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承包合同范文集锦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上海圆通快递有限公司闸北上段分公司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义务,维护双方的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快件查询与跟踪;
2、如需开发票按6%征收税费;
3、及时公布本网络的有关政策法规。
二、乙方承包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承包时间壹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款为:上月营业额的,每月一交,每月15日前交清,缴纳押金10000元(合计人民币壹万元整)。如拒绝付款或拖延付款,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区域。
五、乙方承包期间不得转卖、转租或中途退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区域并没收全部押金及承包款。
六、乙方在甲方公司中转的快件所产生的中转费必须次日付清,如有拒付或拖延付款的,甲方有权不予中转。
七、乙方承包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服从公司及上海圆通总公司指示。必须统一使用圆通面单、圆通信封和圆通塑料袋,如不符合规定,甲方不予中转。
八、双方在经营中如发现丢件,延误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快件遗失等情况,则按圆通网络管理条例处理,理赔标准按圆通网络管理条例执行,相关理赔金额及赔款时间按上海圆通总公司仲裁部仲裁为准。
九、乙方到甲方中转的快件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送达甲方公司中转,乙方的派送件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准时领取并及时派送,如不按规定或者延误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十、乙方承包时间到期后,甲方应退还其所有押金。(注:押金在乙方的所有派件过了查询期后再退)。
十一、为了便于查询,乙方每天派件的签收回单必须当天准时上交到上海圆通闸北上段分公司,发现遗漏或者遗失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二、乙方派件中如有到付款或者代收货款,必须当天缴纳到上海圆通闸北上段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处,如不按时上交或者不交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三、乙方如果跨区取件或者代收其他快递公司的件到公司中转,一旦圆通总公司或者分公司查出,,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四、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切人员配备、交通、工具、人身安全等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提供任何生活服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上海圆通速递有限公司网络管理条例规定。必须合法经营,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经济、名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连带承担因乙方违反规定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五、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如需继续承包,应及时办理续包手续。终止合同应提前参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在末期二个月派公司业务员进行交接新老客户、熟悉客户业务情况,乙方有责任配合公司,必须坦诚相待,但快递业务经营权还是归乙方所有,直至合同终止。
十六、合同未定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 日 年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本着合作双赢原则,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甲方将装配车间流水线A线承包给乙方负责。
1,甲方每月将下一个月的生产任务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认可后签字,签字后乙方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2,甲方如不能提供足够生产任务或生产用配件导致乙方工人不能达到保底工资(20xx元/月),不够部分由甲方承担。每月不少于7千套以上。
3,乙方如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每月最低保证完成7千套。
4,甲方提供乙方工人的免费住宿,水电由乙方自理,甲方提供食堂,就餐费用由乙方自理。 5,工人的生产工资由甲方支付,工资延20天支付。(如,六月份工资,7月20日支付),承包费三个月结清一次,合同期满付清。承包费按生产单价的20%计算。
6,在承包期间,乙方工人一切事故、伤亡或其他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尽量帮助乙方处理。
7,合同期满前双方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续约,乙方有优先权续约。
甲方:阿罗美尼铝制品厂.
乙方: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平基放线,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爆破及开挖,地表清障,清淤,土石方的场内调配及外运、弃渣,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压实抽样试验,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余土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XX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环卫出渣费以及倒土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
1、场内回填部分
(1)页岩(松次坚石)做回填方,按 元/m3包干价执行。
2、余土外运部分
(1)外运工程量不论运距远近,按 元/m3包干价执行。
3、其他
若甲方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机械设备,按租用期市场价计算租金,机械设备台班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证为准。
七、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测方格网及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移交竣工资料后,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85%,剩余尾款两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cm,垂直面无偏坡。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7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3、场内填筑部分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并优先选择页岩以内土石方回填,且在页岩以内土石方有剩的情况下,不得选用砂岩回填。
4、建筑物及其基础外边线 6m以外范围内,回填土石方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度不得小于90%。
5、竣工资料为壹式陆套。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承包合同 篇4
一、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概念
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企业内部 承包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合同类型,它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制为前提,把竞争机制引进企业内部,以合同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从而达到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有很多关于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一种观点认为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与内部承包职工之间通过签订一份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企业内部职工来完成一定生产(销售)任务的经营方式”。另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将自己的一个部门或分支机构,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的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经营管理形式”。还有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以上概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有几个特点:
(一)企业将特定的经营任务交由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完成;
(二)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
(三)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以下简称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企业与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建筑企业相比于一般的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这是由于建筑企业产品的特点所决定的,和其他工业产品相比,建筑产品体积大、复杂多样,价值巨大,更重要的是,建筑产品关系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对建筑产品的质量及安全极为重视,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结合建筑企业的特殊性与内部承包合同的一般特征,我们可以将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建筑企业与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协议,将以企业名义承接的工程项目交由承包人组织施工,建筑企业对财务、工程质量、技术等方面加以管理、监督,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向建筑企业缴纳一定管理费的经营合同。
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指的是其属于哪一种合同关系,适用何种部门法。关于这一问题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属于劳动法律关系:“企业内部实行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及企业的车间与工人之间订立责任制合同,这些都只是企业内部的管理措施,是一种生产管理手段,当事人之间仍然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应属于劳动法等法律调整,不应当受合同法调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就内部承包合同而言,双方具有签订合同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合同的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严格地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属于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一种类型,其受合同法的调整,还是受劳动法的调整,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一)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之争,体现出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二:其一、劳动法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属于不同的部门法;其二、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1、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属于不同的部门法
民法属于私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劳动法属于经济法,调整劳动法律关系,虽然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但事实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平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的权利,劳动者有服从管理的义务,基于此,国家通过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的立法目的非常明显,《劳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依法自愿签订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而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的限制,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能违背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这也是劳动法成为独立部门法的主要原因,“民法上个人自由主义的雇佣契约既然不足规律劳动关系,劳动法乃应运而生,发展成独立的法律领域”。
(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1、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确立的是劳动关系,即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法律保护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有一个基本的特征,那就是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一点显然不同于劳动关系。内部承包合同充分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建筑企业与承包人的约定是围绕着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技术、管理费等方面内容进行权利义务的分配,这些都不同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因此,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2、劳动部劳办发[1993]224号《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也指出:“企业实行内部责任制后与职工签订的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很大差别,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作中应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倾向”。
(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是否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所谓合同,王泽鉴先生指出:“系当事人依其合意自主决定其权利义务”。《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据此,我们可以得出合同的基本特征和判别标准: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2)合同内容表现为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各自的民事权利义务;
(3)合同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
对比分析,我们认为,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应受合同法的'调整,原因如下:
1、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
第一、虽然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其下属机构或职能部门或职工个人,但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第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是建筑企业和承包人达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其中建筑企业的权利在于取得管理费,义务在于对承包人加以监督、管理,承包人的权利在于获得项目的赢利,义务在于服从企业的监督、管理,并上缴管理费。
第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系双方自愿签订,协商而成。
2、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符合民法的私法自治原则。民法的精髓在于私法自治,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建筑企业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意思表示充分自由。从这个角度来看,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也应受合同法的调整。
3、劳动法之所以不同于合同法,是因为缔约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事实上不平等,为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国家强行限制缔约自由。建筑企业与承包人虽然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在内部承包合同中不存在承包人与用人单位地位上的不平等,而是一种互利互惠的双赢行为,不需要国家对承包人加以特别保护。反过来说,如果如果存在内部承包过程中双方地位不平等,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的现象,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也不会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
4、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纠纷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以上分析,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属于合同法规范的受理范围,如果发生纠纷,可以诉诸法院。然而,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度以及是否对之予以保护。实践中,不少人以内部承包之名行转包、挂靠之实,对此应予区别。
(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四)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就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综上,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建筑企业与其下属的承包人平等自愿签订的合同,其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如果没有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为有效合同。
假借内部承包合同之名签订的转包、挂靠合同无效 必须明确,实践中存在假借内部承包之名而实为转包、挂靠合同,对于这类承包合同,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据此,挂靠合同无效。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据此,转包合同无效。
(四)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的区别
1、关于转包的主要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1999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附件第二条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转包行为”。
2、关于挂靠的主要规定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1999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附件第三条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凡通过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的,均属挂靠承接工程任务,包括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种种途径和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的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 其判定条件是:
(1)有无资产的产权联系,即其资产是否以股份等方式划转现单位,并经公证;
(2)有无统一的财务管理,不能以“承包”等名义搞变相的独立核算;
(3)有无严格、规范的人事任免和调动、聘用手续。凡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定为挂靠行为”。
3、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的区别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有本质的区别,综合以下四点可以判断:
(1)承包人是否为建筑企业的内部成员。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的承包人必须是建筑企业的下属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者职工个人,而转包、挂靠合同中的承包人则与建筑企业没有任何人事关系。对于内部成员身份,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认定。
(2)建筑企业对项目工程技术、资金、质量、安全等方面能否加以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条件下,建筑企业能对工程项目能加以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等符合国家规定。而转包、挂靠中,建筑企业没有任何管理与监督,工程质量、安全存在极大的风险。
(3)能否体现建筑企业的资质要素。国家设立建筑企业资质的本意在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建筑企业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能为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而转包、挂靠显然无从体现建筑企业的资质要素。
(4)财务上是否统一管理。建筑企业对承包人有管理的义务,在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而转包、挂靠中,建筑企业不能控制资金的使用,往往工程款直接拨付给承包人,而不是建筑企业的账号,或者虽然拨至工程项目上,建筑企业在扣除管理费后,余款全部划拨给承包人。
承包合同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县________公社(乡)企业管理委员会(或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县________公社(乡或大队)________厂,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小工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振兴农村经济,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公社管委会(或大队)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零________月,从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承包产值,利润指标,上缴款项及超额提成办法
1.在承包期内第一年,乙方应完成产值________元,实现利润________元,向甲方上缴利润________元,上缴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元,行政管理费________元,第二年,乙方应完成产值________元,实现利润________元,向甲方上缴利润________元,上缴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元,行政管理费________元。第三年。乙方向甲方上缴款项的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通过银行转帐拨付。
2.乙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标以外的超额部分,________%作为集体提留基金,用于______;________%用于职工的奖励和福利经费。乙方有权决定奖励办法和福利用途。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应将下列生产资料交给乙方经营管理:
生产用房________间,生活用房________间,机器设备____________等共____台,生产场地________处,以及如下工具
(一般应采取清单方式移交乙方)
2.在合同期内,甲方每月向乙方供应生产用煤________吨,生产用电________度,柴油________,汽油________,,由乙方按国家牌价付款。其余国家扶持乡镇企业的物资及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地分配给乙方。
3.甲方对本合同以前________企业的债权债务负责。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健全厂的领导班子,健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乙方应经常向甲方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2.乙方有责任对职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措施,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内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乙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责。乙方应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帐目公开,按受职工与甲方的监督检查。
4.乙方有产、供、销的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技术人员和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生产技能、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有权自行决定车间、组干部的任免。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用房、机器设备、生产场所和工具等,迟延一天,应按所欠交物件的价款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并可不交纳该段期间应向甲方上交的款项。如果由于甲方迟延提供的物件造成乙方不能生产的,经乙方要求,合同期限得顺延。
2.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供应煤,电,柴油,汽油等,应按所欠物资价款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果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完成上交甲方款项,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逾期________个月不付款,甲方除了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在合同期满时,应将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管理的厂房、生活用房、生产场地、机器设备和工具等,按原清单如数点交甲方,除自然损耗外,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有违反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员作行政、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八、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生产中断或其它经济损失,经调查属实后,甲方应按损失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少乙方上交的款项。
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生效(或于某年某月某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代表人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甲乙双方亦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分送_____县乡镇企业局,县经委,县银行,公社管委会(或乡政府),(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县________公社(乡)企业管理委员会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县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厂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总承包施工…………….安置房工程,其泥工部分施工实行清工形式承包,现由乙方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图纸的内容,自愿承担本工程中的泥工部分的施工任务。为了明确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就本工程泥工部分清工承包事项签订如下合同,供双方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框架剪力墙结构,十七层,建筑面积约1XX0㎡(包括地下室在内)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1、本工程泥工部分施工承包范围:……………….安置房1#楼、2#楼3#楼、4#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13楼的施工图纸泥工有关的内容,从地下室砖模下找平层开始至整个工程装修为止。即砼浇捣、砌砖、墙内外抹灰、楼地面等工程内容。(外墙涂料、防水、内墙腻子、墙面砖、花岗岩、地砖、室外附属工程、塔吊基础、施工电梯操作工和基础等除外)。
2、承包方式:以工程承包范围的内容实行清工包干。
三、机具设备:
乙方自备小型机具:如振动机、振动棒、翻斗车、铝合金靠尺、木条子、泥桶、铁锹、建筑线等。(包括修理自理)。
四、施工工期与开、竣工时间及工期
1、施工工期为 天:
2、开、竣工日期以本工程地下室砖模开始施工之日起计算。
五、工程质量要求和奖罚:
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施工图纸和有关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2、每道工序合格率均应达到100%,如出现达不到合格要求乙方必须立刻进行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因返工导致材料、工资、工期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精心施工,力争瓯江杯,经过有关部门验收确定瓯江杯,甲方奖给乙方每平方米4元,按瓯江杯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和奖罚:
1、认真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与《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2、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确保“标化工地”。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后确定为“标化工地”。
3、认真接受有关单位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伤亡事故为零。
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清工承包价:
本工程的清工承包价格按施工图纸的建筑面积伍拾贰元/㎡进行计算,其清工承包价格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帽、工作服以及工人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八、付款办法:
按每月工程进度付款:其工作量按85%支付,主体按建筑面积付每平方米21元。即砼浇捣每立方米15元,砌砖每平方米12元计算,主体余留工程款待中间验收通过后最付清:装修每平方米按建筑面积付31元,其工作量按90%支付,即内墙抹灰按工作量每平方米付5元,外墙抹灰按工作量每平方米付9元,楼地面付5元计算,其完工后支付95%,余留5%待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九、工程结算办法按图纸实际建筑面积计算,除施工图纸变更的工程量,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证认可后,按实调整外其余均不调整。
十、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认真贯彻和历史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落实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精神与要求;
2、做好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及时落实有关技术措施或方案;
3、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的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对发生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安全生产方面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提出,使乙方及时整改;
4、协助乙方在施工前、中、后的管理工作;
5、按第八条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工资款。
乙方职责:
1、必须认真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承担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生产责任;
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领导、监督、检查和验收后,对甲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必须及时采纳和整改;
3、认真执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拒绝违章作业;
4、按标准要求认真组织精心施工,各项作业要一次成活,确保每项施工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
5、做好施工现场工人的各种教育工作和各种管理工作,防止一切不良事情发生;
6、班前、班中、班后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7、组织班组开展质量、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质量、安全生产会;
8、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9、按时发放工人的工作,不得将工人的工资移用,挪用或调配与其他方面使用。
十一、现场管理奖罚办法:
对于乙方管理严格创出工作效率、经济效益,甲方按规定给于奖励。但乙方发生下列行为时甲方根据乙方的情况状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其处罚款在乙方当月的工资款中扣除:
1、 乙方不履行自己职责的;
2、 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以及管理不严的;
3、 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
4、 不遵守现场有关制度的;
5、 无做到工完料清浪费材料的;
6、 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
以上行为出现时有现场管理人员当天开单,并在每周例会时给处罚。
十二、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永不反悔,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为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一、 甲方将所属的****的1600亩耕地整体承包给乙方,负责种植、田间管理、收获。从种植到收获为一个完整的田间作物管理承包周期;
二、 甲方提供耕地、种子、化肥等;
三、 乙方负责种子的种植;化肥的撒播;除草、浇地、打药等日常的田间农作物的管理及收获;
四、 甲方每亩地支付给乙方 600元田间管理费。管理费分三次支付,苗木种植完毕、农作物出苗成活率在85%以上支付田间管理费的45%,农作物进入采摘期支付田间管理费的35%,农作物收获完毕支付田间管理费的20%。
五、 乙方种植甲方提供的种子或者苗木要求成活率85%以上,成活率低于85%甲方拒付管理费,并收回管理承包权,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正常的田间管理期间,乙方疏于田间管理,甲方收回乙方田间管理权,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 乙方承包管理的土地,甲方指定种植品种,乙方负责种植、施肥、除草、浇地、打药等日常的田间农作物的管理及收获;
七、 双方约定枸杞亩均参量为 1200斤,三年生甘草亩均参量为2400斤,超产部分,甲方按照市场价的10%奖励乙方,低于约定亩产要求,甲方按照市场价的10%从田间管理费中扣除。
八、 按照以上约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种植、农作物成活率在85%以上。甲方在20xx年6月10日前付给甲方田间管理承包费的45%,计432000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承包合同 篇8
甲方:***********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一方经济,鼓励镇村民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路子,经甲乙双方充分研究,决定将镇**村西南方水库一处以招标的方式对外发包,现乙方中标,为使双方共同信守相关约定,特依法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乙方以每年3万元的价格中标,乙方中标并签订合同后依法享有经营、管理、受益的权利。
第二条 承包期限30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 交款方式和期限:每五年一次上交甲方承包费(计款壹拾伍万元整),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个五年的承包费,在第五年的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个五年的承包费,依此类推。如到期未交,视乙方自动放弃,并依法自愿解除合同。
第四条 四至界限:****村责任田,西至**村责任田,南至**水库坝身,北至**村苹果园。
第五条 甲方鼓励乙方充分利用水库水面发展养殖业,增加收入,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将水库内的鱼虾等自行清理完毕后,将水库完整的交付甲方。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完毕,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水库内的鱼虾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以农田灌溉为主,水库不保留水位。
第七条 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违约,必须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明令禁止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维护乙方正当的自主经营,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自主经营权。如遇周边地界发生纠纷时,由甲方负责协调。在合同期内,如乙方需要修建附属物需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约,乙方将所建附属物由双方协商处置。
第九条 贯彻国家有关水库管理、防汛抗旱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对水库进行加固维修等,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乙方有防汛的义务,如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合同有效期内,水库由甲方提供,其它一切投工投资由乙方承担,包括国家征收的一切税费。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本合同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原合同。合同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完善。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法律服务所存档一份。
甲方:***********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9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南大梁高速公路沿线风貌打造工程项目规划,甲方需在规划区域内修建住房一套,约135m2,乙方愿意承包修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格:
1、承包方式:甲方提供全部建筑材料,并将材料运至建筑工地50米以内,乙方承包房屋的全部修建任务工期30天。
2、承包价格:甲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付给乙方承包款,经甲方和村镇验收合格付款。
3、承包工程包括建房所需的过梁,挑等小件的浇筑。墙体安砌,墙面水泥沙浆抹平、盖瓦、建筑面积内的地平浇筑,整套工序以及安全责任。
二、质量要求:按照南大梁高速公路沿线风貌打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施工。在没有征得甲方和村镇有关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在修建过程中,沙浆必须按比例调配并搅拌均匀,墙体安砌做到横平竖直,四角周正,误差不得超过1公分,墙面沙浆做到平整光滑,瓦做到安放希密均匀,平整牢固,地平做到厚度一致,表面平整光滑。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拒绝验收,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安全: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始终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应做好以下防范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安全用电,检查线路和设备是否完好,如有破损要包扎好,严重破损的要更换,保证不漏电,不懂用电常识的人员不得使用电器设备。
2、手脚架要牢固,上架人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高空作业要系好保险绳。
3、防跌落、防垮塌、不得重叠施工,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上下的施工人员要看清施工现场的情况,有跌落、垮踏的隐患要及时排出。
4、参加建修的工人必须身体健康,不得带病上岗,更不能上架高空作业。
5、乙方在每天的开工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所有的设备、设施和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乙方如不严格按照建筑行业安全规程施工,不检查,不监督,带病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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