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

时间:2023-02-15 19:29:23 艳盈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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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精选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精选15篇)

  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 篇1

  一、演练目的:

  为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消防和职业卫生意识,提高对各种特发事故应急应变能力,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职工对泄漏的防范及职业防护能力,公司决定开展油库储溶剂罐发生泄漏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

  二、考核标准:

  本次演练重点考核公司管理人员、基层车间操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正确使用各类救护器材的本领、环境应急处置和合理运用技战术水平,以及人身保护、救护的熟练程度。

  三、演练时间:

  20xx年10月18日下午15时。

  四、演练地点:

  油库储溶剂罐区。

  五、演练内容:

  罐体突发泄漏而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演练人员:

  总指挥:

  成员:

  八、演练过程:

  发现事故后,岗位责任人亢昌清立即向后勤班长汪家双报告,汪家双接报后,一边迅速切断通往罐区的电源,一边向主管领导姜萍报告。

  九、姜萍接到报告后,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安排车辆对在泄漏中受到轻伤的两名员工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疏散其他人员到安全区域。

  2、通知义务消防队员赶赴因泄漏而起火的现场,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指示消防队员站在上风口灭火,避免救护人员受到伤害。

  3、反应釜停电、停转期间,立即用氮气置换,并紧急降温。

  4、经过义务消防队员10分钟的紧张扑救,因泄漏产生的`火灾被扑灭,演练圆满结束。

  5、应急救援结束后,组织生产人员应清理现场。

  6、应急处理:

  泄漏事故产生的危害:轻则损害设备,影响环境和正常生产,重则造成人员伤亡,危及企业的生存发展。

  事故发生后,树脂、制漆车间紧急停产,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做好停产状态时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避免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 篇2

  一、目的

  为确保在煤矿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能够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迅速抢救受灾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矿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三、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事故的汇报和救灾组织计划

  1、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在安全地点利用电话迅速将发生事故的地点、灾害性质、原因和火灾程度向矿值班室汇报,井下其它地点人员发现烟雾等异常情况后,也应及时汇报。

  2、值班员接到井下灾情汇报后,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做好记录,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到值班室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受灾范围,决定是否通知救护大队,用电话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上述地区人员按《XX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撤退方式及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3、值班领导按《XX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制定的通知程序,通知矿长、总工、各副矿长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同时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成立救灾指挥部,筹建处主任和总工程师配合矿山救护队队长,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5、救灾指挥部应迅速查明并组织通知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焰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6、切断火区电源。

  7、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制定出具体的`灭火方案。

  (二)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救计划

  执行《XX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瓦斯、煤尘爆炸自救的有关规定。

  四、应急预案的学习、演习

  1、井下各工队负责组织本队职工学习应急预案,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后或有新工人入矿时,都必须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如条件允许,矿井按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模拟演习,针对演习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补充应急预案,并保存记录。

  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 篇3

  为在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汶上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或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汶上县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县公安局长、县消防大队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广电局、网通公司、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事故发生地乡镇负责人担任。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灭火指挥组。由县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方案,部署各参战力量,指挥火灾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扑救力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火灾评估并提供技术支持。

  2、警戒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及受灾地派出所组成,负责灾害现场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车队的道路畅通,疏导围观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3、勤务保障组。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和消防大队组成,负责了解掌握扑救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扑救行动所需经费预算,指导救援物资的运输和调配,落实参战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

  4、秘书组。由县公安局秘书科、调度科、宣传科和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及时了解火灾动态和扑救情况,收集扑救行动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编写情况快讯和工作报告,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5、善后工作组。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和民政局、劳动局、消防大队和有关保险机构组成,负责及时了解掌握火灾的基本情况和波及范围,尽快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起草火灾事故报告,并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抚恤、救济、理赔等善后工作。

  三、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应急救援体系。以县消防大队为首战力量,济宁消防支队调集部队为增援力量。公安、建设、环卫、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环保、医疗救护等单位作为辅助力量,协助火灾扑救行动。

  (二)日常训练原则上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按计划安排,全县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后,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报警电话:119。

  2、县消防大队接到报告后,在立即出警的同时,立即报告县政府值班室(电话:7xx2586)、县安监局值班室(电话:72xx0169)和济宁市消防支队值班室(电话:21xx100)。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维持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管制。

  五、事故应急救援

  (一)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指挥立即报告县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

  (二)消防力量的调集。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时,首先由县消防大队进行先期处置,并迅速将情况向济宁市消防支队报告。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

  2、当火灾情况严重、需要调集周边县市区或其他救援区域力量增援时,由县公安局报请市消防支队,调集市内、省内消防增援力量。

  3、所调集的.消防增援力量必须在30分钟内集结完毕,并由大队指挥员带队选择最近路线赶赴火灾发生地。

  (三)战斗行动程序。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增援力量按先后顺序到达灾害事故地后,根据火灾类型和参战队伍人员、装备情况,由县消防大队提供作战参谋人员,按照所划分的作战区域或战斗段,协助作战队伍展开救援行动。

  (四)按照“属地指挥”的原则,在县消防大队未到达现场之前,其它增援力量接受当地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

  六、勤务保障

  (一)通信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及网通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负责,确保联络畅通。

  (二)装备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及县消防大队负责。保证作战行动所需战斗服、空气呼吸器瓶、灭火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扑救行动。

  (三)生活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各救援力量的饮食、住宿、医疗等保障工作。

  七、其他

  (一)本预案是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方案。

  (二)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要严格按程序调集所需力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保证各项命令、指示得到贯彻落实。

  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 篇4

  一、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有准备、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根据分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只适用于炼铁厂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

  三、危险源点确定

  各高底压配电室、电缆沟、高炉主控楼地下室、皮带运输系统、液压站、主抽风机房、各润滑油站、润滑点、主控室、喷煤煤场、煤粉仓及直接相连的喷煤系统、煤气储备、净化及运输系统等,遇引火源或设备老化及操作不当容易造成火灾的位置。

  四、炼铁厂义务消防队

  队长:

  成员:

  五、事故处理、报告程序

  1、事故处理

  1.1油脂类着火,当班人员及炼铁消防队员用干粉灭火器或消防沙进行灭火。通知当班调度、车间主任,根据火势情况然后通知总指挥,由当班调度通知公司总调。

  1.2电器着火,当班人员应首先断开电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扑救的同时。

  1.3煤气设施着火,当班人员应及时上报调度主任和煤气防护站;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蒸汽,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闸阀,以防回火爆炸,直径小于150mm的煤气管道走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1.4焦炭、原煤着火,小范围着火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员工及炼铁厂消防队员自行灭火,大范围火警应报告公司调度室或经总指挥批准直接报警。

  2、报告程序

  2.1当班人员发现火灾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首先通知当班调度、厂消防队、本车间主任、总指挥,根据火势情况由当班调度通知公司总调。

  2.2当班人员发现火灾火情较大时,可直接通知总指挥、总调或直接报警。

  报告完毕,应当在事故现场适当位置设置警戒,并安排人员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护车。安排事故处理人员后,应当组织人员做好生产的恢复工作,并及时清点人数,解除警戒。

  六、应急响应及措施

  1、接到火情情况之后,总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所有小组成员立即进入抢险救灾状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不得离开厂区,轮流值班。

  2、厂消防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汛情现场,并携带必要的工具、材料。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进行灭火。

  3、层层建立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火情、人员伤亡、道路疏通情况、电力、设备、通讯等设施损坏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在通讯联系中断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4、对于重点要害部位出现火情时,如主控室、配电室、液压站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火情扩大。

  5、在进行灭火过程中,应避免发生烧伤、烫伤、其他事故的发生。

  七、应急善后处理

  1、应急救援之后应当立即清点人数,清理现场。

  2、在总指挥的统一部署和车间领导的直接安排下迅速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3、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4、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对事故应急预案的评估、评审工作,组织进行预案修订。

  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针对煤矿井下火灾事故突发性强、情况复杂、救灾困难的特点,集中煤矿和社会各部门和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井下重大火灾事故救灾应急处理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充分利用现有的装备和器材,快速反应,迅速出动,全方位做好井下重大灾害事故救灾处理工作,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则

  (一)主动报告灾情原则。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矿内外、井上下和主要作业地点通讯必须畅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向煤矿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向矿山救护队报警,简要说明矿井的地理位置,发生事故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及入井人员等情况。

  (二)快速反应原则。接到事故通知后,本矿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事故抢救,通知矿山救护队、煤炭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当地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

  (三)迅速抢险原则。指挥部要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快速准确制订救灾方案,本矿参加救灾抢险的人员要配合救护队等有关部门争分夺秒地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时间。性透水事故后首先考虑到通风系统正常运行,防止烟流逆转,防止引起瓦斯爆炸,最大限度把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突出重点原则。首先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同时,要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的扩大和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三、基本情况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较简单,井田范围内水系不发育,无溶洞与暗河。矿山范围及附近无常年性地表河流,矿山为基岩裂隙、溶隙充水矿床,大气降水或岩溶管道水为主要的充水水源,但外围有季节性溪沟存在,故地表水体对矿坑有潜在充水影响。煤层顶板无明显的隔水层,不存在承压水,矿井投产后开采的一采区位于矿井浅部,无自身老空积水;与相邻煤矿因留设足够的隔离煤柱,故不会遇到他矿的采空区。矿井浅部过去虽有零星小窑开采,因其条件制均在地表附近开采,且历时较久,均已填平夯实,故对矿井开采不会构成重大威胁,矿井设计正常涌水量10m3/m,最大涌水量仅30m3/m。

  根据矿井地理环境,煤层赋存状况及开采条件确定,矿井属于低瓦斯矿井。

  四、井下火灾事故的应急救工作指挥系统

  成立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指挥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的人员召集

  1)井口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信息时,必须由矿长及时通知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的成员迅速到矿参加事故抢险工作。

  2)由矿长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援助。有必要时召请就近大矿的救护队支援。

  3)井下火灾事故发生后,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通知井下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能采取直接灭火措施的必须要及时灭火,防止火灾事故的扩大。

  4)及时通知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作业人进行紧急撤离到安全地点。

  六、及时召请医疗部门到矿准备开展急救工作

  矿长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召请就近的医疗机构到矿做好伤员的急救,以保护井下作业人员出井后全体人员的安全健康检查和及时治疗,确保人员身体健康。

  七、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的临时处置

  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在能采取直接灭火措施的必须要及时灭火,防止火灾事故的扩大,不能采取直接灭火时,电气火灾发生时要及时想办法切断电源,在电源未切断以前严禁用水直接灭火,要及时将作业场所受威胁的全体人员进行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方,并及时通知地面调度室报告矿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情况危急时将井下全体作业人员全部撤到井外。在井下受伤的人员要及时送出井外进行急救。

  八、应急部门人员的职责人分工

  (一)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主要由矿长、工程技术负责人、跟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及地面管理人员组成。矿山救护队指导和协助本矿救灾指挥部的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制定出具体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对灾区遇险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负责提供救灾必备的技术资料,主要有矿井通风系统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井下消防洒水、排水、压风等管路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标明井口位置、标高、公路、水井、储水池等)、矿井水文地质图、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同时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情况,查清入井人员的人数和姓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救护队营救方法。

  (二)后勤保障组。由王玉派负责,矿井救灾所需各类物资、器材的筹备和调运,解决好救灾人员的食宿等问题。

  (三)保卫组。发生重大事故后要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同时本矿治安人员要负责治安保卫,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严格监护爆炸物品,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非救灾人员逗留、围观和入矿。

  (四)医疗救护组。本矿发生事故后要立及报告县(区)医疗卫生部门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和伤员转运工作。

  (五)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家属的安置及社会稳定工作。

  九、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一)井下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应首先切断火灾电源,尽可能直接灭火,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说明事故地点、性质、范围、程度等情况。

  (二)立即通知救护队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先撤出灾区受害人员,并通知井下受火灾威胁区的人员撤出地面。若实情危急,一时难以撤到地面,可就近进入避难所避灾待救。

  (三)救灾人员必须弄清发火地点、受灾范围、有毒有害气体和巷道完好情况,迅速确定灭火措施。若发火点在进风口附近时,现场指挥应使采掘回风短路后,立即命令主要通风机反风;若火源点在采掘区,应尽快使风流断路,让烟流直接从回风井排出,严禁瓦斯进入火区引起爆炸。

  (四)处理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火灾区时,必须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以免引起瓦斯、煤尘连锁爆炸事故。

  (五)对于一般火灾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对于电源火灾,必须切断电源,只能用干粉灭火器和砂子灭火,当井下火灾发展到不能直接扑灭时,应迅速采了隔离法灭火,在通向火区的巷道中建筑密闭墙,停止向火区供风。

  (六)撤退通路堵塞时,应立即进入避难所,进行自救或等待救护。

  (七)通风方法的正确与否对灭火的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发生火灾时,常采取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风流断路、隔绝风流、停止风机运转等。不论采取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

  (1)不使瓦斯聚积、煤尘飞杨而造成爆炸。

  (2)不危及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3)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积地域,也不使超限的瓦斯进入火区。

  (4)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压制火势、创造扑灭源的条件。

  (5)防止再生火源和火烟的逆转。

  (6)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八)为接近火源、救人灭火,应及时把弥漫于井巷的火烟排除。

  (九)扑灭井下火灾的方法有直接灭火法(用水灭火、惰气灭火、泡沫灭火等)、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综合灭火法(注泥浆和注砂、均压、分段启封直接灭火等)。发生火灾时,应根据火灾地点、范围、强度等情况具体确定。

  (1)用水灭火时,要求有充足的水量,保证不间断供给;有正常的通风,使火烟和水蒸气能顺利排出;灭火时应由火源边缘逐渐向中心喷射,以防产生大量水蒸汽而爆炸;要经常检查火区附近的瓦斯,防止引发爆炸。

  (2)惰气灭火是把不参与燃烧反应的惰性气体利用一定的动力送入火区,使火区的氧含量降到抑燃值以下,从而抑制可燃物的燃烧和爆炸。最常用的惰性气体是氮气。当不能接近火源或用直接灭火方法具有很大危险或不能获得应有效果时,可用惰气灭火。惰气灭火的优点是既能使火区气体惰化,又能抑制瓦斯涌出,在火区内的抢险和恢复工作也很安全,迅速,设备损坏率小;惰性气体的缺点是火势强,灭火时间长且易复燃。其冷却火源的作用比水要小。

  (3)二氧化碳是一种窒息必气体,无助燃和自燃性,注入火区后,能起到降低氧含量,抑制燃烧和爆炸的作用。

  (4)干粉有冷却、窒息、隔绝,切断燃烧的化学作用和产生冲击力,打乱燃烧物的位置使其熄灭的物理作用。因此也是井下灭火的较好物质。

  (5)高倍数泡沫能隔绝火源并覆盖燃烧物,产生水蒸气而大量吸热,阻止火场的热传异、热对流和热辐射的作用,其灭火威力大,速度快,因而也被广泛应于扑灭井下火灾。

  (6)隔绝灭火法是在通向火区的巷道中构筑密闭墙,断绝火区的供氧源,使火区中的氧含量逐渐减少,二氧化碳含量逐渐增高,使火灾自行熄灭。这种方法适用于难以接近火源,不能直接灭火或者直接灭火无效时。采用隔绝法灭火的密闭材料,取材广泛易于就地解决,便于建造也便于启封。

  (7)注浆防灭火是一种简单的综合灭火方法,即利用地面和井下的高差产生的压力,加上泥浆本身的压力,把事先搅拌好的泥浆注入火区,以达到灭火的目的。注浆灭火兼有直接灭火和隔绝灭火的优点,取材方便,经济有效,因而被普遍使用。

  (8)均压通风灭火是通过改变通风系统的压力分布,降低漏风风路两端的风压差以减少漏风,通过降低火区供氧量来加速火区熄灭,均压通风灭火适用于火源位置不明确,人员难以接近,采用直接灭火较困难的场合。

  (9)、分段启封直接灭火是救护队经常采用的灭火方法,当火源范围大,蔓延速度快而被封闭了的火区火势减弱之后,可采用逐段启封直灭火的方法。

  十、发生井下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当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各作业地点的人员必须沿进风巷道向外撤至安全地点,不得往回风巷道撤离人员。

  十一、矿井火灾事故应急设备与设施的管理

  1、在井下各机电硐室进风侧巷道中设置灭火器和灭火沙、钢铲,灭火器必须专人进行管理,灭火器失效的要及时进行填充,电工和通风队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灭火器的气压情况,气压不足的要及时取出井外由专业部门进行充气增压,保证灭火器随时能正常使用,以便达到随时灭火的目的。灭火器上的开关销子不得有人随取掉。

  2、各机电硐室必须要备有灭火沙,灭火沙的数量不得少于一立米,保持随时备用,灭火沙不得挪作它用。灭火沙要用口袋装好,保证随时用来灭火。

  3、加强消防灭火及防尘水管的管理,防尘水管可以兼作灭火水管,井下防灭火水管(防尘水管)应每50米设置一个三通接头,保证随时都能接上水管进行洒水防尘或防灭火。消防灭火(防尘水管)的水压水量必须符合井下的消防灭火及防尘的要求,水质要符合要求。通风队要加强防灭火(防尘)水管的管理,发现漏水的管道要及时修复,保证水管畅通。(电气火灾不得用水直接灭火)

  4、在地面保管室要有备用的高压喷水枪,必要时采用喷水枪灭火。

  十二、井下火灾事故的报警程序

  当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在能够直接灭火时尽可能采取直接灭火,在不能及时灭火时,要及时报告井下就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取措施进行灭火,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及时进行灭火时,要及时撤除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同时要报告矿长或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灭火。

  报告程序:火灾地点的作业人员报告就近的管理人员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矿长或工程师报告矿长或主管部门。

  报警信号:当井下各作业地点发现有不正常的烟雾时首先要想到井下发生了火灾事故,必须及时想办法撤除人员。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切断电源后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查明火灾发生的具体情况。

  报警电话:地面值班电话要让井下职工都应知道,当井下发生任何灾害时以便任何人报警。在值班室必须有有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十三、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防灭火工作的责任

  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随时都有防灭火的意识,要采取积极防止火灾的措施,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加强对井下易燃物品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失爆管理和爆炸物品的管理。特别是在进行爆破作业时,不得用煤粉或炸药纸当炮泥使用,井下作业必须杜绝明火明电,当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积极主动想办法进行灭火,不得拖延,更不得让事故扩大。井下灭火重在于一个“早”字。

  十四、防灭火指挥系统

  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当地面值班室接到报告后必须及时报告矿长或工程师即时组织进行火灾事故的抢险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的成员必须立即赶到矿上参加抢险。抢险时必须在矿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不得盲目灭火。严格按灭火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灭火。工程师及时提供防灭火管道布置图。抢险时尽可能利用现有的灭火设施设备进行直接灭火。

  火灾事故后,在井下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清点各作业地点的作业人员,集合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按统一避灾路线进行紧急撤离。

  搜救程序:只有经过培训和指定的人员才可参加搜救工作。搜救人员必须沿进风方向进行搜救,在进行灾区人员搜救时,抢险人员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否则不得进入火灾区域。

  火灾发生时应及时切断受威胁地点的电气设备的电源,设备操作员应采用就近的灭火设备进行直接灭,灭火要防止烟尘反向。严格控制风流方向。

  十五、火灾事故消除后恢复生产。

  火灾事故后要及时朴灭余火,防止瓦斯燃烧或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彻底用水冲洗发生火灾的巷道,恢复生产前要由矿长邓全林组织人员认真检查井下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整改,特别是电气失爆、爆炸物品的管理,明电明火的管理,机电设备的管理。补充完善防灭火措施,完善消防灭火管道,防止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

  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 篇6

  为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员工对消防知识的理解和认识,防止和减少突发火灾危害,提高应对和处置火险隐患的能力,确保车站财产和旅客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次消防安全演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先安全后生产”的方针,全面贯彻《消防法》,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务本求实,分工明确,层层负责,责任到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树立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意识,积极有序的做好安全应急疏散工作,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二、作用与目的

  本次方案由菏泽汽车西站消防领导小组制定,符合“菏泽汽车西站消防预案”要求,并适用于菏泽西站各类突发性火灾事故及日常消防演练任务。通过本次演习,进一步完善消防应急处理程序,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加强防范;同时通过演练来教育员工,明确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要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员工的自防自救的能力,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和组织救援疏散的方法。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总指挥:吴强

  副总指挥:苏波

  2、消防抢险救灾小分队队长:张坤

  第一梯队队长:

  第二梯队队长:

  疏散引导组:

  第一梯队:

  第二梯队:

  灭火行动组:

  第一梯队:

  第二梯队:

  通讯联络组:

  第一梯队:

  第二梯队:

  1、疏散引导组:负责切断电源、指导协调人员疏散、维持现场秩序、警戒工作。⑴组织员工和旅客疏散;⑵维持疏散秩序,组织员工和旅客紧张有序地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提醒员工和旅客用湿毛巾或口罩捂住鼻口和降低身躯的姿态学习逃生方法;⑶要求逃生人员到指定的演习集中地点等待点名,发现人员未到时做到第一时间及时告知指挥部处理;⑷组织人员疏散时合理分配各安全出口人员;同时要注意避免由于拥堵和慌乱造成人员受伤。到达指定集合地点后,各人员以小组为单位列队集合,组长面向员工检查本小组人员疏散情况,清点人数,确保无人员遗漏。

  2、灭火行动组:负责取下使用现场灭火器材,并迅速赶赴起火地点,有组织地进行现场扑救、抢救财产;根据指挥部安排协助处理其他突发事件,把突发事故危害降到最低。

  3、通讯联络组:负责报警,通知主要领导和各部室负责人,了解区域火势,传达灭火和疏散指令;消防车辆的引导;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突发事件的经过。现场的`实时情况。(火警电话:119)

  消防演习活动必须事先召开上述领导和各个组织成员准备工作会议,把消防演习的组织程序一一分解说明,无比在正式消防演习时不出差错,更不能在演习时发生损伤意外事故,力争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次消防演习。

  四、疏散演习计划方案

  1、时间:20xx年6月23日18:30

  2、地点:菏泽西站车场

  3、假象事故:候车厅发生火灾事故

  4、疏散过程推演:

  ⑴20xx年6月23日上午10点进行通知,通知内容:本项目将于今天下午18点30分在候车室进行模拟火灾逃生、疏散演习。此次演习30分钟左右,请大家听从各组长的指挥,认真配合演戏的开展。

  ⑵演习开始信号:口哨通知

  ⑶口哨响起后,通讯联络小组立即到现场确认火情,并向上级领导报告火情。(依据现场情况向“119”指挥中心报警。明确报告单位名称。具体地址、火灾性质、火势情况、单位电话、报警人电话。)

  ⑷灭火行动小组,利用身边最近地点配置的灭火器开展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

  ⑸其他各组员在听到火灾信号后停止手上的工作,立即奔赴火灾现场由各队负责人组织现场灭火并维持秩序。

  ⑹总结讲话:宣布本次紧急疏散演习所用时间及成果。之后由领导讲话。

  五、注意事项

  1、演习中严禁有嬉笑、懒散、打闹现象;

  2、所有人员必须严守纪律,听从指挥;

  3、所有参加人员都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达各岗位待命。

  六、消防演习结束后,明确演习活动的后续任务

  1、使用器材归位;

  2、做好用后的器材补充;

  3、卫生清理。

  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校园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XX区教育局校园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函[20xx]7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动态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电动车火灾防范意识。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实施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从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11月。

  四、工作内容

  1、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车问题,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

  2、倡导学生绿色出行,文明出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加强学校校园管理,对自行车、电动车的停放及充电,要求有专人进行管理,集中停放,配备灭火器,增加对电动车集中停放区域视频监控盲区监控探头的覆盖。

  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我校通过黑板报、电子屏、校园安全课、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火灾防范意识。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夯实措施。我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职责机制。

  2、及时总结,建立机制。及时总结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每月月底前以安全月报表形式上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 篇8

  为切实加强我校电气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园电气防火管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学校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师生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二、整治重点

  (一)电气管理、使用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二)校园电气线路选型、敷设、保护措施。

  (三)校园电器产品选型、安装、使用。

  (四)校园电气保护及防雷防静电措施。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保护装置的选用、更换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质量标准,保护功能完好有效;建筑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及接地电阻值符合标准。

  (五)学校安全用气管理。用气管道、储存设备、灶具符合标准及安装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18日前)。制定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9日至20xx年2月上旬)。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季防火工作,集中排查整治校园电气防火问题。

  (三)总结阶段(20xx年2月中旬至2下旬)。对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校园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防范水平。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加强校园电气火灾防范的方法措施,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做到零容忍。利用“互助互查·对标治理”活动,严格对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校园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自查与互查形式,及时排查整改电气安全隐患。定期不定期开展校园电气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实行全方位、零容忍,除患务尽。

  (三)明确职责,加强督查。要深刻认识此次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现实作用,结合学校实际,明确职责任务,推动落实职责。建立完善定期抽查制度,加强对校园相关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核查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检查人员岗位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加强对师生用电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利用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等普及安全防火常识。

  (五)及时总结,建立机制。要及时总结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广经验做法。

  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 篇9

  根据《全县电动车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电气火灾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安全形势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动派出所民警、消防中队、社区管理人员开展巡逻检查,加强对居(村)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电动车火灾隐患。

  二、专项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住宅小区、出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宿舍以及其他供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二)重点内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充电现象;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设置是否规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与住宅、疏散区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断或保持安全距离,是否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充电装置是否符合用电安全,是否采用专用插座(带自动断电装置),电气线路是否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固定设置、穿管保护;

  是否落实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各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门检查,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开展经常性检查,督促业主、及主管单位、出租房房东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巡查。社区、小区管理单位要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按照“电瓶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电瓶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

  (二)推广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智能充电桩建设。要积极推广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建设工作,推广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20xx年12月前,各社区、建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集中停放点。在此基础上,要根据电动车实际保有量,合理新建、扩建,满足停放需求,并在新(扩)建停放点安装智能充电桩。对新建项目要督促建设单位规划建设电动车库(棚)和充电设施。要按照市场化运营模式,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通过政府购买、以奖代补、鼓励自筹等方式做好建设资金保障。

  (三)加大违规停放与充电行为查处。联合派出所加大对居民小区、出租房重点区域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电动车火灾防范的工作职责。村居(社区)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范畴,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检查。统一协调没有物业服务没有主管单位管理的.居民楼院,明确和落实电动车消防管理责任。社区、小区管理单位要负责公共区域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村民自建房、出租房业主要落实电动车安全自我管理责任。

  (二)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治理。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治理,从生产、销售、维修等源头强化监管。联合市场监管局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的检查、抽查力度,依法进行查处。联合指导建设单位规划配建电动车库(棚),将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社区的管理、评比和考核内容。消防部门要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检查和管理。联合公安机关加大对小区、出租房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查处力度,追究法律责任。联合消防中队指导规范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点的技术防范要求。联合派出所加强对违规存放、充电行为的检查力度。

  (三)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结合冬防工作,开展集中宣传、错时宣传,讲解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在每个小区、村(社区)要张贴电动车火灾防范和火场逃生宣传图。各村、社区、住宅小区要明确管理和使用双方责任,明确违规行为和处理措施,不断强化电瓶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 篇10

  为切实加强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限制地下、鼓励地上、分类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通过源头建设、综合治理、数字治理和长效管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火灾大幅降低、亡人火灾有效遏制。

  二、整治对象

  主要针对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其他供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三、整治措施

  (一)规范充停场所建设。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要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并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鼓励在地上独立设置充停场所,或附设在建筑一层内。当独立设置时,充停场所要与建筑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离,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当设置在敞开式架空层内,充停场所不得正对安全出口、楼梯间;当附设在建筑内部,应采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术措施,且应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

  (二)强化消防设施配备。集中充停场所要按照消防标准,配置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置充电专用插座,安装电气线路保护装置;地下充停场所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室内消火栓等系统,并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不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电;加强智能充电桩建设,在集中充停场所推广智慧用电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推广梯阻系统、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场景建设,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严格充停安全管理。各镇(街道)和村(居)要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检查。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管理,落实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全面清理门厅、楼梯间和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区和流动人口集中区域,面对面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协调媒体积极报道电动自行车典型火灾案例、讲解安全常识,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区、违法行为人和物业企业,唤醒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意识。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排摸起底阶段(5月10日前)。根据区消安委部署,各镇(街道)、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加强对基层力量开展一轮排查业务的培训,掌握排查重点、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在各小区、单位张贴通告等形式,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声势;要组织机关干部、村(居)、网格对各场所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单位、分区域整理花名册,并按时上报排摸起底数据。

  (二)攻坚清零阶段(6月15日前)。各镇(街道)对照整治方案,组织机关干部、村(居)、网格清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火灾隐患,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置,挂账销号,一抓到底。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一律采取责令搬离、断电措施,并对管理单位予以处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予以处罚;对因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对重大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并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各类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跟进执法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区委政法委、教育、公安、卫健、应急管理、电力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或推动行业领域社会单位加快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

  (三)深化整治阶段(7月10日前)。各镇(街道)、各部门结合整治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核查前期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严防出现隐患“回潮”现象,区消安委将组织明察暗访督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底)。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总结推广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经验,固化整治成果,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开展;下一步,经信、自规、建设、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防救援、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消防救援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出台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等领域消防安全技术指南,并在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时落实指南要求,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此项整治工作,区政府专门成立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庞鑫培为组长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此项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作为防范群死群伤亡人火灾的重要抓手之一。并要清醒认识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镇(街道)每月12日、27日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报表》报区消安委办(联系人:吴俏英,联系电话:XXXXX,邮箱XXXXX@126.com)。

  (三)严格督导问责。区消安委办将定期“晾晒”各镇(街道)、各部门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报送区镇两级主要领导。对工作滞后、推进乏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 篇11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的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问题,提高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打通“生命通道”,营造良好的公共消防安全环境,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全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危害为目标,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有效保障消防车通道通畅,确保灭火救援顺利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全镇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政府办、社区办、安监站、派出所、交警中队、乡建所、城管办、市政办、镇消防救援队、各村屯、社会单位和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前)。镇政府结合实际情况,依据工作职责,研究制订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本辖区工作,召开会议、下发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统一认识,周密部署,逐级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部署到位。将专项治理的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群众对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督促整改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各村屯、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社区办、乡建所、综治办、城管办、市政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物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依据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积极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人员职责分工、量化工作任务,逐个村屯、逐个小区、逐个企业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该查封的查封,该强拆的强拆,务必达到不留死角、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通过宣传媒体进行曝光。对占用、封堵消防车通道现象严重、整治难度大的区域,要组成专门工作组,蹲点帮扶整治,充分运用物防技防措施。要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强化整治效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20日至4月底)。镇政府将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成果进行验收,并在全镇通报。

  五、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占用城市主干道路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的,依法予以处罚、拖离。专项治理行动期间,针对其他相关部门在开展隐患清理中遇到驾驶员不在现场且联系不到驾驶员的情况,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车牌查询车主信息,联系车主立即驶离。

  (二)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指导辖区内的社区、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督促设置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牌,加强消防车通道的维护管理。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及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乡建所:要督促指导新建工程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和停车位。对原设计规划的停车位改作他用的,要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用途。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建(构)筑物,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四)城管办:要行使对侵占镇区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有关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五)消防救援队:要提请政府统筹领导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推动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涉及消防车通道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提升各方责任主体、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六)村屯、社区办: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村民、居民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和楼道堵塞等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七)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和警示牌,指派人员定时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及时发现并劝阻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六、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严格消防车通道集中划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有关规定,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二)全面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上设置的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和村屯巷道堆放的柴草垛等,以及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的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必须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三)集中查处各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行为。突出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等问题。

  (四)检测维修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突出整改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消防水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损坏缺失,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不足,报警控制设备、消防水泵、稳压泵和稳压设施等故障停用等问题。

  (五)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和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和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职责的问题。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积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新媒体,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充分利用城市大屏、楼宇广告播放相关火灾案例、公益广告,每个住宅区每栋楼至少张贴一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

  七、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指导村屯、居民小区,发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民住宅区,广泛发放、张贴公告和简洁明了的消防宣传标语(见附件1)。要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剖析危险性和危害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

  (二)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标识标牌间距不超过100米,示例见附件2),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督促社会单位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区内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指导村屯、社区办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开展自查清理。督促指导各村屯、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

  (四)联合执法检查。乡建所、综治、城管、市政、公安、物业管理办公室、消防救援等部门,要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乡建所、综治办、社区办、安监站、城管办、市政办、公安、物业管理办公室、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联合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完善长效机制。要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管理部门之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信管理等长效机制,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整改困难的突出隐患问题,要合理整治;对多次违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提高整治威慑力。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屯、居民小区、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逐级落实监管责任,推动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凡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流于形式等原因致使消防车通道堵塞导致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 篇12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xx〕42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驻安委办〔20xx〕40号)和《汝南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汝安委办〔20xx〕6号)文件要求,古塔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成立古塔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活动的安排与协调,成员由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村镇建设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综治办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村镇中心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等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的执法力度。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与住户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三、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居民小区未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种形式,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宣讲火灾危害,引导群众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电动车停放充电各项安全要求,学习掌握火场逃生和应急避难知识;指导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针对物业企业、高层建筑“楼长”、“经理人”、社区巡防、保安,以及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等目标人群,针对性发送提示信息,督促强化电动自行车日常巡查检查。6月底前,要印制一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在居民小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广泛张贴,向全社会公告警示。

  (二)依法严格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相关企业、店铺等,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据《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照河南省地方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技术条件》(DB41/T1539-20xx),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督促已建成小区逐步进行扩建改造;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四)建立信息台帐。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建立电动自行车行业相关工作台账,规范管理与日常监督。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8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强协作。根据我县安委会明确的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各社区之间要信息互通,步调一致,切实形成合力。

  (三)建立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从6月份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24日前向街道活动领导小组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 篇13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大量投入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存放等安全管理问题凸显,国内由此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频发。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决定在全乡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以“清楼道、撤飞线”行动为主线,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东和乡人民政府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 鹏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旭景 (乡长)

  成 员:吕婧文 (党委副书记)

  刘 杰 (人大主席)

  杨小亮 (纪检书记)

  徐晶晶 (组织委员)

  宋艳军 (武装部长)

  陈瑞玲 (副乡长)

  李 洁 (副乡长)

  任 伟 (副乡长)

  耿 楠 (副乡长)

  李秋忠 (主任科员)

  琚 鹏 (派出所所长)

  柴云亭 (工商所所长)

  王亚俊 (安监站站长)

  各村主干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东和乡安监站,负责集中治理总体协调,分管领导李洁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成员王亚俊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三、总体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各村、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东和乡工商所、派出所要对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台账,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各村、各单位要对居民社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新旧住宅小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通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四、治理内容和措施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专项治理。由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组织协调,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单位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东和乡工商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问题:生产单位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伪造电动自行车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专项治理。由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组织协调,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销售维修领域监管。东和乡工商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单位无照经营;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明确标注厂名厂址的;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销售的产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法查处维修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标准更换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违法行为。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由相关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要牵头负责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社区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以“清楼道、撤飞线”行动为主线,指导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交、楼宇视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督促指导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二)认真履责强化配合。各负其责。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检查强化督导。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督促其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 篇14

  电动自行车以便捷、经济的特点为群众出行带来了便利,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逐年快速增长。但由于产品安全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等原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多发频发,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根据《漳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废弃蓄电池的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二、组织领导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继忠任组长,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漳平市交通运输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股,承担日常工作。

  三、整治检查工作重点

  电动自行车废弃蓄电池的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

  1、运输车辆是否悬挂明显标志,是否携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废铅酸蓄电池及含铅废物运输单位是否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路线,并制定事故应急方案和配备应急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 设备,以保证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发生事 故时能有效地减少以至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3、运输车辆是否配备押运人员,押运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并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4、运输过程要防渗漏、防溢出、防扬散措施,不得超载。

  5、运输途中车辆应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每行驶二小时押运班长下车检查车辆情况,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6、运输车辆在可能情况下绕过城市主要街道,居住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即日起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部门根据部署,集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台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废弃蓄电池的运输环节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废弃蓄电池的运输环节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漳平本地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指示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 单”(按附件1的要求),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协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扎实推动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的集中攻 坚专项行动的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整改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车辆起火应急演练方案 篇15

  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根据省、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排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平安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治理重点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工作。各村、社区要认真抓好《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GA1283-20xx)》《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13/T2939-2019)》等标准的落实落地;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住宅小区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街道应急办、城建办、执法队要督促村(居)委员会、红街管理办、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劝导群众按照规定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主动报废过渡期满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城建办要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标准,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电动自动车停充场所安全达标。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专项治理。

  1、村、社区、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通过电梯入户、楼道停放、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2、村、社区要督促物业、开发商服务单位,在小区内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村、社区、物业服务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结合本地实际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村、社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应急办、综合执法队、城建办配合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依法查处大型商业综合体、图书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停充场所,未按规范进行有效防火分隔、设置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

  各村(居)委会及红街管理办督促指导住宅小区在每栋楼每个单元进出口,设立明显的禁停、禁放、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的标识。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督促小区业委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消防队电话:XXXXX)

  5、村、社区督促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县消防部门报告。(消防队电话:xxxxxx)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即日起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6日之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7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进行自查,村、社区、小区组织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管理问题,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领导小组

  组长:赵建军(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伟(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贺建林(党工委副书记)

  刘栋(办事处副主任)

  杨志强(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李彦亮(主任助理)

  李为荣(应急办负责人)

  段彦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各村(居)委会、红街管委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为荣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存档及总结撰写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管委办要高度重视,要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小组,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相应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严格督导检查。街道应急办、城建办、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各村、社区、管委办,要加强工作督导,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整治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委会、管委办要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最大力度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四)各村(居)委会、管委会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总结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12月5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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