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鹿鼎记》读后感(通用9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金庸《鹿鼎记》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金庸《鹿鼎记》读后感 篇1
昨天晚上,总算看完了《鹿鼎记》。这本书是我读金庸先生作品以来,时间跨度最长的一次,比起《雪山飞狐》只用了2天的时间一气呵成地读完,酣畅淋漓之感。读《鹿鼎记》可谓是路途漫漫,一波三折,中间还不时穿插着父亲生病入院、我自己得病治疗等等劳心劳力的事情,这部作品书读下来也真是不容易。这部小说一共有五本,是我读金庸先生小说中篇幅最长的一部,也是造成这次看了这么长时间的一个客观原因,不过,说到底,我觉得,似乎没有之前看《雪山飞狐》等武侠小说的那种迫切感,反倒是觉得,韦小宝这个人物不值得我去读他,因此,就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至今了。
话说,读金庸先生的这部《鹿鼎记》,让我知道了一件事,就是《鹿鼎记》是金庸先生最后一部小说作品,比起《书剑恩仇录》是第一部小说来讲,《鹿鼎记》作为最后一部,真的是很让人意外的,不过,看了后记才知道,原来,《鹿鼎记》在当时发表时,也有很多读者认为不是金庸先生亲笔写著的作品,因为,风格迥异,时过境迁,有很多影视作品翻拍《鹿鼎记》,也造就了不少韦小宝的经典形象,比如我脑中即刻浮现的周星驰、梁朝伟、陈小春、张卫健等人,可谓是一部鹿鼎记塑造了不同的韦小宝 ,但是,每个演员都有各自的风格。
最后,谈谈我对身边韦小宝的看法,虽说,现在的婚姻制度要求男人一夫一妻,忠诚配偶,但是,张爱玲早就在小说中说过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的隐喻,男人这种物种,岂有忠于一人的道理,如果真有,就真是世间少有的痴情种子了。我从不相信男人可以一生只爱一人,但是,我相信,一时爱一人的说法,一个阶段爱一人的说法。说到底,婚姻就是一种责任,要求男人不能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否则,就真成了现实版韦小宝了。话说回来,如果有韦小宝的足智多谋和高官厚禄,如花美眷估计也是不会少的。
金庸《鹿鼎记》读后感 篇2
“人为鼎锅,我为麋鹿”,古人把鹿比喻天下,世上百姓都温顺善良,只有被人欺压的份儿。哪么为什么这本书叫《鹿鼎记》呢?是哪只勇敢的“鹿”让自己变成“鼎锅”了呢?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韦小宝,他正是那只“勇敢的鹿”,说到勇敢,他是有那么一点儿,但是,他最突出的还是他那无人能及的智慧和运气。本书讲得是韦小宝怎样从一个街头小流氓变成一个富裕的大官的故事,内容离奇又曲折,他一路凭着他那智慧与运气,历经了无数场风雨,终于取得了成功。
爸爸也是《鹿鼎记》的忠实读者,我曾和爸爸讨论过为什么韦小宝能打败这么多英雄豪杰?每个英雄都有一把武器,比如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关羽的“青龙墕月刀”……
当然韦小宝也有,那就是一带石灰粉、一把小刀,本来是帮助他“大哥”茅十八打败对手用的,后来成了他的武器。如果韦小宝遇到敌人时,首先向敌人的眼睛洒石灰粉,然后用小刀插敌人,若见没死,转身身就跑。许多人说他很奸诈,但对于喜欢这本书的我来消说,这是一种聪眀的行为。
多人说韦小宝只是个幻想,他怎么可能这么聪明,但是,只要你留心观察,一定能发现,每个人身上都有韦小宝的的影子。玩游戏要智慧,组散落的零件要智慧,医生看病要智慧……生活中的时时刻刻都要用智慧。也许我不像韦小宝那么幸运,那么成功,但我们的脑子里都充满了智慧。
在本学期的语文课文中,也有一位像韦小宝一样,非常聪明的人物,他就是晏子。楚王三次想侮辱他,他却沉着应对,最后,本想侮辱晏子的楚王却被晏子侮辱了,晏子真聪明呀!
我很佩服韦小宝,更佩服他那超乎常人邯的特点。为什么人类科技有很大的进步?是因为有了无比的智慧!
金庸《鹿鼎记》读后感 篇3
一口气看完了《鹿鼎记》,只觉畅快淋漓之极。韦小宝之滑头、狡诈,与其他英雄的神勇仁义,实在是天壤之别。但也正因如此,我更喜欢韦小宝。 他可能连英雄都算不上,与金庸其它小说的主人公相比,虽然都是男性,生长在一个风声血雨的江湖之上,但他贪生怕死、奸诈狡猾、不学无术、气量狭窄、见风使舵……总之英雄好汉所应有的一切品德他都没有,只有那一张油嘴滑舌的嘴巴,让他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有一席之地,其他,不值一提。
正因为韦小宝如此品格,初看《鹿鼎记》之人不免抑郁不已,看着他一见到强敌转身便跑,或是大声叫饶,总是觉得世上窝囊之人无过与此;看到他一见上级的面便阿谀奉承,马屁拍的十足,而一见到官位比他低下的人便甩出大帽子来压人,一副貪官污吏的模样,不禁感叹这人竟如此势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有他那引以为豪的甜言蜜语,以及成篇成篇的大话,让你晕头转向,不知何时在暗地里被他刺一刀,那更是他的特长。
这样一个人,注定是不能成为武侠小说主角的。 而他的出现,就注定是一个异数。尽管平时你绝对看不到他有良心,但危急关头却又发现他还是有一丁点的,当皇上命他去铲除天地会逆贼时,他虽设法逃脱,但关键时候却冒死救友,不惜违抗圣旨,也不肯出卖朋友;而当天地会众人逼他去行刺皇上时,他又顾全对皇上的义气,不肯答应,最终使他一脚踏两船,两边不讨好。这些,却又与其性格分外不符。 尽管他在敌人面前为求活命什么也愿意干,不把自己当人看,但在美女与赌桌面前,他又成了不屈不挠的勇士,本分也不肯屈服,有时干脆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勇往直前似乎无所畏惧,其实心里却满是畏惧。这些,都是其活生生的写照。
正因如此性格,他一点也称不上英雄,甚至半点侠义心肠也没有,有的只有厚厚的脸皮、满满的虚荣心、孤注一掷的勇气以及一时冲动下的义气和侠义。也正因如此,他不像其余人物一样虚伪,他只是个小人,却是个坦荡荡的小人,为了生存他不择手段,但为了朋友美人却让他变得无比高尚,尽管只是短暂的。
总而言之,鹿鼎记写的不是英雄的故事,而是一部纪实小说,写出了一个小混混如何在这个社会立足,如何活得精彩,活得自在,这些,记录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的一生。 他不是英雄,他很自私,却又可以很伟大。
金庸《鹿鼎记》读后感 篇4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金庸《鹿鼎记》读后感 篇5
作为一代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的封笔之作,本书是本很特殊的作品,与金庸之前的作品截然不同!书名:《鹿鼎记》更是能引起读者的深思,取自逐鹿中原,问鼎中原。
本书的特殊之处便在于其主人公,他完全颠覆了金庸先前笔下所创造过的大侠!不是《射雕英雄传》中憨厚、老实的郭靖,不是《神雕侠侣》中用情专一的杨过……韦小宝武功平平,且为人贪财、好色、好赌、怕死的他,几乎包罗了清朝社会中最底层流氓的所有陋习!更是与“侠”字南辕北辙。
可是,金庸却以他来结束自己的武侠写作生涯,更偏心地赐予他可称为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运气。
被茅十八带入皇宫的他,被收入海公公门下,却逃过惨酷的宫刑。又在无意间结识了千古一帝——康熙。二人心心相吸,更是结为兄弟!此后,韦小宝除熬拜、除吴三桂……一路建立功勋,也一路搜刮钱财,从一个小太监竟升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鹿鼎公。以大量的笔墨讽刺了清朝腐败、昏庸的.官风。
不仅如此,他总能以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加上上帝赐予的运气逢凶化吉。成为了陈近南的弟子,天地会香主,神龙岛的白龙使,取得人们梦寐以求的八本《四十二章经》……
然而,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还是韦小宝与他的七为老婆。
几乎一无是处的韦小宝所获得的荣誉与艳福,一举超越之前所有正直且武艺超群的大侠。
这难道真的只是因为犹如超自然现象的运气吗?
更因为他有一个道德底线,对于外人他可以如地痞流氓般可恶,可一但关乎兄弟、亲人之时,他总会放弃自前所有的陋习。因为仗义,他总是在天地会与清朝朝廷间两难!最后,不得不归隐山林。
然而,书中其余之人尽是些伪君子型的人物,一但涉及利害关系便会凶象必露。书中,郑克塽如是,吴应熊亦是如是。比起小宝的“真”而言,更要遭人厌恶百倍不只。
金庸便以如此另类的方式,以笔下最后一位英雄,深入人心地诠释了“武侠”二字。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保有人最真的外表。更应拥有一条明确的道德底线。
我们做不到如郭靖、杨过那般,可是高于韦小宝却是很容易的!
金庸《鹿鼎记》读后感 篇6
这部小说是金庸先生的关门之作,可谓聪明之举。当江郎才尽时,就要急流勇退,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识时务者为俊杰。名字的由来。《鹿鼎记》中的鹿意思是逐鹿中原,鼎意思是问鼎中原。可见,作者对政治还是很关心的。由于金庸历史观的进步,少数民族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中华民族一视同仁,加上小说背景是清朝发展时期,所以小说没有贬低清朝,更多认为是轮流作庄。还一度强调:清朝比明朝要好得多。这个问题不展开讨论。我想指出电视剧的一个错误之处,那就是小说背景时代的发型不是电视上拍的那样,电视上的那是清后期的发型。听我慢慢道来。
清朝的发饰经历了三个变化。第一阶段,清前期,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是四面剃光,只留中间一条竖起的小辫子,寓意扫清四方,问鼎中原。当时的发型俗称金钱鼠尾,也即鼠尾辫。第二个阶段,清中期,发型有了发展,成了猪尾,也即蛇尾辫。第三个阶段,清后期,成了牛尾辫,也即阴阳头,就是在清宫剧中看到的那种。总体趋势是头发越蓄越多,辫子越编越粗。
清朝强行推行留辫子更多是政治意义,摧残汉民族的自尊心,维护满清统治。因此,发生动荡的时候,比如太平天国、辛亥革命,首要就是剪辫子。太平军所到之处,留辫不留头,留头不留辫。康有为有向光绪皇帝上书,建议剪辫易服,可是这怎么可能?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亲自下令剪辫,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我的看法是。
留辫子,不好看、不卫生、长虱子、夏天热、长痱子、不好打理、浪费时间。根本不能和现代发型相比。现代发型,低碳、经济、环保、时尚、帅气、潮流,怎么看怎么舒服,怎么弄怎么爽快。历史的发展总是进步的,从发型也可以看出。辫子的影响。如果没有清朝,就不可能打开国门,学习西方文化,可能现在还是留着全发,一辈子不剃发。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可惜,历史没有如果。满族人推行剃发令,一是摧垮汉人的民族精神,迫使汉人放弃抵抗;二是保持满族人的统治地位,不被汉化,也为了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统一。
历史表明,满族人的这一做法达到了预期效果。刚开始剃发时,民众强烈抵制。二百多年后,民国总统号召民众剪辫子时,许多人竟然不愿意煎。可见,这些人当奴才已经习惯了,根本就不想反抗。这也是时代需要鲁迅的原因,哪怕到现在,也还残存些许影子,只要还有奴才,鲁迅就不会过时。心理学也表明,当发生斗争时,如果施暴者与受害者穿着服饰一—样,旁人不会有太多的正义感,事不关心,高高挂起。而如果施暴者在穿着服饰,上与受害者不同,旁人会同情与自己穿着服饰一样的群体。
元朝统治者就不懂,还把人分成四个等级,蒙古人欺压汉人,从穿着语言上就很明显,直接导致了汉人的反抗,所以元朝统治不到一百年。清朝统治者就比较聪明,大家发型服饰语言都一样,哪怕是满人在欺压汉人,汉人也不会反抗,觉得是自家的事情,而不是异族欺压我族。充其量是内部矛盾,不是民族矛盾,所以清朝统治中国达二百七十六年。你是要做顺民,良民,奴才,还是最真实的自己。
我来咬文嚼字。孝顺带有个顺字,就是说,如果想要孝,就要顺着长辈的意。可是,经常的情况是,顺了长辈的意,就不顺自己的意,你会怎么办?我的理解是,父母子女,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有什么话,要开诚布公说出来,如果意见不一,那就顺其自然,没必要某方一定要说服另一方。求同存异,相互尊重,永远是相处的好办法。这个社会已经不需要良民和奴才了,但是如果你真的想做,那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一定不要把良民思想和奴才思想传染给家人,可惜这是无法实现的。最好的情况,当然是做最真实的自己。
根本就没有必要为了迎合别人而低三下四,更不没有必要为了迎合别人而低三下四,更不需要委屈自己成全别人。什么话都放在桌面上说,能行就行,不行就拉倒,千万不要勉强,因为那不可能长久。做真实的自己有许多好处。肯定不会有心理疾病,因为心里想的和现实做的是一样的,知行合一。精神分裂、抑郁、失眠与你无关。心理健康了,身体也就健康了。
天天开心的人,活得最快乐,也最长寿。第二,个性得到张扬,做真实的自己,每天活得非常充实,做着有意义的事情,成就感非常高。第三,容易成功。做真实的自己不用装,与人真诚交流,结识志同道合的人,人以群分,大家相互欣
赏,相互理解,共同进步,共同鼓励,更容易达成目标,接近成功!
金庸《鹿鼎记》读后感 篇7
前几天爸爸终于把《鹿鼎记》五本都借回来了,看书到一半时因过节而停止,那心里真是全想着它啊,弄得我是食不下咽、寝不安席啊。终于昨天看完了,可以踏实了。
整部书的主角就只有一个人——韦小宝。韦小宝出身于扬州丽春院中,不知道父亲是谁,直到书的最后,金庸还将此作为一个迷留给了读者。韦小宝字认得不超过七个,却做了一等侯,娶了七个漂亮的老婆,看起来这不是一个运气的问题。
在躲避母亲的棍棒时,他碰到了茅十八,与茅十八一起时遇到了海老公、九难师太、庄家三少奶奶、康熙等,每个人与韦小宝的相遇都是偶然的,而正是这些偶然才使韦小宝有了后面的结果。他从小便油嘴滑舌,这虽不一定是优点,但若没有这一点,恐怕他早就死了。危急关头他总能说到别人的要害,不得不让人佩服啊。
看着看着《鹿鼎记》,总觉得里面的神龙教有些像《笑傲江湖》中的日月神教(即魔教)。首先,他们见到教主都要齐念奉承话,教主听了很喜欢。其次,教中都是当年立功的人渐渐被害,年轻人渐渐得宠,一点区别是东方不败只宠一个人。第三,有一个貌美如花的次要领导人,即魔教圣姑任盈盈和教主夫人苏荃。第四,神龙教洪教主虽与夫人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而东方不败则是更甚一筹,彻底变成了公公。第五,神龙教和日月神教都是靠给属下服毒来保证他们的忠心,而且都是一年要服一次解药。所以综上所述,神龙教与日月神教简直是一样的啊。
咦,好像我在玩“连连看”游戏啊?好吧,就先写到这里啦。
金庸《鹿鼎记》读后感 篇8
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
说起暗恋,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上中学时看金庸先生的《鹿鼎记》,里面有个英俊潇洒、武功盖世的百胜刀王,因为倾慕美人陈圆圆,放者武林盟主不做,甘心在她身边默默无闻毫无所求地当个种园子的菜农,每天能见上美人一面就心满意足,偶尔搭上几句话能记一辈子。当时的我很为这故事感动,心想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怀啊,浪漫、伟大,充满了奉献和牺牲精神。爱一个人爱到这份儿上还能有更甚的么?此后小心眼里还暗暗下了决心将来如有机会也要这么来一下子,让自己也为自己感动一回。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对这个爱情故事的看法也逐渐改变。感动早已经不在,代之而起的是阵阵疑心。经历越多,我越觉得这个故事怎么好像是个阴谋。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对比一下历史可以发现,百胜刀王这个榜样实际上就是从前的贞洁牌坊,只不过是为男人立的。想要牌坊的有多惨,为了这虚无的暗恋他得抛弃事业地位,放弃追求世俗幸福(譬如和心爱的女人睡觉)的权利、还要日日夜夜为对方的安全着想,遇有危难得挺身而出。而身为女主角的陈圆圆却十分之惬意,不用担心什么道德约束可以随便和其他男人(如李自成、吴三桂等花丛老手)乱来,不用任何付出就有个超级保镖可以胡乱招惹对头冤家不必担心安全问题。这么爽的事情谁不想呀,我也想当陈圆圆,好有个百胜刀王这样的傻瓜跟着。
不过社会发展到如今,人民群众的精明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暗恋越来越没什么市场,那百胜刀王和陈圆圆的故事也糊弄不了谁了。问十个人,十个都说那刀王智商低,要是我早就先跟陈圆圆挑明了。她若是乖乖地同意还则罢了,如若不肯,就像韦爵爷说的“喜欢她,抢来做老婆就是了,”凭咱一身盖世工夫,把她抢了就跑,哪还有后来吴三桂、李自成什么事儿!
金庸《鹿鼎记》读后感 篇9
这个暑假我在家看了著名作家金庸的《鹿鼎记》,本故事的主人公韦小宝,是扬州妓女韦春花之子,是一个市井人物,也可以说是一个流氓,可是作者金庸偏偏就把这样一个人物写的如此可爱,他喜欢听说书受说书故事中英雄人物影响,个性颇有义气。
韦小宝是个虚拟的小说人物,按小说推算,小宝应该比康熙小2岁,即出生在顺治十三年(1656年),小说故事大约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左右结束,小宝28岁。但是近来有人研究原型应该是清朝康熙时代的隆科多,只是隆科多没有小说中的韦小宝幸运。韦小宝的母亲韦春花是一扬州教坊“丽春院”的妓女。韦小宝自小在教坊中长大,为人好赌、好色,骂人、骗人、赌钱作弊更是家常便饭,又有江湖义气,韦小宝并不识字,但韦小宝有很多不同身份:因缘际会进入皇宫认识了康熙皇帝并结为好友,曾做过假太监、御膳房总管、御前侍卫副总管、都统、抚远大将军、通吃伯、通吃侯、鹿鼎公等。
曾代康熙皇帝在少林寺出家,法号晦明,在寺中地位仅次方丈晦聪。
他也是天地会青木堂香主。
也是神龙教白龙使。
因为有义气,他一娶就娶了七个老婆。
后来先后发生了清朝历史中著名的两个事件那就是平三藩和雅克萨之战,这两个事件韦小宝都有份,在按照康熙的既定战略一路杀去,连连得手,最后“尿射鹿鼎山”,一举将沙俄军队击败,迫使沙俄使臣坐在谈判桌前签定了历史上著名的《尼布楚条约》。
韦小宝取得了军事和外交双重胜利,凯旋而归,封妻荫子,权势与荣华达到顶峰,但不久麻烦又起,康熙命他去剿灭反清的天地会,天地会众弟兄要他继承师父陈近南的遗志,担任总舵主,继续与满清作对为敌,韦小宝眼见忠义难以两全,只有弃官而逃。他打着回乡探母名义,领着七个老婆回到扬州,与母亲韦春花会合,隐姓埋名,择地而居。康熙见韦小宝久不回京,着即派人四处查找,又亲自六下江南寻访。但终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自此世上不复有奇人韦小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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