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之星评选方案

时间:2022-12-16 16:29:52 方案 我要投稿

岗位之星评选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岗位之星评选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岗位之星评选方案

岗位之星评选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现制定开展“夺旗、争星、亮牌”活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夺旗、争星、亮牌”活动是实施党建“书记项目”、持续推进全系统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开展“争夺流动红旗,争当岗位之星,亮警示黄牌”,激励全体干部职工立足岗位“作示范、勇争先”,形成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着力解决“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打造“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水利队伍。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活动措施

  (一)争夺流动红旗

  1.评选对象

  县水利局内设10个股室,2个中心机关及中心下属6个管理站。

  2.评选程序

  “流动红旗”先进集体按照民主测评、评选公示的程序,一季一评,每季3个。

  (1)民主测评。次季度初,局活动办负责召集2个中心及中心下属6个管理站、局机关股室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取前4名上报到局党组会议研究。

  (2)评选公示。上报名单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3个先进集体在微信工作群、党务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如公示期收到不同反馈意见,局活动办应及时调查核实,并提出调整意见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3.奖励办法

  如公示期内未收到不同意见,对荣获季度“流动红旗”的先进集体进行通报表彰,授予流动红旗一面,并在荣誉栏中张榜公布。

  4.评选要求

  评选“流动红旗”先进集体,应重点围绕日常工作任务和急难险重任务完成情况、上级表彰奖励考核通报及上级会议经验推介情况、内部团结合作情况、与各方沟通协作情况等方面,实事求是进行测评。

  评选周期内,集体或个人受到纪检效能通报,或因业务工作不到位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的,取消该单位或股室(站)评先资格。

  (二)争当“岗位之星”

  1.评选程序

  争创“岗位之星”按照内部推荐、民主测评、评选公示的程序进行。实行一季一评,每季3人。

  (1)内部推荐。每季度末,每个中心推荐3名、局机关每个股室推荐1名季度“岗位之星”候选人报局活动办。如无合适人选,可零上报。

  (2)民主测评。次季初,局活动办负责召集2个中心及中心下属6个管理站、局机关股室的主要负责同志,对拟推荐的季度“岗位之星”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取前4名上报局党组会议研究。

  (3)评选公示。上报名单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3名优秀人员在局微信工作群、党务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如公示期收到不同反馈意见,局活动办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调整意见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奖励办法

  对荣获季度“岗位之星”的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一本,并张榜公布。

  3.评选要求

  评选“岗位之星”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点围绕“理论学习、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廉洁自律、服务水平、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把按时完成“学习强国”和“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任务作为推荐“岗位之星”的必要前提。坚持客观公正、好中选优原则,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凡推荐、评选中出现不真实或获评人员思想行为表现不良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先资格。

  (三)亮警示黄牌

  1.警示事项

  对办事拖拖拉拉、效率低下,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对帮扶、服务、管理等对象态度冷漠,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服从领导分工,工作推诿扯皮的;影响甚至破坏内部团结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级有关规定、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受到上级及县局通报处理的等相关责任人员亮警示黄牌。

  2.警示方式

  “亮警示黄牌”采取下文通报、在微信工作群和公示公开栏中通报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菊如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国群、徐小勇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水利局“夺旗、争星、亮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党建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督查暗访、考核评比、总结宣传、信息收报等日常工作,徐小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毛如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文智、顾瑶琪兼任活动办工作人员。

  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推进落实,确保“夺旗、争星、亮牌”活动取得实效。县局将“夺旗、争星、亮牌”活动纳入年度重要考核内容,实行加减分,奖惩结果与集体、个人评先评优挂钩。

  三是注重总结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黑板报、宣传栏、LED屏等多种宣传载体和报纸、媒体、行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既要广泛宣传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创新求实、敢于担当、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争一流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又要敢于揭露、曝光身边的反面典型,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局直单位、机关股室应在每季度的第三个月20日将《县水利局季度“岗位之星”推荐表》报局活动办。

岗位之星评选方案2

  为落实省高院关于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促进中院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干警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开拓进取、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工作氛围,切实发挥中院机关龙头作用,打好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开局仗,结合总局机关党委提出的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大力提升工作质效的要求,中院党组决定在中院机关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深化“岗位之星”评选工作。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是十八大精神和“三个至上”为指针,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鼓励大家力争上游,敢为人先,以提高办案质效、提升服务能力、树立良好形象,实现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群众满意的目标。围绕农垦法院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培养和选树中院不同层面、不同岗位的岗位之星,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中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向社会各界和基层法院展示中院的良好新形象。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包括庭、室(局、队)长岗位、审判员岗位(含助审员)、执行员岗位、书记员岗位和综合岗位(含管理、安全保卫)。参赛对象为中院中层以下干警。

  三、评选原则

  1、坚持重品行、重业绩、重公论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组织推荐、业绩考核、党组决定的原则。

  四、评选条件

  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工作质效位居相同岗位前列,具备“三优一满意”的基本条件。

  1、 优质服务。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

  稳定超前服务、延伸服务,积极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对涉及服务企业“强工、兴城、优农”过程中的重点再建项目等工作,总局党委满意,为垦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一定贡献。综合部门服务基层能力强,服务态度好,为基层排忧解难办实事,受到基层法院称赞。

  2、 优良作风。工作作风,严细认真,务实肯干,工作

  效率高。纪律作风,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行为规范,艰苦朴素,勤俭节约,遵纪工作纪律,生活健康。

  3、 优美环境。办公室布置合理,物件摆放整齐,坚持

  天天打扫,无脏、乱现象,卫生检查均达到优秀。

  4、 群众满意。落实中院规定的司法为民措施,平等对

  待当事人,积极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做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无冷、横、硬、推现象,群众口碑好,满意度达98以上%。

  五、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部门推荐、业绩考核、评选小组综合评定、中院党组决定的方法进行。业务部门参评干警的工作质效和相关评价由研究室统计提供,综合部门干警的工作完成情况和获得当事人赠送锦旗和表扬信的,由个人提供材料,部门领导及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评选小组采取定期组织满意度测评,综合评选条件,根据每个岗位的人数比例,年底评出不同岗位的“岗位之星”,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六、表彰奖励及结果运用

  对获得“三优一满意岗位之星”称号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优先向上级推荐参加先优评选,优先提职晋级。

  七、组织机构

  中院成立“岗位之星”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凤鸣

  副组长:王军、谢长宁

  成员:马华、刘星海、刘仲秋

  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谢长宁(兼)

  成员:韩瑞业、乔艳芳、卜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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