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2-08-22 09:21:16 安全协议书 我要投稿

【热门】安全协议书模板锦集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协议书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门】安全协议书模板锦集5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阳光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代理监护人

  乙方:

  20xx年7月19日,阳光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组织结对帮扶儿童进行常州恐龙园亲子一日游活动,乙方为出行儿童的监护人签署此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儿童出行安全,双方特约定如下:

  1、阳光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组织帮扶儿童与结对妈妈的亲子活动,应承担下列职责:

  (1)、对出行儿童进行监督和指导。

  (2)、提供适宜的交通工具,保证交通工具的安全。

  (3)、提供适宜的卫生等条件。

  (4)、同意甲方对儿童进行管理和教育。

  (5)、向乙方提供适宜的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相互联系。

  2、乙方作为织的亲子活动,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照顾儿童的生活,应为儿童参加活动的安全负责。甲方应在活动中履行下列监护义务:

  (1)、远离河流、水塘等地,尤其是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地方;

  (2)、不带儿童在靠近马路的地方玩耍;

  (3)、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碍物,如果有台阶、石块、砖头、塑料袋等容易绊倒幼儿的东西,带着儿童绕开;

  (4)、地面是否湿滑,有青苔、积水的地方要告诉幼儿绕过去;

  (5)、如果儿童要玩水,乙方一定要寸步不离地看护。

  (6)、出发前告诉儿童要去什么地方,要注意些什么等等;

  (7)、不是所有的游戏都适合你结对的儿童,代理监护人要会判断,如果觉得不安全,一定要明确地阻止儿童;

  (8)、甲方到了目的地,不要只顾拍照、谈天,哪怕是在视野开阔的平地,视线也不要离开儿童;和儿童一起玩耍时,更要时刻提醒儿童,对儿童进行管理和教育。

  (9)、甲方应佩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号码告知阳光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负责人。

  3、责任承担:

  (1)、监护人违反监护职责和安全协议书,给幼儿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监护人负责。

  (2)、若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故意行为造成儿童权益遭受侵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甲乙双方签订安全作业环境条件协议如下:

  1、甲方应确保各项手续齐全,施工现场应达到“三通一平”,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应确保施工所需水、电、道路等提供到施工现场,以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甲方应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甲方应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5、甲方应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古木的保护工作,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公、生活、临设的场地,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7、乙方应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8、乙方有义务保护好古树古木,文物及保护建筑物、构筑物。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卫生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如达不到规定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自负。

  10、乙方应确保施工场地内道路畅通、场地硬化,保证生活区与施工区隔离措施。费用含在总承包款内

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乙方:

第一章 总则

  为适应行包运输管理新体制、新模式的需要,进一步强化行包运输安全和装卸管理工作,有效约束双方行为,及时解决结合部存在的问题,保证行包运输安全稳定和装卸作业质量的提高,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二章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安全生产及路风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管辖范围内的行车、劳动、设备、消防安全和路风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铁道部、公司安全生产及路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和落实安全和路风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

  3.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抓小防大,做好安全分析和预测工作。

  4.遇有列车晚点、停靠站台临时变化等非正常情况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进行有关事宜的联系,互相提供便利,保证乙方正常装卸工作。

  5.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及路风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对设施设备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站内作业的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凡损坏甲方和站场设备的一律照价赔偿。

  2.乙方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列队接车制度,服从车站行车组织,听到开车铃响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严禁抢装抢卸,严禁列车起动后扒车、跳车以及做有影响正常运输秩序的事情。

  3.乙方在站台停放机动车、拖车时,应按指定位置、顺站台方向停放,严禁侵入站台安全限界。码放行包不超高、超宽,绳索、网绳捆牢,不致甩落。

  4.建立工作定期协调制度,协调解决双方安全生产及服务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月度安全产例会和服务质量例会。

  5.认真执行甲方安全、路风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安全及路风工作监督,及时向甲方反馈在安全及路风工作监督检查提出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6.乙方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安全、路风整改通知书和考核通知负有落实考核责任,并认真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7.按甲方需求配备岗位作业人员,确保行包运输工作的正常开展。

  8.严禁挪用甲方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用于甲方正常作业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三章 安全责任界定

  第三条 对由乙方责任范围内所引发的行车、设备、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对由于甲方运输指挥组织不当,造成的行车、人身、设备等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对因乙方作业造成的旅客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按铁道部《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铁运[1995]52号)规定负责处理。

  第四章 路风问题责任界定

  第六条 由乙方负责的行包装卸、搬运、而引发的收高价、收款短票等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条七条 因乙方工作人员勒卡旅客财物、打人等而引发的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承担。

  第八条 在行包装卸、搬运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损坏等引发的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 协议期限及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九条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第十一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协议内容,如遇相关政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协议内容。

  第十二条 本协议到期终止。一方或者双方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期限自行顺延一年;以此类推,一方或者双方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天内不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延长本协议的,本协议到期即行终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

  第十四条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对某些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八章 补充条款或特殊约定条款

  如有要求,另行补充。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 受委托方(盖章):

  营业部经理: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安全协议书 篇4

  用户(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与xxx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1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甲方需要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甲方需要开展电子邮件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第3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用户保证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用户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对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4条 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5条 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6条 客户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7条 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8条 若违反上述规定,服务方、电信运营商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9条 在使用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10条 网站开通时请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将备案编号按要求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网站主办单位(公章): 接入服务单位:(盖章):

  网站负责人签字: 核验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xx工作室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安全责任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保障活动期间的饮食安全和饮食卫生,保证向乙方提供的食物和饮水符合卫生标准。

  2。保障活动期间的医疗救护工作,对突发伤病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或提供治疗条件。

  3。保障活动期间的组织实施安全,活动器材、用品等符合安全要求,明确提醒队员注意安全。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后果者,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在甲方指定地点和区域活动,不掉队,认真听取各项操作指导,并按规定进行。无论何时、何地、何事,严禁单独行动,如果离开指定范围,自愿承担责任。儿童至少有一成人同行,离队时候请示营长同意。归队时立即销假。

  2。活动中不得有任何危及他人或自身安全的行为。不在危险的地方攀爬和拍照留影,不私自玩水、玩火等。

  3。不得隐瞒自己的病史及自身的生理变化。如身体有任何不适或其它特殊情况,须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后果者,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它责任

  甲方为乙方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符合保险理赔标准的,由保险公司按照规定予以赔偿,甲方不另承担责任。非甲方组织不当、或乙方自发、或不可抗力导致的乙方生病、受伤以及经济损失等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有效期同乙方所参加的活动时间,从乙方报到时生效,活动结束时自动失效。提前到达或延后离开期间,责任由乙方自负。

  五、本协议随报名通知一起发布,乙方报名即视为自动认可,报到时正式签署。乙方未满18周岁,应由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代签。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名盖章后有效,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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