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通用7篇)
编写工作方案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设计。在一个项目被提出时,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领导做决策,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工作方案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通用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员工返校途中、返校后的日常管理,全面保障我校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责任落实
教职员工管理组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副书记张平
教职员工管理组牵头负责: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等部门全体负责人
教职员工管理组具体组织实施:归口报送疫情和健康监测信息的48个二级单位(部门、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安排
(一)继续牵头组织好发挥好比较成熟的“湖工防疫日报工作群”信息报送机制作用,组织各二级单位(部门、公司)对全体人员暑假期间的行程进行必要的排查。
1、加强学习宣传,领会文件精神
各单位(部门、公司)要继续通过微信群、短信群、QQ群等,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8月20日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8月2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20xx年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基本方案》的通知》、衡阳市教育局20xx年8月1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尽职尽责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内容,做到人人皆知、遵照执行。
2、继续精准摸排,掌握人员现状
(1)各单位(部门、公司)要继续实行目前报送格式和具体要求,每日对全体人员进行全覆盖、无遗漏排查,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松懈。
(2)各单位(部门、公司)要精准掌握全体人员(特别是外籍教师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假期的出行情况、接触史情况、身体情况动态排查,在每天规定的时段内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从8月21日起,加强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全面摸排,对有明显接触史或者发烧等症状的教职员工,请按照卫健委专业要求,如推迟返校、就地隔离或赴医院就诊,请做好后期跟踪工作。人员信息由各单位(部门、公司)留存、并发送给杨桂林副处长、张浦剑医生,备案备查。
(3)各单位(部门、公司)要对联系对接的进校服务人员的疫情信息排查,随时关注旅居国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的动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人员信息由各单位(部门、公司)留存、并发送给杨桂林副处长、张浦剑医生,备案备查。
(二)认真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1、各单位(部门、公司)要根据学校发布的通知,告知所属全体人员在返校途中的防疫措施、到校后接受防疫工作安排等内容,确保教职员工在返校前能详细了解学校对报到日期、时段、报到流程、进校路线、健康码、体温监测、就餐等事项的安排。
2、各单位(部门、公司)要对所属全体人员进行全覆盖无遗漏的培训,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及学校发布的相关防疫工作精神。
3、各单位(部门、公司)要求所属人员每日更新健康码,正式开学后,所有教职员工必须提交健康码、《湖南工学院教职员工健康情况登记卡》(见附表)。
4、各单位(部门、公司)在提交健康码和体温检测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湖南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与技术处置组,并根据相关的医学专业机构提出的指导建议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理。
(三)严防严控严管,分类做好防控
1、目前在国(境)外的教职员工返校要求
如需回国,请提前报学校审批同意后购买机票,严格按照卫健委等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14+7+7”医学观察和“2+1”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即在第一入境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回居住地后继续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并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国(境)内教职员工返校要求
教职员工所在地市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开学前14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凭健康码绿码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报到入校;教职员工所在地市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暂缓报到入校,待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报到入校。
3、健康码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教职员工暂缓报到入校,黄码、红码转为绿码后,凭健康码绿码、14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入校;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教职员工暂缓报到入校,治愈后凭医院诊断证明报到入校;20xx年7月以来感染新冠病毒的教职员工暂缓报到入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解除健康管理限制后报到入校(加强治愈出院教职员工隐私保护,不得泄露其个人相关信息)。
4、推进疫苗接种,实现接种全覆盖
(1)督促、催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教职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切实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2)全面查验教职员工疫苗接种记录,不漏一人,教职员工没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且不能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免接证明的,不得进入校园。
5、教职员工按学校统一规定时间到岗到位,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按时到岗到位的情形进行分类管理
(1)身体健康但确实无法返岗的专任教师,为了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可实行线上教学;旅居境外无法返岗且身体健康的坐班人员,可以申请请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处理。
(2)因身体健康原因而无法返岗的人员,执行病假请假制度,专任教师的教学任务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要求,进行调配解决。
(3)因其他原因无法返岗人员,按照《湖南工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湖工人[20xx]14号)要求,执行我校请假制度,如婚假、产假等。
(四)做好教育引导,增强防控意识
1、建议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的可乘坐私家车返校。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2、返校途中做好健康监测,感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旅途中如到医疗机构就诊,应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人群情况,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对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3、返校途中应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
4、排查本单位(部门)所有教职员工疫苗接种情况,督促全体教职员工开学前“应接尽接”,并尽早完成全程接种。
(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各单位(部门、公司)不能“擅自加码”,更不能“层层加码”、简单“一刀切”。教职员工管理组将根据上级和学校防控办统一安排和要求,将视情况陆续在“湖工防疫日报群”发布相关通知,请及时查阅、组织学习并落实。
(六)与纪委办、巡察督查办公室等部门加强联系协调
切实压实各单位(部门、公司)的主体责任,学校纪委办、巡察督查办公室等部门,要切实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督促各单位(部门、公司)要按照学校要求和各工作组安排,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2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教务处认真组织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职工返岗工作的通知(四号公告)》精神和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岗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格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有关工作。
定于2月17日(星期一),教务处教职工返岗工作,恢复基本运行。因当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保证师生健康安全,按照学校“非必须、不返校”的要求,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运行需要,合理安排教职工轮流到校上班,尽可能减少工作人员到校上班。
加强人员管理,做好每日信息记录。处防控领导小组成员每天及时掌握、了解所有教职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自我隔离情况等。教职工要如实上报个人情况,对于上报不实信息、拒不执行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及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予以处分,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严格执行不满隔离期的教职工不能返岗工作的规定。确因工作需要返校上班,须已按要求完成自我隔离,经处领导审核批准后,发放教务处盖章的《返岗确认书》,方可到校上班。
通过多种渠道为到校上班的教职工筹集购置防护及消毒杀菌用品,以保证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处里现有的少量口罩将优先配发给轮流到校上班的老师。
返岗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离家时戴口罩,进校门时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出示一卡通以及《返岗确认书》。
到校工作期间请佩戴口罩,注意做好防护,尽量不要聚集,如有问题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各办公室要做好消毒杀菌工作,保持良好通风,以一万的努力防范万一的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疫情防控期间,因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尽量采用视频会议方式。
二、返岗工作安排
经处务会研究,决定实行轮流到校上班工作制。
教务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每天有一名成员在校上班,其他成员实行远程在线上班,确保有事能及时到岗工作、处理问题。
老图书馆二楼教务处办公区每天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办公室上班。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每天安排五名工作人员在二教轮流上班。
其他工作人员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行网上办公、远程或居家办公。要求每天工作时间均须在岗,按正常时间上下班。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工作状态,通讯工具保持畅通,确保能随时处理、解决工作问题,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三、工作流程及办事指南
教务处主页已发布近期到校上班人员安排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请教师学生联系、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各项有关事宜。
校内外工作人员要耐心回答教师、学生的咨询,及时予以回复;非本人负责的业务或有关工作,要按岗位职责和具体分工,及时与相关老师联系、协调,尽快给予解决或回复。
不能解决或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管处领导汇报。
关于业务材料签字,经分管处领导确认同意后,由当天值班处领导签字。
每周二老图书馆219室全天办理教务处公章盖章事宜。盖章材料须先经学院教学副院长或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同意。
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3
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xx]2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455号)文件精神,按照20xx年8月18日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属地、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特制订我校教职员工开学返校实施方案。
一、成立教职员工分期分批返校返岗工作组。
组长:王宏伟
副组长:
成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总务处、保卫处牵头,严格排查所有教职员工(含后勤社会化企业员工,下同)假期去向情况及健康状况,按照“一人一案”要求,进行分类登记。要求学校所在地以外教职员工(包含新校区建设搬迁项目施工人员)返校之前,均须认真填报疫情期间情况摸排表(附件1),逐一登记造册。根据摸排情况,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返校返岗评估。
二、教职员工类别
教职员工指教师、行政、物业、安保、食堂、洗浴、超市、校车司机、项目施工人员等人员。
三、教职员工返校条件
(一)在皖教职工坚持非必要不出省原则,开学前14天,实行健康监测,无异常情况的按时返校,在省外低风险区的,在学校开学规定定的开学时间,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返校和到校报到,并做好中途防控措施。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暂缓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低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并按照规定做好健康管理。
(二)本人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应继续做好健康监测和管理。
(三)后勤、物业、保安、食堂等人员,在其返校前除按照学校返校要求外,须查验行程卡,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全员参加学校教职工核酸检测抽查),并在岗前参加一次安全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四)尚在国境外的暂不返校。
四、教职员工返校审批流程
返校教职员工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填写《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员工返校申请表》,所填信息必须如实、准确、详细,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返校。项目施工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申请、审批,并报组织人事处、校医室及项目负责人三方备案,发放出入证。
五、返校方式
所有教职工须提前14天返回学校所在地,在学生返校前一周有序返校。返校教职员工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使用私家车辆返校。
六、返校批次
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目前在省外的教职员工,提前规划好返校时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第一批次:校领导及行政干部,其他需要上班的,20xx年8月21日到岗上班
第二批次:行政、教辅、辅导员(班主任)、物业、保安、超市、浴室、司机等人员,20xx年8月25日到岗上班。
第三批次:教师含聘任及兼职教师,20xx年9月1日到岗到位。
其它批次:项目施工人员按照学校规定进行。
七、返校要求
近期返校教职员工及家属必须严格遵守桐城市防疫指挥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1.进入校园时,必须登记并测量体温,自觉、严格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2.签订承诺书,进行健康信息采集登记,申请“安康码”,做好接种工作,做到“应种尽种”,部分教职工因“禁忌症”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按照要求及时接种,积极配合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职工返校前的核酸检测抽检工作(已提供返校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可不参加抽检)。
3.积极参与并自觉进行健康教育,认真学习“三案八制”和《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师生员工个人防护手册》,严格按照规定,持续做好个人防护,认真落实科学佩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校内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同时要求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4.居住在新老校区外近期返校教职工及家属,进入小区时,必须及时向小区卡点登记报备、测量体温,并按防疫要求自觉进行居家14天医学观察。
5.学生返校当天和学生开学后,教职员工车辆按照规定时间出入,中途不得随意出入。
6.按照规定认真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材料到部门疫情防控联系人。
7.返校教职工所在单位必须落实包保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近期返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包保第一责任人,督促返校教职工及其家属,严格遵守桐城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遵规守纪,如实报告,认真配合,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八、做好不能正常返岗教职员工工作
对不能正常返岗的教职工,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与其保持联系,做好思想疏导,引导他们按照所在地方政府防疫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待疫情缓解后,再行返回。因疫情不能正常返岗工作的教职工,不影响其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等。
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4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更新版)》等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8月21日机关部门正常上班、各学院教职工返校报到。
一、认真做好返校前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暑期轮休期间疫情防控
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暑期轮休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人员流动管理,严格外出人员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健康日报和检测制度,引导教职工做好开学返校准备工作。
(二)精准掌握教职工有关信息
教职工通过掌上蔚园APP、所在各二级单位日报等方式,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提醒教育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需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三)做好返校返岗准备
教育引导教职工及时掌握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经常居住地不在滁州市和已返回滁州教职工,在返校到岗前14日内原则上不得外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应提前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日报行程和健康情况。各单位要加强防控工作人员配备,开展工作排查,完善防控体系,加大督促落实。
二、组织教职工有序返滁返校
(一)把握信息,分类施策
1.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持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中风险地区教职员工须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后,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及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暂不返校报到。
2.近期从境外返回的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境外返皖人员管控措施,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
3.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
4.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
(二)组织教职工安全有序返校
1.各单位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及时将学校工作安排通知到所属教职员工,按照上述人员分类情况,安全、有序组织教职工按要求返滁返校返岗。
2.外地教职工返回滁州前须提前两日向所在单位报告行程、交通方式、身体状况等信息。各单位要全面摸清、准确掌握教职员工所在地信息、假期旅历、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情况,逐人签订入校前14天健康承诺书,建立健康台账,坚决杜绝教职员工带病、带隐患返校。
3.做好返校途中防控工作。
(1)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3)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4)跨区域返程的教职员工,距离较近的优先选择自驾方式,长途出行需搭乘公共交通的应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换乘。要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4.对没有返校的教职员工,各有关单位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加强教育指导。
三、落实开学后教职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
1.按照《安徽省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更新版)》要求,指导督促教职员工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落实教职工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
2.各单位要及时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传达到所属每位教职员工,教育所有返滁教职员工严格遵守滁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3.各单位每日通过掌上蔚园APP、二级单位日报掌握教职工健康情况,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学校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二)做好教职工流动管理
1.落实防控基本措施。落实对进校教职员工身份识别、登记、测温等制度,按指引要求佩戴口罩。提倡教职工乘坐私家车辆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防护。
2.做好流动人员管理。长期往返工作、居住地之间,及因工作需要出差的教职工每天上报健康状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动态掌握其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在外教职工生病时要及时报告单位,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行追踪和随访,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给校防控办和校医院。开学后在节假日、周末时间需外出的教职工,须向所在单位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提醒做好个人防护、日报健康信息,掌握行程信息,并及时通过日报表上报学校。
3.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各单位要及时追访和上报。对有关教职员工视情况做出暂缓返校上岗安排,由所在单位安排专人做好相关记录,并做好岗位补缺等工作。
(三)严格外出人员审批
1.继续实行人员外出审批。教育教学时间内教师一律不外出,确需离开滁州须履行审批程序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校时须先落实卫生措施再进入办公或教学场所。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不组织召开国内外学术会议,教师个人尽可能减少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需参会须履行审批手续。经常居住地不在滁州的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没有异常情况的在教育教学期间只需审批一次。
2.严格审批程序。副处以上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党委书记审批;其他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校长审批。
四、应急处置
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教职工不得进入校园,本人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按要求处理。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由学校按照《安徽省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管理指引(更新版)》和防控应急预案等及时处理。
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5
根据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4月8日《关于做好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部署,结合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教职员工错峰返校工作方案。
一、返校条件
根据当前教职员工所处地域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分为暂不返校、暂缓返校、正常返校三大类。
(一)第一类:暂不返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返校:
1.返校前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教职员工。
2.身处国(境)外的教职员工(含外籍教师暂不返校。
(二)第二类:暂缓返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
1.杭州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或“橙码”的教职员工,一律暂缓返校。待健康码转绿,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2.返校前14天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行经历或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来浙人员等有密切接触的教职员工。
3.返校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过国(境)外人员的教职员工。
4.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腹泻或呼吸道症状的教职员工,暂缓返校。暂缓返校期间,经当地医院就诊治疗,排除新型冠病毒感染并在身体康复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三)第三类:正常返校。除上述两类情况外,其余人员均可正常返校。
二、返校安排
(一)在浙江省域的教职员工(含外籍教师)
1.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正式返校返岗开展工作。
2.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严控外出,一律暂缓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参加活动。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浙江省域的,通过钉钉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开(离浙江省域期间,确保接触的人无流行病学史,无发热、干咳、腹泻或呼吸道等症状,否则暂缓出省),返杭后经批准,方可正常返校工作。
(二)在境内、浙江以外地区的教职员工
1.在境内、浙江以外地区的符合返校的教职员工应立刻返回工作地,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正常返校工作。
2.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返回杭州后接受相关检测,且检测结果正常,满14天后并符合返校条件者,正常返校工作。
(三)在国(境)外的教职员工
1.在国(境)外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若返回国内,应第一时间通过钉钉提交《境外人员回国审批》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入境后须遵守出入境的统一规定进行隔离。
2.在国(境)外的外籍教师暂不返校,学校将根据上级部署另行通知返校时间。
三、其他事项
1.返程途中,请各位教职员工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距离较近的尽量采用私家车方式;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请立即与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视病情及时就医。
2.继续做好全体教职员工健康状况排摸,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填写《个人健康报告表》,严格配合所在二级单位执行“日报告”制度,不得瞒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及工作地点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3.二级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宣教培训和身心健康教育,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干预,组织好教职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学习培训,做好开学返校各项准备工作。
4.二级单位要做好返校教职员工体温监测与登记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体温正常、身体无不适者可进校工作;教职员工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排查。
5.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区域和其他人员聚集场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时,均应佩戴口罩。
6.在校期间,教职员工如发现身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联系校卫生所(0571-85070120)。
7.在疫情未解除前,暂停举办各项线下大型会议、培训和招聘等群体性活动,改用钉钉视频会议、视频培训、视频面试等方式进行,不得举办聚集性大型活动。停止不必要的出差活动,若确需到浙江省域外出差的,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出差期间,确保接触的人无流行病学史,无发热、干咳、腹泻或呼吸道等症状,否者暂缓出差。),出差返校后及时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出差结果。
8.对于应返校到岗教职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返校到岗的,应提前通过钉钉提交《教职工请假审批》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对于未履行报备请假手续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9.对目前还在国(境)外等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二级单位要重点排查,关心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建立一对一结对服务制度,专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他们的近况。
10.根据疫情变化,如上级或属地出台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学校依据最新规定执行。
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6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返岗的管控工作,按照省市开学工作指导方案和县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会议纪要》(〔20xx〕第6期)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通知》(金疫指〔20xx〕151号)、《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上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金疫指〔20xx〕16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制定我校教职工分期分批返校返岗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摸排评估
成立教职工分期分批返校返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海滨
副组长:潘启林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由工会、总务科牵头,严格排查所有教职员工(含后勤社会化企业员工,下同)假期去向情况及健康状况,按照“一人一表”要求,建立完善教职员工健康卡,进行分类登记。要求县外教职员工来县之前,均须认真填报疫情期间情况摸排表(附件1),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外地返校教职工监管责任落实工作台账》(后勤社会化企业员工由总务科负责)。根据摸排情况,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返校返岗细致评估。
二、分类有序返县待岗
(一)县外重点疫区教职工。对于仍在湖北、河南等地区尚未返回的教职员工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近期一律不要返县返校。
(二)县外非重点疫区教职工。对于县外具备返县条件的,即日起申请返县待岗,来县之前扫描健康六安APP二维码(见附件2)网上填表申报并截屏保存,确定返县时间、路线、交通方式等(同时电子档报工会存档),来县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科学做好自身防护,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县的,学校酌情可安排专人在到达地引领、接送,到达后要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告,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或定点隔离观察14天的防控措施。对持有当地乡镇(街道)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的,不再进行隔离观察。对在当地落实隔离观察措施不满14天的,必须继续隔离观察至14天期满。对隔离观察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天通过APP填写问卷调查表,隔离观察情况及时向经开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
(三)县内乡镇教职工。于即日起(不含汤家汇镇、关庙乡及隔离观察、居家重点监测未到期人员),可以持所在乡镇(单位)出具的证明返回县城,人员返城后服从梅山镇、经济开发区正常居民管控措施。
三、分期分批返校上岗
(一)延迟开学期。按照“非必须、不返校”的要求,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校在岗外,其他教职工以居家办公为主,原则上不得返校。确因疫情防控工作、线上教学辅导工作、开学准备工作等需要提前返校返岗的,坚持“能少尽少”原则,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校长签字,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办公室人事管理人员备案,通知相关人员上班。
(二)开学缓冲期。接到上级开学通知后到正式开学的缓冲期,符合健康要求的管理人员正常上班;毕业班教师、寝室管理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坚持“能少尽少”原则,由学生科、教务科、总务科、督导室及系部负责安排上班,并向办公室人事管理人员报备。所有上班人员均要配戴口罩,严格遵守每天体温检测、一日一报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自身防护,不串门、不聚集。
(三)正式开学后。全体教职员工,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及学校“两案十九制”要求,从严落实各项科学防控措施,直至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全部解除疫情防控为止,严防传染性疾病输入和蔓延,确保校园师生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
四、加强领导严格要求
(一)做好管理服务。由教职工健康审查工作组(联系人潘启林,电话15856453096,7368356)对所有市外返县人员、和县内疫点返回人员等各类需要隔离观察的教职工逐一落实居家隔离或定点隔离观察,确定居家隔离监管责任人,严格落实隔离规范要求。由疫情日常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组(联系人肖家儒,电话13966289953,7368396)负责为居家隔离教职工发放居家隔离告知书、个人防护指南(征求主管部门意见,提供模板),张贴“居家隔离”标识,明确隔离时段,严格“一天两检报告”,做好监督检查。隔离期满无异常情况,按照解除操作程序,解除隔离。对于隔离期间,身体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及时就医。
(二)严格执行纪律。由教职工健康审查工作组建立《外地返校教职工监管责任落实工作台账》,明确包抓领导,防控措施,明晰监管责任。开展返校教职工登记、接引、报告、隔离和健康承诺,对于所有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必须填写《自愿隔离承诺书》(附件3)并交学校存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由物资及后勤保障工作组(联系人王伟,18856434915,7368918)负责隔离人员后勤保障,为返校隔离教职工提供生活便利。对于瞒报、漏报、谎报疫情情况的人员,不按规定进行隔离人员,不执行防控工作要求不服从防控工作管理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一定影响或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把返校关口。严格执行达到返校工作条件者方可返校上班的规定,严格落实返校教职工疫情摸排登记和审批制度,从严从紧把好教职工返校工作的关口。根据工作安排和岗位需要,及时通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返岗。同时提醒教职工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指导教师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工会要与不能正常返岗的教师保持联系,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关心关爱他们的生活。
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7
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规定要求,为做好疫情期间教职工有序返校返岗的分类管理、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为学院正式开学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做好人员保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所有返岗教职工要按以下流程排查处置。
(一)健康状况正常的,各处(室)、系(部)以及联合办学企业提前2天将返校工作的教职工名单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检查核对健康申报表与教职工健康档案,了解返岗教职员工的具体信息,包括返校前14天行程、返校事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情况等,综合评估后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是否返岗上班。
(二)学校须通知其做好自身防护各项工作。
(三)开展筛查并分类处置
1.经筛查,寒假期间没有离开万州区的教职工,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者且无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身体健康教职工。经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
2.经筛查,返校前14天内无流行病学史,若从市、区外非重点疫区返万,且返万后按照所属社区规定需居家医学观察满14天,身体健康,体温正常的教职工,按程序申请返校返岗工作。
3.经筛查,14天内无流行病学史,市、区外非重点疫区返万后居家医学观察未满14天,暂时不返校。待按照规定需居家观察满14天后,身体健康体温正常的教职工,才可按程序申请返校返岗工作。
4.经筛查,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有在湖北境内、或其他本地病例持续地区旅行史或生活史,与前述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患者有接触史,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体温正常的,无疑似症状的,按照规定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后,身体健康,体温正常的并解除隔离的,须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必须按程序申请返校返岗工作。属于入境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后按照前述流程审批。
(四)信息上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二、教职工返校批次安排
经过筛查后,按照“非必须、不返校”的要求,所有返岗教职工,须提供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疫情防控行程卡”一键查询近14天国内行程(停留4小时以上)及国(境)外到访地区,且在返校当日之前连续14天身体状况正常。再分批次安排到校返岗工作。
第一批:先安排所有保卫、后勤等保障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岗工作,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第二批:行政、管理人员返岗,做好管理服务相关工作,为师生返校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批:根据学生处统一安排,学生分批错时返校上课,并配合教务处排课情况,各系部教学工作需要,安排一线教师返校工作。
三、教职工日常监测管理
教职工上下班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不聚集、不串岗。工作场所多开窗、勤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所有教职工返校返岗前,均需申领重庆“渝康码”。每天要凭员工卡进出校门,进行两次(晨检午检)测量体温,教职工上班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检测:
第一、乘坐校车上班的。由校车驾驶员负责安排第一个上车的教职工在校车前门进行体温检测等,情况正常方可乘车,到学校1号门统一下车再经过体温检测等方可进校;
第二、自驾车或自行到学校上班的。从1号门配合做好核查、登记和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园;
第三、校内居住的教职工。自行到校内规定的检测点登记接受检测,宿管人员、超市、食堂等工作人员由责任部门负责检测。
四、落实教职工晨检午检和报告制度
执行教职工和学生晨检午检、“每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晨检为上午8:30;午检为下午3:00点前。午检请教职工在规定时间自行到各检测点检测,如确因特殊情况(包括请假、出差、节假日等)不能进行晨检午检教职工按照学院疫情管理规定自行通过学院疫情管理平台每天如实申报。
各检测点要认真负责做好检测工作,检测数据原则上由安装了自动检查设备的检测点的系统自动生存汇总,特殊情况由各检测点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所有数据在下午3:00前由组织人事处程军汇总后报学院防控办。
晨检午检和报告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各处(室)、系(部)要按照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指南和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返校返岗人员审查和工作期间的健康监管和每日疫情检测报告责任,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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