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13 12:53:20 方案 我要投稿

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范文(精选6篇)

  工作方案是有较强导向性的粗线条的工作筹划。当一个项目被提出时,我们就要有针对性的准备多份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范文(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范文(精选6篇)

  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1

  一、总体要求

  第一条根据《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甘肃省联防联控机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组生活物应急保障预案》、《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及县委、县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应急保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发生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类、方便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三条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县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专责组统筹协调全县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商务部门牵头负责,发改、民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应工作。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压实部门、单位、市场主体责任。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政企之间协同联动,按照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级别,根据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性质、程度和影响范围,由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市场主体,政府调控。发挥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仓储物流企业配置资源、保障供应的主体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统筹协调、统一调度作用,形成市场和政府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

  (四)平急兼顾,随时应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场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市场运行情况,加强预判预警。建立健全应急保供体系,强化政府储备平时调节和应急调控功能,做好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应急准备。

  第四条依据《庆阳市商务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划分为市级(Ⅰ级)、县(区)级(Ⅱ级)和乡镇级(Ⅲ级)三级。

  (一)Ⅰ级市场异常波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人口超过50万以上县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县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二)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1.县城所在地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三)Ⅲ级市场异常波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1个乡镇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县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专责组:

  组 长:张 涛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夏设铭县商务局局长

  方 智县发改局局长

  齐保存县民政局局长

  刘生科县交通局局长

  王哲博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完善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策略、措施和建议;承担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单位职能,研究制定本单位(系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职责、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增强应急能力,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响应、果断决策和有效处置。

  认真贯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加强部门信息沟通与协作联动,及时安排部署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报告有关工作进展,督导检查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完善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的策略、措施和建议;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健全冷链物流体系、拓宽多元进口渠道。组织指导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强货源组织、加大采购力度、适当增加库存,保障市场供应稳定。

  县发改局: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组织实施粮(米、面)油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粮油应急供应保障预案,必要时负责向上级申请调用国家及地方储备粮。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慈善机构、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规范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管理。打击借疫情开展非法募捐活动。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县交通局: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管理工作,落实政策规定的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免费停靠、优先通行措施,畅通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生活物资运输便捷高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障市场平稳运行。督促有关企业做好生活物资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八条商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奶制品、饮用水、方便食品等重点生活物资、道路运输通行等情况的监测。定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和销售、价格变化、道路通行等情况。

  各级各部门应通过监测市场运行情况,科学分析、综合研判,评价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的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性质、程度和影响范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发出预警。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进行。

  四、信息报告

  第九条大型批发市场、粮油直营店、商场超市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要在1小时内向县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县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联合对市场异常波动进行综合评估,研判市场异常波动的严重性、紧迫性和变化趋势,确定市场异常波动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条核实为乡镇级(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商务、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要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通报相关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核实为县级(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商务部门要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级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周边地区相关部门通报。

  核实为市级(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在2小时内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通报情况。

  报告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下一步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五、应急处置

  第十一条按照应急保供工作原则,建立分级应急处置机制,市级(I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经请示同意后统筹协调处置,县级(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县级政府或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处置,乡镇级(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县政府或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处置。

  第十二条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结合市场运行和保障供应情况,科学分析、综合研判,适时调整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不短缺、不断供。

  第十三条发生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消费,稳定社会预期;

  (二)督促指导生产厂家、流通企业、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三)开展紧缺物资跨区域调运,进行异地生活物资余缺调剂;

  (四)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投放县级储备物资,当县级储备物资不足时,再申请投放市级储备物资稳定市场;

  (五)当国内生活物资供应不足时,协调组织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迅速开展进口;

  (六)当突发事件导致生活物资不能及时充足供应时,可采取定量、限量销售,或实行统一发放、分配;

  (七)当出现商业网点无法营业的极端情况,通过设置临时、流动商业网点、设施等方式,保障生活物资供应;

  (八)当出现生活物资市场断供的紧急情况,县政府及其部门可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九)鼓励引导通过“互联网+”“线上下单+集体团购+同城配送”等新模式,向封闭小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物资配送服务;

  (十)动员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疫情专项捐赠。

  六 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及时调整监测频次。深入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仓储物流企业,对市场情况全面调查,做到信息监测与实地调研相结合。摸清生活物资货源渠道、销售库存、价格走势等情况,强化对各类信息的汇总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应急生活必需品调运。

  第十六条应急生活必需品销售网点。

  第十七条县生活物资保障部门要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完善应急工作程序,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配备必要的车辆、通讯及其他技术装备,保障通信网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处于常备状态。形成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第十八条要落实多部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调联动制度,形成生活物资保障合力。坚决落实生活物资应急采购、仓储、运输、配送的车辆优先通行、免费停靠等措施,畅通生活必需品运输的“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运输便捷通畅。

  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2

  为应对新冠疫情发生时封控区的生活物资能顺利配送到户,有效保障我镇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制定配送流程。重点制定好疫情发生时生活物资如何从集中配送点分送到户的工作路径、联络机制、分配方式等流程,确保生活物资能顺利配送到居民手中,有效保障当地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二)突出重点环节。设置生活保障物资的储存点,如超市、便利店、临时仓库等,负责存储和接收物资;各村根据小区、组、户数等实际情况,每个村设置1个以上集中配送点,负责分装物资;各组合理配备志愿者数量。

  二、组织领导

  指 挥 长:熊雨春 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王 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罗朝飞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员:李吉松 镇党委副书记

  金鑫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永胜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兴宇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罗大雄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宿华伟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袁端雄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陆昌丽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加建 镇人大副主席

  王文萍 罗悃卫生院院长

  陈 英 罗苏卫生院院长

  杨光佐 沟亭卫生院院长

  各村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摸清人员情况。镇政府组织辖区内各村,以村为工作单元,通过网格摸排方式提前对辖区内居民信息进行收集、登记,至少包括居民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和联系电话,提前摸清人员信息。

  (二)规划集中配送点和组织配送力量。疫情发生时,生活保障物资由镇储存点(超市、便利店、临时仓库等)迅速运往村里的集中配送点,再由集中配送点按照合理标准进行分装,志愿者根据服务的区域到相应集中配送点领取物资,进行配送到户。

  1.合理确定集中配置点数量。以村为单元,充分考虑到各组的户数,合理安排各村需要设置的集中配送点数量,用于临时存放、分装物资。

  2.科学选取集中配送点。以村为单元,充分考虑到各组的户数和区位分布等,选取配送点位置。充分利用村里小卖部、物业用房、空旷场地等,搭建临时帐篷、备桌椅、设登记处,设置一米安全线,按要求对配送点周围环境进行消杀,设置醒目标识牌。

  3.有效配备配送人员。以村为单位,利用网格,用好联户长和志愿者,按组合理配备配送员数量。每个村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规划人员及工作流程,明确安排接货人员、卸货人员、配送人员及联系方式等。对于交通不便、道路较远的农户,在实际分配配送人员时,要适当予以倾斜,确保配送力量有一定充裕度,确保封控村生活物资配送到户。

  (三)严格执行封控区配送流程。封控区的生活必需品配送实行套餐制,主要品种为米、油、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并明确价格。按照足不出户原则,物资送达配送点,由配送点负责人进行清点登记,并联系户长和志愿者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送到每家每户门口,配送员离开后居民方可开门领取,避免与配送人员直接接触。

  (四)提前做好动员宣传准备。要做好“前期准备”宣传工作,主要宣传配送流程、集中配送点位置信息、集中配送时间段等,让群众了解到各种配送信息、配送方式,提高实际配送效率,减少矛盾纠纷。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值班值守。要坚决落实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根据应急预案,按程序及时启用生活物资配送方案,保障新冠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村、各网格微信群、村委会小喇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要慌,蔬菜到了不要抢,安心在家等配送,确保疫情期间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居家防疫。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在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中,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追究。

  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3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制定汝南县商务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汝南县城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肉类、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等生活必需品为主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商务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分片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

  四、主要任务

  1、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超市等重点监测样本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及时上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商超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案,积极拓展进货渠道,重要时期要保障为期一周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量,确保货源充足,市场运行平稳

  2、加强调度,全力保市场供应。加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协调调度,切实做好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调节工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超市、菜市场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当前市场消费特点,积极拓宽进货渠道,加大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备货量,防止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3、加协调联动,保生活必需品运输车通行。积极帮助超市、菜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办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时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4、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度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传染源,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商场、超市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设立进出单向通道,严格控制人流量,进出人员必须佩口置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热或不遵守规定人员一律不准入内。确保封闭期间,各商场、超市需按照防控要求和安排对其所覆盖区域进行网格化配送生活必需品,城区零散居民区由所在办事处、居委会配送;乡镇居民区由属地政府、村委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我们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生活必需品保供,一手抓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情防控相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市场供应,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全县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积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保宣传,引导社会與情,稳定公众预期。

  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4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内群众基本生活物资需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物资保供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封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封控地区必要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封控地区安全稳定。

  二、配送方式及范围

  生活物资以“外调”为主,配送单位为略阳县新圣嘉购物中心,配送范围为全镇范围,优先保障管控区内群众和隔离点群众生活必需物资。

  三、配送物资种类

  蔬菜、鸡蛋、水果、猪肉、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用盐等。

  四、工作任务

  (一)畅通保供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我镇物资供应主渠道的畅通,按照县级有关部门要求,确定新圣嘉购物中心为我镇物资供应点。每周二、周六由马蹄湾镇兴旺食杂店负责人张兵统一进购所需物资。

  (二)落实专人负责。针对全镇所有村组已封闭的实际情况,要求各村(社区)落实专人负责,每周一、周五将超市提供的可售物品清单上传至村(居)民微信群中,要求村(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各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至市场监管所王军同志处,王军同志对接兴旺食杂店负责人张兵前往县城进购。

  (三)明确配送流程。各村(社区)负责联络人按照村、镇(街)规模合理确定物资存放配送点,设置醒目的物资存放点标识标牌。所有物资配送应通过兴旺食杂店配送站点收货和分发,个人不得直接取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班负责同志要对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同配合,针对疫情发展情况,加强对保供商店的商品保供监测和疫情防控巡查,确保责任到位、保供到位、防控到位。

  (二)夯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人员保障。各村(社区)要充实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力量,特别要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组织下沉干部,发动党员,招募志愿者积极参与应急保供工作,切实解决“最后一百米”问题。要高度关注孤寡老人、重症残疾、流浪人员、外地滞留人员等特殊群体,采取“一对一”的精准服务方式提供保障。配送人员要保护自身安全,每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关注舆情,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物资市场供应良好氛围。

  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5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 保障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有效保障我镇生活物资供应充 足,调配有序,结合当前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实际需求,梳理更新 生活物资保障组体系,制定《泰美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

  一、组织架构

  组 长:陈功儒(镇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钟汉强(镇计生办主任)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财管所、镇计生办、镇经济办、镇农业农村办、镇宣传办、泰美交警中队、镇疫情防控办、泰美邮政支局、泰美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工作职责

  1、统筹做好疫情期间全镇粮食、蔬菜、饮用水、肉、禽、水 产品、水果、食用油、蛋、盐等生活必需品的保供稳价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供应中的重大问题(泰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2、及时了解生活必需品的生产、流通、储存、销售情况,统 筹指导做好封闭区、封控区等涉疫地区生活必需品供求(镇经济办牵头负责);

  3、协调生活必需品运输保障,支持短缺生活必需品优先配 送,通畅农产品等物资运输通道(泰美交警中队牵头负责);

  4、协调生活必需品的物流寄递配送,解决商贸企业物流配送中遇到的困难,增强生活必需品城市配送力量(泰美邮政支局牵头负责);

  5、强化农产品安全生产与保障供应,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等农产品供应管理,切实保供应稳物价安民心(镇农业农村办牵头负责);

  6、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的动态价格监测,当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泰美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负责);

  7、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查处国积居奇、哄抬物价、造假售假 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商品价格(泰美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负责) ;

  8、协调安排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采购(进口)、运输、储备 等专项资金(镇财管所牵头负责) ;

  9、监控生活必需品供应舆情,严控造谣、失实和负面新闻, 引导媒体正面宣传,严防社会出现物资短缺恐慌情绪(镇宣传办牵头负责) ;

  10、密切跟踪保供稳价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村(居)、各部门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适时开展督促检查(镇党政办牵头负责);

  11、及时收集整理保供稳价工作信息,及时汇总上报(镇党政办牵头负责) ;

  12、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6

  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针对全市1月份CPI上涨达近年最高,特别是食品类价格上涨显著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相对平稳,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通知要求,强化地方首责,把“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和价格总体平稳。

  二、 总体目标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本区域自产重要生活物资产得出、送得走、不积压、不难卖,价格平稳,外购重要生活物资调得进、供得上、不脱销、不断档,货源稳定,实现我市CPI涨幅特别是食品类价格涨幅明显回落,切实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各级发改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测预警,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

  继续做好日常商品价格应急监测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增加果蔬、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的监测品种,严格执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工作,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密切关注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需变化和秩序状况,加强预测预警分析和涉价舆情监控,及早发现、及早处置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

  商务部门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应急监测和对保供骨干企业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求情况监测。

  统计部门负责提供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数据资料和统计分析报告,开展市场调研和预测工作。

  发改部门和商务部门、统计部门要做好工作衔接,当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征兆或发生异常波动,可能对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带来影响或危害时,发改部门提出预警报告,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为科学有效保供稳价提供决策依据。

  (二)摸排商品库存,做好储备调节,防止重要生活物资价格异常上涨

  1.摸排商品库存,掌握全市重要生活物资储备情况。

  发改部门(粮食部门)负责摸排全市主要果蔬、方便食品、速(冻)食品及粮油、肉、蛋等政府储备规模及已投放、现存量实际情况,并将相关情况报所在地人民政府,为疫情防控期间调配投放重要生活物资提供保障。

  商务部门负责对接当地重点批发、零售、加工企业,摸排主要果蔬、方便食品、速(冻)食品及粮油、肉、蛋等商业库存及每日消费量、正常可保障供应天数情况;准确掌握重要生活物资后期保障能力,及时协调解决现实困难和问题。配合发改部门做好方便食品、耐贮蔬菜等重要生活物资的储备工作。

  2.建立和完善政府储备和投放机制,用好政府“硬储备”,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

  发改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粮油、猪肉、方便食品、冬春耐贮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认真制定增补方案,确保小包装成品粮油销售天数至少达到20天,重点耐贮蔬菜品种可销售天数至少达到7天。及时研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求变化,做好重要生活物资储备、投放、保供稳价工作。

  财政部门根据应急储备要求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筹集;各金融机构按规定和要求提供贷款支持。

  3.挖掘本地“软储备”,保障本地重要生活物资供应。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摸排本地种植养殖情况,保障本地需求,积极引导调整种植结构,增加速生类蔬菜生产,着力提升不宜长途运输的叶菜类蔬菜自给能力;引导本地标准化养殖业发展,加大屠宰能力布局力度,建立相对稳定的生物安全产业链。

  商务部门负责农户与超市对接和物流冷链运输,保证本区域“菜篮子”产品不积压、不难卖。

  金融机构要加大支持力度,主动提供金融服务。

  (三)有序复工复产,压实重要生活物资货源供应

  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逐步有序复工复产。

  疾控部门负责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开展疫情监测、落实防控措施,并及时采集复工复产企业内可疑感染或疑似人员信息,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对可疑人员采取隔离措施。

  工信部门负责支持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重要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复工复产。

  中小企业部门负责支持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涉及重要生活物资的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所在地重要生活物资供应。

  商务部门负责对本地大型超市、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给予补贴;通过在公益性场所增加流动蔬菜零售网点、在小区周边增加社区蔬菜零售网点等形式开展便民服务;支持惠民生鲜超市建设发展,鼓励综合性超市设立惠民平价菜区,平价销售蔬菜;通过减免交易费、场租费,吸引商户经营。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工作;金融部门负责对重要生活物资相关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

  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对重要生活物资相关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人社部门负责对重要生活物资相关企业在社保缴纳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四)保障运输畅通,统筹全市供应

  畅通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菜篮子”产品出得了村、上得了路、进得了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畅通。

  商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收集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跨省、市农产品“出村进城”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制定保供运输方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农产品运输保障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协商解决本地农产品“出村进城”的困难和问题,汇总上报跨区域困难和问题,确保从批发到零售的有机衔接和高效运转。

  交通、公安部门负责梳理排查公路、铁路等不当管制交通,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与商务、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对接,畅通“绿色通道”,确保重要生活物资正常调运。

  (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发改部门负责在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定价项目不出台上调价格(收费)政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要生活物资价格在出现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建议,及时上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发改部门,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重要生活物资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对利用疫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情节严重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恶性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六)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市场保供稳价良好氛围

  疫情期间物价不稳,有成本上涨原因,也有人为哄抬价格因素。

  宣传、网信部门负责开展正面宣传,多渠道公布重要生活物资每日价格行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疫情期间典型价格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及时澄清虚假信息和不实报道,防止因为谣言引发抢购;宣传引导市民理性消费,按需采购,努力降低市民恐慌心理,积极营造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保供稳价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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