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复工方案

时间:2022-12-08 14:18:22 方案 我要投稿

疫情复工方案范文(通用31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疫情复工方案范文(通用31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疫情复工方案范文(通用31篇)

  疫情复工方案1

  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金山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指示,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疫情期间建筑工地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特制定本方案。

  2.工作目标

  坚持“五分一闭环”原则(“分类、分区、分级、分时、分散”和“全过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建筑工地完善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建筑工地逐步恢复施工,力争实现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经济运行秩序。

  3.适用范围

  3.1本方案优先保障重大工程项目、重点民生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3.2本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建筑工地可参照执行。

  4.文件依据

  根据《上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1.0版》(沪建办发联〔2022〕171号)、《上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关于本市建筑工地实施疫情防控分类管控的通知》(沪建质安〔2022〕187号)等文件精神,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5.责任分工

  5.1区建管委职责

  5.1.1区建管委负责统筹指导各建筑工地有序复工复产。

  5.1.2区建管委成立派驻指导组,对复工项目一对一进行现场指导,重点检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自查问题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5.2属地管理职责

  5.2.1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街镇(园区)管理。

  5.2.2各街镇(园区)应当依法落实属地责任,制订本区域工作方案,明确沟通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机制。

  5.2.3各街镇(园区)要积极支持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做好核酸检测点设置和提供检测服务,对防疫物资、生活物资保障提供托底服务。

  5.3企业主体职责

  5.3.1建设单位是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主体,施工总包单位是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主体,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现场监管责任主体。

  5.3.2建设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5.3.3各参建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管理到位、疫情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生活物资保障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5.3.4面对突发疫情,各参建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就地隔离、现场消杀等应急措施。如因迟报、漏报、瞒报导致疫情扩大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顶格处罚。

  6.复工前准备

  6.1建筑工地实行分类管控

  6.1.1各建筑工地应按照《关于本市建筑工地实施疫情防控分类管控的通知》要求,实行三色分类管理,根据疫情情况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类型。

  6.1.2建筑工地应按照疫情传播风险,对区域、人员、物资、环节等因素实行三色分类管理,红色和黄色的应作为疫情防控重点管理内容,采取设立警示标示、增加场所码、加强消杀力度、增加核酸频次、做好个人防护等措施。(分类标准见附件1)

  6.1.3绿色工地根据本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复工准备后,可按程序申请复工。复工后的工地转为红色或黄色工地,立即停止施工,待工地转为绿色工地后,重新申请复工。

  6.2疫情防控小组

  6.2.1各建筑工地应根据规定成立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施工总包单位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劳务员,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安全监理等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

  6.2.2分包单位应设置专人与疫情防控小组对接,服从疫情防控小组所有涉及疫情防控的管理。

  6.3关键人员到岗履职

  6.3.1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所有成员必须到岗履职,确保疫情防控小组正常运转。

  6.3.2未到岗的管理人员,如居住在本区防范区内,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抗原检测阴性后方可进入工地,进入工地后需设置2天的静默期,落实独立的宿舍和必要生活保障条件。核酸检测及抗原检测频次为“2+2”,即第一天测两次抗原(上午、下午各做一次),第二天上午测抗原、下午测核酸,果为阴性者,方可安排进入工地。

  6.3.3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以及本区外的管理人员暂缓返回工地。

  6.4建立“一工地一方案”

  各建筑工地应根据工程性质、规模、特点,牵头建立符合实际的疫情防控方案,明确人员管理、物资保障、过程实施、应急处置、街镇(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等环节。

  6.5实施全封闭管理

  6.5.1建设工地必须实施全封闭管理,生活区必须设置在工地范围内,工地只开一个出入口,并设立两道门卫检查岗,间隔20米左右,当中作为缓冲区,并安排专人负责消杀工作。

  6.5.2施工现场设置高清摄像头,能够覆盖出入口、所有围墙、主要通道、材料堆场、办公区、食堂等场所,并提供接入端口,供管理部门调看检查。

  6.6开展一次全面消杀

  各建筑工地在复工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建筑工地消杀工作,并做好消毒人员、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业时间、作业点位等方面的台账记录、水印照片,做到消毒作业全过程可追溯。

  6.7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6.7.1现场防疫物资应由专人负责,按照14天以上要求储备足量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级别)、医用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屏)、抗原试剂等防疫物资。

  6.7.2现场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储备足量的常用医疗器械和药物。

  6.8设置临时隔离点

  6.8.1临时隔离点应选择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在与住宿区、办公区有明显“硬隔离”分割的区域内,并设置监控与门磁。生活区如离施工现场较远,施工现场也应同时设置临时隔离点。

  6.8.2临时隔离点设置房间数量应与工地需要隔离人员数量相适应,房间数量应按照不低于50人1间的比例标准设置,且不少于2间。尚无需要隔离人员的工地应提前准备临时隔离点。

  6.8.3临时隔离点内应保证一人一室,并设有专用卫生间(便桶)。

  6.8.4临时隔离点应配置专职工作人员,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临时被隔离人员严禁随意离开隔离房间。

  6.8.5临时隔离点应采用不接触配餐制度,由防护到位的专人负责定点为临时隔离人员配送三餐及生活保障物资。

  7.复工申请

  7.1建筑工地

  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制定疫情防控和封闭管理方案,开展复工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自查,填写《金山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条件自查表》(见附件2)及《金山区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申请表》(见附件3),向区建管委及所在街镇(园区)申请复工,区建管委会同属地街镇(园区)开展现场核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施工。(流程图见附件4)

  7.2其他行业

  其他行业工地可参照执行,并向所属行业管理部门及属地街镇(园区)申请复工。

  8.复工期间管理要求

  8.1加强出入口管理

  8.1.1强化出入口值守,施工人员原则上不进不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的聚集和流动。

  8.1.2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在岗查岗(作为必要条件),门口需张贴“场所码”,所有进入工地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并核查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现场抗原检测阴性证明。

  8.1.3施工材料及物资进场前要在过渡区做好消杀工作,方可进入工地内场。消杀标准及静置时间:使用500mg/L含氯(溴)消毒液,消毒30分钟。喷洒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使物体表面完全润湿;不能擦拭或喷洒消毒的,应放置于专用场所静置2天以上。

  8.1.4配送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能不下车就不下车”,物料配送完毕后应尽快离场。

  8.1.5除经核查符合条件工地返回人员、建材运输人员、机械维保人员、应急抢险人员等必须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8.2加强人员管理

  8.2.1本区建筑工地人员根据疫情风险情况分类管理。

  8.2.2要重点加强食堂工作人员、采购人员、出入口安保人员、机械维保人员、物料卸货人员、物料运送人员、垃圾收运单位人员、临时隔离点配餐管理人员等红色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各项防护措施,采取每日“抗原+核酸”一检一测,间隔12小时。

  8.2.3现场巡查人员、专业消杀人员、现场保洁人员、医务人员等黄色人员采取每日测抗原,每2天测1次核酸。

  8.2.4绿色人员采取每日测抗原,并严格执行所在街镇(园区)核酸检测安排。

  8.2.5参加外区方舱医院建设的人员,返金后应进行7天封闭隔离观察,开展4次核酸(第1、2、4、7天)和3次抗原(第3、5、6天),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安排进入工地。

  8.2.6疫情防控小组应落实专人负责工地人员信息统计和分类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计信息中应包括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三色分类情况等关键要素,还必须明确所属单位、班组长姓名、在沪目前实际居住地(具体到村(居)、小区楼栋)等信息要素。

  8.2.7所有工地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疫情防控小组还需做好工地人员的疫情防护培训。

  8.3加强后勤管理

  8.3.1工地应采用外订餐食或外订食材自行加工的方式,由餐饮企业或食材配送人员配送至工地门口。

  8.3.2配送人员需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现场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并对配送物料及包装进行全面消杀,相关配送人员禁止进入工地内部。

  8.3.3外订餐食由工地安排人员统一配送至宿舍用餐。

  8.3.4外订食材自行加工的,工人到食堂排队间隔2米打饭,全程佩戴口罩,返回宿舍用餐。

  8.3.5餐厨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保安保洁人员、物资采购等外勤人员应相对集中居住,并与生产作业人员分开。

  8.4加强公共卫生间和浴室管理

  8.4.1加强公共卫生间和浴室卫生管理和内部清洁,改善卫生条件,增加消杀频次。

  8.4.2加强开窗通风,通风不良的设置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装置。

  8.4.3按一定间隔设置便池,在如厕高峰期应加强引导,如厕一定要佩戴口罩。

  8.4.4淋浴设施应错峰使用,加强引导,间隔使用淋浴设施。

  8.4.5有条件的建筑工地,应按工地人数增设厕所和淋浴设施。有条件的建议分区使用厕所和淋浴设施。

  8.5加强宿舍管理

  8.5.1住宿区设置且仅设一个出入口,设立值班人员,实施门禁管理。

  8.5.2入住区按照人均使用面积大于4平方米要求合理安排住宿人数,且房间应以班组或同行人员为单位进行分配,并详细登记归档。

  8.5.3宿舍门上张贴卡牌标明居住人员,并注明对应班组长。

  8.5.4宿舍环境消杀应由班组长落实专人分区负责,班组长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及其他健康状况指标。

  8.6加强消毒管理

  8.6.1各建筑工地应加强预防性消毒工作,明确专门消杀队伍并做好培训。

  8.6.2消毒范围应全面覆盖生活区、办公区、隔离区、厕所、盥洗室、食堂、会议室、施工现场、其他设施、运输车辆等。

  8.6.3消毒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台面类、把手类、按键开关类、座椅类、废弃物处理区等。

  8.6.4厕所、盥洗室、淋浴间应落实每2小时一次消杀。使用消毒湿巾或使用浸有消毒液的抹布擦拭消毒,或使用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液,消毒10-30分钟。擦拭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喷洒时应将物体表面完全润湿。

  8.6.5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每天消毒2次,用250mg/L~500mg/L含氯(溴)消毒液,消毒10-30分钟。擦拭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喷洒时应将物体表面完全润湿。

  8.6.6临时隔离点每6小时进行一次消毒,异常人员转运后应立即进行终末消毒。用1000mg/L含氯(溴)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

  8.6.7住宿区公共区域、办公区公共区域等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工人宿舍、杂货店、食堂、办公室、垃圾收集场所等每日消杀不少于3次。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液,消毒10-30分钟。采用拖拭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使地面完全润湿。

  8.6.8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1次,分体空调设备过滤网和过滤器每周清洗消毒1次。使用250mg/L~500mg/L含氯(溴)消毒液,消毒10-30分钟。

  8.6.9脚手架作业面、模板支撑作业面、临时操作平台、各类登高设施、施工升降机轿厢、塔吊驾驶室、工人茶水亭、物料仓库、单位工程楼层等区域,落实每日1次消杀。

  8.6.10消毒应区分不同的消毒部位如物体表面、地面等,选择合适的消毒制品及方法,进行针对性消毒。相关场所应加强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

  8.6.11相应消毒记录应张贴在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明显位置,消毒过程使用带时间水印的照片留档备查。

  8.7加强垃圾清运管理

  8.7.1疫情防控小组应主动和属地街镇(园区)相关部门联系,指派专人对接垃圾清运工作。

  8.7.2各工地及时将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清运至工地出入口缓冲区,并进行集中消杀后,由垃圾清运车在工地缓冲区内进行装运。

  8.7.3垃圾清运人员应全程戴口罩、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进行现场抗原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避免与工地现场人员直接接触。

  9.应急处置

  9.1应急措施启动

  9.1.1接报疫情事件后,疫情防控小组应即时启动应急措施。

  9.1.2疫情防控小组接报工地人员核酸检测(含抗原试剂检测)结果异常或接报流调发现工地存在密接人员应判定为红色工地。

  9.1.3疫情防控小组接报流调发现工地存在次密接人员及其他疫情事件应判定为黄色工地。

  9.2临时隔离点安置

  9.2.1涉疫人员应立即安顿进入临时隔离点,未转运前不得擅自离开隔离点。

  9.2.2临时隔离点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服务,餐饮及排泄应与生活区、办公区严格分割。

  9.3紧急报告和转运

  9.3.1判别属于红色工地时,疫情防控小组应立即上报属地街镇(园区)、区防控办和区建管委,由属地街镇(园区)安排专车将其送往相应地点分类救治或隔离观察,并等候结果。

  9.3.2判别属于黄色工地时,疫情防控小组应立即上报属地街镇(园区)、区防控办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将相关人员分别安顿现场隔离点,安排专人值守,采取7天工地集中管理+7天自主健康观察,在观察当天、第2、4、7、14天联系属地街镇(园区)、区防控办安排核酸检测,在集中管理期间不得与其他人员交叉接触,如工地不具备工地集中管理条件的,应及时向属地街镇(园区)说明情况并服从区防控办的统一集中管理。

  9.4内部排摸和处置

  9.4.1疫情防控小组应指派专人负责通过网络、电话等“零接触”方式配合疾控部门全面摸排14天内行动轨迹,排查相关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9.4.2红色工地排摸发现的密接、次密接人员应立即分别安顿进入临时隔离点,并向属地街镇(园区)、区防控办和区建管委补充报告。

  9.4.3红色工地排摸时若发现与其他工地相关联,应立即通报关联工地启动应急响应。

  9.4.4黄色工地排摸涉及的相关人员应采取2天工地集中管理+12天自主健康观察,在观察当天、第2、4、7、14天联系属地街镇(园区)、区防控办安排核酸检测。

  9.5暂停施工作业

  9.5.1红色工地应暂停施工作业,配合区疾控部门开展疫情防控。

  9.5.2黄色工地,次密接人员所在班组(部门)及交叉作业区相关人员立即暂停作业,并与其他班组隔离,谨慎安排其他班组施工。

  9.6清洁消毒

  9.6.1红色工地,应对相关人员涉及的相关场所实施终末消毒,环境采样阴性后可恢复使用。对相关环境(食堂、楼梯扶手、门把手、公共卫生间、垃圾箱等)加强清洁,提高消毒频次。如有空调通风系统,则同时对其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报告属地街镇(园区)和区防控办,配合相关部门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9.6.2黄色工地,应加强建筑工地宿舍室内通风,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或使用抽气扇加强空气流通。加强宿舍等清洁消毒,对重点公共区域(食堂、公共卫生间、垃圾箱等)加强消毒频次。

  9.7现场管控与核酸检测

  建筑工地其他人员立即落实现场管控,在工地集中管理,期间不得与其他宿舍人员交叉。加强内部摸排,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管控时间和核酸检测标准根据防控办提出的具体管控和检测措施实施。

  9.8环境采样和筛查

  9.8.1建筑工地应服从属地街镇(园区)和区疾控部门安排,配合开展环境标本采集与检测,评估污染情况和消毒效果。

  9.8.2根据属地街镇(园区)要求,应在区疾控部门对工地周边关联地区开展核酸筛查过程中提供便利和帮助。

  10.安全生产

  10.1抓好疫情防控阶段安全生产

  10.1.1各单位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10.1.2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应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专项检查及全员安全教育,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针对深基坑、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操作平台、临时用电等内容、环节进行严密排查,组织分包单位对各类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保和调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10.1.3区建管所应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自查工作不力、整改不落实、违反防疫规定强行施工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10.1.4在复工后,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分析研判,分析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薄弱环节,研判疫情防控动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工作这根弦,切实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安排好、部署好、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10.2做好疫情防控阶段消防管理

  10.2.1各单位在复工复产前重新梳理一次施工工地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对于临时调整的消防岗位人员要进行责任交底。各单位要结合岗位职责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组织重点岗位、调整岗位和新入职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10.2.2针对疫情带来的消防安全变化情况,各单位组织各级开展风险研判,专题研究复工复产过程中的火灾风险,明确预防性措施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10.2.3建筑工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巡查,对消防设施设备开展自检和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对于消防重点部门要加大安全巡查力量投入和频次,对于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即知即改,对于不能及时改正的,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看守措施。

  10.2.4各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吸烟管理,加强动火作业现场监护,重点加强人员住宿区域的用火用电管理,突出做好厨房与住宿区域的防火分隔。

  10.2.5各建筑工地要发动在岗人员成立消防应急处置队,结合生产作业风险和防疫闭环管理特点,细化灭火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疏散逃生演练。

  10.3建立熔断机制

  10.3.1建筑工地发生以下情况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10.3.1.1.存在未经属地街镇(园区)、区建管委审批同意,擅自复工复产的;

  10.3.1.2.申请复工复产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不具备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条件的;

  10.3.1.3.施工现场发生疫情的;

  10.3.1.4.机械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10.3.1.5.发生生产安全、火灾等事故的。

  10.3.2街镇(园区)、有关执法部门发现熔断情形的,根据违法违规情况,按相关执法权限、执法流程办理熔断手续,报区重点企业保运转工作专班、建筑工地所属街镇(园区),并开具相关法律文书。

  10.3.3建筑工地应主动配合做好熔断后续整改等工作,确保熔断期间安全可控。

  10.3.4建筑工地整改后,不再符合熔断情形的,由建筑工地向所在街镇(园区)、区建管委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所在街镇(园区)、区建管委会同相应执法部门核查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10.3.5街镇(园区)将复工复产情况报区重点企业保运转工作专班备案。

  10.4做好信息报送和动态研判

  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应对照自查表,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工作。监理应对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视频会议,通报近阶段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并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疫情复工方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区第六次常委会议精神,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促进项目复工,坚持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两手抓”,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项目复工(以下简称疫期复工)管理,现将当前工作明确如下:

  一、成立疫期复工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疫期复工各项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长沙市开福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疫期复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疫期复工各项工作。

  二、疫期项目开复工管理

  1、严格落实复工申请要求,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复工

  结合目前疫情发展形势,建筑工地需要开工复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向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所在地街道申请,经具同意后方可施工,且各建筑工地复工前须达到以下防控标准。

  (1)成立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小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属地社区,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台账,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将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教育和每日岗前教育,未经培训教育不得上岗。

  (3)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区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4)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满足三日以上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复工期间及时补充储备。

  (5)排查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6)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2、严格强化工地复工防疫防控措施

  (1)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2)保持施工现场等公共区域的卫生和空气流通,设置专人负责每天早、中、晚进行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清洁各1次,并建立台账做好记录。

  (3)工地食堂应实行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

  (4)密切关注人员身体健康,每天早中晚需进行体温测量,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立即送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5)建筑工地工人需佩戴口罩进行施工作业,应安排相对安全距离(1米以外),工序安排要避免人员交叉感染。

  (6)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对建筑工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疫情防控期间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为准,不信谣、不传谣。

  3、坚持情况报告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建中心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员工健康异常情况。因瞒报或报告不及时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疫情复工方案3

  春日渐暖,寒潮消退,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积极变化,市交通控股集团下属汽服汽修中心重按启动键,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在复工筹备工作中,汽修中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防疫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排查返岗人员,配备防疫物资,进行了复工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相关公共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保证经营环境安全卫生。

  汽修中心在3月5日接到复工批复文件后,立即对疫情防控期间预约登记的一百多名客户进店时间进行合理安排,致电客户有序进店。同时,严格员工和客户进厂前防疫工序,

  一是测量体温,

  二是佩戴防护物品,

  三是车辆消毒处理,建立登记台账实现100%的可追溯。

  自复工之日起,汽修中心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恢复生产经营,日均进厂台次十多台。汽修中心采取最严格防护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同时全力抓好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

  疫情复工方案4

  一、复工前六到位:

  1.申报到位:向区县工业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经同意后复工。

  2.保障到位:建立工作机构,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防控方案,细化应急预案。

  3.摸排到位:建立返岗复工人员登记台账,明确复工人员流动、近期疫区往来、接触情况,签订责任书、承诺书。

  4.物资到位: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杀物资。

  5.清洁到位: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环境清洁和消毒。

  6.培训到位:开展复工上岗培训,全员收悉掌握疾病防控知识。

  二、复工后六到位:

  1.监测到位:封闭管理,设卡对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每天上、下班分别监测员工体温,做好台账记录。

  2.防控到位:进场人员全部佩戴口罩;工作场所保持通风换气,严禁开中央空调;少开会、少集中、少接触;不集中用餐。

  3.杀菌到位:每日对全场消毒,工位、办公室、食堂、电梯等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并做好记录。

  4.检查到位:生产负责人要对企业安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的具体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应急到位:发现异常情况人员立即隔离,及时按要求送诊并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维修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6.宣传、报送到位:做好预防宣传及时报送复工后的相关信息和各类统计报表。

  疫情复工方案5

  根据省、市、县部署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项目复工,特制定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确保不发生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的前提下,全县交通项目原则上于2022年2月初全面复工。

  二、组织机构

  局成立疫情防控期间交通工程项目复工工作小组,田建军同志任组长,李直海、王大勇同志任副组长,王剑平、吴罕、郝茹慧、贾曙明、贾彦龙、张晓艳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张晓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部署和协调调度全县交通项目复工。

  下设三个督导组,分别由吴罕、贾曙明、贾彦龙同志兼任组长,成员为公路建设项目相关人员,根据具体项目负责日常督促指导等工作。各项目部、监理部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确保有序有力推进交通项目复工。

  三、复工安排

  (一)抓实疫情防控

  交通项目复工疫情防控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建设单位和建设指挥部共同负责制。依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印发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石楼县有关规定及防控要求抓好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关键环节。

  1.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实行以项目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机制,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复工项目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配齐防疫人员、物资、场所,严格防疫流程和规则。项目业主要将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人员一并纳入疫情防控体系进行管理,并明确一名负责人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并将复工复产报备表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

  2.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一是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全面排查复工人员返岗前外出史和病例接触史,对返岗员工逐一登记,加强体温监测,对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岗人员、有病例接触史人员及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员要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二是建立体温检测制度。对全体员工每天早晚两次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至少监测7天,实行一人一档建立台账。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做好工作场所防控。一是实行封闭管理。各项目部、监理部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施工单位要指派专人严格管理进出办公场所、宿舍和工地的所有通道,进入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必量体温,人人必戴口罩,食堂、办公场所、宿舍、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必定时消毒并保持通风。按照“非必须不接触"的原则,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配备必要的药物和防疫物资,做好医务服务,及时清运垃圾。二是严格准入制度。各项目部、监理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进入办公场所、驻地、工地的人员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对外来务工人员施工单位要组织进行核酸检测,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

  4.强化防疫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员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卫生防疫讲究公共卫生、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餐、不聚会。

  5.做好异常情况处置。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应急处置责任。设立隔离区域或指定集中隔离地点,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安排到该区域进行隔离,并迅速报告主管部门和及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发现可疑症状员工,要立即隔离其工作场所和宿舍,并视医学观察情况对其办公和生活场所进行封闭和消毒。一旦有员工确诊,要立即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措施,并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二)抓实复工准备

  进场复工前,要求参建单位做好复工方案制定、材料机械、疫情防控方案制定、复工人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治理等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相关复工程序申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监理、安全员及其它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的,一律不得复工建设。

  (三)抓实施工管理

  1.全面加快施工。按照中央、省、市、县复工要求,尽早组织进场施工。结合上半年雨季多等情况,优化施工组织,加强工期管理,加大施工机械、施工人员投入,积极有效推进施工。

  2.抓紧前期工作。各项目指挥部或建设单位要立足早开工早建设,积极组织推进项目工可、设计、施工图审查、财评、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3.严格质安监管。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要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工序,确保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运行正常,做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规程和设计施工,严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部署。组织参建单位迅速编制复工方案,方案要明确具体复工时间、复工人员及人数、复工主要建设内容、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人、复工疫情预防和处治方案,各项目要将复工方案于3月1日前报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审核。要组织对拟复工项目进行严格检查,确认具备复工条件后经批准方可进场施工。

  (二)要主动协调调度。各项目指挥部要组织调查复工项目征地拆迁、施工环境、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一线调度,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三)要加强督促指导。2月上旬县局督导组要对全县的交通项目复工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局属各行业监督或服务机构要主动服务,组织力量下沉到项目一线指导检查,实行周报工作制度,各单位要在每周一将项目建设和项目防疫情况报县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复工小组办公室。

  疫情复工方案6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领导,做到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成立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健办,由王小俊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企业的协调配合和日常事务工作。

  二、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企业要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三、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 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上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本县以外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反馈企业和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省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工厂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不予扣款罚款。

  6.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7.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各企业组织医务人员对厂区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8.确认各企业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口罩和防护鞋。

  一次性的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9.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

  11.复工后,企业组织排查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2.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3.各企业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14.企业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四、防护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及建议

  1.电梯间

  电梯间是空气极其不流通的地方,只有一定浓度的酒精可以溶解冠状病毒外膜,然而酒精是极其容易挥发的,所以必须每小时都安排专人对电梯间进行酒精消毒。

  建议:一是搭乘电梯一定要戴口罩。二是有条件的单位一定要频繁为电梯间消毒(特别是按钮区)。

  2.饭堂/餐厅

  挤满人排队打饭或就餐的区域,是人流量最大,密度也最高的区域。

  建议:一是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二是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三是避免扎堆就餐。

  3.办公室

  有人的地方,就有传染的风险。

  建议:一是佩戴口罩,谈话保持适度距离二是随时保持良好通风三是对门把手,键盘鼠标,文具,桌面进行必要酒精消毒。

  4.勤洗手 勤洗手 勤洗手(重要三遍)

  一是到单位,第一时间洗手。二是吃东西前,先洗手。三是到过电梯间,饭堂高危区的,回来洗手。四是外出回来,马上洗手。五是要接触自己面部,特别是鼻孔与眼睛前,先洗手。

  5.科学的酒精消毒

  关键是对我们手部会接触到的部位与物件进行消毒。如手机,门把手,电梯按钮,鼠标键盘,自行车把手,工作证,文具,椅子等,各位看自己实际情况,进行甄别与重点消毒。

  酒精要喷洒覆盖物件,自然晾干即可,不用擦拭。

  疫情复工方案7

  一、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一)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各单位要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按照当地要求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

  (二)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各单位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做好工作场所防控

  (三)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各单位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单位或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四)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各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室温因通风有所降低,应提醒工作人员适当加衣保暖。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五)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工作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六)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工作场所、食堂、电梯、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七)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减少召开会议,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八)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九)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单位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与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单位应当就近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心理压力。

  (十)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三、指导员工个人防护

  (十一)强化防控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十二)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四、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十三)明确单位防控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十四)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

  (十五)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十六)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疫情复工方案8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根据“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新要求,结合办事大厅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进一步优化办事大厅服务方式

  (一)继续推行“网办”、“掌办”和“帮办”。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群众到实体大厅面对面办事。继续开通各窗口咨询帮办电话,引导办事群众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端进行“网办”和“掌办”,及时解答群众办事咨询和解决群众办事难题。

  (二)强化高频涉民事项的咨询分流。按照“紧急事项预约办、不急事项延后办”的原则,税务、公安、人力社保、医保等高频涉民事项办理窗口在大厅外设立咨询分流(帮办)台,由精通业务工作人员对群众所办事项进行现场咨询解答并根据情况分流处理,适宜“网办”或“掌办”的事项做好办理指导;简易事项实行登记或接收材料代办并反馈办理结果;确需通过窗口办理的紧急事项,向办事群众发放“急办单”,据此进入大厅现场办理,并实行人流量管控,避免聚集。

  (三)优化低频事项预约服务机制。除税务、公安、人力社保、医保等高频涉民事项承办窗口外,其他窗口事项实行“网上预约”+“电话预约”服务。由办事群众在取得绿色金华健康码的前提下,通过微信“金华市网上办事大厅”公众号进行服务预约,凭预约手机短信或微信预约电子小票,按照所预约的时间有序进入大厅办理,通过人流管控,做到服务不停、人员不聚。

  (四)畅通特殊情形电话预约服务渠道。对特定群体或特殊情形无法网上预约服务,而又确属事项紧急的,可以通过窗口咨询帮办电话进行现场电话预约,由相关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接待咨询,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理方式予以办理。

  二、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在大厅外围空旷地带设置高频涉民事项咨询分流(帮办)台,利用自然通风增强服务期间的疫情防控效果。同时,在咨询分流(帮办)区域四周设置围栏,实行封闭管理,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按照指定通道通行。

  (二)工作人员凭机关就餐卡或办事大厅岗位证进出围栏区域及大厅。办事群众凭健康码进出围栏区域,确实无法申领健康码的金华本市人员,凭身份证登记后进入。进入围栏区域或大厅的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应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现黄色或红色健康码人员禁止其进入围栏区域,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处置。

  (三)高频涉民事项窗口要加强窗口现场人员管控,与本窗口咨询分流(帮办)台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动态调整窗口现场办理人员的放行数量,有效避免人员聚集。

  (四)加强服务场所消毒。由市机关物业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物管处安排力量,加强对办事大厅内部、办事大厅外围围栏区域、24小时自助服务区的地面和设备的定时消毒。按照规定程序清理垃圾及废弃口罩。

  (五)继续采取统一定餐、统一取餐、分散就餐方式解决工作人员就餐问题。税务、公安、市场监管、人力社保、医保等窗口自行统计订餐情况,其他窗口由中心督查处统计订餐情况。各窗口次日订餐需求须在当日下午四时前发送给中心督查处汇总。

  (六)各窗口负责人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的关注,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停止工作、紧急隔离等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由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处置。

  三、加强一线工作人员防疫物资保障

  (一)前台工作人员作为特殊岗位管理,根据物资储备情况优先配发保护等级高的口罩,其他工作人员配发普通医用口罩。

  (二)根据物资储备情况,咨询分流(帮办)台配发免洗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护目镜等防疫用品。

  (三)根据物资储备情况,以窗口为单位适量增发消毒酒精,优先用于一线窗口人员日常消毒防疫。

  疫情复工方案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做好北京市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现就本市建设工程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安全有序恢复施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建设工程复工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成员为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重大办、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副中心工程办及各区政府。

  二、专班职责

  工作专班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疫情防控和复工保障的统筹调度、协调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及时高效推进相关工作。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专班日常工作调度和协调,建立全市在施项目台账,牵头协调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复工工作;

  (二)市交通委牵头协调全市公路工程的复工工作,统筹协调工程复工的道路运输工作;

  (三)市重大办牵头协调冬奥工程、轨道工程、铁路工程的复工工作;

  (四)市副中心工程办牵头协调副中心建设工程的复工工作;

  (五)各区政府牵头协调本区区属建设工程复工工作,同时做好市级重点工程复工的协调保障工作;

  (六)专班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建设工程复工工作。

  各牵头单位按照“日汇总、周调度”的工作要求,及时协调企业复工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市级部门协调的及时报工作专班。

  三、专班工作机制

  (一)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督促和指导复工企业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督促和指导复工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各区、街道(乡镇)和社区监管防控体系;督促复工企业落实属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每日上报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情况,一旦发生疫情,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2.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

  (二)劳务人员返京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指导复工企业加强对进京劳务人员的源头把控,做好劳务人员远端健康筛查和实名制管理;协调交通、铁路部门“点对点”运送劳务人员安全有序返京;协调指导复工企业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封闭集中管理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属地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2.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委、各区政府。

  (三)建筑材料供应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协调本市生产企业和河北省、天津市相关主管部门,促成建材生产企业和基地尽快恢复生产供应;协调已开工重点工程项目,为需要解决应急通行证的企业做好服务;建立即时响应机制,利用“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供需信息监测,重点监控建材价格波动情况,发现有恶意涨价行为及时查处。

  2.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四)防疫物资筹集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督促复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满足复工防疫物资需求;协调解决企业防疫物资供应中遇到的困难;协调做好防疫物资供需对接,统筹市区重点工程、民生工程防控应急物资的供应;协调各区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工作。

  2.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

  (五)建筑垃圾消纳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督促加快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审批的办理,对已取得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和运输车辆准运证的,协调延长有效期到疫情结束;统筹协调全市各区正规建筑垃圾消纳场数量,帮助运输企业尽快恢复经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消纳指导,保障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及时规范处置消纳和运输畅通。

  2.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

  (六)工程造价调整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协调和指导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复工工程劳动力组织和保障等措施费用的核算和支付;跟踪、协调和指导市场材料和人工等生产要素价格波动的价差调整;协调和指导工程投资概算的优化调整和资金落实工作;协调指导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定性和适用工作。

  2.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复工企业要自觉担当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支持配合所在地区和主管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接诉即办。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依各自职责加强服务,做好企业帮扶。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的重点建设工程要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帮助,做到快速响应,接诉即办,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工程复工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三)强化信息沟通。各牵头单位与复工企业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做好“日汇总、周调度”工作,可通过微信等不直接见面方式加强联系,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

  疫情复工方案10

  就xx地区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广泛关注,为保障住店客人及员工安全,让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的春节,润柳酒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制定并启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全力配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

  1、自即日起至2月8日春节期间,了解客人来源地,如有xx客人及时上报;征询同意情况下,对每位客人测量体温;针对已经预定成功的外地客人订单,酒店将按顾客要求提供免费退单。

  2、酒店房务部部署酒店全面加强消毒灭菌的工作,准备一次性口罩和免洗洗手液在总台。后续将根据各地卫生部门的规定,积极配合相应工作。

  3、对于重点防控区域,酒店将积极进行员工体温监测。

  4、任何入住的客人如感到身体不适,请及时与酒店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竭尽所能提供服务和支持,保障广大宾客的安全。

  5、碰到不明或特殊情况,无法控制的应立即向酒店值班经理汇报,值班经理再视情况逐级上报。

  6、各部门传达到每位员工,关注时事新闻,不乱传谣信谣。

  最后,请大家在此疫情防控期间,勤洗手、出门佩戴口罩,注意出行安全,以积极、理性的态度应对此次疫情。

  润柳酒店向所有奋战在一线的医护人员致敬,也将与大家携手共度难关。祝大家度过一个吉祥如意、快乐安康的春节!

  疫情复工方案11

  一、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安排(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批发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复工。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以复工。即包括:各类金融行业企业,科技服务、检验检测,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评估、总部管理、广告业、资产价格评估、鉴定认定、仲裁服务、咨询招标,工业设计、文化创意、文化出版,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取网络办公、线上办公。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以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

  二、企业复工复产条件

  拟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分批到岗安排等内容,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联动机制到位。

  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县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员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回复工,鼓励员工延迟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达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四)设施物资到位。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五)内部管理到位。

  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清洁消毒到位。

  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三、企业复工复产审批程序

  (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和企业所在乡镇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各小组集中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

  (二)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1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备案。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本乡镇服务业企业监督,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消毒,配备充足的测温仪、口罩等防护物资。

  (二)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加强本地员工的管理,对在县内企业上班需要进出村屯的群众,做好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企业员工可凭员工证等有效证件在企业和家庭之间往返,各交通检查点不能无故阻拦县内企业员工正常过路通行,不能对出村复工返家的人员进行隔离。

  (三)县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经复工复产审批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正常上下班工作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四)县卫健局负责审核企业各项具体防控措施是否达标到位。

  (五)县交通局负责协调员工的交通问题。

  (六)对不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强行复工复产的企业,由公安部门强行责令停产。

  疫情复工方案1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就做好企业复工相关工作,现制定该方案。

  一、复工要求

  1.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本市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高新区区域内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之外,其他类企业2月3日以后暂不复工,复工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给广大企业留出准备时间。

  2.按规定可提前复工的企业,需经高新区批复后方可复工。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在保障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维持现有生产规模不得扩大。

  3.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

  4.企业未经审批开工并引发疫情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严格落实防控举措

  各企业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落实第一主体责任。确需提前复工企业,还需严格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防疫方案到位。企业须认真制订复工疫情防控预案,明确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签署企业防疫责任主体承诺书,对企业防疫工作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好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就餐上班分流、宿舍管理等工作机制及力量,并承诺严格落实预案。

  2.人员管控到位。尚未自湖北地区返回的员工,应遵守国家和当地防疫管控举措,暂不许返津。对来自、去过湖北地区的,或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者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岗。返岗人员均需符合上岗健康标准。所有返岗人员需填写复工人员健康登记表、同时企业需汇总形成返岗人员登记表,每天10时前企业将返岗人员登记表报送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联络组。运输企业需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企业需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

  3.物资储备到位。口罩、体温计、消毒水、手套等各类防疫物资储备量需要达到五日的需求量方可复工。

  4.日常管理到位。企业须建立厂区进出检查登记台账,进出车辆及货物排查登记台账;要对人流密集公共区域如食堂、会议室等,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按要求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处理并建立台账;杜绝员工大规模聚集活动;要定期开展可疑情况排查和每日情况报送;要按安全生产规范和蓝天保卫战要求做好生产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须在企业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地方进行防疫宣传;须对企业员工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须积极配合防疫部门进行相关宣传教育。

  三、复工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复工申请表

  2.资料及现场核实。由管委会相应部门牵头进行核实。其中,重点用地企业、独立楼宇企业,由防疫指挥部企业联络组各组成部门分别核实;孵化器、产业园区,由中小企业局、建交局牵头核实;海泰集团所属楼宇及企业,由海泰集团负责核实;国资公司所属楼宇及企业,由国资公司负责核实;海洋总公司所属楼宇及企业,由海洋总公司负责核实;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原则由按照属地,由华苑办公室、京津冀招商局、海洋办公室牵头进行核实;

  3.审核批复。管委会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小组会讨论决定是否准许复工。同意复工的,报备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4.复工检查。对于核实同意复工的企业,各核实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的督查检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发现出现疫情或重大隐患或不落实企业防控承诺的,第一时间责令停工。

  四、工作机制

  1.层层压实责任。员工对个人负责、企业对员工负责、园区对企业负责、管委会对企业负责,层层落实、全面覆盖。企业需确定专门人员,每日10:00之前上报返岗人员登记表,核实责任部门分别汇总后,每日12:00之前报经发局,经发局整体汇总后报防疫指挥部疫情工作组。

  2.信息及时联动。对于企业上报的信息、诉求及相关事宜,涉及居住地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分解至相关社区;如居住地不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上报区防控办告知相关区域。

  3.做优企业服务。社发局对企业自行落实的隔离点和隔离措施给予业务指导;市场监管局对于企业食堂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人社局对企业值班宿舍防控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对于企业在防控工作中提出的困难、诉求给予及时回应,能解决的全力帮助解决,因资源局限确实无法解决的予以及时说明。

  4.应急事项报送。对于专业性较强,核实责任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情况,请及时联络社发局,请社发局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防疫指挥部。

  疫情复工方案13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科学精准做好来(返)锡人员健康管理

  入境人员严格落实全程专车闭环转运,实行“7+3”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

  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严格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严格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内有低风险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街道)的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抵锡后实施3天2次核酸检测。两站一场、交通道口要严格做好涉疫地区来(返)锡人员的核酸阴性报告查验和落地核酸采样工作。

  以上各类来(返)锡人员需提前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单位、社区(村)接到报备后,及时主动对接,告知防疫管理要求,掌握人员行程信息,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全市各类园区、企业、工地、农贸(集贸)市场等用人单位,以及劳动中介、外包服务机构等劳务派遣单位,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强化外来人员规范管理,建立招工、用工全链条管理机制,严格排查用工人员涉疫地区旅居情况,坚决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二、持续加强重点场所常态化管理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等要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查验进入人员“门铃码”、72小时核酸阴性报告或24小时采样证明,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对未按规定落实扫码、查验等防控要求的场所、单位,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督促整改,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全市棋牌室、麻将馆、公共浴室、足浴店、酒吧、网吧、ktv、歌舞厅、密室逃脱、剧本杀及新吴区各类餐饮单位堂食,取消容量和时间限制措施,恢复开放经营。各单位恢复营业前要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彻底消毒消杀,所有工作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

  有序恢复无锡汽车客运站客运班线,客运站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站场消杀、通风等工作。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运营服务,配备必要的防护和消毒用品。

  坚持多渠道防疫监测预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规范化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做核测有结果等防控措施,零售药店要严格做好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人员的实名登记,倡导购买前现场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每日做好信息推送,由辖区街道(社区、村)落实人员核实和健康监测等措施。

  三、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各方责任

  倡导市民“愿检尽检”,全体居民及其他在锡人员每72小时自觉完成一次核酸检测。高风险岗位人员和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重点监测人群应按照规定频次主动进行核酸检测,行业主管部门和经营主体要摸清摸准本行业、本单位应检人员,加强登记造册和动态管理,严格按频次要求及时组织进行核酸检测。

  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紧盯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优化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不推诿、不缺位,对主管的行业单位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切实做好所属单位、所辖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防控管理制度,用好“抗原+核测”提高“早发现”能力,为城市安全守好每一道“小门”。

  广大市民要履行自我管理责任,保持勤洗手、戴口罩、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每位无锡人都是这座城市平安祥和的守护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奥密克戎ba.5亚分支传播力明显提高,全体市民要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防控意识一刻不能放松。让我们慎终如始、善作善成,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筑牢我市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疫情复工方案14

  为切实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宁夏师范学院、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各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向校园扩散,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坚决阻断疫情进校园、确保师生不被感染”为目标,科学制定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顺利开学,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防控任务

  (一)开学防控准备做到“四个到位”

  1、摸底排查到位

  一要摸清滞留区外师生情况,实行信息化远端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排当前滞留区外的师生,摸清11个疫情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摸清疫情非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按教职工和学生分类登记,建立电子台帐。采取“人盯人”的方式,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滞留地点、活动轨迹、健康状况等。实行动态监测,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逐级上报人员流动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摸清全体师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对全市师生及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重点做到“四个摸清”:摸清是否来自或滞留疫情较重地区;摸清是否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摸清是否有不适症状;摸清假期活动行踪。建立师生健康卡管理制度,每位师生每日填报健康状况和行踪,在此基础上,逐级汇总形成全市师生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监测。(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分类隔离到位

  一要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市、县(区)按照《集中医学观察管理规范要求》,分别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专门用于滞留区外返程师生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的集中隔离。工作人员从相应的公安、卫健、疾控、教育等部门抽调。(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二要严格落实分类隔离。按照市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重点人群和密切接触者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固防指办发〔2020〕4号)要求,对区外返固师生分类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各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部门报送返固师生信息。对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市、县(区)政府要组织接送到集中隔离点,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各学校要监督本人向所属社区、小区(村组)登记报到,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学校要随时掌握隔离人员身体状况,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3、物资储备到位

  要提早储备学校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物资,对紧缺的口罩,采取由属地政府供应、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购买、学生家长自筹、向社会募捐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市、县(区)要为所属学校提供必需的红外额温仪、消毒液,为师生规模达500名以上的学校安装热成像红外体温测量系统。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校安保、保洁等人员。(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重点场所消毒到位

  各学校要按照《全区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好校舍室内空气、地面和物体表面等的消毒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开学后防疫做到“四个周密”

  1、周密安排师生返程作息,实行“两错时两错峰”

  一要实行滞留区外师生错峰返程。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情况和滞留师生统计情况,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统筹指导所属学校师生返程计划,安排分类错峰返程:滞留区外教师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提前15天返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分期分批返程;中小学生根据疫情控制情况,按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确定返程事宜;宁夏师范学院师生返校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对高校的统一规定。滞留在湖北省的师生根据疫情情况确定返程时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实行错时开学。实行高中(含中职)、初级中学、小学按间隔2—3天依次错时错级开学。幼儿园待小学开学后一周开学。宁夏师范学院开学时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实行错时上下学(课)。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年级按间隔10—15分钟依次错时上下学(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实行错峰就餐。提供就餐的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就餐方案,实行错峰就餐,统一餐具,统一配餐,单人单桌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周密守护师生健康,落实“五项制度”

  一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各学校要严格出入管理制度,在封闭管理期间,师生不得随意出入校门,上学、放学统一刷卡进出校门。如有学生患病等突发情况的,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出校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落实晨午检制度。各学校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要按照《体温检测查验站设置规范(试行)》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最少进行两次体温检测(进校门时必须测体温)。(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落实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各学校要随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等)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让其戴上医用口罩,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报告,进行健康检查,并视情况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就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落实因病缺勤(课)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各学校每日要统计师生的出勤(到校)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因病缺勤(课)师生要及时登记报告,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病因追踪。病愈后由学校领导和校医(保健教师)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共同研究认可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师生带病上班(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五要落实健康教育制度。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好健康教育课。同时,要通过新媒介宣传手段,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知识,确保师生知晓率达100%。要做好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为师生提供心理干预和咨询。(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3、周密管控集体活动,做到“三个严禁”

  一要严禁聚集性活动。各学校不得召开学生晨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不得举办任何文体活动、学术讲座等聚集性活动,取消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教师不得进行集体教研活动、举办个人学术讲座,学生不得开展各种综合实践、社团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严禁师生串岗串班。教师上班期间实行签到坐班制,不得相互串岗串门;学生以班为单位管理,严禁串宿串班,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成群结队、追逐打闹,出入教室、餐厅、宿舍门口时,不得拥挤推搡、聚集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禁校门口人员聚集。学生上下学出入校门口时,保持1、5米距离,有序出入。接送学生、幼儿的家长不得提前在校门口等候、停留,值班护送教师要指挥疏导学生及家长即接即走。保安人员要维持上下学时校门口秩序。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校门口逗留聚集。对不服从学校管理人员指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师生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果断处置。(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各县(区))

  4、周密管控重点场所,做到“三个严格”

  一要严格食堂管理。各学校要规范食堂管理,实行“明厨亮灶”,严把材料进口关、食品加工操作关、从业人员体检关,落实食堂操作人员、采购人员、配送人员、检验人员佩戴口罩、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

  二要严格住宿管理。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建立出入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住宿生一旦入住,疫情期间不得回家,不得接受外来食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学生就寝后“零报告”制度,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格教学场所管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教室、办公场所、图书馆(室)、学术会堂、体育馆、计算机室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对学生经常触摸的门把手、桌面、计算机(鼠标、键盘)等重点物品、部位要定期用酒精擦拭消毒,并建好消毒擦拭记录。对中午留校不回家的学生,在所在班级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保障服务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动担当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在前,干在先,做表率。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属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区)教育体育局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各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教育部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五级联动、协同高效的防控工作网络。(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建立医教协同体系。市、县(区)教育部门要与卫健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学校与属地医疗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医疗机构定期到学校指导防疫工作,协同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健康防护和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救治工作,共同落实防疫责任。(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区))

  3、建立家校联动体系。各学校要通过家委会、班级微信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空中课堂等方式,协调家长做好学生健康卡填写、自我防护、心理干预疏导、在校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网信部门要加强涉校涉生疫情舆情监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核查处置和回应引导。(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指挥部舆情引导组、各县(区))

  4、建立交通保障体系。市、县(区)交通、运管等部门要统筹居民区、学校分布、错时上下学等因素合理调配运力,加密上下学时段的公交班次,科学制定学生乘车方案,开通或加密学校专线公交车次,加强师生乘车疏导,确保每趟公交车乘客率不超过50%。城市公交要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做到一车一消毒,一趟一通风。(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社会管控组、交通管控组、各县(区))。

  5、建立经费物资保障体系。市、县(区)工信等部门要协调有关企业,在开学前为学校储备疫情防护物资,并保障开学后所需物资供应到位。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所需经费。(牵头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责任单位:市指挥部市场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各县(区))

  疫情复工方案15

  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了相关疾控指导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针对疫情,成立以公司高层管理者为组长,综合办公室牵头的公司疫情防范小组,负责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防控宣传,防疫物资筹备等方面工作,确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按政府部门要求,及时定期通报本公司疫情防控情况,并与政府主管部门等单位建立紧密联系,保持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

  二、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1、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配置适当的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药品(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75酒精、免洗洗手液),防护器具(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口罩、手套),防控器具(包括测温设备、喷壶);

  2、防控物资须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台账,制定防疫物资岗位配置标准,制定防疫物资岗位配置标准,每日统计管理区域内防护用品库存数量,及时补充;

  3、生活物资方面,可考虑自行储备一定量的食用水和速食食品,供应急时使用。

  三、抗疫资金经费保障

  1、公司设立防疫抗疫资金财务专用帐户,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防疫抗疫期间及疫后企业经营运作资金的需求。

  2、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疫情防控相关经费专款专用。

  3、对防疫抗疫期间及疫后恢复企业正常经营运作资金确有困难的分支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四、员工保障工作

  1、关心和保护好一线工作员工身体健康;

  2、依据疫情情况,合理调整各岗位人员上下班时间;

  3、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每日定时消毒。保持通风,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m以上距离。办公时佩戴口罩;

  4、进行员工情绪管理。如发生存在疑似症状人员,应向员工进行正确引导,避免恐慌;如员工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研判,隔离疑似员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消除恐慌;

  五、沟通保障工作

  1、疫情防范小组专人负责防疫工作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

  2、公司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开通24h疫情上报通道,总负责人总经理张忠旦,电话18919151888,并确保有关疫情信息能直达公司的各个主要负责人;

  3、与上级主管单位实时沟通并开展疫情防控协同工作;

  4、应统计、分析、研判员工体温及健康情况,如有异常立刻及时上报,杜绝瞒报、漏报等违规行为。

  六、防疫专业知识保障

  1、密切关注政府部门下发的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和科普资料;

  2、收集国家卫健委、中国疾病防控中心发布的权威信息,整理疫情防控相关知识;

  3、采用海报、长图文、短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并通过公司网站、公众号等方式进行疫情防控知识的推送;

  4、加强员工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正确引导员工对疫情防控认知,科学防控,增强自我防控信心。

  七、员工复工上岗指引

  1、身体状况良好、体温低于37、3度,无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15日内无疫区逗留、无接触疫区人员经历。

  2、员工每日上班前测量体温,发现异常者立即联系疫情防范小组并按要求送至医院进行检查。

  3、对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在疫情发生地停留过的员工、与疫情发生地人员有亲密接触的员工的信息应进行报备,按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上报,并须隔离观察14天,同时做好登记、追踪、观察等工作,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4、在疫情防控期间,员工上班前应正确佩戴符合卫生要求的口罩;口罩原则上一次性使用,并按规定更换。如在物资紧缺情况下,可视口罩清洁程度适当延长使用时间。

  5、洗手。工作人员应随时使用消毒洗手液进行手部清洁,采用流动水源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6、复工后,员工对外业务外出工作(驻场)期间,应要自觉增强应对疫情的防控保护意识,做好适当的防疫保护措施,降低被病毒感染的机会。

  八、办公区域出入控制管理

  1、人员防控

  (1)所有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

  (2)测量体温。在办公区域出入口设人员测温点,并做好人员信息和测温记录。对体温≥37、3的人员,拒绝进入办公区域,并第一时间报告辖区指定应急部门,做好相关区域消毒工作。对拒不配合测温和登记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物管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3)疫情防控期间,提倡员工携带午餐回公司,禁止外卖、快递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2、物品防控措施

  (1)防疫期间,业务往来的全部资料统一由经营拓展部指定专人统一收发。接收回来的资料经药物消毒或紫外灯消毒处理后,才分发至经办部门;

  (2)快递物品投递至前台指定区域放置,对物品存放区域实施消毒防控管理;

  (3)拒绝来自疫区未经专业消毒的物品进入公司管理区域。

  3、区域封闭管理

  (1)防疫期间关闭所有非必行通道,尽量减少人员出入口;

  (2)可通行出入通道按需设置温控检测区;

  (3)经测试无体温异常者方可进入办公区域,体温异常者需立即登记报备并限制进入;

  (4)封闭区域应锁闭且粘贴封条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告示。

  九、通风管控工作

  (1)有外窗的办公区域应开启外窗通风。员工注意做好身体防寒保温。

  (2)公司定期组织对全公司办公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十、垃圾实施分类管理。

  1、生活垃圾。每日对生活垃圾桶和生活垃圾桶周边2米的地面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2次。

  2、防控用品垃圾

  (1)在醒目位置设置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的定点收集桶,并注明“供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使用”字样;引导员工将使用过的口罩、手套等统一放在专用垃圾桶内,每日用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2次;

  (2)对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原则上实行日产日清,并统一通知大楼物管交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的危险废物处置场所进行专门处置。

  十一、疫情防控宣传管理

  疫情防控宣传统一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口径一致。

  1、对内宣传。

  (1)发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个人防护知识、居家防护知识宣传册,适当岗位张贴公示; (2)员工严禁私自转播、散布疫情信息;

  (3)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属地街道就疫情防控宣传的其他要求。

  2、对外宣传

  (1)通过邮件、微信群发、线上平台、公众号、宣传栏、海报等媒介宣传防疫知识,防控措施、疫情通报等,取得客户配合;

  (2)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动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通报客户,加强宣传、联络工作,加大安抚解释力度,但不造成恐慌;

  (3)严格落实各级、各方疫情防控要求,定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沟通;

  (4)落实上级、相关方的宣传通告其他要求。

  十二、沟通与配合工作指引

  一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

  1、保障与街道办事处、防控中心等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畅通,指定专人对接并跟进政府有关部门对疫情的管控指示,服从统一安排、统一调度指挥和培训指导;

  2、协助政府部门对员工情况进行排查,建立疫情台账,并按要求收集疫情人员信息,如个人基础信息、近期出行信息、车辆出入信息、体温监测数据、健康状况等,及时上报至政府有关部门;

  3、配合当地宣传部门进行疫情防范宣传,并通过微信推送、宣传栏张贴等方式及时向客户传达疫情防范知识、政府管控政策、疫区客户隔离等信息;

  4、发现与疫情相关的突发事件,应配合相关部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有效隔离,严防疫情蔓延。

  二与甲方(客户)的配合指引

  1、与甲方(客户)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实现防控方案、应急组织、物资保障、人员保障等工作同步,除落实政府部门的防疫要求外,积极配合甲方(客户)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2、对外业务交往和派往甲方(客户)驻场的员工,除遵守公司本指引(方案)的规定外,还应接受甲方(客户)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协助甲方(客户)及其他对接部门的各类排查、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三)确诊病例被隔离开后的处理措施

  1、如发生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确诊病例被隔离,公司在疾控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办公场所消毒处理工作,禁止非染病员工工作区域人员进出该区域;

  2、增加染病员工工作区域消毒频次,并定期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多种方式告知员工消毒措施和疫情最新动态;

  3、协助政府防控部门对确诊病例所产生的垃圾依规处理。

  十三、其他

  1、本指引自发出之日复工之前,全体员工要在家自行学习本指引的附录16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知识,知悉相关知识内容,复工之日公司除对员工检查体温外,还将检查员工对相关知识内容的认识。

  2、各分支机构按本指引,结合本部门实际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要求,制定、落实本部门的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疫情复工方案16

  一、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进入工作区域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登记信息,来往信息查询,填报莞e申报或粤康码,体温正常,无来往疫情重灾区和接触史,戴好口罩并消毒及防护用品方可进入工作区域。

  若体温超过37、3℃、经查询来往重灾区或与确诊人员有接触。请勿进入工作区域工作,工地健康管理人立即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住建部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与隔离。

  二、防控措施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现场防控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属地住建部门备案。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

  复工项目对工地现场进行全方位消毒杀菌,确保零死角无遗漏。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环境。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3体宿舍要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风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

  工地作业区、生活区必须与外界实施围挡隔离,对入场所有管理人员(包括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逐一记录入场工人姓名、体温、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对非湖北返项目的,进场前应进行体温检测,无异常方可进入工地;发现从湖北武汉、孝感、黄冈三地返项目的,必须立即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住建部门,按规定集中隔离、病毒检测,无异常情况并转为居家隔离满14天,提供相关证明方可进入工地。从湖北其他地区返项目的,立即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住建部门,按规定实施隔离满14天,提供相关证明方可进入工地。

  对入场人员进行检查是否填报莞e申报或粤康码。同时对首次进入工地的人员采取电话短信查询近段时间的去向往来。查询方法如下:

  (1)电信用户编辑短信CxMYD#身份证号码后4位至10001; (2)移动用户编辑短信CxMYD发送到10086再依据回复短信输入身份证后四位;

  (3)联通用户编辑短信CxMYD#身份证后4位至10010。

  4 (四)实施实名制管理。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契机确保在建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全覆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每个在建项目复工前,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以在建项目为单元完善用工实名制管理。

  1、要完善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信息采集、上传顺畅。

  2、要在施工现场安装实名制管理门禁设施,安排专职人员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对施工现场人员出入情况进行考勤登记。

  3、实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上传从业人员信息。四是市政线性工程、近期内可竣工工程等不便安装使用实名制管理门禁设施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指定专职实名制管理人员,对出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信息、考勤情况进行记录,并实时上传至工程所在地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

  (五)设置体温检测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项目必须为全体人员配备防护口罩、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工地进出口、生活区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对每一个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合格才进入工地现场和生活区,发现工人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住建部门。

  (六)加强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工地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持健康证上岗,佩戴合格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引导工人分批次就餐,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工地应通过正规渠道或市场采购食材,严禁采购和食用野生动物。

  (七)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在工地进出口大门、生活区、主要通道等显眼处张贴防疫宣传画,给每一名工人发放疫情防控手册,在班前安全教育等环节增加疫情防控内容,进一步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注重个人卫生。对目前在疫情重6点地区休假的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到位,要求其在未收到通知前,暂缓返莞。

  (八)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提前与属地镇街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商,明确集中隔离安置点及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存在疑似症状,立即按规定送院诊治。发现湖北等地返项目人员,按规定实施隔离安置。

  (九)切实做好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本企业承建工程的节后复工检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措施,认真开展复产复工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前,必须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全部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并由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报属地住房规划建设局复工检查通过后才能全面复工。

  三、复工后过程管控措施

  (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

  每天对工地内所有人员进行常态化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对新进入工地的人员逐一检查登记,每天对新进入工地的人员和工地内所有人员进行常态化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对来

  7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应按要求送往属地隔离安置点进行隔离,按照要求进行不少于14天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进行变通。

  (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外出,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若确需外出时必须做足防疫措施,外出人员必须逐一登记,登记信息包括姓名、外出及返回时间、外出事由及外出地点等;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人员接收和装卸。

  (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送院诊治。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防护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配合镇街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8 (四)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

  项目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落实专人专班,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镇街住建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五)加强工人生活保障及心理关怀。

  采取有力措施,充分保障入场工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加强对工人心理健康宣传和引导,及时发现和疏导解决负面情绪与不良形态,让广大工人坚定信心、不信谣、不传谣。

  四、上传措施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每天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疫情防控信息表。

  疫情复工方案17

  根据上级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维护社会稳定,抓好企业复工复产,经研究,制定南村镇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1、准确把握形势。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随着职工陆续返岗,企业陆续开工,生产经营和物流运输活动增多,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一些新形势、新情况和严峻考验。牢固树立“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思想,务必高度重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规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手段,齐心协力、联防联控,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抓好工作统筹。坚持以疫情防控稳定企业生产、以企业生产保障疫情防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狠抓保障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复工,开足马力、扩大生产。狠抓项目建设,紧紧盯住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能复工的尽快复工,具备开工条件的抓紧组织开工。狠抓经济运行,加强调度分析,确保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

  二、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3、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5、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鲁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省返鲁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职工暂缓返岗。

  6、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要设置隔离室,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7、全面开展厂区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部位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8、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按需组织生产和物料采购,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三、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9、实行厂区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 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10、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赴外省出差职工返回后,要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11、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所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12、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13、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14、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病例的,及时联系镇疾控部门对相关人员和场所处理进行指导,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四、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15、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抓好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检查,确保信息畅通,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16、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印发明白纸以及各类网络平台,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7、加强情况信息报送。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复工复产企业情况日报告制度,各企业要将复工复产企业数量、返岗人员数量、确诊和疑似病例等情况,每日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重大情况及时上报(返岗员工登记备案报企业服务中心,病情疫情救治处置报计生办,安全生产情况报安监办)。

  五、分工负责,落实责任

  1、防控救治组:负责制定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救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多方协作,应急联动,联防联控,分解疫情防控责任。具体负责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指导和医疗救治工作。

  责任单位:崔晓明同志牵头,第四人民医院、一大队、南村各企业;兰底卫生院、二大队、兰底各企业;郭庄卫生院、三大队、郭庄各企业应急联动,指挥部办公室(计生办)统筹调度。

  督导检查组: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督查方案、审核复工,督导企业疫情防控措施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林松光同志牵头,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环保办、南村市场监管所、海峡两岸市场监管所。

  3、宣传推介组:防控形势、复工要求、舆情管控、惠企政策、示范引导、典型先进的宣传推介。按照疫情信息材料和宣传工作专班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宣传文化办、党建办、党政办、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环保办等。

  4、人口管理组:企业外来员工在厂区外租房人员信息、村庄(小区)出租户信息摸排登记及管理。

  责任单位:李京涛同志牵头。南村派出所、郭庄派出所、兰底派出所、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镇村中心、公用事业、有关社区和村庄。

  5、信访稳定组:负责处理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治安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会同计生办、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环保办、经发局做涉企信访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孙占华同志牵头。综治中心、热线电话办、信访办、劳保所、南村派出所、郭庄派出所、兰底派出所,计生办、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环保办、经发局协助,提供统一答复口径,做好事项回复和政策解答工作。

  6、物资保障组:负责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所需物资调配。

  责任单位:孙建波同志牵头,党政办。

  其他未尽按照镇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疫情复工方案18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安排,根据《xxxxxx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流程指南》《关于做好xxxxx教育系统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谋划复学工作,组织开展复学准备、开学及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完善预防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组织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明确人员分工,逐级压实责任。制定疫情防控“两案八制”工作制度,两案:《学校开学准备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八制:《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通风消毒工作制度》、《学生体温监测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下设疫情防控信息小组、疫情知识宣传培训小组、校园环境治理小组、疫情防控物资筹备小组、教育教学保障工作小组、校园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学生返校应急演练小组。

  1、疫情防控信息小组

  成员:

  职责:建立学校、处室、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开展健康排查,掌握每一个学生的联系方式,了解教师、学生假期出行情况,建立师生健康档案。严禁师生员工带病返岗返校;汇总师生员工健康信息,实行

  “日报告”与了“零报告“制度,建立与上级教育局、疾控中心、社区医院沟通联系,形成联防联控机制。落实《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

  2、疫情知识宣传培训小组

  成员:

  职责: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引导师生做好科学防护。开展学校各类方案、制度培训,协调辖区社区医院专职人员到校开展防治传染病疫情专项培训,让每一位教师都能熟悉、掌握防控工作流程和各类制度,实现依法、科学、精准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目标。落实《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3、校园环境治理小组

  成员:

  职责:改善校园环境,开学前后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加强校内教室、办公室、厕所、会议室、责任区等重点公共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加强日常区域卫生和个人卫生检查指导工作,落实《通风消毒工作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4、疫情防控物资筹备小组

  成员:

  职责:规划设置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设立独立的观察室、隔离室,完善观察室和隔离室相关仪器设备,用于暂时留观、转送身体不适的师生。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做好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5、教育教学保障工作小组

  成员:

  职责:积极开展线上教学,实现停课不停学,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关爱重点学生。开学后落实好《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体温监测制度》。

  6、校园安全保卫领导小组

  成员:

  职责:加强学校安全值守,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严格落实封校、进出校园和工作人员的防护等各项要求,做到“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7、学生返校应急演练小组

  成员:全体领导小组成员

  职责:选择合适的时间,组织学生入校、上课情景模拟演练,制定、修改演练预案。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1、师生健康信息管理(责任人:)

  政教处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掌握本班学生假期和返校前健康状况及行程动向,了解其外出史、接触史、疾病史等关键信息,并做好登记工作,提醒学生不要提前返校和带病返校。疫情期间健康档案数据动态更新,学校将返校前14天的健康档案作为开学后个人能否返校的重要参考资料。确保开学时师生居家观察不少于14天,返校的教职工和学生要进行健康记录,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返校。有序完善师生健康档案,为开学做好前期准备。

  2、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责任人:)

  完善学校独立的观察室、隔离室设施设备安装,并进行通风消毒,为开学后正常使用做准备。

  购置防控疫情物资,配备数量足够的疫情防控所需的水龙头、消毒用品、洗涤用品、口罩、体温枪、体温计等必要物资,为班级和门外配备体温枪,以备开学防控之需。

  3、校园环境管理(责任人:)

  开学前,全面开展全校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学校所有场所场馆、设施设备等进行消毒清洁,封闭不使用的教室和功能室。建立消毒、通风、环境检查日记台账。

  4、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人:)

  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加强门卫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入校园,进出校园必须登记车辆和人员信息并测量体温。认真执行值班值守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5、 教育教学管理(责任人:)

  做好疫情期间学生学习指导工作;做好学校疫情期间停课不停学工作;做好线上教学工作。

  6、防控知识培训(责任人:)

  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制度、方案培训工作,使每一位教师掌握各类规章制度流程。

  下发《关于疫情防控开学准备工作致家长一封信》,包括:1、开学前如实填报健康档案。每天学生离家之前必须给学生测量体温,不上报当天体温或体温超过37、3度、有发烧咳嗽症状者不能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后,家长要带领孩子及时就医,待孩子体温正常无病状并获得学校允许后方可到校上课。2、如孩子在学校身体出现不适,学校会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家长要保持电话畅通,将孩子接回家观察、治疗。3、给孩子准备好口罩、回家后洗手、消毒。4、学生周末杜绝外出、参加聚集活动等。5、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的学生和在托管机构的学生要做到的防护事项。6、在家隔离的学生,必须满14天后,身体健康,向学校提出申请,获得允许后方可回到学校上课。

  7、应急模拟演练(责任人:)

  开展应急模拟演练,以开学学生入校、上课期间突发学生异常情况为假设情景,对校园门卫管理、晨午检制度、消毒通风制度、疑似案例报告制度、校园隔离措施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进行检验,查找不足,及时总结经验,对应急情况处置进行整改。

  8、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开展好相关工作。建立《疫情舆情处理方案》,如有舆情发生,妥善处置、最大限度缩小、降低舆情带来的负面影响。(责任人:)

  9、准备好疫情防控责任书,开学第一天发给全体学生和教师,要求学生、家长和教师要承诺提供真实数据,并签字回收。()

  (二)开学后防控措施

  1、学生上放学管理(责任人:)

  在学校门卫师生入口处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组织带班领导、值周教师、保安严控进校人员管理,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学校,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有发热、咳嗽的`师生一律不准入校。进行晨午检时,禁止家长在学校门口停留,避免人群聚集;放学时组织学生家长到班级指定接送点,确保学生安全交接给家长。

  实施差时上放学制度,入校时间:xxx放学时间:xxxx。上放学途中要保持一米间隔,要正确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校进入教室。若体温≥37、3℃,师生不准进入班级,做好防护后,到学校留观室观察休息(学校医务室),必要时及时送诊。

  2、师生日常健康监测管理(责任人:)

  政教处组织班主任和办公室负责人密切监测师生健康状态,每日上午、下午上第一节课前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晨午检,做好因病缺勤登记与病因追踪报告、复课证明查验等日常防控工作。学生在离家前,必须自测体温,家长通过网络上报学生自测体温情况,每天早晨、中午各一次自测和上报体温。所有教师每天上班前都要自测体温,并上报给办公室负责人。每天的晨午检记录在早晨8:10、中午14:10前上报到保健室,保健室教师每天将晨午检记录汇总统计后将数据上报分管领导。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如在学生入校时或在校期间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值周教师、上课教师应立即通知学校保健教师和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并配合保健教师将异常学生转移至隔离观察室。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及时将情况上报校长,启动《xxx学校应对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疫情指挥机构、卫生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3、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责任人:)

  通过微信、公众号、主题班会课指导学生和家长学习预防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醒师生做好科学防护工作。

  4、疫情防控指导(责任人:)

  联系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教师防控技能培训,协调街道社区医院卫生防疫人员参与学校的学生体温检测和消毒消杀工作,做到依法、依规科学防控。

  5、学校设施设备消毒通风管理(责任人:)

  教室内学生座位单人单桌,尽量拉大学生之间的距离。

  开学后全面做好校园环境、教室、办公室、门卫、卫生间、楼梯楼道间等设施设备等清洁,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定期进行消毒,做好教学、生活和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证室内空气流通,每次通风不少于30分钟,每天不少于3次,教室课间尽量开窗通风。每天对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并保持环境整洁。对课桌、门把手等设施使用消毒液进行擦拭。对不使用的办公室或教室进行封闭。做好饮用水的安全监管。设置数量充足的洗手用水龙头,配备洗手液。设置废弃口罩回收专用垃圾桶。

  6、 教育教学管理(责任人:)

  疫情结束前不举办任何聚集性的活动。严格限制班级与班级之间人员流动,教师、教室等尽量相对固定,循环使用的学习场所要错峰开放和科学消毒通风。停止使用轮流使用的功能室、实验室等。

  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鼓励师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四、防控应急处置

  (一)发现疫情启动应急程序。严格按《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执行,建立学生—教师—学校疫情负责人—校长的信息报告制度,教师发现学生有新冠肺炎早期症状、疑似病例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立即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要协同保健教师及时进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二)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在校园内或师生中发现确诊传染病例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排查、早治疗,防止疫情蔓延。

  (三)做好心理疏导。在医务人员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师生疫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积极营造宽松的学习、生活环境,及时消除恐慌心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上述方案与后期相关要求不相符时,依照新要求和规定执行,待发出疫情撤销通知后此方案停止执行。

  疫情复工方案19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新冠疫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工作基本原则

  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的原则,以疫情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防控疫情、保障生产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公司内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安全有序的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三、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危险源辨识

  (1)职工放假、出差途中前往或途径疫区被感染。

  (2)职工放假、出差途中通过接触被感染人员导致被感染。

  (3)外来人员带来传染病源。

  2、新型冠状病毒特性

  (1)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特性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β属)。

  (2)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分,本次新冠病毒为乙类疫情,按最高管理等级甲类管理。

  (3)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4)预后情况:绝大多数病患预后情况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病情危重者以老弱为主。

  3、突发疫情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公司内生产、办公、生活区域。

  四、事件分级

  1、重大事件:进入过公司人员或公司内部人员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一般事件:与病患者有接触史的人员隔离期未满14天进入公司内,或公司内人员出现相关症状(未确诊)。

  五、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1)应急指挥部

  成立“新冠疫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分管副总担任。应急指挥部职责如下:

  a、高度重视疫情的危害性,密切关注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及时研判并做好生产经营活动决策部署。

  b、审批应急工作小组应对和处置方案,确保资源保障。

  c、关注所在单位员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对有关困难员工采取救助措施。

  d、做好节后复工部署,摸排清楚员工节日期间涉及紧密接触的隔离安排,避免内部传染。

  (2)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在公司疫情指挥部下设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担任,下设应急统筹、应急资源保障、应急协调管理三个单元,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2、工作职责:

  a、密切关注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建立逐级汇报机制;

  b、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制定具体应对和处置方案;

  c、摸清所在部门、车间员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实行一事一报机制;

  d、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提出节后复工建议方案;

  e、收集出入疫区人员、出现流感症状人员信息并每日向领导小组汇报;

  f、督促全面开展生产、办公、住宿等场所的消毒工作;

  g、为员工配发有效的防护口罩,宣传正确的病毒预防措施;

  h、每日对所有员工监测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直至疫情全面被消灭。

  2、各部门、车间职责

  (1)复工前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情况摸底工作,着重了解员工节假日出行情况,有无病患接触史,有无疫情相关症状,并及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备。

  (2)复工后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员工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和措施。

  (3)出现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并做好现场管控。

  (4)控制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出,若有必要,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生产保障部

  (1)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正常生产的必要物资供应。

  (2)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劳保用品、消毒药水等必要物资的采购。

  (3)做好水电气供给保障工作。

  4、综合管理部

  (1)督促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管控工作,及时发现疫情的苗头。

  (2)督促保洁人员同时做好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

  (3)负责后勤保障,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4)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负责对住宿部区域的员工进行监督检查。

  (6)安排专人负责公司门口的监测设备如红外线温度仪等的监控记录。

  (7)准备应急时的车辆调用、确保及时有效出车。

  5、其他部门职责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应急指挥部命令,做好应急配合工作。

  6、全体员工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司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及时如实上报个人疫情接触信息和身体异常情况。

  (3)发现身边人员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主动上报。

  六、预防与预警

  1、预防

  (1)按各部门员工摸底了解情况,安排有疫区或患者接触史的进行隔离14天,无异常后复岗。

  (2)在公司门岗安排人员对所有进入公司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

  (3)员工在国家相关部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前必须按公司要求每天佩戴口罩,口罩由公司发放每天两个。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尤其要防备疫情发生地区和可能感染的人员进入厂区,必要进入时使用测温枪进行体温监测无异常登记后佩戴口罩进入,进入后全程必须有人陪同。

  (5)加强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一般场所每日消杀一次,人员密集场所每日消杀两次,口罩回收桶每日消杀三次。

  (6)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卫生,适量运动、注意休息。

  (7)办公住宿场所应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生活、工作场所干净。

  (8)勤洗手、勤晒衣服和被褥。

  (9)取消一切娱乐性活动,尽量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10)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的宣传,使广大员工能及时了解预防知识。

  2、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1)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有则按处置流程处置。

  (2)公司领导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3)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后,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在上级防疫部门专家的指导下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抢救和转运,并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

  (4)制作表格分发到各部门,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人员的体温进行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5)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及时将疑似病人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情况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

  (6)综合管理部督促安保人员对外来人员及时进行摸底排查,尽早发现疫情的苗头,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做好厂区的卫生监督工作。

  3、预警结束

  疑似病人经医学观察诊断为非新冠疫情,或疑似病人经治疗处理后确认康复,厂区及住宿部经过14天后无新的病例出现。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后发布预警结束通报。

  七、信息报告

  1、本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2、当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时,应立即报告部门主任。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3、部门主任接报告后,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公司相关领导。

  4、确认异常情况属实后由公司领导指定窗口向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地方卫生部门报告。

  5、突发事件发生后,以上所有流程报告间隔每级不得超过1小时。

  6、外部机构的联系方式。

  (1)急救电话:120报警电话:110

  (2)兰州市疾控中心:xxxxxxxxxxxxx

  八、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1)发生一般事件,由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为负责人。

  (2)发生重大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为负责人。立即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及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工作。

  2、响应程序

  (1)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接到发现突发事件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判断应急响级别。

  (2)二级响应:马上到现场确定情况,情况属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马上确定病患是否已经送至医院就医,通知综合管理部对密切接触病患的人员进行隔离,在宿舍设置隔离室,并联动其他各部门,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趋势,做好公司日常生产工作,并根据事态的发展确定是否启动应一级响应。

  (3)一级响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及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工作,后续工作由政府指挥安排。

  3、应急处置要点

  (1)参加处置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有条件的应该佩戴防护面具或护目镜

  (2)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公司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当天活动的室内场所及接触过的物品、食物等,经应急指挥部同意行政事务中心通知安健环部先行隔离,为医疗机构人员调查取证保存原始材料。未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4)考虑发现人有被传染的可能,在公司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到达后,发现人简要汇报相关情况,并根据应急指挥部安排,执行预防传染他人的隔离措施。

  (5)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6)发现疫情部门应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做好生产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7)处置人员带好防护用具,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对所发现的疑似病人,按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联系或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诊断、治疗和转运。转运时要用医疗机构的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将发病情况,诊断或疑似诊断(病历)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8)综合管理部根据专业医疗机构意见,安排人员选择合适的药品,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联系地方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防疫部门对感染区域及公司其他部门进行消毒。

  (9)行政事务中心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10)综合管理部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在宿舍设置专门的隔离房间,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综合管理部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11)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公司各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4、其他处置措施

  (1)各级领导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公司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2)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3)公司工会及各部门分工会应抽调人力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4)各部门接到应急反应的通知后,应按各自的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按照规定表格内容对所属人员的体温等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组织排查与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并告知当事人暂时不要与其他人员接触,并自行限制活动范围。

  (5)当疫情暴发,虽采取措施但不能有效控制时,为保证生产有序进行,对部分健康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5、应急结束

  在本公司所辖区域,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14天内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宣布情急情况结束。

  九、后期处置

  1、“突发情况”处置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2、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十、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由甘肃安全谷应急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综合应急编组构成,紧急情况时各编组积极履行自身职责,以及公司指挥领导的其他命令。

  2、应急物资与装备

  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生产保障部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综合管理部安排小车两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3、通信与信息

  公司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方式进行。

  4、经费

  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负责保障本预案所需应急专项经费,财务部负责此经费的统一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在应急状态下确保及时到位。

  疫情复工方案20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秋冬季疫情防控准备,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及国务院、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排查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一)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常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者标本的采集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党政办公室、卫生院)

  (二)疫情排查报告组

  负责组织对疑似患者、重点区域返(来)广人员、上级推送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排查,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应急管理办公室、党建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管控并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负责培训各院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录;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生院、派出所)

  (四)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负责镇微信公众号、微信矩阵宣传管理,指导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五)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党政综合办公室)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科室、有关部门及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镇排查报告组及组织部。二是加强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院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矩阵、广播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消毒清洁防控手段

  加强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公共场所及高频次接触的设施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医院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五、工作要求

  今年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各科室、镇直部门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及相关情况要立即向镇排查报告组、指挥办公室报告,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疫情复工方案21

  一、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工厂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区域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二、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工厂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期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全体员工上班后,任何员工只要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人员可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省等信息。隔离人员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情况,工厂根据实际情况,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等方式抽查居家隔离人员情况。

  6.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坐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7.复工复产前,各工厂组织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有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等,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

  8.确认各工厂员工食堂的安全卫生。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要蒸汽消毒。加工环节生熟分开。

  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

  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9.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饭后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双手。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1.复工后,工厂组织排查防护用品库存量及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

  12.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医用废弃桶。

  13.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

  14.工厂在防疫期应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6.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释放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

  疫情复工方案22

  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餐饮单位全面复工复业。鉴于餐饮单位人员密集,就餐时间较长疫情防控风险较高,现就复工复业餐饮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类餐饮单位要全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建立返岗员工花名册,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相关接触史,落实疫情防控所需清洁消杀用品及防控用品。

  达到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条件的餐饮单位自xx年xx月xx日起可有序开放堂食。

  二、做好消费者安全管控。在营业场所入口处张贴醒目标志,提醒消费者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安排专人对进入场所的消费者测量体温并查看健康码。

  三、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每天上岗前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所有员工正确佩戴口罩,定期对手部进行消毒。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向单位和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护隔离措施。

  四、严格通风消毒。就餐场所应保持通风,优先自然通风。无通风设施的包间暂停使用。每天至少两次对经营场所、门帘门把手、电梯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五、严格堂食就餐时间。提示消费者尽量缩短就餐时间,鼓励采取线上预约的方式等位就餐。

  六、严格就餐人数和间距。大堂餐桌实际用餐人员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长条桌同排顾客同向隔位或对面错位就座,圆桌顾客隔位就座,快餐店、小型餐馆实行一人一桌,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一个包间只限开一桌,并提供公筷公勺。火锅店除上述要求外,应实行ー人一锅,不得共用大锅。

  七、严格食品及食品原料管理。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不得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经营、加工野生动物。

  八、严格加工过程管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外卖食品一律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一次性餐饮具使用外卖封签,进行无接触配送。

  九、严格餐厨废弃物管理。配备专用带盖垃圾桶,建立台账,按规定收集处置餐厨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

  十、疫情防控期间严禁接待婚丧嫁娶、会议、庆典等群体性聚餐活动。

  十一、主城区全面复工的餐饮单位,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承诺。主城区以外全面复工的餐饮单位,向当地所属乡镇政府作出承诺。

  疫情复工方案23

  为安全、有序、科学推进百色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二、成立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等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2620066。

  三、分类推进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四、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一)第一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二)第二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5、人员管控到位。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三)第三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1、全厂消杀到位: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2、定期监测到位: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3、闭环管理到位: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五、分类实行报备报批

  (一)第一类区域。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区域。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三)第三类区域。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三)突出安全底线。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疫情复工方案24

  一、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而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而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

  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深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疫情复工方案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赣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防控工作要求,综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最新认识和防控经验,为有效预防、及时防控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维护各景点和社会稳定,结合景点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馆领导主抓,各部门配合,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景点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及处理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赣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四、疫情报告

  1、疫情责任报告人

  景点的所有员工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景点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疑似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发热门诊、赣州市疾控中心等。

  2、报告程序:

  发生传染病疫情上报流程:一线工作人员——景点负责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发热门诊——市疾病控制中心

  五、疫情分级及响应

  Ⅰ级:景点发生1例或散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时,立即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接报后,迅速派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必要时市疾控中心通知疫情防控定点医院立即到现场处理。

  Ⅱ级:景点有多例相同症状的传染病病例发生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三级响应的措施外,应立即上报省卫生厅作文吧,并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派定点医院专业人员指导处理,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Ⅲ级:景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流行或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二级响应的措施外,市疾控中心应迅速派定点医院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立即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参与现场处理,并将初步调查结果迅速报市卫生局。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六、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启动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0xx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

  2、及时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并做好询问、病史、做好记录。

  3、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应急接种等工作。

  4、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要稳定游客情绪,做好游客的思想工作,维持正常的游览秩序。

  6、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七、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将其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并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修改和完善本景点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2、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各景点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

  3、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积极邀请卫生部门对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疫情复工方案26

  为认真贯彻落实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墨红分局《关于20xx年煤矿春节收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后矿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防止盲目恢复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消除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煤矿矿井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为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工作程序

  (一)复工复产准备阶段(2月10日——2月16日):

  1、矿井成立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排放瓦斯、停送电、排水、巷道维修等)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2、检修地面设施、设备、提升系统、压风注氮系统;

  3、开启主扇通风不得少于24小时,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正常;

  4、煤矿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四级培训机构的培训,且考试合格,新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且要签定师徒合同;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全部到岗。

  三、组织领导

  矿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矿井自行组织,由驻矿站监督落实,各战线矿长全面负责,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经营科协助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验收。复产验收领导小组组长:郭怀义副组长:成员:

  四、验收标准

  在执行县局相关验收标准的同时,结合墨红镇煤矿实际,煤矿20——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未达到以下条件的,不予验收:

  1、矿井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矿长与实际相符。证件过期和不符合基本建设条件的一票否决。

  2、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全部合格。

  3、矿井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要求达到100%,矿井岗前培训学时达到相关规定(新职工培训不得低于72学时,老职工复训不得低于20学时),培训后必须建档登记,方可上岗。

  4、矿井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其全并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体制不顺、机构配备不全的一票否决。

  5、收假后煤矿根据井下实际编制维修整改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落实到位。维修整改方案须报分局备案。

  6、严格执行领导入井带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7、瓦斯治理方案结合煤矿实际严格编制、配足人员(15万吨/年及以上配备25人,其中必须明确从事预测预报的专职人员4人)、制度健全、设备完好到位(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仪器,各矿井MD—2不低于2台,WTC不低于2台)

  8、煤矿瓦斯治理原则上必须配备一名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

  9、煤矿必须建立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各生产系统必须有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测风站必须规范建立和完善,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串联风作业。存在串连通风及不合理分风的不予验收。

  10、煤矿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混乱、未设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的一票否决。

  11、煤矿调度室、监控室必须规范合一,制定岗位职责。配足值班调度员(熟悉井下作业环境,每周必须至少下井1次)并挂牌上岗。室内必须有监测监控系统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有矿内外和直通井上下通讯系统,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有井下瓦检员每2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的瓦斯检查记录。监控室监测监控系统图标注必须与井下实际采掘状况相符。

  1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做到井下全覆盖,人员定位系统运行可靠,数据上传正常,系统显示人数与入井人数必须相符,监测监控值班人员配备到位。

  13、必须配足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的人员定位标识卡。矿灯、自救器、人员定位标识卡必须做到“三号合一”,规范统一专人专灯、专用自救器、专用标识卡。

  14、建立和完善地面建设。有专门的职工食堂、洗澡池、更衣室(室内劳保用品齐全)、垃圾处理池(各矿井不少于2至3个,须制定环境卫生的检查验收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地面设备材料统一规范堆放,并设置管理标志牌。

  15、掘进工作面必须有超前探放措施和瓦斯抽放措施,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钻场抽放或平行钻孔抽放。建立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必须进行瓦斯抽采设计,安装管网监测监控设施。钻探设备齐全(原则上每个掘进点配备一台,实际钻进能力不得低于80m,三位一体器必须配套使用)。

  16、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清楚,专用探水设备齐全(原则上每个掘进点一台,钻进深度不得低于80m),探放水措施执行到位,坚持有掘必探原则。

  17、井下机电管理规范整齐,“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安装到位,使用正常。

  18、增加建设机电硐室,井下电气防爆设备开关3台及3台以上必须进入硐室管理。

  19、基本建设矿井(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手续完备、施工单位资质达标并报送分局备案、建设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特员必须配足。

  20、严格实行矿领导带班(全体矿级领导必须轮流下井带班)、特员

  跟班作业管理。并配备巡回安全员、巡回瓦检员、机电员(配备电钳包及相应工具)跟班管理。

  21、矿井“十二大系统”须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2、矿井完善提升运输设备及各类保护装置,严禁使用淘汰机电设备。

  23、矿井新掘、改扩巷道的断面不得低于7m2。

  24、开拓开采布局合理,所有采掘作业点经煤炭分局审批备案。按照与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1号公告《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同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25、煤矿无重大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及被上级部门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一票否决。

  26、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一票否决。

  27、煤矿欠分局所有费用和罚款必须交清。

  28、煤矿拖欠职工工资,造成职工上访情况的一票否决。

  29、煤矿必须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攻坚战”方案。

  30、如有与县局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相抵触的情况,则按照县局标准执行。

  五、验收程序

  (一)各部门要在情况清楚、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按照验收标准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复产前的事故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各矿井要对供电系统进行检查,保证主扇、排水、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的正常工作,确保煤矿供电系统安全、可靠。一旦停电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严格恢复送电送风的程序。

  (三)重点检查通风系统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凡通风系统不合理或主要扇风机运行不正常,安全监控系统使用不正常的矿井不得恢复生产;严格执行瓦斯管理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要严格瓦斯排放制度,凡停电停工矿井必须由矿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后方可复工,不得自行组织煤矿工人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排放瓦斯。

  (四)全面排查矿井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认真检查矿井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的情况,凡支护密度和强度达不到要求的,不准恢复生产;对提升运输系统、排水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准恢复生产。

  (五)认真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各专业部门在复产前必须由安监部组织从业人员认真进行培训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讲煤矿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学习煤矿复产安全技术措施、强调复产后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备查;各部门新招录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并签定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井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并报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申请复产验收,经验收合格由县局下发批准复工复产文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工作要求

  (一)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排查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我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加快复产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验收,确保安全有序。

  (二)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各专业矿长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明确复产验收程序、严格复产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严格标准,执行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复产验收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矿井各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采、掘、机、运、通等专业配备配备懂专业、熟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整改验收,确保验收质量。(五)达到复产标准后,各战线矿长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越层越界开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疫情复工方案2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规范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现制定20xx年度xx辖区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下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全区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管委会成立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安监站站长)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立在安监站,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具体由负责。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xx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初八)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非煤矿山、石粉厂、砖厂等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xx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二)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证件过期的;(天合煤矿)

  2、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

  3、井下作业人员未集中培训、考试合格、签定劳动合同的;

  4、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未按规定配置监测监控设备的;

  5、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6、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超通风能力,存在无风、微风现象作业的;风电、瓦斯电闭锁不全的;

  7、瓦斯监控、井下人员定位“二大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8、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或虽已建立抽放系统,但未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要求的,抽采失调,不能保证采掘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采掘的;或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未严格执行相关措施的;

  9、未严格执行井下测风、瓦斯检测等制度的。

  0、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

  1、井下违规储藏、运输、使用火工品的;

  2、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周边相邻矿井采掘活动、采空区情况不清的,或虽情况清楚,但未制定和采取相应措施的;

  3、未成立专职防治水机构和专门的探放水队伍的,采、掘作业队伍和探放水队伍未分开设置的;

  4、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100%的;

  5、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

  6、施工队伍没有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施工的,或未在省、市、县、区备案的基建、改扩建矿井;

  7、施工单位未配齐配足班子成员,不能满足领导带班入井需要的;

  8、在安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彻底整改的;

  (三)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并培训合格,矿方按要求能保证各系统、各环节工作人员到位后,煤矿企业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方案必须明确安全技术责任人),经矿长、总工同意后报区安办,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3、复工复产验收必须按“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初验收结论并上报县局。

  4、其他类型企业参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进行。

  (四)具体要求

  1、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在组长统一安排下,对所属企业进行初验。

  2、验收组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特别是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人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3、各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4、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准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否则,一经查出,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疫情复工方案28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新冠病毒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对我镇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安全,依据《应急法》、《重大疫情应急条例》、《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防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如果发生新冠病毒疫情,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处置,严格消毒,彻底灭源,隔离封锁,溯源追踪,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新冠病毒疫情。各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演练。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演练,及时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工作,对复工后各类可能引发新冠病毒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评估、适时预测,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不留隐患。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员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稳防稳控。

  二、组织机制和责任主体

  (一)组织机制。

  我镇成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防控办、经贸办、应急办、食安办、卫生办、卫生院、劳保所、民政办、派出所、林业站、畜牧站、党办、纪委监察办负责人组成。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并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防控办,主任由镇防控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督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开展员工排查、监测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办公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等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强化系统内、部门间、镇域内各单位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全面贯彻落实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其他指示。

  (二)责任主体。

  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法人主体责任,应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各专门工作小组,制定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卫生院承担疫情防控指导责任,负责制定防控工作规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消毒、通风和个人防护工作。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开展复工人员排查情况报告、日常健康监测以及出现相关症状病例后的处置。

  派出所。负责复工后的疫点封锁、疫源追踪,加强疫点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协助优先运送应急处置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维护复工后疫点交通秩序,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对不配合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上线严肃惩处。

  各村(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基础疫情防控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对辖区人群开展逐户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同时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院做好复工人员随访和居家隔离观察等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复工应急处置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应急管理

  (一)报告制度

  1、机关企事业单位拟复工复产,各单位负责人向镇防控应急处置办报备,经审核符合复工条件后,签署法律责任承诺书,方可复工复产。

  2、单位组织复工人员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3、单位组织复工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如实登记,并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由单位汇总后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附送卫生院。

  4、单位实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制度,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向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分别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二)排查管理

  1、单位要构建与村(社区)、卫生院信息共享机制,每个单位都要确定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镇复工应急处置办牵头,村(社区)、卫生院与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建立微信工作群。

  2、单位要配合派出所、移动分公司、卫生院,利用大数据核查、分析研判等手段,开展人员行踪和健康信息筛查。

  3、单位负责组织排查并填报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

  4、对没有离开地区且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经体温检测合格的正常复工。

  5、对没有离开地区但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外地区抵人员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由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卫生院、村(社区)配合监管和检测。

  7、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凡经我镇及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认的重大项目参与人员和其他重点人群,由单位组织筛查,筛查结果没有问题的正常上岗。

  8、从湖北抵人员,虽没有发热症状,仍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0、从湖北抵人员,有发热症状的,直接交由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三)隔离管理

  1、单位要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提供隔离条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并做好隔离期间人员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2、单位无法提供居家隔离条件的,可以到市金河宾馆隔离观察,或由各村(社区)与员工签订“居家隔离协议”,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复工。

  3、村(社区)负责为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开具外出务工证明。

  (四)用餐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中用餐。

  2、对确有安排食堂集中就餐需要的,严格加强就餐安全管理,实施分餐制,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1、5米安全距离,并向镇食安办报备审核。

  3、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要求,特别是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单位要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5、单位要保证食堂安全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

  6、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五)防护管理

  1、单位要做好复工前的防护物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原则上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2、单位要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卫生间、员工宿舍等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规范消毒,做好封闭场所通风换气,原则上不使用暖风或空调。保持环境清洁,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3、单位要督促员工在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鼓励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原则不乘坐客运车辆。

  4、单位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提升员工自身健康管理能力。

  5、原则上不召开人员集中的会议,尽量采用网络视频会议方式。

  (六)宣教管理

  1、单位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主动联系卫生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宣传板、工作群、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等平台,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3、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工作人员不传谣不信谣。

  四、应急处置

  1、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査,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

  2、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或办公室,以及单位负责人,立即上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由卫生院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到卫生院检测,必要时由卫生院使用专用救护车,做好隔离防护,送往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3、单位要提高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固定专人负责,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居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4、单位排查出的员工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先行隔离,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控办和卫生院,按照操作规程,由镇防控办和卫生院分别上报,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确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做好密切接触员工的追踪和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各村(社区),各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复工后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防大疫、打大仗的思想准备,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切实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疗”,以防疫情在我镇输入、蔓延、输出和控制疫病传播,确保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二)预防为主,突出实效。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精准查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环境整治、消毒灭源、强制检疫、强化堵源、疫情观测和重点员工24小时监管等综合措施,确保复工后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各项职责,重点督导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无谎报瞒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复工方案29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1、建立复工复产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3、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萍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釆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4、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杀用品。要设置留观室,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全面开展企业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企业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二、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实行企业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入员进入企业。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2、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职工及时采取留观措施并上报。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3、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相关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提供盒饭、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4、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取消所有聚会,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5、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企业前,要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6、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7、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疫情复工方案30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要求,为了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有效预防遏制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全镇各生产行业(领域)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重点

  检查范围为全镇各村、居(社区)、各行业(领域)、特别是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重点检查镇卫生院、居家隔离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贸市场、养老院(敬老院)等公共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各村、居(社区)、各有关部门在重点检查以下事项基础上,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完善检查内容。

  二、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本次安全生产检查镇人民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村、居(社区)、镇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根据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疫情期间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

  (二)加强舆论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各村、居(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要及时公开曝光。

  (三)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各村、居(社区)、镇级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督促指导服务,狠抓落实,确保检查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居(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镇通报。此次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将用为全镇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疫情复工方案31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餐饮提供者无接触供餐实施指南》等文件精神和标准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指南。

  一、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有效的应对工作方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活动轨迹及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较重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等情况的员工暂不返程返岗。所有员工不得隐瞒上述信息,并及时报备。

  3.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驾驶、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4.上岗员工应持有健康证明、村庄(小区)出入证和电子健康通行码。

  5.落实晨午检制度,进入经营场所(工作区域)前,应安排专人检测体温,体温正常可入内工作,并进行洗手消毒。对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报告(电话附后)并安排就医。

  6.员工工作全程佩戴口罩,坚持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7.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使用带盖垃圾桶。

  8.制定疫情期间员工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岗位等。

  二、严格规范经营服务

  9.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复工前,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75%医用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消毒纸巾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清理停业前采购的食材,处理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并做好销毁记录。

  10.营业期间,保持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卫生间等场所设施定期进行消杀通风;就餐场所要做到一餐一消毒,未使用的包间要每天一消毒。对顾客进出的门口、门把手、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增加消毒频次。

  11.使用消毒液体,要严格按照使用方法执行,避免消毒液体接触到菜品、成品。

  12.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须洗净、消毒并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供餐时即时提供,不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

  13.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14.经营堂食期间,严格控制人员流量,增大餐桌之间距离,每桌接待量不高于原有餐位数的50%;包间内每桌减半设置餐位,最多容纳6人,就餐人员间距不小于1.5米。

  15.堂食推行“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三种分餐模式,所有经营方式都应以无接触方式供、取餐品。

  (1)分餐位上模式:

  即对就餐人员按人员位数逐一上餐的分餐模式。在菜品设计时按照分餐要求制定菜单、搭配菜品,餐厅后厨设置备餐间或分餐台,菜品加工完成后由厨师或服务人员在备餐间或分餐台对所有菜品进行分餐,按位上餐,保证每位就餐人员用餐用量和餐具的独立性和安全性。适用于各类宴请。

  (2)分餐公勺模式:

  即利用分餐公勺、公筷、公夹或公叉等工具实现的分餐模式。菜品制作保持传统加工工艺,上餐时在每道菜品器皿内配备公勺或公夹,并在餐桌上摆放与顾客餐具显著不同的公筷、公勺等分餐工具,引导消费者在取餐时使用分餐工具取餐,保证就餐人员用餐的独立性。适用于大众餐饮消费。

  (3)分餐自取模式:

  使用独立餐具并由用餐者自取实现的分餐模式。就餐人员在点餐台点餐,由服务人员按照消费者点餐使用专用餐具或一次性餐具进行配餐,采取单人单桌,同向就餐,在店内相对独立的环境下完成用餐。适合于各类快餐经营。

  16.提倡进行打包外卖服务,增加外卖窗口,订餐后送餐或自取餐等方式进行经营。

  17.严禁外卖人员带病或隔离期未满提供送餐服务,做好个人防护,加大配送箱、车消毒频率。

  18.不得提供红事、白事等群体性宴席服务。

  19.禁止使用中央空调,保持良好通风条件。

  20.鼓励餐饮服务单位为顾客提供口罩。

  21.对厨余垃圾要加盖、分类及时清理,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三、严格采购进货管理

  22.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材料,落实采购各环节索证索票制度并存档记录。

  23.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24.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

  四、严格顾客管理

  25.进店顾客要出示村庄(小区)出入证和电子健康通行码,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除就餐时间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6.禁止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症状的顾客进店,及时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报告,并劝导其及时到辖区5家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市立医院、市妇保院、枣矿集团枣庄医院、市中区人民医院、市中区妇幼保健院)。

  27.鼓励预约订餐、错时取餐,如需候餐,等位区人均间隔1.5米以上,避免人员聚集。

  五、加强防控责任落实

  28.各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人员管理、消杀通风、防控物资储备等措施落实到位。

  29.区市场监管局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消除餐饮安全隐患。证照(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不全的不得经营,不符合规定的禁止营业。

  30.各镇街要强化属地管理职责,明确责任人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服务好各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协调购买口罩;对复工有困难的,给予指导帮助;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主动作出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群众百姓的安全健康。如发现不严格按照本指南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因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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