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彩灯亮化服务方案

时间:2023-01-17 14:45:16 方案 我要投稿

春节彩灯亮化服务方案范文(通用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春节彩灯亮化服务方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春节彩灯亮化服务方案范文(通用5篇)

  春节彩灯亮化服务方案1

  为亮化美化城市环境,活跃节日文化生活,渲染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打造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银州人民,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紧贴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坚持“政府领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段实施”的原则,动员和鼓励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全社会力量以冠名赞助、自建自管等形式参与城市亮化。通过大力弘扬传统节庆文化,积极营造城区节日亮化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归属感和认同感,充分展现银州城区亮化新特色。

  二、任务目标

  将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建(构)筑物,以及在主次干道上两侧可以清晰看到的高大建(构)筑物、重要建(构)筑物(含商住小区);桥梁、广场、公园、绿地、河(渠)道、景观带、景点等公共场所;各类发射、接收塔;户外广告;繁华商业区;城市高速公路出入口;古建筑、宗教场所、城市雕塑;城市亮化总体规划确定亮化的.其他建(构)筑物、设施场所等进行亮化美化。

  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办公和经营场所均应安装彩灯、悬挂灯笼等亮化美化设施,门前行道树应缠绕灯带并加挂亮化饰物,院落内应安装草坪灯、投光灯等进行亮化美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亮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亮化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银州区城市亮化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担任,成员由龙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建局,负责城市亮化建设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亮化设施的建设管理、日常维护等亮化建设管理工作。

  四、责任分工

  城建局:负责协调市住建委支持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亮化工作,负责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亮化美化工作;

  财政局:负责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城市亮化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负责市财政承担的亮化设施电费和日常维护费用的划拨,并列入财政预算;

  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的亮化工程建设,并抓好日常管护工作;

  卫计局:负责协调沿街医疗卫生机构设施的亮化工程建设,并督查日常管护;

  综合执法分局:负责协调户外广告的亮化工作,加强对广告企业亮化工作督促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个体经营场所的亮化工作;

  经信局:负责协调通讯、电力企业的建筑及杆塔亮化工作;

  金融办:负责协调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单位和经营网点的楼体亮化工作;

  文体广局:负责协调文化娱乐场所的亮化工作;

  民宗局:负责协调宗教场所亮化工作;

  商务局:负责协调商贸流通企业的楼体亮化工作;

  交通局:负责协调高速公路出入口亮化工作;

  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共广场、公园、园林绿化区域的亮化工程建设,并督查日常管护。重点负责市府路、工人街、新华街、文化街、体育馆路、人民路、光华路、长青路等三纵一环街路和向阳园、繁荣园、博物馆园、长青路等四个节点的亮化建设管理工作。

  房产局:负责督促检查各物业企业实施小区亮化工程建设,并督查日常管护;

  市政局:负责协调桥梁管理部门开展亮化美化工作;

  龙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辖区内驻街单位的亮化美化工作;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银州区辖区内街路亮化,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领域内亮化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20xx年春节亮化工作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精心谋划、及早安排,确保方案确定的亮化美化工作目标务必于20xx年1月25日前全部完成。区政府分管领导要做好对口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亮化工作的沟通协调,要对所分管部门和联系乡街的亮化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及时跟踪督导。

  2、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本着“节能、环保、美观、可重复利用、能长期展示”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动员、迅速行动,结合各自行业领域特色,认真制定亮化工作方案,力争设计建造出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各具特色的灯光雕塑、小品等亮化设施,为全区打造一批节日亮点、城市景观。

  3、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节日亮化设施内设电光源,布置在人员密集的核心地段,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安装、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亮化管控,强化安全检查,建立亮化设施巡查维护制度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亮化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实施推进。区政府督查室每周要对各部门、各单位亮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确保亮化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春节彩灯亮化服务方案2

  为活跃春节文化生活,亮化美化街道,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切实搞好城区春节灯饰亮化及灯展活动,根据县委办和政府办印发的《20xx年全县元旦、春节期间系列文化活动实施方案》(庄办发[20xx]187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营造氛围、美化环境、亮化城市”的`总体要求,坚持高起点设计、高规格制作,实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烘托节日气氛与平时亮化相结合,提升城市品位,彰显时代特色,扮靓城市夜景。

  二、亮化任务

  (一)街道亮化

  1、东西大街:东入口绿地公园至梯田纪念碑两侧共121个路灯杆,悬挂单只直径1米的大红灯笼121只,在沿街两侧树木树冠和树干上布设满天星灯饰,形成灯饰通道。

  2、南滨河路:何马大桥至一水厂两侧共100个路灯杆,每杆悬挂1串3只大红灯笼,在南滨河公园部分景观树木和花坛上用满天星装饰,美化亮化园区

  (五)各乡镇主要街道亮化

  各乡镇要组织乡(镇)属各单位,对本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重点单位、主要街道、交通要道等,自筹资金,搞好美化亮化工作。

  (六)居民小区亮化

  包括东城区住宅小区、紫荆花苑、中天花苑、宏祥花园、九洲花苑、朝阳花苑、安泰庄苑、南舒苑、安顺小区、水洛镇康居小区等装饰亮化。

  三、职责分工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街道办 公安局 电力局

  1、亮化任务中的第(一)、(二)、(三)项由住建局承办。

  2、亮化任务中的第(四)项由各乡镇、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承办。

  3、亮化任务中的第(五)项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自行组织亮化。

  四、时限安排

  城区各街道及广场亮化总体时限要求:12月28日(腊月初四)开始实施,1月16日(腊月二十三)前完成,1月18日(腊月二十五)接受县上检查验收,正式开展,正月十六结束,各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撤展。

  春节彩灯亮化服务方案3

  为提升辖区环境建设品味,营造优美、文明、繁荣的夜景,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根据区委、区政府春节亮化工程安排部署,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和武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全面落实市、区“三项革命”“三项行动”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坚持以“美化城市夜景,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对外形象”为目标,以“统一规划、各负其责、突出重点、各具特色、量力而行、保障安全”为原则,在春节期间,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小区楼院进行亮化。

  二、工作内容

  (一)积极配合工商局、食药局对辖区沿街商铺门店进行彩灯亮化。

  (二)各社区要督促辖区单位对本单位进行彩灯亮化。

  (三)各社区要督促有物业小区做好本小区亮化工作。

  (四)各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无物业小区进行亮化。

  (五)在督促辖区单位、小区物业和社区落实亮化工程的同时,做好防水、防风、防爆、防火、防漏电等安全措施。

  三、亮化标准

  各社区要根据小区楼院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重点突出亮化效果,设置轮廓灯及装饰,切实做到整齐、规则、明亮大气。

  四、工作时间

  各社区要合理安排亮化工程时间,确保20xx年1月25日前,完成夜景亮化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亮化工程是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不仅是提高人居环境的客观需要,更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各社区要切实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各社区书记要亲自安排,亲自督导,抓好落实。

  (二)抓好任务落实。各社区要根据工作内容,做好亮化工作的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在亮化设施安装过程中,做好防水、防风、防爆、防火、防漏电等安全措施。

  (三)做好督导验收准备工作。各社区要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高质量完成亮化任务,迎接上级部门的督导验收。

  春节彩灯亮化服务方案4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营造温馨和谐、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新乡市夜景亮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文件“新亮指〔20xx〕4号”文件和20xx年春节暨及“百城提质”亮化工作实施方案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营造温馨和谐,绚丽多姿的城市夜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现就高新区夜景亮化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亮化工程围绕“大方、经典、简洁、节约”的总体要求,遵循统一筹划、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原则。以主要道路节点亮化为框架,以道路两侧建筑物亮化为重点,充分体现现代文明城市和谐进步的亮化景观特点。

  二、责任主体和重点工作

  20xx年春节暨及“百城提质”夜景亮化工作,根据区管委会要求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随着我区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在主城区内各种现代化建筑拔地而起。这些建筑物体现了我区城市建设的风貌,是市区亮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物的亮化要根据楼体的建筑风格和功能分类实施亮化。

  1.办公建筑。办公类建筑亮化风格应体现庄重、沉稳特点。照明线条简洁,色彩搭配沉稳,一般应对称设置。同时,根据建筑高度的不同采用多种立面照明手法,如多层建筑采用轮廓线勾勒照亮、高层建筑可采用顶部泛光打亮及立面轮廓和局部点缀相结合的表现手法。

  2.商业建筑。商业建筑亮化风格应体现亮丽繁华、绚丽多彩、充满活力的.商业氛围;灯光亮度高、色彩丰富、动感较强;通过霓虹灯等各种灯饰、动态照明等多种手法以渲染商业气氛。同时,商业建筑照明还要注重文化品位。

  3.居住建筑。居住建筑主体立面通常不做泛光照明,以顶部泛光打亮加线条轮廓相结合的亮化手法,原则上以静为主。但居住小区必须做好入口标识的局部亮化以及居住区内部道路照明和环境照明,在保障通行亮度前提下尽可能为居民提供舒适、幽美的视觉环境。

  20xx年春节建筑物亮化的重点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现有楼体亮化设施的维修改造工作。我区大多楼体亮化设施已使用多年,部分存在残缺、损坏现象,对夜景亮化的整体效果较差。各责任主体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楼体产权单位对亮化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残缺损坏部分要尽快修复。个别损坏、老化严重的要进行整体改造,恢复亮化设施的完整性。

  二是新增建筑亮化设施的安装工作。近几年,我区部分新建建筑物已竣工,主要是居住建筑和写字楼,这些建筑物大都位于我区主次干道两侧,楼体规模较大,造型新颖现代。各责任主体要安排专人尽快进行摸底排查,动员、督促成规模楼体业主加装亮化设施,为20xx年春节增光添彩。

  三、相关要求

  亮化工程按照国家《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以及有关行业技术标准、城市规划、楼体类别等进行规划和设计,既要兼顾整体,又要突出特点,确保亮化工程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

  四、实施步骤

  (一)20xx年12月20日前,各亮化责任单位完成各自亮化楼体的摸底排查工作。

  (二)找出问题,拿出方案,抓住重点,按照方案的要求,在20xx年1月28日前完成任务。

  (三)亮化设施的开关灯时间为20xx年1月28日——2月20日(18点至23点)。

  春节彩灯亮化服务方案5

  为进一步美化我县城区夜景,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使全县群众度过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实施、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确定的范围内安装灯饰,营造美丽的'城市夜景和浓厚的节日气氛。

  (二)按照“展现区域文化、突出新时代特征”的原则,宣传十九大和鱼台稻改精神,统一设计标准,统一审核把关,分别实施亮化,提高城市景观照明和节日亮化的档次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安排

  重点实施观鱼大街、孝贤大道沿线楼宇亮化、重要节点灯饰及公园广场亮化。城区其它路段由县城管局组织社会力量实施,观鱼大街西支河桥以东部分由开发区组织实施。政府出资部分由县规划局负责编制春节亮化方案,县住建局负责实施;其他部分由各自实施主体负责编制,报县规划局审核后实施。

  三、实施计划

  1月8日前,县规划局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及预算编制。

  1月10日前,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其他实施主体完成春节亮化方案编制及审批工作。

  1月16日前,其他实施主体按照审批后的春节亮化方案优选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1月20日前,县住建局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工程的政府采购工作,确定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的施工单位。

  1月31日前,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设施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并正式亮灯。

  四、职责分工

  (一)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区春节亮化的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实施观鱼大街水系(西支河至工商局)、星源矿山对过三角绿地路灯维护、孝贤广场廊桥春节亮化等工作。

  (二)县规划局。负责组织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设计方案的编制及其它方案的审批。(审批工作联系人:禚昌芬电话:150926xxxxx)

  (三)县城管局。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城区其它路段的春节亮化工程。

  (四)县财政局。负责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的资金保障,协助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五)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六)县房管局。负责督导观鱼大街、孝贤大道沿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春节亮化工作。

  (七)县交警大队。负责施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

  (八)县供电公司。负责城市景观照明和春节亮化的用电保障。

  (九)县金融办。负责督导各金融机构做好亮化及灯雕、灯饰安装工作。

  (十)县政府督查室。对部分城区春节亮化工作进行督导。

  (十一)其他单位和企业做好单位建筑的楼宇亮化及门前灯雕安装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推动城区春节亮化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办公室副主任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区景观照明和春节亮灯组织、调度、检查、评比、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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