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

时间:2022-12-02 13:28:44 方案 我要投稿

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范文(精选12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范文(精选12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范文(精选12篇)

  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1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2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二、成立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等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2620066。

  三、分类推进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四、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一)第一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二)第二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5、人员管控到位。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三)第三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1、全厂消杀到位: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2、定期监测到位: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3、闭环管理到位: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五、分类实行报备报批

  (一)第一类区域。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区域。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三)第三类区域。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三)突出安全底线。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3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 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 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 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 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 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 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四、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动力部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4

  为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企业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三、做好防护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四、开展监测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五、处置疫情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六、开展宣传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6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序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一律”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人员基本能到岗、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较完整的企业优先安排复工复产。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做到以下“六个到位”。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春节前后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尤其是要切实掌握本企业员工流动情况(包括春节假期出行、人员接触、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员工返岗时必须持有所在乡镇及企业“双证明”上岗(证明来自非疫区点、非医学观察对象)。明确做到“三个严禁”:严禁重点疫区疫点人员上岗,严禁近期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及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居家隔离解除前上岗,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三)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确保到2月底每人每天1个)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四)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五)人员管控到位。要按照社区防控的相关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有条件的企业要改建增加员工宿舍、倒班房,减少人员上下班返乡、返城流动。

  (六)安全、环保工作确认到位。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检查,做好厂区内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做到复工复产安全环保。

  二、实行复工复产报备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报备管理制度在县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县高新园区党委书记XXX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XXX副组长,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卫健委、市监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园区内企业由高新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园区外规上企业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规下企业由属地乡(镇、场)牵头负责。

  (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拟复工复产企业在做到“六个到位”的基础上,分别向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乡(镇场)提交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等报备资料。准备工作不充分未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交申请表,避免因自身原因延误复工复产。

  (三)企业复工复产查验。收到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由工作组1天内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企业办理复工复产确认书;对验收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

  三、做好复工复产帮扶

  复工复产工作组要强化企业帮扶服务,做到“真诚帮扶、高效帮扶、廉洁帮扶”,积极推动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用工协调、员工返厂交通物流、原材料保障、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的帮扶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后“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1、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2、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

  3、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4、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1、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2、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1、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2、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1、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

  2、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1、企业要与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2、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高新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开展防疫工作检查,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产。

  园区春节未停车生产企业新增恢复生产线扩大产能参照此方案执行,严格按照“六个强化”执行到位。本实施方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防控工作结束后自行废止。

  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7

  一、企业复工时间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xx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8

  一、 复工时间:

  二、 复工准备工作:

  1、 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班组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 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 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 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 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 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三、复工人员组织计划: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9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各零售药店也将逐步恢复营业。复工后,药店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员工核酸检测情况筛查。拟返店工作人员,要达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的核酸检测次数。返岗后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漏一次。

  二、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测温制度。对进店人员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测体温。药店发现体温超过37℃的,停止向其销售药品,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药店工作人员要引导人员有序进店购药,购药期间请至少保持一米间距。疫情发生期间,不得组织促销活动,防止人群聚集。

  三、继续暂停销售“四类药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疫情发生期间封控区、防控区,继续暂停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和抗菌素“四类药品”销售服务,引导患者就医。

  四、加强从业人员防护管理。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居住地-工作单位“点对点”管理,做好个人防护。药店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穿工作服、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每天上午、下午测量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体温超过37℃立即上报,不得上岗;

  五、经营场所消毒通风。每天上午、下午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并做好记录;消毒液应标示开启日期或配制日期、失效日期,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执行进店人员信息查验制度、擅自销售“四类药品”的药店,将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并曝光。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10

  为认真贯彻落实《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安委〔20xx〕5号)、《来宾市应急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应急发〔20xx〕4号)及武宣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相关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保障我县非煤矿山、危化和工贸等相关企业春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自查自纠

  各相关企业于20xx年2月1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大培训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二、核查验收

  20xx年2月16日我局接收企业的复工复产申请,并组织专家等人员对申请复产复工的企业进行实地核验,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由于节后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尚未进入良好工作状态,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且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稳,对服务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相关企业必须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强化疫情排查,各企业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员工排查力度,重点摸清春节期间员工去向、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等情况,特别是近期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工人员的排查摸底。对春节返乡期间患病、医学观察、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在当地医治、隔离或者观察,严防传播感染到企业。二是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或在室内聚集必须戴口罩,隔断疫情传播途径。各企业要在员工返工前,要落实对员工生活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措施。员工到企业后禁止举行群体性聚集活动,提醒员工远离人群密集场所。若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卫健局。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标语、橱窗、公告栏、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各类防控措施、注意事项,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号召员工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人人参与、联防联控,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

  2.深入开展春节后全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要做到全员覆盖。复工复产前,根据防疫的要求,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严格培训内容,可通过专家授课、播放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具有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集中培训的,每个参与培训的员工之间要保持防疫安全距离。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考核,从业人员只有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方案、考核内容应收集、整理、归档以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

  3.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企业不带病运行。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方案,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员、各岗位员工,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对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好复工生产前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严防企业带病运行。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后,方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复产复工申请。

  (1)非煤矿山: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加强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

  (2)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加强复产前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

  (3)危险化学品: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要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要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车。

  (4)冶金等工贸行业: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煤气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或窒息事故。

  (5)烟花爆竹:各批发企业要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的相关规定,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

  四、落实责任,严把复产程序

  (一)非煤矿山企业

  1.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2.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考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矿山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完成相关问题及隐患整改后,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可自行复产。

  3.地采矿山及其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四等尾矿库运行的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由市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会同我局联合审查。

  (二)其他相关企业

  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一)积极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卫生防疫事件。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卫生防疫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遇特殊情况,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处置。未尽事宜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工复产的,请提前与我局相关股室联系。

  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11

  为积极落实国家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企业应必须确实有效隔离传染源、切断风险源,再结合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需要并且经过公司住所地防疫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确保企业平稳过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分步、分期、分批次的复工,保障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如下参考方案:

  一、明确责任主体并健全公司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企业必须承担疫情预防处置主体责任,要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场所及企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健全本公司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长: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副指挥长: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某行政总监或人事总监

  公司疫情防控成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制定应急预案。复工企业需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应急管理、出入管理、餐饮管理、出差管理、会议管理等各项防控预案到位。

  2、强化日常监管。企业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每日填报《复工人员情况排摸表》,并做好所有复工人员健康状况登记。

  3、申请复工员工如果与确诊或疑似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必须向企业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告,必须主动接受为期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点或居家隔离,相关情况同时报所在地街道或主管部门。具体工作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严格执行。

  4、掌握员工动态。对市外已返公司住所地的员工、其他城市员工或接触过确凿及疑似人员的员工,制定落实员工分次分批到位方案及防控措施。

  5、配备防疫物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控物资由企业自行解决。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6、统计公司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7、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8、严格场所管理。对于配置值班宿舍的企业,日常管理参照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执行,由企业落实值班宿舍各项防控责任,并及时向所在辖区的街道、主管部门报告。

  9、为防范未然,企业需设立隔离点,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在厂区出入口、办公人群集聚区域设立临时体温检测点,做好到岗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三、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公司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公司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期间必须戴口罩并做好其他防护措施,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以及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公司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公司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公司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人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公司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可以居家办公灵活处理工作事宜。

  6、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公司组织医务人员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7、确认公司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就餐采取分批进行,间距至少保持2米。

  8、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9、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10、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11、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2、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3、复工后,公司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4、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也必须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并且每3小时更换一次。

  15、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6、各公司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60分钟。

  17、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

  18、注意个人卫生,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出行,降低乘坐电梯频率,低楼层乘客可以走楼梯步行,不要在乘坐电梯过程中取下口罩,随身携带卫生纸(手套),可隔着卫生纸(手套)按电梯按钮。卫生纸(手套)使用完毕妥善处置。等候电梯时站在厅门两侧,不要离厅门过近,不要面对面接触从电梯轿厢中走出的乘客。乘客走出轿厢后,按住电梯厅外按钮不让电梯关门,等待片刻再进入电梯。尽量避免与多名陌生人同乘电梯,时间充裕的乘客可耐心等待下一班电梯。尽量不要用电梯搬运物品,减少随身物品与电梯轿厢接触。乘坐电梯后,及时洗手、消毒。

  19、工作沟通采取微信、QQ、电子邮件方式,确需要当面交流必须做好防护并保持2米以上。

  20、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何更好地做好灾后的快速发展工作,需要多方考虑,企业始终要坚持自主创新,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探索新技术和新资源才能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这次疫情灾害也打乱了很多企业的发展节奏,如何熬过这次疫情灾害,是相关企业面临的巨大挑战,中华民族历来弘扬国难兴邦的乐观主义情怀,在疫情灾害中,相信智慧的中华民族一定会创造出诸多商业模式和商业机会。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中华民族是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民族,我们坚信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一定会战胜这一次疫情!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12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化工厂复工复产方案】相关文章:

疫情复工复产方案12-02

复工复产的方案(精选18篇)10-08

复工复产方案(精选12篇)09-19

复工复产方案(精选6篇)06-06

复工复产方案(精选5篇)06-06

复工复产方案(精选10篇)10-11

春节后复工复产方案01-27

安全复工复产的方案(精选5篇)05-13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精选15篇)06-17

复工复产方案(通用17篇)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