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地下121天》有感(通用11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写读《地下121天》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写读《地下121天》有感 篇1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地下121天》的书,是美国的费利斯。霍尔曼写的,令我感触极深。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史雷克的男孩,误打误撞进入了地铁轨道中的一个房间,史雷克在里面住了下来,这一住就是121天。在地上遭受无数虐待的史雷克,在这里过得很幸福,可一次意外让他的家即将被毁灭,他不知道具体要去哪里,但有一个方向向上。
故事中的史雷克天生不幸,又胆小怕事,大家都欺负他。但他进入地下房间后,性格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正是因为他后来勇于尝试、刻苦奋斗,使他收获了幸福与快乐。我不禁想到,人在现实中亦是如此,胆小、畏首畏尾、不尝试,当然会成为别人眼中的弱者,被人欺负,我们要这样一直下去吗?我们想这样吗?不,我们要努力奋斗,勇于尝试,敢于实践,而不是得过且过,只有努力才能扭转人生,改变命运啊!世间哪有什么真正的难题,只是我们不敢尝试,不努力而已啊!
史雷克在最后决定自己的去处时,没有具体的目标,但大致的方向是向上。我们应该如此,应该去追求更高尚,更美好的事物,如果为了一时方便,贪图安逸而放弃美好,那你终将会与成功的机会擦肩而过,不论追求路上有多坎坷,我们都该努力一搏。我不禁想起自己:有一次,妈妈说,有一个比赛我可以参加,我紧张又害怕,想想又觉得太艰难,想放弃,但又觉得放弃有些可惜。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我决定抓住这可能成功的美好机会,开始努力准备,哪怕希望只有一点,我也不放弃,最后,我在比赛中大放异彩,真是又惊又喜。果然,每个人都应该尽力去追求美好,你只要好好努力,说不定就成功了呢?
这本《地下121天》告诉我许多道理,让我成长,让我成为更好的自己。
写读《地下121天》有感 篇2
读书带给人们很多乐趣,我也读了许多书。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很有趣,也很励志。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地下121天》,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小男孩,经常被同学欺负。每次他都会躲进地铁站里。有一次,他来到了地铁隧道里,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水泥洞,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住进水泥洞。他没有回家,也没有去学校,每天生存在地铁站里,靠卖二手报纸、收废品为生。最后因为发烧晕倒才被人发现的故事。
这本书获得了长青藤国际文学大奖。我觉得这是一本好书。这本书情节曲折离奇,故事情节有趣,人物形象生动,内容给人启发。报纸上说:“这是一部坚韧强悍的都市冒险小说,同时又温暖感人。”主人公独自在地铁站里生存了121天,让我感到很神奇。主人公坚强、勇敢、善良,没有了父母的关爱和照顾,自己独立坚强的生活着。“坚强”的他让我刮目相看。他坚强、勇敢深深地打动到我,让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
掩卷沉思,我也要学习主人公的坚强、勇敢的精神。平常,我有些胆小、懦弱。上课发言总是犹豫再三不敢站在众人的面前出声。这次参加体育训练队,每天跑步很累,但我也要坚持。坚强的去面对它、战胜它,不退缩、不放弃。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坚强!我还要勇敢,向害怕迈出一步,就是战胜害怕向勇敢蜕变。
这本书让我知道一定要坚强和勇敢,用坚强和勇敢打败挫折与困难,迎接美好的明天。
写读《地下121天》有感 篇3
过生日时,妈妈送了一套长青藤国际大奖小说书系,有《木头娃娃旅行记》、《妖精的小孩》、《吹号手的诺言》、《胡桃木小姐》、《芒果猫》、《地下121天》等好多书,其中《地下121天》却是一本书名就深深吸引住我的好书。
记得有一次,作业太多写不完,急的我抓耳挠腮,心烦意乱还夹带着消极的情绪,妈妈走过来说:“你这样急能解决问题吗?遇到一点困难就打退堂鼓,有时间再去读一读《地下121天》吧!”是呀,那是一本曾经阅读过的经典小说,我静下心来,重新拾起了这本书,故事里的情节再次打动到了我,书中的主人公史雷克是一个既勇敢又坚强的男孩,他遇到各种困难都是冷静面对,他捡别人扔下的报纸来赚钱,用自己的双手和双脚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用他的行动和坚强来证明自己是个有实力的人,同样我们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也要坚强,只有坚持下来才能看到希望,才能看到光芒,才能逃出地下121天的黑暗和孤独。
我被史雷克的地下生存能力震撼到了,这不单是一本坚韧强悍的小说,同时又温暖感人。联想一下自己,面对的困难是多么渺小,无味的抱怨只会带来消极的情绪,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书籍给我点亮一盏明灯,教会我一个人生的道理!
向“榜样”致敬,向“史雷克”致敬!
写读《地下121天》有感 篇4
在地下,你能干什么?你能独自在地铁站里生活121天吗?
《地下121天》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费利斯.霍尔曼写的,书本倒不厚,但很有分量。该书以纽约市大中央车站和那些纵横交错的地铁线路为背景,讲述了一名叫史雷克的13岁少年在地下121天中是如何生活的。
史雷克在地面的生活可以用穷困潦倒来形容,那他为什么会生活在地下呢,这里边有一个偶然因素和一个必然原因。偶然因素是他无意中发现了地铁线路下的一个房间,必然原因是史雷克对地面事物的恐慌。当然,这其中必然因素的影响远大于偶然,不过这也成了他开启新生活的一把钥匙。
史雷克在地下的生活可以说是一场考验,他在地铁中的生存就是在解答一道道生活的难题。史雷克先是捡别人丢下的`报纸,然后转手卖出挣钱,这仅仅是开始。后来,他去饭店里打工,过了一段时间,他就获得了很多东西。要知道,刚开始的时候,他可是一无所有呢。史雷克就是这样一步步克服眼前困难,不断适应周遭环境,慢慢变成了生活的强者。我想,在他走上地面时,他完全可以自信从容地应对地面上的生活了。
史雷克在地下的这段生存经历,给我上了一节生动的课。这是一节从观察到思考,再到实践的课程。这节课最佳诠释了“生命就如同一种韧性十足的野草,可以在沙砾堆、在破损的人行道、在恶臭的街巷里生长”这句话。确实,无论环境多么恶劣,都不能抹杀掉生命,顽强的生命可以随时融入到一个新环境中。
与史雷克相比,我太惭愧了。我和他年龄相仿,他能在地下独自生活,而我呢,每天做事情拖拖拉拉,疫情期间,没有一点学习的自觉性,而且生活自理能力也是超级差。读了这本书,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向史雷克学习,希望自己早日具备他那种独立生活的能力。
向上吧,少年!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少年向上的、想飞的心!
写读《地下121天》有感 篇5
看到《地下121天》你肯定不会陌生,作者笔中的史雷克瘦小、懦弱、胆小且近视,但因他是书中的主人公,所以他一生注定不凡。
虽然他自身弱小,但却在地铁里的一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洞穴中靠卖报纸,扫垃圾维持生计。不知不觉整整过了121天,他居住的洞穴还是被发现了,他在地下住了121天!他在这里找到了家的感觉,他还愿意往上走,返回地面生活吗?不,他当然不愿意,他又回忆起被同学侮辱,羞耻的画面,尽管这样,他终究还是逃不过这命啊!回到地面后,故事结束了。
其实这里让史莱克活下来的,并不是他自己,是那悄悄送给她食物的阿姨?是给了他工作的大叔?不,都不是,是他们一言一行中表达出的爱,鼓励他活下去,是他们的爱,给了他温暖,更是他们的鼓励,给了他活下去的希望,告诉他人间还有善良的人。不管是谁,读到这里,恐怕都会落泪。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读的第一本小说。这是一本坚韧强悍的都市冒险小说,同时温暖而感人。最终,读者不但会发现本书的细节全然可信,而且对于作品向人类不屈不挠的求生意志,所表露的关切与赞扬,也会深有同感。
《地下121天》的内容就讲完了,主人公的不屈不挠很值得我们学习,世界上正需要那些给他爱给他鼓励的人。
写读《地下121天》有感 篇6
今天,我在书店里买到了美国上百次登上《书单》的作家费利斯·霍尔曼的书,名叫《地下121天》。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这书讲述了一位男孩,他叫史雷克,他是个孤儿,学校里的同学瞧不起他,总是给他起外号。史雷克只好逃到地铁站里,到了美国纽约大中央车站时,他下了车,神志不清地进了隧道,他看到了一辆列车驶过来,才发现了一个“房间”——一个大洞,正因为这个“房间”,才让他在地铁里待了121天。可最后由于突发疾病,被送进了医院,而那个房间也酿成了大祸,让一列IRT路线的列车出了事故而被封了起来。最后,史雷克还是回到了地面。可在这121天里,他经历了最重要的蜕变。
书中有一句金玉良言:“生命就如一种韧性十足的野草,可以在沙砾堆、在破损的人行道、在臭恶的街巷里生长。如果能在更加恶劣的环境里生存,那么地面上的生活就肯定不成问题了。”我认为这很有价值,史雷克的“地铁生存”行动虽然失败了,可是他却在沉闷的地铁里生存了121天,那就表示地上的生活也不成问题。这让他更加向上乐观、勇敢坚强。
读完这本书,我很惭愧,史雷克能从自卑到乐观,而我有一次没考好,一心认为我以后也考不好,在班里永远抬不起头,读过这本书,我相信了自己,查出了自己的漏洞,最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一次考试是代表不了成绩好坏的,只要学会查漏补缺,重新练习,越挫越勇,才能有所成就。
《地下121天》是少年成长、认识自己的一首诗,相信读了它,我一定能重拾自信,成为一位勇敢刚强的少年!
写读《地下121天》有感 篇7
“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要竭尽全力让自己活得更好。”这是《地下121天》告诉我的道理。
这本书讲的是孤儿史雷克小时候因为父母双亡,校园暴力离家出走,然后在地铁里的一个没被修补的洞里生活,最后被青少年机构收留的故事。他为了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去,就在地铁里捡别人丢掉的报纸,在快餐店里打工赚钱养活自己。
读了史雷克的经历,我的精神接受了一场洗礼。同时从这本书中,我也学到了做人要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力。他是个内向的孩子,在学校没有朋友,让人觉得很好欺负。好像不管别人认不认识他,只要不开心,都可以拿他出气。在家里,他也没有得到一点家人的亲情。每天早上,他都会被他阿姨给他的大嘴巴子抽醒。命运并没有停止伸向他的魔爪,随后他被扔在了外面,没有人管,他开始流浪。可他没有放弃,没有走上不归路,依然努力寻找正确的方式让自己活下去,珍惜着自己的生命,让自己的生活发生了美好的改变。
只有活得更好才能让别人看得起你,才能在这个适者生存的世界上活下去。所以我们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努力,乐观地生活。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安家》里的房似锦。小时候,房似锦差点被重男轻女的妈妈扔在井里淹死。长大后,她考上了重点大学,却被妈妈撕掉录取通知书逼迫她嫁人赚钱。每当她有了一点钱,她妈妈就想尽办法想把她榨干。可她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努力工作,还是给自己打拼出了一番天地。蝼蚁尚且偷生,为人何不惜命?杂草般的房似锦坚强地活着,最后收获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我们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也要坚强,只有坚持下来才能看到希望,才能看到光芒,才能逃出地下121天的黑暗与孤独。
人生短暂,努力活着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
写读《地下121天》有感 篇8
在最近几天,妈妈在网上淘到了一本书,书名叫《地下121天》,一看书名,我的好奇心便一骨脑全涌了上来。为什么是地下?主人公难道是动物?121天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为了解开肚里的迷团,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书,越看越入迷,不住地为男孩史雷克捏了一把汗。
有人说,这是一部坚韧强悍的都市小说,同时又温暖而感人。这话说的一点儿不错。服务员与店老析十分热情,时时刻刻都想着怎么让史雷克过上好日子。
史雷克应该是费利斯。霍尔曼在一次旅行之中想到的,我也最喜欢这个人物,因为他非常纯朴、敦厚,是一个地道的流浪儿。而服务员和店老板是非常善良的,在史雷克刚去饭店工作时,店内的午饭几乎让史雷克连晚饭都不需要了。
其实,作者的用意是想让孩子们从小学会独立,锻炼小孩子们。
记得有一次,我练吉他遇上了一道特难的曲子,弹了七八遍都没有会,我懊恼得都快抓住了。这时,我突然想起了《地下121天》中的史雷克,边一个故事人物都可以独自生存,那为什么我却不可以独自弹琴呢?
又弹了许多遍,虽不能不中断地来一次,但至少也能磕磕绊绊弹下来了。这是一本书的魔力,可以使人自信起来。
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莫过于冒险和蜕变了,一旦经过,便能成为像史雷克一样英勇的少年。
《地直121天》是一本经曲好书,最适合有志向的青少年阅读。
我喜欢《地下121天》。
写读《地下121天》有感 篇9
《地下121天》作者是费利斯·霍尔曼,她1919年生于美国纽约,1941年毕业于纽约州中部的雪城大学。对她来说,这辈子最幸运的一件事就是出生在一个鼓励创意的家庭,让她得以小小年纪就开始写作,大学时代即有诗集出版。她一向以诗意的写作风格而著称,能游刃有余地驾驭各种类型的作品,不管是天真灵动的童诗、轻松幽默的奇幻故事还是深沉内省的写实小说,她都能有十分精彩的表现。在她为青少年所撰写的小说中,最受肯定的就是这部被视为经典、获奖最多的《地下121天》。
以上内容是书中对作者的介绍。
《地下121天》荣获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青少年读物奖。前言中提到这本书曾被译者蔡美玲誉为“少年的精神小传”,我觉得这个评价是很到位的。
故事的主人公史雷克是一个十三岁的孤儿,他身体柔弱,心灵敏感,在遭受家庭暴力(如果寄居在大概算是他阿姨的人家里也算是他的家庭的话)和校园暴力(他们欺侮他,抢他的毛衣)的双重打击下不得已逃到地铁站,偶然发现了一处可以庇护他的地方,在那里住了下来。这是一个怎样的地方呢?是一个洞。就在隧道的一截墙壁上,“可以说这是……地铁里的一个房间。”就这样,史雷克开始了“地下121天”。
地底下的生活无疑是艰辛的,但对于史雷克来说却比之前的生活好得多,特别是当他开始卖报纸为自己赚取生活费之后。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每天早上很多人买了报纸在候车室阅读,之后却并未带走,史雷克把它们整理好重新出售。这也源于一个巧合,那一天,他捡到几份报纸,有个男人一位他是卖报纸的,抽走了一份,然后把钱放进史雷克的手中便走了。之后,史雷克就做起生意来了。在这个过程中,史雷克有两位固定的顾客,一个是缠头巾的男人,一个是头戴羊毛帽的胖胖的粉红脸女士。这两个人给了他难得的爱意。特别是粉红脸女士,她是一名清洁工,她说凡事我都努力地往好的那面看,这是一个积极乐观而且非常善良的人,她给史雷克一件带拉链的棕色夹克,这件外套虽然比较肥大,但真实地给史雷克带来温暖。
圣诞节时,餐饮店的店长给了史雷克一份工作——早高峰后到店里扫地。于是他有了另一份收入。餐饮店的女服务员也疼惜史雷克,经常给他额外的食物。
书中写到史雷克把食物与一只小老鼠分享,我想这大概是源于一种同病相怜的温情。
读这本书我的感触比较深,因为从小家境贫寒,房子小人口多,我一直没有自己的房间,总是渴望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后来租住过两处房子,条件都很差,还因为房东收回房子只能又住回家里;再后来家里虽然买房子了,但始终不能摆脱那种漂泊感。直到几年前买下自己的房子后才真正有了归属感,虽然自己一个人住不免孤独,但是那种实实在在的拥有自己的空间的感觉真的很好。
书中这段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生命就如同一种韧性十足的野草,可以在沙砾堆、在破损的人行道、在恶臭的街巷里生长。既然如此,那在地铁里求生,总不至于比在他所知的别的地方更加困难吧。史雷克在地铁里生活了121天,如果不是因为地铁维护,他可能会继续住下去,然后生活总是会为人们展开不同的一页,他也需要去面对真实的人生而不能一直在地铁站蜗居。祝福史雷克,也祝福自己!
写读《地下121天》有感 篇10
这书的主角是一个小男孩儿,他的名字叫史雷克。 我们的主角身体虚弱,心灵敏感,一旦地面上的情况失去控制,他便逃往地下,跑进地铁。有一天,就在这样逃亡中,一连串的意外导致史雷克困在地铁,这一次,他一共在地下待了121天。他身无分文,他却在的到里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他会人生活不得不将地铁上的旧报纸捡起来去卖,就这样他认识了一位清洁工,他在陌生的地下世界里努力找回内心的平静和信心,找回对生活的美好憧憬,他在文中说:“生命就如同一种韧性的一种野草,可以在沙砾堆、在破损的人行道、在恶臭的街巷里生长。既然如此,在地铁里求生,总不至于在别的地方更加困难吧。”
看到这里,我觉得史雷克非常的勇敢,如果换做是我,我肯定在那里呆几天就死了。所以说这个人是不是写的地下的事情,但他其实充满了向上的能量。这就是好书的魅力——好书,能够引人思考,令人越思考越爱读,具体到这本书,阅读它就像经历一场精神的洗礼。向上吧,少年! 没有什么能阻挡少年向上的心。
写读《地下121天》有感 篇11
这本书是美国人费利斯.霍尔曼写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不厚,但很有分量的书。主人公是史雷克,他是一个12岁左右的苦命男孩,他没有父母,一生只能靠运气,卖报纸,为生。
一次偶然,让史雷克进入了地铁站,并且还在墙上找到了一个洞,就为此定居了下来。
史雷克在地铁站里捡报纸,还能卖一两个小钱哩!卖报纸转来的钱基本上可以解决一日三餐的问题了,而且渐渐地,他发现餐饮店的女服务员总是多给他食物,比如,史雷克点了一份三明治,和一份菜汤,可是女服务员总是多给他一份牛肉汉堡,两包小碎饼干,一个番茄或苹果,还有甜甜圈或其他一些食品,最后才上菜汤,和帮史雷克打包好留在晚上吃的三明治。
史雷克有两位主客,他们天天都来,一位是缠头巾男士,和粉红脸清洁工女士。史雷克给清洁工女士卖报纸的时候,总要好长时间,清洁工女士找钱时总要很长的时间,在女士找钱的这段时间里,这位女士就和史雷克聊天,当然,那其实也不算聊天,因为一直,都是粉红脸女士自顾自地说她家的事,一边找,一边说。
史雷克还找到了一个伴,一只老鼠。这只老鼠可真是够瘦的,皮包骨头,史雷克,每次吃甜甜圈和面包的时候,史雷克总会留点屑。一段时间以后,这只老鼠被养终于稍微有点肉了。
有一次,史雷克坐地铁散心的时候,回不去了,据说,是因为在地铁站墙面上,发现了大面积的空洞,已造成事故了,还好没有人员受伤,请大家乘别的车回家。完了,唯一回家的路没了,史雷克心想。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最后终于病倒了,被一位名叫威利斯.维尼的列车司机救了,送往地面上的医院......
史雷克想:我在医院里,那小老鼠、女服务员、缠头巾男士、粉红脸清洁工女士、餐饮店老板们...他们怎么办呢?他们一定会觉得奇怪,史雷克人呢?我要回去......
向上吧,少年!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我一定要向上。要像史雷克一样,自生自立,要坚强地活下去,坚强地生活!史雷克真了不起,足足在第下生活了121天,我真佩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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