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业务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时间:2022-12-20 10:49:25 报告 我要投稿

道路运输业务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范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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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业务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范文(精选5篇)

  道路运输业务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18〕41号)要求,现对2017年度怀化市交通运输局整体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2、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4、承担道路、水运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航政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6、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8、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9、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0、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

  怀化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于全额拨款的正处级行政单位。2017年本部门局机关下设8个科室,管辖6个全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4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归口管理企业。

  局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加挂应急办公室)、人事科、财务会计科(加挂审计科)、计划基建科(加挂规划科)、安全科、运输管理科(加挂科技信息科和港航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加挂路政管理科)。

  纳入此次财政资金绩效考评的单位包括: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含市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鹤城所、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市城市公共客运办公室7个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三)人员概况

  市直交通系统现有财政全额拨款编制325个,其中:行政编制39个,事业编制312个。2017年12月实有财政供养在职在编总数330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293人。离休人员4人,提前退休人员3人(不含已移交市机关社保局的退休人员)。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市直交通系统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518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63.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648.8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714.5万元);公用经费822.7万元,其中:办公费85.9 万元、印刷费22.1万元、邮电费13.5万元、水电费48.0 万元、物业费15.6万元、劳务费47.2万元、维修费39.7万元、租赁费27.9万元、差旅费87.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0.2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市直交通系统2017年认真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做到了令行禁止。加强了班子作风建设,精简了会议活动。厉行勤俭节约,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没有违规豪华装修办公用房。规范了因公出国(境)活动,没有利用公款大肆吃喝的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比较合理,。

  2017年预算批复下达市直交通系统“三公经费”控制指标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控制数142.0万元,公务接待费控制数192.1万元。2017年实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1.3 万元,占控制数的78.4%;公务接待费25.5万元,占控制数的13.3%;未发生公务出国(境)费。

  (三)交通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省拨2015年交通专项发展经费20万元,市财政局拨付2016年交通专项资金669万元,大部分2017年进行开支。其中:交通项目前期费用340万元,交通安全经费125 万元,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活动 80万元,海事局交通执法服装费用31万元,水上视频监控及检测费用34万元,交通专项事业发展经费30万元,办证工本费及巡逻艇经费20万。

  专项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差旅费、会议费、租赁费、劳务费、服装购置费、“十三五”规划编制、智慧交通规划、交通系统招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

  三、专项资金管理及实施情况

  各单位积极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管理,并接受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资产配置标准从严控制,合理配备,所有固定资产归口办公室及财务科统一管理。财务科对固定资产进行建账、建卡和核算,办公室对建账、建卡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养护和维修,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固定资产的购置都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执行,相关科室填写签呈,办公室统一采购。固定资产的处置都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和程序,报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处置,2017年我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做到账实相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行业监管绩效方面。一是圆满完成“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全力以赴做好运力、应急等各类保障工作,切实保证运输安全。2017年春运期间,日均投放客运运力4000台,完成客运量484.157万人,辖区未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二是农村道路客运稳步发展。2017年全市农村客运车辆公司化经营比率达80%以上,建制村通班车率达98.3%,农村通班车率、农村客运站启用率稳步增长。三是客运站服务质量稳步提升。2017年完成13个省级群众满意客运站的复核工作,其中11个客运站复核合格,2个不合格客运站2018年将搬迁至新站;完成100个农村招呼站建设任务。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客运站联网售票覆盖率100%。在全市有省市际客运班线的18个客运站均实现了实名制购票和身份查验。四是加强道路运输行业专项整治监督工作。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清零”、“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全年共组织各类检(督)查66次,检查企业119个,抽查运输车辆298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发现问题203个,下发整改通知5份,督查意见书55份,并对问题严格按照“一单四制”和闭环处理的原则严格督促整改落实。五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在全市大力开展道路运输“两客一危”、城区客运市场、驾培维修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年全市共组织专项整治行动20次,出动执法车辆860台次、执法人员3450人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31起,其中非法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车辆108台次,有效维护了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了运输市场秩序。 六是强化水上交通监管工作。先后开展“隐患清零”、“安全生产大检查”、“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水上交通运输涉恐隐患排查整治”等十余项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海巡艇20余次,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渡口码头250道次,各类船舶1600余艘次,卸载超载砂石180余吨,依法取缔“三无”船舶6艘,确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七是扎实推进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辖区内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无质量事故。

  (二)向上争取政策方面。在全市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中,争取到全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的试点任务,在我市先行先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成果在全省推广。怀化承担了全省进行了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整体推进试点任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重大成效,达到了节约成本、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确保质量安全的预期实效,为全省全面实施整体推进工作积累了有一定价值的经验,并在全省推广。试点过程中形成的《怀化市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整体推进工作(试点)方案》,为《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支撑。

  (三)争取项目资金方面。2014年向上争取项目及额度为150052万元,2015年度争取项目及额度为151280万元,2016年度争取项目及额度为204692万元,前三年平均额度为:168675万元。2017年度到位资金226298万元,较前三年平均值增加57623万元。对外招商引资服务方面,完成招商引资项目2个,分别为怀芷快速干道(芷江段)项目(30000万元)和怀化城区公交客运站场改扩建工程PPP项目(3145万元),招商引资到账金额33145万元。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7年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预算内资金紧张,行政负担重,日常公用经费不足,特别是必要的开支(社会保障费)、市交通系统存在办公楼家属区院内水电损耗、庭院维修物业等资金缺口,影响日常工作顺利推进。二是2016年交通专项资金2017年年初拨付到位,2017年未安排交通专项资金,一定程度影响市直交通系统相关业务工作开展。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严格审核预算方案,科学编制预算方案,认真执行,强化监督。严格按制度办事,防止经费支出中的“跑、冒、滴、漏”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项财政资金的功能,强化支出计划,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在确保人员经费开支,必要的办公经费需要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预算支出计划,严格执行,保证计划的有效性。按照全口径部门预算的相关规定,请市财政局将交通安全经费、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活动、船舶检验及巡航费、水上视频监控、交通前期费用等专项业务经费纳入2019年交通部门预算,保障怀化市交通工作顺利推进。

  道路运输业务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2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19〕57号)要求,现对2018年度怀化市交通运输局整体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2、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4、承担道路、水运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航政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6、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8、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9、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0、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

  怀化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于全额拨款的正处级行政单位。2018年我局机关下设8个科室,管辖8个全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4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局机关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加挂应急办公室)、人事科、财务会计科(加挂审计科)、计划基建科(加挂规划科)、安全科、运输管理科(加挂科技信息科和港航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加挂路政管理科)。

  纳入此次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考评的单位包括: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鹤城所、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市城市公共客运办公室、市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市综合交通协调办公室9个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三)人员概况

  市直交通系统现有财政全额拨款编制349个,其中:行政编制36个,工勤编3个,事业编制310个。2018年12月底,财政供养在职在编人员322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84人。离休人员5人,提前退休人员4 人(不含已移交市机关社保局的退休人员)。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市直交通系统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5230.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4072.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57.5万元。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63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83.9万元、津贴补贴912.6万元、奖金946.6万元、社会保障费321.7万元。

  2、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433.2万元。主要是离休费44.7万元、退休费341.0万元(含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

  3、商品和服务支出1106.1万元。其中:办公费126.5万元、水电费46.4万元、物业费28.1万元、邮电费12.2万元、劳务费12.1万元、维修费65.9万元、租赁费28.6万元、差旅费183.4万元、会议培训费24.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5.3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市直交通系统“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7.6万元,比上年减少29.2万元,下降21.1%;全年“三公”经费比年初预算控制数325.1万元节约217.5万元,节约比例66.9%。其中:

  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0万元,比上年减少15.3万元,下降13.7%;比年初预算控制数153.0万元节约57.0万元,节约比例37.3%。

  全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比上年减少13.9万元,下降54.5%;比年初预算控制数172.1万元节约160.5万元,节约比例93.3% 。

  全年未发生公务出国(境)费。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做到勤俭节约、杜绝了铺张浪费;全年“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比较合理,控制严格。

  (三)专项安排情况

  1、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市财政局拨付2018年市直交通系统专项业务工作经费760.48万元,分项目包括:交通安全经费200万元,春运工作经费8万元,海事执法服装费用18.4万元,水上视频监控经费27.19万元,汛期应急抢通经费35万元,船舶整治、检验专项经费58万元,湘海巡10001号维修运行经费49.99万元,水运史编纂经费9.4万元,船舶污染防治专项经费19.8万元,新航线的开发及维护前期费用50万元,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前期费用100万元,质量监管专项工作经费60万元,道路运输打非治违、“隐患清零”工作经费30万元,驾培专项经费20万元,高铁南站站场维护工作经费75万元。

  2、专项资金:市财政局安排市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专户自然村通水泥路市级配套资金4941万元,已根据项目进度全额拨付至县市区财政局,直接支付至施工单位。全年实际完成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里程3637公里,完成提质改造里程2009公里,均超额完成任务。

  三、专项资金管理及实施情况

  各单位积极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管理,并接受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2018年各单位合理使用专项业务经费,开展专业业务工作,确保道路及水上安全、春运工作、航线开发、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打非治违、交通质量监管等专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资产配置标准从严控制,合理配备,所有固定资产归口办公室及财务科统一管理。财务科对固定资产进行建账、建卡和核算,办公室对建账、建卡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养护和维修,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固定资产的购置都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执行,相关科室填写签呈,办公室统一采购。固定资产的处置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和程序,报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处置。

  2018年12月底,根据新政府会计执行改革要求,我局聘请泰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批量报废固定资产42.0万元,残值收入上缴非税局,市交通局机关固定资产账面余额682.9万元,做到账实相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我市交通系统紧紧围绕“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办好人民满意交通”的总目标,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交通投资持续增长。2018年全市完成交通建设投资135.8亿元,同比增长3%,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年完成干线公路及大中修139公里、危桥改造78座、安防工程2156公里、灾防工程49公里;完成自然村通水泥路3692公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2009公里;建成农村招呼站50个、改造渡口码头21处。怀芷高速即将竣工,官新、芷铜、靖黎、沅辰高速前期工作扎实推进;怀邵衡铁路、渝怀铁路增建二线、张吉怀高铁建设进展顺利,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已启动征拆,怀化铁路货运编组站搬迁工程正在加紧施工;怀化综合客运枢纽即将运营。

  (二)交通运力明显增强。全市全年公路水路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完成1.2亿人次、39.9亿人公里、0.64亿吨、108.4亿吨公里,为群众出行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一是路况进一步优化。100%的乡镇和100%的建制村通上了水泥路,25户/100人以上自然村实现通水泥(沥青)路率达90%以上。全市公路管养率达90%,实现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高质量发展。二是疏堵保畅能力不断提高。利用科技手段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100%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支持手机支付。综合运用管制分流、借道通行等举措,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道重点路段重大节日拥堵现象明显缓解,行业抗灾除险保畅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城乡客运一体化有序推进。出台《怀化市关于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方县正式成为创建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并全面启动。目前,全市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分别达到100%和99.72%。四是运输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建设改造国省道服务区12个。公路交通指路标志体系更新工作规范推进。全市开通公交线路168条,公交运营线路里程达2189.04公里。19个二级以上客运站实现100%联网售票。驾培机构“计时收费、先培后付”服务模式全覆盖。春运期间,全市共投入客运车辆4200台、船舶985艘、列车167对、航班274个、公交车302台、出租车785台,发送旅客644.5万人次,没有发生一例旅客滞留和货物积压情况,圆满完成了春运任务,确保了群众便捷、安全出行。

  (三)“三大攻坚战”成效明显。把打好交通运输行业“三大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攻坚克难。一是突出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交通脱贫攻坚战成果丰硕。全力推进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完成自然村通水泥路3692公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2009公里,有效解决了老百姓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全市5个县2018年顺利脱贫摘帽提供了交通保障。对口帮扶沅陵县深溪口南山新村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突出水运水环境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首战告捷。制定了《怀化市水运水环境保护及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实施方案》和《怀化市水运水环境保护及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工作任务2018年实施方案》。拆解取缔清理“僵尸船”46艘、餐饮船15艘,全面完成了全市“僵尸船”、水上餐饮船舶(平台)清理整治工作。消除砂石码头隐患21处,对38艘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完成率100%。扎实推进城市公交车转型升级,新增新能源车102台,新能源车替代率达到85.7%,有效服务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主城区扬尘治理攻坚战。三是突出防范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稳步推进。按照“停、缓、调、撤”的原则,对2018年至2020年交通运输目标任务、项目安排和建设时序进行合理调整,开展计划执行情况抽查评估,确保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全面加强全市交通扶贫项目资金的跟踪审计,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市直交通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四)交通改革纵深推进。一是出租车行业改革稳妥推进。出台并实施了《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怀化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妥善处理出租车经营权等矛盾纠纷,全市出租车行业保持平稳有序发展。二是“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公布了两批“四办”清单,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加快建设“1十2”政务中心及局政务服务平台,所有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三是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扎实推进。根据省、市综合执法改革部署要求,成立了交通综合执法改革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力量,着手研究,征求意见,形成了系统改革的建议方案,并及时提交市深改组和市大编委决策,确保系统工作大局稳定。

  (五)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全年交通运输行业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总体形势稳定向好。一是安全监管智能化取得突破。创新研发“两客”车辆智能监管平台,实现对危险驾驶行为事前预警、事中干预,“两客”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次数下降幅度均超过50%以上。渡口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同步研发。危货企业安监系统实现全覆盖。二是打造“隐患清零”升级版。出台《怀化市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管理办法》、《怀化市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管理办法考核细则》,建立周公布、月通报、半年考核等机制,持续推进隐患治理,全年道路运输行业整改安全隐患1671个,整改合格率100%。三是专项治理强力推进。突出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工程施工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两客一危”车辆脱离监控整治行动、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等专项治理,全年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253家次,处罚整改“两客一危”车辆225台。对全市11551艘各类船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整治“僵尸船”、餐饮船舶覆盖面为100%。四是科技监管水平有力提升。积极推进“互联网+水上监管”模式,推广应用船载GPS等终端,实现全程痕迹管理,122处重要渡口码头及267艘30客位以上客船实现了联网联控。在道路运输企业推广使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系统”,运用“互联网+培训监督”模式,强化对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管。13个县市区不停车预检治超系统投入使用,科技治超逐步实现,确保了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及普通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稳控在1.5%以内。

  全面完成了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我市被评为2018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公路建设目标管理优胜单位(名列全省第四),综合治理、爱卫创卫工作获全市先进单位。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8年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预算内资金紧张,行政负担重,日常公用经费不足,特别是必要的社保费(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残保金等)、市交通系统办公楼家属区院内水电损耗、庭院维修、物业等支出无财政预算保障,影响日常工作运转。二是市直交通系统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交通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通过市领导呈签批示等形式追加预算,影响交通系统相关业务工作及时推进。

  七、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资金管理

  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预算资金管理,减少预算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过程控制,加大预算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高各单位人员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认识,把预算资金是否发挥使用效益作为对单位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严格控制预算调整

  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于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其调整原因、调整方案,履行调整手续,未经审核不得私自调剂使用预算资金。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和审批责任;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专业技术水平。

  (四)高度重视预决算工作

  各单位要按《预算法》、《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预决算会计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认真最好报表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同时,各单位还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道路运输业务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3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有关要求,我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6年4月至6月对湖南省2015年度普通公路及水路管理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提高水运与普通公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水运战略资源的保护与普通公路安全运输的管理,努力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与公路运输体系,2015年省财政厅批复普通公路及水路管理专项资金预算共计9,910.44万元,其中:水路管理专项 7,745.44 万元,普通公路管理专项 2,165.00 万元。

  二、主要评价依据

  1、《航道维护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湖南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湖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方法》

  4、《2015年迎国检工作督查方案》

  5、《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水路管理及航道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6、《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7、《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关于益阳航道管理局2015年预算的批复》

  8、《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9、《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财务报账制度及报账流程》

  10、《益阳航道管理局设备管理制度》

  三、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湘财绩〔2016〕3号文件要求,我厅绩效评价小组制订了自评方案,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从4月至6月对普通公路及水路管理专项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一是布置市州、县市区及省直项目单位开展自评。自我厅布置自评工作以来,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了自评并及时报送了自评材料。

  二是开展现场评价,我厅于5月5日至6月10日,组织专人抽查了长沙、衡阳、益阳等市州及省直的项目单位,抽取项目28个,抽查金额4,316.57万元,分别占预算内专项项目总个数和总金额的51.85%和44.01%。

  (一)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普通公路及水路管理专项资金预算4,316.57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824.41万元,结余492.16万元,资金结余率为11.40%。

  上述部分资金结余原因主要为:

  (1)网络信息专项经费,因合同更改,结余356.96万元需到2016年支付;

  (2)海事局办公大楼维修、物业维护45万元属非税收入列收列支,因办公楼租赁已到期全部收回,未完成收支预算;

  (3)水上交通管理条例修订本年实际支出38.26万元,其中含上年结转35.33万元,本年结余12.07万元,因省人大和省政府省外调研延期,需到2016年使用;

  (4)出国费结余1.68万元系“三公经费”节约;

  (5)公务船、救助打捞工作经费结余50万元为搜救奖励,系2015年奖励需到2016年初支付;

  (6)普通公路管理专项结余71.46万元系实际支出后正常结余。

  (二)项目实施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批复预算,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大部分专项制定了相应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并严格遵循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实施;完善各项内部控制与考核制度,对专项资金管理从预算审核、支出审批到实施结果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湖南省水运管理局

  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制定了《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水路管理及航道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项目库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较好的保障了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

  2015年,专项分别由相关单位和业务处室组织实施,实施及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职工教育培训执法经费:由科教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全年共举办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应用培训、海事调查官知识更新培训班、船舶登记知识更新培训等各类业务培训15个。

  (2)网络信息专项经费:由水上监控中心负责客船视频、海员负责港口视频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客船视频按合同完成了支付。

  (3)财务审计征收工作经费:由财务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全年多次省内外协调统一征收政策、解决重复收费问题、资产清查审计、举办了会计业务培训、政策文件学习探讨、征收调研工作会议、财务年终总结工作会议等。

  (4)质量检测经费:由基建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2015年对11个项目的砼构件的回弹强度、压实度、砼面层强度、立方体抗压强度、钢筋原材(焊接)、水泥、河砂、卵石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良好。

  (5)水上交通管理条例修订经费:由法规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用于项目论证、修订支出、资料印刷、办公用品采购。

  (6)湖南水运年度经费: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湖南水运杂志年度印刷排版费用。

  (7)出国费:2015年省水运局机关共出国2批次,其中5人参加省交通运输厅赴英国内河船舶及港口防污染技术培训项目,1人参加交通运输部赴德国“内河船闸运行维护与管理技术”培训团组。

  (8)被服购置费:主要由后勤中心负责,对海事局制服装具配备及时予以补充或更换。

  (9)公务船、救助打捞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全省水上应急搜救指挥及省领导考察调研、奖励参加搜救的海事机构和社会力量、公务船“海巡一号”油料、修理等费用。救助打捞工作船2015年度作为主力船队全程参与了“东方之星”轮船翻沉事件救援任务,并打捞施救其它社会船舶共4起。

  (10)水路运输管理专项:由航道、港航、船员等处负责该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全年参与了长江水系运政、港政大检查、监管水路运输、港口企业经营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达标。

  (11)新增资产配置:主要由后勤中心负责。根据《湖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额标准》的通知(湘财资〔2014〕9号)和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新增台式电脑、笔记本等共75台(套)。

  (12)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经费:主要由船员处具体负责,对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改版升级,完善了船员发证系统。

  (13)军代处工作经费:主要由运输处负责,用于军代处办公、购买信息化装备、科研课题、官兵宿舍维修等.

  (14)血防费:主要由工会具体负责。

  (15)水路安全工作经费:主要由安全处负责。开展安全文化“五进”活动、进行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制作发放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张贴画等众多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全省各级海事机构、乡镇政府、涉水学校。

  (16)搜救演习:具体由安全处负责,于2015年9月在岳阳东洞庭湖水域举办了以省政府的主办,由省交通运输厅、岳阳市人民政府承办,省水运局具体操办的“湖南水上搜救演习”。演习科目为湘江干线大型船舶失火、水域污染、人员落水等项目,全省14个市州的交通、海事相关管理人员约350人、船艇35艘参加了演习。

  2、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

  2015年,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按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重新制定和修订了《财务管理办法》、《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务内部牵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十多项相关制度,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从项目预算审批、审核、合同审核到项目竣工验收、结算都明确了具体规定。

  2015年专项实施及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航道维护专项经费:完成了航道养护任务,航道维护水深年保证率达95%,航标维护正常率达99%,实现了航道维护管理总体目标,确保了辖区内航道安全畅通,各项管理评价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并在省局年度目标考核综合评比中荣获一等奖。

  (2)被装购置费:由局办公室负责采购,对在职职工146人更换工作鞋和新配标志符号。

  (3)站房维修费:由局办公室、局养护工资科负责组织实施,维修了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基层站房,并按照交通部“三统一”的要求对站房室内外形象进行规范统一。

  (4)新增资产购置费:由局办公室负责采购一批办公设备,实现办公现代化、资源合理化。

  (5)基层航道管理处业务工作经费:由局航道科、局纪委、财务科负责监管,保证基层航道管理处工作正常进行,不挤占航道维护经费。

  3、湖南省公路管理局

  2015年,湖南省公路管理局专项实施及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专项:对战备仓库器材进行管理,举办公路养护技术比武,进行除雪破冰车的检查和保养,拨付除冰车油耗费等。

  (2)国省干线公路工程检测经费:落实省厅关于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对进度、质量严格考核的要求,三次检测结果用于省政府2015年度对各市州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考核。2014年干线公路交工项目关键指标抽查19个,里程407.72km;2015年干线公路第一次在建项目质量督查19个,里程426.79km;2015年干线公路第二次在建项目质量督查24个,里程543.68km。

  (3)公路路面及大型桥隧省级检测经费:将全省既有国省干线公路所有路段所有列养路段属性进行清理,并结合各市州反馈意见确定了2015年检测路段明细,开展了技术交底和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对桥梁养护管理情况、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执行情况及相关内业资料进行调查,按照规定设置了永久性观测点便于后期继续监测,对所检桥梁结构关键部位、结构易损部位、管养单位发现的重大或突出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测。

  (4)国省道路大中修巡查检查及验收经费:进行了2次国省干线大中修工程的巡查及抽查考核,行程42,574km;对危桥改造、安保工程进行抽查,行程35,300km;对全省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工作进行了2次巡查,行程50,276km;对各市州迎国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5)治超工作经费:对全省普通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进行调查,全省14个市州站点超载率均控制在1%以下,全省平均值为0.036%,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治超工作目标任务。

  (6)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项:进行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推广、养护检测分析评估等。

  (三)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的精神,评价小组采取座谈,检查、核对相关资料,对专项实施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等方式,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编制、执行、资金使用、监管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专项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绩效综合评价结论。专项资金使用实施单位最低得分89.22分,最高得分94分,平均得分91.12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三、项目主要绩效

  (一)水上交通安全发生历史性转变,实现了标本兼治。

  2015年,全省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3起,同比下降40%;死亡3人,同比下降66.67%;沉船2艘,同比下降50%;经济损失21.3万元,同比下降93.4%,创造了史载以来最好成绩。

  一是结合实际实行针对性监管。建立了金字塔式责任体系,责任与监管得到有效落实;开展了客渡船签单发航、营运船舶标识、运砂船签单发航、无证运砂船等4个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整顿了水上交通秩序;成立水上交通安全督查组,分片区开展不定期“游击”式暗访督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一些地区的赶场日、节假日,变费渡为义渡,将非运输船舶清理出运输市场,杜绝了农用船非法载客;在部分地区,为人行渡口设置封闭式候船亭或自动售票机,为汽渡船加装限制护栏,控制渡船载运量,确保渡运安全。二是推进安全“治本”。完善安全监管、船员管理、船舶检验、航道精细化等制度体系,以制度强化保障;完善危险货物运输监管机制,严格安全资质审批核查;建成省级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和长沙、岳阳、常德、衡阳4个省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救助基地,2014年、2015年分别在湘江湘阴段和洞庭湖岳阳楼水域举办省级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在各市州开展综合和专项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完成916道渡口和1,917艘渡船标准化改造;在长沙、株洲、衡阳等地,稳步推进渡运公交化试点;建立渡运安全预警机制,为全省渡运相关人员开通灾害性天气预警短信免费服务。我省结合实际、有的放矢的差异化监管模式得到国家海事局充分肯定。

  (二)水运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不断增强,船舶标准化、专业化、大型化程度不断提高。

  截止2015年底,全省共有1,000吨级以上航道878公里;吞吐能力200万吨以上港口15个,靠泊能力1,000吨级以上码头泊位106个,最大靠泊能力5,000吨;岳阳港城陵矶港区为国家一类开放口岸,长沙港霞凝港区、常德港盐关港区为国家二类开放口岸。

  建成湖南益阳船舶工业园和船舶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船舶工业集群发展,帮助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了船舶制造企业市场竞争力,打造了“湖南制造”船舶品牌。实施船舶标准化改造,促进运力升级。推广干线货运船舶标准船型,拆解(改造)老旧船舶、单壳化学品船和油船162艘、4.8万总吨,全面实现了省内危险化学品船、油船等专业运输船舶的标准化。

  (三)运输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水路运输经济快速增长。

  截止2015年底,全省船舶总运力462.4万载重吨、内河机动货船平均吨位650载重吨,较“十一五”末增长86.7%和103.8%;最大内河货船6,000吨,最大集装箱船350TEU;水路运输企业200家,其中省际运输企业149家。

  (四)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有序,绿色航道港口建设成效明显。

  2015年,完成2,000艘船舶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加装工作,数量位列长江沿线各省市之首。有序开展了船舶污染物回收工作,长沙、岳阳、湘潭、郴州等地组建并成立了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对船舶垃圾、油污水进行专门回收。在东江湖,对所有客船强制加装生活污水储存装置,在全省率先实现客船污染物“零排放”;同时,积极推进船舶使用LNG清洁动力试点,力争从源头消除船舶污染。岳阳港成为全国内河首个绿色循环低碳试点港口,重点从绿色能源应用、绿色装备、节能工艺、智慧港口、绿色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交通能力建设等七个方面,实现港口绿色发展。

  (五)推进了“智慧水运”建设,提高了水运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依托水上支持保障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建立船员计算机考试中心、省市县三级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逐步实现海事监管信息化。第一,强化安全监管信息化手段。建成1个省级、14个市州级、86个县级监控中心,816个渡口监控点、28个港区泊位监控点,实现重要渡口全覆盖,将长沙、岳阳两地的集装箱危货码头纳入海事视频监控,并启动了航道视频监控建设;建成AIS省级数据中心、AIS基站17座,完成AIS系统的推广;新建9个VHF基站和7个VHF通信控制中心,基本实现湘江岳阳至衡阳段和洞庭湖区主要通航水域的VHF通信覆盖。第二,建设数字航道。开展了数字航道研究,完成湘江岳阳至长沙枢纽146公里航道的电子航道图建设,初步实现航标遥控遥测。第三,实现船闸智能通航调度。开发具备船舶定位、过闸申报、船岸通信和信息发布等智能化调度功能的船闸通航智能调度系统,并在湘江长沙综合枢纽率先运行。

  (六)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公路事业发展的生命线。

  一是“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安全生产与公路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二是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级公路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通过开展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一步落实了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专项督查”等13项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做到安全监管无缝覆盖,消除一大批公路安全隐患,工程施工保持“零死亡”。四是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达标创建,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安全监管,建立了常态化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推广运用、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有力提升了安全保障能力。

  (七)实施铁腕治理,实现了公路治超走在了全国前列的目标。

  构建“政府主导、交通牵头、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治超工作格局。投入3亿元新改建治超站172个、为全省131个县级行政管理单位配置治超检测车,完善管理责任、考核调控“两个体系”,落实严管重罚、源头管控、非法改拼装车纠正“三项措施”,严格货源、车主、车辆改拼装单位、驾驶员“一超四究”,突出重点路段、时段、领域、区域、企业“五个重点”,全覆盖铁腕治理。我省与江西签订《八市边界公路联合治超协议》,永州组织开展异地交叉治超执法行动,岳阳组建治超特别行动队,收到非常好的治理效果。聘请第三方进行超限超载率调查,检测结果与省对市州交通发展目标考核、计划项目资金安排、市州治超具体负责人工作绩效评价挂钩。公路治超取得重大突破,普通公路站点车辆超限超载率由2014年上半年的6.05%骤降到2015年底的0.036%,远低于省政府确定的1%控制目标,长沙、郴州、株洲、娄底、湘西实现站点零超限率;车货总重55吨以上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基本消除。杜家毫省长给予“措施很有力,效果很明显”的高度评价,杨传堂部长给予“治超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充分肯定。

  (八)依法治路能力全面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提质增效。

  强势推进路域环境建设,深入开展违法棚屋、杂乱标牌、摆摊设点、堆物放料和桥隧安全保护区违法采挖等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拆除公路两侧违法棚屋4,017个、拆除不符合规定设置跨路龙门架116个、整顿公路沿线违法摊点12,259个、清理违法占用公路堆物放料51,236处。公路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全省公路违法行为查处率、结案率分别达99.91%、99.24%。省市县三级路政执法部门100%落实“十公开”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实现了常态化、无缝隙、全覆盖。

  全省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6,337公里、危桥改造1,170座,分别为年度目标的109%、116%。举办省市县三级公路安全知识竞赛、市州公路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监督全覆盖。完善“四位一体”中心养护站工作职能,充实公路应急救援队伍,公路应急保畅工作主动有效,实现了路况、设施问题引起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零”记录。

  四、项目主要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

  经抽查发现,部分单位项目采购管理不完善。除达到招投标限额的项目通过招标采购外,部分项目未按照《湖南省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湘财[2014]18号)规定的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如:

  1、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公路路面及大型桥隧省级检测专项,2015年省级桥梁技术状况复核及东门大桥、普迹大桥检查,合同金额20万元;岳阳市G107线新墙大桥、S308线湘水桥省级检查,合同金额16万元;长沙市S211线镇头大桥、S309线官渡大桥省级检查,合同金额16万元。三个自行采购服务合同总金额5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基本一致,提供服务单位均为长沙理工大学,服务时间连续,应按规定招投标合并采购。

  2、湖南省水运管理局网络信息专项经费:用友软件采购,程序不完善。

  (二)会计核算与监督方面

  1、账务处理不规范

  (1)湖南省公路管理局账务部分:

  治超工作经费:(2015-08记字98号凭证)中列支数码产品(投影仪、照相机、录像机)等购置费84,180元,且直接计入费用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

  国省干线公路工程检测经费:(2015-11记字38号)付宣传画册制作费9,750元,计入了“事业支出-养路专项支出-工程检测费”科目,按规定应计入“事业支出-业务工作专项-安全经费”科目。

  农村公路养护专项:(2015-12记字36号)农村公路计划信息管理系统15万元,未计入无形资产。

  (2)湖南省水运管理局账务部分:

  财务审计、征收工作经费:(2015-12记字197号)调整账务:从项目支出-财务专项经费转入项目支出-征收财务专项 34,900元,未见调账情况说明。

  职工教育、执法培训经费:(2015-12记字26号)调账:从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转入项目支出-职工教育、执法培训经费 49,600元,未见调账情况说明。

  (3)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账务部分:

  财政拨款核算科目使用不规范,财政拨款在“其他收入”核算,其中:拨入专款-战枯保畅(应急抢通)300,000元;拨入专款-益芦航道竣工维护费577,900元;拨入专款-文明样板航道创建5,600,000元。

  2、资金审批、实物签收手续不完善

  (1)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水路安全工作经费:(2015-05记字80号)陈晓安经手水上安全航行手册、安全常识等费用143,800元,原始附件中未见付款签审表、采购合同、清单和签收单等。

  (2)湖南省水运管理局财务审计、征收工作经费:(2015-12记字209号)莫莎经手报费用30,000元,原始附件中未见付款签审表、采购合同、清单和签(验)收单等。

  (3)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被装购置费:附件清单未见签收手续。

  3、专项超预算支出

  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站房维修费:列支文明样板航道创建专项超预算支出(黄茅洲工作房建设增补项目)21,172元;列支文明样板航道创建专项超预算支出(黄茅洲工作房附属工程)40,372.5元。以上两项合计61,544.5元。

  五、改进措施

  针对自评所发现的问题,我厅已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拟采取以下措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1、对于项目采购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执行,不能进行项目拆分,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要进行政府采购,确保项目实施及其资金得到有效监控和高效使用。

  2、对于科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按照《会计法》及专项资金核算的要求,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和各类账务处理行为,如实、准确核算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真实情况。同时,要严格履行好财务工作的监督职责,避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3、对于资金审批、实物签收手续不完善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并规范执行内控制度,让资金和实物使用的每一步都能环环相扣,监控得当。

  4、对于专项超预算支出问题,根据预算管理办法,合理编制预算需求,严格按预算要求执行和使用,杜绝挤、挪用或相互调剂资金等违规情况的发生。

  道路运输业务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

  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益性事业,是关系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重大民生工程,承担着城市经济发展、城市生态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与城市发展的经济目标、生态目标和社会目标休戚相关。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能否保持正常的运营秩序,对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城市的发展与建设以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都会产生影响。因此,对于公交企业而言,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着行业特殊的意义。

  (二)项目概况

  为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由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主营业务:城乡公交、城市公交、出租客运、校车客运服务等,系全资国有企业。2013年整合沂水县城乡公交,投入公交客车120台,运行18条城乡公交线路;2015年4月整合沂水县城市公交,并与沂水县人民政府签订城市公交运营协议,投入新能源客车60台,运行5条城市公交线路。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确保公交公司正常运营,对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每年给予定额补贴7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1.项目预算

  沂水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确保公交公司正常运营,对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每年给予定额补贴7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2020年城市公交项目的使用绩效,该项经费2020年预算为720万元,2019年520万元,财政预算审批1240万元,实际拨付经费为1240万元。

  2.评价结论

  城市公交地方运营补贴项目绩效综合得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经验做法

  (一)加强城市公交运营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1、公交班次控制规范,正班正点保障

  城市公交运营中,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班次考核,对每个班次发班以前到调度室报班,保证了车辆正点发出。不定期上路抽查,查班次运行情况,特别是早班车、末班车的运行时间是否规范,为城市公交规范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群众候车等车乘车提供了方便。

  2、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障城市公交安全运行

  城市公交车辆驾驶员均由安全科审核把关,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车,安全科对驾驶员动态管理,驾驶证到期提前提示,车辆违章即时通报,把好“人”的因素。机务科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公交车定期年审、二护,定期上修理厂例行车况检查,把好“车”的因素。双管齐下,2020年城市公交安全生产实现佳绩。

  3、抓好“三清一保”,打造良好的公交车辆形象。

  清理工作台,清理车体各类污渍,清理车辆及挡风玻璃张贴物,把车辆卫生形象作为工作个一个重点,城市公交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卫生,一尘不染的良好形象。

  4、重视文明服务,旅客投诉率不断下降。

  工作中加强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树立高度的服务意识,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拾金不昧,文明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同时对收到的旅客投诉,本着发生一起查实一起,对责任投诉严格按照《城市公交驾驶员服务规范》中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与当事人进行谈话,使其认识到自己错在哪里,以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查实好的案例在驾驶员队伍中进行通报,举一反三,以儆效尤。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交站场环境。

  沂水县城市公交总站位于沂水汽车站北侧,长途旅客出站后零公里换乘,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根据沂水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规划,西城公交换乘枢纽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

  6、发展智慧交通,智能候车,便利出行。

  打造绿色出行环境。城市公交车辆全部按照4G视频监控系统,适时掌握车辆运行线路、时速、车内基本情况,保障安全运行。为方便群众乘车,公司与“掌上公交”合作,将我县所有公交站点、车辆信息、发车班次等输入该终端,乘客在公交车上扫描按照“掌上公交”APP 后能够适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查询乘车线路、等待时间、去程时间等。2019年公司试点安装电子公交站棚4处,智能候车进一步方便了群众乘车。

  (二)制度健全,提高资金有效使用率

  从调研情况看,我局和资金使用单位沂水县盛通公交公司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监管制度,尤其是针对公交补贴资金的使用监管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办法,城市公交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更为项目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从本项目实际看,项目财政补贴资金620万元在申请当月即拨付至公交公司,为城市公交的正常运营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产出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2015年城市公交改制以来,采取公车公营的模式,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彻底杜绝了原来个体业户经营始终存在的倒客、甩客、馈班、超员运输、私涨票价等问题,切实实现了城市公交安全舒适、便民惠民的优越性。

  公司加大对正班正点的考核,保障了班次正常运行,群众乘车方便快捷。加大对文明服务的考核,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服务投诉,对查实后的责任投诉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公示一起,投诉率明显下降,文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公交运营中,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佳绩。公司驾驶员王京国被评为“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2020年驾乘人员涌现出好人好事85件,拾到现金21000余元,手机12部,还有10多个身份证、银行卡、行李等,都一一送还乘客,收到乘客赠送的锦旗16面。盛通公交驾乘人员高尚的品质和道德情操,为弘扬社会正义、传递社会正能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本项目的产出效益看,项目按照临沂交通运输集团与沂水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沂水县城市公交运营协议》实施,各项产出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效益指标更是显著,无论是社会效益还是生态效益更进一步彰显了项目的民生性质,满足了百姓的出行需求、安全需求和环境净化需求,群众满意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2020年城市公运营补贴项目带来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相关基础支撑材料不甚完善。

  (一)预算编制应更科学规范

  本项目涉及到的1500万元资金为县财政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补助资金。在工程项目申报报告中,本项目建设投资预算合计1.5亿元,2020年申请补助资金1.5亿元。2020年年初,安排预算资金250万元,2020年12月份,又申请追加1250万元。在实施方案中虽明确了补助资金的标准及支付的数额,但年度补助资金率低,后续补助资金缺口较大。

  (二)相关基础支撑材料不甚完善

  本项目中的立项申报、招投标、合同协议等事前材料,以及资金拨付凭证较为充分,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支撑材料较为缺乏,比如工程施工期间的绩效监控,工程竣工后的验收证明等。这些基础材料不足,对于评价项目开展的有效性、规范性难以提供有力证据。

  四、意见建议

  (一)充分考虑项目实际和地方实际,科学编制预算

  本项目一个突出问题是补贴资金与年度预算偏差较大,年度预算资金仅为项目预算的二分之一左右。虽申请资金和实际批复资金的偏差在所难免,但也体现部门对项目实际和地方财政实际考虑论证不甚充分。以此建议部门在项目申请论证中既要立足于民,想民生之所想,急民生之所急,切实解决百姓呼声较大的实际难题,又要充分考虑县域实际,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同时要积极多措并举,多方筹措资金,破解资金难题,确保各民生工程项目顺利落地,尽早产出积极的社会效益。

  (二)树立档案意识,提升过程管理的流畅性、严谨性

  在推进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忽视过程的管理和相关材料的留存和归档。因此在绩效评价量化过程中就无法取证体现过程监控和具体绩效指标。建议以后重视项目业务管理过程手续的规范、齐全并及时归档,强化过程管理的严谨性,提升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同时注重与各相关部门、项目关联单位的信息沟通,提升项目实施的流畅性、高效性。

  道路运输业务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5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9月17日,对南岳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交通局”)办公楼维修改造资金和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建设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

  办公楼维修项目和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项目的项目单位均为交通局。

  1、交通局成立于1985年4月,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股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计划基建股、安全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交通战备办、运政路政股。核定编制人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全额事业编制6人,2021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8人,退休人员12人,临聘人员5人。

  2、南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为2021年新组建成立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数19人,2021年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5人。

  3、南岳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数6人,2021年末实际在岗面编人数5人,退休人员3人。

  4、南岳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2021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3人,临聘人员5人。

  (二)项目实施。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实施在先,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项目实施在后,项目地点均在交通局院内(南岳镇万福村2号)。

  1、项目决策。

  (1)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2019年5月25日,交通局向南岳区政府打报告。报告称,办公楼已使用30多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要进行全面维修,请求单独解决局机关办公大楼大修理经费130万元。

  (2)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项目。2020年5月27日,交通局向南岳区政府打报告。报告称,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拟将本局下属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三个副科级事业单位搬迁至本局机关办公大楼集体办公,届时有50多人在一起集体办公,经测算需要配置1220平方米的基本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房子缺口约532平方米。另外,根据省通运输厅要求,“两客一危”安全生产监管平台需要配置单独的监控房,故申请在本局现有办公大楼东侧新建一栋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共3层,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2020年6月16日,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2020]69号文件对南岳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立项进行批复,批复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

  2、项目设计单位。

  (1)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单位为衡阳市南岳建筑设计院,于2019年7月8日签订设计合同,设计面积1133.5㎡,设计费29,800.00元。A、设计内容:拆除所有木门更换为套装门,所有木窗更换为普通铝合金窗;屋面拆除,重建;所有外墙保留不动,局部损坏维修;1层外挑1740mm做封闭走廊,增建3m×6m门厅;拆除二、三、四层原有走廊挡墙,所有内墙及走廊墙面、顶棚保留原墙面底子重新粉刷,水电暗埋;所有厕所拆除重做,地面采用300×300防滑地面砖,墙面采用300×600面砖贴到吊顶位置;所有地(楼)面保留,局部损坏维修;拆除原有走廊地面,更换地板砖地面;其他部分维修(补窗洞、封窗洞)。B、设计变更。2020年6月20日,交通局正式申报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变更审批手续并于2021年1月21日获批。变更内容包括土建部分和装修工程。

  (2)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设计单位为衡阳市南岳建筑设计院,于2020年5月13日签订设计合同,2020年6月出具设计图纸,设计建筑面积446.93平方米。

  3、项目施工单位。

  (1)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2020年1月7日,以磋商式谈判方式确认湖南东汇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金额989,910.57元;合同施工日期为2020年2月10日至6月10日。

  (2)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项目。2020年10月29日,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认湖南岳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成交金额1,040,000.00元(包括土建、水电、一般装修);合同施工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2月15日。

  4、项目监理单位。

  (1)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为湖南雁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费20,000.00元。

  (2)安全监管业务用房项目。监理单位为湖南雁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费20,000.00元。

  5、项目进度。

  (1)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2020年8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安全监管业务用房项目。2021年5月26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6、项目评审。

  (1)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2021年2月5日,南岳区审计服务中心以岳审服报[2021]33号审计报告对南岳区交通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出具审计意见,审定金额1,132,138.00元。

  (2)安全监管业务用房项目。2022年1月4日,南岳区财政评审中心下达结论,审查定案金额1,099,968.56元,实际建筑面积568.64平方米,单位成本1934元/㎡。

  二、项目资金落实、使用情况

  (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1、资金来源情况。全部系区本级预算资金。

  (1)2020年财预A150号解决工程款20万元;

  (2)2020年财预A251号解决设计费监理费4.98万元、解决工程款50万元;

  (3)2021年财预A081号解决工程款43.21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指标118.19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款113.21万元、造价咨询费0.6万元、设计费2.98万元、监理费2万元,共计118.79万元,其中,由财政直接支付109.81万元,财政授权支付8.98万元。

  3、工程尾款情况。应付工程款1,132,138.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付工程款1,132,100元。

  (二)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1、资金来源情况。全部系区本级预算资金。

  (1)2020年财预A366号解决设计费2.96万元;

  (2)2021年财预A023号解决工程款52万元;

  (3)2021年财预A075号解决造价咨询费1.14万元(注:有0.6万元系解决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造价咨询费);

  (4)2021年财预A125号解决工程款20.8万元。

  (5)延伸情况。2022年财预A026号解决工程款2万元;2022年8月29日财预A202号解决工程款37.19万元。

  (6)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预算指标76.9万元;截止2022年8月29日,累计预算指标116.09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款72.8万元、造价咨询费0.54万元、设计费2.96万元、监理费2万元,共计78.3万元,其中,由财政直接支付75.76万元,财政授权支付2.54万元。

  3、工程尾款情况。应付工程款1,099,968.56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付工程款728,000元,欠付工程款371,968.56元。(注:尾款指标在2022年8月29日下达,已在2022年8月29日转账371,900元到湖南岳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账上结清工程款)

  四、项目管理情况

  (一)业务管理。

  1、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1)配备了管理团队。管理团队成员包括局长、旷副局长、颜立主任等;

  (2)按政府采购要求,超过30万以上项目按政府采购流程挂网政府采购;(3)按实际施工需要办理了部分项目设计变更手续;

  (4)办理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工程结算已由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定案。

  2、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1)配备了管理团队。管理团队成员包括局长、旷副局长、颜立主任等。

  (2)按政府采购要求,超过30万以上项目按政府采购流程挂网政府采购;

  (3)办理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4)工程结算已由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定案。

  (二)财务管理。

  1、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1)由交通局会计进行记账;

  (2)没有单独制订项目管理制度、费用支出制度、内部控制制度。

  2、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1)由交通局会计进行记账;

  (2)没有单独制订项目管理制度、费用支出制度、内部控制制度。

  五、绩效评价原则、绩效评价方法、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一)绩效评价原则。主要有经济性原则、效率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平等性原则。

  (二)绩效评价方法。主要有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三)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阶段。签订绩效评价业务合同、开展前期调查、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绩效评价指标表、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现场评价阶段。

  3、后期阶段。编制和提交绩效评价初报告;意见反馈;提交绩效评价正式报告和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六、绩效目标、绩效分析及绩效评价结果

  (一)绩效目标。

  1、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消除安全隐患、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树立政府部门良好形象。

  2、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盘活国有资产、集约使用办公用房,满足“两客一危”安全生产监管平台用房需求,保障交通局工作正常开展。

  (二)绩效分析。

  1、项目产出。

  (1)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完成了办公大楼的全面维修,维修内容:更换地面、墙面瓷砖、铝合金窗户、木套门、水电路线更换、墙面粉刷、阳台封闭、屋顶防水等。

  (2)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568.64平方米㎡,4层,每层142.16㎡,其中,监控中心面积约64.84㎡。

  2、社会效益。

  (1)消除了安全隐患,改善了办公条件;

  (2)促进了道路运输联网信息化发展,为提高道路运输监管水平创造了条件;

  (3)方便了群众和基层人员前来办事。

  (三)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现场评价,根据《南岳区交通局业务用房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评分标准,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逐项评分,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3分。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二)项目管理科学,没有发生安全事故。进度平稳有序,项目顺利完工。

  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1、工程结算超支。工程中标金额98.99万元,财评定案金额113.21万元,超支14.22万元,超支率14.36%。超支原因是工程变更设计增加了支出。

  2、存在个别项目重复建设问题。比如,起初只对办公室局部损坏地砖进行拆除并重新贴砖,后来,决定对办公室的地砖进行拆除全部换上竹木复合地板;比如,楼梯间,起初装上了不锈钢扶手,后来决定拆掉不锈钢扶手换成实木扶手。

  3、工程设计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设计不合理。比如,将办公室靠近过道的窗户台面只做刮胶处理,台面容易弄脏或损坏,影响办公室整体形象;每层楼梯间与走廊衔接处的地面高度不同,行走不便;二是片面追求高档化。办公室南北窗户都为普通中空玻璃窗(其中,北面不临街)、楼梯间扶手为高档琉璃木扶手,门厅正门为磁力密码指纹感应自动门。

  4、对办公楼进行大维修,经济上不划算、性价比不高。一是办公楼大修理单位成本与新建办公楼单位成本差不多,办公楼建筑面积688㎡,大修理单位成本1727元/㎡。这次新建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68.64㎡,财政评审定案金额110万元(含土建、水电、一般装修),单位成本1934元/㎡,同行业同地区新建(包括一般装修)平均成本约为2000元/㎡,与维修成本相比,办公楼大修成本与新建成本差不多。二是大修理性价比不高。该房屋建于80年代,已使用30多年。由于原设计的主体结构不能改变,本次大修的意义是局部优化、重新装修,实际使用效果远不如重建的效果,如果能允许拆除重建,可取消单独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计划,通过增加层次保证建筑面积不突破政策规定的总面积(按50人计算)1220㎡,既使财政投入总额不变(大修理+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最终效果也比现在建成的效果要好。

  5、办公楼维修改造支出的会计处理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交通局会计对办公楼维修改造发生的支出,全部计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等后续支出,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办公楼维修改造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因此,办公楼维修改造支出不能计入“业务活动费用”账户。

  6、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档案资料不齐全。如,无竣工图、无设计变更审批表、无监理资料、无现场签证申请单、无消防验收资料。

  (二)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1、竣工建筑面积超规划建筑面积121.71平方米,超支率27.23%。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规划建筑面积为446.93平方米,竣工建筑面积为568.64平方米,增加建筑面积121.71平方米,增加原因是,四层由隔热层改为活动室,四层隔热层规划建筑面积20.45平方米,实际面积142.16平方米,增加建筑面积121.71平方米(注,增加建筑面积未取得发改局的补充批准文件)。

  2、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决策依据与建房申请报告有不一致之处。(1)决策依据。交通局2020年5月27日向南岳区政府打的建房报告披露了二个决策依据,一是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将交通局下属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三个副科级事业单位搬迁至本局机关办公大楼集体办公);二是省交通运输厅“两客一危”安全生产监管平台文件。经核对,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系口头指示,并无正式文件。区政府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交通局下属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搬迁至交通局机关办公楼。(2)建房申请报告。交通局的建房报告称,下属有三个单位要搬到局里办公,经核对,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提及了交通局下属二个单位要搬到局里办公事宜。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别于2022年4月搬入交通局办公。

  3、“两客一危”安全生产监管平台用房暂时闲置,要加快该监管平台作用的发挥。“两客一危”安全生产监管平台用房安排在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的三楼,建筑面积约64.84㎡,目前设备到位,配套设施齐全,具备正常使用条件。经交通局调整,“两客一危”安全生产监管平台由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移交给交通综合执法二中队。由于人员未到位,“两客一危”安全生产监管平台监管工作暂由交通综合执法二中队工作人员在一楼的办公电脑上操作,“两客一危”安全生产监管平台用房设备只在重大节假日或领导视察时才使用,平时闲置未用。

  4、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支出的会计处理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交通局会计对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发生的支出,全部计入“业务活动费用”。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单位自行建造的在建项目工程实际成本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在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按照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5、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档案资料不齐全。如,无规费减免审批资料、无竣工图、无监理资料、无签证单、无消防验收资料。

  九、建议和改进措施

  1、对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竣工建筑面积超规划建筑面积121.71平方米问题,鉴于区政府已决定对景区非法营运管理权从综合执法局移交到交通局,相关管理人员也会从原管理单位进行移交而增加本单位人员数量,故两栋办公楼是否符合规定办公面积要待人员全部到位后重新测算核定。

  2、对于维修项目决策问题,建议加强事前绩效评估。鉴于交通局这次花了100多万,维修成本接近于重建成本,且主体结构未动,房子本身就达30多年,过不了10多年,又要面临房子的结构安全问题和必须拆除重建的问题,因此,在政策允许拆除新建的前提下,建议以后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对已经使用三十年办公楼大修,大修金额达到100万以上的,进行事前绩效评估,要对维修与新建二个方案比较优劣。

  3、对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建议按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调整有关账务。

  4、要做好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不动产证办证工作。

  5、要分别做好办公楼大修理项目和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项目资料收集、补充、完善工作,保证档案资料完整。

  6、建议监管平台的人员到位,尽快发挥两客一危安全生产监管平台的作用。

  十、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制定的评价标准,评价综合得分83分,办公楼维修改造资金和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用房建设资金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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