员以管理工作为主,按照上级要求兼任教学工作课时量达到本学科的1/3。教辅人员指以教辅管理工作为主,兼任本学科学科课时量的1/3;工勤人员指有基本固定的工勤岗位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具有可操作性和激励性。
四、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区教体局审核后进行发放。
六、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教职工的工作量
1.各类人员的工作量。
教学岗位的工作量=规定课时量+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岗位工作量=规定课时量的1/3+分管管理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辅岗位工作量=规定课时量的1/3+分管教辅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勤岗位工作量=工勤岗位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2.课时量。
规定课时量的依据:按《省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标准和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综合计算工作量。(语文、数学12-14节,综合学科14-16节)
规定课时量:
语文:(1)任教一个班的语文,担任班主任。
(2)任教一个班的语文,兼任其他学科4――6节。
数学:(1)任教两个班的数学。
(2)任教一个班的数学,担任班主任。
(3)任教一个班的数学,兼任其他学科6-8节。
综合学科:14-16节。
说明:
跨课头每周加两课时;
双班数学每周加两课时;
(3)社团辅导每次加一课时;
(4)体训队每周加三-四课时;
(5)组、部长每周加两课时;
(6)体育教师管理广播室每周加两课时;
(7)一线教师兼任功能室、器材室管理员,每周加一课时;
(8)跨校区代课每周加两课时;
(9)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男53、女50周岁及以上教师课时量为本学科课时量的2/3的视为满课时量;
(10)每超过或少于规定课时量一节,每节加或减10元;教导处临时安排的代课费为每节10元;
(11)没有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视情况扣除20-100元。
(二)出勤考勤
继续完善《济宁市实验小学考勤制度》,对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仍按原标准:一线教师病事假扣除40元/天,另扣课时费15元(5元/节,一天按3节计,如自行调课的不扣除课时费);后勤教师病事假扣除60元/天,期末一次性扣除相应绩效工资。连续住院15天的不扣钱(需提交住院证明及病历)。本学期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按30天算)、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者,不再参与绩效考核。
(三)各类奖励
1.区级教学质量抽测中,所抽班级学科成绩列全区前五名者,奖所抽到班级相对应学科教师第一名100元,第二名90元,第三名80元,第四名70元,第五名60元。综合学科各个名次相应依次降10元。
2.年级部长、教研组长能立足本职岗位,尽职尽责、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带领本组教师加强教育教学的研究与创新,形成了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者,每人每学期奖100元。
3.经过长期组织学生训练,代表学校参加区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科技等大型活动中获奖教师,给予奖励。学校组队参加区田径、篮球运动会获团体前六名,从第一名到第六名依次分别奖每名辅导教师100元、90元、80元、70元、60元、50元,每一块金牌奖励教练组30元。艺术、科技等组队参加区级及以上团体(50人以上)比赛,区级一等奖奖每位辅导教师100元,二、三等奖依次减少10元,每提高一个级别增加20元。50人以下的团体获奖降低一个等级。不计等次的奖项按二等奖计算。
4.经上级部门批准,由学校组织教师参加全国、省、市、区、局级非业务比赛,获一等奖者,依次分别奖获奖教师100元、90元、70元、50元、30元,每下降一个奖次,减少10元。
5.学校在区级及以上检查、验收等工作(教学月例会、品牌教研组验收、课堂教学展示、提高活动现场、各类研讨会、现场会等)中表现优秀的教研组和教师给予适当奖励。对于玩忽职守,对待验收工作不认真,对整体工作造成影响的教师扣罚100元。
6.教师执勤按时到岗,认真管理,无责任事故。每人每月10元。
7.撰写学校新闻稿件在国家、省、市、区级主流媒体(党报、党刊、电视台、教育类报纸、杂志等)采用者,每篇分别奖50元、40元、10元、5元。市区教育网站分别奖8元、5元。
(四)各类人员的业绩考核
1.一线教师的考核:各校区教导处组织实施
一线教师的考核项目主要为职业道德、教学常规、教学质量三个方面,总分值为200分(语文、数学为210分)。考核办法采取自评、互评、考核小组评相结合的形式,按照20%、40%、40%比例折算出每位任课教师的得分,然后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按照40%、40%、20%分别定为业务考核一、二、三等奖。
(1)职业道德:50分
考核办法:自评占20%、教研组互评占40%、考核小组评占40%
①工作态度(10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对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不推诿扯皮,工作期间不浏览与教育无关的网页,不办私事,发现一次扣2分。
②集体活动(10分):按时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及学习,参加学校例会认真做好记录,无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按要求完成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低于1000字者扣5分。
③团结协作(10分):与同事团结共处,互相协作,不搬弄是非。不能团结协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10分。
④廉洁从教(10分):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相关要求,如被发现并查实有违反规定者,一次扣5分。
⑤热爱学生(10分):关心热爱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如有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视情节一次扣1―10分。
(2)教学常规:110分
考核办法:教学常规考核自评占20%、学科组评占40%、考核小组评占40%。
检查内容:计划与总结6分、备课20分、课堂教学20分、听课10分、作业批改及记录10分、质量检测及分析10分、教研活动10分、辅导学生10分、培训研修8分、成长手册与家访记录6分。
考核标准及依据:依照教研室下发及学校制定的《小学教学常规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赋分,凡缺项不得分。
说明:①计划与总结:6分
每学期能制定所教学科(或相应岗位)的计划和总结,并按计划执行。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者或计划、总结质量较差者扣1―6分。
②备课:20分
各科教师应认真备课,每课时教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还应达到全学期量的要求。全学期规定:语文、数学总节数按语文教参总时数,其他所有学科总节数=国家教育部规定每周节数×18,每缺一节扣1分;抄袭教案者或过于简单者酌情扣分,期末教案不能评优。每学期至少写8节高质量的教后反思(上级最新要求),缺一节或应付检查者扣1分。并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
③课堂教学:20分
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不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和不执行课表者每人每次扣5分;不能按时上下课,经常迟到或拖堂,学生家长反映强烈者,扣5分。对无教案上课者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20分;信息技术、科学等学科按要求到功能教室上课,缺一次扣1分;对内外堂不按教学内容和课堂教学常规上课或上成放羊式课,每人每次扣1分。以上情况出现一种者课堂教学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
④听课:10分
认真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和评课。每学期听课节数,教师不少与20节,教研组长不少于25节,少一节扣1分。
⑤作业批改及记录:10分
作业按要求设置齐全,不得任意删减,及时进行单元检测。批改要及时规范,并有作业批改纪录及修改措施。凡漏批、错批、或次数不足者,不能定为优秀等级;凡作业批改缺少激励性评语或无反馈者,作业批改与设置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⑥质量检测及分析:10分
认真做好学生学习情况的阶段性检测和期中、期末检测,及时分析检测情况,期末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等级评定工作。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⑦教研活动:10分
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研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校级教研活动累计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区级教研活动累计无故缺席一次者,此项不得分。
⑧辅导学生:10分
有课外辅导计划和活动记录,并经常进行辅导,效果明显。经查辅导不及时、不认真,效果不明显,该项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⑨培训研修:8分
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级各类培训和研修,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学习笔记、学习反思等质量高,外出学习及时上交学习汇报并上汇报课或教研组内交流。参加各类研修不合格者此项不得分。
⑩成长手册和家访记录:6分
能够结合实际制定个人成长规划,详实记录成长档案。按照要求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走访,家校联系效果明显。如发现记录不详实、次数不够,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优秀5-6分,良好3-4分,合格2-3分。
凡教学常规缺项者,本学期考核评定为最低等次。下学期根据缺项分值扣除个人绩效。
男教师53周岁、女教师50周岁及以上一线教师代课需达到本学科平均课节数的三分之二,按时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视为满工作量。该部分教师教案可以写简案,但节数不得少于教参规定课时节数。作业、批改记录、试卷、质量分析按学校常规要求认真完成,听课不少于10节。其他常规资料不做硬性要求。
(3)教学质量(5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教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A语文、数学:
教学成绩“三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超过年级平均线,三率与上学期相比提高幅度较大、附加题得分率较高”五项中有三项及以上突出者,评为教学质量一等奖,计50分。两项或提高幅度较大一项者评为教学质量二等奖,计48分;其他46分。
(期中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数学双班取平均值。)
B综合学科:由所教班级的班主任、教研组长根据平时课堂教学与兴趣社团辅导两个方面的观察和考查情况进行量化得分,以教研组为单位根据考核得分前40%定为一等奖50分,其他定为二等奖47分。其中,所教班级班主任、教研组长考核占50%,考核小组考核占50%。
2.其他人员的考核:
(1)学校管理人员考核:校长组织实施。达到区教体局有关兼课课时要求的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一等奖;未达到区教体局有关兼课课时要求的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二等奖。
(2)教辅及后勤人员考核:各校区后勤处组织实施。按照德能勤绩方面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各功能室管理的情况。自评占20%、教师评占40%、考核小组评占40%,按照40%、40%、20%分别定为考核一、二、三等奖。一等奖的绩效工资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二等奖,二等奖的绩效工资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三等奖,三等奖的绩效工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降低。
(3)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单独制定,由各校区大队部组织实施。
班主任工作考核,从思想教育、班风学风、常规工作、学生活动、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评价。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班级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取消其班主任绩效工资的分配资格。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与使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
根据考核方案,计算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考核等次的划分分校区分别按语文、数学、综合三大学科进行评定。各奖次比例分别为一等奖40%,二等奖40%,三等奖20%。其他各类人员依次降低一个档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其绩效工资分配资格。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恶劣影响者。
(2)经查实有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教辅书籍资料等行为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声誉者;
(5)违反计划生育等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
2.绩效考核工资的分配:
教师工作量、考勤、各类处罚直接在有关教师个人绩效工资里扣除;扣除的钱数用于教师各项奖励。
教职工绩效发放结果为:绩效基数-扣除数(教师工作量、考勤、处罚)+个人奖励+业绩奖次
3.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是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学校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分配方案3
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功能,体现多劳多得、优级优酬、适当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学校经过多次研究谈论,参照兄弟学校做法,结合本校实际,在以前多学期试行的基础上,经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构成和分配:
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由上级拨付的奖励性工资、门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儿部利润及社会赞助款合并构成,在总量内进行班主任和校务津贴、超课时津贴、加班和质量奖惩金四个方面的分配。
二、绩效工资考核监督小组以及考核形式
1、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略
2、监督小组:
组长:略
3、考核形式:考核结果由考核组负责统计公布,监督组复核后交组长确认发放。
三、绩效工资计算和发放办法
1、月超课时津贴计算办法:教师实际周超平均课时节数(不含午间课)x10元为本人月课时津贴。
①教师周课时节数按学科系数和班额系数折算。
学科系数:语文、数学1.2,其它有单元测试的.1.0,无单元测试的0.8。
班额系数:30人以下的0.8,30-40人的1,40人上每多5人加0.1。
②任教两班或以上语文数学者每月另加200元。
③57岁以上教师(女52岁)任教主课的每月另加100元。
④毕业班主科教师每月加200元。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本学期平均课时按校长任课9.6节计算,督导员享受一半平均课时。
2、班主任基本津贴计算办法:10元x学生数。57岁以上教师(女52岁)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0元。此项由政教主任制表。
3、月校务津贴计算:校长、书记500元,副校长300元,教务主任、政教主、总务主任、财务260元,办公室、等其它中层领导以上220元。教研组长、学年组长等180元。校务值日按每天30元发放加班补助(午休期间40元)。此项由校长制表。
4、加班计算:
⑴兼职岗位(电教、校医、印刷、档案、图书、保卫、后勤等)按工作量大小和惯例进行发放。
⑵集体走访、教学教研活动、大型文体活动以及教职工集中劳动按参加次数和工作量适当发放加班补助和车费补助。
⑶专项加班按工作情况和效果发放补助和奖金。
5、教育教学教研奖金,按相关制度执行。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
6、上级拨付到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达到平均课时的足额享受,未达到的按所达到(校长课时)的比例发放,超过的不再加发。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
7、专职安保人员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设立100元目标奖。目标奖由综治主任追究制表。
8、专职后勤人员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假日门店或食堂进货每周发放补助50元。
9、支教老师和轮岗老师每学期发放500元交通补助。由本人用领款单领取。
10、责任追究罚款
学校对在常规教学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教职工进行责任追究,相应罚款从本人所得绩效工资中扣除,若超过应得部分,从福利中扣除。此项由校长根据校务值日及月查、抽查制表。
四、说明
1、绩效工资一般在学期结束后发放,经济条件允许则按月发放。若总量不足,则按比例发放。
2、病休人员、提前自愿退休或因其他情况不承担责任岗位的教师不参与绩效评估,不享受绩效工资,不享受全员性福利。因特殊情况不能上岗的教师,按临近退休年限每学期向学校交一定的顶岗费:每差一年交500元。临近退休教师在退休前六个月按上岗教师对待。
3、对外聘请人员除不享受超课时津贴外,凡承担较多教学任务者可以参加学校其他绩效分配,并免除伙食费,每月发放校龄津贴(从承担教学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递增,本学期止章钦第三年150元,第二年100,第一年50)。
4、以前相关制度与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分配方案4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学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全面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的调节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做与不做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我校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一)“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除了有法规规定的以外,凡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参与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满工作量的规定
教师聘课12个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
(二)标准课时系数
按省教体厅文件规定,政治、计算机课时系数为1;语文、英语、数学课时系数为1.25;体育课时系数为0.9;音乐、美术、健康教育、劳动技能课时系数为0.83;专业理论课、实习指导课时系数为1.25(各科均包括备课、讲课、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命题证卷,实验实习指导等所有的教育环节,体育包括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礼仪、美术、音乐、书法含课外辅导和学校活动服务工作。)
(三)考核绩效工资
学期考核绩效工资分专任教师、中层干部、行政及工勤人员三个系列,分别按教代会通过的量化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考勤标准。按照《xx省中职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考核。教职工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教职工实行平时月考核及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岗位考核及管理体制。
2、教工一个月内旷工累计2天以上,或事假累计3天以上,或病假累计7天以上者不得当月绩效工资;教工在一个学期内内旷工累计10天以上,或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得当期绩效工资,且目标考核分为0分,并取消年度评先及年度考核“先进”资格以及年终考核奖。
3、以上凡属旷工旷课的扣分每月累计后按追究责任的`办法通报,学期结束从个人目标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为单位,每月统计汇总一次,按考核分数推出科部顺序.扣款由各科室负责实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员负责,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领导负责追究计扣至责任人。
五、工作量工资分配办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额的50%为其工作量工资,按照上级规定,认真、科学核定每一位教师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满量、满勤工作者,每月足额发放;
2、工作量不饱满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资;
3、缺勤者,根据考核制度规定,从工作量工资中足额扣除;
4、每学期末按规定核算扣除后,发给剩余部分。
5、层级、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3倍
六、绩效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担任三年级课程的教师按期末考试成绩或教考分离成绩计算绩效津贴;超额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加分计算,获得大于100%的绩效工资;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基本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应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根据完成任务的比例减分计算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2、担任一、二年级课程教师,参加省、市统调考的科目,按统调考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科目,按参加学校教考分离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既有对口升学成绩又有统调考成绩及教考分离成绩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则加计考核分计算绩效工资。无法进行教考分离的学科教师按考核分获得绩效工资。统调考考试:参加统考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20%(数学、英语10%)以上的专业部教师获得100%的绩效工资;达不到的.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在登封同类学校没有相同专业的学科统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到20%以上者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及格率小于80%优秀率小于20%的学科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学科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考分离考试,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20%以上获得100%的绩效工资,两项都达不到者减考核分、只能获得第三等次的绩效工资。
3、毕业生技能鉴定获证率达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训260人,学员安置到国内知名企业就业,签有劳动就业合同者、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9%以上(对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业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务750人以上者,负责招生、就业、培训、鉴定工作的教师加计考核成绩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任务者减考核分按完成任务比例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4、没有任课的管理人员、工勤岗按目标考核分(100分制)计算绩效工资。
5、各项任务完不成的个人或单位,主任扣总额的5%,主管科长扣3%,主管副校长扣2%。
6、每学年第一学期,若没有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可按学校期未考试教考分离成绩(管理人员按目标考核分数)计算绩效津贴。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不请假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一学期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2、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6、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八、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形式
岗位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具体由各科室联合计算。办公室汇总,经校长审核,公式3天以上无异议,最后由财务室按月以学期发放月岗位绩效工资,学期结束后发放学期绩效工资。
九、审核程序及实行
本实施方案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从20xx年月起执行。学校之前出台的其他相关规定若与本办法相悖,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学校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分配方案5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对象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对象为在编在职教职工。
见习期间的教师,学校根据其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发给一定的补贴。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原则
体现按劳分配、按工作实绩分配的原则,在原有基础上,适当缩小差距,力争合理体现差异,把教职工的贡献、绩效与收入挂钩,根据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考核发放,提高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的收入水平,构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分配机制。
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类、项目及测算标准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设师德师风奖、履行职责奖、出满勤奖、工作量奖、工作质量奖。
(一)师德师风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
对思想道德品质端正、遵守法纪、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教职工发放师德师风奖。
对有下列现象的工作人员实行师德师风奖一票否决:
⑴参与有偿家教;
⑵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⑶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⑷其他师德失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二)履行职责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
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且教育教学质量较高或服务质量好且日常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发放履行职责奖。
对有下列现象的工作人员实行履行职责奖一票否决:
⑴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⑵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⑶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
(三)出满勤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
⑴不能履行请假制度,有旷职现象;
⑵经常迟到早退,全学期累计超过20次;
⑶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
(四)工作量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
工作量奖按月考核计发,一年执行10个月。根据学校工作人员的岗位分别设置教师课时津贴、班主任工作津贴。
1.课时津贴
课时津贴是教学工作津贴。以教师每周实际授课课时、教案为主要依据计发。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及编制标准计算课时工作量,兼顾年级、学科等因素确定适当的浮动系数。
1)计算原则:
⑴凡列入正常周课时的课均属计算范围;
⑵既考虑备课量,又考虑课时数;
⑶以周课时为基数作为发放月津贴的依据。
⑷对学科之间、年级之间的不平衡因素,用浮动系数平衡。
⑸对有关学科、有关职务的教师,用附加课时的办法计算工作量。
2)计算方法:
⑴基数课时数的计算:基数课时数按周教案数和周课时数进行计算(年级系数、学科系数不同的分别计算)。
⑵浮动系数标准:
①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1.3;物理、化学1.25;政治、历史、地理、生物1.05(初三政治、历史1.15);其它学科1.00。
②年级系数:初三语、数、英、物、化、政、史为1.25,初一、初二语、数、英、物为1.15,其它学科为1。
⑶附加课时标准:
①年级组长3课时;教研组长1课时(组员人数超过10人另加1课时);备课组长:语、数、英4课时,物、化3课时,政、史2课时,其它1课时;工会、共青团副职2课时,兼职的按实计算。
②体育教师负责出操,折合1课时。
③学校电教教师负责学校网站管理,网络设备维护,相关年级的成绩输入和分析,折合为2~9课时。
④学校兼职教科员工作折合5课时计算。
⑤参加导护每月计算3课时。
另:县骨干教师、市骨干教师、县学科带头人、市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的附加津贴按上级要求执行,不列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计算。
⑷综合计算办法:周总课时数(教师工作量折合周课时总数)=周课时数×学科系数×年级系数+周教案数+附加课时数。
个人课时津贴额=单位课时津贴标准×周总课时数。单位课时津贴标准根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⑸其他:
①在一线上课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高级教师,教学任务不足该学科满工作量的一半,但能完成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任务和其它工作者,可领取教师平均课时津贴,如超过该学科满工作量的一半,按平均津贴+超过课时数×学科系数×年级系数×课时津贴单位计算。其他在一线上课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在其实际课时数的基础上上浮20%。
②组织指导课外兴趣小组和课外研究性学习活动,校级兴趣小组活动(要有活动计划和活动记载)每次记一课时,初三研究性学习活动每次记二分之一课时,初一、初二兴趣小组活动每次记三分之一课时。
③青春之友工作室每次值班记三分之一课时。
早读值班每班每次计二分之一课时;午自修值班每班每天计一课时;晚自修管理每次记二分之一课时。早读值班和午自修值班附加课时总量计算为:周课时数×月数早读值班、午自修值班以及晚自修值班附加课时均实行年级总量核定。
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的同时,服从学校分工,积极完成学校指定的其它固定性工作任务,由学校酌情考虑附加课时计算工作量津贴。
2.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每月350元(全年发放十个月)已随工资发放。
(五)工作质量奖(约占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30%)
1.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奖
发放办法:
分学期考核,由年级分学期考核实施,主要考核教师学科教学情况。
校均分全县第一,考核等级均上浮一档(100元);所教班级均分名次在全年级后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级为平均档。
校均分不是全县第一的,所教班级均分名次在全年级前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级上浮一档(100元);所教班级均分名次在全年级中间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级为平均档;所教班级均分所教班级均分名次在全年级后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级下浮一档(100元)。
按照上述办法考核应该下浮一档的,如果所教班级与接班时的情况相比,校名次进步5个名次以上或所教班级年级前30%人数达到或超过年级平均数的,则不实行下浮。
行政人员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其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进行浮动。
考核要求:
⑴严格执行教学六认真的相关要求,根据学校要求完成相关教学任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听课节次达到学校要求。
⑵无提前上课、拖课、违规辅导等现象,无监考不到位或违规、阅卷出现严重差错或较多差错的现象。
⑶能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教育教学质量较好,能认真组织相关课外活动或兴趣小组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以上三项要求为否决项,每违反一次(项),视情节轻重,从工作实绩奖中扣除50—100元。
2.中考目标考核奖
⑴奖励对象:
在中考中成绩优秀,达到或超过学校提出的既定目标的初三年级任课教师、及初一、二年级的全体任课教师。
⑵奖励标准:中考目标考核奖,初三教师一般每人奖励900元,初一、初二年级全体任课老师每人奖励400元。
初三任课教师中考目标考核奖与当学期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奖合并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照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奖的考核办法,主要以中考成绩为依据。
3.优秀班主任奖
班主任常规管理奖:实行按月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学校每月根据常规管理扣分情况进行年级排名,扣分少的前30%的班级为一等奖,奖励班主任50元;30%后至60%前的班级为二等奖,奖励班主任30元。全年发放10个月,每月考核一次,年终累计发放。
优秀班主任奖:根据常规管理情况和班级综合管理情况,各年级按照60%的比例评选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奖励100元。
4.“金钥匙”奖
金钥匙奖主要奖励优课评比、辅导学生竞赛、教育教学论文发表与获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优课评比、辅导学生竞赛奖励标准参照原津贴发放方案中的办法。
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奖励标准:省级报刊80元,市级报刊60元,县级报刊50元。
教育教学论文获奖奖励标准:省一等奖80元,二等奖70元,三等奖60元;市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县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四、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行政人员经考核,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一次性核定的办法。
1.测算办法: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量为基数乘以相应系数。副校级系数为1.3,中层正职为1.2,中层副职为1.1。
2.考核办法:学校每年对行政人员的'德、能、勤、绩以及岗位履责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副校长以组织部、教育局组织的考核测评结果为依据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层行政人员每年向校监会和教代会进行述职,以校监会成员、教代会代表的测评和考核结果为依据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3.行政人员经考核测评,教职工(教职工代表)满意度超过70%方可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
4.行政人员如有师德失范行为或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教育教学事故的,依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相应部分。
5.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一经确定,除“金钥匙”奖中的相关单项奖外,不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其它奖项。
五、职员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一)学校根据一定比例(不超过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划定职员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独考核发放。
(二)职员、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设工作量奖和超工作量奖。
1.工作量奖的计算方法:
⑴工作量奖不低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80%。
⑵工作量系数:图书馆长、报帐员、食堂组长、宿舍组长工作量系数为1.2,其余职员职工工作量系数均为1.0。
⑶个人工作量奖计算公式=(工作量奖总额÷系数总额)×个人工作量系数
2.超工作量奖:
⑴超工作量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⑵超工作量奖主要用于完成学校相关突击性工作的加班费用。具体工作由学校安排或由学校委托相关组长进行安排,由学校根据其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发放。
(三)职员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要求:
1.工作常规
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常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不撤离职守,不无故缺席集体活动和政治学习,一学期基本无病事假。
2.工作态度
及时完成学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工作主动,态度积极,团结协作。
3.工作实绩
坚持服务和管理育人,工作得到同事、师生、家长的认可,工作完成质量高,成绩显著。
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其它规定:
(一)教职工出现病事假、产假、婚假以及工伤等情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定后从次月起分别分别停发6个月和12个月,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按规定发放;该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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