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18 10:57:55 方案 我要投稿

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通用6篇)

  具有强导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当一个项目被提出时,我们就要有针对性的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你知道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通用6篇)

  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1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6部委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批复》(中农发[20xx]21号)、《中共河间市委河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意见》(河字[20xx]17号)、《中共河间市委河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就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结合治理人才培养,推进乡村振兴精英培育班和“党总支+”党建模式,让基层党组织强起来。一是推行“党总支+”党建模式。实施村村联建,采取先进村带后进村、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等方式,建立党总支,实现村级事

  务统筹管理、经济社会事业统筹谋划、主导产业共同发展;实施村企联建,在企业所在村,统筹村、企业党组织,建立党总支,采取交叉任职等形式,村企决策共同参与、责任风险共同承担、发展成果共同分享;实施村社联建,在规模大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所在区域,建立党总支,把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关系密切的村党支部纳入下辖范围,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协调解决土地流转、矛盾纠纷等问题,推动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实施大村设置,针对人口3000人以上、党员50名以上、班子力量薄弱的大村,设置党总支,设总支书记1名,总支委员兼任党支部书记,下设3—5个党支部,党总支决策全村重大事项,党支部积极贯彻落实党总支决定,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全面推行“5321”机制(“5”,即实施“五子工程”:激活“脑子”、建好“场子”、找好“路子”、提供“票子”、安排“位子”;“3”,即开展“三培养”活动:注重将党员培养成企业家、家庭农场主,将企业家、家庭农场主培养成党员,将党员企业家、家庭农场主培养成村干部,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优先推荐及任用;“2”,即发挥两大优势:发挥企业资金优势,发挥乡村干部群众工作优势;“1”,即实现一个目标:党总支设置片区协调和谐发展。),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二是集中选育好苗子。针对村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文化水平偏低、后继乏人等实际问题,举办“乡村振兴精英培育班”,市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举办一期,每期9个月,利用3至5年时间为全市每村至少培育1名后备干部。在社会中选拔学历高、素质好,立志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有志青年,按照“一体两翼三模块”设置课程,推行准军事化管理,重点培训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村务管理、乡村治理等方面系统知识,采取集中学习、乡镇跟班、村内学艺等方式开展培训,学员完成学业后,录入河间市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储备到农村管理岗位上,安排到村挂职锻炼,是党员的挂职党支部副书记,非党员的挂职村委会主任助理,真正变“选时找、选上教”为“日常挑、选前育”,培养更多“热爱党、听党话、对党忠、跟党走”的农村基层治理人才。三是健全村“两委”或村“两委”(扩大)会商议前置机制。在坚持党组织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组织地位,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将村“两委”或村“两委”(扩大)会商议前置,遇到大事难事村党组织书记提前召集村“两委”成员,并吸纳村民代表、德高望重老党员老干部和对解决问题能够穿针引线人员,共同谋划,达成共识,变议定后再交办转办为议定前商议,让议定事项落实起来更加有力有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结合农村矛盾化解,推进“两调一议”机制普遍建立,让民间调解组织强起来。一是建立村民调解小组、村级调解委员会和村道德评议委员会“两调一议”组织,整合乡村干部党员群众资源。村民调解小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村民小组组长和有威望的党员和群众3—5人组成;村级调解委员会,由村“两委”干部、有威望的党员和群众5—9人组成;村道德评议委员会,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红白理事会成员等约20人组成。二是规范“两调一议”运作,整合自治法治德治资源。“两调一议”的运作程序是:发现矛盾纠纷,先由村民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由村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两调”不成,进入“一议”环节,由村道德评议委员会进行公开评议。对个别不接受评议意见调解或久调不下的,由村干部引领双方持评议结果到法院起诉,促进矛盾纠纷解决。村民调解小组和村级调解委员会定期回访,防止矛盾激化和纠纷复发。配合“两调一议”组织,成立专门的“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在全市20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调解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合法、快速、高效调处。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和纽带作用。定期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示范班和经验交流会,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以及法律知识水平和素养;及时总结各乡镇调解经验做法、各级调解员先进事迹,在全市范围内对优秀调解员进行表彰;收集整理“两调一议”典型案例,编订《“两调一议”案例选》,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参考;结合典型案例,及时制作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推广素材,营造浓厚氛围,让我市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接受、运用“两调一议”。(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三)结合乡村文明塑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深入开展,让移风易俗组织强起来。丰富移风易俗载体,突出遏制高额彩礼、红白喜事办理费用整治等重点,扎实推进移风易俗核心价值融入行动、婚丧礼俗整治行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教育行动、乡风评议推动行动、文明村镇创建行动“五大行动”,严格按照《河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城乡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河间市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手册》以及各村已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指导村民遵守婚丧事宜操办流程及标准,用烟、用酒、办事时间、规格、花费等各方面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让老百姓从改革中真正受益。依靠村(社区)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不断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向纵深开展。对全市未婚大龄青年进行全面摸底,在已成立“瀛海缘”大龄未婚青年婚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创办“相亲角”,组建“未婚大龄青年数据库”“红娘群”等,给未婚大龄青年交友、婚恋创造更多机会,适时举办零彩礼集体婚礼,继续为“零彩礼”新人推出优惠政策和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四)结合新型农民培育,推进现代农业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发展,让经济合作组织强起来。一是建设创新创业平台。着重搭建创新链和产业链双向融合的产业服务平台,建设现代农业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园,探索实施“市场+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一方面吸收成立发展时间长、资金设备、销售渠道等方面实力雄厚的合作社提升实力,另一方面吸收由种粮大户、种植能手共同建成,技术实力强、研发能力突出的合作社提供技术。同时,对创新创业的青年农民提供政策支持与技术支持,协调土地、发改、农业等相关部门,在证件办理、项目申报等方面,让企业和创业者享受真正的发展便利,吸引更多青年回乡创业,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新型农村致富人才队伍和典型,让“五四”青年代替“386199”部队,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就业创业梦想,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共同致富。二是打造园区与经合组织发展综合体。探索实施“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合作社”模式,引导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走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新路子,构建以美丽乡村为主导的乡村振兴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西九吉乡人民政府)

  (五)结合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三级服务平台建设,让便民组织强起来。一是建立便民服务系统。通过建网络、定事项、强培训、严管理、细运作,形成覆盖市乡村三级的便民服务系统,在全市20个乡镇设立便民服务站、615个行政村设立便民服务室,明确乡镇负责人20名、村级代办员615名,形成三级政务服务网络人员全覆盖,将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到村(居)委会,实现小事不出村、门口即可办。二是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农民所办事项到村便民服务室,由代办员代办,在网上进行电子表单流转、电子签名签章审批、网上时时监督,办理事项全程短信提醒,通过手机短信就能了解事项办到哪一步,缩短办事时限,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三是完善便民服务方式。实行预约服务,在便民服务室张贴代办员电话,申请人可随时通过电话联系预约,代办员在约定时间为申请人办理业务。实行延时服务,针对办事群众生活多样性、办事时间不固定等情况,代办员工作不局限于工作日,村民农闲、晚上、下班后等业余时间可随时办理。实行帮办服务,代办员办件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需要帮办的情况,及时进行帮助办理,遇特殊情况不能帮办到位的,上报村党支部或村委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及时协调解决,切实帮办到位。实行叠加服务,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拓展服务领域,整合便民服务资源,吸引银行、保险公司等进驻村便民服务室,让群众不出村就能缴纳水、电、燃气及手机话费,办理小额存取款、保险业务,享受快捷购物、快递配送等服务。同时,加快实施雪亮工程,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统筹市乡村三级综治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便民服务”发展,促进公共服务智慧化、均等化,使信息化建设成果惠及百姓。(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行政审批局、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

  (六)结合文明道德引领,推进志愿服务全面铺开,让志愿服务组织强起来。一是全面延伸触角。成立志愿服务联合会,统筹管理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机构、公共场所等窗口单位及景区景点等地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乡村两级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所,让组织无处不在,让群众随时、随处可以得到志愿者帮助。二是广泛吸纳会员。吸纳各乡镇村老党员老干部、农村经纪能人、能工巧匠、农民企业家、回乡创业的大学生、知识分子、打工青年、在校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陆续加入辖区志愿服务队,让能人无处不在,壮大志愿服务组织规模,提升志愿服务组织的能力,促进村“两委”班子凝聚力、向心力的增强。三是积极拓展功能。通过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积极引导、各部门共同推动、村民自发组织的形式,引导各志愿服务队不断创新志愿服务项目,从扶危济困、打扫卫生的基础上,拓展到开展系列“文化传承”、公益相亲、暑期课堂、治安宣传、邻里互助、家风家训交流、关爱困难群众等项目,为乡风文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让服务无处不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二、实施步骤

  实施时间为20xx年至20xx年12月

  (一)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强化阶段性调度,搞好督导检查,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问题,深入研究梳理经验做法,及时将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市乡村治理工作推进委员会对乡村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翔实系统总结,对照国家标准进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实现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的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河间市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市委市政府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各责任单位也要按照试点内容和责任分工分别成立工作专班,确定具体负责人员和联络人员。

  (二)工作开展及工作进度上报。各责任单位要分别围绕所负责的试点内容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工作推进方案,于2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按照推进方案开展工作。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内容包括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时间进度,最新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台账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每月13日—15日和28日—30日上报半月工作开展情况和台账,每季度末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20xx年底上报年终工作总结,20xx年底上报总体工作总结。

  (三)保障资金投入。市财政部门要全力保障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资金,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积极争取相关领域上级扶持资金和奖励资金。要统筹利用全市涉及乡村治理体系相关资金,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四)持续宣传培训。市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开设专栏、举办专题节目等形式,宣传报道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乡村治理的热潮中来。及时总结经验,通过专班授课、经验交流、座谈研讨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

  实施新农村建设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抓手。为深入贯彻《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冀办〔20xx〕15号)、《河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冀政办字〔20xx〕84号)精神,高质量推动全区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邢台市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邢办〔20xx〕9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一三五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对标对表目标任务,用足用好政策机遇,聚力实现“四个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易地新建一批、集中联建一批、新型城镇化新建一批),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规划、农村住房品质提升、“空心村”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量化标准、优化路径、强化责任、实化举措,确保到2025年,全区所有村庄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实现布局合理优化、建筑品质提升、人居环境改善、风貌整体改观的发展目标,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有效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明确标准。根据全区《“四个一批”任务计划表》,各镇办逐村确定村庄类别和推进路径,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优化要素配置,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确保标准合理、路径清晰、方向明确。二是制定方案。结合本地村庄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实际,各镇办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以及工作目标任务、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奖惩措施等“五要件”。三是细化安排。每年初,各镇办制定新农村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按季度、月份明确项目实施、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典型推介、总结验收、整体评价等工作举措。逐村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标准清单。有条件的地方在完成既定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同步开展提档升级,统筹考虑建筑风貌、人文景观等,进一步提升村庄品味。(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各镇办)

  (二)纵深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紧压实责任,在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定期开展“两不愁三保障”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夯实脱贫效果。进一步加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推进项目高效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继续精准施策。科学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首要任务。(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各镇办)

  2.倾力推动产业振兴。实行“六个一”工作机制,即:制定一个特色产业巩固提升规划、建立一个“一村一品”台账、组建一个工作专班、建立一个特色产业项目库、组建一支专家团队及建立一套工作推进机制。打造特色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带动面广、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不断培强经营主体,提升品牌价值,提供技术支撑,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逐步扩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建设项目实施规模,开辟特色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绿色通道,挖掘农产品品牌价值,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产业建立稳定产销关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区经济发展局,各镇办)

  3.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20xx年,全面提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水平,争创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区,推动提档升级;到2025年底,各镇办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基本实现全覆盖。乡村振兴示范区率先完成“四个一批”目标任务,做到布局优化、特色鲜明,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辖区村庄开展新农村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各镇办)

  (三)建立健全乡村规划体系

  1.尽快确定村庄布局。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考虑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按照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和保留改善类等村庄类型,科学确定村庄形态和布局,分类制定规划管理策略。按照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办)

  2.抓紧编制村庄规划。在总结试点村庄规划经验基础上,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合理测算建设用地,科学划分规划编制单元,鼓励采用“前图后则”成果表达形式,规范进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科学指导村庄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办)

  3.完善规划审批程序及管控管理。村庄规划由镇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政府审批。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将规划成果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方便村民了解和查询规划及管控要求。严格执行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依法落实“一户一宅”,坚决防止违法占用耕地、违规建设等行为。省市村庄规划审批及管理办法出台后,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办)

  (四)全面提升农村住房建设品质和水平

  1.分类明确建设标准。城郊融合类村庄,新规划的集中住宅小区宜以多层建筑为主,其他村庄选择多层或低层(三层以下,下同)住房建筑;集聚提升类村庄,联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选择多层或低层住房建筑,其他村庄以低层为主;特色保护类村庄,注重传统资源保护,以新建、改造提升平房为主;保留改善类村庄,以既有农村住房改造和原址新建农村低层住房建筑为主;搬迁撤并类村庄,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有序进行搬迁,近期不能搬迁的,以整治人居环境为主。(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办,各镇办)

  2.加强技术服务指导。落实规划设计管理、房屋结构设计、建筑工匠管理、技术服务队伍指导、竣工验收“五项制度”为主的建设管理服务制度。引导群众使用绿色环保建造方式,落实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对建筑风貌管控、建设管理方面的服务指导。开展技术下乡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有需求的地区对口合作,搭建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组织技术专家、管理人员与农民群众交流互动,为建房群众提供更多支持。(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各镇办)

  3.健全管理长效机制。以乡镇或村为单元,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农村住房使用安全常态化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处置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监测预警和排查处置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监测,确保问题隐患随发现、随清零,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各镇办)

  (五)全面完成“空心村”治理

  1.完成“空心村”整治提升任务。16个农宅空置率30%以下的村庄,治理模式全部为整治提升,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任务。(区农业办,各镇办)

  2.统筹跟进后续工作。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基础设施。统筹解决好群众养老、医疗、教育、贫困救助等社会保障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安置群众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区组织人事局,各镇办)

  (六)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1.高标准打造美丽乡村。立足建设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邢台乡村样本”定位,对照“村容村貌美、服务设施美、生态环境美、富民产业美、社会和谐美”总体目标,一方面,以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公共服务提升等为重点,持续营造美丽乡村硬实力;另一方面,在产业培植、特色打造、文化挖掘上下功夫,提升美丽乡村软实力。同时,通过制定长效化管护机制,落实运维服务手段,切实维护建设成果。从20xx年起,我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成26个以上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2.持续改善村庄公共环境。一是引导村庄建筑风貌提升,有序推进建筑立面改造,强化新建农房风貌管控,注重历史建筑元素提炼,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通过“门前三包”明确村民责任,持续深化“五清三建一改”成果。到2023年底,全区所有镇办完成村庄清洁行动全域示范镇创建。二是以“五美”(人美、院美、室美、厨厕美、村庄美)为标准,开展美丽庭院创建。20xx年,全区创建美丽庭院5500户;到2025年底,我区美丽庭院数量达到农村常住户总数的85%。三是持续推进村庄绿化,根据街道宽度、周边环境,合理配置乔、灌、花、草。20xx年,创建1个省级森林乡村。(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区城市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组织人事局,各镇办)

  3.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xx〕1号)要求,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求好不求快”的原则,合理确定目标任务,科学推动剩余农村户厕改造工作。20xx年,改造农村户厕4611座;2022—2025年,进一步健全“三个机制、三支队伍、三个电话”(厕所维修服务、粪污清运服务和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长效机制,维修服务、粪污清运服务和粪污处理利用服务队伍,维修、抽粪和举报电话),继续提高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到2025年底,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区农业办、区社会事务局,各镇办)

  4.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在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提升垃圾收运处置水平。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全量化焚烧。持续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推广适宜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20xx年,确定1个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试点;2022年到2025年,每年增加1个镇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到2025年,全域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各镇办)

  5.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我区治理村庄累计达到66个村,其中接入城市管网26个村,建立20个污水处理站对40个村进行集中处理,12个村进行污水管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达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建设局,各镇办)

  6.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瞄准化肥高强度使用、农药不规范使用等问题,科学分析空间分布特点及相应的技术需求,精准施策,持续减量增效。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堆积发酵等技术,提倡水泡粪、发酵床等处理方式,建立种养循环体系。20xx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2022—2024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原则,以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提升利用水平。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2022—2024年,巩固提升工作成果,秸秆综合利用率每年提高0.1个百分点;到2025年底,农作物秸秆基本实现全利用。开展农用薄膜使用指导,积极宣传《农用薄膜管理办法》。20xx年,农用薄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2022—2024年,农用薄膜回收率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到2025年底,农用薄膜基本实现全回收。(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各镇办)

  (七)提高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水平

  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农村饮水工程专业化管护工作,充分发挥村级饮水安全责任制作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以规模化供水为重点,对现有供水站进行改造提升,加大管网延伸和老旧管网改造力度,扩大供水覆盖面;做好各村供水设施改造提升工作,实现供水稳定运行,安全达标。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推进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和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第五代移动通信、移动物联网等,配套建设广播、电视、邮政、物流等设施。着力推广定频接收装置,巩固农村文化阵地。实施“快递进村”工程,20xx年,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快递服务站点的建设工作,督促各镇办落实,完成市级目标。行政村主街道硬化基本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巷道硬化;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乡镇通三级路、建制村通等级路、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作进程,支持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建设。(责任单位:区水资源管理中心、区城市建设局、区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区农业办,各镇办)

  (八)全方位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加快推进以“千斤粮、万元钱”为标志的农业结构调整,有效提升亩均效益。到2022年底,我区“万元钱”产业面积总数达到2万亩。加快发展有资源、有市场、有优势的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和供销合作社向农村地区延伸,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20xx年,行政村快递服务通达率基本达到100%。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整合农村产业资源、聚焦农产品上行,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渠道下沉,加强特色农副产品县域电商分中心建设,大力开展直播带货活动,提升农特产品附加值。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城乡双向流通渠道,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按照上级部门工作方案,继续实施农村电商村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区社会事务局、区经济发展局,各镇办)

  (九)深入推进现代乡村治理

  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与德治“三治结合”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挖掘提炼试点经验。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为重要抓手,大力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每年创建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全面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制定修订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全面优化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站。加大“冀农通”平台使用宣传力度,扩大受众面,为乡村振兴主体提供精准服务。开展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征集推介,为改善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提供借鉴。(责任单位:区组织人事局、区农业办、区综合办公室、区社会事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办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快新农村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始终保持高位推动态势,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区管委会统筹全区新农村建设重大事项实施、重要资源配置,抓好顶层设计,作出总体安排部署。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发挥好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作用。各镇办是责任主体,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乡村两级务实抓,确保新农村建设按时间节点、按任务要求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二)加大政策支持。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上沟通,积极争取市直部门指导支持,根据工作职能制定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充分运用好现有政策,积极做好中央“三农”补短板“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对接工作,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落实好财政支持政策,按时足额落实财政专项配套资金,积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镇办依法合规申请、使用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新农村建设。落实好土地支持政策,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新农村建设比例,统筹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和土地出让收益,形成资金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落实好社会支持政策,推动市场化运作,规范有序运用PPP模式等方式,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对工商企业捐款和投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可按规定享受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三)严格督导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新农村建设纳入重点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重点督导考核组织推动、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等。实行定期报告、专题调度、集中督导制度,着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对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流于形式、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四)积极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多形式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展示最新成果和典型经验,扩大知晓面,提高影响力,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挖掘新兴媒体优势,利用网络平台传播速度快、视觉冲击强、受众群体广的特点,展现新农村建设风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入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贴近农村的优势,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共同绘就乡村振兴的美丽画卷。(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3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安排部署,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xx〕46号)、《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发〔20xx〕4号)和《中共庄浪县委办公室、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庄办发〔20xx〕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探索具有庄浪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创新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三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农业农村重点问题聚力突破,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推开。

  三、总体目标

  20xx年,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县创建水洛镇和南湖镇2个乡村治理市级示范乡镇;建成水洛镇吊沟村、郭堡村,南湖镇陈庄社区、席河村,韩店镇石桥村、赵墩乡大庄村6个市级试点示范村和水洛镇中川村、何马村、陈洞村、柳咀村,南湖镇石峡村、石阳村、高房村、北关村,岳堡镇岔口村、郑河乡上寨村、朱店镇吴沟村及南坪镇寺门村12个县级试点示范村;其他乡镇结合村情实际,选择村党组织凝聚力强,主要负责人视野宽、思维活、统筹能力强,产业基础好,人居环境整洁,基础设施完善,村民综合素质和积极性高,集体经济和经营主体有实力,发展有前景,体制机制活的村,各创建1个以上乡村治理示范村,培树一批不同类型的乡村治理典型,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融合”新路径、新模式,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以点示范、抓点带面,基本形成全县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

  到2022年,全县所有乡镇和村全面推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议事协商、服务农村居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因需设置、按职履责、善治乡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组织动员集体成员、各类组织将“三资”量化入股,全力配合村级合作社、乡镇联合社发展产业、增加村户收入,拓展提升“庄浪模式”;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要依法依章行使职权,规范完善提升,多方经营合作,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持续放大“庄浪模式”效应。以融合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为抓手,落实基层党组织“四抓两整治”措施,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村党组织书记须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稳步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一肩挑”,努力扩大覆盖面;对确定的1281名村级后备干部逐人制定培养计划。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党员和实用人才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集中轮训,做到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和履职能力。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和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备案制度,坚决防止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村霸”?和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等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探索建立资金投入扶持机制,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底,建立台账,分类扶持。靠实乡镇党委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要包抓1个村、联系5个农户,村“两委”成员要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到位。组织部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领导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强化党组织领导推进乡村治理工作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组织部、县委农办;责任单位:纪委监委、宣传部、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千村党组织引领·万名党员承诺·共树文明新风”行动和党员户挂牌、党员联系农户、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发挥党员组织引领群众作用。引导外出务工和经商党员回村任职、返乡创业,加大从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加强农村“三个带头人”队伍建设,每年培养“三个带头人”1500名,完善培养帮带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引导农村党员深入农户开展“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活动,宣传党的政策,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为贫困人口、低保五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等人群提供关爱服务,切实解决特殊困难群体普遍关心的就业、看病、上学、住房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消除乡村治理的风险隐患,全面引导农民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3.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加大对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和各种检查评比事项的清理整顿,根据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工作实际,梳理形成村级服务事项清单和检查评比事项目录,制作便民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名称、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确保村级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加大村级分支机构和证明事项的清理整顿,对没有上级明文规定需要在村级设立的分支机构,对能够合并办公场所的分支机构,全部纳入村便民服务站,实行“一站式”办理,对不需要出具的证明、存在的“奇葩”证明和对不需要村级签字盖章审批的事项,要全部取消,所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于20xx年底完成。(牵头单位:组织部、民政局;责任单位: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探索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融媒体中心;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1.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功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严格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管理办法,民政局负责制定《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扎实开展全县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切合各村实际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村民议事会和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拓展村民参与公共事务平台。以村为单位,全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驾照式”管理和农民群众“红黑榜”管理,有机融合产业发展、入股分红、移风易俗、人居环境改善和公共服务提升等。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流动人口参与乡村治理,形成全员参与、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民政局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村民自治抓建资料清单、村民自治相关制度模板和村民自治相关制度流程图等内容。(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2.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及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建立完善村(社区)协商议事目录,严格协商议事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小区业主委员会议等,鼓励开展村(居)民说事、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推动协商议事向化解矛盾、移风易俗、资源盘活、维护秩序等方面拓展。拓宽村(居)民议事协商范围,创新议事协商形式和载体,搭建网上说事议事平台,提高议事协商效率。(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和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民主决策,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乡村振兴和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分类整理归档相关资料,提高档案管理标准化水平。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充分发挥村民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切实提高村级民主管理治理和依法监督水平。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人员安全。(牵头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财政局、扶贫办;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加快建设法治乡村

  1.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监管、农业市场规范运行、“三农”支持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土地征收和经营权流转、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生态保护、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每个行政村培养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3名以上,培养以村“两委”班子成员、调解员、网格员和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5名以上。通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渠道,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产品治理,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宣传部、编办、法院、检察院、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扎实开展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专项行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靠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常态化和实体化建设,配齐综治网格员和管理员,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形成联防、联治、联动的基层综治局面。全面推行“一村一警”或“一村一辅警”机制,利用“互联网+警务”,推进智慧农村警务室、劝导站和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实现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重点部位有技防的防控网络。积极推行治安户长制,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实行党员干部对口帮扶。深入开展“十大”行动和“六清”行动,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和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落实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大力整治农村违规乱建、私自改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开展乡村应急管理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能力。政法委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乡村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统战部、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3.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探索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动的监督体系。完善村干部及其亲属涉权事项登记备案、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群众评议、宣传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建立“村财乡管”三资审计和纪检监察定期巡察工作机制,全方位加强基层权力运行和资金监管。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持续整治农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村级巡察工作,加强农村权力监督。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基层干部遵规守纪,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纪委监委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和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巡察办、信访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加强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级“三官一律”工作室建设,整合律师、政法干警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联户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四级网络体系。成立乡村法律宣传团、法规咨询团和司法调解团等法律服务团队,打造法律服务平台。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配齐乡镇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乡村全覆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提高农民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司法局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司法局、法院;责任单位:政法委、检察院、编办、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5.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发挥好群众性自治组织、“五老”新乡贤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确保每个乡镇有5人以上组成的调委会和1名专职调解员,每个村有3-5人组成的调委会和1名以上兼职调解员。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稳妥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广泛开展平安教育和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创新法律服务基层模式,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察服务平台、公安综合窗口和人民调解组织延伸至基层,提高司法服务基层能力。(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6.提升乡镇和行政村服务能力。按照《庄浪县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设立种类齐全的乡镇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不断强化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升乡镇服务能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便民服务平台,构建县乡联动、功能集成、反应灵敏、扁平高效的综合指挥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利用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等资源,所有行政村均达到“一站、两市、六室(院)、一广场”的标准,即村便民服务站,便民超市、农资超市,卫生(计生)室、警务(民事调解)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村务监督室和互助老人幸福院及室外活动广场。推进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村级为民服务代理制度,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将政府职责范围内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村党组织为主渠道全面落实。(牵头单位: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7.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全面落实农村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乡村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交通和消防等易发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发挥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乡村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完善社会化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疾病疫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疫情和传染病防控。充分发挥乡村监管机构作用,推行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制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1.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纳入党课和政策宣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实,有效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和家规家训,并挂牌上墙、持续弘扬、约定遵守。依托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农家书屋、乡村大舞台等活动阵地,开展道德讲堂、道德评议、孝老敬老活动,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完善乡村信用体系,探索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诚信“红黑榜”制度,在全社会真正形成“明礼知耻、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推动农村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团委、妇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弘扬崇德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持续深化优秀家风、家教、家规对群众的道德教育功能,全面推行移风易俗,重点整治高价彩礼、薄养厚葬、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不良习俗,教育引导群众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红事不办或小办、勤俭节约、孝老爱亲的良好风尚。针对各村共性问题,依法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确保过程和内容合法合规,实现行政村“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全覆盖;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对违背村规民约的,予以规劝、约束,确保村党组织作用发挥好、红白理事会运行规范、破陈规除陋习树新风效果明显。推进乡村殡葬改革,将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村庄规划当中,合理布局、分期分批实施,利用荒山、荒坡或无法耕种的贫瘠地,有序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从严执行婚姻当事人、党员干部、婚介人员、红白事事主“四报备四承诺”措施。(牵头单位:宣传部、民政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文旅局、自然资源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3.弘扬乡村道德新风。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和谐五星”、最美邻里、身边好人、“十大孝子”,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好婆媳,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退役军人等选树活动。实施“道德信贷”工程、“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陇原乡村文明行动和“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以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等平台为载体,持续扩大先进典型的带动力和牵引力。通过建立“道德红黑榜”“善行义举榜”等形式,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树立文明乡风实践,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追求文明和建设文明的良好风尚。宣传部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德治为先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流程图和资料清单,妇联负责完善《庄浪县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加强乡村文化引领。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乡土文化、特色文化和农业文化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或捐助公共文化设施设备,补充公共文化短板。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乡村舞台、民间文艺社团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作用,结合传统节日、民间特色节日、农民丰收节等,组织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传承弘扬历史文脉,保护好古堡村落、文物古迹等历史风貌,发展马尾荷包、剪纸、麦秆画和木雕等民间手工技艺及南湖曲子戏、庄浪花儿等地方戏曲,开展好庄浪艺术节等民俗活动,进一步保护和传承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传统文化特色品牌。支持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等设施,持续实施公共数字文化智能服务项目,加强传统工艺品生产设计,培育一批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打造一批乡村旅游文化阵地,助力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引进培养一批“三区”人才,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牵头单位:宣传部、文旅局;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方法步骤

  试点周期为一年,从20xx年1月开始,于20xx年12月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1.谋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3月)。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特别是各乡镇要对各自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及职能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村级民主管理基本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调研摸底,根据县级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安排,分别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领导机构、工作进度、工作标准和考核要求,并于20xx年3月底前将工作计划报县委农办。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0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制定试点任务清单,倒排工作计划,在水洛镇、南湖镇、朱店镇、韩店镇、岳堡镇、南坪镇、赵墩乡、郑河乡8个乡镇18个村先行先试、按期完成任务;其他乡镇结合实际,同步跟进,确保20xx年10月底前至少完成1个试点村治理任务,总结典型经验后形成我县乡村治理模式。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2月)。20xx年11月,县委政法委将牵头对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对制定出台的好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一核突出、三治融合、四轮驱动”(“一核”:建强基层党组织,“三治”:自治、法治、德治,“四动”:问题导向牵动、上下一体联动、守正创新驱动、宣传引导促动)的长效机制。

  4.提质扩容阶段(2022年1月-10月)。全县剩余的行政村结合试点成果全面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制定任务清单,倒排工作计划,确保2022年10月底前完成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要把乡村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要落实抓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将乡村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安排部署,扎实推进落实,并作为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

  (二)形成工作合力。严格靠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的工作机制。县委农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及时开展督导和评估。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公安和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齐心协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试点示范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强基层政权运转和乡村基层治理保障,落实乡村治理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县委农办、各乡镇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培训村干部。要突出服务性、公益性和互助性,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三)加大保障力度。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指导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持续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建立健全乡村治理经费和村干部基本报酬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乡村干部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机制。

  (四)培育示范典型。坚持典型引领、以点带面,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融合”新路径、新模式,为面上推进乡村治理提供样板,带动提升全县乡村治理水平。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平台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多频次宣传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和工作成效。结合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创建选树活动,深入挖掘基层涌现出的工作典型和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推广“三治融合”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核。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每月调度、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情况,限期整改,确保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各项任务有力有效落实。

  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和批复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就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村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将推进乡村治理建设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建设大美长子相结合,鼓励引导全乡上下结合实际,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激活乡村治理活力,调动全乡上下各级力量,到20xx年,创建1个示范村,到20xx年成功创建国家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努力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努力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方法、创造新模式,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四、试点内容

  根据我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化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

  1.选派直派书记,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继续推进直派党组织书记选派工作,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农村担任党支部书记,任职时间为两年,要求吃住在村,负责该村全面工作,任职期间,实行“一诺二考三不撒离”管理模式,“一诺”即到岗后一周内做出任期承诺,“二考”即日常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三个不撤离”即农村整顿提升工作未完成不撤离、任期承诺事项未完成不撤离、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解决不撤离。为支持直派书记开展工作,县委组织部在工作经费、下乡补助、帮助指导等方面给予相关支持。同时,乡党委班子成员空缺时,优先从工作实绩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真正建立起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链。(牵头部门:乡党政办)

  2.推行“二三四”工作法,提升党员服务能力。推行“双项积分、三色预警、四方督评”工作机制,有效促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一是推行“双项积分”。对农村(社区)党组织和农村党员两个主体对象,结合组织建设、重点任务和日常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从基本制度坚持、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群众评议评价、一票否决四个方面量化积分;农村党员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先锋模范作用、一票否决三个方面量化积分。二是推行“三色预警”,实行季度小结和年度总评,合理运用积分结果。每季度根据农村(社区)党组织和农村党员积分情况,由低到高对应划出“红色提醒线”、“黄色提质线”、“蓝色提升线”进行预警,作出提醒、提质、提升的相应安排。年底进行年度积分总评,并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三是推行“四方督评”。实行“县督县评、乡督乡评、村督村评、民督民评”,推进双项积分、三色预警机制落实到位。乡党委每月进行现场督查评定;农村党员进行互督互评;群众对村党组织、党员积分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牵头部门:乡党政办)

  3.推行“三步四循环”工作法,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体内容为:一月一步骤、月月有主题,三步一周期、一年四循环。其中的“三步”即,第一步是行政村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本村重要事务;第二步是每季度第二个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村党支都向乡镇党委汇报工作;第三步为每季度第三个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两委”工作。会议与每个月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同日召开,要按照先召开会议,再开展活动的顺序进行。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通过“三步”的严格落实,实现党的组织生活“量变积累”;通过“四循环”的巩固提升,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质变升级”。(牵头单位:乡党办)

  (二)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

  4.推进乡村自治建设。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制定婚丧嫁娶简办规定,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主动接受监督,加快推进乡村移风易俗。一是制定丧事简办规定。在丧葬活动中,不准搭台雇请演艺人员表演节目,禁止雇请僧人诵经,提倡戴白花祭奠;限制抬灵柩人数不超10人,每人不超100元标准,尽量减轻村民负担;办事当天,户主不准在家大摆酒宴,左邻右舍帮办人员便饭即可;出殡后,户主不准支大锅、炒烩菜,帮办人员简单招待;严禁大操大办、厚葬薄养、铺张浪费、互相攀比。二是制定喜事简办规定。在举办婚礼活动时,婚车数量不得超过8辆;不准户主搭台雇请演艺人员,提倡乐曲播放;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办事前一天不准在家支大锅炒炒饼,不准大摆酒宴宴请宾客;办事当天,户主不得支大锅,左邻右舍随礼后发放便民卡即可;严禁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互相攀比。三是其他事宜简办规定。在清明节等祭祖活动中,文明祭祀,禁止焚烧纸钱等不文明行为;在进行生日、满月、圆锁、祝寿活动中,不得宴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反对在举办活动中酣酒、抢饭等不文明行为。(牵头部门:乡民政)

  5.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一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养5-8名“法律明白人”,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普法宣传队伍。二是加强乡村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推进“一村一顾问制度”,建立结对法律服务体系,三是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降低农民诉讼成本,增加对农民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为农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奠定坚实的基础。(牵头部门:综治办,配合部门:乡司法所)

  6.推进乡村德治建设。全面建设乡、村两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要按照有固定场所、有常设机构、有统一标识、有稳定队伍、有活动计划、有服务菜单、有制度机制、有规范教材、有课程安排、有完整资料的“十有标准”,搭建理论宣讲平台、教育服务平台、文化服务平台、科技与科普服务平台、健身体育服务平台等“五大服务平台”,建设科学理论宣讲、形势政策宣传、主流价值宣教、文体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农业科技辅导、健康生活指导、农村环境整治、文明礼仪普及、便民利民服务等“十类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传播科学理论,践行“两个维护”;传播党的政策,践行大政方针:传播主流价值,践行时代新风;传播法律知识,践行法治精神;传播优秀文化,践行惠民宗旨;传播致富技能,践行共同富裕;传播文明理念,践行移风易俗;传播模范事迹,践行传统美德等“八个传播、八个践行”实践活动,着力建设阵地覆盖城乡、队伍组建广泛、活动丰富多彩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使之成为思想武装新载体、凝心聚力新阵地、致富兴业新课堂、文明引领新平台、文化娱乐新家园、乡村德治新方式。(牵头领导:张媛媛)

  7.开展“五治融合”创建工作。继续巩固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试点工作,成立“五治融合”建设领导组,下设政治建设、自治建设、法治建设、德治建设、智治建设五个专项小组,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力争20xx年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乡党办、乡综治办、乡民政站、乡司法所)

  (三)创新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和治理手段

  8.创新乡村治理组织体系。采用“1+5+N”模式,高标准打造具有实战功能的乡村综治中心,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1”即一个综治中心,“5”即便民服务大厅(窗口)、视频监控室、矛盾纠纷调处室、心理咨询室和法律服务室,“N”即在此基础上可以结合本乡实际再开发N个与治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功能室。(牵头单位:乡综治办)

  9.推行“互联网+乡村治理”。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以更高标准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和社区单位智能安防建设,形成巡逻防控、情报研判、应急处置等相结合的实战应用机制,加大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建设、联网、管护和应用力度,提高视频图像在实战领域的智能化应用。加快推进综治视联网建设,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接入各级综治中心,并与乡村各级综治视联网平台实现对接,实现与县综治中心的互联互通,20xx年底前村对接完成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乡综治办)

  10.创新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就地化解决纠纷的能力,推动重点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全覆盖,完善诉调、检调、警调、正调、访调对接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着力建设预警中心,研判中心、联调中心、专家调解中心、特邀调解中心、智慧调解中心六个中心与一体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平台,预警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类社会预警信息,研判中心负责对受理案件认真分析、准确研判,联调中心负责联调联动相关工作,专家调解中心负责调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邀调解中心重点负责调处具有行业特点案件,智慧调解中心主要依托网络和视联网等先进手段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牵头单位:乡综治办、乡派出所、乡司法所)

  (四)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推进垃圾治理有机结合

  11.强化农村垃圾治理机制体制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垂直管理、多元筹资、综合施治”的一体化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机构,做到有人管事,所有行政村都成立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站,形成乡村二级环卫管理网络。二是建队伍,做到有人干事。农村根据人口多少,每300-400人配备1名保洁员,每村配备垃圾收运员1-2名,县财政出资购买垃圾清运车。三是建制度,做到有章理事。实行绩效考核挂钩制,对环卫人员实行“ABC动态”管理办法,评出ABC三个档次,按档次下拨乡环卫经费和保洁员工资;乡级实行周督查、月考核、季总评,村级实行日巡查、周小结、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媒体通报。四是保经费,做到有钱办事。采取财政投入为主、农村转移支付为辅、群众义务缴费为补充的筹资办法解决环卫经费。财政投入部分由省、市、县按照1:1:1的比例分担,县财政每年按全县总预算支出的1%作为农村环境卫生专项经费,乡每年从转移支付中拿出20%用于环卫投入,农户义务缴费由各村统筹管理,弥补环境卫生整治经费不足。五是建设施,做到有力成事,建立健全“卢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牵头单位乡环卫中心)

  五、方法步骤

  试点工作周期为2年,从20xx年1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2月)。召开全乡动员大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创建方案,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20xx年10月)。全面组织实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坚持边创建、边总结、边推广,努力把我乡村治理体系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其中,20xx年11月底前形成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县委农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12月)。全面完成实施方案要求的各项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接受上级部门考核验收,并于20xx年11月底前上报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同时,全面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摆上突出位置,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各分管领导,政法、组织、宣传、农业农村、民政、司法等为成员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层层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做到资源统筹、设施整合、共建共享。

  (二)加强支持保障。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做好“整合”和“撬动”两篇文章,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三)加强考核监督。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纳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纳入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标准,特别是考核结果作为培养、选拔、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干部在推进乡村治理过程中建功立业、历练成长,确保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基层干部待遇有保障、出路有奔头、干好有激励。

  (四)加强舆论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加强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综合运用环境宣传、社会宣传、活动宣传、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汇聚全社会力量和智慧,形成人人关心、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要对照全县的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出台本乡的创建方案。

  (二)要坚持边创建、边总结,充分挖掘创建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创建模式。

  (三)每年6月15日前,要及时对前半年的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20xx年11月底前,要及时对一年的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中期评估报告;20xx年11月底前,要对两年的创建工作进行提炼总结,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

  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5

  根据《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网办通字〔20xx〕15号),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数字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着力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构建乡村数字治理新体系;着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培育信息时代新农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注重协同联动。加强试点工作统筹协调、资源整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做好数字乡村发展整体规划设计,系统集成数字乡村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支持政策和经验做法,统筹推进乡村的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农业农村、农村科技创新、乡村数字治理、信息惠民服务等建设和发展,形成工作合力,实现重点突破。

  2.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制度、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着力解决整体设计缺失、资源统筹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打通信息壁垒,推进集约共享,释放数字红利,同步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坚持激发活力,倡导多方参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广大农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激活农村各种要素,加快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

  4.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指导。结合我市实际和资源禀赋,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路径和发展模式,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精准施策,持续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完成数字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四体系、两机制”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完成数字乡村基础框架平台搭建,打造永联村智慧农村和常阴沙数字农业两个先行样板。

  到2022年,基本实现乡村网络提速优化、5G创新应用,城乡数字化一体推进。乡村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大幅提高,依托互联网开展的农村创业创新蓬勃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基本完善。

  二、主要任务

  开展数字乡村“142”工程建设,即编制“一个规划”——编制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方案;完善“四大体系”——完善乡村新基建体系、完善乡村数字产业体系、完善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完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建立“两项机制”——建立数字乡村资源共享机制、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编制数字乡村整体规划

  1.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方案编制。数字乡村,规划先行。将数字乡村建设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旅游规划、产业规划、组织规划、乡村治理体系规划同步进行,综合现代信息技术的集成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渗透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给农村注入“方案定制化、产业规模化、旅居生态化、管理数字化”的规划结构。编制数字农业农村专项规划,围绕建立数字农业农村生产经营体系、管理服务体系、决策应用体系、产业发展体系,建设数字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库,创建一批全国领先的智能农业农村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牵头部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二)完善乡村新基建体系

  2.通信网提升工程。提升有线宽带,实现千兆到村、百兆到桌面;推进4G网络多层次、立体化升级,着重在非核心区域进行优化布点,有序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和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到2022年光网乡村全面建成,具备光纤到户接入能力。(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3.5G网络发展工程。开展5G发展规划、城乡一体布局5G网络建设,着力打造5G特色小镇,探索5G+数字乡村应用场景。(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4.物联网平台建设。在规划建设的城市物联网平台上,对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物联感知设备进行统一接入和集中管理。建立统一、兼容的物联网技术接入标准,提高对物联网设备、物联网络的管理能力。以物联网平台为基础,逐步打造协同联动、丰富泛在的物联网应用场景,在农业生产、水网监测、交通运输、大联动治理、居家养老等领域推进物联网设施的规模化部署和物联网平台的统一管理服务。(牵头部门:市大数据管理局)

  5.数字水利建设。依托统一时空地理信息(GIS)平台分层、分类叠加水环境信息,构建水务监测管理应用“一张图”,实现基于一张图的水利信息资源全面共享与总体态势的可定位、可视呈现。强化河道管理联合执法信息化建设,联合水利水政、工管等条线,推进线上联合执法闭环。(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6.数字配送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与新兴业态市场管理机制建设,维护市场体系稳定有序,强化智能化终端配送布局,支持发展共享快递模式,鼓励发展建成智能储物点、末端配送服务站等100个。(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局)

  7.数字交通建设。深化数字交通建设,打造覆盖城乡的交通规划建设、交通运行管理、交通出行服务和交通优化改造“智慧大交通”应用,支撑交通路网规划、交通秩序管理、常态下的交通出行和应急状态下的交通管控,为交通服务提升和交通设施改善提供决策支持,基本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数字管理服务。(牵头部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三)完善乡村数字产业体系

  8.发展数字种植业。在大田种植领域,推广精量施肥、灌溉及病虫测报等系统,开展大田气候环境自动监测。在园艺生产领域,推广肥水一体化自动喷滴灌、生产环境监控和病虫害预警系统,提升规模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覆盖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9.发展数字养殖业。在畜禽养殖领域推广环境调控、定量饲喂、疫情监测、防疫标识等精准化控制系统。在水产养殖领域推广水体溶解氧智能控制、鱼类病害监测预警、养殖尾水监测和饵料自动精准投喂系统。(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10.品牌特色农产品与电商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地产品牌特色产品,积极打造本市品牌特色农产品发展模式,开设张家港农产品网上展馆。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广“快快合作、快邮合作、快交合作、快商合作”等模式,完善市镇村三级农产品网络销售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11.数字文旅建设。建设数字在线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构建覆盖乡村的数字图书馆,提供丰富多样的在线文化服务内容,运用大数据技术向群众精准推荐服务内容,支撑乡村旅游发展。(牵头部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四)完善乡村数字治理体系

  12.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平台建设。网格管理延伸到农村治理,整合网格化、数字化城管、市民热线三个信息平台,构建资源共享、数据互通、运转高效的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指挥平台,形成对疫情监测、应急处置、防灾减灾、社会服务的“大受理、大联动”格局。(牵头部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13.数字党建建设。打造形式丰富、实时感知、互动高效的数字党建应用,在线开展党建宣传、党员服务、学习培训、党员互动、党务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建工作的现代化水平。(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14.繁荣乡村网络文化。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智慧云平台建设,推动文明实践向农村基层一线延伸,基于移动终端引领群众支持文明创建、参与文明创建、监督文明创建。(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15.“互联网+政务服务”进村入户。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进农村,努力实现各条线部门业务打通并下沉到村,让农村居民在线上可以足不出户就能查询或办理,在线下可以通过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理”,实现为民服务效能最大化。(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

  (五)完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

  16.完善涉农信息管理服务应用。充分发挥各类信息管理系统作用,12345市民热线与12316惠农热线对接,完善农业农村公众号、农技耘APP、联动张家港APP、今日张家港APP等涉农工作平台功能,提供惠农政策、农业生产管理与社会公共服务等信息服务。鼓励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构建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和运营机制。提高农田托管、物质装备、市场营销、重要农产品供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形成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协作的服务格局。(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17.数字医疗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建设,新建互联网医院,完善“医疗健康云”应用,建立完善农村分级诊疗、家庭医生、远程医疗等互联网“云应用”,打造移动健康便民应用,让移动终端成为农村居民健康随身助手。(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18.数字教育建设。提升乡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水平,互联网接入带宽按需提升至1000Mbps以上,大力推进城乡一体的在线教育应用,丰富数字化教育资源,提供“随时在线”的互联网教育服务,持续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网络环境,对接获取长三角区域教研、教育资源。(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19.虚拟养老院建设。“虚拟养老院”服务到村,构筑完善的数字养老应用服务。结合养老服务各类场景,扩展“虚拟养老院”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不断提升“互联网+养老服务”水平,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现24小时自动值守,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改善服务体验,提供更加精准、个性化的家庭养老服务。(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20.数字广电服务。依托数字电视双向网、广电宽带、高清互动电视“有线智慧社区”电视端,构建一个集理论宣讲、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明实践、志愿活动、便民服务、综合治理等服务为一体的全媒体综合服务应用平台,实现宣传发布、智慧家庭、社会管理、民生管理、数字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六大功能。(牵头部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六)建立数字乡村资源共享机制

  21.农业农村大数据库建设。以现有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为基础,进一步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库。打造更加丰富的数据资源池,强化数据共享交换能力,提升数据治理和大数据分析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22.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平台建设。打造涵盖农田地块、土壤现状、农业布局、环境监测、乡村建设、集体资产等多源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平台,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丰富、便捷的地理信息(GIS)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3.乡村信息服务集群建设。制定乡村信息服务共享规范,利用现有村委、农业、农经、交通运输、通信、邮政、电商等站点资源,统筹建设乡村信息服务集群。(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七)建立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

  24.智慧农村建设。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在村级落地,全面开展智慧农村建设。编制智慧农村建设规范及实施指南,开展张家港市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评价。分类推进智慧农村建设,以项目化方式开展智慧农村示范村、智慧农村达标村建设,建立完善以农村新基建、社会治理、村民服务、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数字化改造技术规范,强化智慧农村建设过程控制与监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

  25.培育新农民数字创新创业基地。依托苏州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星创天地等载体,建设新农民数字创新创业基地,发展数字农业,完善科技创新应用信息服务平台和乡村科技成果转化网络服务体系。强化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产学研一体化技术创新,推动现有应用程序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26.发展数字乡村培训实践基地。将农村干部、农技人员、职业农民、农民工、退伍军人、乡村企业等纳入数字乡村培训体系,整合永联、善港等农村培训基地和各部门培训机构资源,联合各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建设全市数字乡村培训实践基地。(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20xx年10月—12月)

  开展创建工作各项准备,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制度,发挥领导小组例会、部门联席会议等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和数字城市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二阶段:完成国家数字乡村试点(20xx年1月—12月)

  强化数字乡村顶层设计,编制《张家港市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方案》。搭建数字乡村信息平台,构建完备的乡村信息资源系统,实现乡村信息化管理和决策服务。“四体系、两机制”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打造永联村和常阴沙两个先行样板。

  第三阶段:完成省级数字乡村试点(2022年1月—12月)

  进一步完善数字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继续深化普及乡村4G,创新应用5G,推进智慧农业升级赋能,加快农村数字化转型。建立完善数字乡村服务体系,建成一批数字乡村示范项目,不断推动为农服务更加便捷,乡村网络文化更加繁荣,乡村数字治理更趋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同配合。成立张家港市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问题,扎实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保障资金投入,坚持效益优先。强化顶层设计,与数字城市建设一体谋划、协同推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逐步形成“政府自建自营、政企共建运营和企业自建自营”等模式,吸引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数字乡村建设。

  (三)培育数字业态,建设人才队伍。依托乡村产业资源,推动农村管理信息化、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推动数字经济不断向农村延伸、与产业融合。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农村青年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素养培训,培养一批善学信息技术、善用信息手段的信息示范队伍。制定适应张家港市数字乡村建设的人才培养战略,建立人才培养、引进、流动和使用机制,积极落实人才引进方面的保障措施。

  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6

  为认真贯彻中央网信办和农业农村部等中央七部委《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网办通字〔20xx〕15号)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平罗县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乡村现代化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总体部署,以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数字乡村发展新模式,全面推进数字技术在乡村的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应用,重点推进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提升、数字化监管和生产方式应用示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等工作,夯实乡村振兴的数字化支撑基础,加快缩小城乡“数字鸿沟”,高水平高质量推进全县数字乡村试点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注重协同联动。统筹做好全县数字乡村发展整体规划,注重资源整合、部门协同,重点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数字化管理、数字化应用、乡村数字治理、乡村网络文化等建设任务,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紧紧围绕乡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快制度、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打通信息壁垒,推进集约共享,释放数字红利,不断增强乡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3.坚持激发活力,倡导多方参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引导乡村群众参与数字乡村建设,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和物资流,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加快推动乡村数字化转型。

  4.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指导。以乡村群众需求为导向,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需求出发,探索适合我县乡村特点与发展的数字化发展模式,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精准施策,持续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

  (三)工作目标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乡村产业、行业监管、产品流通、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和农民生活的数字化水平。到20xx年底,全县数字乡村建设整体框架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提升,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加速推广,乡村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加快智能化转型;乡村主要业务数据资源完成整合;数字设施、数字业态在现代畜牧、优质瓜菜、特色制种等产业领域深度应用,数字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加快融合;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加快转型,政务服务事项实现80%网上办。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整体规划

  1.完成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按照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要求,以《平罗县乡村振兴规划(20xx-2025年)》为基础,全方位开展数字乡村试点总体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工作重点,确定工作方向,制定数字乡村试点实施方案,细化重点建设任务和实施步骤,合理配置资源,确保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到20xx年2月底,全面完成数字乡村试点总体规划,明确全县数字乡村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商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提升数字乡村建设水平

  2.建设数字乡村资源共享中心。按照“资源整合、统一接入”和“平台上移、服务下延”的建设要求,构建平罗县数字乡村资源共享中心,整合乡村产业、生态宜居、乡村治理、乡村文化、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涉农信息资源,提高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及业务协同水平,提升农业监管、决策能力。到20xx年10月底,建成平罗县数字乡村资源共享中心,打造统一的乡村数据底座,规范农业农村数据标准,整合不同来源、不同类型、不同应用的乡村要素资源,形成全县乡村要素资源目录体系,数字乡村大数据应用初见成效。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水务局、商务局

  3.构建数字乡村“一张图”。依托地理信息、遥感测绘、大数据、人工智能、GIS地图等技术构建平罗县数字乡村全景图。通过数字乡村“一张图”形式,整合全县涉农数据,可视化展现乡村产业、生态宜居、乡村治理、乡村文化等服务内容,展示乡村规划、经营、服务、治理等运行状况,为数字乡村发展提供辅助决策。到20xx年10月底,完成平罗县数字乡村“一张图”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发改局、商务局

  4.搭建数字乡村展厅。建设平罗县数字乡村展厅,通过采用VR、多媒体等技术,集中展示平罗县数字产业、生态宜居、乡村治理、乡村文化、乡村风貌等内容,加强平罗县乡村建设成就宣传。到20xx年10月底,完成数字乡村展厅建设,包含VR体验区、沙盘、电子大屏等内容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发改局、农改中心

  (三)完善乡村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

  5.全面提升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完善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提升4G网络覆盖,全力推进5G建设,推进农村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积极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应用。到20xx年10月底,新建5G基站300个、物联网站点50个,全县乡村通光纤率和4G覆盖率均达到100%,实现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各电信运营商、各乡镇

  6.完善物流配送体系。着力巩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成果,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快递配送体系,加强快递物流末端服务点建设,实现快递末端服务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构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村电商服务支撑能力,促进平罗县农村数字经济的全面发展。到20xx年10月底,改造提升1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50个快递物流末端服务点,全县乡村快递网点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中国邮政平罗分公司、各乡镇

  (四)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数字化应用示范

  7.开展“牛联网”建设与应用示范。在高仁乡现代奶业示范区规划建设“5G智慧牧场”,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奶牛养殖在饲料收集、牛奶生产、智慧管理、奶牛育种、技术研发等全链条产业的智慧应用,构建新型牧场生产模式。通过“牛联网”建设,开展5G牛脸识别、热成像体温监控、运动轨迹分析,实现奶牛养殖的数字化、精准化、智能化管理,用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平罗县奶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xx年10月底,建成1个“5G智慧牧场”,实现机器人挤奶、自动喂料、环境控制、排泄物清理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智能化监管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高仁乡

  8.开展数字制种建设与应用示范。以泰金种子小镇为重点,建设高水平数字制种产业园区。通过应用虫害监测、温湿度感知等数字化技术设备,开展农业环境信息感知,实现对各类种苗长势、病虫灾害预警、产量估算等内容监测,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升制种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增值空间。到20xx年10月底,建成高水平数字制种产业园区1个,企业效益增长8%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科技局

  9.开展“互联网+品控”示范。充分发挥泰金种业、昊帅粮油、塞上春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深入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生产电子档案、质量安全监测数据、产品包装二维码标识等应用系统,建立健全生产全程数字化监管体系。推动现代畜牧、优质瓜菜、特色制种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做到生产过程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加快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到20xx年10月底,完成农产品追溯平台和投入品监管平台建设,并在全县各重点涉农企业推广应用,形成全县重点产业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网络矩阵。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各乡镇

  10.提升农业装备智能化水平。在全县推广农业智能装备应用,构建“互联网+农机作业”模式。加快设施农业、大田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智能化建设,实现农机作业实时监控、农机作业量实时统计。到20xx年10月底,应用推广智能终端400套,实现智能农机平台、终端与县数据共享中心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乡镇

  11.提高“互联网+城乡供水”水平。以物联网、大数据和远程自动化控制技术为核心,对人饮泵站、蓄水池、管网、水表等设施进行信息化改造,实现对供水设施远程监测和管理。建设人饮智慧化系统,通过人饮“一张图”建设,保障从水源地到用水户全供水环节的运行、调度、缴费自动化,实现人饮安全运行管理的信息化、一体化和现代化。建设盐碱地改良大数据平台,实现水质远程监控。到20xx年10月底,在陶乐、高仁、红崖子等乡镇推广“互联网+城乡供水”模式,安装智能水表15000个以上;完成宝丰镇宝丰村盐碱地改良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农田水质智慧监测。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德渊集团、宁夏水投平罗水务公司、各乡镇

  (五)发展乡村数字经济

  12.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依托平罗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孵化中心、农产品展示馆等平台,培育电商企业,扩大规模,提升效益,引导和鼓励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复退军人等社会各界人士开办本土电商平台或利用电商平台销售推广本地农特产品。鼓励支持本地农特产品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拓宽销售渠道,强化品牌建设。到20xx年10月底,全县年内电商交易额实现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13.提升区域地标品牌知名度。以溯源系统为支撑,以数据为抓手,融合新媒体开展品牌传播推广,提升平罗县区域地标品牌知名度,促进特色农产品电商销售。依托“珍硒石嘴山”区域公用品牌,强化“两品一标”认证,巩固提升“黄渠桥羊羔肉”“沙漠瓜菜”等地理标志品牌,打响“庙庙湖沙漠瓜菜”“富硒大米”“永惠种子”等绿色农产品品牌。到20xx年10月底,设计不少于3个单品品牌,包括品牌定位、品牌符号标识、品牌包装等;培育经营主体10家以上,在不少于3家知名平台开展直播工作,软文传播不少于100篇,整体营销推广曝光量不低于30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14.开展农村产权流转网上办理示范。在全县农村推行手机APP办理抵押贷款业务,实现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提档升级。探索产权流转交易一站式服务机制,推动各类产权交易线上办理,开展农村房地退出整治复垦指标交易,扩大交易品种和范围,实现农村产权交易系统与数字乡村数据共享中心互联互通。到20xx年10月底,全面开展农村产权交易一站式服务,全年线上流转交易金额占总流转交易金额的50%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改中心

  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平罗县支行、各乡镇

  (六)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

  15.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应用。依托石嘴山市城乡社区网格化信息系统,在全县开展“互联网+网格化”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在陶乐镇庙庙湖村、通伏乡马场村等行政村开展试点,实现对重点人群、矛盾纠纷、村级事项等人、事、物基础信息采集,为乡村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和决策支撑,提升乡村治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到20xx年10月底,在全县至少15个行政村实行网格化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6%以上。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司法局、各乡镇

  16.提高乡村政务服务

  水平。完善村级代办服务机制,加强行政村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办理,实现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加强基层便民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村级代办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实现一网通办,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到20xx年10月底,全县48项民生类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不出村办理,群众可实现“就近可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全面推广应用“我的宁夏”政务APP,让群众真正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切实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体验感。

  责任单位: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17.完善疫情防控系统建设。继续优化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全县域疫情数据“一张图”、疫情概况“一张表”,为判别疫情形势、部署防控措施提供数据支撑,通过“疫情防控系统”及时掌控疫情防控任务执行情况,分析研判最新疫情防疫动态,为全县医疗资源调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提供决策依据。到20xx年3月底,完善疫情防控系统,构筑“指挥系统+基层组织+全体居民+应急处置”的管控格局。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18.开展“平安联防”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在全县各乡镇试点开展“平安联防”立体防控体系建设。通过在乡镇主要路口、巷道、庭院、养殖场等区域安装网络摄像头,搭建公安、乡、村、家庭四级监控网络,通过打造社会治安云防控模式,及时掌握乡情、村情、民情,提升乡村安全防控水平。到20xx年10月底,各行政村主干路口高清摄像头覆盖率达到70%以上,各乡镇主干道监控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家庭用户网络摄像头安装量达3000户以上。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各相关乡镇

  (七)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

  19.加强文化浸润传播。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为抓手,通过文化传播、网络文化引导等方式,实施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工程。利用互联网宣传创新发展新乡贤文化,开展“晒乡景、赞乡贤、传乡风”系列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到20xx年10月底,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平台建设,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全面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宣传。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文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0.加强数字人才培育。建立县、乡(镇)、村联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举办数字乡村后备人才培训班、数字乡村经纪人培训班、数字农业应用普及班等培训活动,着力培养一批有知识、有文化、讲奉献、重品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商务局、各乡镇

  21.推动数字广播应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构建公共文化数字广播系统,通过数字喇叭、APP、PC端等多端同步的数字广播体系建设,形成县乡村全面覆盖的公共文化数字广播体系,提升全县文化传播、应急指挥、公共卫生、社会安全能力。到20xx年10月底,完成公共文化数字广播系统平台建设,在全县各行政村安装“天翼大喇叭”400套以上。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电信公司

  三、项目实施步骤

  平罗县数字乡村试点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结束,实施进程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

  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开展实地调研,制定可实行、可落地的工作措施,并将任务分解到位,压实工作责任,同时明确进度和时间节点。

  (二)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10月)

  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三)中期检查(20xx年6月)

  对项目整体执行情况及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各分项任务实施进度、质量、数据填报及对接执行情况。

  (四)验收运行阶段(20xx年11月)

  各单位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进行完善,开展自查自评,报送工作总结。

  (五)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

  完成试点任务,迎接上级部门工作验收,及时总结试点建设工作经验。

  四、工作保障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工作领导

  成立平罗县实施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蒋哲文 市委常委、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郭耀峰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网信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统筹推进,任生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牢抓实,严格落实“一把手”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抓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分工协作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县委网信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围绕试点内容,协调各单位推进各项试点任务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主动与配合单位对接,及时分解任务,确保各项试点任务有效开展;各配合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向责任单位反馈落实情况,合力完成目标任务。

  (四)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试点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边推进边总结、边探索边总结”的工作思路,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自20xx年第一季度起,每2个月底前将试点工作台账(附件3)、信息简报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县委网信办。联系人:安馨,联系电话:

  (五)加强严督实导,强化考核问效。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将常态化开展督查督促工作,督导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进展落实情况,并将督查情况专报县委、县政府,确保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规定任务。要强化督查结果的运用,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负责任、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大局、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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