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范文(精选12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措施,措施是针对情况采取的处理办法。那么什么样的措施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范文(精选12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1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紧急通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x
下设办公室,主任:任结石(文化旅游体育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络人:xx
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设立协调保障组、景区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和日常检查组等4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1、协调保障组:由于世鹏任组长,由机关办公室、文化股、文物所和乌兰牧骑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事务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运输等事宜;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
2、景区秩序维护组。由邢云福任组长,由旅游管理股和文化市场管理股人员组成。及时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景区突发事件,维护人员稳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宣传组。由刘丽华任组长,成员由党建办、艺术股及图书馆、文化馆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4、日常检查组。由胡德峰任组长,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负责开放景区景点、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防范措施
1、启动疫情检查、登记工作,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都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方案,建立工作制度。配备发热枪,对景区的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排查,并做好记录。
2、景区景点要做好外地发热客源的`检查工作。禁止接待外地游客进入景区景点。
3、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经营网点都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置提示牌;在LED屏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提醒游客做好预防工作。
4、景区景点要为游客准备口罩,免费为游客发放,并叮嘱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预防。
5、除特殊情形,严禁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配备好口罩等。
8、关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窗口单位。
9、旅行社暂停组织旅游服务。
10、做好联络工作,要加强与盟文化旅游部门的联络,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三、应急响应
指挥部成员和各组长接到指挥部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方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方案,调集本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赶赴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2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旅游接待安全工作,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景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学峰;
成员:韦春江、张战胜、黄亚其、殷和、秦泰。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纳林湖这片净土。
二、部门职责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通风、消毒两项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综合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财务后勤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综合办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游船部、项目管理部:做好码头、游船等工作区及办公区内的消毒工作,通过有序排队、检票、分流分段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三、防控措施
公司全员应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上岗制度。
2、在景区检票口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园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
3、消毒灭菌。对园区、办公区、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实行分餐制,用餐尽量拉开距离。设置洗手点,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单独碗筷单独消毒。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5、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公司全体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xx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行政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财务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储备了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厂区内小车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的方式进行。
六、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经理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本着对游客、家人、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公司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公司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3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方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四、保障市场供应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方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七、维护市场秩序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局)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控决策部署,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在应急状态下的有效供应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底线思维,保持疫情防控以来建立起的领导机制和指挥体系不变,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实物储备产能动员、供需监测动态管理、采储并用平战结合”的原则,在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级保障统一调度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春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二、坚持分级分类原则
县物资保障组对全县重要物资保障工作负总责,强化医疗物资自我保障能力,以实物储备的方式,建立全县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医疗物资储备量原则上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强化防范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意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健全完善应急方案,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
三、坚持统一调度原则
县物资保障组负责本级政府重要医疗物资储备的管理和调运工作。在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调节的情况下,按照“保主、保重、保一线、保红线”的原则,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对储备医疗物资实施统一调度,确保抗疫医疗物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调度有效。
县级启动应急响应时,由县物资保障组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四、重要医疗物资调用程序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分级分类储备要求,各医疗机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医疗、消杀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二)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向县物资保障组提出消杀、防护物资需求书面申请,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各医疗机构向县卫健局报送医疗(医用)物资需求,由县卫健局汇总后上报市卫健局和市物资保障组,由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三)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和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及申请市物资保障组支援物资,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提出分配意见,经县物资保障组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放。
五、应急保障
(一)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首先将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第一时间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县卫健局负责将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统一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二)县市场监管局收集全县医药商贸流通企业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态下,开展医药商贸流通企业应急保障动员。
(三)重大紧急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县物资保障组发布天祝县医疗物资征用指令,对全县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的相关资源进行控制、征用,保障应急供应。
(四)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有义务接受紧急征用指令,保障紧急状态下的医疗物资需求。
(五)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出现可能显著上涨等价格异常状态时,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限定差价率、利润率和规定限价等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医药储备管理机制,征用的医疗物资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按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结算,不属政府定价品种按照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结算。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5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方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方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师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方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6
根据xx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
1、人员排查监测组
2、卡口值守劝导组
3、消杀服务保障组
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xxx、xxx、xxx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xxx、xxx、xxx等重点疫区人员,从xxx、xxx、xxx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xxx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白沙镇:xxxxx)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六、环境卫生整治
(一)由村(社)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社)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消杀。
(二)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七、强化市场监管和物资保障
(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要强化物资保障,对因疫情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配送生活物资,务必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对未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辖区内群众需要购买的生活日用口数量,定时向购物超市衔接代购配送事宜,并明确多个地点作为群众领取物品点,务必做到人员分时段分散领取,货款在领物资时由群众直接支付给超市配送负责人。
(三)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八、强化纪律保障
(一)坚持乡、村一级抓一级,属地管理、层层压制;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二)严肃查处对中央、省委、xxx市委和xx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查处属地责任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行为,对不配合商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坚决处理,真正让工作层面、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同防疫战争;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市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效遏制疫情传播,结合我市环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学、规范地做好环卫消杀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蔓延,进一步提升环卫系统疫情防控“闭环式”管理工作水平,做到“小循环、小闭合;大循环、大闭合”,实现无缝衔接管控,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贡献环卫力量,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科学防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全域整治,集中治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环卫系统新冠病毒防控,切实加强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置和环卫工作人员防疫工作的`领导,成立呼和浩特市新冠病毒防控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卫服务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城区新冠病毒防控环卫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考评奖惩。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防疫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专班专人负责,及时传达落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各类调度信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防控任务及标准
(一)清扫保洁防疫消杀工作
1、道路消杀。
(1)集中消杀。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道路集中消杀制度。消杀时间为:当天22:00至次日凌晨5:00采用雾炮车对全域道路进行喷雾消杀,
(2)日常消杀。人流量较大的主次干道、商业步行街、十字路口等重点区域由辖区环卫部门组织对所属区域每天消杀2次。
(3)特殊区域消杀。各环卫部门结合市防疫指挥部的疫情通报,对封控小区、城中村、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每天进行早中晚3次消杀。
2、青城驿站(公共卫生间)消杀。
(1)工作人员需保障必要的防护用品,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测温枪、工作台、登记用笔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值守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
(2)公共卫生间(青城驿站)每日开放、关闭前必须进
行全面消毒,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公厕全面喷洒消毒二次,喷药量为50-300mg/m,或采用含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厕地面、蹲位、门把手、水阀等部位进行擦拭或湿拖,并采用含氯消毒剂对清洁工具进行浸泡消毒;每天加适量漂白粉或漂精粉对化粪池进行消毒;厕位废纸篓全部套垃圾袋,开放时段保洁员加强对各厕位的巡查,及时收集废纸垃圾袋,扎紧袋口,投放时进行消毒;便池洁具视使用频次等每日消杀不少于5次。
(3)洗手台配备洗手液。
(4)加强通风,垃圾桶要每日消杀、消毒不少于3次;要有消杀记录簿(表),载明消杀时间和消杀人员签字等信息,以留存备查。
(5)各环卫部门加强公共卫生间的巡查,及时清掏化粪池沉渣,防止粪便、粪水外溢
3、垃圾转运站消杀防护。
(1)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卫作业人员和物业单位垃圾清运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普及教育,并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
(2)垃圾转运站工作人员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第一时间终止工作,并进行隔离观察或到医院检查治疗;工作时需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作业完成后,及时洗手;测温枪及药剂喷洒设备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
(3)垃圾转运站操作室、休息室、管理室等区域、配电设备(含举升设备)每天上岗前需进行彻底消杀;作业期间需对进站垃圾转运车进行内外消杀;垃圾倾倒进入设备或池内,收纳口要即时消杀;作业结束后,用水全面冲洗一次,再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墙面、地面、站台,压缩装置、周围环境喷洒消毒一次,喷药量50-300mg/m。喷洒消毒液后并做好消杀记录;保持转运站(点)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4)对进入垃圾转运站的垃圾倾倒车逐车进行即时消杀;每进一车垃圾,就需对垃圾车进行一次全面消杀。
(5)做好垃圾转运站(含放置的箱桶)周边10米范围内的消杀工作,确保场内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4、果皮箱消杀。
果皮箱、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定期擦洗。果皮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实行分片分段定时定人清掏擦拭,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周边及箱体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工具箱、交通护栏等城市家具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明确任务,消杀管理,保持干净整洁,每天消杀1次;对社(小)区垃圾收集点,明确社区、物业防疫任务、责任和具体负责人,做到日产日清。收集容器每天用水清洗一次,并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消毒2次。
5、废弃口罩收集。
各辖区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在垃圾转运站合理设置“废弃口罩回收桶”(套袋),每日消毒收集后,统一密闭运输至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处置。市医疗垃圾处置厂应无条件接收和处置废弃口罩。
6、环卫工人防护管理。
(1)要建立扫码和体温检测制度。各作业公司要有专人负责为环卫工人进行体温测量,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上报处理;
(2)要完善人员防护。要督导一线作业人员作业时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要加强室内消杀。各站要配足配齐消杀药品和器具,对站内设备要进行高频次全方位消杀。
(4)做好台账管理。建立环卫工人进行日常消杀的工作台账,做到消杀物品有人管、台账有人记、防疫工作有人查的机制。
7、环卫车辆(餐厨垃圾收运车)消杀标准及工作人员防护标准。
(1)工作人员需保障必要的防护用品,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测温枪、工作台、登记用笔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值守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接触危险废物的工作人员需配备全套的防护用具(护目镜、口罩、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2)环卫作业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用水将手推车、垃圾运输车、吸粪车等环卫工具冲洗一次,再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环卫工具喷洒消毒一次。环卫作业场站(含车库)、办公区等严格按照对单位办公区的消杀防护标准要求做好全面消杀处理。
(二)垃圾清运防疫消杀工作
1、垃圾清运实行“四定”防疫工作模式,即:定人、定车、定时、定路线。定人是封控小区垃圾转运站管理人员和固定专用车辆驾驶员不得随意调换。定车是固定专用车辆运输隔离小区或特殊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更换;定时是固定时间收集隔离小区或特殊生活垃圾;定路线是运输隔离小区垃圾的清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换。
2、封控小区、隔离酒店的生活垃圾实行定点收集、单独清运、单独处理,形成小循环,小闭合。隔离小区的生活垃圾要按照五步骤进行,即:在管理人员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第一步先对倾倒车辆消杀一遍,第二步倾倒期间不间断喷洒消杀药品,第三步倾倒完毕后再次对箱体和车辆进行二次消杀,第四步立即封箱转运至嘉盛新能源公司焚烧,第五步做好来源转运记录。医疗垃圾由奕德康公司专门负责清运至医废处置中心闭环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环卫系统是特殊行业,是疫情防控重要一环,环卫系统各项工作按类别区分,对卫生防疫工作做到“小循环、小闭合;大循环、大闭合”,无缝衔接管理。市、区环卫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级响应措施,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特别是废弃口罩等可能携带的病毒细菌对一线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和城乡居民造成的伤害,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摆到防范疫情工作重要位置,坚决担负起疫情期间工作职责,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秩序井然、安全卫生的城市生活环境。
(二)加强宣传,强化培训。要及时组织环境卫生一线作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对生活垃圾、废弃防护用品病原危害的思想认识,指导作业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及时向作业人员提供医用口罩、护目镜、手套、工作服等防护设备。要对作业人员定期测量体温,对作业车辆、器具按时消毒,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三)完善方案,规范闭合。在清扫保洁环节,要采取集中消杀、平时消杀、特殊地段消杀,做到全覆盖;在垃圾收集环节,垃圾转运站、青城驿站(公共卫生间)等消杀全覆盖;在垃圾清运环节,封控小区、隔离酒店的垃圾按照“四定”要求单独收运,单独处理;环卫工人要严格落实扫码、测体温、注射疫苗、核酸检测等防疫制度,并做好自身防护。
(四)制定措施,责任到人。各区环卫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方案,把各项工作落实到科室、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环境卫生工作。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确保疫情期间城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如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应及时向市城管局报送相关应急处置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消杀专项管理制度。梳理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管理制度科学有效,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有记录台账、有专人检查。
(二)加强作业人员防护培训。加强环卫从业人员对新冠病毒防控常识的培训力度,提高环卫工人参与抗击疫情作业技能,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做好防护物资筹备。各单位要做好消毒液、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物资的筹备工作,按照应急处置要求,打破常规,将用于环卫工作防护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保障。确保做好各项消杀物品和环卫工人防护用品落实到位。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8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激活应急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山东省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第九版)》《山东省本土疫情处置方案(第五版)等文件要求,现对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调整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防治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重点是落实外防输入,严防“四个源头”,抓好监测预警,做强“三个探头”。按照“快速反应、分级分区、科学处置、集中收治、分类救治”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医院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四)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确保院内不发生聚集性疫情暴发流行;不发生医务人员群体性感染事件;不发生因救治不力导致患者非正常死亡;防止因境外输入型病例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确诊病例院感防控不力和救治不当导致疫情扩散蔓延。
三、组织管理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调整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医院成立应急工作医疗专家组,负责参与医疗救治与防控工作。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明院长
副组长:彭翠珍医疗科主任
成员:崔永工会主席
毕方贵公共卫生科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对防控方案、措施的落实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提高医院医务人员认识做好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准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敏感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翠珍任办公室主任,处理相关病例筛查、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准备工作。加强发热门(急)诊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医院多学科做好病例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疑似患者、临床诊断或确诊患者,做好多学科会诊、重症患者救治及网络直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流感防治工作防控方案的组织、落实、督导及检查。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救治专家组
组长:彭翠珍医疗科主任
副组长:郭晓敏医务科副主任
成员:
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疑似或确诊病例会诊、排查、转诊等,指导临床对疑似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医院感染的预防控制及相关知识的培训等工作。服从领导小组调遣,参加专家会诊,指导医疗救治与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及督导消毒、隔离和防护等物资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四、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五、应急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预检分诊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强化首诊负责制,所有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哨点诊室)进行就诊排查。
(二)按要求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对医院发热门诊设置进行规范落实。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做好患者接诊及隔离观察工作。切实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度,严格筛查病例,发现符合观察病例时,当及时采取就地隔离措施,进行单间隔离,并立即报告医务科及医院感染管理科,经医院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按程序报告。疫情地区入(返)就诊人员有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全部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落实闭环管理。院内其他临床各诊室需保证长期配备数量充足的、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三)规范核酸检测流程和要求
对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与省外人员有接触史的,一律进行1次核酸检测。根据山东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9版的通知》要求,进入我院就诊人员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代此前需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的要求。院内发热哨点诊室、标本采样等岗位的工作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五)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
六、防护要求
1、发现观察病例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的原则,采取飞沫预防+接触预防相结合,在各环节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及消毒隔离工作,各参加接诊医生及其他参加诊疗的医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患者检查涉及到的放射等医技科室或其他辅助科室医务人员应做好相应防护工作,并对诊疗过程可能暴露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根据级别选择防护用品。
(1)一级防护:适用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与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医务人员;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服、隔离衣(预检分诊必要时隔离衣),必要时戴一次性乳胶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2)二级防护:适用于医务人员从事与疑似或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的诊疗活动;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雾型)、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产生气溶胶操作者,如吸痰、呼吸道采样、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有可能发生患者呼吸道分泌物、体内物质的喷射或飞溅的工作时;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4、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结束后,应及时离开隔离区,并规范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掌握防护用品选择的指征及使用方法,并能正确且熟练地穿脱防护用品,脱去手套、隔离衣等防护用品后立即手卫生。
七、消毒消杀
(一)物体表面的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高频接触卫生表面,如床栏、床边桌、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首选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不耐腐蚀的使用2%双链季铵盐或75%的乙醇擦拭消毒(两遍)。遇污染随时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清除污染物,然后常规消毒。清理的污染物可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也可排入有消毒装置的污水系统。
(二)地面的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清除污染物后消毒。无明显污染物时可用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每天1~2次。遇污染随时消毒。
(三)复用物品如诊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按照“特殊病原体”中“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双层密闭运送至有资质的消毒供应中心处理,并做好“特殊病原体”标记。病人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送洗衣房进行清洗、消毒,棉絮等送有资质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处理,均应做好“特殊病原体”标记。
(四)空气消毒:房间、转运车辆或其他密闭场所的空气终末消毒,结合医院实际规范落实。
(五)医疗废物的管理:患者所有的废弃物应当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严格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双层封扎、标识清楚、密闭转运。
八、疫情报告
经医院救治小组考虑为新冠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首诊医生立即进行传染病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四早”原则,全面夯实“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发热门哨点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全力保障群众健康。
二、工作重点
(一)预检分诊
1、预检分诊设置预检分诊台设在医院大厅门口,出入口独立分开。配齐防护物品。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掌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熟悉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信息。
2、工作流程
(1)预检分诊处实行24小时值班,双人双岗制。
(2)工作人员一级防护上岗。
(3)对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进行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查看是否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询问流行病学史接触史和新冠肺炎十大症状)。
(4)对发热患者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登记本》、《基层医疗机构预检分诊信息监测表》。对可疑患者的陪诊人员信息也应登记。凡是具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患者告知先行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就诊。
(5)对预检出的发热病人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哨点诊室,做好交接。做好终末消毒并记录。
(6)做好终末消毒并记录。
(二)发热哨点诊室
1、发热哨点诊室设置设置在单独区域,三区两通道。配备诊疗台、诊疗椅、检查床、电脑(医生工作站)、打印机、电话等办公室设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一次性压舌板、二级防护用品、医疗废弃物桶、紫外线灯、消毒喷雾器、快速手消毒等诊疗、检查、防护设备设施以及应急抢救药品和设备等。
2、工作流程
(1)发热哨点诊室工作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
(2)对发热病人复测体温2次,做好发热病人信息登记,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指导病人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2小时内追踪患者去向。
(3)需留观者,做好留观登记,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解除留观。一旦接到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立即就地静止隔离,立即报告医院疫情防控小组。
(4)做好终末消毒并记录,规范处理医疗废物。
(三)严格门诊管理
1、在门诊走廊设置候诊区域,避免患者发生聚集。
2、就诊患者全程佩戴口罩
3、实行一人一诊一室
4、保持一米线距离
5、重点科室:实行二次预检分诊
6、做好科室消毒,并记录,规范处理医疗废物。
(四)病区管理
1、住院病人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院。
2、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严禁探视。
3、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凭陪护证出入病区。每天对陪护人员侧体温2次,做好记录。
4、向患者宣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
5、病区设缓冲病房,设有独立卫生间
6、病人出院做好终末消毒。
(五)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1、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
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4天至少有一次核酸结果,保证检测率100%
2、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患者)
(1)发热门诊(哨点)就诊人员、住院患者中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
(2)住院患者。
①普通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入院前48小时内(或急
诊患者入院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②其他长期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住院期间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
4、核酸检测阳性结果报告
第一时间通知本人就地静止隔离,对相关人员进行管控,立即报告医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六)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
1、接种前:预检分诊后,填写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2、接种中:三查七对一验证
3、接种后:留观30分钟
4、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录入
5、疑似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检测报告及调查诊断与鉴定,疑似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救治。
(七)防护物资储备采购并储备不少于三个月满负荷工作状态下的疫情防控物资。建立物资台账,分类分批存放,遵循近效期优先发放使用原则。
(八)隔离消毒技术与医疗废物处理
1、防护用品的使用
2、常用消毒剂的配制使用
3、紫外线灯的使用
4、医疗废物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院长是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我院应急预案和常态化防控方案。扎实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做到人员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切实保障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提高认识号召医务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松劲心态,加强重点环节管理,持续抓紧抓实常态化防控工作。
(四)加强培训演练学习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技能演练培。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10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XX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减少人员聚集。各地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二、早发现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三、早报告
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四、早隔离
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政府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6.建立信息平台。县政府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附近机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早救治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规范治疗。县医院具备收治条件的,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县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级定点医院。
4.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六、强保障
1.组织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XX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通过调派移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等方式,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地(市、州)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区域内集中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3.对口帮扶。城市三级医院已经与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城市三级医院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县医院没有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县医院的驻点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4.物资保障。各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XX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备案。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11
根据淄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冠防办发〔20xx〕2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重点部位
以各类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和机关、单位、学校、居民社区、养老机构、公厕等人员比较密集场所,以及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废品收购站、畜禽养殖等部位为重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手段,采取环境整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等方式方法,迅速开展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每天至少消毒灭菌消杀一次,确保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大清洁、消毒、通风力度,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隔离制度。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采取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等方式,落实群防群治与专业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健康环境基础。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确保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确保不漏一个市场、一个单位、一个学校、一个村居、一个公共场所、一个办公楼。建立检查督导、反馈整改机制,高标准完成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消毒灭菌消杀涉及千家万户,工作是否到位不仅直接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更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消毒灭菌消杀是一项群众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深入开展。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联系卫生院进行指导。
(三)强化督导,严格管理。为确保消毒灭菌消杀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镇政府将组织专人加大对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天14点前上报当日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情况(消杀具体地点、时间、消杀人员、药物种类、数量、消杀面积、负责组织人员等信息)。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1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点传染病在本辖区的发生和蔓延,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按照上级指示对重点传染病防治的要求,根据我院的人员、技术、设备等条件,重点工作要放在加强群防群治和组织宣传以及做好疫情报告等方面。现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制定高公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高公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工作方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邓杰
副组长:张磊
成员:
职责:负责本辖区传染病防控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医疗救治制度,成立医疗救治小组,赵国春任组长,成员主要由临床医护人员组成。
小组职责:
1、迅速对疫情及预防控制效果作出评估;负责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会诊,制定对病人的临床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讨论救治人员的工作指导。
2、门诊部负责对疑似病人的初步临床诊断,紧急处理、隔离观察及转送。
3、对隔离、观察人员或疑似病人进行诊治和医疗观察,做好病房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同时,对可能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池物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
4、建立病人及疑似病人转送制度,必要时请上级医院的专家小组进行会诊。
5、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收集、整理收治病例资料,及时向庄河市疾控中心报告。
6、药品、消毒物品、应急器械及物资的准备。
7、指导辖区做好预防控制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三、疫情处理,成立疫情处理应急小组。
张磊同志任疫情处理小组组长,成员主要由公共卫生部人员组成。
1、建立健全重点传染病的报告制度,发现疫情时立即向县疾控中心、镇政府报告。
2、根据突发事件情形,启动应急系统。合理调拔人员,做好后勤保障,监督检查,疫情报告,现场处理等工作。
3、及时报请县防控中心派人赶赴现场,针对疫情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疫情扩散,同时进行流行病等调查,及时采取监测,密切观察疫情动态。
4、指导有关科室对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同时做好病房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对村医疗机构所有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重点传染病防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免疫规划工作的能力和认识。
2、加强免疫规划管理。
3、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后勤保障。
4、规范疫情管理,设立专人管理疫情报告,并有专用电脑,保证疫情网络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上报。
5、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6、加强支源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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