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生活老师承诺书
作为一个幼儿园的生活老师,我们需要做好自己,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幼儿园生活老师承诺书,我们一起阅读吧!
幼儿园生活老师承诺书1
教育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为切实落实县教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提高教师的思想素养,以高尚的`情操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教育人,以科学的方法引导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为此,全园教师特向学校、家长、社会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用《教师法》、《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对本园幼儿进行有偿保教;不向本班幼儿、家长索要钱财,推销商品或擅自向幼儿收费。
2、坚持开展“以德为先,教学为本,情感育人”的师德自律教育,铸师魂,修师德,练师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3、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不参与赌博,不酒后驾车,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幼儿。
4、尊重、爱护和信任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对幼儿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5、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认真备课,时刻保持幼儿不离老师视线,以自己辛勤的劳动换取幼儿的成长和社会的好评。
6、自觉抓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并接受学校行风监督员、家长、社会的批评与建议。
7、严格遵守温水镇中学“十要求”、“十不准”、“十禁令”的规定。 以上七条,特向社会、家长作出公开承诺,如有违背,本人愿接受一切处罚。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家长监督。
承诺人:
日期:
幼儿园生活老师承诺书2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郧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杨溪铺镇中心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4、自觉抵制工作之外的为家长、为幼儿的各类有偿服务。
5、不可以以任何理由随意离开幼儿、串班、串岗;在配班过程中不将手机带入教室、接听电话、收发短消息、上网、炒股、游戏等。
6、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严格按保育工作手册开展工作)。
7、不可以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穿高跟鞋进班,不佩戴垂挂式、尖利的耳环首饰,衣着仪表大方、整洁、适宜。不佳情绪不带进教室;热源物品不入教室)。
8、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故意不完成本职工作。
9、不对幼儿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损害幼儿的学习、游戏的权力;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不以本人的兴趣爱好、家长的教养方式、孩子的能力作为评价幼儿的唯一标准。
11、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一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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