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整改报告

时间:2022-12-08 14:36:06 报告 我要投稿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整改报告(通用6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整改报告(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整改报告(通用6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整改报告1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财政评价情况的通报》(曲财绩﹝2021﹞15号)要求,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安排部署,严格对照《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扎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简单,绩效目标制定不明晰,定性指标居多,量化指标偏少等问题。

  整改:加强绩效目标意识,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绩效目标是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因此在2022年年初申报项目时,针对绩效目标填报问题,我局专门开展了绩效管理目标培训,提升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使部门整体绩效考核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制定的可行性、科学性,梳理全年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执行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政府采购执行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2020年年初预算项目网络通信及设施设备采购经费130万元,因我局2020年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新的办公地点尚未确定,所以会议设备设施未采购,导致执行率不高。我局2021年4月已搬迁到曲靖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大楼,相关设施设备已全部采购,执行率100%。今后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尽可能避免造成资金滞留;强化健全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尚需提高。

  整改:2020年因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今后将根据《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曲退役[2019]47号)要求,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单位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二)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年度主要、重点工作为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整改报告2

  一、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未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不及时”的问题,我局整改情况如下:我单位2014年因机构改革从大亚湾社管局独立出来,2018年1月1日资产系统才完成移交资产的接收工作,接收工作完成后,我单位主动开展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聘请第三方协助核查盘点工作,同时加强和完善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区财政最新公布的《大亚湾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管理制度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经我单位进行固定资产实物盘点后,截止到清查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现状如下:

  账面固定资产原值:8465570.79元,净值:5071954.31 元;实有固定资产原值:7861011.99元,净值:5047599.62元;盘亏固定资产原值:604558.8元,净值:24354.69元,盘盈固定资产原值:0元。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实物管理,做好核对,对于清理出来的有问题资产,及时报批并进行账务处理,进一步增强资产管理制度优化和细化。

  二、针对“合同约束条件不明确,合同资金支付与项目绩效的关系未建立”问题,我局整改情况如下:一是我局重新与第三方评估机构沟通评估的方式和内容,组成了评估验收小组,评估专家通过社工信息系统全年检测查看社工项目点服务台账,中期通过提交电子台账线上进行专业评估和线下财务评估的方式开展评估工作,末期评估均进行了线下听取社工汇报、专家查看电子台账、电访和入户走访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财务评估等进行。根据审计要求已完善评估验收程序。二是关于验收结果与合同资金支付挂钩的机制,我局已调整评估时间,在12月初完成评估并出具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按照合同要求拨付经费,避免评估不合格的站点资金提前拨付。三是关于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按照我局签订的服务合同内容,“互联网+居家养老”线上服务由电信局提供全天24小时服务,具备六大功能。具体提供服务是由线下承接的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的居家养老服务,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与第三方合作机构的协作和督促改进,提升服务效果。

  三、针对“项目招标未按照规定公开合同,验收程序不够规范”问题,我局整改如下:一是针对路牌新增、修复问题,按照区管委会《大亚湾区开展城市管理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政府要求大亚湾区作为试点,对路名牌进行创新示范,要求在2个月内全面(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示范区域新路名牌的定制和安装。为此,区民政局马上联系了全市有全国标准地名标志证书质资的制作公司,借鉴深圳、上海等城市的路牌设计样式,按照国标地名标志,设计出一款符合全市示范推广标准型(不带户外广告)的T型路牌。由于市政府和区管委会要求我们完成这项工作的时间非常紧迫,大批量制作运输和安装路牌,按照时间进度,一个制作单位根本无法完成,而且路牌的单价(含购买运输安装)已经经过了区财政部门的基建审定,是统一的单价标准。为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政府和区管委会交待的任务,区民政局经过局务会讨论通过,自主选择供应商,最后选定了2家具有全国标准地名标志证书资质的公司来完成了此项任务,预结算程序按照区财政基建审核进行。受到市政府和区管委会的好评,并以此作为全市的标杆向全市推广。这是当时为什么没招标采用同一家供应商承建的特殊原因。

  2020年路牌新增、修复项目工程拨款验收表资料不完善一项,已经按照区民政局的财务要求进行了完善;2020年文明城市测评期间(西区片区)安装新型路名牌项目缺少签字盖章一项,已经按要求补签字和盖章;2020年大亚湾区道路路名牌被损坏修复及新增加安装项目缺少落款日期一项,已经补落款日期。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会严格加强检查,确保各项台账完善准确。

  二是针对社工服务合同签订问题,我单位将结合外聘法律顾问加强对合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做好合同管理的严肃性和细致性,杜绝同一站点签署多份合同的问题,并督促各合同签订股室做好相关合同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并负责及时将签署的合同进行上网公开,确保公众监督到位。

  四、针对“部门对项目绩效目标质量控制不严,绩效管理的深度不足”问题,我局整改如下:一是关于项目绩效目标质量控制不严的问题,我单位将加强与合作单位就绩效评估计划制定的沟通研讨,力求在制定绩效目标过程中合规、合理、可操作性强且有较强的激励性质,提升绩效目标的导向性作用,由重数量完成度向重质量完成度转变,利用绩效考评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二是关于“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就业率低”的问题:总结近几年的招聘会,效果都不是很好。主要原因一是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比较少;二是部分残疾人家庭比较富裕,不愿意参加工作;三是部分残疾人都是重残,企业不愿接收、也不适合就业。以后的招聘会,在加大政策宣传的同时,采取有针对性个案的方式进行职业介绍,做好接收企业需求与残疾人实际情况的对接,扩大接收企业范围,做细残疾人背景意愿调查,立争提高就业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整改报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德宏州5个县市,州人民医院、州疾控中心为项目实施主体,覆盖全州各乡(镇)、农场管委、社区等,对全州50个乡镇及部分学校学生、孕妇等广大群众受益。

  主要内容:

  1.开展登革热监测防控项目。通过蚊媒监测、病例监测及暴发疫情处置三方面进行项目工作。

  2.流感监测项目。开展人禽流感外环境监测,及时发现禽间疫情,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疫情,切实做到传染病防控“五早”。

  3.手足口病监测项目。通过标本采集、对重症和死亡病例流调、监测、聚集性病例及疫情等方面开展项目工作。

  4.麻风病防治项目。开展麻风病症状监测、高危人群监测、现症病例监测、疫点监测、质量控制等五方面工作。

  5.疟疾及其他寄生虫病。对疟疾监测血检、对重点场所监测、疫点处置、消除疟疾工作、督导培训等方面开展项目工作。

  6.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监测。对全州5县市进行城区饮用水、乡镇饮用水监测;对芒市、盈江县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

  7.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对学生重点常见病、学生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学生视力不良及影响因素、学校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等方面监测进行项目工作。

  8.鼠疫防控项目。通过开展病原学监测和血清学监测,进行项目追踪、评价。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开展鼠疫疫情监测(含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鼠疫实验室规范化建设,稳步提升疫情监测质量,使鼠疫实验室达到微生物安全标准,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处置鼠疫疫情夯实基础。

  2.开展人禽流感外环境监测,及时发现禽间疫情,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疫情,切实做到传染病防控“五早”。

  3.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总计到位342.74万元,其中县市资金268.84万元,州疾控中心68.42万元,州人民医院4.48万元。

  4.资金执行、管理情况:2019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中央补助经费共计执行341.74万元,执行率为100%。资金管理方面,无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德宏州高度重视卫生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成立有卫生计生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德卫计发〔2018〕213号),形成了财务与业务即分工明确,又相互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经费管理主要参照上级管理办法和定额标准执行,年度资金以当年目标要求管理使用。二是完善项目方案,合理分配资金。德宏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和各项管理规定,在重大资金安排方面始终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资金分配坚持“钱随事走”原则,根据工作任务、补助标准、绩效目标等要素安排下达。三是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使用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设有项目辅助账,对各项目资金进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无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四是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管理。对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及时开展监测,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预警、处置。按照既定方案要求,按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工作。对各县市卫健局、基层项目单位开展业务知识的培训,强化工作执行力。五是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实效。业务科室定期、不定期深入县市、乡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力的县市和单位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追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云南省2019年度中央转移支付疾控类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承担的相应项目、年初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各县市首先认真开展本地区自评工作,其次州级进行复评,确保自评报告和数据真实、完整。

  四、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产出分析

  1.数量指标

  (1)麻风病按规定随访到位率≥90%;(2)4-6岁儿童视力检查人群覆盖率≥90%;(3)流感监测哨点医院标本采集数1040份;(4)流感监测病毒分离样本数156份;(5)手足口病标本采集数300份;(6)麻风病症状监测380例;(7)土源性线虫病监测≥1000人;(8)疟疾血检任务17775份;(9)鼠疫监测任务数4030份;(10)人禽流感外环境监测80份。

  2.质量指标

  (1)麻风病可疑线索报告率达100%;(2)流感标本核酸检测率100%;(3)学生常见病监测任务完成率100%;(4)手足口病重症、死亡病例调查及时率100%;(5)学生常见病监测学生完成率100%;(6)饮用水监测任务完成率100%。

  (二)有效性分析

  时效指标。各项指标完成时间,2019年12月。

  (三)社会性分析

  可持续影响。1.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2.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的卫生水平,维护群众身体健康;3.居民健康水平提高;4.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五、结论

  (一)主要指标情况及结论(可附表)

  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度要求,完成率较好。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各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指标顺利完成,加强项目管理,按照项目方案完成工作,达到项目目标。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中央补助资金有限,地方财政困难,经费投入难以满足项目工作的需求。部分县市预算执行进度不理想,究其原因既有项目单位报账不及时,未形成有效支出的原因,也有县市财政调度安排不及时、拨付不到位的问题。下一步我州将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县市财政部门及时保障各项专项补助资金,提高项目资金执行力度,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四)工作建议

  建议国家、省增加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转移支付项目经费,用于当地多部门合作开展项目工作,不断加大对重大疾病、多发病和常见病的监测力度,扩大防治覆盖面和提高有效性。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整改报告4

  根据武财绩(2019)3号《武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单位绩效目标

  1、单位机构及人员构成

  威溪水库管理所为全民正科级事业单位,是我市唯一的以灌溉为主,兼防洪、发电、供水及旅游开发为一体的省属重点中型水库。根据武编办[2008]11号文件精神,我所机关内设人秘股、水电管理股、计财股、多种经营股、综治保卫股、干渠管理站及大坝管理站,下属四个水利管理站(邓元泰、城西、辕门口、法相岩水利管理站)及市二自来水厂、威溪水电站、安乐水电站、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安乐预制品厂、安乐水泥厂六个企业。我所机关本级纳入了财政预算,2018年现有编制人员126人,年初预算在职人数129人,其中公益性人员62人,准公益性人员(差额)67人,离退休人员53人,遗属人员32人,合计人数214人。2018年末全所实有公益性人员62人,退休人员58人。

  2、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防汛抗旱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水库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有关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2)、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库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并执行水库调度方案;熟练掌握水库管理工作的各项操作规程,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大检查和日常各项检查工作;负责威溪灌区的水利工程管理和农田灌溉管理。

  (3)、负责水库大坝安全巡视及稳定观测工作,确保水库安全支行。

  (4)、定期对灌区的启闭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做好机电设备的维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严格执行防汛调度指令,并做好记录复核工作,执行完毕后立即报告执行情况。

  (6)、汛期确保24小时值班制度和通汛畅通,加强观测;协助做好洪水调度预报和调度方案,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和汇报。

  (7)、汛期紧急时,协调做好威溪灌区人员的转移、疏散和安置工作;并组织水库枢纽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水力发电和城市供水管理及所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负责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绩效目标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约束机制,依法依规、合理地使用公共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4、部门内部控制及厉行节约制度建设

  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夏云发所长为组长,其他所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股室的评价责任,进一步强化各股室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意识。

  加强对上级财政预算资金方面制度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各职能股室的业务能力。

  建立了机关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及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等“三公”经费支出进行有效地控制。

  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控制在财政预算范围内。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及内容

  1、预算平衡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239457元(不含退休人员),其中:财政拨款7239457元。抵减其他收入后,全年预算总支出7239457元,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分析: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支出7239457元,系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程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日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0957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960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93918元,因2018年退休人员经费由人社局统一核算发放,单位不再另行预算。

  3、“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593918元,“三公”经费预算6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000元。

  三、单位资产负债、整体收支管理情况及“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末资产合计8711.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228.15万元,流动资产合计483.47万元,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723.9457万元,当年100%到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支出723.9457万元。2018年实际收入总计171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3.73万元(含退休人员经费236.68万元),事业收入247.5万元,其他收入478.08万元。全年实际总支出合计1567.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支出993.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6.4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2.04万元,其他事业支出80.00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三公”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24697元,公务接待费24303元,2018年我所“三公”经费预算全额为64000元,没有超过预算,“三公”经费总体控制比较好。与上年相比节约1.92万元。

  四、部门整体财政性支出绩效评价

  市威溪水库管理所2018年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政府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职能,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成效明显。根据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纯公益性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49.21%,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严格控制在预算指标内,与上年相比节约1.92万元。

  2、预算执行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支出总额控制基本在预算总额内,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未进行相关事项调整。“三公”经费财政策性支出总体控制较好,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53.9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增加59.5%,“三公”经费决算变动率为-28.19%,小于零。

  3、预算管理方面,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需进一步强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4、固有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资产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并对单位所

  有资产按要求粘贴了条形码。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所2018年度绩效评价得分为91分。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我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基本保障了我所正常的工作运转,体现了市财政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关心和重视。财政性预算安排是非常必要的,我所在预算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政性法规,严守财政纪律,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守法律、纪律和道德三条底线。

  一是狠抓资金使用效益。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及生活费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灌区各项指标得到了增长;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管理使用较规范,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二是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力度。2018年我所共完成水利维修养护经费63.17万元,完成土方3650立方米,浆块1150立方米,砼370立方米,干块150立方米。其中左干渠修复垮方11处,长85米,完成工程维护经费36.75万元,右干渠修复垮方10处,长55米,完成工程养护经费26.42万元。

  三是企业改制工作稳步推进。威溪管理所所属威溪水电站、安乐水电站、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公司三家国有企业,三家国有企业改制2018年均已完成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清户核资程序,已拟订单位安置方案报市改制办安置组审核。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安乐水电站及威溪水电站资产已报市国资办进行资产评估并进行资产交接,改制的主要工作基本完成。

  四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管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部稽核制度》、《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财务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

  依据《会计法》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内部牵制制度和《湖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到核算会计、支付会计分设,帐、款分管,预留银行印鉴和有关票证分别保管,并按时与银行、国库进行核对,杜绝每笔业务由会计或支付会计一人经办,最大限度地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五是资金效率性较高。用有限的资金全力保障了威溪灌区社会灌溉效益得到正常发挥。绩效考核指标基本完成。

  六是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根据市国资委安排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并对资产进行清理和盘查,实现资产管理常态化和正规化,使资产帐、卡、实、物相符,有效地提高了固定资产利用率,发挥固定资产最大效率。

  七是完成政府性重点工作。2018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了市第三自来水厂的工程项目续建配套,建设扫尾,完成投资额300万元。完成了威溪灌溉节水改造奖补项目建设,投资额450万元。实现趸水主管道对接,正式向城区供水。

  八是争取威溪大坝除险加固项目工作。2018年度对威溪大坝进行鉴定,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鉴定为三类坝,同时完成了威溪大坝除险加固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

  (三)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18年我所干部职工在所总支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勤奋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办事程序公开,预算信息公开,办事时间缩短,社会和谐稳定,灌区人民安居乐业,群众满意度达到9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利体制改革后,准公益性人员每年财政仅解决64人每人400元生活费,标准仍然过低,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2.灌区工程维修艰难。因威溪左右干渠渠系较长,年久失修运行日益老化,水利维修财政投入较小,导致渠系水利用系数不到45%,灌溉水量流失较大,灌溉面积日益缩小。

  3.超预算支出。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93.73万元,其中退休费236.68万元。因单位退休人员较多,准公益性人员67人属差额人员,遗属人员生活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均由单位负担,实际支出为1567.81万元,同时因威溪灌区节水改造奖补项目发生资本性支出376.37万元,超出了预算安排。

  4.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中,未按功能科目一一对应,部分开支应由其他资金列支的费用,从财政性预算内资金列支,从而导致公共财政支出预决算存在偏差。

  六、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我所整体支出管理的需要,拟实施以下改进措施。

  1、财政部门应提高单位准公益性人员的生活费标准,并将准公益性人员的“五险“同步纳入年初财政预算,解决其后顾之忧。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市威溪管理所应根据人员分类情况、业务开展需要,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证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及功能性科目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5、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确保一般公共财政性绩效目标的顺利完成。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整改报告5

  收到长安财政分局《社保基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长财函〔2022〕188号)后,我单位认真对照报告提及的存在问题,迅速开展工作,按照报告中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整改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针对专项绩效目标出现方向性偏差和表述不完善问题。1.五大专项的绩效目标不存在方向性偏差。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村社区)、生育保险(村社区)、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这四个专项的绩效目标都是“目标1:按文件规定及时完成社保费用的征收工作”,与之对应的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应该是“征收”,并不是发放财政补贴,因此五大专项的绩效目标不存在方向性偏差。2.部分专项的绩效目标表述不完善问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分离人员“养老津贴”费项目的绩效目标是“目标1:按文件规定及时完成养老津贴申领的工作”,主要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进行表述的。为了有效避免误解,我中心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此类表述做出适当的调整。

  二是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归类不够合理问题。完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归类、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中的年度绩效目标的表述和统一绩效目标的表述,避免出现不适合合理聚类的意思和目标表述不一致的情况。

  三是绩效指标中未完全包含常规工作的相关指标问题。完善长安镇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的绩效指标中“参保资源数据的管理和完善办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和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等常规工作的相关指标和指标赋值,全面体现基本支出预算资金涉及的常规工作的绩效考核指标。

  四是部分绩效指标计划值(水平)赋值不够合理问题。完善绩效指标计划值(水平)赋值;合理量化效果指标,保持绩效指标目标值的统一性;合理设置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体现绩效指标的本质特性。

  (二)资金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预算调整率偏高问题。为了提高资金使用率,有效避免资金闲置情况发生,我镇使用的是年中调整预算方式,但由于我中心业务承接量大、业务种类繁多且涉及资金较多,导致年度预算较大。因此建议财政分局在年初预算审核时,充分参考上一年预算金额来审批预算,可有效避免我中心出现预算调整率过高的问题。

  二是预算资金变化率与绩效指标值变化率不太匹配问题。由于目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分离人员“养老津贴”费,主要是用于补贴本市户籍从未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我中心是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支付待遇,但是由于待遇涉及中央财政补贴、市财政、镇财政、社区四级分担,中央财政补贴会不定期的调整,市、镇、社区的三级补贴比例和金额也会根据政策不定期的调整,因此我中心需按照政策指引及时调整相关专项。

  (三)项目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主动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针对“多人去世约1年,尚未领取终老待遇”问题,由于我中心业务系统没有与公安系统数据实时联网对碰,目前死亡数据日常是由社区报至我中心,我中心再根据报送的数据联系死者家属核实情况,并通知办理终老待遇申领业务。另,市基金中心也会不定期跟公安部门对碰相关信息,对排查出来领取终老待遇的人员进一步进行通知。我国的政策法规暂没有规定终老待遇的领取时间,我中心已在收到相关数据后第一时间通知和引导家属尽快办理终老待遇。鉴于存在与公安系统数据实时联网对碰的问题,我中心今后工作中会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联系,定期排查死亡人员,并对受理的终老待遇业务都能够如期办结并发放相关待遇。另外,我中心受理的终老待遇业务都能够如期办结并发放相关待遇,没有出现超期的情况。

  二是对数据分析挖掘功能未充分问题。下来继续挖掘分析拥有的大量数据,充分发挥数据的潜在功能与价值。

  (四)资产管理问题

  由于机构改革,目前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等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原单位人员和附带的资产随人员岗位安排发生变动,为避免影响工作开展,已按需求统筹资产使用,但难免会有清单上属于基金中心,但被属其他三个单位的人员使用的情况。目前,我中心已对交叉使用的资产做好地址及使用人员(管理人)的登记,每年做好盘点工作避免资产流失。为有效处理此类问题,我中心后续将咨询请教财政等部门,以便更好地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五)内控制度的问题整改

  一是业务流程规范性存在不足问题。1.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长安人社、医保分局已于2022年7月4日重新修订了《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由于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等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因此本制度同样适用于基金管理中心,制度中明确了采购经费使用事前审批制度,不存在业务流程规范性存在不足情况。2.存在多头采购问题。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并已严格按照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采购,不存在多头采购问题。

  二是部分内控制度执行不深入,未能全面准确识别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我中心已在逐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风险防范和管控,规范单位管理行为,及时识别的问题,提高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

  (六)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单位人员归属及岗位职责划分不够清晰,人员经费支出欠合理问题。1.人员经费支出欠合理问题。由于机构改革,目前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等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个别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及职责存在交叉,因而导致人员经费存在交叉的情况存在,下来我中心将进一步明晰人员归属,划分清晰人员职责,进一步做好人员经费发放工作。2.岗位设置不明晰,存在一岗多职现象问题。我中心已进一步划分清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保险关系各项业务已对应设置受理、复核人员岗位,加强业务办理过程中对关键流程的内部控制力度,降低业务风险。

  二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管理效能发挥不充分问题。1.轮岗管理制度问题。我中心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轮岗管理制度。2.绩效考核制度问题。我中心已严格按照对照镇党建工作办单位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建立长安镇社保基金中心绩效考核制度,该制度对激励机制建设有明确细则,能有效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3.人员培训材料缺失问题。我中心已制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积极开展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培训、聘员培训,下来我中心将进一步做好培训台账建立健全工作,尤其注重培训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为进一步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我中心将严格对照实际存在问题,继续落实整改工作,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有效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细化采购管理制度,并继续按照政府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整改报告6

  为确实做好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宜章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县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乡财政所及时与各站所进行了衔接。结合实际,我乡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站所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关溪乡政府主要职责是:乡党委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乡政府主要职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关溪乡政府内设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6个部门。

  3.人员构成:现有编制干部职工40人,行政编制17个,事业编制23个,工勤编制1个,其中在职在岗工作人员40人。退休人员7名,遗属抚恤人员4名,村级定员干部48人,退岗干部76人。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县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县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1.基本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0年总支出为68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3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0年总支出为68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基本支出686.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6.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97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我乡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我乡2020年度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详见附件2。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因单位全额编制少导致经费不足:绩效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与实际支出相差不足。

  2.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3.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对外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办公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乡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确定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预算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好的基础。关溪乡人民政府制定了《宜章县关溪乡财政绩效指标评价制度》《宜章县关溪乡人民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宜章县关溪乡部门经费管理绩效考核制度》等,建立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全过程的机制。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65万元,用于召开村级扶贫会议;开支培训费6.18万元,用于开展贫困户技能培训,人数173人,内容为种植养殖技术、电工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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