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

时间:2022-11-22 14:12:45 方案 我要投稿

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范文(通用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范文(通用5篇)

  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试点创建和示范引领,使下符桥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得到维护、农村社会移风易俗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乡镇管理能力持续强化。

  三、试点内容

  (一)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推进“一抓双促”工程,大力实施农村基层党建“四提四增”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本村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提名推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选配合适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发展带头人,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发挥基层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每村配备1名党建指导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等活动,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四联四帮”工程,有效融合“双培双带”先锋行动、党员承诺践诺、流动党员“双向带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乡村大舞台等载体,推动党员在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乡风文明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优先从具备条件的农民经济人、能人大户、青年农民中培养和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加大新形势下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力度,推动流动党员发挥积极作用。

  3.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民生工程、阳光村务、村民救助和保障等突出领域,完善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推动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全覆盖,把小微权力行使纳入巡察重点,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

  (二)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4.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参事议事,推进村委会班子和村民小组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5.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以提案、会议、座谈、听证、论证、评估、咨询、民意调查等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引导村民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级事务。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乡贤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6.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民主决策议事机制,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扩大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委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衔接,加强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

  (三)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7.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制,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平台等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杜绝“民转刑”、集聚性上访等事件发生。

  8.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吞扶贫惠农资金、不赡养老年人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惩治和防范农村“黄赌毒”“村霸”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各类安全隐患。

  (四)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9.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平台作用,大力宣讲好人好事和革命故事,弘扬体现下符桥镇的红色基因、时代精神和改革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10.大力弘扬传统美德。把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褒扬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精神。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身边好人、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让身边典型讲述身边故事、教育身边群众,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11.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健全“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引导群众抵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积极推行“文明银行”做法,褒扬善行义举。及时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12.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加强农村文化产品供给,持续推进“送戏进村”、送文化(图书、电影)下乡等活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广场、农民文化乐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发挥作用。加强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乡村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做好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乡村旅游的有机结合,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五)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3.发展富民特色产业。加强乡村特色产业规划引领,支持各地利用资源禀赋打造特色产业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推动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带动更多群众发展。鼓励和支持通过“电商+”“文旅+”等渠道,融合发展乡村富民产业。

  1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下符桥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督查考核。

  15.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深化整治“三大革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加大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力度,推深做实林长制,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和“五绿”工作,持续推进村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全面提升村庄村容村貌,打造美丽家园。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6月)。镇成立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召开动员会议。突出“三治”融合,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制定实施细则,量化具体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明确一个乡村治理示范村先行试点,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协调调度,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解决,定期对乡村治理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检查,适时通报工作情况,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试点工作。

  (三)总结阶段(2022年1月-2022年3月)。对各村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评估验收,对出台制定的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归纳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村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保障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拓宽乡村治理资金筹集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各类人才资源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严格督促检查。强化开展督查指导,查找剖析问题,及时研究会商,推动工作进展。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不敢担当的,下发督查通报,点名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改效果不佳,工作被动、进度滞后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规问责。

  (四)加强培训宣传。通过宣传栏、宣传单和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媒介平台,在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中广泛宣传,形成乡村治理共建共治的浓厚氛围。

  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强化村级组织功能,完善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构建一核多元的主体协同治理格局。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因地制宜,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三、工作任务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一 抓双促”工程,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常态化机制,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三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村党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一是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改革。二是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实施“四议两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三)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一是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意识。重点加强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拓展村组干部法制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把基层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三是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四是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五是大力推进法制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法制带头人”双培养工程。

  (四)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一是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建立“好人档案”“道德银行”,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褒扬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精神,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遏制陈规陋习,重点治理封建迷信、“黄赌毒”和乱埋乱葬等,树立新风正气。

  (五)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一是培育孵化社会组织。

  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区社会组织。二是搭建完善协商平台。进一步夯实社区协商平台的群众基础,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为村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三是培养激发参与意识。采取协商会议、走访式协商、书面征求意见协商以及网络交流群等方式,开展线上协商和线下协商相互动的工作模式,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责任落实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本村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促进乡村干部履职尽责;持续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每个村都配备至少2名后备干部。设立乡村振兴专干,每个村(居)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一名乡村振兴专干。深入排查、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重点针对带领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能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正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采取“一村一策”等措施精准整顿。开展新型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实施百村培强、千村扶优、万村提升“百千万”工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部、农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农村党员干部本领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推广“四联四帮”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加强对有困难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的关爱服务。(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査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从源头上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防止频繁填表报数。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农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合,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指导。逐步推广运用积分制,对农民日常行为进行积分,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村民充分表达意愿,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参与监督管理等自治活动。(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乡贤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深化村级民主协商,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推进农村协商示范点建设。(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

  (六)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理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组织部、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明实践站等平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开展经常性系列宣讲活动。注重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测评。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形成党员带头、干部示范、人人守诚信、村村讲信用的良好氛围。推动农村志愿服务经常化。不断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部、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团县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领,鼓励地方对农村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加强纪律约束推动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组建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徳评议会和禁毒禁赌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東性措施,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宣传部、农办、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纪委监委、文旅体局、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挥道徳模范引领作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服务典型等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寻找最美家庭等选树活动,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实施广电文化惠民工程,着力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乡村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结合传统节日,广泛开展乡村文化旅游活动。挖掘文化内涵,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助推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宣传部、文旅体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制化轨道。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普及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平安乡村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农村技防系统。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大力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推进农村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基层救灾减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査和专项治理。(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纪委监委、统战部、法院、检察院、经科信局、公安厅、民政局、司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人行太湖支行、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以驻村法律服务、巡回法庭等方式指导乡村人民调解员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平合等多元化解平合建设,推动调解、仲栽、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有机街接、协调联动。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坚持人民法庭与地方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多方联动,将“茶室文化”、“六尺巷文化”等地域文化、传统文化精髓融入纠纷处理中,促进法理情的通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明确小微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突出问题,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把小微权力行使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加强问题线索巡察发现和重点督办,严肃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纪委监委、财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功能。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合建设升级和融合发展,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注重吸纳农村妇女群众中热心村务、影响力强的小组长、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妇女代表担任村“两委”。拓展村级团组织服务阵地,激发和增强村级团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鼓励返乡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企业家及其他贤达之人发挥价值引领和文化治理作用,参与乡村治理。(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司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文旅体局、团县委、妇联、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依法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重心下移,优化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完善乡级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持续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建立党群服务中心,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合理设置为民服务大厅窗口,提高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能力。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当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政法委、编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方法步骤

  (一)工作安排

  试点示范工作由县委农办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1.开展治理宣传。组织开展乡村治理宣传,各乡镇要通过宣传栏、宣传单以及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媒介平台,在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中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

  2.指导示范创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指导各试点示范乡镇、村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各试点示范乡镇、村要结合优势,充分挖掘长处,发扬自身典型做法,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新手段。县委农办适时组织各试点示范乡镇、村开展互看互学,组织经验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3.强化落实措施。省级试点示范乡江塘乡和14个省级试点示范村(具体名单附后)要先行先试,聚焦乡村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关键环节,按照《太湖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采取有力措施,形成示范典型。

  4.总结典型经验。各试点示范乡镇、村要认真总结乡村治理的创新做法,认真提炼总结,形成试点乡镇,试点村的典型经验。典型经验要紧扣乡村治理有效的主题,突出主要做法和重点工作,彰显地方特色,侧重于乡村治理某一方面典型做法与经验的总结,避免面面俱到,内容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事例鲜活、文字凝练、形式多样,引领性强,保证典型经验的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案例。县委农办将各地典型经验材料编印成册,供大家学习借鉴。

  5.组织评先评优。县委农办将根据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乡村治理典型做法和单位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乡村治理评先评优活动,对评为乡村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对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镇村,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二)时间安排

  试点周期3年,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xx年11月。全面调查摸底,优选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制定《太湖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试点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安排,分项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负责工作人员,各乡镇、各试点村要结合自身典型做法,明确试点思路,明细试点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22年11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工作计划,各试点乡镇、试点村要按照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在全县推广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协调调度,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解决,定期对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试点进展情况,研究会商具体工作,确保能按期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3.典型总结阶段。2022年12月。县委农办将牵头组织对全县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在全县复制推广,形成我县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4.申请验收阶段。2023年1-3月,申请对试点示范村镇进行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县委将把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每年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县委农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纪委监委、民政、司法、公安、财政、农业农村等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指导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专干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开展工作,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形成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立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制订工作计划,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五)严格督促检查。开展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县委农办将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适时督促检查,查找剖析问题,开展研究会商,推动促进工作进展。对在推进此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不敢担当的,将及时下发督查通报,点名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整改效果不佳,导致工作被动、进度滞后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纳入综合考核。县委、县政府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县“两查一考”办公室将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运用到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总体部署,以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数字乡村发展新模式,全面推进数字技术在乡村的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应用,重点推进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提升、数字化监管和生产方式应用示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等工作,夯实乡村振兴的数字化支撑基础,加快缩小城乡“数字鸿沟”,高水平高质量推进全县数字乡村试点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注重协同联动。统筹做好全县数字乡村发展整体规划,注重资源整合、部门协同,重点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数字化管理、数字化应用、乡村数字治理、乡村网络文化等建设任务,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紧紧围绕乡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快制度、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打通信息壁垒,推进集约共享,释放数字红利,不断增强乡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3.坚持激发活力,倡导多方参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引导乡村群众参与数字乡村建设,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和物资流,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加快推动乡村数字化转型。

  4.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指导。以乡村群众需求为导向,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需求出发,探索适合我县乡村特点与发展的数字化发展模式,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精准施策,持续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

  (三)工作目标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乡村产业、行业监管、产品流通、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和农民生活的数字化水平。到20xx年底,全县数字乡村建设整体框架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提升,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加速推广,乡村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加快智能化转型;乡村主要业务数据资源完成整合;数字设施、数字业态在现代畜牧、优质瓜菜、特色制种等产业领域深度应用,数字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加快融合;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加快转型,政务服务事项实现80%网上办。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整体规划

  1.完成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按照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要求,以《平罗县乡村振兴规划(20xx-2025年)》为基础,全方位开展数字乡村试点总体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工作重点,确定工作方向,制定数字乡村试点实施方案,细化重点建设任务和实施步骤,合理配置资源,确保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到20xx年2月底,全面完成数字乡村试点总体规划,明确全县数字乡村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商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提升数字乡村建设水平

  2.建设数字乡村资源共享中心。按照“资源整合、统一接入”和“平台上移、服务下延”的建设要求,构建平罗县数字乡村资源共享中心,整合乡村产业、生态宜居、乡村治理、乡村文化、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涉农信息资源,提高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及业务协同水平,提升农业监管、决策能力。到20xx年10月底,建成平罗县数字乡村资源共享中心,打造统一的乡村数据底座,规范农业农村数据标准,整合不同来源、不同类型、不同应用的乡村要素资源,形成全县乡村要素资源目录体系,数字乡村大数据应用初见成效。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水务局、商务局

  3.构建数字乡村“一张图”。依托地理信息、遥感测绘、大数据、人工智能、GIS地图等技术构建平罗县数字乡村全景图。通过数字乡村“一张图”形式,整合全县涉农数据,可视化展现乡村产业、生态宜居、乡村治理、乡村文化等服务内容,展示乡村规划、经营、服务、治理等运行状况,为数字乡村发展提供辅助决策。到20xx年10月底,完成平罗县数字乡村“一张图”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发改局、商务局

  4.搭建数字乡村展厅。建设平罗县数字乡村展厅,通过采用VR、多媒体等技术,集中展示平罗县数字产业、生态宜居、乡村治理、乡村文化、乡村风貌等内容,加强平罗县乡村建设成就宣传。到20xx年10月底,完成数字乡村展厅建设,包含VR体验区、沙盘、电子大屏等内容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发改局、农改中心

  (三)完善乡村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

  5.全面提升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完善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提升4G网络覆盖,全力推进5G建设,推进农村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积极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应用。到20xx年10月底,新建5G基站300个、物联网站点50个,全县乡村通光纤率和4G覆盖率均达到100%,实现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各电信运营商、各乡镇

  6.完善物流配送体系。着力巩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成果,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快递配送体系,加强快递物流末端服务点建设,实现快递末端服务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构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村电商服务支撑能力,促进平罗县农村数字经济的全面发展。到20xx年10月底,改造提升1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50个快递物流末端服务点,全县乡村快递网点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中国邮政平罗分公司、各乡镇

  (四)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数字化应用示范

  7.开展“牛联网”建设与应用示范。在高仁乡现代奶业示范区规划建设“5G智慧牧场”,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奶牛养殖在饲料收集、牛奶生产、智慧管理、奶牛育种、技术研发等全链条产业的智慧应用,构建新型牧场生产模式。通过“牛联网”建设,开展5G牛脸识别、热成像体温监控、运动轨迹分析,实现奶牛养殖的数字化、精准化、智能化管理,用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平罗县奶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xx年10月底,建成1个“5G智慧牧场”,实现机器人挤奶、自动喂料、环境控制、排泄物清理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智能化监管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高仁乡

  8.开展数字制种建设与应用示范。以泰金种子小镇为重点,建设高水平数字制种产业园区。通过应用虫害监测、温湿度感知等数字化技术设备,开展农业环境信息感知,实现对各类种苗长势、病虫灾害预警、产量估算等内容监测,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升制种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增值空间。到20xx年10月底,建成高水平数字制种产业园区1个,企业效益增长8%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科技局

  9.开展“互联网+品控”示范。充分发挥泰金种业、昊帅粮油、塞上春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深入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生产电子档案、质量安全监测数据、产品包装二维码标识等应用系统,建立健全生产全程数字化监管体系。推动现代畜牧、优质瓜菜、特色制种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做到生产过程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加快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到20xx年10月底,完成农产品追溯平台和投入品监管平台建设,并在全县各重点涉农企业推广应用,形成全县重点产业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网络矩阵。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各乡镇

  10.提升农业装备智能化水平。在全县推广农业智能装备应用,构建“互联网+农机作业”模式。加快设施农业、大田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智能化建设,实现农机作业实时监控、农机作业量实时统计。到20xx年10月底,应用推广智能终端400套,实现智能农机平台、终端与县数据共享中心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乡镇

  11.提高“互联网+城乡供水”水平。以物联网、大数据和远程自动化控制技术为核心,对人饮泵站、蓄水池、管网、水表等设施进行信息化改造,实现对供水设施远程监测和管理。建设人饮智慧化系统,通过人饮“一张图”建设,保障从水源地到用水户全供水环节的运行、调度、缴费自动化,实现人饮安全运行管理的信息化、一体化和现代化。建设盐碱地改良大数据平台,实现水质远程监控。到20xx年10月底,在陶乐、高仁、红崖子等乡镇推广“互联网+城乡供水”模式,安装智能水表15000个以上;完成宝丰镇宝丰村盐碱地改良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农田水质智慧监测。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德渊集团、宁夏水投平罗水务公司、各乡镇

  (五)发展乡村数字经济

  12.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依托平罗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孵化中心、农产品展示馆等平台,培育电商企业,扩大规模,提升效益,引导和鼓励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复退军人等社会各界人士开办本土电商平台或利用电商平台销售推广本地农特产品。鼓励支持本地农特产品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拓宽销售渠道,强化品牌建设。到20xx年10月底,全县年内电商交易额实现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13.提升区域地标品牌知名度。以溯源系统为支撑,以数据为抓手,融合新媒体开展品牌传播推广,提升平罗县区域地标品牌知名度,促进特色农产品电商销售。依托“珍硒石嘴山”区域公用品牌,强化“两品一标”认证,巩固提升“黄渠桥羊羔肉”“沙漠瓜菜”等地理标志品牌,打响“庙庙湖沙漠瓜菜”“富硒大米”“永惠种子”等绿色农产品品牌。到20xx年10月底,设计不少于3个单品品牌,包括品牌定位、品牌符号标识、品牌包装等;培育经营主体10家以上,在不少于3家知名平台开展直播工作,软文传播不少于100篇,整体营销推广曝光量不低于30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14.开展农村产权流转网上办理示范。在全县农村推行手机APP办理抵押贷款业务,实现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提档升级。探索产权流转交易一站式服务机制,推动各类产权交易线上办理,开展农村房地退出整治复垦指标交易,扩大交易品种和范围,实现农村产权交易系统与数字乡村数据共享中心互联互通。到20xx年10月底,全面开展农村产权交易一站式服务,全年线上流转交易金额占总流转交易金额的50%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改中心

  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平罗县支行、各乡镇

  (六)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

  15.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应用。依托石嘴山市城乡社区网格化信息系统,在全县开展“互联网+网格化”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在陶乐镇庙庙湖村、通伏乡马场村等行政村开展试点,实现对重点人群、矛盾纠纷、村级事项等人、事、物基础信息采集,为乡村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和决策支撑,提升乡村治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到20xx年10月底,在全县至少15个行政村实行网格化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6%以上。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司法局、各乡镇

  16.提高乡村政务服务

  水平。完善村级代办服务机制,加强行政村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办理,实现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加强基层便民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村级代办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实现一网通办,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到20xx年10月底,全县48项民生类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不出村办理,群众可实现“就近可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全面推广应用“我的宁夏”政务APP,让群众真正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切实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体验感。

  责任单位: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17.完善疫情防控系统建设。继续优化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全县域疫情数据“一张图”、疫情概况“一张表”,为判别疫情形势、部署防控措施提供数据支撑,通过“疫情防控系统”及时掌控疫情防控任务执行情况,分析研判最新疫情防疫动态,为全县医疗资源调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提供决策依据。到20xx年3月底,完善疫情防控系统,构筑“指挥系统+基层组织+全体居民+应急处置”的管控格局。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18.开展“平安联防”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在全县各乡镇试点开展“平安联防”立体防控体系建设。通过在乡镇主要路口、巷道、庭院、养殖场等区域安装网络摄像头,搭建公安、乡、村、家庭四级监控网络,通过打造社会治安云防控模式,及时掌握乡情、村情、民情,提升乡村安全防控水平。到20xx年10月底,各行政村主干路口高清摄像头覆盖率达到70%以上,各乡镇主干道监控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家庭用户网络摄像头安装量达3000户以上。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各相关乡镇

  (七)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

  19.加强文化浸润传播。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为抓手,通过文化传播、网络文化引导等方式,实施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工程。利用互联网宣传创新发展新乡贤文化,开展“晒乡景、赞乡贤、传乡风”系列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到20xx年10月底,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平台建设,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全面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宣传。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文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0.加强数字人才培育。建立县、乡(镇)、村联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举办数字乡村后备人才培训班、数字乡村经纪人培训班、数字农业应用普及班等培训活动,着力培养一批有知识、有文化、讲奉献、重品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商务局、各乡镇

  21.推动数字广播应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构建公共文化数字广播系统,通过数字喇叭、APP、PC端等多端同步的数字广播体系建设,形成县乡村全面覆盖的公共文化数字广播体系,提升全县文化传播、应急指挥、公共卫生、社会安全能力。到20xx年10月底,完成公共文化数字广播系统平台建设,在全县各行政村安装“天翼大喇叭”400套以上。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电信公司

  三、项目实施步骤

  平罗县数字乡村试点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结束,实施进程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

  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开展实地调研,制定可实行、可落地的工作措施,并将任务分解到位,压实工作责任,同时明确进度和时间节点。

  (二)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10月)

  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三)中期检查(20xx年6月)

  对项目整体执行情况及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各分项任务实施进度、质量、数据填报及对接执行情况。

  (四)验收运行阶段(20xx年11月)

  各单位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进行完善,开展自查自评,报送工作总结。

  (五)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

  完成试点任务,迎接上级部门工作验收,及时总结试点建设工作经验。

  四、工作保障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工作领导

  成立平罗县实施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网信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统筹推进,任生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牢抓实,严格落实“一把手”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抓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分工协作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县委网信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围绕试点内容,协调各单位推进各项试点任务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主动与配合单位对接,及时分解任务,确保各项试点任务有效开展;各配合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向责任单位反馈落实情况,合力完成目标任务。

  (四)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试点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边推进边总结、边探索边总结”的工作思路,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自20xx年第一季度起,每2个月底前将试点工作台账(附件3)、信息简报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县委网信办。

  (五)加强严督实导,强化考核问效。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将常态化开展督查督促工作,督导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进展落实情况,并将督查情况专报县委、县政府,确保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规定任务。要强化督查结果的运用,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负责任、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大局、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问责。

  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4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6部委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批复》(中农发[20xx]21号)、《中共河间市委河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意见》(河字[20xx]17号)、《中共河间市委河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就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结合治理人才培养,推进乡村振兴精英培育班和“党总支+”党建模式,让基层党组织强起来。一是推行“党总支+”党建模式。实施村村联建,采取先进村带后进村、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等方式,建立党总支,实现村级事

  务统筹管理、经济社会事业统筹谋划、主导产业共同发展;实施村企联建,在企业所在村,统筹村、企业党组织,建立党总支,采取交叉任职等形式,村企决策共同参与、责任风险共同承担、发展成果共同分享;实施村社联建,在规模大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所在区域,建立党总支,把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关系密切的村党支部纳入下辖范围,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协调解决土地流转、矛盾纠纷等问题,推动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实施大村设置,针对人口3000人以上、党员50名以上、班子力量薄弱的大村,设置党总支,设总支书记1名,总支委员兼任党支部书记,下设3—5个党支部,党总支决策全村重大事项,党支部积极贯彻落实党总支决定,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全面推行“5321”机制(“5”,即实施“五子工程”:激活“脑子”、建好“场子”、找好“路子”、提供“票子”、安排“位子”;“3”,即开展“三培养”活动:注重将党员培养成企业家、家庭农场主,将企业家、家庭农场主培养成党员,将党员企业家、家庭农场主培养成村干部,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优先推荐及任用;“2”,即发挥两大优势:发挥企业资金优势,发挥乡村干部群众工作优势;“1”,即实现一个目标:党总支设置片区协调和谐发展。),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二是集中选育好苗子。针对村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文化水平偏低、后继乏人等实际问题,举办“乡村振兴精英培育班”,市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举办一期,每期9个月,利用3至5年时间为全市每村至少培育1名后备干部。在社会中选拔学历高、素质好,立志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有志青年,按照“一体两翼三模块”设置课程,推行准军事化管理,重点培训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村务管理、乡村治理等方面系统知识,采取集中学习、乡镇跟班、村内学艺等方式开展培训,学员完成学业后,录入河间市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储备到农村管理岗位上,安排到村挂职锻炼,是党员的挂职党支部副书记,非党员的挂职村委会主任助理,真正变“选时找、选上教”为“日常挑、选前育”,培养更多“热爱党、听党话、对党忠、跟党走”的农村基层治理人才。三是健全村“两委”或村“两委”(扩大)会商议前置机制。在坚持党组织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组织地位,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将村“两委”或村“两委”(扩大)会商议前置,遇到大事难事村党组织书记提前召集村“两委”成员,并吸纳村民代表、德高望重老党员老干部和对解决问题能够穿针引线人员,共同谋划,达成共识,变议定后再交办转办为议定前商议,让议定事项落实起来更加有力有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结合农村矛盾化解,推进“两调一议”机制普遍建立,让民间调解组织强起来。一是建立村民调解小组、村级调解委员会和村道德评议委员会“两调一议”组织,整合乡村干部党员群众资源。村民调解小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村民小组组长和有威望的党员和群众3—5人组成;村级调解委员会,由村“两委”干部、有威望的党员和群众5—9人组成;村道德评议委员会,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红白理事会成员等约20人组成。二是规范“两调一议”运作,整合自治法治德治资源。“两调一议”的运作程序是:发现矛盾纠纷,先由村民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由村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两调”不成,进入“一议”环节,由村道德评议委员会进行公开评议。对个别不接受评议意见调解或久调不下的,由村干部引领双方持评议结果到法院起诉,促进矛盾纠纷解决。村民调解小组和村级调解委员会定期回访,防止矛盾激化和纠纷复发。配合“两调一议”组织,成立专门的“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在全市20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调解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合法、快速、高效调处。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和纽带作用。定期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示范班和经验交流会,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以及法律知识水平和素养;及时总结各乡镇调解经验做法、各级调解员先进事迹,在全市范围内对优秀调解员进行表彰;收集整理“两调一议”典型案例,编订《“两调一议”案例选》,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参考;结合典型案例,及时制作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推广素材,营造浓厚氛围,让我市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接受、运用“两调一议”。(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三)结合乡村文明塑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深入开展,让移风易俗组织强起来。丰富移风易俗载体,突出遏制高额彩礼、红白喜事办理费用整治等重点,扎实推进移风易俗核心价值融入行动、婚丧礼俗整治行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教育行动、乡风评议推动行动、文明村镇创建行动“五大行动”,严格按照《河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城乡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河间市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手册》以及各村已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指导村民遵守婚丧事宜操办流程及标准,用烟、用酒、办事时间、规格、花费等各方面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让老百姓从改革中真正受益。依靠村(社区)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不断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向纵深开展。对全市未婚大龄青年进行全面摸底,在已成立“瀛海缘”大龄未婚青年婚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创办“相亲角”,组建“未婚大龄青年数据库”“红娘群”等,给未婚大龄青年交友、婚恋创造更多机会,适时举办零彩礼集体婚礼,继续为“零彩礼”新人推出优惠政策和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四)结合新型农民培育,推进现代农业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发展,让经济合作组织强起来。一是建设创新创业平台。着重搭建创新链和产业链双向融合的产业服务平台,建设现代农业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园,探索实施“市场+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一方面吸收成立发展时间长、资金设备、销售渠道等方面实力雄厚的合作社提升实力,另一方面吸收由种粮大户、种植能手共同建成,技术实力强、研发能力突出的合作社提供技术。同时,对创新创业的青年农民提供政策支持与技术支持,协调土地、发改、农业等相关部门,在证件办理、项目申报等方面,让企业和创业者享受真正的发展便利,吸引更多青年回乡创业,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新型农村致富人才队伍和典型,让“五四”青年代替“386199”部队,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就业创业梦想,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共同致富。二是打造园区与经合组织发展综合体。探索实施“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合作社”模式,引导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走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新路子,构建以美丽乡村为主导的乡村振兴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西九吉乡人民政府)

  (五)结合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三级服务平台建设,让便民组织强起来。一是建立便民服务系统。通过建网络、定事项、强培训、严管理、细运作,形成覆盖市乡村三级的便民服务系统,在全市20个乡镇设立便民服务站、615个行政村设立便民服务室,明确乡镇负责人20名、村级代办员615名,形成三级政务服务网络人员全覆盖,将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到村(居)委会,实现小事不出村、门口即可办。二是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农民所办事项到村便民服务室,由代办员代办,在网上进行电子表单流转、电子签名签章审批、网上时时监督,办理事项全程短信提醒,通过手机短信就能了解事项办到哪一步,缩短办事时限,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三是完善便民服务方式。实行预约服务,在便民服务室张贴代办员电话,申请人可随时通过电话联系预约,代办员在约定时间为申请人办理业务。实行延时服务,针对办事群众生活多样性、办事时间不固定等情况,代办员工作不局限于工作日,村民农闲、晚上、下班后等业余时间可随时办理。实行帮办服务,代办员办件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需要帮办的情况,及时进行帮助办理,遇特殊情况不能帮办到位的,上报村党支部或村委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及时协调解决,切实帮办到位。实行叠加服务,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拓展服务领域,整合便民服务资源,吸引银行、保险公司等进驻村便民服务室,让群众不出村就能缴纳水、电、燃气及手机话费,办理小额存取款、保险业务,享受快捷购物、快递配送等服务。同时,加快实施雪亮工程,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统筹市乡村三级综治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便民服务”发展,促进公共服务智慧化、均等化,使信息化建设成果惠及百姓。(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行政审批局、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

  (六)结合文明道德引领,推进志愿服务全面铺开,让志愿服务组织强起来。一是全面延伸触角。成立志愿服务联合会,统筹管理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机构、公共场所等窗口单位及景区景点等地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乡村两级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所,让组织无处不在,让群众随时、随处可以得到志愿者帮助。二是广泛吸纳会员。吸纳各乡镇村老党员老干部、农村经纪能人、能工巧匠、农民企业家、回乡创业的大学生、知识分子、打工青年、在校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陆续加入辖区志愿服务队,让能人无处不在,壮大志愿服务组织规模,提升志愿服务组织的能力,促进村“两委”班子凝聚力、向心力的增强。三是积极拓展功能。通过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积极引导、各部门共同推动、村民自发组织的形式,引导各志愿服务队不断创新志愿服务项目,从扶危济困、打扫卫生的基础上,拓展到开展系列“文化传承”、公益相亲、暑期课堂、治安宣传、邻里互助、家风家训交流、关爱困难群众等项目,为乡风文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让服务无处不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二、实施步骤

  实施时间为20xx年至20xx年12月

  (一)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强化阶段性调度,搞好督导检查,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问题,深入研究梳理经验做法,及时将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市乡村治理工作推进委员会对乡村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翔实系统总结,对照国家标准进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实现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的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河间市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市委市政府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各责任单位也要按照试点内容和责任分工分别成立工作专班,确定具体负责人员和联络人员。

  (二)工作开展及工作进度上报。各责任单位要分别围绕所负责的试点内容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工作推进方案,于2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按照推进方案开展工作。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内容包括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时间进度,最新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台账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每月13日—15日和28日—30日上报半月工作开展情况和台账,每季度末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20xx年底上报年终工作总结,20xx年底上报总体工作总结。

  (三)保障资金投入。市财政部门要全力保障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资金,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积极争取相关领域上级扶持资金和奖励资金。要统筹利用全市涉及乡村治理体系相关资金,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四)持续宣传培训。市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开设专栏、举办专题节目等形式,宣传报道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乡村治理的热潮中来。及时总结经验,通过专班授课、经验交流、座谈研讨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五)狠抓督查考核。市委组织部要将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完善科学评价机制,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与部门、个人绩效考核相挂钩,对于工作得力、措施到位、效果显著的予以表彰。市纪委监委要切实发挥监督职能,对工作推诿、行动迟缓、影响全市工作进度的坚决问责追责。市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定期通报。

  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5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着力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构建乡村数字治理新体系;着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培育信息时代新农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注重协同联动。加强试点工作统筹协调、资源整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做好数字乡村发展整体规划设计,系统集成数字乡村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支持政策和经验做法,统筹推进乡村的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农业农村、农村科技创新、乡村数字治理、信息惠民服务等建设和发展,形成工作合力,实现重点突破。

  2.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制度、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着力解决整体设计缺失、资源统筹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打通信息壁垒,推进集约共享,释放数字红利,同步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坚持激发活力,倡导多方参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广大农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激活农村各种要素,加快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

  4.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指导。结合我市实际和资源禀赋,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路径和发展模式,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精准施策,持续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完成数字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四体系、两机制”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完成数字乡村基础框架平台搭建,打造永联村智慧农村和常阴沙数字农业两个先行样板。

  到2022年,基本实现乡村网络提速优化、5G创新应用,城乡数字化一体推进。乡村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大幅提高,依托互联网开展的农村创业创新蓬勃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基本完善。

  二、主要任务

  开展数字乡村“142”工程建设,即编制“一个规划”——编制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方案;完善“四大体系”——完善乡村新基建体系、完善乡村数字产业体系、完善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完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建立“两项机制”——建立数字乡村资源共享机制、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编制数字乡村整体规划

  1.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方案编制。数字乡村,规划先行。将数字乡村建设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旅游规划、产业规划、组织规划、乡村治理体系规划同步进行,综合现代信息技术的集成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渗透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给农村注入“方案定制化、产业规模化、旅居生态化、管理数字化”的规划结构。编制数字农业农村专项规划,围绕建立数字农业农村生产经营体系、管理服务体系、决策应用体系、产业发展体系,建设数字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库,创建一批全国领先的智能农业农村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牵头部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二)完善乡村新基建体系

  2.通信网提升工程。提升有线宽带,实现千兆到村、百兆到桌面;推进4G网络多层次、立体化升级,着重在非核心区域进行优化布点,有序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和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到2022年光网乡村全面建成,具备光纤到户接入能力。(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3.5G网络发展工程。开展5G发展规划、城乡一体布局5G网络建设,着力打造5G特色小镇,探索5G+数字乡村应用场景。(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4.物联网平台建设。在规划建设的城市物联网平台上,对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物联感知设备进行统一接入和集中管理。建立统一、兼容的物联网技术接入标准,提高对物联网设备、物联网络的管理能力。以物联网平台为基础,逐步打造协同联动、丰富泛在的物联网应用场景,在农业生产、水网监测、交通运输、大联动治理、居家养老等领域推进物联网设施的规模化部署和物联网平台的统一管理服务。(牵头部门:市大数据管理局)

  5.数字水利建设。依托统一时空地理信息(GIS)平台分层、分类叠加水环境信息,构建水务监测管理应用“一张图”,实现基于一张图的水利信息资源全面共享与总体态势的可定位、可视呈现。强化河道管理联合执法信息化建设,联合水利水政、工管等条线,推进线上联合执法闭环。(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6.数字配送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与新兴业态市场管理机制建设,维护市场体系稳定有序,强化智能化终端配送布局,支持发展共享快递模式,鼓励发展建成智能储物点、末端配送服务站等100个。(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局)

  7.数字交通建设。深化数字交通建设,打造覆盖城乡的交通规划建设、交通运行管理、交通出行服务和交通优化改造“智慧大交通”应用,支撑交通路网规划、交通秩序管理、常态下的交通出行和应急状态下的交通管控,为交通服务提升和交通设施改善提供决策支持,基本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数字管理服务。(牵头部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三)完善乡村数字产业体系

  8.发展数字种植业。在大田种植领域,推广精量施肥、灌溉及病虫测报等系统,开展大田气候环境自动监测。在园艺生产领域,推广肥水一体化自动喷滴灌、生产环境监控和病虫害预警系统,提升规模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覆盖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9.发展数字养殖业。在畜禽养殖领域推广环境调控、定量饲喂、疫情监测、防疫标识等精准化控制系统。在水产养殖领域推广水体溶解氧智能控制、鱼类病害监测预警、养殖尾水监测和饵料自动精准投喂系统。(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10.品牌特色农产品与电商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地产品牌特色产品,积极打造本市品牌特色农产品发展模式,开设张家港农产品网上展馆。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广“快快合作、快邮合作、快交合作、快商合作”等模式,完善市镇村三级农产品网络销售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11.数字文旅建设。建设数字在线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构建覆盖乡村的数字图书馆,提供丰富多样的在线文化服务内容,运用大数据技术向群众精准推荐服务内容,打造旅游服务,支撑乡村旅游发展。(牵头部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四)完善乡村数字治理体系

  12.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平台建设。网格管理延伸到农村治理,整合网格化、数字化城管、市民热线三个信息平台,构建资源共享、数据互通、运转高效的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指挥平台,形成对疫情监测、应急处置、防灾减灾、社会服务的“大受理、大联动”格局。(牵头部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13.数字党建建设。打造形式丰富、实时感知、互动高效的数字党建应用,在线开展党建宣传、党员服务、学习培训、党员互动、党务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建工作的现代化水平。(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14.繁荣乡村网络文化。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智慧云平台建设,推动文明实践向农村基层一线延伸,基于移动终端引领群众支持文明创建、参与文明创建、监督文明创建。(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15.“互联网+政务服务”进村入户。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进农村,努力实现各条线部门业务打通并下沉到村,让农村居民在线上可以足不出户就能查询或办理,在线下可以通过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理”,实现为民服务效能最大化。(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

  (五)完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

  16.完善涉农信息管理服务应用。充分发挥各类信息管理系统作用,12345市民热线与12316惠农热线对接,完善农业农村公众号、农技耘APP、联动张家港APP、今日张家港APP等涉农工作平台功能,提供惠农政策、农业生产管理与社会公共服务等信息服务。鼓励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构建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和运营机制。提高农田托管、物质装备、市场营销、重要农产品供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形成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协作的服务格局。(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17.数字医疗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建设,新建互联网医院,完善“医疗健康云”应用,建立完善农村分级诊疗、家庭医生、远程医疗等互联网“云应用”,打造移动健康便民应用,让移动终端成为农村居民健康随身助手。(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18.数字教育建设。提升乡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水平,互联网接入带宽按需提升至1000Mbps以上,大力推进城乡一体的在线教育应用,丰富数字化教育资源,提供“随时在线”的互联网教育服务,持续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网络环境,对接获取长三角区域教研、教育资源。(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19.虚拟养老院建设。“虚拟养老院”服务到村,构筑完善的数字养老应用服务。结合养老服务各类场景,扩展“虚拟养老院”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不断提升“互联网+养老服务”水平,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现24小时自动值守,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改善服务体验,提供更加精准、个性化的家庭养老服务。(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20.数字广电服务。依托数字电视双向网、广电宽带、高清互动电视“有线智慧社区”电视端,构建一个集理论宣讲、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明实践、志愿活动、便民服务、综合治理等服务为一体的全媒体综合服务应用平台,实现宣传发布、智慧家庭、社会管理、民生管理、数字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六大功能。(牵头部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六)建立数字乡村资源共享机制

  21.农业农村大数据库建设。以现有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为基础,进一步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库。打造更加丰富的数据资源池,强化数据共享交换能力,提升数据治理和大数据分析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22.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平台建设。打造涵盖农田地块、土壤现状、农业布局、环境监测、乡村建设、集体资产等多源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平台,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丰富、便捷的地理信息(GIS)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3.乡村信息服务集群建设。制定乡村信息服务共享规范,利用现有村委、农业、农经、交通运输、通信、邮政、电商等站点资源,统筹建设乡村信息服务集群。(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七)建立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

  24.智慧农村建设。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在村级落地,全面开展智慧农村建设。编制智慧农村建设规范及实施指南,开展张家港市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评价。分类推进智慧农村建设,以项目化方式开展智慧农村示范村、智慧农村达标村建设,建立完善以农村新基建、社会治理、村民服务、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数字化改造技术规范,强化智慧农村建设过程控制与监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

  25.培育新农民数字创新创业基地。依托苏州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星创天地等载体,建设新农民数字创新创业基地,发展数字农业,完善科技创新应用信息服务平台和乡村科技成果转化网络服务体系。强化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产学研一体化技术创新,推动现有应用程序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26.发展数字乡村培训实践基地。将农村干部、农技人员、职业农民、农民工、退伍军人、乡村企业等纳入数字乡村培训体系,整合永联、善港等农村培训基地和各部门培训机构资源,联合各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建设全市数字乡村培训实践基地。(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20xx年10月—12月)

  开展创建工作各项准备,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制度,发挥领导小组例会、部门联席会议等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和数字城市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二阶段:完成国家数字乡村试点(20xx年1月—12月)

  强化数字乡村顶层设计,编制《张家港市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方案》。搭建数字乡村信息平台,构建完备的乡村信息资源系统,实现乡村信息化管理和决策服务。“四体系、两机制”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打造永联村和常阴沙两个先行样板。

  第三阶段:完成省级数字乡村试点(2022年1月—12月)

  进一步完善数字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继续深化普及乡村4G,创新应用5G,推进智慧农业升级赋能,加快农村数字化转型。建立完善数字乡村服务体系,建成一批数字乡村示范项目,不断推动为农服务更加便捷,乡村网络文化更加繁荣,乡村数字治理更趋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同配合。成立张家港市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问题,扎实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保障资金投入,坚持效益优先。强化顶层设计,与数字城市建设一体谋划、协同推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逐步形成“政府自建自营、政企共建运营和企业自建自营”等模式,吸引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数字乡村建设。

  (三)培育数字业态,建设人才队伍。依托乡村产业资源,推动农村管理信息化、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推动数字经济不断向农村延伸、与产业融合。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农村青年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素养培训,培养一批善学信息技术、善用信息手段的信息示范队伍。制定适应张家港市数字乡村建设的人才培养战略,建立人才培养、引进、流动和使用机制,积极落实人才引进方面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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