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时间:2024-12-12 08:34:25 小英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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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范文(通用11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范文(通用11篇)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敬老机构消防工作,根据《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县庚即对全县范围内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重点

  1.这次主要是对违章使用100w以上大功率电器及私自乱拉电源线等全方面检查,对违章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水煮器和乱拉电源线的老人,给予没收并及时处理。

  2.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和防火器材的添加和更换。

  3.对在寝室吸烟等违规情况的老人给予劝诫,消防安全委员会、后勤及保卫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

  4.值班人员每天检查老人晚上的.就寝率,寝室文明卫生检查,做到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消除,将此作为一项日常事务性的工作抓紧。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这次检查结果,我县养老机构未发现较大的安全隐患,但也存在一些老人不遵守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对此次检查结果在敬老院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对不遵守相关制度的老人进行了劝诫,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解和教育。

  2.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印发消防安全相关资料,并要求敬老院工作人员与老人一起讨论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安全责任人制度,要求各级安全责任人高度重视,并持之以恒,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4.开展消防演习,讲解防火应急自救方法,现场展示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并现场进行演练。

  “隐患胜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2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根据《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棣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县民政局、县消防大队联合,积极引导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和公安派出所联合在所属管辖范围内对敬老院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以预防和减少敬老院火灾事故的发生。

  逐一排查摸底,大力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利用一周时间,各乡镇(街道)民政所会同公安派出所对敬老院进行一次专项联合检查,准确掌握各敬老院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坚决整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敬老院。

  落实消防责任,深入开展敬老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消防制度建设和落实能力。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完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是敬老院人员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建设。每个敬老院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一名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树立“消防工作、宣传先行”的理念,邀请县消防大队人员到敬老院上消防知识课,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五保”老人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是加强逃生能力建设。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指导和督促敬老院配备符合供养对象感知特点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结合供养对象特点,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疏散逃生。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各敬老院自查、互检,不断提高全县敬老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建立敬老院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每周及时将敬老院安全工作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上报消防安全工作小结。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3

  根据《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县立即对全县各工委、乡镇(场)下发了《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并立即组成工作组到全县各乡镇(场)督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执行落实情况

  县民政局会同县消防大队组成工作组对县城敬老院、洛须镇敬老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同时另一工作组奔赴各乡镇(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督查工作,对全县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水电气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出口、安全及疏散标识,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尤其对老人居室、厨房食堂、活动室、线路及配电箱等重点部位开展了检查,全面排查消除各类隐患。防止因漏电、乱拉乱接、泄漏、触电等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坚决防止发生火灾、爆炸、堵塞、人员伤亡等事件。

  二、存在的问题

  检查中,大部分养老机构存在线路老化、部分安全疏散标识未设立,对此我局及工委、乡镇(场)提出了整改通知。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县民政局工作组在各乡镇(场)专题召开会议,会议通报了平顶山市鲁西县年康复中心发生火灾特大事故情况,要求各工委、乡镇(场)党委政府和养老机构人员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高度警惕消防安全、消除隐患,严格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对需整改进行整改,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在县城敬老院、洛须镇敬老院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在全县范围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4

  按照20xx年养老机构“四大”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黑疫指办发[2020]102号)、《全省民政系统社会福利机构“大体检、大培训、大曝光”行动方案》(黑民函[2020]35号)、鸡西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恢复服务秩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抓好养老机构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以安全教育为主线,以安全督促检查为手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我市8家养老机构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虎林市有养老机构8家,其中公办3家、公建民营3家,民办2家,其中消防未验收3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去布置、去落实。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要求。要求各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做到任务分工明确,人员责任落实。要求各养老机构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细化安全检查事项,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二、强化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联合市监局、卫健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整治指南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要求,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大体检,检查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服务质量和人身安全。要求养老院按照“一岗双责”制度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加强对消防隐患的自查自纠,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消防隐患安全的良好局面。工作人员要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三、落实整改措施

  虎林市中心敬老院、祥颐康老年公寓(原社会福利院)分两期进行了消防改造。

  一期改造工程为对中心敬老院、祥颐康老年公寓(原社会福利院)消防装修改造各2800平米,喷淋改造各130个,安装外部消防管网各12处,新建消防蓄水池、泵房个共一处,改造高位水箱间共一处。一期中标总价为153.04万元,于2017年10月完工。

  二期改造工程为对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消防泵房、发电机房均设置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室外电缆沟及铺设电缆以及消防恢复工程等。二期中标总价146.42万元,于20xx年11月完工。

  目前两院改造工程均已完工,在收尾办理验收阶段,因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于2020年7月底可以彻底验收完成。

  我市老来福养老院新建大楼20xx年10月份竣工,本年12月份投入使用,消防工程项目及相关手续以在消防部门备案,由于春节过后就疫情封院,预计开封后一个月,后续工作全部完成,并可取得验收手续。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5

  20xx年以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我院的安全、消防部署,以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抓手,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性理念,广泛深入,在每天的生活及工作中都把安全与消防工作放到首位。做到了安全、消防的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了我县敬老院各项工作安全平稳的开展,保障了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全县敬老院20xx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由于敬老院特困老人行动能力弱,自救能力差,心里健康状况不容忽视,因此各敬老院始终坚持安全、消防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敬老院院各小组及工作人员安全、消防责任制,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特别是各敬老院院长要高度重视这项任务。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观念,在思想上不存在任何侥幸心里,在行动上没有丝毫懈怠,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真正做到了组织领导、思想认识、防范措施、工作责任四到位,广泛发动全体职工全力以赴投入到安全、消防预防工作之中。

  二、宣传教育,加强演练。

  加大了安全宣传,张贴消防安全温馨提示。为了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预防和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中心敬老院要求各敬老院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并将演练中发现问题进行梳理解决;在每次民政局大会上都要对消防、安全知识进行一个普及,每次会议都会把安全、消防工作作为敬老院日常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

  三、责任落实,目标明确。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领导组,组长为各敬老院院长,副组长为各敬老院副院长、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指定专人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检查消防管道是否正常出水;当日值班人员负责人员管控工作,并做好请消假登记,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工作。所有工作的目标都是为了保障敬老院安全生产,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了“两防”到“三防”的转变。由以前的“人防”、“物防”,变成现在多了“技防”。一是在“人防”方面。对全院巡视,不留死角的排除院内可能存在的安全与消防隐患,特别是食堂用电用火的重视。二是在“物防”方面。目前各敬老院都安装了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基本全面实现,各敬老院随时查漏补缺,更换过期器材,责任到人巡查养护,保证了消防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三是在“技防”方面,全县敬老院都统一安装了“监控系统”,目前技防设施设备建设已完成并交付使用,可以全面无死角的纪录院内发生的事情。进一步提高了我院的安全工作能力。办公室还安装了火灾报警控制器。能够保证24小时对全院的火灾监控,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很大程度的提升了我院消防工作的技防水平。

  四、经常教育,加深意识。

  敬老院院长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院内工作人员和院民进行安全消防知识教育。特别是值班人员利用空闲时间告诉他们平时生活中的一些安全小常识,如在烤火房内不能把窗门关死,不能私用电器,不在房间抽烟,上街时候尽量走在人行道路上,注意避让车辆,遇到火灾的时候怎样逃生,怎样使用灭火器等。

  五、梳理工作,交流学习。

  各敬老院不定时对敬老院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并在微信群交流,各敬老院院长在县局开会或收到上级文件后,向本院工作人员传达会议内容和文件精神。

  六、强化检查,消除隐患。

  由各敬老院自行组织安全活动,邀请县消防大队、镇民政办、食药监管所、镇派出所等四大安全部门共同开展安全检查、消防检查及消防演练、食品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活动,并做好痕迹资料的采集,如照片、文字记录。中心敬老院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消防交叉大检查,检查组排查出的问题向敬老院下达整改通知书,由敬老院按照整改时限整改到位并报告中心敬老院,负责敬老院工作的各敬老院院长也做到了定期组织组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次排查小组长作好了记录。厨房安全工作较复杂,炊事员每天做好食品检查,值班工作人员也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食品留样记录。严格执行了24小时值班制和责任制,保证了我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敬老院严格按照“115项养老服务标准”,共同提升并做好养老工作。

  总之,一年来,敬老院在安全生产方面、消防工作方面形势良好,保持稳定,从未发生一起治安案件;无火灾火险隐患;无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当然,安全、消防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坚持长期抓、经常抓,认真抓,才能真正确保我院所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6

  为着力补齐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短板,近年来,河南省平顶山市利用财政引导补助资金,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创建工作为重要载体和抓手,通过人防、物防、技防多方位综合施策,探索总结一套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办法,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全市养老机构提供消防安全检查社会化服务。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全市106家养老机构每季度进行1次消防安全检查,出具隐患整改报告并报所在地民政局养老和安全部门,同时指导整改消防隐患;在下一季度检查中对照前次检查隐患以及新问题再出具新的隐患整改报告并上报;每半年指导并参与1次所在地民政部门或养老服务机构消防演练;不定期对重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运用现代智能技术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运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手机操作系统,结合养老机构的人员现状、设施设备现状、消防现状等确定日常巡查内容和流程,督促养老机构安全巡查人员使用手机APP规范检查消防工作,生成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消防设备设施。对原有基础消防设施不完备的养老机构,通过安装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智慧用电系统等不同的探测报警器,将火灾报警信息传输至智慧消防管理中心平台,并通过网络将火警短信推送至相关消防负责人。截至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智慧用电、烟感报警、视频监控、微型消防站配备安装率达到100%;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成95%;自动喷淋系统建设安装达到60%;紧急呼叫系统建设安装达到50%,有效提升了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能力。

  完善制度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平顶山市民政局每年安排2次养老机构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员参加专业化培训并考取资格证书。从20xx年起,平顶山市民政局坚持每年5月25日联合市消防大队、应急管理等部门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安全工作警示会或现场会,每月的25日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安全例会制度,通过坚持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安全培训、一次隐患排查、一次工作推动“四个一”,学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分析民政系统安全工作形势,通报隐患排查整治进度,研究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树牢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累计消防安全培训2200余人次。针对消防设施操作使用和应急处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市民政系统整体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7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消防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大型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提高为目的,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建设、商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交通、工商、旅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集中力量打一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战。通过专项整治,重点整改一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关停取缔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处罚拘留一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督促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重点单位法定责任人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坚决遏制亡人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由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省公安消防总队。联系电话:。

  三、专治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1.各类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各类可提供就餐、住宿服务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各类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4.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

  5.各类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

  6、客运车站、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7、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2.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或集体住宿的老人、幼儿、住院患者、学生、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3.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失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4.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5.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集体住宿的.学生、幼儿、老人、住院患者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6.人员密集场所常闭防火门上,应当张贴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用语;在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用多媒体、广播、书面等方式,告之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7.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未设置的,自动消防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室内可燃物多且缺乏水源影响火灾扑救的。

  8、人员密集场所的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四、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专项整治第一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责令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拘留等处罚。

  (二)对存在专项整治第二项、第三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使用、拘留等处罚。

  (三)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该改变使用性质的立即改变使用性质,以确保安全。

  (四)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专项整治第四项内容方面问题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拆除护栏;对拒不拆除的,组织有关执法部门。

  (五)对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存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六)人员密集场所的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进行取样并组织鉴定性检查;对存在隐患无力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迅速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果断措施。

  (七)对拒不履行执法部门作出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决定的单位,相关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及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八)人员密集场所如属省、盟市、旗县区三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其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火灾隐患的基本情况、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并澄清底数,登记造册。

  (九)坚持“阳光作业”,增加专项整治活动的透明度,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做好全过程的跟踪报道工作。各地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系统检查、监督检查、总结验收5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2008年10月10日至2008年11月1日)。各盟市、旗县区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阶段计划和具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二)单位自查(2008年11月2日至2008年11月20日)。各盟市、旗县区要向全社会公布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的时限规定,同时,召开本地区相关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自查整改的实施方案进行宣贯讲解,并进行工作部署。在此基础上,推动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火灾隐患自查。

  (三)排查摸底(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2月20日)。担负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负责对本辖区的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按照《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一览表》(附表2)的要求认真进行情况登记并制作本地区人员密集场所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09年1月20日前,由各盟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将本地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1)报至省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隐患整改(2008年12月21日至2009年2月1日)。各社会单位根据自查、检查情况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的整改要求,筹措资金,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单位要分别向当地教育、卫生、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属于商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向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公共娱乐场所要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旅游定点宾馆、饭店要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要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其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营业性餐馆、旅馆、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等单位,应当向当地专项整治办公室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五)监督检查(2009年2月2日至2009年3月1日)。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建设、商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交通、工商、旅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盟市、旗县区联合检查组要对本辖区内属专项整治范围的场所逐一进行监督检查。省联合检查组对负责对各盟市、旗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察和对部分重要场所进行抽查。

  (五)总结验收(2009年3月2日至2009年3月30日)。各盟市、旗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3月上旬对各盟市、旗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并通报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吸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发扬以往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通力协作,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整治合力。在这次专项整治中,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作出处理。凡是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被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和关停取缔的单位及场所,相关部门要及时吊销其有关证照,并向社会进行公告。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单位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疏散设施完好、畅通。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积极宣传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处理好依法严管与发展经济、繁荣经济的关系,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打击少数人违法经营活动的关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及其它有关消防安全的问题一查到底,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实施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同时,要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认识吸取以往屡经治理、多有反复的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大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监督管理新机制。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8

  根据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标准化检查发现的问题,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并及时要求各机构建立有效机制,防患于未然,要求9月6日前上述涉及的养老机构完成整改。也通知各乡镇举一反三,对还未检查到的养老机构立即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现将相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嵊泗县五龙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整改情况

  1.一层西面房间未安装烟感探测器:已安排专人负责,将在本周内安装完毕。

  2.楼梯间下停放电瓶车:已清理并进行了安全隔离,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3.二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安装数量不足:已补充安装足够数量的指示标志,确保疏散通道的清晰可见。

  二、嵊泗县康养中心整改情况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已通知该机构落实人员参加消防培训,并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现正在备考中。

  2.消防台账不完善,无消防培训记录、无7月份消防巡查记录、未签订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书:已补充完善相关记录,并签订了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书。

  三、嵊泗县菜园镇马关敬老院整改情况

  1.厨房间未安装烟感探测器:已安排专人负责,将在本周内安装完毕。

  2.二层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损坏:已更换损坏的指示标志,确保安全出口的.有效指示。

  四、嵊泗县青沙海阳养护院整改情况

  1.厨房油烟管道未及时清洗:已邀请洁邦环保有限公司对厨房管道进行了清洗,并按照市里要求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

  2.喷淋控制柜处于手动状态,且无人值守:已将原先手动状态的喷淋控制柜调整未自动状态,并要求专人进行值守,规范值班制度。

  3.防毒面罩配置数量不足:已完成防毒面罩购置,并开展防毒面罩佩戴教学演示及应急逃生演练,确保实用性。

  五、嵊泗县绿化村托老所整改情况

  1.厨房间未安装烟感探测器:已安排专人负责,将在本周内安装完毕。

  2.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已购置一批灭火器,并配置到位。

  3.防火巡查未及时记录:落实专人专项负责,定期定时检查,并确保巡查及时规范记录。

  4.未按要求建立消防基础档案:已指派专人负责,落实档案管理内容不完整,档案分类不详细等情况,加强消防教育,规范消防档案并及时更新。

  5.防毒面罩配置数量不足:已紧急购置一批防毒面罩,确保库存充分,机构老人人手一个备发。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衡阳“1.8”医养中心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养老机构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件)发生,有效杜绝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根据上级部署和沅江市委市政府领导工作指示,1月8日—27日,市民政局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简况

  1月8日上午,市民政局向各镇(街道、中心)社会事务办和各养老机构连续发布两个紧急通知,通报了火灾简况,要求各镇(街道、中心)社会事务办督促辖区内各养老机构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全面排查,并对隐患进行整改。

  1月10日—13日,市民政局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21家公办敬老院(福利院)和30家民办养老院共51家养老机构开展了安全风险隐患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了消防设施、用火用电、室内吸烟等消防安全情况以及食品存储、采购、留样等食品安全情况和管制刀具集中管理情况,同时查看了封闭式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1月18日—20日,市民政局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前次检查中发现安全风险隐患较突出、益阳督办及涉非法集资的19家民办养老院和1家公办福利院开展了回头看;同时市民政局对其余城区7家民办养老院和1家公办福利院开展了回头看,并要求各镇(街道、中心)社会事务办对辖区内的19家公办敬老院和4家民办养老院开展了回头看。

  1月21日,市政府组织各镇、街道、中心及民政、消防、市监、住建、应急等部门召开了全市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会议,作了具体工作安排。

  1月25—27日,市民政局对11家民办养老院下发了《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对19家民办养老院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主要问题

  1.排查发现的问题。食品安全方面:硬件需改善(消毒柜、留样柜、饭碗存放柜);留样不规范;消毒落实不到位;食品、调料有过期和三无食品现象;食品存放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完整;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部分养老机构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方面:一是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人员职责不清、要求不明、业务不熟、遇事不管;二是设施有硬伤,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位置复杂、出入受阻;三是疏散有障碍,内部疏散通道不畅通或达不到安全疏散条件;四是救援有困难,床位设置不规范,配置超额;五是设施不完善,大部分养老机构未安装自动报警、自动喷淋和消防栓系统;六是消防意识不强,个别养老机构违规使用电取暖设备和房间电线私搭乱接。

  2.城区有11家民办养老院,其经营场所达不到开办养老机构所需消防要求的条件或整改投入与经营规模不匹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事故风险极高。

  3.各镇、街道、中心的'19家公办敬老院,除胭脂湖街道三眼塘敬老院取得了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外,南大膳镇敬老院、泗湖山镇中心敬老院和黄茅洲镇中心敬老院设计安装了消防设施但尚未取得验收(备案),其余单位消防设施配备均不到位,特别是未安装双自动(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系统和消防栓等基本消防设施,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

  4.大部分养老机构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对整改持观望态度,行动迟缓,没有在限期内完成安全风险隐患的整改。

  三、整改情况

  (一)现场整改。市民政局在现场检查中,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已要求养老机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已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市民政局约谈了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城区郭家湖、孝心、一心等3家民营养老院负责人,其中孝心养老院已按要求在3日内全部疏散转移了在院老人。

  (二)停业整顿。市民政局对11家经营场所达不到开办养老机构所需消防要求的条件或整改投入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民办养老院,已责令停业整顿,要求立即疏散转移在院老人,关闭经营场所。

  (三)限期整改。市民政局对19家经整改可以达到开办经营条件的民办养老院,已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对照问题隐患清单,在1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市民政局审核,2月28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并要求养老院在整改期间,通过多种方式尽量减少在院老人数量,增加专门力量加强消防等安全值班值守巡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对19家公办敬老院,已要求各镇(街道、中心)社会事务办负责督促落实整改。

  四、工作建议

  1.对公办敬老院,各镇、街道、中心要切实履行主管单位责任,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加大投入保障、调整优化布局等措施,尽快按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2.各相关部门和属地要强化风险意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80号)要求,依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充分运用有效的监管制约手段,切实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实效,确保养老机构安全事故零发生。对停业整顿的养老机构,要确保人去门关;企业如不再经营,由市监部门注销登记,如继续经营,须另行选址,报经相关部门现场指导核查达到开办经营条件并完成备案后,方能收住老人。对限期整改的养老机构,要落实后续跟踪督导,经现场核查(验收)后完成备案(销号);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疏散转移在院老人,直至整改到位为止。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1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并把会议精神传达到全区各敬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要求各有关单位随即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阶段性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社会福利机构安全工作是事关最弱势、最困难群体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我局始终把福利机构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人力和财力上加大安全工作的投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印发了《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开民通〔2020〕22号),明确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点。领导小组对全区福利机构安全工作勤检查、勤督促、勤研究不放松。

  二、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安全知识教育全面普及。我们按照“教为先”的要求,全方位开展了安全教育,采取会议、宣传标语、警示标志等形式开展教育,提高院民的安全意识。

  2、为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每年的重大节日前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例会,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查找机构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解决办法。与各机构签订安全责任状,落实安全责任,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工作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加强日常安全工作防范,抓好落实不走样。

  3、值班到位。建立了值班值勤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坚持做到吃饭点名,院民出外请假,晚间查房。

  三、安全排查“网格”化,及时整改不含糊

  为了有力的推动各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局定期开展联合安全用火、用电、消防、食品采购、工作人员值班等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纠正。在安全排查过程中,我们坚持四个不放过,即问题原因不清楚不放过、问题责任不清楚不放过、问题处理无结果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保持对安全工作的高度敏感性。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11

  为认真落实银川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根据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火灾防范工作的提示》(宁消安委会〔2021〕4号)和《银川市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督查的通知》(银安办发【2020】85号)文件精神,银川市民政局与银川市应急管理局、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银民发〔2021〕12号),会同各县(市)区民政局于3月10日至3月30日,集中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开展了联合检查。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检查情况

  联合检查组对全市32家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各养老机构资质是否有效、建筑消防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消防基础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日常消防巡查工作是否到位、各机构内部的消防培训及演练是否开展、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及时更新完善。检查中,检查组专业人员对各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出,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现场记录,由各养老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各县(市)区民政、消防在春节、两会前后,都加强跟进各养老机构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和技能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抵御风险隐患的能力不断提高。此次检查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较为规范、总体情况较好的养老机构有:兴庆区中心敬老院、银川市鑫海康养中心、西夏区幸福颐养院、西夏区夕阳红老年公寓、永宁县安馨养老院、贺兰县中心敬老院、灵武市中心敬老院。

  但是各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一是各养老机构普遍存在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率不高,消防安全管理员水平较低,大部分养老机构的.安全员没有消防安全操作证,对机构内的消防设备设施不会操作;有的养老机构虽然有持证上岗人员,但持证人员少,不能满足机构24小时值班要求,使较为完善和先进的消防设施不能发挥作用,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二是各养老机构普遍存在人员培训和演练不够,把培训演练当成一项工作任务完成,没有从实战出发;有的养老机构消防中控和小区物业一起捆绑,平时缺少实战化的联合演练,在发生突发情况时,不知如何与物业的人员联动,使消防设备设施无法启动;有的机构对微型消防站实战演练不够,有的甚至从未演练过,灭火服和靴子都是新的;有的机构虽然演练过,但也是流于形式,在安全紧急集合后,不知道自己应该携带什么样的设备投入救援;有的机构为了演练而演练,在演练中为穿戴方便,竟然将灭火战斗服的防火层拆除,使得防火服失去了防火的作用。

  三、整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督促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增强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决不动摇,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的消防安全思想教育。养老服务机构要明确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迅速地处理,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辖区内的个别反复整改都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机构,要坚决予以取缔。

  (二)落实责任主体。各养老机构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员、值班安全责任人制度。平时要加强对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筑牢安全生产思想根基。保持消防安全培训常态化,尤其对新入职的员工,一定要进行岗前培训后,再接手工作;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工作台账,完善值班人员巡查记录,谁当班谁记录,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到人。

  (三)强化整改措施。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其整改。要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把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建设结合起来“两手抓”,组织专业人员不定期进行巡查和督导,严格按照相关行业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好消防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有明确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束后的情况报告县(市)区民政局,没有整改到位的项目要说明原因。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开展全员在岗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配齐配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熟练掌握使用机构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强化人员持证上岗。在日常管理中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加强与入住老人的沟通,从生活上、精神上关爱他们,切实为老人提供比较专业舒适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营造温馨和谐的良好氛围。请各养老机构在4月15日前上报整改报告(银川市民政局邮箱:JZK876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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