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保密协议书精选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与公司保密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与公司保密协议书1
编号:
甲方:XXXX公司
住所地: 某某市建设南路31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间:
1、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缺损;
2、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或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竞争的行为。
(二)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 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 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三) 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其中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 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如乙方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签订《保密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止。原有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与公司保密协议书2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_________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对
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
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
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
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7、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 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____元的违约罚款;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
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与公司保密协议书3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台 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 ,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鉴于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有接触、了解、利用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之便利和需要,为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或被用于乙方工作之外的用途,明确甲乙双方当事人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相关地方规章,签订本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义
1、商业秘密本协议所涉之商业秘密是指,本合同列明的以及其他甲方未公开的、能够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信息和材料。甲方对
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合作伙伴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也属于本协议规定的商业秘密。
2、技术信息本协议所涉之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战略、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关键算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源程序、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
3、经营信息本协议所涉之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信息、客户名单、分销网络、销售价格、行销计划、广告策划、竞争策略、采购信息,采购渠道、进货价格、供应商名单、管理信息、财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4、载体本协议项有商业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传统纸质载体及盘、硬盘、光碟、网络存储空间等存储介质载体等。
5、任职期间本协议项下所指之任职期间是指,乙方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接受甲方指派的任务、或进入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之日(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日期的,以最早之日起计)起至乙方实际离开甲方的工作场所、任务结束或离开乙方指定的工作场所之日止(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日期的,以后一个为准)。
6、离职期间本协议项下的离职期间是指,乙方离开甲方的工作场所或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以后的期间。
7、全部经济损失本协议所称的全部经济损失是指,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或侵权行为导致相对人蒙受的以下经济损失或费用之和,包括但不限于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导致的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因商业秘密被泄露而丧失的商业机会中甲方可预见的利益、甲方为了维护合法权利所支付的调查费、公证费、取证费、律师费、车旅费及诉讼费、仲裁费等。
第二条商业秘密归属原则
1、乙方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业务所形成的商业秘密归甲方所有。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因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时形成的知识产权也归甲方所有。
3、依照法律规定,如果一项知识产权应归乙方所有,但是如果乙方完成该项知识产权时使用了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仍对对前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在申请相关知识产权的专有权时不可避免地要公开相关商业秘密时,乙方必需在对外提交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的说明前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第三条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必需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任何前述信息的部分或全部通过任何方式泄露给
第三方,不得自行或与他人串通利用前述商业秘密,直到前述商业秘密被甲方公开。
2、若前述商业秘密经由非正常的渠道被甲方以外的人公开的,乙方也应继续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保密规章、制度。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乙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及谨慎的态度,并依理性人的标准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乙方应遵循如下的保密行为规范。
(1)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复印、摘抄、 随意或恶意拿走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文件、电脑软件、电脑、笔记本、盘及其它储存介质、电脑硬件等任何资料与物品。
(2)在离开甲方及甲方指定工作场所时,乙方应将其持有的任何承载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资料、文字资料、光盘等妥善保管,锁入甲方办公场所内的办公桌或文件柜,并确保桌面、影印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公用电脑等处没有遗留任何前述资料或物品。
(3)除工作需要外,甲方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或资料发送给任何第三人。在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下,需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前述相关信息或资料的,应当通过由甲方提供的邮件地址发送,不能使用个人的邮箱地址发送。
(4)如果乙方遗失了前述资料或物品,应当立即报告甲方相关主管人员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接受任何外部机构的访问,向其提供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关于商业秘密的任何内容或信息。
(6)乙方不得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作为闲谈话题。
(7)在甲方办公场所内接待有关客人时,乙方应严格禁止来访客人随意进入甲方办公区。
(8)乙方不得自行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商业秘密。
(9)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并应当遵守以下竞业限制义务:
(一)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类似的业务,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包括以专职或兼职的方式到相关公司工作,或成为相关公司股东等;
(二)不得受聘于与甲方同类或类似行业的市场经济主体(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劳务、指导、咨询、顾问等方式);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或协助他人劝诱甲方其他员工离开公司;
(四)不得直接或间接影响或试图影响甲方的客户关系,将甲方客户引导与乙方或其他方私下交易或达成交易意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意向客户、正式客户、已合作过的客户等);
5、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时,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仍属秘密部分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之后乙方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商业秘密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7、乙方发现甲方其他工作人员存在不符合保密规范的行为、不足以保护商业秘密的行为,或已经导致相关商业秘密受到侵害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相关主管人员。
8、乙方发现商业秘密或与商业秘密相关的信息已经泄露或受到侵犯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相关主管人员。同时,乙方应当采取相应合理措施阻止前述商业秘密进一步受到侵害。
第四条载体控制
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数据、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这些载体,确保载体内的前述内容或记录不会被他人知晓。
2、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随意移动前款规定的载体,或从前述载体中复制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数据、报告等内容和记录。
3、若记录着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和记录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离职或甲方要求时返还这些载体。但当前述信息和记录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相关信息和记录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相关信息和记录消除,然后将载体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款时,均应视为乙方严重违反了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3、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则甲方保留进一步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的权利。
4、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论给甲方造成多少损失,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本违约金不视为对甲方的损失赔偿,甲方可依据损失向乙方主张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条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乙方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特此在此签章确认。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与公司保密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公司及客户财产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1.保密范围
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甲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甲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
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甲方所有客户的资料及报价等任何信息;
甲方专有产品技术、新技术(包括设计方案、测试结果和记录、数据资料、计算机程序等)和售后服务技术;
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2.权利和义务
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术研究,开发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乙方发展的机会;
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资料、信息。(经公司同意的除外)
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兼职。掌握甲方专有产品技术或销售业务网络的乙方,在离开甲方的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不得自用或给他人利用甲方技术机密、商业机密、客户资源参与同行业竞争。
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以及及时防止泄密事故、挽救损失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3.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应当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约;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还应足额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5.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以及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与公司保密协议书5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并生效。
甲方:(接受方):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乙方(提供方,设计师或设计公司):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鉴于
乙方拥有创意设计、概念、构思以及乙方认为应该保密的信息,由于需要将这些信息商业化并应用于相应委托项目,乙方将这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给甲方审阅,甲方接受这些信息并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属于乙方所有或专有的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方案、设计图纸、策划文稿、技术资料、价格、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本次提供的信息和计划提供的信息
本次提供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
2.
3.
乙方计划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和日期
年月日提交
年月日提交
第三条双方之间的所有联络均可通过项目联系人进行,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内,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挂号信件或电子邮件送达创意信息或交付设计方案之后,接收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起三十天内给予回复,接收方如不回复则表示默认收到。
第五条甲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甲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第三方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甲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甲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乙方向甲方转让或授予甲方享有乙方对其秘密信息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
第七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申请仲裁解决。
第八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两年内持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与公司保密协议书6
公司:_________(下称“甲方”)
员工:_________先生小姐(下称“乙方”)
下列条款与条件经双方一致协商制订,若有不足之处,由双方协商修订并由甲乙双方签署生效。
一、适用范围
甲方已聘用的,能够接触公司技术或销售秘密的员工。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涉及到保密范围的工作资料供给方便。
2.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供给良好的创造和应用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3.甲方在乙方离职时发放“离职补偿金”以要求乙方做到第四项条款。获取“离职补偿金”条件:当涉及违反甲方纪律而被处分,处罚或被解雇的乙方不在获取“离职补偿金”范围内。
4.“离职补偿金”发放的比例:
1)已工作半年未到一年的,以最终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补偿。
2)已工作一年至三年的,以最终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补偿。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资料、信息。
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兼职。掌握甲方专有产品技术或销售业务网络的乙方,在离开甲方的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利用甲方技术机密、商业机密、客户资源参与同行业竞争。
乙方在离职前能够得到甲方给予的“离职补偿金”作为须遵守以上条款的补偿。
四、注释: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公司
1.行业的相关公司。
2.可利用甲方软,硬件核心技术的相关公司。
3.可利用甲方客户资料及销售网络,渠道的相关公司;
五、违约职责
乙方违反此合同,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当造成必须经济损失时,甲方视情节轻重处理,处以乙方_________至_________万的罚款。
乙方违反此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得全额“离职补偿金”。
以上违约职责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签名)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与公司保密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
1、 乙方承认,由于在职于甲方,且为公司管理层或者关键性岗位员工,其充分接触甲方的保密信息。
2、 乙方承认,在其任职于甲方期间或之后的任何对保密信息的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或处置将给甲方的业务带来不利的影响,并给加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和损失。
3、 基于对公司负有忠诚义务,乙方愿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
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定义
为本协议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_______________
1、"保密信息"指属于公司专有或公司保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加以限制、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的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有关公司项目和其特性、操作模式的信息、商业秘密、诀窍、发明(不论是否有专利权)、开发笔记、设计图纸、生产程序与诀窍、测试程序、软件设计和机构、数据文本、文件或非公开性报告、分析、性能信息、软件文件等,其他技术、业务、薪资、产品、营销或财务信息、计划或其他有关公司或其任何客户、受许可者的事宜。
2、"竞争业务"指甲方或其XX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
3、"竞争对手"指除甲方或其XX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4、"区域"指甲方或其XX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5、"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10年的时间。
6、"XX公司"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 保密
1、 乙方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甲方的任职关系终止时向甲方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2、 乙方承诺,在期限内(1)严守技术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技术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2)不泄露任何技术资料或源自于技术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3)除用于履行该产品和约之目的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技术资料为他人或为自己利益设计及使用;(4)除用于履行该产品和约之目的外,不复制或反向设计该技术资料。接受方应争取其接受技术资料或能接触技术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5)如发现技术资料被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披露方报告;
3、未准予任何权利或许可的条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技术资料披露三年以后,也不适用于接受方能说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资料:_______________(1)已经或正在变成(不是通过接受方或其会员、代理、咨询单位或雇员的不正确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变成的)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披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熟知的资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该资料;(3)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他的资料;(4)未使用披露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来减少泄密且允许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接受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资料。
第三条 竞业禁止
1、 乙方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的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会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_______________⑴投资或从事甲方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⑵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 乙方承诺,在期限内部直接或间接的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XX公司的⑴任何管理员工终止该等员工与甲方或其XX公司的聘用关系;⑵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甲方或其XX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甲方或其XX公司的业务关系。
3、 乙方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定任何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第四条 对价
乙方在此确认,其将从甲方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协议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 合法与有效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协议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 承诺
双方同意,本协议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保护甲方和其XX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果接受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披露方支付违约金10倍于该产品总计所获得收益,如果对披露方造成损失且损失超过违约金金额,还应向披露方赔偿该超过部分。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双方同意将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提交给地域内的非排他性法庭审理。
第十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通知
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 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与公司保密协议书8
本共同保密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简称“提供方”)
×××投资基金会,一家根据 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简称“接收方”)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 ×××”融资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条 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 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 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 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的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
d) 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e) 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f) 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接收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被誉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2、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关的一切权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
3、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 项目中的融资合作。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商定的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规定特别适用于有关技术、设计、生产、经营或组织机构事宜的所有内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意图与第三方签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该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当事人应事先从另一方当事人得到书面同意。该披露信息之当事人与分包方并应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格式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6、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资料归还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第三条 非权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 知识产权
1、 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 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
第五条 违约和赔偿
1、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第六条 保密文件的归还
在每一单独订立合同的项目终止之后,协议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给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提供方,或者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对方。
第七条 一般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提供方无义务保证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该方应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
4、接收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诉讼、仲裁、扣押或没收、赔偿或补偿请求或其他权利要求,由此给接收方造成的损害和损失,提供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接收方对第三方任何合理赔偿或补偿,该提供方应给予补偿,但接收方错误地使用该保密信息的除外。
5、双方都承认,如有违本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量,并承诺: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有关的部门申请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该等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其继续享有和行使其他权利和补偿权。
6、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没有行使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将来履行该规定或其他规定、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
7、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本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本协议文首载明的日期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提供方提前九十(90)天发出书面通知给接收方终止本协议,或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但是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义务将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效,继续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
本协议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版本各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与公司保密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鉴于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有接触、了解、利用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之便利和需要,为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或被用于乙方工作之外的用途,明确甲乙双方当事人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相关地方规章,签订本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义
1、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涉之商业秘密是指,本合同列明的以及其他甲方未公开的、能够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信息和材料。甲方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合作伙伴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也属于本协议规定的商业秘密。
2、技术信息
本协议所涉之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战略、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关键算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源程序、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
3、经营信息
本协议所涉之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信息、客户名单、分销网络、销售价格、行销计划、广告策划、竞争策略、采购信息,采购渠道、进货价格、供应商名单、管理信息、财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资料等。
4、载体
本协议项下载有商业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传统纸质载体及u盘、硬盘、光碟、网络存储空间等存储介质载体等。
5、任职期间
本协议项下所指之任职期间是指,乙方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理解甲方指派的任务、或进入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之日(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日期的,以最早之日起计)起至乙方实际离开甲方的工作场所、任务结束或离开乙方指定的工作场所之日止(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日期的,以后一个为准)。
6、离职期间
本协议项下的离职期间是指,乙方离开甲方的工作场所或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以后的期间。
7、全部经济损失
本协议所称的全部经济损失是指,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或侵权行为导致相对人蒙受的以下经济损失或费用之和,包括但不限于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职责导致的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因商业秘密被泄露而丧失的商业机会中甲方可预见的利益、甲方为了维护合法权利所支付的调查费、公证费、取证费、律师费、车旅费及诉讼费、仲裁费等。
第二条:商业秘密归属原则
1、乙方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业务所构成的商业秘密归甲方所有。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因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时构成的知识产权也归甲方所有。
3、依照法律规定,如果一项知识产权应归乙方所有,可是如果乙方完成该项知识产权时使用了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仍对对前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在申请相关知识产权的专有权时不可避免地要公开相关商业秘密时,乙方必需在对外提交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的说明前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第三条: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必需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任何前述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经过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不得自行或与他人串通利用前述商业秘密,直到前述商业秘密被甲方公开。
2、若前述商业秘密经由非正常的渠道被甲方以外的人公开的,乙方也应继续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保密规章、制度。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情景下,乙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及谨慎的态度,并依理性人的标准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乙方应遵循如下的保密行为规范。
(1)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文件、电脑软件、电脑、笔记本、U盘及其它储存介质、电脑硬件等任何资料与物品。
(2)在离开甲方及甲方指定工作场所时,乙方应将其持有的任何承载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资料、文字资料、光盘等妥善保管,锁入甲方办公场所内的办公桌或文件柜,并确保桌面、影印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公用电脑等处没有遗留任何前述资料或物品。
(3)除工作需要外,甲方不能经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或资料发送给任何第三人。在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下,需要经过电子邮件发送前述相关信息或资料的,应当经过由甲方供给的邮件地址发送,不能使用个人的邮箱地址发送。
(4)如果乙方遗失了前述资料或物品,应当立即报告甲方相关主管人员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理解任何外部机构的访问,向其供给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关于商业秘密的任何资料或信息。
(6)乙方不得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作为闲谈话题。
(7)在甲方办公场所内接待有关客人时,乙方应严格禁止来访客人随意进入甲方办公区。
(8)乙方不得自行或诱导第三人经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商业秘密。
(9)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并应当遵守以下竞业限制义务:
(一)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类似的业务,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包括以专职或兼职的方式到相关公司工作,或成为相关公司股东等;
(二)不得受聘于与甲方同类或类似行业的市场经济主体(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他方式供给劳务、指导、咨询、顾问等方式);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或协助他人劝诱甲方其他员工离开公司;
(四)不得直接或间接影响或试图影响甲方的客户关系,将甲方客户引导与乙方或其他方私下交易或达成交易意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意向客户、正式客户、已合作过的客户等);
5、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时,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仍属秘密部分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之后乙方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商业秘密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7、乙方发现甲方其他工作人员存在不贴合保密规范的行为、不足以保护商业秘密的行为,或已经导致相关商业秘密受到侵害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相关主管人员。
8、乙方发现商业秘密或与商业秘密相关的信息已经泄露或受到侵犯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相关主管人员。同时,乙方应当采取相应合理措施阻止前述商业秘密进一步受到侵害。
第四条:载体控制
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数据、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这些载体,确保载体内的前述资料或记录不会被他人知晓。
2、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随意移动前款规定的载体,或从前述载体中复制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数据、报告等资料和记录。
3、若记录着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和记录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离职或甲方要求时返还这些载体。但当前述信息和记录能够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能够由甲方将相关信息和记录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相关信息和记录消除,然后将载体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职责
1、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应当赔偿甲方所以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款时,均应视为乙方严重违反了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3、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如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则甲方保留进一步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职责的权利。
4、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论给甲方造成多少损失,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本违约金不视为对甲方的损失赔偿,甲方可依据损失向乙方主张赔偿职责。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条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乙方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资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资料,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特此在此签章确认。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与公司保密协议书10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乙 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鉴于:
乙方受聘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劳动报酬。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机密及不得利用知悉和掌握的甲方机密从事与甲方产生或可能产生竞争的工作、业务的有关事项,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1、机密:甲方拥有或使用的全部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
2、技术秘密:包括设计方案、硬件设计文件(含设计图)、软件、数据库、设计、记录、图纸样品、模型、工作手册(报告)、文档、相关的函电等;该等技术秘密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国内外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以及对公司知识的使用方法与组合。
3、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商业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4、智力成果:包括任何形式的(不限于书面的、数据的、电子的方式)规划设计方案草案、修订案、方案、技术数据、开发的软件、模型及其他信息载体或产品等。
5、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准,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6、离职:以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任职期限届满或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亦视为离职。
7、私自承揽:指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指派,以任何形式与公司的客户接触,并以个人名义接受其委托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活动,以牟取私利的行为。
第二条
本协议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设施、设备、机密、条件等所开发、设计、制作完成的智力成果,属于职务成果的,其所有权均属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该等成果,并可以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不得扣留或向甲方隐瞒任何资料、信息,并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确保甲方取得和行使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的申请、商标注册、软件登记等)。
第三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研究开发、设计、制作完成的成果,乙方认为应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于该等成果完成后30日内通知甲方。甲方经核实,认为确系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依法享有该等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利用该等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转让其非职务成果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开发设计的,但没有主张权利的任何智力成果均应推定为职务成果。甲方可以利用该等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向第三方转让。
第四条
双方对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开发完成的'成果权属有异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以及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加以善意理解,并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掌握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
第六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不得知悉该项机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该等机密。
第七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禁止与甲方的客户私下接触并私自承揽任何业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乙方任何补偿。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额为前述业务的合同金额。
第八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任职期间禁止向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介绍与甲方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乙方任何形式的离职,均不得将已形成的或者将形成的业务带走。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额为前述业务的合同金额。
第九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离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乙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因任何原因离职)后,仍应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掌握并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承担与任职期间同等的保密及不擅自使用相关机密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甲方宣布解密或者该等机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十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机密的文件、资料(含照片)、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软盘、硬盘)、光盘、仪器、录音(像)带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该等机密是否具有技术或商业价值。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的时候,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机密的一切载体。
第十二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利用其获得、知悉或掌握的甲方机密,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对另一公司或企业持有股份或拥有其他权益等)经营或参与经营与甲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任何业务或活动。
第十三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不得向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或间接)咨询性、顾问性服务,不得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即视为根本性违反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全部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六条
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与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生效前签署的其他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相抵触,应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七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均已仔细审阅本协议,并已确切了解本协议各项条款所述的内容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后果,且愿意遵守本协议的内容。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与公司保密协议书11
员工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关键词语的定义
本协议中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职务开发成果、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第二条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三条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第四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广告设计、产品设计图纸等。
第五条职务开发成果
所谓职务开发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设计、工模具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
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
商标设计、标识设计等;
虽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所有上述研究、开发结果,以及对甲方现有研究、开发结果的改进。
第六条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责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关于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以及模型、样品、源程序、目标程序等;
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
甲方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的名单等业务活动信息;
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源程序及相关技术文档、关键性算法、经验公式、实验数据等。
第八条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产品推销计划和市场占有情况、产品的社会购买力情况、产品的区域性分布情况、客户名册、财务资料、广告计划、原材料价格、销售渠道、投资计划、定价方法、甲方其它重大经营信息和决策等。
二、职务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
乙方作出的所有职务开发成果应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报告。
乙方作出的职务开发成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
发明或者设计在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商标、标识设计和广告设计的著作权;
对商业秘密的权利,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为,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的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乙方同意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同意,对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并未使用甲方的设备、资源或商业秘密,完全用自己的时间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有关权利,属于乙方自己。不过,乙方同意在以下情况下将该研究、开发成果以甲方认为适当的价格转让给甲方:
该研究、开发成果同甲方的业务密切相关;
该研究、开发成果是在职务开发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三、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义务的说明
第十四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以下情况:
乙方在此之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乙方可以不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
此项书面说明列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条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事项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十六条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除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职务或者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得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得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开发出来的。
五、限制竞争性行为
第十七条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不得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不得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不得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界聘用。
六、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第十八条当聘用期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在聘用期终止后应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已成为公众所知。
七、无抵触性协议保证
第二十条乙方声明并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并签署本协议(包括附件),并没有违反自己曾签署过的其它合同或者协议。
八、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无论甲方还是乙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于这种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的金额按乙方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标准计算。
九、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双方共同签字(每页)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与公司保密协议书12
为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加强我所和公司涉密会议的保密管理,z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以下保密工作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进行保密教育,强化保密管理,增强与会人员的保密意识。
2.负责组织会场的验证和警卫工作,严禁与会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3.负责对会场的手机信号进行屏蔽,落实涉密会议的技术防范。
4.负责落实会议秘密载体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5.负责会前对会场及场内相关设备进行防窃密、泄密安全检查。
6.负责对会议人员涉及场所的保密检查。
7.负责对违反保密规定和不接受保密管理的人和事进行批评教育,对会议期间失、泄密事件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保密防范和控制措施。
二.乙方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令、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协助甲方做好涉密会议的保密工作。
2.负责会议服务人员的审查,确保人员在政治上可靠。
3.负责对会议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高服务人员的保密意识。
4.配合甲方会前对会场及场内相关设备进行防窃密、泄密安全检查。
5.配合甲方做好会场验证和警卫工作,严禁与会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6.对与会人员遗忘在会议涉及场所的文件、资料、笔记本以及写有文字、数据的纸张,要妥善保管,并及时通报甲方,严防泄密。
7.承担因服务人员政治上不可靠,会议涉及场所管理不严而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法律责任。
三.本保密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涉及甲方会议中的信息及服务过程中无意听到的会议信息。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加强保密工作意识。
(2)严格遵守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新区会堂及公司保密制度和相关规定,保证保密措施逐一落实。
(3)在会议服务过程中坚决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4)不得擅自扩大参会人员的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5)因工作需要进入会议现场服务的,服务过程中决不偷看文件、资料。
(6)会议结束后,在收拾会场中发现文件、刊物、信件等物品及时与承办会议相关人员联系并归还,决不私藏。
(7)凡规定属于保密会议的,会议服务人员不得记录,不得携带录音机、录像机、手机等相关工具进入会场。
(8)不得擅自扩大参会人员的范围。
(9)会议结束后,得到承办会议相关人员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刊物,应认真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决不擅自出售。
(10)因本人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善,违反承诺发生泄密事件,应负相关法律责任。
3.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与公司保密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项目专有信息、项目专有技术、项目成果、经营信息。
2、项目专有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项目企划运行方案、剧本、角色场景设计方案、分镜头故事板、角色场景模型贴图材质预览小样、角色绑定视频小样、项目预演调度视频小样、角色动画视频小样、灯光渲染出图文件、特效制作预览小样、合成序列、剪辑视频小样、前期配音文件、后期音效音乐制作小样、校色输出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项目外包相关文件等一切。
3、项目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各个动漫产品开发项目技术测试研发资料、技术测试研发成果及文档、因项目需求而研发的制作技术、制作软件插件、角色场景模型贴图材质制作文件、角色绑定制作文件、项目预演调度制作文件、角色动画制作文件、灯光制作模板、特效制作文件、合成制作模板、剪辑制作文件、后期音效音乐制作文件等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且未获得专利权保护的所有技术。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向任何
第三人(包括隶属甲方其他部门且与动漫产品开发无关的任何人)披露或允许使用,也不得自己通过博客、主页、空间等任何方式向不特定的公众披露或者自己使用,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因履行工作任务而独立取得的。
2、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向任何
第三人(包括隶属甲方其他部门且与动漫产品开发无关的任何人)披露或允许使用,也不得自己通过博客、主页、空间等任何方式向不特定的公众披露或者自己使用,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因履行工作任务而独立取得的。
第三条乙方保密义务的终止乙方承担本协议
第二条保密义务,不因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而终止,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保密义务即行终止:
1、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2、甲方商业秘密已为相关公众普遍知悉。
第四条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年内有效。
第五条保密费
用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
第二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
第二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甲方将通过有权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法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
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均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与公司保密协议书14
甲方:XX装饰城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条款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保证甲方的文件、资料不外泄,不被盗取,乙方在严格遵守甲方公司保密制度的同时,与甲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外泄、外传以下涉及甲方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
1、XX装饰城招商流程图
2、各商场的招商方案、招租细则
3、各商场入驻商家明细表(包括:商家名称、经营品种、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租赁时间、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4、商场入驻率、收款率
5、各商城平面图、楼层分布图
6、甲方与商家签定的租赁合同
7、招商部工作计划
8、商家预定摊位明细表
9、甲方与业主的租赁联营协议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有效协议
10、策划部年、月、周广告计划
11、策划部未发布的软、硬性广告
12、策划部的所有广告协议
13、策划部公关活动方案
14、策划部未举行的促销活动方案
15、策划部媒体通讯录
16、XX杂志的制作价格、发行等相关资料
17、策划部年、月广告投入统计表
18、甲方新商场打新签收款情况及收款率
19、甲方商家欠款表
20、甲方各类财务报表、统计
21、甲方的财务报告、财务分析、收支情况、工资标准
22、公司内网相关资料、软件
23、信息部建立网站、新项目可行性报告
24、各部门年、月工作计划
25、物业人员日常作业的工作日志、工作记录表
26、水电费明细表、收款情况、欠款情况
27、外墙、灯箱广告协议
28、商家的稳定率、续签率、空场率
29、商家的续签统计表,续签收款情况、欠款情况
30、场内外广告的续签率及收款率
31、发展部新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
31、甲方公司发展长、中、短期发展计划
32、甲方公司人事档案
33、甲方公司所有客户资料、客户通讯录
34、甲方质量管理措施
35、甲方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36、甲方商品质量投诉受理流程
二、日常工作中员工不得在桌面上摆入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等。
三、日常工作中有商家及其他人员在场时,严禁谈论公司商业秘密。
四、乙方为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时应严格按公司对机要文件、资料保管的规定办理收、发、借、印登记。因保管不严,外泄、遗失上述保密资料,情节不严重的,降低浮动工资,扣发全年奖金,甚至除名。情节严重并给公司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条款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予以起诉。
五、乙方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披露、自已占用或让他人使用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予以起诉。
六、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有效期等同于双方所签定的《劳动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二0 年 月 日
与公司保密协议书15
提要:本保密协议有效期限乙方不得将含有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资料擅自带离工作岗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复制、交流或转移含有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资料,不得在学术会议
文章理人员、财务经理、资金计划部经理、投融资管理部、资产与企业并购管理部经理、物业部经理或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药业研发部经理(主管)、法律部经理(主管)、(企管)企划部经理、经营管理部、信息发展部经理、程序开发员、进出口业务管理部主管、中亚八国药业发展部经理、工业园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主管)、法律事务部经理(主管)、审计促进部经理(主管)必须签订竞业禁止条款。并执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签订本协议而未签订竞业禁止条款的人员不执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第十条 乙方在离开甲方后的 年内不得到同甲方的竞争企业工作,具体有
公司、 公司、 公司。
第十一条 甲方在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期内,需每年向乙方提供其离职时本地区最低工资保障金,作为禁业补偿。
第十二条 竞业补偿金于每年年度第一个月的工资发放日支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 如发现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露时,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商业、技术秘密的进一步扩大化和散失。
第十四条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不论直接还是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离开甲方后抢夺甲方的客户以及引诱其他员工离职。
第十五条 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决不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如因违反而导致甲方受到第三方指控时,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第十六条 其它需保密的内容 。
第十七条 乙方若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将承担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本协议所指聘用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计算日为标志,聘用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中的商业、技术秘密的定义、范围是指甲方《保密管理办法》中指定的商业、技术秘密定义和范围。
第二十条 乙方承认已阅读本协议,并确切了解协议中的法律含义。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