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时间:2024-01-16 13:39:58 登绮 方案 我要投稿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范文(通用10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力冬季保供方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范文(通用10篇)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1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xx〕8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和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面推进电力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电力资源是我市重要的经济基础,电力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电力安全,有利于全面推进水电、火电产业建设,有利于“云电外送”和“西电东送”,有利于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战略的实现。电力设施是保证电力生产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的必要条件,一旦遭受盗窃破坏,造成事故,将会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的损失。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障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保护电网的运行安全,也就是保卫国民经济的命脉。近几年来全市加强了警电协作,不断加大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电力系统治安形势总体良好。但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市正处于开展大规模电力建设的时期,由于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驱动,针对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不仅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而且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危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经济建设大局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服从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把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日常工作机构

  按照《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长何刚任组长的xx市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经委、公安、发改、建设、林业、国土、水利、工商、政府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和供电局党政领导组成(具体人员名单附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职责分工,统筹研究电力保障措施。要按照《通知》要求,整合行政资源,依法行政,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职责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和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协调相关行政机关,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审批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作业或开展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活动,并认真督促业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二)公安机关,负责对电力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群防群治工作,建立群众护线组织。负责维护电力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秩序和电力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负责查处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以及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管理使用的审核、审批把关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地申请的范围不得超越有关重点电力工程规划范围和已经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四)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止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将电力设施的新建、改建或扩建规划及其依法划定的.保护区域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将专项规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五)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因新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林区安全通道进行的砍伐,并协助有关建设单位执行砍伐。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旧收购站点,依法整顿和查处超范围收购行为,堵塞销赃渠道。负责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场所,坚决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七)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组织培训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负责拟定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组织电力设施保护的执法检查和法制保障。

  (八)电力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电力

  设施保护规划,负责制定和落实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负责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日常工作经费。

  (九)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保护电力设施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对盗窃电能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报道,公布涉电违法犯罪的举报电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遏制违法犯罪行为,使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检举揭发涉电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执法办案,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严厉打击涉电犯罪。市、县区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内发生的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重点案件,要集中力量,加大侦办力度,尽快破获;对已经抓获、定案的犯罪分子,要依法尽快处理。

  (二)净化电网安全环境。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和实施行政处罚,必要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电力施工和电网通道的安全。

  (三)整顿废旧收购场所。市、县区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堵塞销赃渠道。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依法取缔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场所,坚决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电力设施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供电企业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切实强化保障措施,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各电力企业要强化电力设施的治安保卫工作,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电力企业各电站、变电站、调度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要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生产保卫人员。要制定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规划和计划,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要落实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严防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事故发生。

  (二)完善长效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和供电企业是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主力军和攻坚力量。要继续建立、完善和巩固警企结合的长效协作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依法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电力企业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的投入,把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纳入电力建设和企业发展预算。要长期打算、统筹规划、确保重点、稳步推进,为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技防、人防、物防措施的落实提供可靠的财力、物力保障。

  (四)建立科技防范网络。各电力企业要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重要部位配备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特别是对重要发电厂房、重要输电线路、重要变电站所、电力调度中心,要安装监控和报警装置,普及和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提高整体防控水平。

  (五)成立专业巡线队伍。各电力企业要成立专业巡线队伍,落实专业巡线岗位责任制。要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提高专业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域施工作业单位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突出的地方,实施看护管理和蹲点守候,力争抓获现行作案分子,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

  (六)组织实施群防群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群防群治工作和宣传工作。各电力企业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村(社)建立群防群治组织,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三级联防”、“四级联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部分重要线路或易发案地段,要探索推行有偿护线承包责任制。要充分依靠群众,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七)全面设立保护标志。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的保养维护。对重要发电设备、输电线路、配电装置、变电站要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全面设立电力设施警界、警示、标牌等保护性标志。

  (八)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指导和督促电力企业建立健全电力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预警机制。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或因自然因素发生电网安全故障后,要指导和协调电力企业尽快修复损毁设施,确保电力安全和可靠供应。

  (九)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进行一次由政府法制部门牵头、保护电力设施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年度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各项电力设施保护措施是否落实、人员是否到位、经费是否保障、是否进行了突发性事故预防演练、各成员单位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协调配合等工作。

  (十)召开年度协调会议。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召开一次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年度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情况汇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加强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切实落实奖励制度。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奖励制度,对破获涉电重大案件或提供重要线索、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办案单位、公安民警、巡线人员、举报群众,要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2

  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电网公司警企联防联建合作备忘录》《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警企联防联建协作机制协议》精神,结合钦安委办〔2020〕39号〔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涉电公共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历年警企共建成果,深化我市电力设施安全防护工作模式,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供用电秩序,确保钦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双方研究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共同制定《2021年度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年度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主要依托钦州市公安局钦供电局双方联合签署的《警企联防联建协作机制协议》,在钦州市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电力生产办公营业场所联防、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同时,在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依照联合保供电、保安全保稳定的特殊要求,强化我市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高我市重要场所和重要电力用户安全可靠供电、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用电,继续保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零”发案的记录,在助推电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和推动钦州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和参加单位

  (一)组织单位: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

  (二)参加单位:涉及“三电”工作的市直其它单位。

  三、电力设施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安排各项工作要求和部署;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体协调和日常管理;制定保供电阶段电力设施安全保卫、重要生产场所安全保卫巡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做好保供电期间应急管理工作,收集、报送保供电信息;对保供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保供电工作检查,并督促指导发现问题的整改。

  四、工作开展方式及内容

  (一)协防协查:由电力警务室组织协调警力43人,定期指导钦州供电局委托的电力设施专业安保巡防服务队伍(以下简称“巡防队”)对重点保电党政机关、交通、医疗、民生等单位及重要供电厂站(具体见附件)开展巡防巡查工作。其中,在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按供电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特定的巡查、值守工作。即由策划、实施两个阶段开展电力设施的专项巡查、值守工作。

  1.策划阶段

  供电企业根据保供电内容、范围,确定重点保供电场所巡查内容和时间,电力警务室负责人结合电力警务室日常工作安排,指派一定数量的警员参加巡防队对重点保供电场开展巡查工作,主要巡查保供电的场所、线路周边是否存在治安、外破、非法施工等隐患,并及时上报。

  2.实施阶段

  根据保供电内容、范围,在保供电期间开展重点保供电场所的值守和协防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冲击电力生产场所的行为。

  (二)联合工作,完善重要变电站“一站一警”网格化管理:按照相关任务、活动方案要求,依法开展对专项检查工作,并参与协调、解决破坏电力设施突发事件等。

  1.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的各类案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对破坏、哄抢、盗窃电力设施案(事)件频发地区地段和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整治行动。提高重特大涉电案件的破案率、有效遏制重特大涉电案件的发生率。

  2.依法查处非法收购电力器材和窃电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违法收购电力器材窝点,控制销赃渠道;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电力企业的优势,严厉查处窃电违法犯罪行为,排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治安隐患。

  3.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查处、协调处理阻扰电力生产事件和电力建设重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矛盾纠纷。

  4.协调各属地派出所,完善110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联络人机制,实现110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警企网格化管理。

  (三)指导供电企业开展内部治安管理工作,企业治安防范是供电企业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保卫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供电企业内部治安的稳定,是供电企业稳定和谐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1.定期指导供电企业开展内部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帮助查找建设上存在的盲区、死角。

  2.协助供电企业提高内部治安保卫人员综合素质。

  3.定期对供电企业内部重点办公、生产场所“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方面进行检查、指导,排查要害部位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提高供电企业自身抵御外部破坏能力。

  (四)宣传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活动,主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组织群众开展护线工作。

  1.协助供电企业开展内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内部员工法律意识。

  2.参与供电企业开展各类“保护电力设施宣传”、“社会公开日”等宣传活动,引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高社会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群防群治”的意识。

  五、其他要求

  (一)增强保密意识,防止泄密。参与人员做好保供电工作信息及资料定密、保密工作,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严禁将与保供电有关的资料和文件上传至互联网,或泄露给无关人员,杜绝发生泄密事件。

  (二)遵守工作纪律。开展巡防、宣传及处置突发事件等专项工作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协助供电企业开展工作。

  (三)统一着装,巡警着警服;其它人员着现场工作服。

  (四)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利用不同媒体,多层面大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五)加强后勤保障。钦州供电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为参加行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用具装备和后勤保障。因工作需要,安排警员参加巡防队全天值守、全天候多频次巡查等涉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加行动的人员误餐费等由钦州供电局委托相关单位负责。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3

  一、目的

  为预防突发性停电而造成商场内人员伤害和保证货品之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辖区商场物业。

  三、职责

  1、高压配电工程人员负责了解停电原因,并及时告之监控中心及重要租户,做好送备用电工作和恢复正常供电工作。

  2、监控人员负责做好停电说明工作并对重点部位实施严密监控,与保安人员配合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货品损失。

  3、保安人员负责各出入口安全工作及停电区域的安全巡视工作,并与楼层管理人员协同,做好客户人员之疏散工作和货品安全工作。

  4、管理部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协调和善后处理工作。

  5、楼层管理人员和营业员做好客户疏散引导工作和商户柜内的货品安全工作。

  四、处理流程

  (一)停电应急处理程序:

  1、工程措施

  2、安全措施

  善后处理

  (二)停电应急处理方案:

  1、当购物中心发生停电事故时,工程技术主管必须马上到高压配电房,现场(值班)高压配电技术人员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1当属于购物中心区域内停电的`

  1.1.1维修技术人员在检查购物中心设备故障同时,将停电区域、情况告之监控中心,以备采取相关措施。

  1.1.2至停电区域,检查故障原因。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记录工作参数,对较大载荷的机电设备或用电单元作关停处理,避免恢复供电时瞬间电流损坏设备。

  1.1.3查明故障后,工程部应组织人力抢修。

  1.1.4在抢修同时恢复未受损坏区域之正常营运。

  1.2当属于外网供电而造成停电的(高压失电)

  1.2.1启动购物中心备用电源(在通常情况下,主、备电源处于自动切换状态),必须保障重要部位如消防电梯、消防走道、水泵、疏散照明等供电。

  1.2.2技术人员致电供电部门查询故障原因,并将答复保存。

  1.2.3通知监控中心和重要租户。

  1.2.4组织人员做好恢复供电前设施设备检查及保养工作。

  2、物业人员安全措施如下:

  2.1监控、安全保卫人员

  2.1.1接到停电原因(或发现、收到停电报告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人员及工程主管。

  2.1.2对停电区域实施重点监视。

  2.1.3通知保安主管(人员)即刻赶赴停电营业区域,加强看护(尤其是收银台)。

  2.1.4必要时(得到总值确认后),通过消防广播,告之在场人员。(告之具体内容需得到总值确认)。

  2.1.5维持秩序,加强停电区域的巡逻,控制人员进出,必要时(在得到总值确认)封闭进出通道。

  2.1.6在接到做出疏散决定后,协助物业管理人员和楼层管理人员对在场购物人员及贵宾进行疏导工作。

  2.2物业管理人员

  2.2.1在接到停电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2.2组织协调现场工作并做出是否做出疏散之决定(将决定报告总值)。

  2.2.3在停电时,如业户有特殊服务需要的,管理人员应提供必要之服务,如伤员接送等。

  2.2.4如有人员伤害和设施设备受损,向保险公司及时提出索赔申请。

  3、楼层管理人员、营业员、收银员安全措施如下

  3.1在发生停电事故时,保持镇静,忌离开营业现场,保证货品、财物安全。

  3.2必要时,告之客户,暂时停止营业。

  3.3在接到疏散通知后,引导客户走安全通道,离开商场。

  3.4在恢复供电后,协助管理人员做好物品清点工作。

  (三)停电应急处理注意事项:

  1、停电发生时,必须核实电梯内有无乘客受困,必要时按电梯困人应急方案予以解救。

  2、电工应检查电话、弱电监控、消防等系统,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购物中心备用电源提供之电力不能满足正常营运需要,故次要场所如照明可能不足,物业人员应密切注意人行道、车道交通等情况,必要时放置照明物,放置警示牌方便行人。

  4、在无应急灯情况下,次要岗位如人员如清洁等工作人员应手持电筒护在物业管理员的统一协调下,送宾客进出。

  5、管理部适时对人员进出路线合理调整。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地确保供电所供电营业区域内安全可靠供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关于加强电网安全运行检修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并结合集团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制度。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供电所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安全可靠的供电,防止配电网突发事件,处理事故抢修和解决因用电紧张而引起的供需矛盾。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供电、事故预防和抢修措施,有效地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依靠当地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加强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安全用电意识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2统一指挥。供电所保障供电抢修小组统一指挥营业区范围内安全供电、事故抢修和恢复供电工作。

  1.4.3保证重点。按照“保证重点区域、重点客户和居民生活用电”的原则,保证人民生活用电及辖区内党政机关、部队、电台、交通枢纽及有重大社会活动场所的可靠用电,避免因停电造成社会不安定现象。因电力供需矛盾,确需拉路限电时,应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按照《超电网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和《紧急情况拉路序位表》实施。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保障供电抢修小组

  2.1.1供电所成立保障供电抢修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各项保障供电应急工作,成员包括供电所全体员工。

  2.1.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所长:全面负责供电所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做到安全、可靠供电;

  2)技安员:监督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加强工器具管理;

  3)线路专责人:负责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

  4)库管员:按照规范化供电所的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备品备件,并确保数量满足抢修及应急供电方案的需要。

  2.2保障供电抢修小组主要职责

  2.2.1贯彻落实县电力局关于保障供电的各项措施,接受电力局保障供电领导小组的领导。

  2.2.2及时向电力局汇报营业区域内用电安全情况。

  2.2.3负责营业区范围内10kv及0.4线路安全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

  2.2.4负责配电设备的巡视、维护、预防性试验和缺陷管理。

  2.2.5负责检查和处理配网事故隐患,处理紧急事件。

  2.2.6负责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搞好用电检查,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正常供电秩序。

  2.2.7做好本营业区域内负荷预测工作。

  3、前期准备

  3.1安全供电责任

  3.1.1各馈路巡视及安全供电责任落实到人、各台区巡视及安全供电责任按片或行政村落实到人。

  3.1.2按照有关规程要求进行设备的巡视、检查、试验、维护和检修,对设备缺陷做好记录,按缺陷等级分类处理。

  3.1.3临时停电检修及事故抢修时,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宗旨,严格执行抢修报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加强间接带作业管理,加强违章作业的`处罚力度。

  3.1.4负荷预测中发现过负荷的线路或台区应采取措施提前解决。(比如:有条件的可转移负荷等)

  3.2电力紧急服务工作内容

  3.2.1供电所对外公布电力紧急服务电话,受理供电营业区域内紧急电话报修,24小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及时将报修信息传送给配电抢修人员。加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严禁他人代岗,并做好值班记录。

  3.2.2组织抢修队伍、抢修车辆以及抢修工器具,确保及时处理各类供电故障。

  3.2.3供电所与县电力局的电力调度通过电话、传真等保护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3.2.4配电抢修人员要做到文明服务,方便客户,不得拖延抢修时间。

  3.2.5配电抢修人员工作中要做好事故预想,对可能发生的洪水、地震、水灾、风雾灾害等提前准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3.3物资和人员保障

  3.3.1按照规范化供电所的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备品备件,并确保数量满足抢修及应急供电方案的需要。

  3.3.2供电所结合实际情况,调动技术骨干力量,以便保障安全供电和事故抢修时,能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尽快恢复供电。

  4、故障分级

  4.110kv线路发生停电故障。

  4.1.1.馈路发生跳闸、单相接地故障;

  4.1.2.馈路发生倒杆、断线事故;

  4.1.3配变事故;

  4.1.4馈路、支线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避雷器毁坏事故;

  4.2低压线路及配电柜发生停电事故;

  4.2.1低压线路发生停电事故;

  4.2.2配电柜发生事故;

  4.2.3低压用户发生停电事故;

  5、事件响应及应急保障

  5.1事件报告

  凡发生停电事故、配电设备损坏事故及时向电力局汇报,不得拖延和隐瞒。

  5.2事件响应

  5.2.1馈路发生跳闸、单相接地停电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变电站通知后,应立即报告供电所所长,由所长安排工作人员,根据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分析,初步判断故障范围;

  2)所长安排巡视小组(至少2人),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线路巡视的要求进行巡线

  3)巡视过程中要重点检查主干线和情况复杂的支线以及交叉跨越、导线、电杆、金具等;

  4)巡视人员发现故障点,应立即将故障地点、线路名称、现场、初步处理方案、所需材料等报告供电所所长,由所长向主管领导、科室汇报;

  5)经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进行抢修。

  6)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7)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8)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汇报,组织恢复供电;

  5.2.2馈路发生倒杆、断线停电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倒杆、断线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报案人询问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大致原因;

  2)供电所所长及值班人员迅速赶往事故地点查看,如发现导线、电缆断落地点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内,并立即切断电源,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科室并拿出初步处理方案;

  3)经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成员。

  4)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5)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6)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3配变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配电变压器发生故障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所长,所长及值班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勘察、切断电源,并将故障情况报告主管领导、科室;

  2)甘泉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成员。

  3)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4)在变压器台架下设置安全围栏,防止行人靠近;

  5)检测故障配变,对初步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对与电柜、低压线路进行巡视,综合判断配变能否运行。工作负责人向主管领导、科室汇报配变故障情况;

  6)若因过负荷或其它原因配变不能运行需要更换配变的,由生技科或主管领导安排设备、运输车辆、吊车,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更换配;

  7)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核对工器具、材料是否遗留在设备上,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8)工作负责人向主管领导、科室汇报并组织恢复供电;

  5.2.4馈路、支线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避雷器毁坏事故

  1)值班人员接到馈路、支线断路器发生故障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所长;

  2)所长及值班人员迅速赶往事故地点查看,立即切断电源,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科室,并拿出初步处理方案;

  3)经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为工作班成员,主管科室安排人员现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4)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5)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6)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汇报,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5低压线路发生停电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询问清楚地点、台区、报案人姓名,应立即报告所长,由所长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勘察,并拿出初步处理方案;

  2)经县电力局生技科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为工作班成员;

  3)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4)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故障处理情况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5)工作负责人向主管科室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6配电柜发生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询问清楚地点、台区、报案人姓名,应立即报告所长,由所长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并拿出初步处理方案;

  2)经县电力局生技科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为工作班成员;

  3)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先断开低压分路开关,再拉开配变高压侧丝具,在配变低压引线和各分路上各挂接地线一组;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4)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故障处理工艺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5)工作负责人向主管科室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恢复供电;

  5.2.7低压用户发生停电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询问清楚地点、报案人姓名,立即报告所长;

  2)所长统一指挥,安排专责人、技安员等,根据现场检查判断故障,如漏电保护器故障、低压刀闸烧损等,并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组织抢修排除故障;

  6、后期处理

  6.1事故调查

  出现停电故障后,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6.2改进措施

  事故发生之后,供电所及时分析事故发生、发展的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安全可靠供电的管理水平。

  7、宣传和培训

  7.1宣传

  7.1.1加强安全、可靠供电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对安全、可靠供电预案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岗位之间的配合,落实各自的责任和任务,保证预案有效实施。

  7.1.2加强电力生产、线路安全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7.2培训

  7.2.1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技术比武,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通过培训真正做到按规程工作。

  8、附则

  8.1预案的管理与修订

  随着相关法规的修订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供电所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xx年元月一日起实施。

  8.3附录

  8.3.1供电所限电序位表

  8.3.2供电所值班表

  8.3.3保电事故处理流程图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5

  一、 保障供电目标及时间

  完成“春节”期间的保电工作。确保“春节”期间榆林市交通运输、新闻媒体、旅游景点、重要客户及大型居民小区等单位的供用电安全。

  保电时间:

  20xx年2月7日至20xx年2月13日

  二、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春节”期间安全供用电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刘永祥、邢志宏副经理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春节”期间安全供电领导小组,负责“春节”期间安全供电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协调处理输变电设备异常运行情况及事故抢修,以及保电客户停电事故抢修的组织安排等工作,公司各相关部门在保电期间严格按照职责划分完成保电任务,办公室设在营销部。

  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如下:略

  三、 保电工作各部门职责

  1、营销部:

  (1)负责编制、完善、落实“春节”期间公司保电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3)负责公司“春节”保电期间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4)对榆林市交通运输、新闻媒体、旅游景点、重要客户及大型居民小区等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客户问题必须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限期整改,确保客户在“春节”期间安全用电。

  2、运维检修部:

  (1)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生产部门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2)负责加强对涉及保电的变电站、线路的巡视工作,发现缺陷尽快安排消缺。

  (3)保电期间涉及保电工作的变电站、线路的日常检修、消缺等工作全部停止。

  3、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负责编制、完善、落实“春节”期间主网保电方案及电网事故应急预案。

  4、安全监察质量部:

  负责制定公司调度大楼及主要变电站的治安工作,严防不法分子破坏。

  5、市场及大客户服务室:

  保电期间加强95598坐席人员管理,要求接到报修电话要快速响应,对出现特殊停电事故迅速处理,同时做好解释工作。认真落实好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确保保电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6、榆阳区供电分公司:

  (1)认真编制、完善、落实“春节”期间城网及重要保电对象保电方案及事故应急预案。

  (2)加强对涉及保电的城网线路的巡视工作,发现缺陷尽快安排消缺。

  (3)保电期间涉及保电工作的线路的`日常检修、消缺等工作全部停止。

  (4)2月6日前,完成涉及重要保电场所保电车辆、人员、物资、预案四到位。

  7、神木县供电分公司:

  (1)负责“春节”期间农网安全及供电保障工作。

  (2)认真编制、完善、落实保电期间重要保电对象保电方案及事故应急预案。

  (3)加强对涉及保电的农网线路的巡视工作,发现缺陷尽快安排消缺。

  (4)保电期间涉及保电工作的线路的日常检修、消缺等工作全部停止。

  8、车管所:保证“春节”期间,保电值班、事故处理及事故调查使用车辆(至少预留2辆)。

  四、 保电及优质服务相关要求

  1、加强用电检查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新闻媒体、旅游景点、重要客户及大型居民小区等单位用电安全检查,完成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率必须达到100%,对发现隐患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积极协助各类客户做好用电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二是高度重视保电关键用户对供电质量的需求,督促、指导、协助重点客户制订相关保电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有序用电管理,根据电力供需变化及时滚动调整并落实好有序用电方案,严格执行政府批复的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医院、居民生活、车站、铁路、交通枢纽、供水、电视转播、电信、旅游景点等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用户、重要场所的`用电要求,保证广大农村地区正常收看、收听电视广播。

  2、强化电网运行管理和关键设备的运行监视。各相关部门对公司全网输供电设备的全面巡视检查,加强设备特巡、夜巡,对发现的`异常和缺陷,查清原因,合理安排检修工作,确保电网设备健康运行。并将异常和缺陷以及处理情况汇总上报公司运检部备案。

  3、保电期间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值班,确保值班电话畅通,每日向公司保电工作办公室报送保电情况信息,重大情况情况应即时报送。

  4、加强安全供电和优质服务宣传,坚持“四个服务”宗旨,深入落实“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保电期间不采用停电催费措施,妥善处理“春节”期间的各种问题,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司形象的优质服务事件。

  五、 电力调度保障方案

  (一)主网主要运行方式安排

  1、榆林电网通过750洛横I、Ⅱ线、330千伏横龙I线、横龙II线、横统线、横绥I线、横绥II线、横榆I线、绥朱线、统延线与陕西主网相连。

  2、榆林电网内省调调管的电厂开机方式遵从省调方式安排,地调调管的小火电机组大柳塔热电厂3、4号机、新元1、2号机、东莱电厂1号机与系统并网、隆星电厂1、2号机与系统解列。

  3、榆林供电区:与大保当供电区开环点设在110kV海树I线海流滩变侧开关处。110kV榆开双线向开发区变、闫庄则变、闫庄则牵引变供电。110kV榆马双线向马家峁变供电。110kV榆海线向海流滩变供电。110kV榆南、榆西、榆红线向榆林农网中部电网供电。

  4、网内公司所属35kV及以上变电站除白家硷、波罗变、皇甫川、寨崖湾为单台主变运行,其他各站均两台主变运行,主变中低压侧运行方式遵从年度方式安排。

  (二)相关注意事项

  1、春节期间,榆林变供电区网内除事故抢修外不安排任何检修工作。

  2、春节期间,若开发区变10千伏II母发生接地时,最后推拉272榆中线。

  3、各级运行单位和专线用户要严肃调度纪律,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增强大局意识,协调配合,共同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4、严肃调度纪律,畅通电网运行信息沟通上报渠道。各设备主管单位发生的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事故、障碍、异常须按照设备调管关系及时上报调管单位(影响地区电网运行的省调直接调管设备异常也须向地调及时汇报,以便地调做好相应事故预想)。

  5、“春节”前,运维检修部对110千伏榆开双线及开发区变站内设备进行一次特巡,发现缺陷及时处理,确保春节期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三)主网主要设备故障事故处理预案

  1、榆林变主变故障

  榆林变主变N-1故障时,若运行主变有过负荷,可根据省调指令进行转移或控制负荷。

  榆林变主变N-2故障时:1)榆林供电区与主网解列,若网内低频低压减载装置动作,上河电厂及农网内小火电维持孤网运行,榆林供电区不失压。根据省调指令通过控制网内负荷等手段配合上河电厂调频。若两台主变短时无法恢复,联系省调将榆林供电区通过110kV榆海Ⅱ线同期并入榆林北网。(注意:榆林变榆海Ⅱ开关无同期装置,必须在榆林南北网已同期并列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合环操作。榆海Ⅱ开关转运行前需调整相关线路重合闸方式)。监视110kV树海-榆海Ⅱ线路负荷,不使相关设备过负荷。并入榆林北网后,180公司Ⅰ线、280公司Ⅱ线线末灵敏度不够。调度将榆海Ⅱ线榆林变侧重合闸调整为检同期,海流滩侧调整为检无压,海树线海流滩侧重合闸调整为检同期,榆树湾侧调整为检无压。榆林变任一主变恢复后在主变中压侧同期并网,运行方式恢复为故障前方式,并将榆海Ⅱ、海树线重合闸方式改为故障前方式。

  2、若榆林供电区失压,榆林公司直供110kV开发区变、闫庄则变、闫庄则牵引变、马家峁压气站、海流滩变等5座变电站失压。榆林农网110kV南郊、西沙等17座变电站失压。

  ①拉开榆林变110kV榆西、榆南、榆上1、2开关,合上海榆Ⅱ开关,用110kV当树-树海Ⅰ-榆海Ⅱ线带海流滩、开发区、闫庄则变、闫庄则牵引变、马家峁变负荷,并控制马家峁变负荷不超过20MW。

  ②注意110kV当树-树海Ⅰ-榆海Ⅱ线路负荷情况,若任一线路过载,则控制马家峁变负荷,直到过负荷现象消失(注意:控制当树线、树海线、榆海Ⅱ线电流不使线路过载)。

  ③若上河电厂具备并网条件时,调度将榆海Ⅱ线榆林变侧重合闸调整为检同期,海流滩侧调整为检无压,海树线海流滩侧重合闸调整为检同期,榆树湾侧调整为检无压,树当线榆树湾侧重合闸调整为检同期,大保当变侧调整为检无压后,上河电厂方可并网。

  ④待榆林变任一台主变恢复后,则榆林供电区恢复故障前运行方式。并将榆海Ⅱ、海树、树当线重合闸方式改为故障前方式。

  注意:榆林供电区失压时,通过110kV榆-海-树-当线路向榆林供电区提供保安电源时,海榆线距离Ⅱ、Ⅲ段保护、零序电流Ⅱ、Ⅲ、Ⅳ段保护与榆开1、2线、榆马1、2线保护失配,榆开1、2线、榆马1、2线、开闫1、2线零序电流Ⅱ、Ⅲ段线末灵敏度不够,开发区变10kV公司 1、2线灵敏度不够。上述110kV线路快速保护因故退出时,相应线路同时停运。

  2、开发区变主变故障:

  开发区变主变N-1故障时,若为后备保护动作,则检查失压母线及馈路无异常后,拉开所有失压母线上所有出线馈路,对主变进行强送,强送成功后逐条恢复各条馈路的供电,(优先恢复政府、学校、医院等重要用户的供电)。若为主保护动作,合上100母联开关恢复对失压母线的供电。通知运维检修部检查主变并进行抢修。

  开发区变N-2故障,开发区变低压母线失压,通知榆阳分公司对可转移的负荷进行转移,根据故障主变保护动作和现场设备情况,选择试送一台主变,试送成功后逐步恢复各出线负荷(优先恢复272榆中线),跳闸线路或保护动作未复归线路暂不送电,待查明故障原因后再送电。若两台主变均无法强送或试送不成功,则通知运维检修部检查主变并进行抢修,并通知相关用户。

  3、110kV榆开双回线同时故障跳闸:

  开发区变、闫庄则变、闫庄则牵引变失压,通知华源公司将公司及银河酒店用电倒至榆林农网备用线路,根据保护动作及站内设备检查情况,检查相关设备无明显异常后,选择两条线路其中一条进行强送,若强送成功,则尽快恢复开发区变主变及出线运行(优先恢复闫庄则牵引变、政府、医院、学校等重要用户的供电),若两条线路均强送失败后,通知包西铁调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榆阳分公司事故情况并要求其通知重要用户做好应急工作。并通知相关部门尽快对故障线路进行抢修,待故障排除后尽快恢复开发区变正常运行。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6

  为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电力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决定从12月3日至12月31日,对全县电厂(电站)尤其是电力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检查全面、整改到位、监督严格、效果突出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电力行业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电力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彻底整改,消除安全生产各类隐患,进一步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这安全大检查,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安监局、经信局、县发展与改革局、住建局、电力、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分管领导组成联合检查组。为加强对全县电力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检查内容

  1、电站区域的安全状况(施工现场、办公区),有无习惯性违章、有无重大不安全因素。

  2、应知应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知识及隐患排查的掌握程度,作业人员对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危险源防范措施的掌握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5、目前现场危险性较大工序安全措施是否能满足安全需求。

  6、严格排查高空作业人员对安全带的使用情况。

  7、检查施工现场有无交叉作业现象。

  8、检查现场脚手架的稳固性及安全性。

  9、检查现场动火点是否落实了防火措施,现场消防设备的`配备是否合理有效。

  10、检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现场危险源的防范措施。

  11、根据安全生产的原则,检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能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12、检查今年冬季安全大检查以及安全性评价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企业先行自查,然后由检查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五、时间安排

  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自查阶段(12月3日-12月10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检查、整改阶段(12月11日-12月25日)。对照问题落实整改,能够整改的安全立即整治,未能够及时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3、整改及总结阶段(12月25日-12月31日)。大检查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总结评估本次大检查成效,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

  3、落实责任,自查自纠。各企业要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4、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7

  为认真贯彻落实电监会、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四次重点行动,做好电力迎峰度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贮灰场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和冬季供电、供暖安全可靠,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冬季电力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电监会、省政府关于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第四次集中行动,针对电力安全生产季节特点和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反事故、反违章活动,全面排查治理电力企业和贮灰场生产、运行中的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促进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保证冬季电力安全生产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全面完成全年电力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将电力迎峰度冬和电监会部署的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相结合,检查重点如下:

  (一)电网及发、供电环节:

  1、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四次重点行动开展情况。

  2、电网企业加强电网安全分析,落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各项措施情况;发用电平衡及调度运行方式安排,调度措施优化、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3、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安全状况,运行管理、检修维护、设备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输电线路防覆冰、防倒杆断线、防污闪等保障措施情况。

  4、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运行管理、检修维护、设备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提高设备可靠性,减少设备故障所采取的措施情况。

  5、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计划落实情况,已开展并网安全评价机组对查出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

  6、发电企业电煤采购、储备、调运工作及相关保障措施情况;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和供热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7、发、供电企业迎峰度冬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冬季“四防”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8、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二)燃煤发电厂贮灰场环节: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信息报送情况。

  2、贮灰场运行和维护情况,安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安全监测数据和资料的分析、整理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安全监测设施完善性及完好情况,安全监测所需仪器配置情况,灰场大坝安全测点、标点桩完好情况,浸润线等自动监测系统稳定性、精度和可靠性情况。

  4、贮灰场灰坝坝体安全稳定情况,边坡缺陷及完整情况,坝体渗流及控制情况,泄洪设施完好情况,分级子坝规范建设情况。

  5、贮灰场灰渣是否存在超设计堆放或临时超标堆放,灰渣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灰渣综合利用时放灰方式是否对灰坝安全造成影响。

  6、贮灰场排水设施是否完好,运行水位控制是否符合要求,干滩是否保持在规程控制范围。喷淋设施是否完好并按规定运行,贮灰场是否存在扬尘现象。

  7、坝体上、下游是否存在非法建筑,灰场周围是否有爆破采石作业,以及是否存在外来人员盗挖灰渣、破坏灰场生产设施等现象。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从11月20日到11月30日,各电力企业要制定专门方案,对发、供电、贮灰场各环节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在认真做好自查的基础上,于11月30日前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以电子邮件报我办。各燃煤发电企业要同时报送贮灰场安全自查报告。

  (二)抽查阶段:根据各企业自查情况,12月上旬,山东电监办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关发、供电企业和贮灰场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5日前,山东电监办总结检查工作情况,向有关电力企业通报本次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并形成检查报告报电监会和省政府。

  四、检查要求:

  (一)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逐级落实责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把冬季安全大检查活动与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编制操作性强、标准具体明确的检查方案和检查细则,认真组织自查,以查管理到位、查规章制度执行、查隐患整改为主,狠抓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各燃煤发电企业要把贮灰场安全作为本次检查的一个重点环节,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整改贮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密防范贮灰场灰坝垮塌、灰渣泄露等安全事故,确保贮灰场运行安全。

  (四)要形成检查工作的闭环管理,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完成整改,一时难以消除的,要落实监控措施和整改计划,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8

  根据全省冬季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xx〕86号)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关于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检查工作要以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镇安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20xx-20xx)》、《镇安县人民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20xx-20xx)》,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晓红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刘家钊、县林业局长张本智、县公安副政委杨生华任副组长,消防、安监、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商务、广电、林业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此次大检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xx),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秦万和担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检查的范围、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歌舞厅、游艺室、夜总会、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学生宿舍、民工集体宿舍、体育馆、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景点及车站候车场所。

  2.重要机构:党政机关、科研单位、金融、通讯、电力等重要部门。

  3.火灾危险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

  4.元旦、春节、元宵节节日庆典等大型活动场所。

  5.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

  6.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二)检查的内容

  1.消防安全

  (1)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安全合法性,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性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事故应急照明、消防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4)是否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预案的演练,电气线路安装使用情况。

  (5)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存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等问题;

  (6)单位法人、从业人员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值班人员是否到位,每日巡查制度是否建立、落实。

  (7)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问题。

  2.森林防火

  (1)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防火领导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把每座山头、每块林地落实到人,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2)是否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查宣传资料、标语记录等。调查群众对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

  (3)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落实重要季节、重要节日、重点人的监管。

  (4)是否制定预案,进行演练,建立健全火灾扑救长效机制。

  (5)是否严查重处森林火灾肇事人员,达到教育、警示、震慑犯罪作用。

  (6)各级防火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

  四、职责分工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本行业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社区负责本区域的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全县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协调和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分工如下:

  (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并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以学生宿舍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治理活动。

  (二)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院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县文体局负责组织旅游景点、网吧、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四)县交通局、镇安火车站、镇安高速公路管理处分别分别负责组织开展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五)镇安电力局负责组织开展所属电力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六)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七)县粮食局负责组织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储备库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八)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组织所属运营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九)县商务办负责组织各类油、气储存销售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十)各金融单位、县邮政局负责所属网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十一)林特局负责全县冬季森林防火大检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三个阶段进行:

  12月25日。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

  20xx年2月9日。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各单位、村庄和社区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2月16日。各乡镇政府、各行业系统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政府将下派督察组,分别对各乡镇、各直属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察验收。在总结检查验收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冬季防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有关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要加强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消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对存在的一般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帮助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对拒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法检查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其它,对于在治理中发现的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在前几次专项治理中要求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到期尚未整改的,将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行业、各系统和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从维护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冬季防火工作取得实效。对于干扰、阻挠冬季防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而造成火灾的,要坚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冬季防火工作。这次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单位的抽查率不得少于80%。对存在的一般火灾隐患,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依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帮助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对拒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到期尚未整改的,应当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公安派出所要采取点面结合、分片包干、逐一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工作措施,对辖区内属于非重点单位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等火灾多发场所,全面组织一次抽查,形成公安机关“全警动员、责任明确、多警联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农村火灾多发的特点,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切实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制定防火公约,深入发动群众,建立多户联防等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开展治安和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针对农村柴草垛、林区柈子城、城乡结合部、乡镇易燃建筑密集区易发生连营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柴草垛等燃料的管理和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易致灾部位的治理,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和乡(镇)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3.强化训练,苦练精兵,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工作。消防中队要强化依法执勤意识,切实履行灭火救援职责。要针对冬季火灾多发在夜间,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规律和特点,立足“灭大火、打恶仗”,坚持“救人第一”,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扎扎实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组织官兵深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六熟悉”、实战演练等冬季训练工作,从难从严,确保常备不懈,有备无虞。对夜间发生人员密集场所、村民住宅等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必须加强第一出动,携带照明、排烟、救生等器材装备及时赶到现场,周密侦察、慎重指挥,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全力控制火势蔓延,严格落实官兵人身防护措施,提高灭火战斗成功率,全力降低火灾损失。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快速反应、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月25日开始,开辟冬季消防大检查宣传专栏,每日黄金时间播放消防宣传片2-3分钟,连续播放15天,以增强社会宣传效果。同时,要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工作氛围。使消防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从而提高全社会共同抗御火灾的能力。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落实对弱势人员的看护责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落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和电力设施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楚雄州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电力行业安全隐患,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保障全县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决定开展姚安县20xx年电力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包括高低压电力线路、电力电缆通道安全隐患;变、配电设施周边场所可能存在危及电力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的安全隐患。

  (二)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种违章作业、违章种植超高树竹,违章建(构)筑物,以及变电站所周边区域堆放危险化学品、漂浮物、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隐患。

  (三)按“分层分级”和“属地化”原则,在全县开展隐患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县发展改革局对整治工作的“重点、难点、痛点”进行督办和协调。

  (四)将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重心,逐步由“治”向“防”转变,确保电网长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从而保障地区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排查整治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

  电力生产经营单位(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优先安排人员和资金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全面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自查,对重要输电通道、重要变电站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闭环管理机制。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整改时间。在隐患未清除前,要加强监控,落实防范、控制措施。(责任单位:楚雄姚安供电局)

  2.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小组,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楚雄州电力安全隐患处置机制开展排查出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照《姚安县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清单》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对线路、电力电缆通道及变、配电设施保护区内各类违章建筑、违章施工、种植树木、采石放炮、挖沙取土等行为进行有效制止,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电网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楚雄姚安供电局)

  3.验收阶段(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

  各乡镇人民政府、楚雄姚安供电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并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509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楚雄姚安供电局)

  由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楚雄姚安供电局配合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未按要求清除隐患的单位报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楚雄姚安供电局)

  (二)电力生产经营单位(电力产权单位)每月将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报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施xx,联系电话:xxxxx。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辖区的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电力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的地盘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辖区范围内电力安全隐患情况组织做好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通过重点督导、挂牌督办、现场推进等措施,强力推进电力安全隐患的整治,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楚雄姚安供电局、其他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和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电力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积极向属地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汇报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情况和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对于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达成整改意见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楚雄姚安供电局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健全联合整治、预防电力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相关部门在施工许可、住房建设审批时要按《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规范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函〔2016〕31号)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勘查,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要经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是辖区内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要按规定做好电力设施保区内施工防护方案的审批和检查。产权单位要按要求装设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标志牌,并将保护区标志牌纳入运行维护范畴。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楚雄姚安供电局要结合实际,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种媒介,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危及、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不断增强公民依法护电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省能源局、市发改委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绥德县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陕西省能源局及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工作要求,落实“四个安全”治理理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电力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电力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电力重特大事故;强化电力行业管理责任,显著提升电力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彻底扭转我县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二、组织领导及具体举措

  1、成立绥德县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绥德县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由高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

  2、 督促各电力企业建立电力应急救援队,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加强应急信息化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重要时段保电措施和信息报送工作。

  3、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电力发展改革的各领域、各环节,不断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将安全生产摆在所有工作最突出位置;坚决摒弃“重发展、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错误的思想认识和现象。

  4、健全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清单化管理,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该本级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对重大及特别重大级安全风险隐患要及时向县应急局和市发改委报告。

  三、电力企业检查内容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西北监管局《西北(陕宁青)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逐项抓好落实。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做好近期电力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xx〕180号)要求,认真开展防汛抗旱、水电站和小散远企业排查整治、危化品集中治理、除尘器等设备排查整治、电化学储能管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控、有限空间隐患排查等专项工作;加强对外包工程、外来队伍和外协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教育;电网企业要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及时统筹全网电力电量平衡,结合负荷变化趋势实施蓄水存煤和检修安排;完善对迎峰度夏(冬)等重点时段安全保供预案,留足系统安全裕度,要加强对设备的运维管理,提升网络安全水平;要根据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四、时间安排

  自20xx年5月至20xx年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5月-9月)。各电力企业要对照本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通过广泛宣传,迅速启动大检查各项工作,要全面梳理本企业电力安全生产短板弱项,深入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动态更新风险隐患和整治措施清单,并按照边查边改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和整治要求,立即落实整改,实行问题销号管理,切实解决问题、管住风险、消除隐患

  (二)抽查督查阶段(6月-10月)。各电力企业开展对所属各部门、各基层单位的大检查工作的指导,及时对所属相关党委大检查工作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阶段性评估,及时发现短板弱项,进行针对性整改。我局将不定期对辖区企业自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抽查检查,对自查工作未开展的单位挂牌督办,对自查工作开展不深入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1月)。系统梳理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深挖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的根源,针对性研究解决措施,积极建立长效机制,保障电力生产长治久安。

  20xx年11月5日前,各电力企业要全面总结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报告报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电力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前指挥协调,亲自部署开展工作,亲自研究解决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保障安全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配合,有序高效推进。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内外部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基层单位、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坚持步调一致,形成大检查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切实发现和消除一批电力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加强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对所属企业、部门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巡查检查和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强化监督检查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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