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3-02-18 19:40:02 安全协议书 我要投稿

学校安全协议书【热门】

  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安全协议书【热门】

学校安全协议书1

  甲方:———————【学校或幼儿园】

  乙方:——————【学生(幼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在学校,学生是家庭的孩子;在家庭,孩子是学校的学生。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地保护,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是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和每一户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安全,确保学校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定此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对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依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

  二、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乙方,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三、乙方是未成年学生法定第一顺序监护人,应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关监护职责:

  (一)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二)教育子女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不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孩子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不在外面过夜;不跟陌生人接触,不与社会上行为不良的人员来往,学会机智巧为、自护自救,防止受骗。

  (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不驾驶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未满十二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乙方发现子女吸烟、酗酒、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迷恋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进入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厅等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

  (五)教育子女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不让子女在校园以外的非法摊点买小吃或就餐。

  (六)教育子女不擅离校园,远离危险地带,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预防和制止子女到大海、水库、河流、沟渠和池塘洗澡、戏水、钓鱼或玩耍。

  (七)乙方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做童工;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八)教育子女不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参与打架斗殴;不准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不准偷窃、故意毁坏财物;不准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九)发现子女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必须及时告知甲方。

  (十)教育子女熟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火警119,盗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学生或其监护人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乙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 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 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五、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甲方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六、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也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七、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属信访范围,乙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不得无理信访,不得无理取闹,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2

  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和逐级安全责任制。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一、校长职责:

  学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一级安全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由本人任组长的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党政工领导,安全、保卫、后勤等管理干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包括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安排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根据季节和节假,安排好防汛、防台、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盗、食品卫生、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8、及时、如实地向局安全办报告安全事故、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9、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况;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与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严重失职的给与处罚。

  二、总务主任是学校二级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将安全工作融入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中;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开展安全责任签约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决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

  3、制订学校应急疏散与灭火预案等安全预案,积极组织演练,配合教导处提高师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时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4、二级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向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完成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所属部门、组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实施所属部门、组室的安全检查,督促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向上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安全工作。

  总务主任

  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年 月 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3

  保证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责任,也是学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鉴于目前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在校学生时有安全事故发生,为了保证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现与家长签定如下协议:

  1、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和家长共同负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责任。

  2、家长应教育子女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3、家长要结合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及时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防水、防火、防电及防离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轻易听信往届毕业生、陌生人的话,以防被拐骗出走;不要单独让孩子到附近水库游泳及独自外出、旅游等。对于学生假期在家时间,因家长疏于管理出现的任何问题,学校不负责任。

  4.家长若确保孩子可以独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长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车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谈,不能听信外人的谗言,严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车、农用车、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载客车,及时检查自行车部件,确保交通安全。另外,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应做好沟通,确保孩子按时回家和返校,及时反馈,双方做好交接。对于在回家及归校途中学生发生的问题,由家长负责。

  5、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擅自缺课,老师会及时告知家长。在学校不知情的情况下,学生无故缺课,而由此出现的`相关问题,请家长自行负责。

  6、家长应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学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应做好用电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不得让学生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7、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加强卫生、饮食习惯的教育,不许让学生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不要随便购买零食,严防食物中毒。同时,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得让学生玩火,不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本安全协议由班主任和学生家长每学期签定一次。请家长及时配合学校工作,和学校共同把有关学生的各项工作做好,让孩子们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班 级

  学生签字联系电话 家长签字 家庭地址甘泉中学

  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4

  订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所供品种系列)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各类资质证明齐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建立订、供货关系。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证货品的质量和安全,特订立此安全责任协议。

  一、 乙方为甲方供应的各类物品,必须来源于国家批准生产的正规合法厂家,非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二、 乙方为甲方供应的各类定型包装物品,必须包装完整,有生产日期、保质期、“QS”认证、近期的检测报告等各类标识,凡标识不全或模糊不清的物品,甲方有权拒收。

  三、 乙方为甲方供应的各类非定型包装物品,必须有相应的.检验证明、合格证等标识(蔬菜、瓜果类农药不准超标),如标识不全或农药超标的物品,甲方有权拒收。

  四、 乙方为甲方供应的各类物品,如出现伪劣商品,假冒商品,甲方除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外,有此导致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 乙方为甲方供应的各类物品,如导致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食物中毒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学校持一份。

  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 月 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5

  甲方 (委托方):唐山惠达陶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甲方根据需要,将食堂承包于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行业、企业相关的安全规定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抓好防火防爆、安全生产、食品中毒等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二、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消防、治安等进行监督,特别是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上述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饭菜品质、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安全设施有效情况、乙方的设备、器具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标准或出现不合格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和完善。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若乙方在承包期间,食堂发生突发意外事故,甲方有权进入内部进行抢险应急处置,且不承担应急处置所造成的损失费用。

  三、乙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按照有效期限及时审验。

  2、乙方从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操作。对因乙方未组织所属人员体检,携带传染性疾病上岗操作,导致甲方人员发生传染病事件,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制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悬挂于食堂明显位置,并认真执行。同时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规章等安全知识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类事故预防工作。

  4、乙方购置主、副食等食用品及调料制品必须保证其产品质量,严禁购置腐烂、变质、过期的产品。特别肉类制品必须向甲方提交合格的卫生检疫证明,以备卫生检疫部门检查。对由于乙方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劣质食品,或出售任何变质和受污染的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承包期间,必须规范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做到生、熟制品分开存放,主、副食分开存放在货架上,并与墙和地面留有一定距离。不得混放、乱放,保持食堂内卫生、环境清洁。同时必须配备专用的消毒设备和器具,按规定对餐具、刀具等清洗消毒。

  6、乙方应认真落实防蚊、蝇、鼠害等安全措施,做好防疫工作,避免疾病,传染病的'传播。

  7、乙方承包期间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不能随便倾倒。

  8、为保证食堂的安全,避免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乙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操作间及用餐间严禁吸烟,检修动火时必须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保证食堂内燃气设施(包括燃气管路、阀门、灶具等)的安全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气密性的检测,发现漏气现象立即查明原因并修复,确保燃气设施经常处于严密和完好状态。

  (3)食堂内严禁存放一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酒精、汽油、烟花爆竹等)。

  (4)乙方所用电器设备设施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装置,严禁私拉乱扯电源线路或违章用电。对于乙方安全管理不善,发生燃气泄漏、违章用电、私自动火检修等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对于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密切配合。在抓好上述各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乙方还必须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抢险救援领导小组,编制与岗位相适应的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并组织所属人员定期演练。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安全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决。如需另定附则,所有附则在法律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唐山惠达陶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学校安全协议书6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求四华里以上的.'学生在校寄读,并对寄宿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原因,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学期间(尤其是晚上)一律不准外出。通寄生在上课期间不准外出。禁止学生翻爬围墙进出校园。

  2、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星期五放学后,学生必须及时回家,严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漫漫游、无牌无证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准骑自行车。

  3、严禁私自下河、塘、水库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动物。

  4、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赌博活动。

  5、严禁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溜冰场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6、禁止与社会闲散人员不正当来往,勾搭,更不允许参与他们的活动。

  7、严禁喝酒、抽烟、偷盗、损坏公物、追打吵闹、打架斗殴、顶撞师长、在走廊的栏杆上休息,在校园燃放鞭炮。

  8、严禁携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对他人易造成伤害的物品,不准做其他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购买食品需到具备卫生健康证条件的商店和餐饮店。

  10、周末和假期,家长要加强监护,教育学生子女不准上网、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学生违背有关规定,不听告诫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又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在此期间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责任单位:____学校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7

  学生的安全要靠家庭、社会、学校共同教育和管理。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除学校应承担的教育相关责任外,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而造成的伤害,学校均不承担责任,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协议如下:

  1、学校为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到校后严禁私自外出,因学生私自外出校园(包括住宿的学生晚上私自外出、学生逃课等)造成的伤害,学校不负责任。非住校学生每天放学后一切行为后果均由学生个人和家长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管理义务和责任。

  2、学生在校如有事有病需要请假,应认真填写请假条,离校后学生一切行为后果均由学生个人和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管理义务和责任。对于无法与家长取得联系的`学生,班主任视具体情况而定,学生要充分考虑后果,离校后学校不承担任何管理义务和责任

  3、学校按照法定假日实行周六、周日双休制。学生星期五下午4点10分离校,星期日下午7点前返校,在学生离校的这段时间里一切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家长应管护好自己的孩子,杜绝孩子和其他人员闲游闲逛甚至在外借宿,脱离家长监护。

  4 、学校告知学生在往返学校途中不乘坐拖拉机、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及报废车,不违反交通规则,不骑摩托车等,学生不听劝阻而造成的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5、住校学生如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学生离校,家长或家长委托亲属必须来校接送子女,若不接送,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6、学校规定不准学生爬墙、爬窗户,不准攀登高层建筑物等;严禁下河耍水等,不准学生在外借宿,学生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学校不负责任。

  12、学生不抽烟、酗酒、打架、赌博、谈恋爱,不得进入网吧、游戏室、台球室、和娱乐场所。

  7、学校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管制刀具,学生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学校不负责任,如遇矛盾及时找学校老师调解,因学生不听学校劝告而导致打架斗殴引起伤害事故,学校负责协调,不负任何赔偿责任,赔偿由当事人承担或者根据法律机关裁定进行索赔。

  8、在校内,学生自伤或因患特殊疾病突发死亡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未告知学校,在学校活动中出现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9、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或者比赛,实验操作、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等不按老师要求进行操作,出现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0、学生私自接、拉电线或者电源等而引起的触电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学校规定学生一律不能带电子产品(手机、MP3、MP4等)进入校园,特别是手机,学生若不听,私自代入校园,一律没收,直至学生毕业时才归还。

  12、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学生毕业。

  班级:121班

  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电话:

  班主任签字:

  电话xxxxxx

  20xx年9月1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2、教学期间,必要时,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特殊体质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3、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二、乙方责任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治疗、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特异体质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请假、休学期间,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三、其他事项

  1、如特殊体质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特殊体质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_______(学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学校学生及家长)

  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及家庭的幸福,应给予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能力,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让家长与学校一起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使广大学生健康成长,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对安全责任签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对学生安全纪律的规定: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县教育局及就读学校的安全、纪律规定,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

  2、严禁到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顶去做任何事或玩耍;

  3、严禁在房檐、窗下、岩下、坎下看书学习或逗留玩耍;

  4、严禁在楼台、过道追逐打闹,推压阳台栏杆,下楼、梯坎时严禁推挤、追逐;

  5、严禁私自到江、河、塘、水库等不安全处洗澡、洗衣物等;

  6、打扫清洁时,要确保安全,严禁身体探出窗外抹擦玻璃;

  7、严禁在校内外聚众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枪械、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校园;

  8、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教室、寝室使用电炉、电炊壶等,严禁在教室、宿舍等处玩火、烧煮食物等,严禁在宿舍区点油灯、蜡烛等;

  9、严禁学生抽烟、喝酒,更不得酗酒、吸毒;

  10、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严禁留宿校外人员;

  11、严禁学生及校外人员在校内骑车;

  12、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得超速、超载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不准骑车追逐嬉戏;

  13、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出校门(包括课间休息、课间操、早晚自习期间),住校生在放学或下晚自习后均不得随意出校门。有事需要出校时必须向班主任和门卫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14、住校生不得到校外留宿,必须按时就寝。

  15、严禁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下到校外租房留宿;

  16、严禁到校外上网或到两室两厅一房一吧(电子游戏室、台球室、卡拉OK厅、舞厅、茶房、网吧)玩耍;

  17、严禁与他校学生结伙玩耍,更不得与社会青年来往;

  18、上课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相互串联。周末有班级确需联谊时,必须事先向所在学校的班主任、政教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19、学生患疾病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班主任、后勤,配合学校和医院的救治;

  20、遵守学校规定的其他安全条例。

  第二条、甲方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1)利用班团活动、集会、广播、学习园地、橱窗等阵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兼职教师举行安全法纪报告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法制教育;

  2、对于学生发生以下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学校和教师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私自下水游泳死亡或负伤;

  (2)私自乱拉电线、点蜡烛及吸烟、吸毒等致人死亡、伤害及造成财产损失;

  (3)酗酒致人伤亡;

  (4)故意翻窗爬墙及楼道上打闹追逐致人死亡或伤残;

  (5)违反规定骑车致人死亡或伤残;

  (6)借故报复他人致人死亡或伤残;

  (7)违反规定接触或破坏学校重要安全设施、有毒药品致人死亡、伤残及造成财产损失;

  (8)学生放学离校以及在校外发生伤害事故(包括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离校期间发生的;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9)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伤害;

  (10)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然性害造成的伤害;

  (11)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的伤害;

  (12)学生自杀、自伤的;

  (13)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发生意外伤害的。

  第三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第一条中的`各项规定;

  2.学生家长负有对子女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3.学生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第二条第2款中的各项死亡、伤害及财产损失情形,均由乙方(学生及家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识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害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之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5、甲、乙各方在指定的地方签名,明确本协议的要求和承诺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

  四、学生通宵不归或到网吧等场所玩耍所出问题,概由乙方负责。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经累教不改者,将退回原籍。

  五.协议为格式合同,在双方签定前甲方对每一条款都作必要的解释,乙方对不了解或者不明确的内容都提出处理并获得满意答复时正式签字。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学生在本校毕业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高石九年制学校(电话: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年级_____班

  乙方签字(盖章):_____学生_____家长(电话:____________)

学校安全协议书10

  为了减少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增强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做到学校督促教师、教师配合学校,学校与教师同舟共济,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维护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共建一个完美的学习乐园,经协商,学校与教师(职工)签订如下安全教育协议:

  一、学校的义务和责任:

  1、学校定期负责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与普法教育。

  2、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或相关活动、应负责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可预见范围内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3、学校不得组织或安排学生不宜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和其它缺乏安全感的活动。

  4、生在校期间,如遇发疾病或受到伤害,学校一经发现,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把信息及时告知其班主任并转告其监护人。

  二、教职工的`义务和责任:

  1、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2、教师在组织管理教育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有危险性,应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其行为),并告知其监护人。

  3、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教师发现或知道,应及时告知学校或其监护人,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4、教师应积极配合学校共同教育学生遵守法制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规章制度,及时制止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

  5、教师应教育学生不玩火、不下河洗澡、不触摸电器设备、不扒车,不翻墙头、不爬高层建筑物、不擅自与不认识的人交往、不购买流动摊点的食品和饮料、不打架斗殴

  6、学生在校行为具有潜在危险性,校方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引发伤害事故的,教师应及时告知家长或其监护人,以便履行相应职责。

  7、教师应经常告诫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上学、回家途中的安全。

  8、授课老师应随堂检查学生的考勤,如有无故旷课者应及时告知其监护人,查清原因,并予以教育。

  9、教师应培养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展开拒绝毒品,远离网吧,抨击社会不良习气的教育。

  以上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学校和教师(职工)应遵约履行。

  学校(盖章)教师(签名)

  20xx年8月25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11

  年级:

  选学科目:

  学生姓名: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学校健康快乐的学习,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为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证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具体协议如下:

  1、学生在校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不得未经允许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离校时学生需同家长取得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才能够离开学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学生在放学后不得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如游泳、攀岩、涉水、探险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同学之间应该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不可与其他同学发生争执、打架、斗殴等违规行为,如违规一次,学校会给予警告,并及时告示家长。如再有犯,学校会进行劝退。

  4、学生每天应该准时到校,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校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旷课,早退,确保学生安全。上课期间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

  5、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突发状况,如突发疾病等,学校会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解决。

  如已经阅读完毕,请学生监护人签字确认。经监护人签字,视为已经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并已了解了学校的注意事项。协议书自正式开课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课。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12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1、私自到河、湖、渠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饮料,吃不清洁的食物。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违章、违规骑车。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

  五、协议书有效时间为一学年即从20xx年2月22日至20xx年5月31日。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与家长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家长联)

学校安全协议书13

  为了把孩子培养成为建设祖国的合格人才,创建和谐的家校关系,我们学校和学生家长需签订如下协议:

  1、小学生年龄比较小,因此家长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学,以保证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学期间路途上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2、学校负责收集学生家庭的通讯资料,以便保证家校联系沟通。您的通讯资料若有更改,请及时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以备随时联系。

  3、学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点名。上课教师若发现有未到校学生要直接联系家长或告知班主任老师,立刻联系家长,问明情况。若是学生不知去向,家长需要如实向学校说明情况,并马上寻找学生,学校教师予以协助。

  4、教师在上课中间,若发现学生没在班学习,应立刻把情况调查清楚,如不知去向,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如不在家中,教师应立刻寻找,家长予以协助。

  5、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签字:

  班主任电话: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家长电话:

学校安全协议书14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二)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二)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家长(监护人)必须严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及驾驶机动车辆;走路靠右行,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钓鱼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房屋、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房屋栏杆,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校园围墙及危险区域嘻闹和做游戏。不得爬门钻窗,不往门、窗外投掷杂物。

  5、不准玩火,不准私自外出,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办公室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其他用电器或点蜡烛,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良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小学生在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不早恋等。

  15、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6、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17、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8、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9、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

  2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2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上体育课要提前告诉体育老师,不能上学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家长签名;

  23、督促学生要准时上学,放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也不要在校园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并验预防接种证。

  25、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要求,我校幼儿园、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应每天按时接送,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为确保学生安全,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大门口两侧等候。接孩子时教育孩子有礼貌地和老师告别,使班主任心中有数。请家长嘱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则责任自负。

  26、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罚;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以上原因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应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责任。

  (四)安全事故责任,除以上条款外,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所列相关事故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学生在校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犯校纪校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校应虚心接受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对个别教师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按正规渠道向学校领导反映,不得故意闹事,扩大矛盾,更不得蓄意报复老师。

  (三)在实验操作中要按规定正确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在体育活动或集体活动中,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得单独行动或从自己兴趣出发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若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须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规按序妥善处理,不得无理取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八、本协议书自学生家长签订之日生效,至学生离开本校(含毕业或签订新的安全责任书)时失效。

学校安全协议书15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事件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的事故者,责任自负。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

  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的损害事件,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1、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2 、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应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限入保的)。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受伤害的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甲方(盖章):

  班主任(签字):

  乙方(学生):

  学生监护人(签字):

  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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