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作文

时间:2021-03-27 17:08:12 [第三单元]说说我自己 我要投稿

【必备】自己的作文10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自己的作文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自己的作文10篇

自己的作文 篇1

  你是不是感觉到自己的周围黑暗一片,混沌未分,闷热的黑雾压得你喘不上来气。你感觉到恐惧、无助、失措。

  又或是周围人的闪光过于锋亮,晃得你似乎一文不值、暗淡无奇。你感到卑微、迷失。

  你没有什么可炫耀的。好看的皮囊嫌你丑,有趣的灵魂嫌你俗。在众多光鲜亮丽中,你似乎浑身灰尘坑坑洼洼。

  更糟糕的是,你已经放弃了。默认自己的不足无法避免、无法修改。但你想过没有,如果有人帮你拂去表面的灰尘,甚至可以从你体内发掘出一块闪光发热的金子。但是没有人,连你自己也从没想过。

  但你一定要坚信的一点是,你与众人不一样。他们的矿物埋藏浅、易开采,你的矿物深、储量大。每个人都是奔跑的冥王星,忍辱负重,有时也被排挤出人群,但它也有活着的尊严和意义。他可以放出微薄的光,为宇宙中所有的迷失找到归宿。

  每个人不可能都会是太阳地球那么伟大。但它们仍然可以有属于自己的光芒。就像星空,有了暗淡,才会衬托北极星的明亮。

  所有说你百无一用一文不值害群之马一事无成的人都是眼光片面的人,都是没有耐心拂去你身上灰尘的人。所以你不必自卑,你终会看到自己的光芒的,有一瓦亮度的黑暗也不叫黑暗。

  坚信我有属于自己的光芒,你便真的会成为深夜里驱散迷失的北极星。

自己的作文 篇2

  假如一个人一辈子也找不到他活着的意义,那不是很悲哀吗?

  人这一辈子并不要成大名,立大功,但一定要明白自己的梦想,将它概括起来,成为可能,然后去追求它,将它实现,这应该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和快乐。

  有人放弃了自己的路,从前进的行列中败退下来,是因为他失去了自己的意志。

  让我们见怪不怪的是,有些人好象并不是活在自己的意志指挥下,而是在别人给他划定的范围之内兜圈子,所赖以决定动向的,是“别人认为怎样怎样,”“我如不这样做;别人会怎么说,”或“我这样做,别人会怎样批评。”顾虑重重,有时别人批评又是那么不一致,张三认为向东,李四认为应该向西,再来一个应该向南的,一个认为应该向北的,无论选哪一个,另外三个总会指责你。

  于是,时常考虑“别人怎么说”的人,他就只要一年到头,在不知怎样才好的为难紧张中团团转,总走不出一条路来。

  上面这种人,即使侥幸由于他天生的善于应付,而能做到“不受批评”的地步,他最大的成就也不过是个乡原之类的人物。对于他本人来说,由于终生被驱策,在“别人”的意见之中,定会感到头昏眼花,疲于奔命,将他全部精力置于应付环境、讨好别人上,以致没有余力追求自己的理想,走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在现在社会中,也有一些独行者高喊“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但也不能独断独行,不顾是非黑白,我们在听取别人的意见之后,一定要经过自己的认定与理解,我们应该有自己的定见,用足够的理智去认清事实,在决定方向之后,就不再受别人意见的左右。

  古人说:“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就是我们没有办法使所有人都认同我们去听从每一个人的意见。因此,我们尽可能不去顾虑到“别人怎么说”或“怎么想”,而只要顾虑到自己的理智怎么说,良心怎么想,对自己负责就行。

  曾有一个平凡人说过这么一句豪言壮语,天不生路,我开路,披荆斩棘我都不怕。有了这种勇气我们何不走自己的路,走好自己的路呢?

自己的作文 篇3

  我常常回想初二开学时的那次班会,那次永难忘记的班会。当全班同学都举起右手,选我当班长的时候,我的心情至今无法形容。大家那种信任和鼓励的眼神,让我深深地感到,肩上的担子,是那么沉,那么重。

  事实比我想像中的还要糟。第二天早上,我刚到班级就看到有几个好朋友在吃零食,不知在什么的驱使下,我便跑过去说:“你们怎么能在学校吃零食啊?快收起来!”几个朋友一愣,便气鼓鼓地而又无可奈何地收起了零食,有一个好朋友红着脸说:“小欣,咱们可是好朋友,你可别告诉老师啊!”“我不会把这件事告诉老师的。不过,下不为例!”我坚定地说。这时候,从背后传来几句冷嘲热讽:“爱出风头!”“好管闲事!”我扭过头来,心平气和地说:“这是我的责任!作为班长,应承担的责任!”他们不理解地笑了,我的心里,又酸又苦,不是个味儿。

  从这以后,我常常听到这样的议论声,他们像存心跟我过意不去似的,在我满怀希望的时候,深深地刺进了我的心底。我在操声上,一圈一圈地跑,一个人独处的日子,漫长而又难熬。没有赞扬,没有夸奖,那一个个莫名其妙的眼神,一声声漫不经心的议论,却能给我带来一次次莫大的震撼!我错了吗?不!没有错!我是善意的,是真诚的,是热情的。“这是我的责任,尽好自己的责任,哪怕全世界都批评你,你也该有做人的标准!”这经常这样对自己说。

  伴随着这样的鼓励,我不知走过了多少个漫漫长日。运动会上,到处都有我为运动员们呐喊助威、送水送茶的影子;大扫除的时候,我依旧要等到教室被清理得一尘不染时才宣布“解散”;遇到难题时,同学人最爱问我,因为我总能不大厌其烦地帮他们解答;遇到困难时,他们总喜欢亲热地喊我一声:“嘿,班长,来一下!”

  我们的关系,日益融洽了,往日的隔阂也渐渐消除了。记得那个学期末,我们班被学校评为“优秀班集体”,我们捧着奖状,欢呼着,雀跃着,别提多高兴了。“班长,你这么任劳任怨就不求回报吗?”同学们感激地问道。我微笑着说:“不求回报,这是我的责任,作为班长应尽的责任。”他们高兴地叫道:“这个班长,我们选对罗!”

  “这是我的责任!”它伴着我走过苦闷与欢乐,走过哭泣与微笑,它目睹了我的全部悲与喜,是我走向成功的见证,有力的见证。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我还会记得这句话,这句永远值得夸赞的话,坚守着它,就像坚守着我做人的原则,在遇到困难时,别忘了问自己一声:“你尽责了吗?”

自己的作文 篇4

  我人初中时刚满十一岁,还在贪玩的年龄。那时候,我家才从上海老城区搬到人民广场西南角的一个大院子里。院子里孩子很多,我把孩子们集中起来,宣布建立了一个组织,名称很没有想象力,叫红星组。组内设常务委员会,我和另五个年龄与我相仿的大孩子为其成员,我当仁不让地做了主任。我这个主任当得很认真,经常在我家召开会议,每一次会议都有议题并且写纪要。我们所讨论的问题当然是怎么玩,怎么玩得更好。

  玩需要经费,我想出了一个法子。有一个摆摊的老头,出售孩子们感兴趣的各种小玩意儿,其中有一种名叫天牛的昆虫。于是,我发动我的部下到树林里捕捉天牛,以半价卖给这个老头。就用这样筹集的钱,我们买了象棋之类的玩具,有了一点儿集体财产。我还买了纸张材料,做了一批纸质的军官帽和肩章领章,把我的队伍装备起来。我们常常全副行头地在屋边的空地上游戏,派几个戴纸橄榄帽的拖鼻涕的兵站岗,好不威风。

  夏天的夜晚,我常常和伙伴们进到公园里,小心拨开草丛,用手电筒的灯光镇住蟋蟀,然后满载而归……

  我想说的是,一个上初中的孩子,他的职责绝对不是专门做功课,玩理应是他的重要的生活内容。倘若现在我回忆我的初中时光,只能记起我如何用功学习,从来不曾快活地玩过,我该觉得自己有一个多么不幸的少年时代。当然,同时我也是爱读书的,例如拿到小学升初中的准考证后,我立即奔上海图书馆而去,因为这个证件是允许进那里的最低资格证件,又如在家搬到离学校较远的地方后,我宁愿步行上学,省下车费来买书。

  孩子的天性一是爱玩,二是富有好奇心和求知欲,我庆幸我这两种天性在初中时代都没有受到压制。让我斗胆说一句狂话:一个孩子如果他的素质足够好,那么,只要你不去压制他的天性,不管他上不上名校,他将来都一定会有出息的。教育要保护好孩子的天性。

自己的作文 篇5

  越长大,越难和另一个人在一起。

  不是因为条件。还是有人喜欢你,你也活得比以前更好,不再那么任性,更像在投资的艺术品。

  也不是因为对爱情死心。突然听到的某首歌,会让你不自禁模糊了视线。一些场景,一些气息,始终无法忘怀。朋友帮你介绍时,你也会满心期待。

  却依然单身。闭上眼睛吹蜡烛的时候,总是希望身边有另一个人一起许愿。一些客气的场合,有人来搭讪,话题围绕着你单身的原因。而他们最后给出的结论是,你太挑了。你在心里面笑,所以其他人都不挑?

  其实你自己知道,为什么不能好好谈一场恋爱。就是因为,你太清楚自己是怎样的一个人,所以不会再轻而易举把自己交出去。就像是,有一天你发现跌倒以后的伤口,会开始留下疤痕,于是走路时不敢再大步跨出去。

  因为,你惯性太强、记性太好。认识一个人很简单,忘记一个人很困难。你曾经心满意足的闭上眼睛,让另一个人带你去任何地方,最后却差点回不来。所以不能再失去方向感。

  于是你就变得胆小了。以前喜欢女孩有幽默感,现在更在乎安全感。以前打电话找不到人就拼命的打,现在发了短信没回应,即使心中有波动也可以忍住。以前最有兴趣的话题是对方的过去,现在会先关心这份感情有没有未来。

  所以,空暇的时候,你宁愿和朋友在烈日下逛街,也不愿让对方觉得自己很在乎什么。你安慰自己,有朋友就够了,一个人生活也很好。你忘记了当另一个人女朋友的感觉,当那个人出现时,你开始慌张、害怕。

  只是,你并不是一定要单身,就像你也没计划过一定用哪只手写字。不过是,既然如此了那就这样吧。你想要有人一起旅行,一起看电影。你想和那个人说自己准备好了,只是没有勇气,请对方多一点耐心。你想说不再需要太多惊喜,在心里等的是一份相守以望的感情,抬起头来相视而笑,安心的生活,如此而已。

自己的作文 篇6

  你,现在还好吗?当你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是多久以后呢,会是我所期望的三年后吗?曾经的你很喜欢犯偷懒的坏毛病,不知道三年后的你是否已经改掉了这个坏毛病?三年后的你应该会面临着中考吧,不知道你是否会紧张?三年后的你,还是和现在一样在混日子过吗?趁着三年的时光,多学习学习吧,别等长大了再后悔,因为到那时候你后悔也没有用了。

  光有成绩是不行的,可是没有成绩也是万万不能的,只有学习好了,才有去实现理想的资本。我知道你是一个马虎的孩子,总是丢三落四的,三年后的你已经改了吧。我知道你是个有点内向的孩子,有时候,喜欢将一些事情藏在心里的最深处,表面上看起来很坚强,但心里却很容易受伤。三年后的你应该就成熟,长大了吧。

  其实三年的时间很短,也就一眨眼的功夫就过去了,这中间你一定要努力学习,不要等到长大了才追悔莫及,从现在开始改变,再追求快乐的同时,不要忘记学习,掌握好量之间的关系。我希望三年后的你,不再像孩童般幼稚。也许吧,只有到了时间将你和同学分开的时候,你才会体会到时间的可贵。到那时你会不会哭?不管你会不会哭,我都要告诉你一句话“眼泪是无用的,时间不会因为你的眼泪而停止‘它’的旅行。”

  不管生活会布满多少风雨,我们都要学会撑伞原谅。

  ——曾经的你。

自己的作文 篇7

  别看我外表是个文弱的女孩儿,实际上我的性格与外表大不相同。在外人眼里,我是个“大家闺秀”,但是在家里,我可是名副其实的“疯丫头”!

  家人都说我有着男孩儿般的性格,连对我的称呼也由“玲妹子”改成了“玲伢子”。

  我有做事心不在焉的毛病,手上在做这件事吧,脑子里却想另外一回事去了。一天,奶奶叫我去买鸡蛋,我一边想着《喜羊羊与灰太狼》的故事情节一边随口答应着,想着想着便入神了,走到商店才回过神儿来,却不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了,便一个劲儿地想,好像是要来买什么东西,可是要买些什么东西来着?想了半天脑子都快想破了也记不起来,只好打道回府去问个清楚,被奶奶好一阵数落。还有一次,要买的东西比较多,我担心又患“健忘症”,便找了张纸条把所要买的东西一一记在上面,本以为这下可用不着愁了,可到了商店,我还是愁了起来:刚才出门时把纸条放哪儿了?诸如此类的事情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呢!

  我决定要好好改改自己这粗心大意的毛病。平时不是总忘记带学习用品吗?于是,有一天我一大早就起了床,把所有要用的文具统统找好,还仔仔细细地整理了5遍才放进书包。可一到学校,却不见一个人影,原来这天是星期天。唉,这真让人哭笑不得。

  在农村里“野”惯了的我,暑假到了大城市里,在父母那小得可怜的出租房里,一时间还真有些不习惯。况且老妈又下了道命令——不许出门!每次想溜出去玩,总会被老妈像如来佛抓孙猴子似的'给抓回来。受到这样的束缚,我更是闷得不行。父母也真是的,总拿我当3岁小毛孩儿看,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天下有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当想到自己像稀世珍宝一样被藏在“密室”时,我便想起了那首歌——《小小鸟》,“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想要飞呀飞却飞也飞不高……”我为啥会“飞不高”?不是因为我“小”,而是因为我在“笼子里”!

  有一天,直到太阳晒头顶了我才从床上爬起来,吃过早餐后,见桌上的碗都堆积成“丘”了,只好先洗碗。洗碗太无聊了,于是便打开电视,调到了我喜欢看的综艺频道。演员一个个身手非凡,我情不自禁地为他们欢呼。不一会儿,只见屏幕上出现了一行醒目的大字——危险动作,请勿随意模仿!好胜心强的我心想:不就是头上顶个碗跳舞嘛,这有何难?反正老妈又不在,模仿一下又有何妨?于是我就地取材,随手拿了个刚洗好的碗顶在头上,小心翼翼地跟着跳了起来。当我想象着自己是个羽衣飘飘的仙女而忘乎所以地舞蹈的时候却忘了头上的碗,一个潇洒的“仙女散花”的动作,头上的碗掉了下来,听到“啪”一声,我从“白日梦”中惊醒。望着一地碎瓷片,我呆了,急得像只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这可是5元钱才能买到一个的青花瓷碗,而且是老妈的心爱之物!我估计我将会有“好果子”吃了。

  明知自己的水平就算驾着孙悟空的筋斗云以光速行驶也赶不上那些杂技演员,却还要逞能,真是自找苦吃。毕竟是“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哪,演员们一定在成功的背后付出了艰辛的汗水。当初要是顶个塑料碗就好了嘛,可世上没有后悔药,时光也不会倒流,即使时光会倒流,我会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也不一定。此时的我对“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句话可是有深刻的体会啊。

  接下来可不是我知不知错的问题,而是怎样应付老妈的问题。于是我赶紧把“作案现场”收拾得不留一点儿“蛛丝马迹”,然后把碗的碎片统统倒人垃圾桶,打算来个“毁尸灭迹”,好让“老妈侦探”找不到证据。但又仔细一想,如果老妈倒垃圾时发现了呢?那俺还是难逃一劫!于是我干脆提着整袋垃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到垃圾场,然后使出我的独门绝招“大力神功”把垃圾甩得远远的,这才长舒了一口气,青花瓷碗的事儿可算“死无对证”了。

  刚到家不久,老妈就下班了。为了掩饰我的“罪行”,我赶紧向老妈大献殷勤:先替老妈接过包,换上拖鞋,然后倒了杯冰水恭恭敬敬地双手递给老妈,再打开电风扇让老妈乘凉,还像个乖孩子似的为老妈捶肩捏背。本以为这样可讨得老妈欢心,可不知为何老妈竟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说:“你今天怎么这么反常?”“哪有啊,难道勤快乖巧也有错吗?”老妈一口气把整杯冰水喝了个底朝天。我心想:糟了,老妈难道在借冰水来浇灭心头上的火?果然不出所料,老妈用低沉的声音对我说:“你是不是又出去惹什么事了?我早说了不要出门。”我装成一脸无辜的样子说道:“怎么会呢,我只是见你平日上班辛苦,想报答一下而已啦!”老妈突然站起来,两手叉腰,冷笑着,露出她那对虎牙,提高了嗓音说:“还不给我老实交代,骨头又痒痒了?”我见状,心想: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先去老爸那里避避“难”,可门被老妈占着,难道还跳楼不成?溜是溜不出去了,“母老虎”要发起威来,那可有我受的,还是老实招了吧,免得被严刑逼供,受皮肉之苦!

  于是,我只好一五一十地向老妈交代了顶碗跳舞的事情。老妈听完了我的“口供”,得意洋洋地说:“我就知道你逃不过我的法眼!”可我就纳闷了,老妈是怎么知道的?是有千里眼,还是在我身上装了什么监视器?正当我疑惑不解时,老妈揭密了:“你呀,平时懒得连牙都不刷就吃早餐,怎么会突然间变得如此勤快?用鼻子想也知道你心里有鬼。再说了,如果你是真勤快,是经得起审问的,而你却不打自招了,哼!”老妈可真够狠的,竟以一个星期不许吃冰淇淋来让我“赎罪”。通过这件事我总结出了一个道理:犯了错绝对不能向老妈承认!

  今日是我受罚的最后一天,不知是不是昨晚受了电视的催眠,我到午餐时分才睁开眼,洗漱过后,一看钟,我的天111点半了,老妈即将到家检查,可我还得拖地,洗碗,擦家具,煮饭,炒菜……啊!忙死我了!急中生智的我想到一个十全十美的好办法,把擦地用的毛巾包在脚上边玩边做事,这样既能玩“滑冰”,又能把地弄干净,还可以兼做其他事,又可以节省时间,真乃一举四得也!匆匆蒸上米饭后便去备菜了。

  菜篮子里只有红萝卜和西红柿,橱柜里只存几个鸡蛋。于是我打算把它们做成红烧萝卜、油煎荷包蛋和糖拌西红柿,一切准备就绪后,我便开始大展身手了。架锅、点火、

  倒油、放菜,一切顺利。

  炒萝卜时,不料肚子突然痛起来,我想可能是昨晚我发扬了“贪吃精神”,把肚子给吃坏了(我好像吃了一包“小金龙”方便面,两杯湖南臭豆腐,三个狗不理包子和四个武大郎烧饼),于是赶快如厕。从厕所出来,一股浓浓的煳味扑鼻而来,赶到厨房一看,原来是红萝卜烧黑了,因为刚才忘关煤气了,于是我赶紧把它盛出来。

  煎鸡蛋时,不巧送水的来了,我忙着给钱,结果鸡蛋也烧黑了。不过还好,最后一道菜圆满做成时父母也正好回来了,我微笑着说:“爸妈回来啦?开饭喽。”然后备好碗筷,请父母品尝,老爸皱着眉头问道:“你这是……”“这是黑烧萝卜,巧克力蛋和糖拌西红柿!”我回答。想不到被我这么一说,老爸刚拿起的筷子又放下了。只有老妈夹了块西红柿放到嘴里,不料老妈却飞快地把它吐了出来,说:“好咸!”啊?可能是刚才忙中出错,把盐当糖放了。爸妈做得可真够绝的,一点面子都不给,宁可泡方便面吃,对我做的菜置之不理。我偏不信真有那么难吃,于是夹起我的“杰作”——“巧克力蛋”咬了一口,“呸!”我立刻吐了出来,那叫一个苦哇,简直是黄连二代,想不到味觉也跟我过不去。

  菜吃不成,还有饭呢!于是我打开电饭煲,结果非常令人吃惊——我眼前不是香喷喷的大米饭,而是一锅生米,水与米还层次分明呢,原来我又忘记插电了。唉,此次真乃做饭史上之大失败也!午餐只好委屈着啃馒头了……

  唉,看来我这“疯丫头”确实要好好反思反思了!

自己的作文 篇8

  1842年3月,在百老汇的社会图书馆里,著名作家爱默生的演讲激动了年轻的惠特曼:“谁说我们美国没有自己的诗篇呢?我们的诗人文豪就在这儿呢!……”这位身材高大的当代大文豪的一席慷慨激昂、振奋人心的讲话使台下的惠特曼激动不已,热血在他的胸中沸腾,他浑身升腾起一股力量和无比坚定的信念,他要渗入各个领域、各个阶层、各种生活方式。他要倾听大地的、人民的、民族的心声,去创作新的不同凡响的诗篇。

  1854年,惠特曼的《草叶集》问世了。这本诗集热情奔放,冲破了传统格律的束缚,用新的形式表达了民主思想和对种族、民族和社会压迫的强烈抗议。它对美国和欧洲诗歌的发展起了巨大的影响。

  《草叶集》的出版使远在康科德的爱默生激动不已。诞生了!国人期待已久的美国诗人在眼前诞生了,他给予这些诗以极高的评价,称这些诗是“属于美国的诗”,“是奇妙的”、“有着无法形容的魔力”,“有可怕的眼睛和水牛的精神。”

  《草叶集》受到爱默生这样很有声誉的作家的褒扬,使得一些本来把它评价得一无是处的报刊马上换了口气,温和了起来。但是惠特曼那创新的写法,不押韵的格式,新颖的思想内容,并非那么容易被大众所接受,他的《草叶集》并未因爱默生的赞扬而畅销。然而,惠特曼却从中增添了信心和勇气。1855年底,他印起了第二版,在这版中他又加进了二十首新诗。

  1860年,当惠特曼决定印行第三版《草叶集》,并将补进些新作时,爱默生竭力劝阻惠特曼取消其中几首刻画“性”的诗歌,否则第三版将不会畅销。惠特曼却不以为然地对爱默生说:“那么删后还会是这么好的书么?”爱默生反驳说:“我没说‘还’是本好书,我说删了就是本好书!”执著的惠特曼仍是不肯让步,他对爱默生表示:“在我灵魂深处,我的意念是不服从任何的束缚,而是走自己的路。《草叶集》是不会被删改的,任由它自己繁荣和枯萎吧!”他又说:“世上最脏的书就是被删灭过的书,删减意味着道歉、投降……”

自己的作文 篇9

  生活就像一块调色板,各种颜色的颜料聚集于此,红橙黄绿青蓝紫一应俱全。每一种颜色都是一种生活,每一种颜色都是一种人生,每一种颜色都代表一种情感。有的人喜欢红,有的人喜欢紫,有的人喜欢绿,有的人喜欢蓝,让我们拿起手中的画笔,来调配一种属于自己的生活颜色吧!

  绿色绿色是代表春天吧!露珠的精灵在草尖上跳舞,微风踮着脚尖亲吻那跳跃的绿色,小叶子迫不急待地拥抱它们!向上而富有青春的朝气的绿色啊!

  看看手中的调色板,这样的绿色是调配给什么的呢?对了,就给学习吧!草地的绿色,翠绿欲滴,跳跃欢快,是大自然的色彩,是积极向上的颜色。学习是永无止境的,我们需要不断攀登,我们需要积极向上,只有那样才能有所成就,只有不断地向上才能登上知识的最顶峰!

  草地的翠绿与初春的淡绿,积极向上与平和的心态,不断努力与淡看输赢,这就是学习的颜色!

  粉红色嫩嫩的粉红色,温馨而又可爱,虽不耀眼,但是很多人的最爱。因为粉红色的丝丝甜意,丝丝温柔,因为粉红色的融融的暖意,因为粉红色淡淡的平凡与真诚。

  粉红色不是爱情,不是友情,而是亲情。女孩子喜欢穿戴粉红色的衣服和饰品,那是因为它让女孩子看起来恬静、淡雅。亲情正是这样,平静的像水,它没有红色那样轰轰烈烈,也没有灰色的莫不关心,它是淡化了的红色,拥有红色的炽热,却藏于心底。父母不会成天对我们说他们是多么的爱我们,却会在日常的一些小事上一点一滴地关心我们。不惹眼的粉红色却充满着红色所不具备的温馨的感觉。这是父母为我们调配的一种颜色吧!

  那我们呢,我们也可以为他们调配这样的一种粉红色吧!我们可以在平时与父母的小吵小闹后留下一个俏皮的微笑,也可以在他们休息的时候悄悄的替他们关上吵闹的电视……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平凡,但在平凡中却蕴藏着淡淡的温情。调配一种粉红色,调配一种亲情,调配一种平淡却又无比温馨的颜色。

  紫色紫色,神秘而又高贵的紫色,捉摸不定而又充满梦幻。紫色,我一直很喜欢的颜色。紫色可以是无法预知和掌握的未来。

  未来就像紫色,神秘未知,未来就像紫色,如梦似幻,未来就像紫色,令人向往

  紫色的未来,由我们掌控。只要我们自己愿意,我们可以让自己的未来大红大紫,也可以令自己拥有美好的淡紫色。在紫色的轰轰烈烈和淡紫色的幽静美好之间,你,想选择什么呢?记住,未来的画笔正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

  在这块生活的调色板里,色彩斑斓,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你就可以调配一种属于你的生活颜色!

自己的作文 篇10

  花有百样红,人与人不同。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我也是一样的,感谢上苍给了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性格。

  一张二十岁的外表下包藏了一颗十二岁的心,整个人傻里傻气的,像个孩子般幼稚。静的时候像个女神,动的时候像个疯子,一副女生的外表下包裹了一颗男生的心,最雷人的莫过于走姿了,双手揣兜,一摇一摆的,给人一种二二的感觉。

  最喜欢看的是动画片,例如那些热血的类型,火影忍者,海贼王,死神,龙猫,黑子的篮球,御兽王者,火力少年王,等等,喜欢动画片真真是达到了一定的境界。喜欢看动画片也许在别人眼里很幼稚,但是自己明白,自己看到的是动画片里的真谛,看到了动画片主人公的努力,并且希望自己也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像动画片中的主人公一样修成正果,保护自己该保护的人,有能力保护自己要保护的人。

  自己最喜欢的是小动物,像小猫,小狗之类的都很喜欢,很有善心,很有同情心,也很有爱心。

  我很欣赏自己那种屡败屡战的骨气,哪怕失败一千次,只要是自己认准了的事,就算所有的人都阻止我,我也要办成这件事。

  对待父母孝顺,对待朋友忠诚,对待陌生人真诚,为人热情。亲爱的自己,我很喜欢你的这些优点,虽然以前的你一直失败,但是我相信,只要坚持下去,自会有春暖花开的时刻。

  亲爱的自己,我希望你能做茫茫人海中独一无二的自己,不被世俗改变,不随波逐流,拥有上进心,坚韧,顽强,迎难而上,不让那些对自己有期待的人失望,不让自己失望。

  加油,亲爱的自己,选择活在别人眼里,必将死在别人嘴里,我希望你努力成为自己心目中想成为的样子。未来,我为现在的你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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