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时间:2022-12-22 16:55:46 方案 我要投稿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精选13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精选1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精选13篇)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1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医疗组成员:

  护理组成员: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消毒隔离组

  组长:

  副组长: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

  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再转诊。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安排专家在2小时内来院进行排查。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院膳食组要求每位员工原则上不得在饭堂集中用餐,个人自带饭盒打饭回科室进食,减少员工聚集。

  (十五)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六)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2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二)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三)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四)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伴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际卫生条例(2005)》。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防控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发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机构效能,现成立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部,领导小组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组员: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片区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另成立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等4个工作组。

  1.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全面领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制订、修订本组应急方案:确定事件级别:对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负责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各屯队长

  负责掌管疫情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各屯上报的疫情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动态;疫情事件的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的撰写与报告;对村卫生院疫情网络报告进行指导;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村与上级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信息畅通,每日执行“两报告”制度与零报告制度。

  3.疫情处置组

  组长:xxx

  成员:各屯队长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疫情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用品,发现重疫患者或疑似病例患者,及时进行处置,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医治,并按医疗措施安排医护人员跟踪病情。

  4.宣传组

  组长:xxx

  成员:各屯队长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村级小广播、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五、督导与评估

  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六、应急保障措施

  各小组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应急期间村“两委”干部、各屯屯长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二)交通运输保障。重点是制定突发疫情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优先运送。

  (三)治安保障。明确安保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建立健全安保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四)生活生命线保障。重点是确保在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证群众基本的用水、用气、用电。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3

  1、目的

  使物业公司全体员工对突发事件具备快速反应能力,做到遇突发事件有步骤、有秩序地实施各项紧急措施,以确保证券大厦内的公共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

  3、事件级别的定义

  3.1三级事件:

  预警状态——获悉近期将流行某种高传染疫情

  3.2二级事件:

  高度戒备状态——本地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3.3一级事件:

  高度紧急状态——本物业管理区域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4、事件处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

  4.1成立紧急防疫领导小组

  4.1.1物业总经理任小组组长,各部门经理为小组主要成员。

  4.1.2小组组长为大厦的紧急防疫最高领导人,小组成员需服从组长的统一指挥和领导。

  4.2小组组长主要职责

  4.2.1根据疫情的紧急程度下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处理预案。

  4.2.2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及时开会布置防疫小组工作。

  4.2.3向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汇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布署和实施情况。

  4.3各部门主要职责

  4.3.1综合部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和准确性,各种信息应及时公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准备。

  4.3.2客服部负责环境卫生和客户沟通工作,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杀工作。

  4.3.3工程部负责保障新风系统卫生安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毒工作。

  4.3.4安保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进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控制工作,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安全保卫工作。

  5、通用处理程序

  5.1从有关卫生部门、报刊、网络等各种渠道和媒介及时了解、掌握和收集各类公共卫生方面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5.2通过通告、宣传栏等方式向客户进行公共卫生信息的宣传,并严格保证此类宣传发布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5.3宣传资料的汇总应及时发放到物业公司各部门及外包单位。

  5.4建立并实施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定期消毒制度,加强对垃圾的消杀与清洁力度,生活垃圾用垃圾袋盛装,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日产日清。

  5.5根据季节性及虫害生存特性进行重点消杀安排,防止通过虫害传播病菌。

  5.6确保防疫物资的采购,保证采购及时、供应充足。

  5.7坚持每周对空调过滤网、新风口进行消毒,保证各区域的空气流通及空气质量。

  5.8每周对生活水泵房进行检查,保证生活用水安全。定期对污水井、隔油池及排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消毒,并由专人负责检查。

  5.9加强对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及人员的管理,对进入的车辆进行消毒,给进入的人员测量体温,杜绝闲杂人等进入,维护公共安全,防止疾病传播。

  5.10严格执行汇报制度,不造谣、不散播未经公司证实的有关信息。

  5.11严格控制外包公司人员流动,如更换人员或请假外出必须登记并通报物业管理处。

  6、特殊处理程序

  6.1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及保证消防安全,日常防控消毒禁止使用过氧乙酸。

  6.2直接面对客户部门的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

  6.3如发生重大疫情,相关部门或政府机关需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全封闭紧急隔离管理,物业公司应及时通知所有人员,大厦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的接受和配合政府部门工作。物业公司各部门员工根据物业紧急疫情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待命。

  6.4本预防措施将根据国家卫生防疫工作要求随时补充和调整。

  7、特殊岗位要求

  7.1保洁员应正确掌握各种消毒方法和个人安全卫生防护方法,进入客户区域更应采取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避免交叉传染。

  7.2安保部门岗对大厦实行封闭管理,杜绝非内部人员进入。对进入的人员测量体温,对进入的车辆进行消毒,以保证公共安全,防止疾病传播。

  7.3客服部接待人员应加强与客户沟通工作,随时了解客户对防控工作的需求,并及时向客户通报公司防控工作安排。

  7.4客服部人员应做好对客户的防疫宣传工作,及时将疫情的预防情况及预防消毒措施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使客户了解本大厦防疫工作的进展,并动员客户能自觉的配合、支持物业公司的防疫工作。

  8、不同级别的紧急传染性疫情事件处理程序

  8.1三级事件处理程序(预警状态——获悉近期将流行某种高传染疫情)

  8.1.1由物业总经理召开专项会议,宣布进入预警状态,及时安排布置各部门的各项工作。

  8.1.2进入预警状态后,各部门经理应召开本部门动员会,将组长布置工作及时传达给部门员工,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1.3综合部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和准确性,各种信息应及时公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准备。

  8.1.4客服部负责环境卫生和客户沟通工作,随时了解客户对防控工作的需求,并及时向客户通报公司防控工作安排。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工作。

  8.1.5消毒工作在日常防控管理基础上,对消毒频次进行调整,安排保洁公司对消毒次数进行加密,对消毒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8.1.6工程部负责保障新风系统卫生安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毒工作。

  8.1.7安保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并配合各部门的工作。

  8.1.8预警状态是高度戒备状态和高度紧急状态的前奏,当疫情出现时启动相应处理程序,所有程序的启动需报组长审批。

  8.2二级事件处理程序(高度戒备状态——本地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8.2.1根据政府防疫部门的要求,物业领导小组确定落实各部门卫生防疫的重点工作。

  8.2.2综合部负责安排各部门做好员工及所管辖外包公司员工的防疫宣传和培训工作,掌握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出勤状况,做好大厦各项防疫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加强垃圾房、餐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

  8.2.3客服部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系,对内要及时通知、联系、宣传及沟通,保证客户了解情况,对外要根据组长安排及时进行通报。同时负责安排、监督和检查保洁公司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8.2.4工程部负责对物业设备、设施的消毒工作,保证各类设备正常运转。

  8.2.5安保部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有突发事件时及时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各部门工作。

  8.2.6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施工装修工作应停止,特殊需要的施工必须由小组组长审批。

  8.2.7物业公司所有员工不安排出差或离京,凡出差或离京要返回单位上班的人员,应隔离一段时间后方可上岗。

  8.2.8大厦按要求实行封闭管理时,客服部负责发函通知全体客户,安保部负责安全检查,所有人员凭出入证进出。

  8.2.9建立汇报制度,有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未经紧急疫情小组组长批准,不制造、不散播未经公司证实的各种有关信息。

  8.2.10建立倒班工作制:根据疫情需要,结合公司内部工作特点,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转,避免员工交叉传染,各部门根据部门情况实行倒班制。倒班原则为部门分A、B两个班次,要求做到每周一倒班(或几天,视情况而定),两个班次不交叉工作,处于相互隔离状态,以记录本或电话方式联系布置工作,各部门应保证部门工作的连续性。各部门经理应分别在A、B两组,如一部门有情况,另一部门经理代行职责,杜绝公司各项工作、档案管理出现失控现象。倒班工作制方案须报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8.2.11综合部

  8.2.11.1根据疫情要求,及时采购相应预防物品,保证预防物品供应充足,并发放至相关部门。管业部负责存放防护隔离衣。

  8.2.11.2参考济南市卫生部门开出的预防处方,采购必要的防护用品、药品发放员工,保证员工的防护安全。

  8.2.11.3将近期收集到的有关疫情情况及预防措施张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区域,做好防疫宣传工作。

  8.2.11.4组织安排各部门进行疫情预防培训工作,对公司员工进行总动员,保证公司所有员工了解疫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和家庭卫生,并掌握预防防护措施。员工上岗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避免相互传染或与客户交叉传染。

  8.2.11.5根据疫情及结合管理处安排,为避免相互交叉感染,安排倒班工作,监督各部门出勤情况,保证管理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8.2.11.6建立员工联系档案,准确掌握管理处全体员工的住宅地址、联系电话,保证管理处全体员工联系通畅。

  8.2.11.7建立监控制度,每天上午统计上岗员工的健康和出勤情况、在家休息员工的健康情况,以及员工家属健康情况。员工外出必须登记,每天上午向组长和管理处汇报。

  8.2.11.8根据自身条件设立自助卫生站,放置消毒纸巾及消毒棉,供到访的所有人员使用。

  8.2.12客服部

  8.2.12.1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和地区政府机关联系,了解目前疫情状况和采取何种预防措施,如何进行正确操作。

  8.2.12.2做好部门员工和保洁员工的培训宣传工作,尤其是保洁员工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每天检查保洁员工的出勤状况和健康情况。

  8.2.12.3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保洁公司的日常消毒的培训工作,保证保洁人员能够正确进行大厦的消毒工作。

  8.2.12.4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整体消毒,针对不同疫情作好预防疾病传染工作。具体消毒工作由客服部安排保洁公司负责。

  保洁公司应做好保洁员工培训工作,使员工正确掌握各种消毒方法和个人安全卫生防护方法,必要时保洁公司可安排倒班上岗制,将工作安排报管业部审核。保洁员工上岗时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8.2.12.5负责对消毒情况每天进行检查,并根据疫情对消毒工作进行增减调整。消杀工作应结合疫情重点进行。

  8.2.12.6负责做好大厦客户的防疫宣传工作,及时将疫情的预防情况及预防消毒措施以书面形式通报大厦全体客户,使客户了解大厦防疫工作进展,并动员客户能自觉的配合、支持物业公司的防疫工作。

  8.2.12.7为表示对客户的尊重,保护员工健康安全,进入客户区域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8.2.12.8应建立客户联络制,每天上午及时与大厦客户沟通,了解大厦内所有客户的工作时间安排、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健康状况,并要求大厦内客户提供准确的卫生健康信息,便于物业管理处安排各项工作。每天将客户信息汇总上报组长。

  8.2.12.9监督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餐饮区域的消毒工作。餐饮区域消毒工作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和大厦卫生要求。

  8.2.12.10在疫情期间,在每月例行消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情况重点安排有针对性的消杀工作,防止疫情通过蚊、蝇等四害传播。消杀工作可分区域根据情况安排。消杀人员进入大厦进行操作时应保证身体健康,同时为避免交叉感染,操作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

  8.2.12.11了解周边的疫情状况,及时向小组组长汇报。

  8.2.13工程部

  8.2.13.1做好员工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工作,按照管理处统一要求进行倒班制,保证大厦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8.2.13.2接到疫情通知后,在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在不需要调节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所有排风要直接排到室外,确保公共场所的空调系统安全送气,防止疫情流行(详见附件6)。

  8.2.13.3对大厦所有区域(含客户单元)的空调过滤网、回风口和新风口进行清洁消毒。

  8.2.13.4安排电梯维护公司对电梯进行相关调整,保证电梯轿箱内通风。

  8.2.13.5对生活水泵房进行检查,保证生活用水卫生。对大厦污水井、隔油池及排水等容易污染或传播病毒的设备设施进行消毒,并针对疫情,采取相应的措施。

  8.2.13.6进入客户区域维修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8.2.14安保部

  8.2.14.1做好保安人员的安全卫生培训工作,按照管理处统一要求及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安排倒班。

  8.2.14.2检查外保员工宿舍卫生的情况,做好消毒工作,保证居住环境清洁卫生,必要时分开居住、分开执勤。监督检查内部住宿情况,不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立即清离。

  8.2.14.3保证外保员工的饮食卫生,注意营养合理搭配。

  8.2.14.4保安员工上岗时应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8.2.14.5大厦实行封闭管理时,保安员在出入口负责检查人员及车辆出入情况,保证安全秩序。

  8.2.14.6当大厦发生疫情时,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救工作,并对现场实行隔离保护。

  8.3一级事件处理程序(高度紧急状态——本物业管理区域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8.3.1物业人员发现或接到通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高传染性疫情疑似或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内部员工、客户(家属)有可疑病人或接触过病人时,应及时上报小组组长,组长应全面仔细了解各方面情况和信息,立即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安排布置各部门做好相应工作,要求所有进入疫情现场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穿隔离衣(存放在客服部)。小组组长负责上报上级领导和有关政府部门。

  8.3.2客服部

  8.3.2.1接到指示报“120”。

  8.3.2.2负责接待配合“120”各项工作。

  8.3.2.3按指示通知相关客户,并做好安抚、解释工作。

  8.3.2.4安排保洁公司协助“120”全面消毒。

  8.3.3安保部

  8.3.3.1安排专人穿防护衣到现场用隔离带进行隔离。

  8.3.3.2协助客户撤离。

  8.3.3.3按指示封闭相关区域或楼层,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8.3.3.4严禁媒体拍照、采访。

  8.3.4工程部

  8.3.4.1停空调及相关楼层电梯。

  8.3.4.2对设备设施进行消毒。

  8.3.5综合部

  8.3.5.1向各部门提供安全防护用具。

  8.3.5.2确保足够的防疫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8.3.5.3各部门向小组组长汇报工作。

  8.3.5.4组长安排或亲自向政府部门及媒体解释。

  9、善后处理

  9.1如条件允许,物业总经理应到场主持后续工作的有关事宜。

  9.2积极服从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善后安排。

  9.3客服部经理带领物业人员做好对客户、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9.4由物业总经理统一行使对外发布消息权。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4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5

  一、基本原则

  (一)保障应急需要。针对疫情突发性、紧急性特点,结合本地防疫物资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确定防疫物资的储备量,进一步增加物资储备总量,为高效地响应和处理突发疫情提供有力保障。

  (二)及时轮换更新。为防止储备物资储存时间较长、陈旧破损等原因影响到防护功效,将政府的防疫物资储备与单位的日常使用结合起来,使存储物资由“静态”转为“动态”,保持储存物资的不断补充轮换。在确保政府对储备物资支配权的情况下,使储备物资不断更新。

  (三)储备应急产能。在全县筛选几家防疫物资的生产企业,政府的储备物资采购、各医院日常物资采购,优先选择其产品。目的是维持选定企业生存,储备一定的富余产能,确保突发疫情时应急物资的生产。我县龙安公司日产84消毒液10吨,德洺服装公司日产防护服5000套,卓夏等四家口罩生产企业日产医用一次性口罩50万只,一次性民用防护口罩100万只,永盛公司日产95+熔喷布1.5吨,轩邦公司日产无纺布14吨,能够满足生产口罩原料需求。

  二、储备物资的范围

  (一)储备物资的种类。按照本次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的需求进行物资储备,主要储备防护服、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物资储备库的设立。在县卫健委疾控中心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主要储备防护服、隔离衣、N95口罩等防疫物资,其它消毒液和一般防护用口罩防护物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储备。

  三、储备物资的调控

  (一)储备物资总量的核定。按此次疫情防控实际使用量及本地企业生产能力,分项核定物资储备量。分别为:防护服3000套、N95口罩5000只、医用外科口罩10万只、一次性医用口罩50万只、酒精(75%)3000箱。

  (二)储备物资的来源。按核定的储备物资总量,首先由此次防疫库存的现有物资中划转,以减少财政资金占用(划转后的剩余部分可按市场价格予以出售)。其次疾控中心所需储备物资由政府按市场价格集中统一采购。

  (三)储备物资的轮换。县疾控中心对政府储备的物资负有轮换的责任。按照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对政府储存物资予以更新,确保储存物资的使用效能。各医院所需的防护服、N95 口罩等防疫物资,通过同级疾控中心按照集中采购价格采购;各医院上述物资的采购量均不少于日常需要量的 50%。

  (四)储备物资的应急调用。遇有突发事件等重大疫情发生,政府存储于疾控中心和医药公司的应急物资,由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调配,统筹安排使用。

  四、储备物资的管理

  (一)使用管理。政府存储于疾控中心的防疫物资,其所有权属于政府;各单位应将其视同本单位物资予以管理,根据日常出货情况有序轮换存储的物资,保证日常物资库存量高于政府储备于此的物资数量。

  (二)日常维护。疾控中心对政府的储备物资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及时进行库存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同时,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对疾控中心和医药公司储备物资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季报告制度。每季度末,疾控中心对储备物资的数量、生产厂家、功效等情况,向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报告,以便及时全面掌握全县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确保应急之时统筹使用。

  五、支持选定企业储备产能

  (一)筛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按照疫情防护特点,结合全县防疫物资实际需求,在全县筛选实力雄厚、价格合理、质量过硬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重点选择1 至 2 家防护服生产厂家,1家消毒液生产厂家4家医用或一般防护用口罩生产厂家。

  (二)优先采购选定企业产品。政府采购的储备物资、疾控中心采购的防疫物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选定企业的产品。

  (三)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及时足额落实政府出台的对疫情期间新上企业的有关奖补政策;建立与定点企业的联系制度,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生产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6

  秋冬季疫情防控不能放松,今年适逢国庆、中秋假期同至,广大人民群众出游、购物、聚会等增多,为全力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确保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组长:书记xxx、主任xxx成员:民兵营长xxx、妇女主任xxx、扶贫专干xxx、驻片民警xxx、社区卫生室医师xxx、各学校校长、各村民组负责人。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室。

  (二)职责分工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突发疫情防控事务。

  (2)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2.卫生医疗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组织实施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

  (2)负责配合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负责指导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

  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

  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组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组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5)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交通管控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防治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

  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运送,做好疫情区交通管理,协助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人群密集场所的人员劝阻和疏散工作。

  (3)协调组织对乘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及相关密切接触者移交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

  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运送,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

  5.治安管理组由驻片民警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环境治理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可能与家禽有关的疫情防控,做好相关的检测、流行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镇活禽交易所市场等。

  (4)会同镇市场监管所做好野生动物交易管控,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

  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环境整治,维护环境安全。

  7.新闻宣传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处置煽动性、谣言类不实信息。

  (2)负责会同镇党政办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三、具体工作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

  如本区升为中风险地区(处于低风险地区时,不执行封闭管理出入口限制,其他措施正常执行),所有住宅社区(村组)、单位等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六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要充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街道或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志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业主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4.配备一套防控装备。要保障管理队伍的物资配备,确保测温枪、口罩、消毒液及喷洒设备等必要的工作物资能够得到保障。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住宅社区“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有效管理。

  6.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调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住宅社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

  1.社区(村组)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对没有登记的外来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由县区、镇街掌握去向,据情纳入相应管控机制。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社区(村组)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工作队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

  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社区(村组),在做好“六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村组)对相应住宅楼楼栋或单元进行封闭式硬隔离:

  1.要摸清人员组成。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确保登记到该楼栋或单元的所有人员。

  2.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该楼栋或单元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属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该单元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单元住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1.对社区(村组)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湖北、河南、浙江温州等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做好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

  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村组)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村组)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除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外,社区(村组)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

  立即关闭社区(村组)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社区周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2.社区(村组)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社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

  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城乡社区、乡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

  社区(村组)积极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在社区(村组)内聚集、聊天、串门、遛狗等。社区内一律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备案,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甚至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1.要通过“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2.社区(村组)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居民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社区(村组)内党员建立临时党支部,协助社区(村组)开展疫病防控。

  2.充分发挥社区(村组)内党员、干部、老师、公职人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头管好家人和亲属,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社区(村)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干部联系社区(村)制度,强化社区(村)包楼、包片、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发挥社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二)及时信息报送。

  各社区(村组)每日汇总社区(村组)疫情联防联控信息,报至镇防控领导小组,无病例零报告。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社区(村)应第一时间报告街乡镇及卫生防疫部门。

  (三)强化督促检查。

  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做好善后工作。

  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社区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

  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五)抓好舆情监控。

  疫情动态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镇防控指挥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麻痹大意、疏忽懈怠!!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实验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根据新冠肺炎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的要求,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力做好君山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刻汲取我省莆田、厦门、泉州和漳州等地本土疫情防控工作实践,学习借鉴上海等地经验,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潭综合实验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平潭综合实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4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预案编制。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坚持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压实四方责任,统筹协调,强化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和上下联动。

  3.坚持预防为主,人、物、环境同防。扎实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

  4.坚持依法依规,科学精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不断调整工作重点和方式,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

  5.坚持分级分类,有序防控。分级分类做好应急响应,精准施策,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君山片区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和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指挥全片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君山片区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

  常务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交通与建设处、政法综治处、资源生态处、农业农村处、机关党委、东庠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君山分局、流水派出所、中楼派出所、东庠边防派出所、派驻君山片区综合执法队筹建组、各包村工作队、各行政村。

  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其组成如下:

  1.综合协调(外事)组

  组长:许巧清

  副组长:林兴、陈李凯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处、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调,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负责防控工作指挥部日常事务及对接区社会事业局相关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外事工作各项部署的落实,做好境外返乡人员、境外入岚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乡(来岚)人员跟踪健康管理。

  2.疫情防控及学校组

  组长:许巧清

  副组长:林兴、翁文卿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处、经济发展处、辖区各派出所、各行政村

  工作职责:负责片区新冠肺炎疫情监测、评估、分析研判、组织落实防控策略和措施。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与检测和疫情处置等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返乡人员、流动人员、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加强摸排,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要按照医学要求进行隔离和检查,严格隔离确诊患者。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同时,做好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储备的工作。

  3.医疗救治组

  组长:许巧清

  副组长:林兴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处、辖区各卫生院

  工作职责:组织片区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开展预检分诊,设立发热门诊,病例发现与报告,病例的隔离与诊断,开展医务人员的培训,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指导辖区卫生院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医疗人员安全防护工作。

  4.宣传信息组

  组长:施敏

  副组长:林黎

  成员单位:党群工作处、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处

  工作职责:负责新冠肺炎疫情等信息的发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采访。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及时对外澄清事实,主动引导推动。组织开展面向公众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健康教育工作。负责片区领导参加的有关活动和有关防控工作的新闻报道及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5.监督检查组

  组长:庄亮

  副组长:吴正华、陈李凯

  成员单位:驻君山片区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对片区各部门、各卫生院和各行政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各卫生院的新冠肺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分类感染措施的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视疫情发展情况开展其他监督检查。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腾龙

  副组长:翁文卿、陈李凯

  成员单位:经济发展处、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处、区市场监管局君山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物资、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的储备,落实指挥部日常工作的后勤保障。

  7.交通检疫组

  组长:程波

  副组长:陈国伟

  成员单位:交通与建设处、辖区各派出所

  工作职责: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设立留验站,配备必要工作人员、设备和条件。落实对汽车、船舶等密闭交通工具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在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发现疑似病例要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并及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在高铁中心站、港口码头等相关场所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及时发现疫情。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全力做好留验观察和隔离治疗,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蔓延。

  8.社会稳定组

  组长:林岚华

  副组长:薛忠

  成员单位:政法综治处、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经济发展处、交通与建设处、社会事业处、流水派出所、中楼派出所、东庠边防派出所、派驻君山片区综合执法队筹建组

  工作职责: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为基础,密切关注疫情期间社会稳定动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全面、深度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动态监测舆情,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抓好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坚决防止风险隐患由疫情防控领域向社会稳定领域甚至政治领域传导演变,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工作组内设工作专班,共设置5个工作专班,分别是:流调溯源工作专班、交通管控(转运隔离)工作专班、区域协查工作专班、疫苗接种工作专班、核酸检测工作专班,负责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组织机构如有人员调整,由继任者直接顺延,不再另行发文。

  此外,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在疫情发生重点区域,社会事业处可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前方工作组。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公室:组织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的对外信息发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采访;跟踪舆情,及时对外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加强网上信息的管理和引导。会同片区党群工作处,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协调做好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区域调运必需物资,保证供应。负责安排新冠肺炎防控所需经费,建立防控工作财政保证机制,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2.党群工作处:组织民宗领域(宗教场所)各方力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走前头、作表率。负责组织新闻媒体采访;加强社会舆论管控、舆情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冠肺炎防护知识普及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对待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避免产生歧视现象。

  3.经济发展处: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急用物资的采购、调运,负责群众生活物资的监测、组织和管控工作;组织生活必需用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组织旅游全行业认真做好新冠肺炎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在新冠肺炎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负责全片区各文化机构、民宿、景区、超市、商店等管理管控工作,组织落实文体场所预防控制的相关规定(如暂停营业、减少集会规定等),视情况予以关闭有关活动场所。指导旅行社严控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地区)人员来岚旅游和我片区群众出境旅游,跟踪研究疫情对我片区旅游和人员来往的影响;同时与交通与建设处协同做好在建项目的各项疫情管控工作。

  4.社会事业处:负责疫情防控综合协调。组织制订新冠肺炎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行政村的建议,向有关单位或部门通报新冠肺炎相关信息。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根据新冠肺炎的具体情况,向实验区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处置校园内发生的新冠肺炎,做好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防止新冠肺炎在校内发生;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应急知识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协助各级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企业、组织以及个人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协调指导各行政村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组织协调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采购和供应;根据政府医药储备的有关规定,做好医药储备及其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全片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调各处室及各村居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5.交通与建设处:配合区交通建设局对公路、水路交通工具及乘运人员实施卫生检疫、查验工作,防止新冠肺炎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做好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及运输船舶的疫情管控工作。同时与经济发展处协同做好在建项目的各项疫情管控工作。

  6.政法综治处:配合区公安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抓好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7.资源生态处:配区有关部门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及饮用水源的监督监测工作;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发现野生动物出现异常死亡或疫症等情况,及时会同动物防疫部门采集检验标本。

  8.农业农村处:协调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动物疫病(除水生)的防治工作及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渔业船舶,特别是涉渔三无船只的`疫情管控工作。

  9.辖区各派出所:密切关注、及时报送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10.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所涉领域的执法工作,切实做好城市管理等相关工作。

  11.区市场监管局君山分局:组织开展食品重大事故的查处,配合做好新冠肺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新冠肺炎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生产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监督新冠肺炎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并参与制定相应标准。负责打击新冠肺炎发生时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对药品(药材)、医疗器械和粮油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查处新冠肺炎发生时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物价稳定。

  12.平潭高铁站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筛检等防控措施。

  13.各包村工作队:负责完成由片区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负责所包村疫情防控的宣传、排查、稳控、居家隔离等工作,采取网格化方式发动群众做好群防群治。

  片区指挥部在疫情发生时,根据省委省政府、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启动本级应急预案中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新冠肺炎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等级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应急响应标准,针对三种情形和防控策略,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修订本单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片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片区社会事业处,办公室主任由林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学俞同志担任,负责全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协调全片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组织制订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培训专业人员,指导实施新冠肺炎应急预案,指导应对新冠肺炎救治工作,协调全片区新冠肺炎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

  (四)防控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

  辖区内卫生院是新冠肺炎防控专业技术机构。发生新冠肺炎后,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服从君山片区管理局、区社会事业局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应急响应分级和措施

  根据国务院分区分类防控指导原则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福建省卫生健康关于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指导意见,结合当前防控工作实际,对应急响应等级标准进行调整,并实行疫情严重程度分区域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需要评估启动调整重大级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区级应急响应分为4级。

  1.1区级四级应急响应措施

  1.1.1区级启动四级响应后,片区防控办及相关处室按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充分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组织准备、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1.1.2因片区暂无能力与资源进行应对,根据疫情分级管理要求,由区组织做好风险评估,落实准备相关工作。疫情时,由区建立部门联防控机制,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1.3按照疫情分级防控的总体要求,采取差异化的精准防控策略。

  1.2区级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1.2.1区级启动三级响应后,由于片区资源与能力暂无法应对,及时上报情况并申请区级资源,由区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疫情发生地工作指导。

  1.2.2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针对新冠肺炎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加强对卫生院的指导检查。

  1.2.3按照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整体要求,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依法采取相关管控措施。

  1.2.4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严格密切接触者管理,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做好医护人员、医疗床位、医疗物资、隔离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排查和隔离医学观察。

  1.3区级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1.3.1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片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按预案要求配合区开展联防联控,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商会,依授权发布疫情信息。

  1.3.2社会防控。片区按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和部门单位有关职责,落实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防控有关工作。

  1.3.3疫情发生地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

  高风险地区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停止聚集性活动;对发热患者全面排查,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时收治,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村居(社区)的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限制人员聚集,采取封闭管理等限制人员进出管控措施。

  1.4区级应急一级响应措施

  1.4.1片区医疗卫生资源与能力暂无法应对,及时上报情况并申请区级资源。

  1.4.2片区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各村居(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护人员指导患者、密切接触患者家庭做好通风、预防性消毒及生活垃圾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1.4.3片区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停止聚集性活动;对发热患者全面排查,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时收治,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村居(社区)的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限制人员聚集,采取封闭管理等限制人员进出管控措施。

  1.5当省级应急响应终止后,或区里尚未启动应急响应情况下,片区管理局党委可根据片区疫情实际,根据需要评估,按以下启动条件,启动片区级三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1.5.1片区级三级应急响应条件:

  1.5.1.1片区内1个及以上村居14天内出现聚集性疫情,有行政村(社区)持续传播风险,对本片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需要由片区管理局党委统一协调应对疫情。

  1.5.1.2在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导下,片区防控办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情形。

  1.6响应等级调整程序

  片区防控办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

  四、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与终止

  (一)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根据疫情进展与防控需要,由片区指挥部对接区社会事业局,并结合区社会事业局专家组意见适时决定并宣布启动片区级应急响应与响应等级,按疫情严重程度分区域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应急响应措施,并向区防控办报备,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

  (二)响应等级调整程序

  由区防控办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向片区指挥部提出区级应急响应等级调整建议;片区指挥部结合区防控办提出的建议,决定并宣布片区级应急响应等级调整,并向区防控办备案。

  (三)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区域范围内连续14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最后一例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日期算起),所有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封控管控,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由区防控办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果,提出区级应急响应终止建议。片区指挥部宣布疫情处置结束,终止片区级应急响应,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并向区防控办备案。

  应急响应终止后,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五、应急处置准备

  (一)保持指挥体系激活状态

  加强区、片区、村(社区)三级应对疫情工作指挥体系建设,做到机构不变、组织不变、机制不变、人员固定、管理运行及时。确保发生疫情,立即转换为战时状态,提级指挥,实行扁平化管理。应急处置期间,指挥部实行领导带班、各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措施,做到反应迅速、高效处置。

  (二)完善村居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压实属地责任,落实片区包村领导、包村工作队包干责任,村及各级党员干部一对一包重点户、重点人的责任机制。落实村居网格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村居干部、村居网格员、基层卫生服务人员、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提前摸清村居人员底数,施行分类管理,做好核酸筛查、流调溯源、人员转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消毒处理、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准备。

  (三)强化流调溯源能力储备

  充实片区、村居流调队伍,做好备勤,加强培训演练,提升流调处置能力,确保战时迅速集结、成建制第一时间赶赴疫情发生地开展工作。

  (四)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准备

  压实属地责任,片区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确保在区的指导下2天内(应急状态下通过其他片区支援1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要求,全力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准备工作。在区社会事业局牵头下,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完成信息化系统标准化改造,加强核酸采样、运送、检测、结果反馈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实现核酸检测提标扩能,确保核酸检测信息准确全面、实时查询、统计结果科学可靠。

  (五)加强隔离场所储备

  按照1名本地感染者准备100间房间、不少于20间/万人口和“一人一间”要求,配合区防控办准备足够、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场所,并做好日常安全、生活保障和健康管理准备。由区防控办对现有集中隔离点进行风险评估,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对前期摸底储备的备用隔离点进行再次评估,确保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确保一旦有紧急需求可快速启用,并严格完成“三区两通道”改造。

  (六)规范设置发热门诊

  辖区医疗结构要严格发热门诊“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建立和执行发热门诊接诊、筛查制度和流程,充分发挥好各级医疗机构“哨点”监测作用;严格落实院感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人员培训,强化医务人员风险意识,提高新冠肺炎早期识别和自我防护能力。

  (七)严格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配齐配强院感防控人员,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院感管理,持续开展人员培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入院患者管理和陪护制度。强化医疗机构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八)加强消毒能力准备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统筹推进辖区消毒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本行业做好消毒工作。各行业、各单位要建立日常消毒管理制度。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机构参与消毒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消毒效果和质量。

  (九)有序推进疫苗接种

  为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做好疫苗接种组织保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应种尽种”,强化第三针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确保接种安全有序,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

  (十)加强培训演练

  要根据工作职责,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预案应急演练,使相关人员掌握核酸筛查、村居管控、健康码赋码转码、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等防控指南、流程和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开展全链条全要素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总结完善防控方案,快速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协同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六、监测预警

  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测预警机制,落实“四早”要求,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公共卫生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积极拓展公共疫情报告,健全网络直报工作机制,多渠道开展检测和多点触发预警,确保及时、主动发现疫情线索,及早采取科学有效措施扑灭疫情苗头,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加强就诊人员、风险职业人群、重点人群监测,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环境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对零售药店相关药品销售开展监测和跟踪随访。

  七、应急处置

  (一)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1.辖区内本土疫情发生后,片区指挥体系迅速转入应急状态,快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片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挥调度,建立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决策咨询制度,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落实工作例会、工作台账等工作措施,研究疫情形势,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并推动部署落实。各专项工作组集中办公,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区级工作组抵达后,在区级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共同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

  2.在区防控办的指导下,迅速统筹调度资源、组织调派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医疗救治、村居防控、隔离转运、疫点消毒等专业工作队伍投入疫情防控,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应对准备。根据防控需求和实际,及时向区防控办提出人员、物资、技术等支援申请。

  3.强化片区间疫情防控协同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提高信息传输效率,确保疫情、人员等信息及时准备共享到位,及时落实人员协查管制机制。

  (二)迅速开展疫情流调溯源

  1.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接报即查、先管后筛”原则,在报告本土初筛阳性疫情的同时,由区指挥部立即组织区防控办、公安局、经发局(工信)、疾控中心等部门按照同时赶赴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置疫情的“三同时”机制,发挥“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作用,对感染者(初筛阳性或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到“2+4+6+8+24”,即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核心信息调查,6小时将阳性病例、密接、次密接人员等核心信息推送到福建健康码大数据库并赋红码,8小时内将密接、次密接人员应隔尽隔、动态清零,24小时内完成流调初步报告。

  2.由区防控办将首例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病毒样本第一时间送省疾控中心开展病毒基因组测序与比对,从分子遗传学角度分析病毒可能来源。后续所有病例应当及时送省疾控中心进行病毒基因测序,结合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迅速研判病毒来源、传播途径和传播链关系。

  3.由区疾控中心及时反馈复核标本检测信息,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工作、生活环境等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综合风险研判的情况,将流行病学调查关口前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坚持人、物、环境同查,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病毒全基因测序比对、核酸筛查、血清抗体动态检测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从人、物品和环境等方面逐一分析论证。

  (三)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和社区防控区域

  1.如发现本土散发疫情,片区指挥部配合区指挥部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按照风险等级区域划分标准,及时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和具体管控范围,依法依规采取集中隔离、交通管制,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等相关管控措施,尽早将村居精准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类防控区域,统筹各方面力量,实施分类管理。

  2.(1)中高风险地区等级划定。高风险地区是指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或发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5例及以上相关联聚集性病例为1起聚集性疫情);中风险地区是指连续14天内发生10例以下确诊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低风险地区是指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

  风险区域划定后,依法依规采取交通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城”,确需离开的须持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出行,坚决做好外防输入,避免疫情向外扩散。

  (2)封控、管控、防范区域划定。发生本土疫情时,由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专家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进行划定。风险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①阳性感染者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居住地周边的自然屏障(河流、山川等);

  ②相关区域内人群防护、聚集以及阳性感染者与其他人员接触的频繁程度;

  ③阳性感染者工作、活动时间、范围以及相关场所的密闭性、通风情况;

  ④阳性感染者工作、活动场所出现时间和疫情发现后开始调查时间的间隔长短等。

  封控区。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村居及活动频繁的周边区域划为封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和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造成传播的可能性较高且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判定难度较大,也可将相关区域划为封控区。封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区域封阅、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管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具有一定传播风险且其密切接触者、次密接接触者追踪判定难度较大,将相关区域划为管控区。管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区内如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转为封控区。

  防范区。区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均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四)从严实施村居防控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防控工作由片区指挥部统一指挥,按照“提级管控、干部下沉、扁平运行、属地处置”原则,在封控区、管控区设立村居防控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健康监测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转运组、后勤组、安全保卫组等,依照《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要求,分类实施村居防控措施,保障区域内居民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封控区防控措施

  (1)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通过安装监控设备、电子门磁等加强管理,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村居防控办公室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封控区若位于卫生条件不足、管理难度大、存在较高传播风险的区域,可将区域内村(居)民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如确有必要,每户至多可留1人)。居家隔离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家通风等措施。

  (2)强化人员摸排,尽快摸清封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3)在实施封控后24小时内完成首轮全员核酸筛查、第一个潜伏期(14天)内原则上每2-3天进行1轮核酸检测,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封控区解除前2天内再开展一轮全员核酸筛查。一旦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时转运至定点医院。

  (4)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5)加强环境消毒和监测,每天对厢式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扶梯把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动等场所,由区防控办调集消毒队伍开展终末消毒,区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开展技术指导和现场消毒评价。

  (6)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核酸检测阳性、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垃圾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7)做好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处、经济发展处、交通与建设处及辖区派出所要配合区经发局、公安局、交建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村居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由区社会事业局指定封控区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推动建立村居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利或上门服务。

  (8)组建心理疏导团队,提供心理援助专线号码,及时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9)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封控:

  ①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②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

  ③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2.管控区防控措施

  (1)原则上居家,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居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村居防控办公室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家通风等措施。

  (2)强化人员摸排,尽快摸清管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3)在实施管控后48小时内完成首轮全员核酸筛查、并根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下一步开展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做好人员协查,收到风险人员协查信息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闭环。

  (4)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5)进行清洁消毒,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处理。设置便民服务点,通过预约、错峰等方式引导居民有序采购生活物资,切实避免人员聚集。倡导居民网上购物,提倡无接触配送和上门服务。

  (6)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管控:①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②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③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3.防范区防控措施

  主要是强化社会面、重要场所的管控。

  (1)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措施。生活服务类开放式活动场所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可正常营业。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

  (2)在发现疫情初期,流行病学调查尚未排清风险前,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必要时暂停堂食服务。

  (3)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监所等重要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保障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供应,预防在此类机构中发生疫情。

  (4)做好人员协查。区域协查专班收到风险人员协查信息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阅环。

  (5)防范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出区,如因就医、特殊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控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6)加强健康教育,片区防控办与党群工作处协调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提醒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发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及时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五)加强疫情区域协查

  对跨地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疫情发生地第一时间向流入地进行通报并请求协查。流入地接到信息通报后,迅速对有关人员实行核酸检测、集中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根据《关于限时完成涉疫风险人群核查任务的通知》,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三公(工)”区域协查数据摸排,按照不同类别数据的时限要求做到全量摸排、全量反馈。

  (六)有序推进核酸筛查全覆盖

  1.疫情发生当日立即组织研究制定可操作的核酸检测计划,优先保证重点人群24小时内完成采样和检测。加强网格化管理,派出基层干部、志愿者等一线人员驻点所有采样点,跟踪监测采样进展和“采、送、检、报”匹配程度,保障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落实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的负面清单,利用大数据平台,排查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精准跟踪到人,先赋黄码,分析原因、堵住漏洞,实现“应检尽检”。

  2.可根据需要对重点人员进行多次检测,最大程度避免漏管失控。根据网格化原则,科学合理设置采样点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启动移动检测车和方舱实验室。进行较大规模人群监测时,可采用混检进行初筛,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按风险程度、轻重缓急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确保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做到应检尽检。

  3.若片区无法按照1天时限独立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由片区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区防控办提出申请并做好支援力量核酸检测工作安排。

  (七)强化医院院内感染防控

  1.加强阳性感染者转运闭环。完善阳性感染者转运管理制度,阳性感染者转运必须使用负压救护车,专车专用,转运时由医务人员伴随,医务人员、驾驶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转运结束后,由院感人员指导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开窗通风,并进行采样监测,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参与转运的医务人员及驾驶员应严格落实问环管理,居住地和工作场所要形成闭环,工作期间不得居家,不得自行出入公共场所,同时严格落实每日体温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强化核酸采样感控管理。发生疫情时,由区防控办统筹安排专门核酸采样队负责核酸采样工作,并落实采样人员问环管理,单人单间居住,专用车辆接送,按要求落实车辆消杀。采样人员应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和单人单管核酸检测。建立采样点感控监督机制,每个采样点至少安排1名医务人员担任感染防控监督员,督促各项感染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关心关爱采样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实践、住宿和餐饮,避免发生职业暴露。强化防护物资保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3.加强医疗机构的院感管控措施。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要求执行感染防控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感染防控管理,坚决防止交叉感染事件发生。

  4.组织专家开展不断巡回督导。发生疫情后,由片区防控办牵头成立院感防控督导组,在区级院感专家组的指导下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隔离点、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感染防控工作进行不问断的巡回督导。形成每日问题清单交片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转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的要及时关停相关医疗机构。

  (八)加强防范区域外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防控

  1.强化重点场所防控。高铁站、港口客运站、酒店、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商超、休闲娱乐场所、景区景点等场所,要加强风险排查、环境卫生整治和清洁、消毒、通风,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规范戴口罩、保持安全聚集。做好口岸通道、集中隔离场所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发热门诊、教育机构、辖区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建立多点触发检测预警机制,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及时性。

  2.强化重点人群防控。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防控管理,必要时采取停课停学、减少或停止探视等措施,保护重点人群。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高危人群非必要出行,对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对慢性病人制定合理用药计划,加强医疗保障服务。

  (九)强化宣传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

  建立权威可靠渠道,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要严肃新闻宣传和舆论处置工作纪律,切实保护个人隐私,接受媒体采访的公开表述应与权威部门已发布信息保持一致。对重点人群加强心理干预,关注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及家属、一线抗疫人员、重点岗位人员以及高风险地区群众等人群的心理问题,开通咨询热线,由区防控办组建由精神科医生、精神科护士、心理治疗师等组成的工作团队,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疏导和干预措施。

  (十)强化疫情医疗物资保障

  按照属地管理、供需平衡、精准对接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足额储备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片区防控办要及时向后勤保障组提出医疗物资需求,后勤保障组要与区后期保障组协调配合,就近调运、紧急采购,全力做好保供工作。

  (十一)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

  按照“属地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网络直报数据为依据,由片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配合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以转归信息为准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基本情况、已采取的防控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信息,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政府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建立权威可靠渠道,根据防控工作形势持续、及时、准确发布疫情和中高风险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等权威信息。发布内容应侧重对群众日常生活出行造成影响的疫情信息和热点问题,如新增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医疗服务、保供稳价、核酸检测、防疫政策和科普知识,以及福建健康码赋码转码规则和流程等。信息发布不得迟报、瞒报、错报、漏报。初筛阳性人员信息只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内部使用和管理,不做疫情数据报告、通报和发布。不得在复核确认前将初筛阳性人员信息以及先行开展的疫情处置、溯源流调等防控信息向社会或各类媒体公布、泄露,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违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做好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报告和处置工作,对社会传播的不实疫情信息和谣言留言等,迅速予以回应澄清,及时掌控处置违法信息。

  八、相关保障

  (一)经费保障

  党政办公室(财税专班)、经济发展处应根据片区指挥部提出的经费物资需求,保障专项经费落实到位。合理安排各项防范与应对工作经费,积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病例救治、检验检测、现场处置等经费保障。

  外来应急支援队伍的后勤保障费用(包含异地食宿费用),由区财政承担。转送到异地救治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费用,由区按有关规定结算。

  (二)技术保障

  由区防控办按照国家新冠肺炎最新版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诊断、治疗、流调、采样、检测、监测、消毒和现场应急处置等业务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片区防控办采取的消毒等防控措施,应在区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下实施,避免不当消毒等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物资保障

  1.医疗物资保障

  落实物质保障属地责任,发挥区财政应急物资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作用,建立新冠肺炎救治药品、医疗防护、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物资储备和产能储备,适时调整储备产品结构,加大短缺物资储备,完善储备轮换管理制度;要积极引导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充实完善防控物资储备;通过宣传引导,鼓励家庭开展口罩、消毒液等家庭应急包等必要针对性储备;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应按各自职责,建立完善片区应急物资储备。突发事件发生时,对供应短缺的医疗物资,根据片区指挥部综合协调(外事)组统一部署,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应加速物资采购,强化医疗物资调用调剂。

  辖区机关单位按照30天、村居按照30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10天用量,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轮换。

  2.生活物资保障

  经济发展处、农业农村处等处室要根据处室职责分工做好村(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相关工作。片区防控办要制定中高风险区和封控、管控区域必要生活物资、医疗保障、环境消毒、人员转运和垃圾处理等基本需求保障预案,切实做好服务工作,满足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九、督导检查

  (一)片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日常督察小组要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加强对各行政村(社区)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加强检查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以及宾馆等住宿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同时,片区防控办将联合片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在各处室常态化疫情防控日常督察小组进行日常督查情况的`基础上,对各村居及重点场所进行不定时抽查督导。督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报片区指挥部。

  (二)督查中发现可能造成疫情暴发、蔓延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向片区指挥部报告。

  十、奖惩

  (一)奖励

  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片区管理局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建立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

  1.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委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务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附则

  (一)本预案由君山片区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发布。各行政村(社区)应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居的应急预案,并将其报片区防控办备案。

  (二)本预案由片区防控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8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自测体温两次,并将体温和健康状况每天下午4点前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14天。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将汇总报表(附件2、3)报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金宏。

  体温超过37.3℃立即电话报告社区,社区要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安排120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将信息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9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按照x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平战结合,坚持采购端、调配端、需求端“三端协同”,建立实物储备、卫生机构储备和企业储备、疫情期间储备和日常储备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高效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医疗物资需求波动,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提供有力支撑,确保不因缺乏医疗物资导致疫情反弹,不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二次冲击。

  二、保供原则

  (一)属地负责,统筹保供。落实医疗物资保供工作属地责任,按照医疗物资急需紧缺程度,实施分级分类保供。要做好我办辖区民用部分医疗物资储备、保供工作。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构建重点医疗物资产供销用服务链条,保障和促进全办防控物资供应链长期稳定。发挥市场主

  体作用,加强与办外医疗物资生产供应企业常态化沟通联系,做好重点医疗物资商业储备和市场供应,确保重点医疗物资调得到、运得进、供得上。

  (三)保障重点,确保急需。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物资储备、需求评估等情况,落实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调运和保障等工作。按照医疗物资急需紧缺程度实施分类保供,对供应充足的医疗物资,按市场机制调节供应,做到应保尽保、顶格供应;对可能出现短缺的重要医疗物资,依托市场主体保持一定数量的实物储备,并按照《医疗物资调配暂行规程》,实行供需对接、统筹调配,做到“保重点、保急需;先一线、后二线”。

  (四)平战结合,统筹平衡。分类分级建立医疗物资战略储备机制和滚动轮替制度,强化储备资源统筹管理,充实提高办医疗机构应急物资配备标准,确保一定的冗余储备,既满足战时急需,又兼顾平时运行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保供任务

  (一)实行清单管理。参照上级医疗物资保障清单管理模式,结合我办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需求,寻求多方合作,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链完整。

  (二)实行分级储备。要按照既往疫情高峰期30天使用量进行储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确保物资药品储备量至少满足医疗机构满负荷运转30天需求;办医疗卫生机构要

  提前做好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用量的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消杀产品等物资储备。办医疗物资保障组对可能出现短缺的重要医疗物资产品,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实物储备。

  (三)实行需求调配。当医疗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无法有效调节时,实施供需对接、产品调配,按照确保重点急需的原则,对重要医疗物资需求进行统一归口管理,根据办直办办等各部门报送的医疗物资需求清单,随行就市对外抢购紧缺物资,力保重要医疗物资调得到、供得上。

  四、保供流程

  当于都县或周边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接到办指挥部指令后,我办医疗物资保障组立即启动医疗物资保障应急响应,着手抓好应急医疗物资保供工作:

  (一)抓好应急保供。由办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与办综合协调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防疫一线人员的数量,指导填写物资需求清单,及时开出物资调配单,尽快做好储备物资发放工作。

  (二)抓好需求评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召开办医疗物资保障组成员会议,研判当前疫情蔓延态势,分析评估今后一个月内全办重要医疗物资需求情况,了解国内医疗物资市场供求及产品价格信息,部署开展我办应急医疗物资需求调查,商讨拟对外采购重要医疗物资品种及数量。

  (三)抓好市场供应。根据我办重要医疗物资库存储备及市场供应情况,开设重要医疗物资线下供应站点,方便民众和企业购买。加强与县内外大型医药企业的沟通联系,随行就市、下单抢购一批库存较少或紧缺防疫物资,依靠办侨联等群体力量,广泛动员海内外乡亲捐献资金或采购物资,全力保障全办防疫物资市场供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要加我办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主动谋划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储备和保供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队伍、经费保障和物资储备全部到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资金保障。办财政局要设立医疗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及时采购储备到位、保供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办侨联要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和海内外乡亲捐款捐物。

  (三)加强部门协作。办医疗物资保障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我办疫情防控常态化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医疗保障组成员要组织落实保供工作,加强医疗物资储备监测,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提出保供需求、储备数量及调整建议。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10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发挥医用物资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物资调拨发放,创新监督机制。为切实压实疫情防控物资工作责任,确保物尽其用,提高疫情防控物资调拨发放透明度,确保医疗防护资源在疫情一线使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后勤保障组按照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机构预检分诊、留观病人、核酸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等工作的物资保障;做好市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工作督导,重点场所人员防护(如学校和市直属教育机构),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保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督导组以及执行特殊任务中的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市卫健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测温枪、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的使用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

  4、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监督。

  三、工作分工

  1、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防控物资采购工作在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议定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2、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发放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市卫健委机关专门库房,经后勤保障组同意后,由樊学军、崔国卿和杨丽琴共同负责防控物资出入库、调配、发放工作。医用设备经刘浩副主任和医政科统一调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种物资出入库手续。

  3、防控物资合同签订、账目结算工作。由赵文亮副主任和皇甫鹏负责购置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签署;由财务科及时拨付防控物资购置费用。

  四、防控物资调配范围

  1、疫情防控医用设备。全部调配到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用于传染病防治中检测检验工作。

  2、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护目镜等高标准防护物资。用于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市内各医疗机构一线疫情防护人员、预检分诊人员、留观病房工作人员;疾控中心、第四医院等各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调人员、消杀人员;定点隔离酒店接触发热病人人员,市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督导人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工作督导组;其他需要高标准防护使用。

  3、医用外科口罩、一般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消杀用品等一般防护物资。用于市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使用;其他疫情防护用途。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11

  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做好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省市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结合xx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新目标新定位,按照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新冠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底线思维、平战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构建规模结构科学、产业支撑有力、仓储物流高效、指挥调度智能的重要医疗物资保障体系。

  按照预防为主、平时服务、战时应急的要求,充分吸取前一阶段新冠疫情重要医疗物资保供的.经验教训,着眼依然严峻的复杂形势,聚焦关键卡口部门、适当兼顾社会群体,确保应对突发紧急状况时,重要医疗物资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最大程度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最大程度保障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全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指挥调度体系。在区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区经信、区发改、区卫健、区市场监管、区商务、区财政、区公安、区交通、区民政、区科技、区教育、区应急、区外办、区国资中心、区工商联、区侨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总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区经信部门,负责综合统筹协调,并根据常态化下保供工作需要,实行专班运行、分工负责,确保防疫物资急需供应。

  如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负责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例会召集、生产组织、物资调拨、会商决策、运输协调、交办督导、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完善重要医疗物资统一调拨、调配和配送制度,调拨和采购物资联合鉴定,财政资金预拨付等工作制度。

  (二)完善物资保供体系。按照省里提出的统筹布部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综合调度、统一指挥的要求,加快构建区级重要医疗物资保供体系,提升区医疗物资统筹调配、精准管理、协同联动、常态保障能力。

  一是保供物资品种。参考工信部发布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医疗应急)清单》、以及《省级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市级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确定的保供品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医用防护品、检测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及专用车辆、药品等五大类,覆盖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手套、手持式红外测温仪、医学影像设备、核酸检测试剂等20类细分医疗物资品种(见附件1)纳入保供目录。

  二是保供物资分级。根据医疗物资品种实施分类保供,将保供物资分为三级。一级保供物资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日常使用需求量大或紧急突发状况下急需调用的、易损耗、方便安全存储的物资品种,具体包括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普通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

  医用护目镜、医用手套、免洗手消毒液、手持式红外测温仪;二级保供物资为疫情出现反弹,启用隔离点或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时,用于隔离点、检测点等防控人员防护需要的、除一级保供物资外的物资品种,具体包括医用隔离衣、医用帽、医用鞋套、医用防护面罩、含氯泡腾消毒片;三级保供物资为提供给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使用或不适宜长期储备的保供物资,具体包括医用酒精、核酸检测试剂、高端医学影像设备、负压救护车、口罩设备、熔喷布及相关药品。

  三是建立区内保供企业名单。根据全区医疗和民用防护物资企业生产资质、产品质量和实际生产情况,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的优秀企业,梳理形成区级重点医疗物资和民用防护物资企业名单,形成“医用保供+民用补充”“实物储备+产能储备”的防疫物资保障机制。后期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防控和诊疗方案更新、药品和检测试剂与设备研发等情况,对保供品种和保供企业实行动态调整。

  (三)确定物资储备计划。在保供物资品种范围内,结合前一阶段疫情期间物资需求与实际调拨情况,制定物资储备计划,明确储备方式与规模。

  一是物资储备方式。一级保供物资和二级保供物资,通过公开询价和市场机制,确定1-2家医药流通公司承储,以在常态化下保持一定数量的实物库存。其中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为三级以下时,一级保供物资保持14-20天基本保供量储备,二级保供物资保持7-10天基本保供量储备;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升至

  三级及以上时,在基本保供量基础上,按照实际需要加大一级保供物资和二级保供物资的储备量。三级保供物资由区物资保障一组根据重点卡口部门提出的实际需要,报经区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采购。

  二是物资储备规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医用防护口罩x万只、医用外科口罩xx万只、普通医用口罩xx万只、医用防护服xxx件、医用护目镜xxx副、医用手套x万副、免洗手消毒液xxx瓶、手持式红外测温仪xx只、医用隔离衣x万件、医用防护面罩2000只、医用帽1万件、医用鞋套1万副、含氯泡腾消毒片xxx瓶的实物储备规模。

  三是签订承储协议。制订《区级重要医疗防疫物资储备承储协议》,与承担实物储备任务的医药流通企业签订承储协议,约定储备要求、储备职责、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

  (四)进一步强化产业支撑。督促医疗物资和民用防护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切实保障医疗物资和民用防护物资生产秩序。大力推广驻企服务、转产扩能、自研产线、科研攻关、材料替代、装备突破、数字应用等“抗疫生产”经验做法;积极谋划和布部门抗病毒药品、新冠疫苗、血液制品、诊断产品、医疗仪器设备和防护用品及相关配套产业链,加大医疗装备、医用信息集成系统以及医用芯片等关键零部件进口替代和产业培育力度。

  (五)多渠道拓展保供物资来源。对于我区不具备生产能力、平时流通效率低、应急时急需的防疫药品,鼓励支持区级医药流通公司通过实物库存流通的方式加强储备。进一步完善应急状态下进口物资和电子商务平台采购、社会采购捐赠紧急调配机制,支持重点进口企业和重点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医药应急物资进口采购。

  三、响应机制和工作流程

  (一)建立保供响应机制。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等级,医疗物资需求的紧急和紧缺程度,建立分级应急响应机制。

  当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为三级以下时,区物资保障一组在区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确保区级层面部门防疫物资保供,根据重要医疗物资按照属地保障的原则,各街道负责辖区内的物资保障,区政府不再统一供应。如遇突发情况或发生重特大疫情变化,街道物资供应难以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一组提出物资调配申请,请求区里支持。

  当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为三级及以上,物资供应紧张、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调节时,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围绕保重点单位、保重点区域、保重点环节目标,启动重要医疗物资统一调拨配送机制,对紧缺重要医疗物资实施调配管理制度。视情对有关紧缺重要医疗物资,依法依规启动紧急生产和应急征用。

  一旦发生重特大疫情变化,我区重要物资储备难以满足需求时,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提出物资调配申请,请求市里支持。

  (二)明确保供工作流程。当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结合区级储备情况,负责统筹协调物资保供工作。

  一是提出需求清单。区级重要医疗物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区级关键卡口单位(卫健、公安、城管、交通、边检等)以及各街道需要动用区级重要医疗物资时,向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提出需求清单,填制疫情防控物资申领会签单,明确具体品种和数量。

  二是启动应急储备。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根据有关单位需求清单,及时做好审核汇总,并及时拨付物资,同时做好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是组织生产与采购。根据需求清单逐项制定供需衔接方案,因时制宜做好防疫物资生产调控。启动重点医疗物资企业和民用防护物资企业生产、扩产、转产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抓好区外物资采购、捐赠,确保供应和需求最大程度匹配。

  四是做好运输存储。委托区级医药流通公司负责紧急状况下区级医疗防疫物资的收储、储存、调配和运输。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同做好运输保障,完善紧急突发状况下运输保障机制,确保运输需求及时响应、应急物资及时送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区经信部门牵头组织落实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负责与市经信部门沟通联系,落实市调拨任务、资金补贴和政策兑现等有关事宜。区财政部门根据保供工作需要,负责落实相关经费。区卫健委负责提出合理分类使用医疗物资的指导意见,并根据疫情趋势变化提供物资保供需求和调整建议。区经信部门、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重要医疗物资生产,加强医疗物资产能产量库存监测。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生产企业资质证照的审查办理和应急审批,加强保供物资质量监管和规范指导。区商务部门负责应急状态下,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组织协调重要医疗物资进口和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区交通部门、区公安分部门负责运输保障工作。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其他成员单位结合职责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

  一是落实实物储备补贴。根据区级医疗物资储备工作方案,落实年实物储备补贴资金(具体金额根据物资实际采购价格确定),主要用于实物购买储备资金、企业储备库存补贴(按照储备物资价值的7%给予补贴,用于弥补企业因承担区级医疗物资储备而发生的仓储、运输、保管及周转、报废等成本)。

  二是明确资金拨付。区物资保障一组与企业签订承储协议作为财政资金拨付依据,企业库存储备补贴实行提前预拨。

  三是紧急突发状况下,应急物资采购、存储、运输、调配等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参照市场同期价格,由区财政额外保障。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建立重要医疗物资储备监督检查机制。对承储的医药流通企业所储备的医疗物资,开展不定期的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情况采取通报批评、追回补助资金、取消承储资格等相应措施。对疫情紧急响应期间各有关单位和承储企业组织应急物资、配合落实物资调配情况进行督查,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企业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家庭开展必要的防护物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人民群众增强常态化防控意识。强化舆论引导,健全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机制,主动向公众解疑释惑,妥善回应社会关切,避免恐慌情绪和哄抢现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12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方案13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一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手续,合理、合规使用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十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人捐赠资金,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全区一盘棋。

  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工,落实好上级统一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二)建立日报告日调度制度。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

  执行“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高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环卫、网格化排查等基层一线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口人员必需(待窗口人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工企业(项目)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方可安排其他需求。

  二、具体内容

  (一)规范防控资金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金,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政府会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防控一线。

  (二)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日会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日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日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手续。

  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用物资置换。

  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行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各基金会等接收的非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一造册、统一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用,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立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

  医用重点防控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

  不足部分,可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

  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一线防控人员的一般防控物资安排。

  一般防控物资原则上自行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足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力帮助解决。

  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一次性口罩等一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方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

  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日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学生的日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工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

  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目)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手续后调出物资,资金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入库验收。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小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

  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小组,应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

  对当日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行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

  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用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工作。

  对失去使用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入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工作。

  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人负责进行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日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应急防控物资。对拒不执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二)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人群聚集。

  (三)严禁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士积极开展捐赠工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

  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行出台规定,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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