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承包协议书模板合集十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协议书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承包协议书 篇1
甲方::z温泉度假村(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方便员工、服务员工、满足员工需求"的原则,就乙方承租员工小卖部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租项目:z温泉度假村员工小卖部
二、承租时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三、租金: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租金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含经营用水、电等)。
租金支付办法:乙方应在每月的3日前将当月的租金以现金的形式交于甲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每日2%收取滞纳金。工业滤布超过一个月不交租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保证金:签订协议后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3000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帐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五、经营范围:食品、饮料、日用小商品经营。严禁销售刀具、烟花、酒类(包含啤酒、药酒)等违禁物品。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现有小卖部设施及场地;
2、甲方提供水、电并给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出入证";
3、甲方负责对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卫生检查。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指派1-2名售货员,持健康证到保安部备案方可上岗,且上岗人员必须衣着整齐、注意个人卫生、文明用语,要听从甲方的制度管理。
3、乙方自行负责工作人员的吃、住及管理。
4、乙方出售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且有合格证,食品类必须有QS标志。
5、乙方经营时间、商品内容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中午10:30-13:30、下午16:30-20:00为必须保证的营业时间);进货时间(每日下午15:00-16:00、晚上18:00-21:00为规定进货时间,如遇黄金周应将进货时间提前,保证不影响客人进出,不影响员工休息),进货渠道正规,乙方工作人员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及制度。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和安装电器设施设备,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财产损失、设施设备破坏,乙方必须按规定赔偿。
八、其它:
1、乙方不得将小卖部转租他人,不得违规、违法经营。
2、由于乙方提供的商品的原因引起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3、本协议到期后,如甲方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九、附件:员工小卖部资产物品移交表。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z温泉度假村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z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4月1日
承包协议书 篇2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通讯地址:
授权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经营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常德“武陵农资交易大市场仓储中心”的 栋 的仓库(以下简称承包经营物)租赁给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共 间)。
1.2 本承包经营物功能为 ,承包给乙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改变承包经营物的功能。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承包经营物采取乙方自行管理的方式。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
2.1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乙方如需续包须于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即 年 月 日前)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承包经营事项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续包要求,则视作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作任意处置。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 承包经营物的交付
3.1 在本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日起 日内,甲方将承包经营物交付乙方使用。
3.2 如甲方未按期交付超过七天,则应按乙方应交付承包金的日万分之五给予乙方损失赔偿。
第四条承包经营费用
4.1 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为首月承包金的叁倍,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备注:
4.2承包金
承包金为平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议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承包金总额为元(¥)
第五条承包金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人民币 元,余
额元于承包经营物交付前即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否则甲方取消给乙方的所有优惠,承包金的总额按人民币 元收取。乙方延期支付应付款项如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
取消该承包经营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定金,乙方无权异议;如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其他: 。
5.2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得租金、电费及因本租赁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完好无损的承包经营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七日内,甲方将向乙方退还承包保证金。
5.3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拖欠承包金总额的万分之五。
第六条承包经营物的转让
6.1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承包经营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尽力使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6.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将其承包的标的物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立即收回该承经营物,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承包金及定金,乙方无权异议。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七日内乙方仍占有仓库不予退出,则仓库内货物视作乙方放弃,甲方任意处置。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承包经营物附属射死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承包经营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承包经营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日常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经营物及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保管之责,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应爱护承包经营物,因依法使用不当造成承包经营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十日后乙方仍不予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所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本仓储中心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承包经营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房屋内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
8.3 承包经营物内确因维修等事物须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完成。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承包经营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合理时间内检查承包经营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予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甲方负责承包经营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承包经营物内乙方自有的财产及其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罚分包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承包经营期满之日前或提前终止之日前将承包经营物打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承包经营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承包经营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乙方在使用承包经营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常德市法规及甲方有关承包经营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应向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1.1 在承包经营期内如乙方须对承包经营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且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共用部门及其他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正。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承包经营物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承包经营物的转包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承包经营物的部分面积转包,但转包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包户收取承包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包而改变。
如发生转包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包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包期限;
2、转包承包经营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包协议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于转包户的转包合同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包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包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
方终止本合同时,转包合约同时终止,转包户无条件迁离承包经营物。乙
方应将转包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包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甲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包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6、乙方因为转包行为的转包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承包经营期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在通知乙方缴纳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全额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单不限于乙方及转包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包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承包经营物内的财务(包括受转包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申请排名留置财务拥有抵偿应支付的因承包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承包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14.2 若因规划变更须拆迁仓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搬迁,乙方不得因此提出补偿,合同同时终止。
14.3 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起发生和后果不
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衣服,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该向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正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包协议的,乙方应于承包合同终止之日或其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迁离承包经营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包经营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承包金,如乙方不接受支付双倍承包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经营物,并强行将承包经营场地内的物品搬离承包经营物,且不负任何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
若乙方须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常德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
甲方做为发包人,甲方作为承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出发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的电话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即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常德分行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他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手气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承包方(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3
甲方:*******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项目总承包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河畔新城一期工程的总体协调管理,本着对业主和用户负责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持业主签署的进场证明,到甲方办理进场手续,办理手续时须呈报如下资料:
1.施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内容、施工人数和工期,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3.施工用电、用水、生产、生活临建场地及库房的配合申请。
4.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配合申请后,2天内给予答复。
三、甲方专设项目副经理宋刚为总承包协调人。
四、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向甲方上报其施工方案,经确认后方可执行;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乙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中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实现乙方施工方案中保证的技术组织措施和质量等级,确保甲方与业主签证的`总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
五、乙方进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的现场安全培训。乙方对自己所属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将乙方对自身施工人员培训记录上报甲方备案;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中要有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杜绝人身伤亡重大事故。由于乙方违反操作规程,野
蛮施工发生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六、乙方施工时必须遵守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完场清,料具堆放整齐。
七、安全防火: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向甲方安全、消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注明施工部位、方式、时间、防火责任人、防火方式,并保证施工时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否则发生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合理安排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临时水电、库房及有关大型设备的使用(如施工电梯、塔吊等),发生费用按《五里河大厦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九、乙方施工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必须保证工程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当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说明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十、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履行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并向甲方做好报验手续(本工程实行工序报验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对破坏成品和半成品的乙方人员,依照破坏程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十一、乙方必须按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各类现场生产协调会和各项检查工作。
十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及完毕后应及时整理有关技术资料向甲方报验,且在工程竣工时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档案备案工作,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相应的分包工程须提供备案资料。
十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设立维修小组常驻现场,并接受甲方领导,期限为竣工后两年,维修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维修服务
质量必须达到用户满意,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须经住户或业主验收签字。
十四、本协议配套使用的文本是由业主、监理和甲方共同确认的《五里河大厦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业主和监理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且相应工程保修期满后,协议自动废止。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大厦甲委分包单位进场证明》。
承包协议书 篇4
甲方: 湖南锦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将 号楼工程项目约 平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工程承包内容
1、该工程项目 号楼的基础、主体、屋面、室内外粉刷、明沟散水及水、电都在乙方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待设计施工图审图盖章后再签正式施工合同。
2、三通一平、消防、电梯、外墙装饰、门窗、网络通信等弱电工程由甲方另外发包。
3、道路、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由甲方另外发包。
二、承包工程价格
1、甲乙双方按照设计图纸所标明的工程内容,工程拟采用包干形式承包或预算定额式承包,在签订正式合同时甲乙双方再确定。
2、桩基工程单独核算。具体内容与造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并单独签订桩基承包合同。
3、土石方工程在正式合同内约定。
三、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
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施工和验收,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保证金交纳及退还方式
1、工程保证金交纳
乙方在签订意向协议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工程保证金壹佰万元,逾期该协议自动失效。
2、工程保证金初步约定分三次退还:第一次基础完成±0退还25%;第二次主体完成退还25%;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50%。
五、工程付款方法
1、以保证工程款能直接用于本工程,本工程在整个过程中,工程款的拨付,甲方直接拨付给乙方委托人(即施工主要负责人),凭乙方单位委托人(即施工主要负责人)开具收据办理付款手续即可,结算时凭其工程正式建安发票(含税)办理总决算。建筑税、建安税、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2、与税收相关的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3、归乙方负责的报建费用、计生保障费等由乙方承担。
4、工程劳动保证金、安全文明措施费等在正式合同中约定。
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及结算
1、商业6#(三层)及Z5住宅(11层):
施工期间按已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完成基础±0时并桩基验收合格后,付桩基工程工程款的95%;完成二层即三层楼面,付一层的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完成三层即四层楼面,付二层的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完成四层即五层楼面,付三层的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住宅按每完成四层付完成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屋面封顶,待屋面盖好小青瓦,付完成的工
程施工总造价的5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足工程施工总造价的65%(含已付进度款)。装修粉刷完成一半时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全部装修粉刷完成付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10%;余款15%在办理结算后30天内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10%,同时甲乙双方将工程竣工验收所有资料交由乙方统一汇总后给甲方归档,否则甲方不予乙方结算;工程结算总价的5%留作质保金,如无任何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两年期满全部退还。
2、商业S2#/S3#:
施工期间按已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完成基础±0时并桩基验收合格后,付桩基工程工程款的95%;完成二层即三层楼面,付一层的工程施工造价的50%;完成三层即四层楼面,付二层的工程施工造价的50%;完成屋面主体工程,付三层的工程施工造价的50%;完成屋面盖好小青瓦,付四层的工程施工造价的5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足工程施工总造价的65%(含已付进度款)。装修粉刷完成一半时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全部装修粉刷完成付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10%;余款15%在办理结算后30天内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10%,同时甲乙双方将工程竣工验收所有资料交由乙方统一汇总后给甲方归档,否则甲方不予乙方结算;工程结算总价的5%留作质保金,如无任何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两年期满全部退还。
七、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签订意向性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自双方签订意向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再将该工程承包给其他工程队或公司,否则,可视为甲方违约应退还工程保
证金,并承担月息二分的违约赔偿金。乙方不得分包或以其他方式转包给其他工程队或公司,否则甲方将不退还乙方工程保证金并终止协议。
2、如果乙方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自愿放弃该工程项目,甲方退还乙方的工程保证金,并不计算利息。
3、乙方不得向社会非法融资,如因此造成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有类似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从工程款或保证金中扣除直接发放给工人。
八、本协议为意向协议,以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甲、乙双方正式合同签订后本意向协议终止。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委托乙方代管甲方货物,乙方主要负责承包货物,装卸发货、移库、盘点、铲车搬运、信息反馈、货物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等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安排壹名铲车工、两至四名发货工负责货物的正常运转(叉车、托盘由甲方提供);
2、乙方在货物保管期间,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4、由乙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结算吨位按照入库吨位结算 元/吨,每次月 日结清(每月保底吨)。
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流程,设置消防安全员,专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第二条:双方责任
1、 乙方应提供时,不分节假日的全天候服务,随时满足甲方提货的需求;
2、 在工作过程中,乙方人员应该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的正确指导,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
3、乙方应确保操作安全,保证其所有人员在仓库和装卸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问题,如果在仓储和装卸过程中,乙方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甲方人员不得以有效凭证以外的形式(如:口头通知或白条)让乙方发货,否则,乙方可拒绝发货,并应将上述情形及时向甲方告知;
5、乙方不得存放违法物资;
6、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包括储存货物的数量等信息,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库房,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本着求同存异,友好协商的原则,有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将问题积累下来,从而影响双方的合作。
第三条:变更及解除合同
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应书面通知对方续签或终止合同,如果继续承包,则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并续签合同。
第四条:违约及仲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在合同执行中产生纠纷,协商无效时,诉讼方可向签订地张家港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诉解决。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承包协议书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双方就池塘经营权转让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转让项目:
甲方将依法取得的位于乐陵市铁营镇______________的池塘_______亩,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转让方式
甲方将池塘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转让后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签订后,每年的承包费由乙方向政府交纳。
三、转让具体问题 :
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如国家给予惠农政策补贴则归乙方所有,如遇征地,占用,所得的土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协议书 篇7
甲方: XX县林业局*** 乙方: XX县五里乡苗香村大田组***
为更好地搞好富林果园场的经营管理,甲方将位于XX县五里乡苗香村大田组的富林果园场承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商定,现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县五里乡苗香村大田组的富林果园场(面积4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五年,即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双方商定:五年的总承包租金为壹万玖仟元(19000.00元),即:前三年每年3000元,后两年每年5000元,租金按年支付,每年乙方在卖杨梅结束后将租金交给甲方。
三、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果园场内的各种管理设施,如房屋、圈舍、电视设施、自来水设施、潜水泵、打药机械、粉碎脱粒机、家具、农具等,并经常做好维修,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四、如果乙方需要改造果园场内的水、电、路设施,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五、如果果园场出现边界纠纷,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
六、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认真管理好场内的各种果树,如果出现损坏,乙方须及时购苗补植。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果树损害的(如发生大面积病虫害、火灾、人为损坏果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冰雹、地质灾害)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承包协议书 篇8
甲方:广东电网公司
乙方: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着美化大楼、节约开支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广东电网公司办公大楼的花卉租摆、绿化养护等工作,承包给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花卉租摆承包范围:办公大楼一至十三楼电梯口、一楼大堂及大门口花坛、十四楼娱乐室等。
三、绿化养护承包范围:大楼外围及停车场、天台花园等。
四、乙方提供花卉造型设计及花卉的品种给甲方,并摆放在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花卉租摆范围内。
五、要求乙方每月或以国家法定节假日为基准,更换一次花卉的品种和摆设造型,同时乙方应经常派人到甲方了解掌握花卉的情况和养护花卉。具体"按甲方安排的工作表进行养护"。
六、甲方应爱护、保护花卉,不得人为损坏花卉,如发现损坏或被盗,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处理,并按花卉成本的三倍赔偿给对方。
七、全年承包金额 肆万元 。
八、全年承包费用不包含乙方按甲方要求而增加的花卉所发生的费用。
九、付款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
十、如乙方工作未符合约条款,则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约并要求乙方作出赔偿。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从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广东电网公司 乙方: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9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XX村村委会(甲方)
承包方:王XX(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德九公路东侧的砖厂承包给乙方经营。特订立合同如下,以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企业性质与规模
本砖厂为XX村全体村民集体所有;占地面积5公顷,固定资产数额叁拾伍万元人民币(详见附表)。年生产红砖1200万块。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本砖厂承包期限为X年。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二〇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付款时间与方法
本砖厂承包金额总计拾贰万元人民币。承包期内,每年一月十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肆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场地,提供合同附表即《固定资产明细表》中所列生产设备及乙方生产所用的土源。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负责设备维修与更换;合同期满时,要保证所有设备完好无缺,能够进行正常生产。如有损坏或丟失,应按价赔偿。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时缴纳各项应交的税费。如出现违法行为,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甲方有权收回本砖厂经营权,中止合同。
4、甲方不负责乙方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债权债务。
5、甲方不得干扰或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乙方损失,要负责赔偿。赔偿费可由乙方根据有关部门确认的损害程度在上交承包费中适当扣留。
6、甲乙双方均有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解除或变更合同的权利。但解除或变更合同的意见需在半年前向对方提出。
第五条 保证条款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抵押金壹万元人民币存折。如乙方中途违约退厂,押金归甲方所有;如乙方按期履行合同,合同期满时,乙方收回押金。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XX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XX(签名盖章)现住XX村XX屯
乙方:承包人王XX(签名盖章)现住XX村XX屯
XXXX年一月一日
承包协议书 篇10
甲方:xx钢铁办公室
乙方:食堂承包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立约人: 公司办公室 (以下简称甲方)
立约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食堂供应甲方员工伙食事宜,乙方负责甲方所需原物料。
第一条: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3月3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共计12个月)。合约期满未定新约时,视为不再续约。(新续约在本协议结束的前两周内签订)
第二条:乙方于协议签订当日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食堂承包保证金。员工因食物不洁等原因所引起之腹泻、中毒等原因,由乙方责任至使甲方员工受到伤害时可先行由该保证金支付(先行支付的保证金于支付日一个星期内补全),该保证金由甲方财务处负责保管;协议期满乙方如无债务或履行协议之事宜时,甲方于乙方退厂起算(7日内)无息返还。
第三条: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欠货物或借货金钱,凡乙方金钱上一切行为,概与甲方无关。乙方就缴各项税款,应自行缴纳,如有逃税、漏税之事宜,应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工作人员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于开始进入食堂前,须在正规卫生部门取得饮食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如没有该证书,乙方不得雇用。乙方所雇用之员工每年须体检一次,并将结果交甲方管理处负责人查验。凡乙方新雇用人员时应立即通知甲方,新进人员应缴纳上述合格之健康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甲方管理处留存。
2、乙方须负责各工作人员之品德、行为与安全管理。乙方应造具员工名册,详实登记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并须排列员工职务分配表,送交甲方办公室。
3、乙方工作人员休息时,不得在厨房内躺卧。厨房、餐厅、库房内不得摆放个人物品。
4、乙方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居住在餐厅或者厨房内,亦不得在食堂内晾晒衣服、鞋袜等。
5、乙方工作人员严禁与甲方员工发生争吵或斗殴事件,若有争执,应立即报请甲方管理处处理。
6、乙方工作人员,如有服务态度不佳者,经甲方提出事证,乙方应即督导发送或予以撤换。
第五条:房屋设备
1、甲方提供的电风扇:11台、餐 桌:4张、高低床:1张、木 床:9张、暖气片:8组、桌 子:6张,无偿提供乙方使用,乙方必须善尽保管与维护之责。设备紧急故障由甲方协助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人为操作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2、乙方应做好防火、防滑、防盗措施。若由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员工事故损失,乙方应负全责。
3、乙方如需对食堂内的设施进行变更或移动时,先提出书面申请计划,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不得变更和移动食堂内所有的设施,以维安全。
4、乙方增添之设备或装璜,应于终止合约后五日内在甲方监督下自行搬离。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甲方不负保管之责及可全权处理。而因此所发生的拆运等费用则由乙方支付。
5、乙方提供就餐用的餐具(如餐盘.碗筷等),自行负责管理。
第六条:清洁卫生安全
1、乙方负责食堂餐厅整体建筑的清洁卫生,包括餐厅的餐桌、餐椅、地面、门窗、天花板、厨房间的所有设施等,保证无污渍杂物。
2、乙方每日应对甲方员工就餐后的餐盘、碗筷等进行:清洁残留食物、清洗油污、漂洗、消毒四道工序,保证餐具的清洁和卫生。
3、乙方方必须办理意外财产险及火险,保障甲方全体员工的安全。在甲方员工遭受因食物不洁等原因所引起之腹泻、中毒或因地面湿滑、火灾、爆炸等原因引起的伤害及所需医药费,全权由乙方负责。
4、食堂必须做好留样工作,设立专门的留样柜,每餐留样并贴上日期标示,且至少保留三天。
第七条:饮食标准
(1)炒面大碗(干面五两):4元 小 碗 (干面四两):3元
(2)汤面大碗(干面四两):4元 小 碗 (干面三两):3元
(3)馒头 干面三两:一个5角 包 子 干面一两:一元2个 饼子 干面三两:一元2个
(4)蛋汤:5角 米汤:免费
(5) 现炒蔬菜:5-7元 现炒肉菜:8-12元
(6) 物价普遍并持续上涨期间允许餐厅根据成本酌情浮动,涨价须经公司批准后公示。
(7)公司未定价的商品与饮食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办公室实行监督。
第八条:营业约定
1、协议有效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业。乙方如擅自停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没收保证金并解约。
2、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甲方因而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责相应赔偿。
3、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擅自变更食堂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如有违反,甲方即终止与乙方之合作协议。
4、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须依照本协议之规定为员工提供饮食,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降低伙食质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之合作协议。
5、乙方须在每周三向甲方提供下周菜单,甲方有权对下一周的菜单进行审核作修改,并在周四前审核完毕,并回传至食堂承包商,食堂承包商应严格按照菜单操作,特殊原因必须变更菜色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为甲方提供米、面、油及其他肉类的品质检验报告,并由甲方进行抽检。
7、甲方(办公室)有权对乙方原材质量、营养搭配、服务质量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立即改善;并视情形由办公室出具书面整改通知。
第十条:水、电
经营期间,水、电、煤费用由乙方自理,并及时交清。
第十一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必须具体改善伙食状况,经过两次以上要求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可以不经一个月的预告而随时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如欲解约停办,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解约停办,甲方可没收其保证金,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三条:甲方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可与乙方终止该协议,且乙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四条: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七、九、十二条各款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视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第十五条: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者,甲乙双方协商增订补充条款,同效力于本协议。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如有异议,协商不成,本协议即终止作废,乙方应立即退还场地,费用乙方自理。
第十七条: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存档。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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