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的作文

时间:2023-09-30 10:01:25 阅读 我要投稿

阅读的作文(实用8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阅读的作文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阅读的作文(实用8篇)

阅读的作文 篇1

  故乡是一本意趣盎然的书,每一次阅读都给人以收获,给人以欣喜。

  在中国这个浩大的书架上,它的确太不起眼了,费尽千辛万苦,在福建省这个类别中找到了它。

  拭去封皮上的尘,可以瞧见几个拙朴的字“屏南县”,稍加回忆,似乎是在闽东类中翻出来的。

  封皮也着实太土了,耐心翻开,先是一阵溢开来的茶香味:使人顿觉神清气爽,伴着清香,映入眼帘的是净蓝的天,无所依傍清澈的日光。温度不热不冷,温吞水一样贴心。大概是春天吧,绿油油的茶田,呈梯状分布,一层层攀上了山。那绿色呀,仿佛微风一吹,就能晃下水来。梯田里有正在劳作的采茶女子,裹着头巾,着粗布衣,笑得正欢。看着这些,直教人会心一笑。

  再向后翻,彼时心情已舒畅愉悦,这是什么地方?光线一下子全无,只见远处一点光晕在运动,光晕同时放大着。终于耳畔的小曲一响,光晕清晰地展现在眼前。呀,是皮影戏!戏中人物栩栩如生,小手上下,腿脚挥动,惟妙惟肖。听着《梁祝》,看英台的痴情无奈,山伯的厚意不屈,自顾潸然泪下。这样古旧无双的皮影院,问君此时何处去寻?

  一路前行,踏过不少风格迥异、造型优美宏丽的石桥,于山间、于水畔,都是人与自然的紧密相融。

  稍有倦意的我,忽被一股面食独有的幽香吸引,不禁一阵垂涎。原来是从一家扁肉店传出的。这扁肉一出锅,香气悠然不绝传播很远,师傅麻利地将肉盛入碗中,洒上蛋丝、紫菜、小虾米、香菜。定睛看,嫩黄、浅紫、橙红、油绿以及扁肉白里透出粉红,真是视觉享受——它自有它的好处,色泽清新、搭配巧妙。阅读下面的介绍,口中发出“嘶嘶”声,代表着某种欲望及向往,“皮厚而滑,肉鲜而美,面食之香醇,精肉之甘甜,入口柔润,回味无穷,汤清而香,佐料丰富而不腻,烘云托月,相得益彰。”再者是精致酥香的蒸饺,双滑油亮的拌面……都在挑战着读者的味觉。

  回顾一路的民风,没有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也没有拥挤繁杂的交通路况,只有低矮的.平房和赶集的吆喝,偏僻的环境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却也留下了淳朴的民风以及大自然和人类和谐相处的空间。

  这样的绿树高山、行云流水、往来种叫人羡慕向往、仿佛与世隔绝的净土啊……

  这样想着,轻合上书,躺在摇椅上,书在怀里,梦里回趟故乡。

阅读的作文 篇2

  “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句话是莎士比亚说的,而我认为读书就像交了一位非常好的朋友;他让我探索更多的知识,书也像一位老师;他告诉我很多的哲学道理。我认为,读阅读能使我的生活更加美好。

  在上幼儿园时我就开始读阅读了。虽然我不会认字,但妈妈总会读给我听,幼儿园时我读的是童话故事,闲空和准备睡觉时我都会让妈妈给我读,我就会在旁边认真的听,虽然有些故事我听得不太懂,但我依然听得津津有味,当然,妈妈也会在途中教我认字,读拼音。

  我上了小学二三年级时。我就迷上了《淘气包马小跳》和《同桌冤家》系列的书籍。《淘气包马小跳》是杨红樱阿姨写的,主写了马小跳的生活,并知道了马小跳乐观向上,自主的精神品格,同桌冤家,同桌冤家是伍美珍阿姨写的,也让我体验到了他们的有趣,乐观的精神,让我深深的`迷上了。

  到我上了四五年级时,我们班流行看嫌疑小说,特别是《十宗罪》系列的,我们都争着抢着来看呢,就连上课时都想看一看。《十宗罪》系列是我最爱看的,每一册我都看过,虽然很恐怖,但又很刺激。

  转眼间我成了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虽然班上还有些同学看嫌疑小说,但我现在比较喜欢看名著。比如:《红楼梦》、《三国演义》、《简爱》等等。但六年级了,学习比较重,所以大都大部分时间都在学习。有时候我是为了能快点看到课外书,我飞速写作业,所以有时候作业很马虎。有些时间我也看了一些漫画小说。我最喜欢的是魔道祖师。阅读使我的课余时间更充实了。

  阅读能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视野更广阔。阅读,都能让我时而欢喜时而悲伤,也可以让我开怀大笑。阅读,能让我知道了别人的故事,能让我积累更多的好词,手捧一本好书,还有谁能比我更快乐?

  阅读使我的生活更美好!

阅读的作文 篇3

  古语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人本来生于天地之间,却因文明日繁而心萦于世务,身陷于尘网,不得亲近自然,在钢筋水泥与桌椅之间,唯一使我们能亲近自然、了解自己的方法,即是阅读了。

  若说文字是有灵魂的,那么由万千文字组成的文章便是一篇灵魂史诗,我眼中的阅读,需要我们去体、会、悟。

  对于阅读起始的年龄,在我看来,并不局限于识字之后,反之,人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开始了阅读。那时的阅读,可以是广告牌上零星几个大字,抑或是商标上一串串英语字母。即使看不懂,也无伤大雅,因为那只是阅读的第一阶段——体验。阅读,并不需强求体会到作者想表达的每一层深意,阅读先是一种美的体验:体验语言华丽或朴素之美;体验结构错落或工整之美;体验选材新颖或平凡之美……这些体验都是直观而感性的,是人与生俱来的能力。

  人类是如何进步的?答曰:由感性变为理性。阅读的进步也是如此,在体验之后就是领会。那位陶潜先生曾在《五柳先生传》中写道:“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可见,早在遥远的晋代,领会就已占据了阅读目标中的一席之地。领会是更深一层的体验:领会作者意图;领会特殊含义;领会写作手法。领会的`过程,更像是一个分析的过程:为什么春风又“绿”江南岸,而不是又到、又过?为什么东坡正值壮年却要在《江城子》中自称“老夫”?子厚笔下的驴与虎真的仅仅阐述了蠢驴活该被智虎吃的道理吗?凡此种种,都是需要我们在阅读中去领会的。

  刚才讲了感性到理性的阅读阶段,颇有“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意味,而阅读的最高境界,类似“看山仍是山,看水仍是水”的玄妙——即是“悟”。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气”从何而来?自然是悟来的。在阅读的天地中渐行渐远,就会发现语言、结构、立意等都不再重要。那些流传千万世的经典,看似平淡无奇,却屹立不倒,正是因为他们给予了我们充足的“悟”的空间:《夸父追日》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愚公移山》是“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的远见;《陈涉世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志向……在悟的过程中,我们体会到了文章字里行间的精气神,并将其吸收、消化。所以说,阅读的最高境界,也是其最根本,就是以文字的灵魂,塑造我们的灵魂。

  然而在这个科技迅速发展的年代,传统的纸张阅读方式逐渐被各类电子读物取代,各类公共场合随处可见“低头族”阅读的身影:或是捧着电子书;或是翻着各类社交媒介中零碎的段子。科技已经带我们走向了“碎片化阅读”的时代,我个人并不喜欢这种阅读方式,这种阅读方式如同由各种布片组成的一件衣服,即使每片布都是高级的绫罗绸缎,也毫无美感而言。

  话又说回来,“碎片化阅读”能很大程度拓宽我们的知识面,且耗时不多,故可以尝试,但始终不应被当作最主要的阅读方式。

  体验、领会、悟得阅读之美,以文字的灵魂重新塑造我们的灵魂。“人本来生于天地之间,却因文明日繁而心萦于世务,身陷于尘网。”由尘网入,自尘网出,阅读万卷书,行走天地间,这就是我眼中的阅读。

阅读的作文 篇4

  小时候妈妈总爱给我讲故事,我总是听着妈妈讲的故事才进入梦乡的,所以我特别喜欢读书。故事里讲了善良与邪恶,美丽与丑陋。有时我会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感到孤独,有时我会为美人鱼那凄美的结局而泪流满面……我从那时就和书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路过图书区,突然,看到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是《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是我梦寐以求想看的书。我的脚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给妈妈说了一声,就立刻飞奔到书摊前面,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生怕别人抢了去,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无论妈妈怎么说,我都舍不得放下书。看我痴迷的样子,妈妈索性让我看个够。

  这次来超市妈妈是给我买零食的,可是因为我去看书了,什么零食也没有买,我和妈妈走在回家的路上讨论今天的收获,虽然什么东西都没有买,但是,我收获了许多知识,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孤独的时候,书是陪伴我的朋友;伤心的时候,书是安慰我的朋友;失意的.时候,书是给我力量和自信的朋友。

  因为读书让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有滋有味。所以这就是我读书的乐趣。

阅读的作文 篇5

  阅读是一次人生体验,是一次大冒险,是一次旅行。在书的海洋里,人生百味杂陈,快乐的,悲伤的,寂寞的,兴奋的,让人无法自拔。阅读让我的'生活变得五彩斑斓,受益匪浅。

  从我牙牙学语开始,一张张五颜六色的识图卡让我扬起了阅读的航帆。一本本普通的动物书让我交到了千千万万的动物朋友,教会了我应该珍惜、爱护它们。一本本的科学书蕴含着大自然奇妙的奥秘,非常耐人寻味,让我充满了无限的想象。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呢?地球又是怎么形成的呢?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通过阅读,我了解了各种民族习俗,各国的世界之最,各地的美食……通过阅读,我知道了世界的最高峰是珠穆朗玛峰,流水量最大的河是亚马逊河,最深的海沟是马里亚纳海沟,人口最少的国家是梵蒂冈……

  沉溺于电脑手机游戏的朋友们,一起阅读吧!相信你一定会感受到更大的乐趣,看到更辽阔的天空。

阅读的作文 篇6

  文字与人之间,真的有一种难解之缘,一种难以言说的缘!

  阅读好似一段旅程,一段与作者和心灵对话的旅程。有的书你觉得很厚,畏惧阅读,之所以你会有这种心理,是因为你并非慢慢品尝、细细回味,而是匆匆览过。

  书籍于我来说,拥有着一种神秘的感觉。在毛毛细雨里的我,一手拿着一把破伞,一手抱着一本刚从地摊上买来的科幻小说,到家后我用衣袖抹去它身上似有似无的雨水,端详着它很久,然后慢慢的翻开第一页,沉醉其中许久。那刻,我发现了不一样的我。原来我是一个脑洞很大且很爱做梦的小女孩,对世界充满了各种好奇及其憧憬,阅读时,我能够看到了一个人的喜怒哀乐及恐惧感和好奇心。一朵花的盛开及凋落。我能够听到言语背后的内心深处的情感,厌恶或嫉妒或开心或友善。我从无知的世界跨越到单独的世界,忽然间豁然开朗。世间任何风吹草动都能够触动到我最为敏感的神经。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有叫一见钟情的,也有叫一见倾心的。而我于书之间的缘分,应该算得上是恋爱时使人怦然心跳的感觉吧!有时一整夜都捧着一本书,反复的看,看累了就躺着休息,也没记住一个字。文章美妙之处,在于感情可以留下的只有感觉没有丝毫的痕迹。所以每当再一次重温曾经品读过的文章时,又是另一种而新颖的感觉。好似蒙娜丽莎的微笑蒙上过一层细纱,怎么看都看不透。正因如此,我被她的.微笑给迷住了。

  阅读也是要讲究惜缘和随缘的,别强加,别功利。随着年龄的增长,阅读会渐渐地成为你生活中一种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随手拿起一本书,就好似邀请到一个朋友,能够与他对话,能够赞同他,也能反驳他,能与他谈你的焦虑及不安,听听他的意见了还能将他放下,拿起另一本书,让第三个人加入你们的“阵营”。

  爱因斯坦临终时说过,“死亡对我意味着什么?不过就是再也无法拉我心爱的小提琴了。”阅读也好,音乐也罢,就是如此的重要,重要到可以与生命画等号。

  也有人读了一辈子的功利名誉书,终究也没有坚守住操守的底线;也有人一生都没能读过一本书,不过他的品格和智慧却比一部史诗还要丰富得多。

  阅读的感觉中有着别样的生活,而我们的心灵需要这样美丽而纯净的生活。

阅读的作文 篇7

  寒假开始的头几天,我就迫不及待地来到了“大连市甘井子区图书馆”。我异常兴奋,一头扎进了书堆里。

  厚实的书架,可爱的桌凳,面带甜美笑容的管理员,加上一大堆好书……好一个温馨典雅的气氛啊!我不由得心中升起久违之感,穿梭于书架之间,抓起一本《橘子味的夏天》,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这本书不厚,拿在手里轻轻的让我立刻喜欢上了它。作者庞婕蕾语言细腻,轻松地驾驭着文字,是我深深地被这位主人公骆雨澄感动了。她自幼母亲去世,只有爸爸一个人管她。后来,她转到了另一所小学,一个个故事接二连三的发生了。我时而为叔叔、婶婶的势利而气愤、捶胸顿足;时而为陆盏的搞怪而被逗得开心、哈哈大笑;时而为骆雨澄的“离家出走”而惊讶、目瞪口呆;时而为奶奶对骆雨澄的爱而感触……当看到妈妈给骆雨澄写的那封信时,我的泪水蒙上了眼睛。她多可怜啊!没有母亲、没有快乐。可我们呢?有一个美满快乐的家庭,却丝毫不满足: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奢侈、互相攀比……相比之下,我们已经幸福多了。我又翻看了好几遍这本书,对它的兴趣是丝毫不减。我抬头看看表,时间过得真快,阅读中的时间过得更快,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我抓紧时间,先后读完了《梦想风暴》、《星星总动员》和《小公子》。此时的我就像饥饿的狼,贪婪地吮吸着面前的食物。不知不觉中,中午已经来临,我赶紧挑选要借的书。这本《最爱的狗狗就是你》不错,我连忙拽了下来,生怕晚一点就被别人拿走了。《丢三落四的小豆豆》?好有趣的`名字啊,看看!那不是我们学校推荐的《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和《汤姆索亚历险记》吗?借来读一下。可是,已经四本书了,我还想看一本《金银岛》呢!我只好把《最爱的狗狗就是你》和《汤姆索亚历险记》放回去,这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图书馆。

  为什么只能借三本书呢?如果可以,我真想把这里所有的书都借回家!我想,这就是阅读的快乐吧!

阅读的作文 篇8

  阅读作为一种精神生活,是人们不可或缺的元素,没有阅读的生活是空洞而虚无的,无法想象,那些因缺少阅读而迷失方向的人们没有了一望千里的独到视角和令人沉醉的思考该如何生活;那些因缺少阅读眼睁睁而哑口无言错失的心有灵犀的时刻,相信大家都不愿经历。走进我的阅读生活,感受静谧的阅读之美。

  看到一本好书,我会在课间与同学们议论,我们坐成一团,说到《小王子》,我看见的是一朵骄傲自大而又惹人怜爱的玫瑰。

  有人应道:“小王子的43次日落,为着他那原始纯真对玫瑰的爱,多痴情又脆弱的人儿。”

  走来的同学:“沙漠的动人之处在于,在它的某一个角落隐藏着甘甜的清泉。”

  “这句话太有道理啦!身边的其他事情何尝不是这样?因神秘而珍贵与美丽。”

  “得不到的`东西总最好!”

  “哈哈!”

  “什么?什么?我也要看。”

  “还有,还有,那一句……”

  我在心里不禁惊叹,原来我对这本书的理解那么淡薄,同学们的引导再次牵动了我重新“温习”的心,同时也如获至宝,受益匪浅。

  书中的文字同时也是那样奇妙,让我沉醉,它就如同一只大手,或者说是一根绳,早已牵动我的心,会为那一波三折的情节而动情——《童年》中的阿廖沙,被外祖父打的昏死过去时,那时的我多想冲进书中看看他是否有事。《小王子》中的小王子,他的死去,曾让我陷入沉默,几天无法自拔,甚至萌生了去到撒哈拉沙漠找他的想法。阅读这根绳牵动着我心中的喜怒哀乐,而那另一头则系在了所钟爱的书本里。

  我常常逛书店,它在我的“小金库”告急时就像一个狮子口般的存在,常常一泡就是一整天,它牵动着我不受控地买下钟爱的书,满心欢喜地回家,如饥如渴的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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