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方案

时间:2022-12-30 17:18:30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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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方案范文(通用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方案范文(通用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方案范文(通用8篇)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方案1

  为认真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坚决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镇政府同意,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发动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改,综合采取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处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1. 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会堂以及歌舞娱乐、演出放映、游艺游乐、桑拿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

  2. 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3. 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博物馆的展示厅;

  4.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5. 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三、检查重点

  (一)行政许可。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二)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

  (三)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四)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五)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六)日常管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自查自纠;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知识(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营业性场所是否存在超员经营现象;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七)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摸底排查。各村(居)、各条线部门,组织全面排查学校、养老院、施工工地、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彻底摸清底数,逐一查清隐患。消防部门加强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统筹、指导,同时,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制度,加大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频次和力度,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规模较大、功能较复杂的,要组织技术力量,逐一开展“会诊式”检查。镇区、街道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对沿街的小场所、小门店,居民住宅区内的小超市、小饭馆、小旅店等场所,以及利用村民自建住宅进行改造的农家乐(民宿),开展全面摸排,提示消防安全,提醒消除隐患。

  (二)落实隐患整改。对一般火灾隐患实行“清零”管理,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动态隐患随时消除,静态隐患见底归零。对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实行综合治理,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牵头和配合整治的地区、部门要加快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确保隐患按期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封、关停或落实超常规防控措施,督促单位加强巡防看守,切实降低社会面火灾风险。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

  (三)实施约谈曝光。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所属行业系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组织进行约谈,督促依法履职、整改到位。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全面约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告知法定职责,明确工作要求,督促作出消防安全承诺。组织主流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通过跟踪报道、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选取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强大警示震慑作用。

  (四)组织培训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短信、楼宇视频、户外大屏、宣传橱窗等媒介,提醒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掌握正确的逃生方法。开展“趁热打铁”警示教育,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后,要通过现场会、媒体采访等方式,对社会广泛开展警示性宣传。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培训,督促社会单位对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所有员工必须全部培训一遍,新进员工必须经消防培训合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

  (五)固化常态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活动,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对照评定细则逐项开展自评,监管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开展进行抽查,并将评定结果纳入部门评星、评级、年检等工作内容。10月底前,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达标率不低于70%,年底前不低于95%。对未创建达标的单位,纳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对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纳入信用体系实行联动惩戒。推广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和检查内容。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持续推进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简易喷淋、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物防技防手段应用,有效提升消防安全设防等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按照镇消委会统一部署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

  (二)严格监管,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及影响的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各村(居)、各条线部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请及时上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0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方案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8.25”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北龙温泉酒店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全力做好当前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30天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督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以“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控制一般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高度稳定”为目标,坚持全警动员,强化部门联动,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督查,通过专项整治,集中加大全市人员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为创建美好和谐的嘉峪关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市长李生武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具体人员分组如下:

  第一组宾馆、饭店

  组长:赵淑敏市旅游局局长

  成员:市旅游局、市长城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二组商场、市场

  组长:李向东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市场监管局、市镜铁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三组医疗场所

  组长:徐红岩市卫计委主任

  成员:市卫计委、市雄关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四组学校

  组长:王林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五组养老院,福利院

  组长:史有峰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市市场监管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六组劳动密集型企业

  组长:佘占君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七组宗教活动场所

  组长:刘拉琴市民宗委主任

  成员:市民宗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八组公共娱乐场所

  组长:王艳丽市文广新局局长

  成员: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九组其他场所

  组长:刘胜华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建设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四、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1.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安娱乐场所、客运车站候车室、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等;

  3.客运车站,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整治重点

  1.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2.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每月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

  是否每月按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

  5.单位和场所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整治措施

  (一)排查不留死角。各部门、单位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动员全社会力量,对辖区所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逐一排查。要督促各乡镇、社区及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网格”力量,分块划片、深入“九小”场所、出租屋及居民楼院开展排查检查,严密构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络,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重点从严管控。在落实“网格化”排查整治的同时,各级要针对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和公共娱乐等重点单位、场所集中开展高频次检查,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刚性执法措施,从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夜查掀起声势。市场监管、文化、旅游、治安等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开展联合夜查行动,重点针对宾馆、歌舞娱乐、桑拿洗浴、酒吧、网吧等夜间营业场所集中开展大规模夜间清查整治活动,严厉惩处堵塞通道出口、违章动用明火、违规留宿人员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举措。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严格执法,铁腕治患。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形成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要坚持严格执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严重、屡整不改的场所,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拆除等有力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公安、文广新局要牵头宣传专项督查的整治范围、重点和措施,及时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迅速形成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要组织宣传小分队,发动消防志愿者,深入城市广场、人员密集场所、社区楼院,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要加大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部门、单位领导要靠前指挥,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将严格责任追究,行动期间凡发生上亡人火灾的,逐一进行责任倒查;

  凡发生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的,坚决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严肃追究责任。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方案3

  为切实排查和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xx号《xx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安全排查整治范围

  此次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宾馆、饭店、浴室、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商场、医院、养老院、校园、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含农家乐)、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安全排查整治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责任是否认真履行并得到落实。

  2、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消防等项目手续是否齐备,相关的行业准入行政许可是否齐备。

  3、消防验收情况以及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及监控设备等配备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开展情况。

  5、其它应需检查的事项。

  (一)组织领导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组长由镇政府副镇长汤谈担任,三产办、派出所、八百工商所、教育中心校、医院、民政办、宣传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由三产办牵头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一名业务员为联络员。

  (二)责任分工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推进工作,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主要职责:

  (1)指导、督促村、社区按照方案部署推进工作,对村、社区上报的调查摸底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2)对村、社区上报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或专项执法,推动落实隐患整改。

  (3)在各村、社区督促隐患整改的基础上,对村、社区上报的督促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和问题,镇部门分工负责督促整改:派出所负责对宾馆、网吧、饭店、浴室安全隐患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和执法工作。八百工商所负责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和执法工作。三产办负责商场、超市、旅游景点(含景点农家乐)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教育中心校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建管所负责对车站、码头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卫生院负责医院、卫生所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民政办负责敬老院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文体中心负责影剧院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宣传科负责教堂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

  各村、社区主要职责:

  1、依据行动总体方案和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分别制定各自辖区的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布置落实;成员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推进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指导、督促所辖各村、社区直接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按照要求核实调查摸底表格。

  3、指导、督促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对照调查摸底表各项要示进行自查自纠。

  4、将督促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及时上报给工作组,并配合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

  按照《xx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部署,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基本信息普查阶段(xx月26日前)

  xx月18日前,按照本方案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各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并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

  xx月21日前,将《xx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下发给各个村、社区及重点村和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填写要求,要求村、社区xx月26日前必须发到所有下辖村、社区。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xx月27日-xx月30日)

  xx月30日前,将梳理出人员密集场所“户头”下发至各村、社区。

  xx月21日前,各村、社区完成上门登记和核查整理工作,此过程中由本小组和镇推进小组给予指导、督促。

  xx月30日前,各村、社区完成《xx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的核查、整理工作。

  (三)属地核查和部门核查阶段(xx月1日xx月19日)

  xx月5日前,各村、社区将《xx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汇总后报给本专项工作组。汇总数据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数量、已经整改的隐患数量、正在整改的隐患数量、需要本小组帮助督促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明细等。

  xx月9日前,本组将各村、社区上报数据汇总后后报给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数据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数量、已经整改的隐患数量、正在整改的隐患数量、帮助督促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明细等。

  在此阶段,本小组各成员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通过专项执法等形式推进隐患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镇领导督查阶段(xx月20日-1月xx日)

  本专项工作组全面集中督促人员密集场所隐患的整改工作,配合镇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一切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及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形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使安全隐患和问题全部得到治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落实。

  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充分认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扎实有效的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确保把隐患查实,把问题找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在排查整治行动中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核查不认真、排查不彻底和在排查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单位,村(社区)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取消其单位和责任人的年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其具体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二)加强协调,严格执法,切实加大隐患治理力度。人员密集场所整治行动涉及的部门多,各部门和村、社区要加强沟通和配合,严格执法,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动,坚持原则,坚持标准,敢于执法,敢于碰硬,真正把消防隐患和问题彻底消除,严防事故发生。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效率,做好此次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工作进展情况。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工作组,对需要其他部门联合执法的,上报工作组进行协调。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方案4

  为落实《郑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防安【20xx】号)的要求,认真吸取台湾新北市台北医院“8.13”火灾和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北龙温泉酒店“8.25”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院消防安全,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xx年8月30日 至10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学院所有学生活动场所。

  三、 检查内容及责任部门

  (一)消防行政许可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学校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学院党政办,安保中心。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是否制定单位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是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专人负责巡查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消防培训,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否熟练操作灭火器材和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

  (三)建筑防火。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外保温是否采用可燃易燃材料,是否采用可燃装饰板材;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私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车通道 ;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顶棚或区域内分隔;建筑外墙门窗上是否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障碍物。

  (四)安全疏散。责任部门:公寓办、安保中心。

  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安全疏散距离、宽度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 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是否存在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楼梯首层是否直通室外;通向屋顶的楼梯出口是否锁闭; 楼道、门厅是否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五)消防设施。 责任部门:安保中心。

  是否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并确保完整好用;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是否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是否存在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现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认真履责、每月开展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六)安全用火用电。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并定期检测; 是否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是否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使用 “三无”电器产品;是否违规使用电暖气、电磁炉、“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是否违规存放、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否定期清理厨房灶台和油烟道,厨房操作人员是否清楚可燃气体切断阀位置和使用方法。

  (七)安全施工。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学校施工现场,需要动用明火的,是否依法经过审批,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和现场看护;施工区域是否与周围采取物理分隔措施;施工现场是否配备相应灭火器材;是否明确专人现场看护,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八)微型消防站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建设。责任部门:安保中心。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是否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单位所在区域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集中区域的,是否将其纳入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并严格落实区域联防互查互检、定期会商、宣传教育、疏散演练、应急处置、工作交流 “六项制度”。不属于重点单位的场所是否结合建设规模、使用性质,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 队, 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消防器材,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 演练。

  四 、工作步骤 :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前)

  1、学院召开消防安全检查专项工作会议,组建领导机构,层层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2、安保中心组织学院各餐厅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各餐厅组织人员定期进行隐患排查,从事餐饮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消防安全四个基本能力。

  3、安保中心组织召开各系安全员会议,安排部署学生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消防安全教育及演练工作。

  4、安保中心和学生处结合,安排部署消防宣传进军训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6日至10月20日)。

  各系、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落实,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各系、处、部门本单位 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经验做法。

  五 、工作措施

  (一)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在9月10日前做好安排部署,落实相关责任,必须责任到人。

  (二)各相关责任部门在9月20日前,把相关资料及检查材料报送安保中心。

  (三) 专项检查结束后,安保中心将根据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制作一份工作简报上报学院。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方案5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和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领导组织

  成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监管范围

  从事商贸经营行为的大型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

  四、监管内容

  (一)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1、重点排查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材料、电路线路老化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

  2、排查治理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隐患。

  (二)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检查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以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

  2、检查督促商贸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检查督促商贸企业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行业部门做好安排部署。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各商贸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抓好落实,并要求企业全体职工积极参。

  (二)企业做好自查自改。指导、部署商贸领域全方位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必须不定期对本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率要达到100%,做到无一遗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三)行业部门做好督查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成立检查组对本领域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检查和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进行督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提高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学习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指导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重点指导和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有关单位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切实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未做到消防“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在商贸流通领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对进入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购物的群众进行教育,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方法。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曝光。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方案6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措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施,确保我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稳定,现就区内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区安委成员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辖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加强监管,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区安全生产工作态势良好。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区内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基础:是否取得有关许可证照,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和工程质量验收投入使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消防安全:是否将彩钢板等非阻火材料用作主体建筑或附属设施的建筑材料,报警、喷淋、灭火、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措施是否配足备齐,是否定期巡检、按期检测,安全出口是否闭锁,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进行装修装饰,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教育,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三)建筑质量安全:建筑工程是否经过有关单位设计,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办理招投标和施工许可手续,监理档案是否齐全,工程是否经过竣工验收。

  (四)供电安全:是否存在有超负荷用电现象,照明灯具是否安装可靠,电气线路是否规范、有无乱接乱拉现象,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配电室布置是否规范,电工安全用具是否齐全。

  (五)特种设备安全: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情况,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卓邦友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唐永亮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吴汉波 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局长

  王会东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分管相关工作的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务管理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兼任。

  (二)排查整治步骤

  整治从2015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0日至6月15日):开展自查自纠。各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认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入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自查情况及时上报区安全监管部门及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第二阶段(6月16日至6月25日):督促检查阶段。由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成立4个安全专项督查小组,对各相关单位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养老院、福利院督查组:组长:陈厚文,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2、医院督查组:组长:罗为富,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3、中小学校、幼儿园督查组:组长:林斐,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4、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督查组:组长:林斐,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总结阶段。对此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排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整改。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排查整治,严查细抠,认真落实各项检查内容,严防走过场,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二)各专项督查小组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做好隐患记录,认真督促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排查出来的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并将排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于6月29日前报社管局综合处汇总。

  (三)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增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自我防范意识与能力,为建设和谐平安开发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方案7

  为落实区安委会《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确保全园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园区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园区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一、工作目标

  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火灾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幼儿园及各“九小场所”

  三、检查重点

  (一)针对于重点企业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业务是否熟练、是否存在脱岗漏岗;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设有宿舍;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签订合同,并每月开展维护保养。

  7.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公共建筑,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二)针对于“九小场所”

  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检查用火用电情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火,严禁电动车充电;所在建筑消防设施必须定期检验合格,消火栓必须完整好用,防火门、应急照明,灯箱式疏散指示标志必须完好;灭火器材配备及维护必须符合要求,严禁违章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场所内必须悬挂消防安全提示牌、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四、工作步骤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自20xx年1月1日开始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月3日,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专项检查阶段。20xx年1月4日至20xx年2月25日,聘请第三方专家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及各“九小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求各网格长陪同,所检查的人员密集场所要逐个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当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抓好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无力整改、无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企业或单位,上报至安监站,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2月26日至20xx年2月27日,各片区、网格要认真梳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2月27日前形成隐患台账并上报至安监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片区、网格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对因思想不重视,导致专项检查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片区、网格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做到无死角、全覆盖,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加强动态化巡查,对发现的非违企业一律采取坚决措施进行查处,严防死灰复燃。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发放明白纸、宣传车张贴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宣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要加强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安监站0546-7366105),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方案8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范工作,坚决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富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从2020年12月3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部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思想,通过检查,摸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机制,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不断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坚决预防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专项检查行动的开展。

  组长:马德高(县委常委)

  副组长:张治政(政府副县长)

  成员:托合塔别克·木汗(统战部副部长)

  波拉提·黑亚尔(教育局局长)

  赵军(商科工信局党组书记)

  苏新龙(公安局副局长)

  张介(民政局党组书记)

  刘飞(住建局党组书记)

  张勇(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顾芳(文化体旅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于凯(卫健委党组书记)

  木黑扎提·胡尔曼别克(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新华(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段晓鹏(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段晓鹏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指导宾馆饭店、文娱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卫生医疗机构、商(市)场、宗教场所、文博体育场馆、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指导统筹元旦、春节、全国和自治区“两会”等重要节点联合检查工作。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检查范围

  1.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礼堂、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以及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公共场所。(牵头单位: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商科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等。(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教育系统:各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场所、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校外培训机构等。(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福利中心,老年病医院等。(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文化旅游领域:文博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影剧院、录像厅,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旅游景区等。(牵头单位: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劳动密集型企业:各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牵头单位: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科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宗教活动场所。(牵头单位:统战部。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8.沿街门面店、“九小场所”。(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及方法(见附件1)

  1.合法性手续。人员密集场所所在建筑是否办理消防合法性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检查合格。

  2.装饰装修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做外墙保温,是否搭建、使用芯材为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建筑。

  3.防火分隔。建筑平面布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

  4.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通道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设置标识标线,是否存在搭建违章建筑或停车占用行为。

  5.自动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测。

  6.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是否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7.电动自行车管理。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是否存在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等情况。

  8.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

  9.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营业或使用期间是否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粉刷、防水处理和外墙保温施工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设有厨房的单位,是否每季度对烟道进行清洗。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按照近期富蕴县相关会议和通知要求,2021年1月25日前完成对本乡(镇)、本行业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的摸底排查,如实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逐一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台账和火灾隐患整改清单(见附件3)。督促本地、本行业领域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七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切实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水平管理水平。

  (二)开展警示教育。要结合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和重要节点,组织对本乡(镇)、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培训警示教育,通报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和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督促指导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教育、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控制室值班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实施联合执法。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在元旦、春节、全国和自治区“两会”期间开展联合执法,对行业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充分利用法律和行政手段,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严重影响本乡(镇)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督促单位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落实严防措施,确保安全。

  (四)媒体宣传曝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和“富蕴县零距离”“新疆消防重点单位知识培训微课堂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广泛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常识,推送典型火灾案例。督促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集中检查期间排查发现的严重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曝光,用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专项检查作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加强调度指挥,逐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

  (二)加强综合治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按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属地管辖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安委办将结合实际,在元旦、春节、全国和自治区“两会”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对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工作台账和火灾隐患整改清单及行业系统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核查,检查发现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特别是,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12月31前报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各部门2021年1月25日前上报摸底排查情况;3月8日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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