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时间:2022-09-08 12:33:30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承包合同汇总十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承包合同汇总十篇

承包合同 篇1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第二条 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三条 上交利润数额

  1.承包方上交利润包干基数为________元。

  2.承包方按____递增____%比例上交利润。

  3.承包方上交利润时间按____计算,即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

  第四条 企业留利分配

  第五条 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

  第六条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____年末固定资产原值____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

  2.国家资产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完好率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___%。

  3.新产品开发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____元;____年为____元;____年为____元;____年为____元。

  5.产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创汇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产值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上交利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商、服务工作。

  2.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____%,或严重违法经营,或____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

  3.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经营者____是企业在承包期内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45条规定行使职权。

  2.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3.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4.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润指标,除由经营者和其他负责人按合同规定赔偿外,不足部分以企业资金补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总工期为 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 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 ,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 工程预算价: (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 (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 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

  (4)

  (5)总工程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 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 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 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 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 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 份。

  8、其他约定 : 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 ‰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 :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 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 日内进场维修, 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7、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 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 后生效。

  2、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植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_________亩_________分土地作为______苗圃,地点在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树苗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树苗______株,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树种_________斤,_________树种_________斤、_________,树种的出 苗率应达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拨给_________元,第二年拨 给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_____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_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树苗高 不低于___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权苗价格为 ________树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树苗_________元,_________,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 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_____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

  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给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更好地对生产模具车间开料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提高板材利用率。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将开料组由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将权属于甲方的生产模具车间开料组承包给乙方为甲方代加工。承包期内,甲方提供场地,设备及生产线;一切开支包括原材料、设备、耗材、辅材、水费、电费、设备维修费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只承担人工工资。

  二、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为一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产品价格

  每月裁板_____,保底______元,超出平方数,按每平方____元支付。

  四、甲方权限: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等。禁止在模具车间内吸烟,避免火灾的发生,如因此造成事故,由乙方包赔一切损失。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环境、劳动保护进行监督,甲方发现乙方有违规行为,有权终止合同或给予经济制裁。

  3、甲方每天给乙方下达生产任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因延误交货进行经济处罚,影响生产进度的每延误一次扣乙方_____元,造成甲方延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时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按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进行生产。

  2、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保养、维护,对设备出现异常应尽早汇报,由于乙方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将每天的生产报表数据提供给甲方,由甲方核算部根据乙方的产量进行核算加工费。乙方不得私自承接外单位的货源,一经发现,每次扣罚_____元。

  4、乙方开料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如发生意外,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将模具车间转包他人。

  六、结算及发放方式

  1、结算方式:当月乙方将生产报表交给甲方核算部,由甲方核算部核算好交给甲方财务。

  2、发放时间:当月加工费在第三个月的10号发放到乙方卡上(如3月份加工费,在5月10日发放),若遇到周末,延期到上班时间发放

  3、合作保证金:加工费发放时,扣除当月加工费的10%作为合作保证金,合作保证金每半年发一次,

  七、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签字后,此合同不受市场行情等任何因素影响,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场等),则按违约处理。

  2、承包期满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均应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

  3、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须在甲方工厂所在地即***提出诉讼。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并执行。

  甲方(盖章):**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

承包合同 篇3

  epc总承包合同协议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 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0 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3 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1.1.24 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5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 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 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32 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33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34 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35 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

  1.1.36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1.1.3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3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0 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1.1.41 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

  1.2 合同文件

  1.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 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 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

  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3 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 标准、规范

  1.5.1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 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 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 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5.5 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

  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6.3 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

  1.7 保密事项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2.1.1 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

  2.1.2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2.1.3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2.1.4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2.1.5 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2.1.6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的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

  2.3 监理人

  2.3.1 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2.3.2 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并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 除专用条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3.4 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将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通知承包人。

  2.4 安全保证

  2.4.1 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前述某事项的委托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4.2 发包人负责工程现场临近正在使用、生产或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要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发包人的原因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发包人负责。

  2.4.3 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发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设计方案,方能施工。

  发包人自行决定此类装修或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负责。

  2.4.4 发包人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因上述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2.4.5 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相关约定。

  2.5 保安责任

  2.5.1 发包人负责与工程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实行归口领导。

  2.5.2 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

  2.5.3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

  第3条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3.1.1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3.1.2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

  3.1.3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1.4 发包人通知暂停的,承包人有权根据2.1.5款的约定提出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长。

  3.1.5 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或(和)延长竣工日期。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2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3.2.3 承包人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3.2.1款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4 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换通知后的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此后,发包人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时,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的30日内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新任的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3.2.1款约定的权限。

  3.3 工程质量保证

  3.3.1 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体系。

  3.3.2 实施过程的质量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考核验收的质量。并遵照国家有关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3.4 安全保证

  3.4.1 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 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5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3.5.1 工程设计。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保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

  3.5.2 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6 进度保证

  承包人按4.1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方法,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3.7 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3.8 分包

  3.8.1 分包约定。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分包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及其分包人的长名单中,进行分包招标。

  本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的长名单,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期提交,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和分包人长名单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工作事项和分包名单后的第16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3.8.2 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

  3.8.3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

  3.8.4 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设计、施工和货物采购对外转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购分包中的整装单元设备,电气仪表的成套设备除外)。

  3.8.5 对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人进度款。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3.8.6 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工程质量出现缺陷,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 项目进度计划

  4.1.1 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的项目进度计划,其中施工期限须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4.1.2 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4.1.3 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1)发包人根据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14.3.2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导致4.3.2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4.4.2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

  (2)根据4.2.4款第2项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

  议时间的延误。

  (3)根据4.2.4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

  4.1.4 发包人的赶工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提交赶工方案。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13.2.5款的变更约定执行。

  4.2 设计进度计划

  4.2.1 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2.2 设计开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14.3.2款的预付款后的第1天,作为设计开工日期。

  4.2.3 设计开工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4.2.4 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

  (1)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依据4.1.2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并赶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并给发包人造成审核会议准备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 政府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各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由各自承担。

  4.3 采购进度计划

  4.3.1 采购进度计划。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

  4.3.2 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4.3.3 采购进度延误。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给承包人造成

  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 施工进度计划

  4.4.1 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4.2 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3 竣工日期

  1、承包范围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为该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2、承包范围不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单项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业,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发包人要求的施工预留部位、不影响发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

  4.5 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

  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4.6 暂停

  4.6.1 发包人的暂停。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工程实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暂停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执行此项暂停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因复工而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根据17.1款不可抗力发生的义务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约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 暂停时承包人的工作。当4.6.1款发包人的暂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暂停发生时,承包人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在暂停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照料、保护、监管的人员、工程、物资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料、保护和监管责任,造成损坏、变质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4 承包人的复工要求。根据4.6.1款发包人通知的暂停,承包人有权在暂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复工。不能复工时,承包人有权根据13.2.5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停超过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 发包人的复工。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发包人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查,承包人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7 工程暂停时的付款。发生发包人的暂停时,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付款外,发包人须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损失,并按下述约定进行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负责采购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但尚未能按采购进度款付款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将该款项单独列入14.6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报表中,发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时间安排支付;

  (2)承包人负责采购并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尚未验收付款的部分,双方需进行验收交接。对其中有缺陷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

  人自费修复。修复合格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根据14.4.1款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支付其中的采购进度款。

  (3)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订购的、尚未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相应款项。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已订货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退货时,其供应商、制造厂要求的补偿、赔偿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5条 技术与设计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承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及其结构设计负责。

  承包人对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根据工程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

  5.1.2 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发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或(和)建筑设计文件,并予以确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2 设计

  5.2.1 发包人的义务

  (1) 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独立建筑师提供的建筑艺术造型等,发包人有义务组织专利商或独立建筑师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的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成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 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5.2.2 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的设计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有义务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补充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3 遵守标准、规范

  (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或(和)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皆须遵守,并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3)依据适用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采购质量、施工质

  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5.2.4 操作维修手册。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2.5 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5.3.6 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自费修复。使设计进度延误时,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5.3 设计阶段审查

  5.3.1 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审查会议和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3.2 承包人根据5.3.1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规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5.3.3 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根据5.3.2款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或发包人组织会议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5 发包人有权在5.3.1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5.4 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独立建筑师)的

  技术专利、建筑艺术造型、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签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承包合同 篇4

  房业主(甲方):承包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房屋承包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甲子塘社区甲子塘大道25号房屋的第2至11层(共10层80套房间)承包给乙方作人员租住使用,承包期限由20xx年9月8日起至20xx年9月7日止,共6年。首两个月为免租期,正式交租时间为20xx年11月8日起。

  二、前3年承包金额为每月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8000.00),第4年起以每月10%递增租金。乙方需每月5号前付清当月承包租金,水电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自己向相关部门缴纳。逾期1日甲方有权按月租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逾期超过壹个月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三、甲方收乙方押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Y300000.00),预付房租叁拾万元整在出租后每月扣除壹万元整,抵完叁拾万元为止。承包期内如乙方单方面违约或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30%押金作为违约补偿(即Y90000.00元)。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应付给乙方陆个月房租,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四、甲方交房时应保证房屋内的水、电、有线电视线、网线能正常使用,卫生、床具由乙方自已解决。

  五、甲方交房给乙方使用后,该楼房涉及的电梯保养、年检、维修及保险费(电梯必须购买保险);电费、水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电线、水管、第2页共2 页有线电视以及网络的所有设备的维修,楼道电子监控的安装均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年检、缴费、更换等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电梯发生任何事故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使用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房屋租赁条例,严禁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活动,认真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对安全、消防工作负全责,并加强对楼房的日常管理工作,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清洁,不准随地及高空掷物,不准室内饲养家禽。如有以上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进行干预矫正。

  七、乙方需加强对租住人员的信息管理,应对每位住户个人信息进行登记保存,甲方有权随时查阅租住人员信息,乙方必须配合。如发生违法、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不准使用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器、煤气用品。

  八、承包期内如遇自然灾害或国家征收等不可抗力因素时致令合同无法继续的,甲、乙双方都无赔偿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押金,不作任何赔偿,合同自然终止。

  九、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结构,否则照价赔偿。

  十、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2、拖欠各项租金或费用超过壹个月的;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他人的;5、未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xxxx酒吧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同意将洗手间给乙方承包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公司两个区域男女共用洗手间

  二、承包性质:承包但不收取租金。

  三、承包期限:壹年(xxx年12月10日至xxxx年12月10日)

  四、收款方式: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交保证金3000元。

  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付三千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洗手间所有设施设备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甲方大门口、场内通道和营业区域卫生以及甲方的上级主管领导临时安排的卫生清洁工作,乙方应提供免费清洁服务。

  七、甲方的义务:

  1、负责洗手间正常的维修与卫生监督和管理。

  2、对乙方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不得擅自实施。

  3、提供完善的设施设备。

  八、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持洗手间的清洁与卫生。

  2、卫生标准

  A地面 无水渍、烟头、纸屑、杂物

  B墙面 干净无灰尘、污渍、唾液渍,不黏手

  C台面 洗手盆、镜面、洁净明亮、无水渍、无污垢

  D天花板 灯具 排风口 无积尘

  E门 门框 干净无积灰、无污垢、用手摸不黑

  F绿植 枝叶无灰尘、无杂物、用手摸不脏,盆内无烟头、无纸屑、无果皮、无杂物

  G空间 时刻保持有香味和香薰味

  3.按合同执行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

  九、甲方给予乙方承包但不收取租金、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卫生标准提供卫生管理及服务,并负责洗手间的卫生用品(如纸巾、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等)的足够供应。

  十、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未执行甲方卫生服务标准或违反合同条款被扣款,每月3号前由乙方向甲方财务部门清算补缴承包保证金。(如出现资金不足保证金额,需乙方补齐,没有出现此情况,则不补。)否则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另行安排。

  十一、管理制度

  1、绝不允许承包方的服务人员与客人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一经发现给予罚款或终止合同执行。

  2、不可通过各种商品销售等变相手法对顾客索要小费,导致客人投诉。

  3、不得向客人强索小费,否则一被投诉并情况属实给予罚款处理。

  4、不可因小费沟通过分热情、过于殷勤,让客人尴尬、不适而投诉。

  5、承包方如有向顾客暗示性索取小费等行为引起客人反感、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承包方保证金的50%,取消承包资格。承包方如果有索取小费的言语或行为,如拦客、扯衣角、拍肩头等,经调查核实,将立刻终止合同,扣罚承包方全额保证金。

  6、保证洗手间各项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设施设备损坏,有义务上报甲方,如出现设备损坏乙方没有发现上报,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十二、未尽事宜或因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致的问题,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终止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xxx酒吧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xxxx年 月 日 签约日期:xxxx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互相协商,甲方将其公司厂房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将权属公司承包给乙方自产自销经营。承包期内,一切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一切开支包括厂房租金、水、电费、税费、卫生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员工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但承包期间的相关的人事成本由乙方承担(如工资、加班费、社保、住房公积金、员工福利、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工伤赔偿等)。

  二、承包内容

  承包地点:

  场地范围:

  承包设备:

  其他内容:

  三、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

  四、承包费用和支付方式

  承包费用为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缴交承包款 元,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缴交第一期承包款。如乙方逾期未缴交承包款,每日按拖欠总额的 收取滞纳金;超过 日未缴交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于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并退还余额,不足部分乙方仍须补交。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保证金。合同终止时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后返还。

  五、安全责任

  乙方应自承包合同签订日起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合同期内,安全事故及相关风险与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双方须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如有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补偿其损失额。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七、其它事项

  1、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和设备供乙方使用,须保证工作环境及设备品质。除乙方异常使用和正常磨损而造成的维修费用,其它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所有物品于甲乙双方接交时验收并签订清单,合同期满后乙方按清单归还物品,遗失或损坏的物品按价赔偿。

  2、合同期内,如厂房非因甲方过错无法继续租用或存在政策调整相关事宜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须负责协调或另外租厂房供乙方使用,乙方每月仍然按 标准支付厂房租金;因搬厂房造成停工期间按 元/日扣减承包费。如甲方在 日内仍无法提供工作场所并保证乙方正常生产,乙方可终止合同。如厂房因甲方过错无法正常使用,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且甲方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并根据租期剩余时间以每日 元计算违约金。 3、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由昆山市人民法院管辖。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文件。 5、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出租方单位:(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包厨房者(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至,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力与职责

  1、甲方将座落于市(县、区)地段的厨房烧烤承包给乙方管理、运作,并聘请乙方工作人员为该厨房烧烤的厨师,聘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如需继续聘用,必须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厨房水电.

  3、乙方每10天向甲方核对接一次帐如多天或者少天就最后一天接帐

  4、甲方给予乙方工作人员每月休班,在不影响正常营业情况下,由乙方合理安排,在工作繁忙时,乙方不准休假。

  5、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若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二、乙方权力与职责

  1、乙方须保证厨房烧烤原材料的供应和人手

  2、乙方需做好厨房并达到甲方要求,并保证食物的质量美观安全

  3、乙方应做好食品卫生工作,若因乙方食品问题造成客人食物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门处罚,此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如果因违规操作而造成负伤,不但不报销任何费用。

  4、乙方人员需遵守酒店作息时间,需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5、甲方应为乙方制作工作服及工作证,费用有甲方承担。合同期满,甲方不得扣除工装等费用。

  6、若双方中止本协议时,乙方需在甲方找到厨师后方能离职,否则6一切后果自负。

  7、乙方须于每天上班前时人员到位;乙方每天须采购人员到市场购买新鲜原材料。

  三、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则,一方应加倍赔偿另一方相对应的一月营业所的经济损失,如以书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需要赔偿对方7天营业所的。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按原协议执行。

  五、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协商未果,则合同到期本协议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七、乙方或者乙方所属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用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

承包合同 篇8

  发包人:________ 住所: 身份证 承包人:_________住所:_____ _ __身份证 施工队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发包人义务

  2.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三条 承包人义务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3.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 材料的提供

  4.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4.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5.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5.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七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7.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 (2) _________ (3) _________ (4) _________ (5) _________ (6) 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7.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7.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合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几项具体规定

  1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1.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1.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2.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2.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份

  12.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降低锅炉制汽成本,保障甲方锅炉设备正常维修保养,使用户无后顾之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锅炉系统总体改装设施及生产制汽工作承包给乙方并提供辅助场地,特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提供原成套锅炉设施,锅炉设施移交中,如发现锅炉设施有隐患,甲方应负责清除隐患后移交乙方,并通告双方验收均为完好。

  2、锅炉的年检及消防,环保部门的审查工作,由甲方出面接待,乙方配合,完成达标。年检规费由甲方承担。因不达标造成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乙方正常生产制汽情况下,保障乙方资金正常周转,结算方式按单价每日 元/每吨计算。

  4、结算方式:正常供汽后每月 至财务部以 结算,月底前结清。

  5、甲方停止生产或工人放假及恢复生产,应提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职责:

  1、因燃料改变,已经需对甲方锅炉及附件设备进行改装,改装后应包装锅炉仍能燃煤并达到正常的产汽。甲方无偿提供场地,锅炉改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锅炉改装设施所有权归乙方,如因乙方原因终止协议,乙方需负责把锅炉恢复原样,保证甲方仍能燃煤并达到正常。

  2、锅炉运转中,锅炉维修由甲方负责修理,费用与乙方进行结算。

  3、锅炉运转过程中涉及的炉工工资由乙方考核。

  4、锅炉每日用气情况以甲方制造部抄表数量为准。

  5、在承包期间,乙方以锅炉房的管理,要按国家标准进行严格管理,且做好周围场地环境卫生及物料的消防安全工作并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

  6、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限为壹年,合同期满双方互助互利的基础上重新签订合同,以上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某某市某某区某某村道工程 (总长度1.4公里)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

  二、承包费用:8.5元/㎡

  三、支付方式:施工队进场预付20xx元,5天后再付5000元,经验收合格后付13000元,剩余款项待工程款拨付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工期: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

  4、水电由甲方负责、

  5、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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