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后感初二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有什么体会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朝花夕拾读后感初二,欢迎阅读与收藏。
朝花夕拾读后感初二1
“朝花夕拾”是一个很有诗意的名字,早晨的花儿傍晚拾起,因为这“朝”与“夕”之间的距离,一切过往的回忆便多了一分温情,多了一分理性。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掩卷回味,耐人寻味的美感油然而生。
这分温情来自鲁迅先生生命中一些可爱的人。鲁迅对保姆长妈妈的回忆便充满了温情,由一开始在夏日的凉席上被挤得难以入睡对阿长颇有微词,还给“我”讲一些客套和迷信的礼数;后却因其设法买来《山海经》而大为感动,字里行间流淌着鲁迅先生对长妈妈深切的爱戴和怀念。那位“八字须,戴着眼镜,夹着一迭大大小小的书”的藤野先生,为“我”批改讲义,对“我”不再学医而叹息,并真心地希望新的医学能传入中国。这份跨越国界和民族的殷切希望,对于留学于日本的中国学子鲁迅先生,该是多么的珍贵!
这分理性来自鲁迅对生活的体悟与思考。《二十四孝图》中作者回忆小时候读的一些书,回想起来却觉得那些故事荒唐而虚伪;《五猖会》中去看表演之前,被父亲要求学习,以至于最后失去了游玩的兴致;《琐记》中写道鲁迅先生去外地读书,读了几个大学,结果发现大学教育不太对自己的胃口。如此种种,都表露出鲁迅先生对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教育的不满。而面对医术极差却霸道十足的荒唐“名医”和表里不一、阴冷自私的衍太太,鲁迅先生以文字的方式不动声色又激烈深刻地剥掉了“名医”那层虚晃无用的外壳、刻画出衍太太的丑恶嘴脸。
就像《朝花夕拾》的编者开篇说的那样,“记忆凝结成的文字,字句都流淌着情感的汁液。童年韶光的快乐与压抑,对人性美好的向往和袒露,构筑起鲁迅最真实的心灵风景。生命因回忆而鲜活。那些拾起而在也不愿丢下的旧事,慰藉了精神,温暖了心灵。”
朱光潜先生说:“美和实际人生有一个距离,要见出事物本身的美,须把它摆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去看。”鲁迅先生于“夕”时拾“朝花”是距离与美的绝佳诠释,而如今我们读者借助书中的文字,唤醒的自身对于儿时趣事的怀恋,又何尝不是一种亲切的美呢?
朝花夕拾读后感初二2
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
朝花夕拾读后感初二3
“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这是鲁迅在他的回忆性散文《朝花夕拾》小引中的一句话。我将这句莫名其妙的话记在摘抄本上,带着疑问继续往下看……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鲁迅的童年与青年时期。那个年代,时局的混乱和社会的动荡,是我们现在难以想象的,可是我却可以切身体会到那一份回忆的情怀——经过了时间的筛选,留下来的是最深刻的记忆,最有意义的瞬间。早晨沾着露水的花,待到傍晚望去,依然挂在枝头怒放的,便是最坚韧的那一朵。
我想起了小学生活。那时候班里的同学都很“秀逗”,玩一些五花八门的游戏,开各种让人啼笑皆非的玩笑。每天放学回到家里,我都会和父母“报告”这一天在学校里遇见的“奇葩”事,时而捧腹大笑,甚至“喷饭”。妈妈建议我,可以尝试着把这些事情写下来,留作回忆。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想法,但脑子里虽然有了文章的脉络,到真正下笔的时候,却无论如何也写不出那份纯粹的快乐和蕴含的感情来。
我对自己非常失望,认为自己不擅长写作,连发生在身边的事情都不能写生动。我还很着急:时间会让人忘记好多东西,等我长大了,写作水平提高了,这些好玩的事情会不会忘记了?
“写写我的小学生活”这个愿望一直埋藏在心底。
六年级下学期临近毕业的那段时间,不知是因为学习压力还是青春期的困扰,我发现很多同学失去了童年时的那份活泼、调皮,而我也因为即将毕业离别对老师和同学有些不舍,于是心底那个愿望又慢慢浮出水面。再一次面对童年时的纯真,心中竟升起几分敬意来。那些曾经认为自己的水平不足以写得栩栩如生、有一些细节已经模糊等等的担心,在真正开始动笔之后,都无影无踪了。而那些年一幕幕欢乐的瞬间不停地奔涌出来,在我的笔下定格成永恒。
现在,回过头来看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里写的那句话:“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我懂了:时间,确实蹂躏了一部分记忆,但是最精华的那部分,却在岁月之中慢慢沉淀到心底深处,永远都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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