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后感

时间:2024-08-20 21:25:22 美云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热爱生命》读后感范文(通用18篇)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接下来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热爱生命》读后感范文(通用18篇)

  《热爱生命》读后感 1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资。”

  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解决困难,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热爱生命》读后感 2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写的是一个淘金的人北部荒原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为数不多的食物坚持着生存,终于爬到了沙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热爱生命》读后感 3

  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一打开书,立刻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一共讲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六个故事。其中,我对《热爱生命》、《墨西哥人》记忆最深。

  《热爱生命》讲了两个人在一次淘金中几乎输掉了所有的本钱,当他们穿越大山谷时,后面的那个人扭伤了脚,而比尔不顾同伴,走了。但后面的人热爱生命,坚持往前走,最终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尔死在了山谷中。

  《墨西哥人》讲了利威拉为了革命事业,受尽了折磨后,为了革命,他去和重量级拳手丹尼比赛,为了革命事业和生命,他打败了丹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比尔的自私,他不顾同伴的死活。我感到了雪虎的`勇猛,它居然在两秒钟内就咬死了一只猎犬。我感受到了老板的见钱眼开,他在汤姆有钱时对汤姆点头哈腰,在汤姆没钱时却连一块牛排也不肯给。我感受到了汤姆的智慧,他只差一块牛排的力气就可以打败比他年轻许多的桑德尔。我感受到了马丁伊登写作能力高超他靠写作从一个穷光蛋成为了一个富翁。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4

  曾经有人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上。读了这部小说后,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急匆匆地、却又是艰难而缓慢的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与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终于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让我们永远热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热爱生命》读后感 5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却是淘金人与病狼的决斗。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却还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来补充能量,狼需要人肉来延续生命。但狼毕竟只是狼,终究没有人聪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诱饵,来引诱狼,最终,狼无赖的倒下了……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6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树立保护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识,不应该随变去贱塌它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请你们多多保护它们吧!因为,每一种生物都有生的权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与人一样。

  《热爱生命》读后感 7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

  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热爱生命》读后感 8

  正是这种本能,支撑着他向前挣扎,这些在困境中为了生存与大自然抗争的举动,都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人的伟大,生命的伟大。

  这两天我看了一本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热爱生命》。它讲述的是一个孤独的淘金者在荒原上陷入困境,最后克服重重困难,逃离荒原,得以生存的故事。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淘金者为了生存克服困难的过程。为了生存,他去吃沼泽中的浆果、鲦鱼;为了生存,他吮吸死鹿的残骸;为了生存,他与一只病狼决斗;为了生存,他拖着自己疲惫不堪的身躯一点一点的爬向可能有船只的地方。他只有摔倒时才停下脚步,否则他就继续艰难的向前走、向前爬、向前扭动,这一切只因为他的“生命”不愿意死去。即使他因为饥饿和疲惫让他的思想混沌,但他依旧有着对生的强烈的渴望。也许这是每个生物的一种本能吧。正是这种本能,支撑着他向前挣扎,这些在困境中为了生存与大自然抗争的举动,都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人的伟大,生命的伟大。

  主人公与狼斗争的那一段让我深有感触。如今我们因为科技、文化的`进步,对大自然产生了几分轻视。但实际上人类只不过是大自然中渺小的一员,当我们离开了现代文明社会,回到那个原始的森林时,我们只是一种叫做人的生物。我们没有导弹,没有刀剑,我们和其他生物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甚至在食物链中,我们还在狼之下。如果主人公遇上的不是一条病狼,他恐怕早已死去。一个受伤的人和一匹病狼,同样饥饿,同样疲惫,同样有着强烈的求生欲望,于是两者一路对峙,相互提防着彼此。由此,人类需要重新确立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人类决不是自然的主宰,相反只是自然生命共同体中的一个普通成员。

  这本书中的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使我深受感动。生命是伟大的,只有活着,才能去做其他的有意义的事情。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生命,适当的磨练自己坚强的意志。这本书中自然的强大的力量也让我叹服,我们应该怀着一个敬佩的心去对待自然,认清人在自然中的地位。

  《热爱生命》读后感 9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文章内容简短,但意义却非常深远。这本书体现了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精神。“活下去”的意志力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激动不已。

  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名淘金者在凯旋归来的途中越过一条小河时扭伤了脚,被同伴抛弃了。那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无边无际的荒原,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颜料中间。淘金者独自一个,背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砖,努力地寻找着来时的路。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斗争;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气追捕松鸡;为了生存他一直和追踪他的病狼斗智斗勇,最终咬死病狼,喝下病狼的血……最后淘金者获救了,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主人公置身于险恶的北疆环境中,面对严酷的现实:饥饿和死亡,他明白了自然力的强大和自身的渺小与脆弱。面对死亡,他不断战胜恐惧,拖着受伤的脚腕和血肉模糊的腿挣扎前行。只要垂危的生命火焰在燃烧,他就继续向前走、向前爬。生命有时极其脆弱,它可能瞬间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或是饥饿、疾病,都会支撑你坚强地战胜它。信念和希望让人绝处逢生。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抱怨生活没有意义,百无聊赖;有人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或挫折,自暴自弃,完全忘记了生命的可贵。我们要向淘金者学习,不畏艰难,永远乘风破浪,坚信“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春。”

  人生难免有伤痛,但是真正的勇士会在伤痛的刺激下变得更清醒;人生难免有苦难,但是真正的勇士会在苦难的磨练下变得更加坚韧。杰克·伦敦笔下的生命很奇妙,它有顽强的意志力,它告诉我们:为了达到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一切的`艰难险阻做殊死搏斗,并敢于胜利。

  读到书的结尾,我合上书,一遍又了遍地默念着: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悟,更多的是震撼。

  不论生命的形式如何,属于自己还是他人,都是可宝贵的。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这也是生存的最基本要求。就像小说开篇的那首小诗所写的:“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

  《热爱生命》读后感 10

  《热爱生命》是讲述一个冒险家的故事。他在深山老林中遇到了种种危险,包括被同伴抛弃、粮食耗尽以及被一只凶狠的老狼追逐。然而,凭借着顽强的求生意志,他最终成功脱离险境并得到救援。在获救后的一段时间里,他总是向身边的人寻求帮助,请求食物。在他的房间里,床头和桌上摆满了整齐的面包。这让其他人觉得他很滑稽,但他依然坚持自己的方式。有些事情,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真正理解。

  谈到热爱生活,有些人可能并不重视。我自己非常热爱生活,难道还会有人无缘无故地想要放弃生命吗?在这里,生命不仅仅指的是生物学上的定义,更是指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岁月。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在失去之前,才会后悔,才会珍惜。

  不知道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还没放假之前已经把想法和计划罗列了一箩筐,在放假的一瞬间马上放荡不羁抛之脑后。有一件比较想做的事,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束之高楼。有一句很想要说的话,因为这样那样的借口止于唇间。想要表达自己的感情又告诉自己为时过早。毕业后想约同学出去玩却又报了一大堆的`补习班。告诉自己不能满足于现在的生活,又回头看看如今的安逸于是把所以都推到明天。

  于是,我原本精心策划的假期,却被自己的懒惰荒废了。我找了各种理由来对自己搪塞,为自己的错误找了一堆看似体面的借口。每次毕业只是让我年龄增长了一点点,却忘记了过去的梦想和憧憬,也忘记了曾经对自己的后悔发誓。眼睁睁地看着时间流逝,我看到身边的人一个个取得成就,而我却毫无进展。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过去了才知道后悔。

  有一个人感到自己没能感受到世界对他的善意,于是他决定去咨询心理医生。医生告诉他,如果把每一天都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来过,他可能会有不同的体验。于是这个人在第二天早早地起床,充满热情地向每个人问候,积极参与各种好事坏事,学会了更多的礼让、尊重和欣赏。经过一个星期的实践,他发现生命原来可以如此美好。

  我们常常抱着一种侥幸的心态。这个任务太难了——明天再写;作业太多了——明天再看;玩游戏正high时,朋友邀请出去玩——明天再去;我想减肥,但觉得太辛苦了——明天再减......我们总是习惯把所有艰辛、疲惫、肮脏和差劲的事情都推给明天,然后不了了之。接着,看着别人取得成就,我们后悔不已,懊恼不已,制定了一份计划表,却只是自己的白日梦。我们缺少一种不顾一切的傻劲。我们总是习惯为自己留下退路。

  对过去的过去不念不想,对未来的未来不盼不望,只是低头做好自己现在想做的事,现在要做的事,埋头看着自己一步步在来时的路上留下的脚印。这样的傻,多么美好?所谓的珍惜,也不过如此吧。如果可以,我想做一个眼中只有自己的傻子,那种即使路旁有着金子也只会低头赶路的傻子。

  《热爱生命》读后感 11

  这个月看的书是女儿推荐的——《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选集。记得上大学的时候看书虫,有一本《野性的呼喊》就是杰克·伦敦的作品,当时就非常喜欢。这次再次读到,再次喜欢上巴克。不过,今天想说说另外两篇给我深刻印象的短篇小说。

  《一千打》在我看来是一篇悲剧小说。大卫·拉斯蒙森本是一个聪明、有商业头脑的人。他计划贩运鸡蛋到北方赚一笔,以此来改善生活。为此他抵押了自己的房产,辞掉工作,带着鸡蛋出发了。虽然出发之前他精打细算,但是贩运鸡蛋之旅远比他想象的艰辛和残酷。出发不久,雇佣脚夫就耗尽了他备用的款子,为此他经常忍饥挨饿,手和脚都严重冻伤。后来雇佣了两个印第安人和狗拉雪橇,但是在严寒和极度饥饿的`情况下,拉斯蒙森不仅要赶路,还要对付叛逆、想逃跑的印第安人和凶野的狗,一路上可谓是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到达了目的地道森,并顺利卖出了第一批鸡蛋。就当他以为自己即将成功的时候,却被第一个卖鸡蛋的人找上门了,原来他的鸡蛋都坏掉了。最终,万念俱灰的拉斯蒙森上吊自尽了。看完这篇小说,不由得为拉斯蒙森的遭遇感到遗憾。回想他在去道森的路途中历尽艰难险阻,那种坚忍不拔、吃苦耐劳的精神,是多么让人敬佩!可是命运弄人,谁能想到鸡蛋会坏掉呢?那是他全部的心血和希望啊!看到他的结局,不知道该说他不够坚强还是该说命运对他太过残酷。

  而另一篇小说《热爱生命》里的他貌似比拉斯蒙森要幸运一些。好笑的是他连个具体的名字都没有,甚至和他同行却因为他受伤而抛弃他的同伴都有名字,不知道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是什么,或许是用他来鼓励生活中和他一样有苦难遭遇的人吧。看《热爱生命》,就像是和他一起共同经历了噩梦般的艰险之旅,你可以感受到他的伤痛、饥饿和困乏,担心他被跟踪的病狼吃掉,担心他睡着后再也醒不过来,担心他熬不过去……非常幸运的是,他撑了下来,被捕鲸船上的人救了。回想这段逃亡之路,他受伤、没有食物、没有防身装备、身体极度虚弱,只因为心中无比坚定的求生信念,最终挨过险境,获得新生。

  两篇小说,《热爱生命》中的他为了求生,放弃了宝贵的金子,可以说最终他和《一千打》中的拉斯蒙森一样一无所有,但是他却拼尽全力要活下去,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生命可贵,要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12

  今日我读完了《热爱生命》这本充满斗志的书,“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热爱生命》描述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他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鱼来维持生命。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殊死搏斗。最终体力不支而在地上艰难地蠕动着向前。他靠着求生的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期望,最终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应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应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期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期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应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们此刻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仅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完美。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热爱生命》读后感 13

  近日有幸拜读了汪国真先生的《热爱生命》,收获很多,读完后我的心中不时的有洪浪在翻滚,在咆哮。尤其是那一句话“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让我愈发懂得了生命的可贵。

  恍惚间,我想起了当年的“小悦悦”,18个路人啊,应对着与死神斗争的小悦悦,他们视假设无睹,残忍的离去,我在想,当时的他们有没有思考“那是一条生命”。但我能够肯定的说,每个人都是热爱自己的生命的。如果当初我也在现场,我会不会像那18个人一样漠然离去,还是会像那位拾荒老人一样,珍惜眼前的.生命,伸出自己的手尽可能的予以帮助。

  小悦悦事件”背后隐藏的是什么,是道德的滑坡,是对生命的漠视。尽管18个人已经对当时的所作所为予以抱歉,尽管我们已经对小悦悦的离去予以惋惜,但“热爱生命”这个话题应当值得我们讨论。如果有一天,当我们自己陷入困境,但是对他人来说,我们也但是使他人,那时的我们还能漠视这一问题么,我们到时候还能期望谁能给予我们帮助。

  请在热爱自己生命的同时,也热爱他人的生命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14

  汪国真的诗作,强调意象和个人理想的追求,对安抚痴迷者的心灵起过很大的作用。

  《热爱生命》,可以说是汪国真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以四个肯定的回答表达出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四个段落,看似相似,却各有其趣。

  我不能够肯定可不可以成功,但既然我选择了这条路,就不理风雨勇敢面对。我不知道我们的爱情是否会开花结果,但既然我们选择了对方,便坦诚的走下去。我不知到我的事业会不会遇到什么灾难,但既然它已经开始,那我就坦然生活下去我不知到我的未来会是平平坦坦的还是满地泥泞,只要我热爱于我的.生命,一切美好的事情都在预料之中

  《热爱生命》虽是一首朦胧诗,但韵律中带有一种积极向上氛围。要表达热爱的不是最终的成功和未来的美好结局,不是爱情的获得和奋斗目标的实现而是不断享受进取的过程。热爱生命,不是因为想要获得而去热爱,而是因为热爱而最终获得。我相信,只要心中有爱,有着对生命的一种热爱,一切美好的结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热爱生命》读后感 15

  《热爱生命》是文艺复兴时期法国思想家、散文家蒙田的作品。他理性地解读了生命的本质和意义,讴歌了无比优越的生命。今天我把这篇文章介绍给大家,以期和朋友们共享。

  我赋予某些词语特殊的含义:拿“度日”来说吧,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我将“度日”看作是“消磨光阴”;而风和日丽的时候,我却不愿意去“消磨”,这时我是在慢慢赏玩,领略美好的时光。坏日子,要飞快地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度日”“消磨时光”这些常用语令人想起那些“哲人”习气。他们以为生命的利用不外乎将它打发、消磨,并且尽量回避它,无视它的存在,仿佛这是一件苦事,一件贱物似的。至于我,我认为生命不是这个样的,我觉得它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即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也还是如此。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而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

  不过,我对随时告别人生,毫不惋惜。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我自认为比别人多享受到一倍的生活,因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着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尤其在此刻,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

  读后感言:生命是可贵的,我们要热爱它,珍惜它。我们更要抓紧它,利用它作一切有意义的事情,才不辜负生命,才不辜负大自然的厚赐。

  常言说一千个人有一千种活法,因为文化是多元的,我们不能要求别人什么,但是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活法,选择有意义的活法。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不是为别人,而是为自己。这样的人生,不仅是有意义的,而且是无后顾之忧的,安全的。不是吗?我们看过了多少风云一时不可一世的人,最后的结局是何等的悲哀,纠其原因就因曾有的一时糊涂。

  我们也看到了多少已过耄耋之年的人,仍精神矍铄,意气风发。就因为他们生命中的每一天都是认真的、努力的、奋斗的、坦荡的。是这样的生命历程把他们的生命滋养的如此绚烂,如此光芒四射。

  努力过的人不会后悔,人生最美的享受是奋斗之后的奋斗。让我们关心生活吧,生活像镜子,你笑它也笑。正如蒙田所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着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

  生命的意义寓于生活的每一天,让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吧,因为生命是大自然给予我们人类的厚赐。

  看了《蒙田随笔》后,才发现他的思想观点在我看别的书时就接触过了,原来他是法国文艺复兴后最重要的人文主义作家。在十六世纪的作家中,很少有人像蒙田那样受到现代人的崇敬和接受。他是启蒙运动以前法国的一位知识权威和批评家,是一位感情冷峻的观察家,亦是对民族文化,特别是西方文化进行冷峻研究的学者。读完他的书,让我重新认真反思了一下自己,虽然可能只是一知半解,但是陶渊明也说过:“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蒙田说:“自然的造化可谓巧夺天工,倘若我们的相貌毫无相同之处,那就会人兽不分;倘若我们的相貌完全相同,人与人就无法辨别。”这句话给了我好大的启发,是啊,这和马克思思想里的所谓“事物都具有共性和个性”的观点大概有异曲同工之妙吧,所以,从来没有两个人对同一事物作出相同的判断,而且两种见解也不可能完全一样。不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里,看法也会有所不同。一个人只要善于学习,从以往事件中汲取经验便足以使自我变得更聪明。如果谁能记得曾经受到过的伤害,以及使他们情绪发生变化的微妙的原因,那他就能为未来的变化和自己的处境作好思想准备。由此,蒙田认为用经验来思考事情那是不可靠的,因为事情永远不可能相同,只有推开门才能知道门是开是关,因此,蒙田提倡要我们“认识你自己吧”。曾经我看过一些书,其中有《认识你自己》,《遇见未知的自己》,我想这些书其中的'一些思想也多多少少有受到蒙田的熏陶吧。

  其中还有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说,读书能明智,能获得乐趣。但是,倘若读得过度,变成书呆子,便只剩兴味索然了。此外,可能还会伤害身体,而快乐和健康却是我们最宝贵的,倘若结果竟弄到有损身心的地步,那么我们就抛开书本吧。从来我都没有想过我们可以抛开书本,从我读小学开始,我就认为书本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东西,我们不能抛弃它,因为它能带给我们知识和不一样的思想,可是,就在我读到这里的时候,突然觉得蒙田说出来埋藏在我心底深处的话,诚然,书籍对我们很重要,很有意义,可是如果我们一味地看书,那我们可能不会有机会出去走走,融入大自然,融入社会,甚至可能由于用眼过度导致近视什么的影响健康,所以,当我们想出去走走的时候,那么就抛开书本吧,屋外也会是另一番有趣的天地。蒙田还指出,对书本的选择,当选有趣而且易读的。因为此类书籍能调剂我们的精神,给我们带来慰藉,至于那些艰深难懂的学科,我们不选也罢,留给那些所谓的专家们去探讨吧。在读到这里之前,我一直抱着所谓的经典名著硬着头皮苦读,殊不知既无趣又让自己心情郁闷不少,也许现在还不是读这类书的好时机,所以与其浪费时间读自己不感兴趣的书,倒不如沉浸在自己喜欢的书的世界里。

  这些都只是我对《蒙田随笔》的一点点小小的想法,我看到的仅仅只是冰山一角,我相信还有更大的宝藏等着我去挖掘。蒙田以对人生的特殊敏锐力,记录了自己在智力和精神上的发展历程,为后代留下了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

  《热爱生命》读后感 16

  《热爱生命》,这无疑是一个很简洁的书名。一个简单的动宾短语吸引了我,我好笑地猜想著,这书里讲的是不是那千篇一律的身残志坚的故事。

  可是,事实证明,《热爱生命》却绝非我所想那般平淡,我被书里那个一向被作者以“他”称呼的淘金者所吸引,所震撼!

  十九世纪后半期到二十世纪初,工业革命在美国火热进行,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当时美国文坛“世纪末文学”的潮流正流行,这股潮流专注于死亡、病态,加重了社会的悲观厌世情绪,作者就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创作了这样一部予人感动,引人深思,让人热爱生命的小说。

  有人说“小说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确,《热爱生命》就是那个充满著“侵略”的年代的`真实写照。谁能想象在淘金归途被伙伴无情抛弃?更何况当时的他(小说主人公)脚已扭伤,我想,如果是我处在那样的困境中,不,岂止困境,这可是绝境啊!我也许早已放弃了自我,心中所剩的也只是对死亡的凄凄等待。然而,他却并未放弃!他走在险象环生的崎岖道路上,承受著孤独,与寒冷、饥饿、野兽、疾病做著斗争,应对未知的未来,他不明白自我能否生存下来,可是,他凭著对生命的期望,坚持著,坚持著,坚持著!故事也以此展开。

  如今,我们很难想象饥饿是怎样的,也不会为了“吃饭”如此简单的一件事而担忧,可是,他却为了饱腹,忍著剧烈的脚痛拼命地追赶一只受伤的松鸡,也许有人会认为“拼命”这词用得太重,其实并不重,他如果没能充饥,他就多了一份来自死亡的威胁!“有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著,摔倒了就咬著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晕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那一个个动作都在展现他生命的坚毅!当我读这部小说读到入情入景时,我会为他所承受的沉重感到鼻子酸酸,也为他近乎不可能的坚持感动。一页页纸翻过,一个个剧情发展,我猜测著如此绝境他是否还会坚持著,坚持著为了生存而前进,又在内心默默为他祈祷,加油!

  故事还在继续,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这只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著他的血迹尾随著他。早晨,他一睁眼就看到这匹贪婪丑陋的病狼用著一种如饥似渴的眼光瞪著他。“命运对他实在太苛刻了,然而,尽管奄奄一息,他还是不情愿死。”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著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著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那血就如同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最终他获救了,“那个水手笑了笑,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把它拿住,象守财奴瞅著金子般地瞅著它,然后把它塞到衬衫里面。”他即使获救,饥饿给他带来的可怕却不散。在这淘金归途中,他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的作者杰克·伦敦也曾加入过淘金者行列,但空手而归。从此,他埋头写作。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我们时常能感受到英雄主义情结。对生命本身的祟拜,对生命、生存的意义追求原始形态与精神自由。

  生命的坚毅就如果书中的那位淘金者,应对饥饿的狼也能反身而扑,应对挚友的背叛也能孤独而行,应对病痛折磨也能咬牙挺去。回眸过去,我国有名外交家张骞也是在各种艰难险阻下无畏地为著各国间的和平友好奉献奋斗著!“梅花香自苦寒来”,是不是仅有绝境才能磨砺出坚毅的生命,我想,这不尽然,不论是在逝去的历史长河里,还是如今正蒸蒸日上的走向和平的现代社会,亦或是未知的未来世界,坚毅的生命都不会停止奔跑,不会停止对困难的挑战!

  《热爱生命》读后感 17

  今日,我阅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故事讲述了淘金者在北极圈内遭遇灾难后,被朋友抛弃,然而他最终战胜了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并凭借自己坚韧不屈和顽强意志得到了救援。这个故事深深表达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热爱之情。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曾经一直认为,生命只是一个肉体的外壳,它支配着我们的思想、意志和行动。但是我从来没有意识到,生命其实就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很多人被肉体所束缚,在这个世界的黑暗中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着,他们受到外界的压力、生存的困惑和折磨,完全忘记了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常常认为学习仅仅是为了满足他人的期望,而忽视了学习的真正价值。不知道学习能够让我的内心和生活变得更加充实,甚至更加精彩。有时候我会想要放弃学业,然而生活却迫使我继续前行,不放弃追求科学的梦想。

  有些人在他们还活着的时候,只顾追求肉体上的享受,却忽略了生命早已向他们发出的警告:你的生命正走向毁灭、消亡。类似于张国荣和陈琳这样的著名艺人,他们放弃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有些是因为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而离世,有些则是因为情感困扰而选择了结束生命。这些人失去了对自己内心深处的灵魂的认知,只被那些简单的理由所迷惑,不懂得珍惜生命的人就好像失去了灵魂,完全被肉体和大脑所支配,从事着一些无法得到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当下的年轻人往往无视生命的反对,沉迷于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恶习,给宝贵的生命带来摧残和腐朽。然而,夕阳下的白发苍苍的老人们却极其珍惜生命,每一天都过得满怀欢乐与幸福,关心他人,善良和睦地与人相处。他们的生命高尚而纯洁,他们的内心清澈透亮,散发着光芒。

  热爱生命是我们必不可少的精神力量,将我们的身心融为一体并提升至更高层次。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这种力量,它能让我们像那位淘金者一样坚韧不拔、顽强奋斗,永不放弃对生命的追求。当我们面临困境时,这股强大的力量将使我们勇敢地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读后感 18

  今天,随手翻阅《阅读先锋》小学中高年级版,看到了一篇感人的文章——《热爱生命》。文章记叙了一位在荒原中被朋友抛弃的受伤的淘金者,绝境中以不屈的毅力求生,用粗野的声音,威风凛凛的样子吓跑黑熊;在生命奄奄一息时与狼展开殊死的搏斗,最终战胜了狼,获得了人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的故事。

  读罢此文,淘金者与狼殊死搏斗的场面久久地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淘金者对生命的热爱,那种不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在我们身边,经常听到类似这样的感叹:”活着太累了!活的没劲!“就连邻居家一个六岁的小男孩也很老成地慨叹这没意思,那没意思,与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相比,我们是否该感到羞愧,汗颜?

  有一位哲人说过:”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是啊,人活在世上,可以感受父母之爱,手足之情;可以享受朋友之爱,夫妻之情;可以品味生活的浪漫、温馨;可以体验事业的拼搏奋斗、成功之喜悦……活着,真的很幸福!可我们为什么常常感受不到这种幸福?是我们的生活太富裕,品尝不到贫穷的滋味?是我们的事业太顺利,感受不到生活的艰辛?还是我们的家庭太幸福,体验不到骨肉分离,妻离子散的'痛苦?我觉得都不是!究其根源,在我们思想里正是缺乏了象淘金者这种对生命的热爱!

  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同淘金者一样的人,他们追求人世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那些在逆境中崛起,攀登事业峰巅的创业者;那些在顺境中努力,开创美好明天的守业人;那些为别人、为社会默默无闻奉献着的人……不都在尽情地展示着自己对生命的热爱吗?

  唯有热爱生命之人才能热爱自己的亲人、朋友,才能热爱自己的事业,热爱自己的生活,才能为之拼搏、奋斗、进取,让我们热爱自己的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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