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友谊,我认为它可以带你驶过汹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帮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种仅次于亲情的感情。《夏洛的网》正是向我体现了友谊的伟大。
虽然书中很多细节一笔略过,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对威尔伯的爱,那种包含了不舍,却远胜于不舍的爱。那些爱透露在:夏洛为威尔伯织得每一个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励威尔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话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点一滴。在夏洛生命的尽头,她依旧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编织了最后一个词:谦卑。
或许在夏洛心中,威尔伯就是一个极其完美的人。夏洛很开心威尔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尔伯眼里也日渐伟大,她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冷血,那么冷酷无情,她已经成为威尔伯世界里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树叶与叶脉,没有叶脉,树叶就无法吸收阳光和养分,无法生存。威尔伯不在意名利、权力、金钱、荣誉,他只在意夏洛与生命,是夏洛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诺说:“我救你。”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波澜万千的。在夏洛的最后,生命的尽头,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她身边。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怀着希望死去的,因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寿命,蜘蛛的寿命,是那么短暂,仿佛一片枯黄的`落叶轻轻飘落在寂静的湖面上,浮出一阵阵淡淡的涟漪。她也许只是威尔伯的一部分,可是,威尔伯却是她的全部。
我羡慕威尔伯,因为他有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欢夏洛,因为她无私的付出、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就像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样:“你要活下去,威尔伯!”《夏洛的网》讲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谊的伟大,永恒的精神。书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欢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恒的,而她也从未后悔过,那个承诺:“我救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生命是无法预计终点的旅途,寻寻觅觅中邂逅了迷茫、温暖,坚定后,我们终会成长,终会幻化成足以独当一面的勇者,继续行走在路上。
米娅带我走过她的12岁,和她一起体验了她《十二岁的旅程》。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她有着另外一个奇妙的身份——阿梅。这个名字,把她与素未谋面的故乡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这个暑假她原本想要跟朋友一起在海滩上欢聚,但却不得不陪奶奶飞越几千公里,来到爸妈口中的故乡越南,寻找一个重要的秘密。究竟是什么让奶奶执着惦念了几十年?最终,所有的线索都指向最后的玄机,一封带不走的信——
“细数每一滴雨,热切的想念着你"
这是爷爷写在每一封家书上的句子,“这个句子会在爷爷每一次呼喊她的孩子们的名字的时候生动起来。这个句子会在他生命最后那些年的每一月,每一周,每一天,让他心里隐隐作痛"。
这便是本书最隐晦却又最浓重的一抹色彩了吧,作者未花大量笔墨来描述,但即使是只言片语,爷爷奶奶石比金坚的`爱情也深深触动着我的心。他们在少年时真诚的爱着彼此,组建了家庭并且生儿育女,他们用只有他们读的懂的密语为孩子们命名。他们在战火纷飞的年代,凭借对彼此深沉而毫不动摇的爱,坚定的活着,为的就是实现当初的承诺,他们一定要越过炮火再相见。后来奶奶带着孩子们逃难在异国他乡落脚,但她一刻也没有忘记过她的丈夫。她执着追寻,最终找到了这封带不走的信——“细数每一滴雨热切的想念你"——这句爷爷写在每一封家书上的句子。
浓浓的爱包围着阿梅。这段旅程对阿梅来说更是一场心灵上的旅程,阿梅在这段旅程中锐变、成长。
在这段旅程中阿梅认识了几乎完全认陌生的故乡。越南,给了阿梅全新的世界,她寻找到了身份的认知,收获了难能可贵的友谊,还忙里偷闲地品味着他人生中第一次暗恋。
初到越南,她总是与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后来她认识了一个喜欢研究青蛙的女孩阿雯。在今后的日子中她慢慢与这位女孩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骄傲自大的她学会了与人相处,彼此尊重。阿梅虽然身处越南,但他却一直心系美国的那个男孩。即使忙得焦头烂额,也不忘到闷热的网吧里看看男孩的消息动态。渐渐的,她对人与人之间感情的看法,多了一份成熟稳重,对如何处理自己的人际关系也有了新的见解。
阿梅长大了。我也长大了。
在困境中要学会依靠自己,独自面对问题、困难,独立解决。在往后的生活中,总有一些时候父母会不在我们身边,身边会没有可以依靠的人。多自己处和理解决问题,学会处事的方法,让自己走向成熟。
时刻注意自己的社交圈,处理好自己的人际关系,多结交益友,与自己的伙伴相互鼓励,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什么是最好的朋友?他会在自己享乐前考虑你的快乐。
穿着打扮是衡量一个人的标准吗?
时间是对感情最好的考验……
阿梅的这段旅程也在不断地启迪着我,如何独立,如何处理自己的感情,如何与人相处,如何尊重他人……
一段旅程亦是一段成长,这段“旅程"对阿梅来说是成长,对我亦是一段成长。
我们可以漫无目的地徜徉在喧嚣的街头,漫步在静谧的草地,踏足渺无人烟的戈壁。也可以手捧书卷,暂时远离浮躁,抛却忧愁和烦恼,解除心灵的重压,感受物我合一,享受灵魂的成长。
要么读书,要么旅行,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要在路上。
生命本就是一场方兴未艾的旅程,我将背起行囊,在旅行中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书。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书是丹尼尔·笛福创作的举世闻名的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虽然是一本小说,但是书中的描写是那么真实,让我感觉像是发生过一样。小说主要讲述了鲁滨逊死里逃生,被海浪推到岸边,漂到了一座不为人知的孤岛上。在这座岛上,鲁滨逊从刚开始的手足无措,到后来的把自己想象成整座岛的国王。甚至还自力更生,用自己的双手圈养山羊,播种食物,住在自己的山洞里。最后,还顺利地驯服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28年,救出船长,回到了英国。
令我引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看到沙滩上的脚印后,每天茶不思饭不想的,当时我的心情和鲁滨逊一样,也非常害怕有野人出没。我继续往后翻,看见了遍地人骨的草丛,尽管我很担心有野人,但好奇心让我一页页地看了下去。终于,鲁滨逊发现了野人们野蛮的宴会,还有三个俘虏他们竟想吃掉自己的同类人!这时,有一个俘虏摆脱了他们,朝鲁滨逊这边逃来,鲁滨逊要抓住他,做自己的`奴隶,于是把他带回自已家中,鲁滨逊教他说话,取名“星期五”。这让我感受到了鲁滨逊耐心善良的一面。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情节紧张生动,更多的是因为比较喜欢鲁滨逊的性格和理想。鲁滨逊青年时期有自己的梦想航海家,尽管他父亲不同意,他也敢于去追逐梦想,实现梦想。我非常喜欢这种敢于拼,敢于追逐梦想的性格。是啊,如果我们没有梦想,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空虑,毫无意义。一个没有梦想的人就像一个牵线木偶一样,任凭他人摆布,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鲁滨逊还有一种强烈的正义感和自力更生的能力。正义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别人有难,我们要尽全力地帮助别人,就像鲁滨逊那样救“星期五”和遇难船长一样,义无反顾。自立更生的能力决定了你的命运,有些人被放到哪里都可以生存下去,而有些人十几岁了还等着父母喂饭,相信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我们要勤劳,才能成为鲁滨逊那样会生存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中隐藏了许多知识,再加上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难怪是世界名著,我真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是怎样的人?怎样才算是最好的自己?忙忙碌碌中,又有多少人能静下心来思考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
美国作家安德鲁·克莱门斯的校园小说《自省清单》以妙趣横生的文字和美妙绝伦的故事,让我随主人公琼丹一起笑,一起闹,一起思考一些问题。
读“清单”识琼丹
女生琼丹,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六年级学生,在她周围的朋友或是才艺超群,或是长相甜美,或是成绩优秀……不论什么,琼丹都和其他人有强烈的反差,在这种环境下,琼丹觉得自己的人生糟透了。琼丹和大部分孩子一样,渴望得到他人的认可和赞美,于是,她写了三张自省清单,主题分别为“我做的最棒的”“我做的还可以的”和“我做的很差的”,但清单被同学玛利亚看见了,她让琼丹受到了无情的嘲笑和排挤,可琼丹依然友善待她。
天生我材必有用,小人物也能成大事。在一堂音乐课上,同学们正在练习毕业典礼的曲目,突然,门后传来“嗡嗡”的响声,葛雷夏老师去开门时受风的阻力,撞到门昏了过去,原来是龙卷风。同学们吓得不知所措,琼丹却克服了内心的恐惧,冷静地指挥同学们搭建堡垒,躲避台风,保护了自己和其他二十个孩子,将几乎无可避免的悲剧转变成了美好的欢喜结局。
琼丹用她的行动告诉我,是金子总会发光,要做最好的'自己。哪怕你最不起眼的优点,或是擅长的事情,也会让你有所成就,人不应该妄自菲薄。在自省中寻找“自我”的价值,不要总是羡慕别人,不要总是与别人相比,要懂得欣赏独特的自己。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个人都要在成长中学会自省,在自省中慢慢成长。
思生活省自我
琼丹的故事,让我仿佛看到了前年暑假的那个自己。那时,我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全国钢琴八级的考试,过了一段轻松自在的生活后,又到了新的备考时期。妈妈和老师认为以我的水平能直接考十级,可当我看了那画满了音乐符号和长达七八页的曲谱后,坚持要选择先考九级。
妈妈觉得我没有信心,是在逃避现实,实际上我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最终,在老师和妈妈费尽口舌劝说后,我勉强同意了直接考十级。虽然我努力地弹奏,可内心却有些不情愿,上课状态迷迷糊糊,手也不听使唤,频频弹错。老师的批评声常常响起,“手抬高点儿”“又弹错节奏”“跳音没有力度”这样的话语充斥着耳际。即使现在,回想起那段消沉的日子也是挺害怕的。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繁重的练习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每天五六个小时的练习都是在泪水和汗水中度过的。手常常会感到酸痛,踏板踩久了脚也会麻,可一想到不能让妈妈和老师失望,手又会重新聚集起力量……时间艰涩前行,慢慢地,感觉以前的自信回来了。考级的日子终究还是到了,我鼓起勇气和自信,走进考场,那一次的弹奏,出乎意料的流畅……
做最好的自己
生活中,我可能摔倒过,哭泣过,消极过,可我又擦干眼泪,笑着重新站起来了。我活着,并不是为了让别人喝彩,自己的生活需要自己去打理。我是自己世界的主宰,只要自己的那角天空没有阴霾,就会给周围的人带来光明。丑小鸭在外界的排挤下成长为最美的白天鹅;灰姑娘在家人的折磨下成为了美丽的公主;琼丹在大家的嘲笑下成为了值得学习的榜样。同样,我要做一个最好的自己,即使前方狂风暴浪,只要我有一颗自信的心,我,就是独一无二的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有许多的书,如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鲁迅的《朝花夕拾》……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刘慈欣的《三体》。
《三体》是一本科幻小说,它总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叫,《三体》第二部叫《三体2之黑暗森林》第三部叫《三体3之死神永生》。起初我是因为它的封面好看才买了回来,回家一看就入了迷,接着就买了二、三部。
书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在上个世纪60年代末,当时美苏争霸,他们两个国家开始比谁的太空探索技术更发达,中国也不甘示弱搞了一个名为“红岸”计划,红岸计划中的一名叫做“叶文洁”科学家的科学家利用太阳向宇宙的深处发射了一条信息,不久后一个叫做“三体”的文明收到了这条短信,并且要向地球宣战。但是地球的科技与三体比起来就像一只虫子一样微不足道,最后人类团结在一起用各种各样的方法与三体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中的人物刻画的十分逼真,把人的性格、特点十分完美的展现了出来。并且书中的对比手法让我感受到无比的震撼比如人类的星际战队与三体的水滴探测仪的对比,比出了人类的自大和渺小,比出了三体文明的无比强大,这个对比让我为人类与三体同归于尽的结局感到十分的惊讶,同时又让我感到智慧的力量事多么的强大。
书中也有许多的道理。比如那句“宇宙是一片黑暗森林,里面的每一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当他们遇到另外一个与自己一样的猎人时,并不知道对方会不会伤害自己,所以就要先下手为强。”不也适用于当今社会吗?
令我百看不厌的片段是太阳系被“二向箔”从三维降为二维的.那段文字。刘慈欣用了他百分之百的脑细胞去想象这幅画面,又用百分之二百的脑细胞吧这幅画面用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太阳系被降维打击的那段文字简直太震撼了,我无法形容出那无比震撼的画面,不过我倒是有另外一种方法把这幅画面呈现出来,那就是让大家看一看梵高的《繁星》。
《三体》这部书给人带来一种无与伦比的震撼,它将宇宙的浩瀚用文字的方式呈现了出来,我强烈推荐大家去看一看《三体》系列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最近其中寒假看的一本书是杨红樱阿姨的《漂亮老师和坏小子》。
这一本《漂亮老师和坏小子》这一本书是我在老师读书漂流会上意外看到的一本书。当时我就在想:老师和坏小子能有什么故事呢?我就非常好奇,毫不犹豫地把这本书签了下来,剩下的时间就在看这本书了。
这一本书很好看。这一本书主要讲述了漂亮而率真的师大中文系毕业生米兰,偶遇白果林小学的四位坏小子肥猫、米老鼠、豆芽儿、兔巴哥(外号)后,在他们的怂恿下应聘为白果林小学六三班的班主任,因此与这四位坏小子发生了一系列温暖而又让人捧腹的故事:漂亮的.米老师带领学生们跳芭啦芭啦舞;米老师去豆芽儿家家访时,编着“谎言”送偏方;米老师教“男生女相”的李小俊如何捍卫自己的尊严;毕业考试前米老师带着全班同学去郊外踏青,用计谋巧妙地保护金丝猴,保护学生和自己。书中给我印象深刻的片段是:六三班的男生和六二的男生为了给米兰老师打分的事情打起来了,米兰迅速赶到现场,和学生一起撒谎说他们是在练“拳击”,从而阻止了治安老大爷把他们送往派出所。
当她问起打架原因,在男生们几句“说出来也没什么意思。”“请你尊重我们的隐私,行吗?”然后六二班和六三班的男生们竟然拥抱起来,说他们和好了,既然是这样,米兰也就不想再追究下去。可六二班的男生们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们被老师逮去写检查,带家长,一直到晚上10点多才完,回家还被家长一顿好打,甚至有的被爹妈混合双打,真惨。
第二天,六二班的颜老师还不放过学生,可米兰说没什么大不了的,结果被告到年级组长那儿,年级组长又告到校长那,说米兰没有责任心,是非不分,不适合做老师。结果米兰就被校长找去谈话了。可米兰的一个问,就让两校长放声大笑起来,她说:“你们俩也是从男孩子过来的,你们小时候打过架没有?”本来嘛,有几个男孩子是不打架的?又有几个男孩子说得清楚他们为什么打架?真的说得清楚,他们就不会打架了。米兰老师的这一做法非常好,首先,她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阻止了搞治安的人把他们送到派出所去。因为去了派出所,孩子们就会有犯罪感,心理上会留下长久的阴影。其次,两个班的孩子很快就和好了,说明他们已知错。六年级的孩子,认知能力已达到相当的水平,响鼓不用重捶。如果像颜老师那样纠缠不清就没意思了,反而会给学生留下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还有一点:米兰认为生病了,就不应该在带病工作,原因是:一,会把病传染给学生;二是生病了,精神不好,怎么能上出高效的课来;三是学生也不想看到一个满脸病容的老无精打采的给他们上课。所以当米兰发现自己生病时,首先做的是化妆,把自己打扮神采奕奕,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现给学生。接下来就去请假。结果却招来非议,说什么生病了还化妆;小小的一点感冒还用请假,前两年得肝炎还没休息呢!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在一些老师的眼里,米兰成了另类老师。
米兰在孩子们心中是公认的好老师,是受孩子们喜欢的好老师。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作为一名现代的青年老师该具备的精神。我们不能因循守旧,要有创新、探索的精神,事事要把学生摆在首位,要从学生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还要有勇于向学生承认错误的精神,以一个平等的身份去和学生相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十分喜欢看书,特别是喜欢看”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在看了她写的书后,我发现自己对《你是我的哥》,这本书情有独钟,百看不厌。
《你是我的哥》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家庭中的亲情纠纷。
从小丧父的少女可小如,在和妈妈、小哥一起相依为命度过了四年时光后,又不得不接纳两位新成员;继父和继父带来的儿子。对于表面大大咧咧而内心十分敏感的小如来说,家里突然多出了两位男性,内心是非常不舒服的。尤其是大哥鲁奇,他虽然外表又酷又帅,但是性格十分桀骜不驯。每天和大哥相处一室,忍受他的种种毛病和坏脾气,令小如心生烦恼。多少有些自私和偏心的妈妈,不善于调节儿女间的矛盾,因此,对鲁奇的讨厌,憎恶,构成了少女可小如日复一日的'生活内容,直到鲁奇被迫离家去闯荡社会······
鲁奇的离去,终于使这个家有了一家人间的温馨。但是,小如的心情却没能平静下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她逐渐理解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离别,什么是怀念,还有什么叫做珍惜。
看这本书,总能让我想起舅舅一家。20xx年11月时,我舅妈的娘去世了,或许是因为妈妈的离世,让我舅妈知道了珍惜,珍惜身边在世的人,不要等他们走了,再来后悔,世上可没有后悔药。以前舅妈和我外婆——她婆婆间的关系不是很好,现在,他们间有了融洽的婆媳关系。舅妈还会为了让外婆和她们一起出去吃饭,不在家吃那些热了一遍又一遍的冷菜而用激将法,说:”如果你不去,那我也不去,陪你们一起吃冷菜。”
我们也是一样,多去关心身边的人,不要等他们去世了再来是我不对,我该对你们好一些,这种话。在此,我呼吁大家:”多多关心身边的人,关注长辈们的身体健康,把你的爱无私的献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高尚行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谈到读书,我的朋友说我是一个书呆子自己的权利,不只是因为我喜欢阅读各类书籍,但我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我可以随时随地阅读。
但是,如果你问他们最喜欢哪些书,他们的答案会有所不同。张三说这是一部武侠小说;李斯是一个经典的名字;王武祥是一类侦探;陈柳认为这是一个轶事;刘淇觉得这是一个科学的谜团。总之,有很多答案,然而,它们都是错的,我最喜欢的是这部小说的生平。
人们常说这本书是人类的第二任教师,所以我认为这本生命书代表了这位老师的一半。因为本书的每一页都让我真正理解了一些东西。
那一年,学校组织了军事训练,我们在基地呆了四天。痛苦教官的鼓动下,与老师和同学们的鼓励后,所有的坚持,得到了测试钻探第二,并在拔河比赛中荣获第一名。这个页面让我明白如何在不经历风暴的情况下看到彩虹。
六年级是每个人在小学上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老师说经过六年的努力,我看到了毕业考试。我把自己的目标定为优秀,但我的语言是一个。嗯,这让我非常痛苦。为了学习语言,我去辅导课并购买了语言学习任务。我周末只休息一天。最后,我的`语言是用优良94.本章,让我知道,只要努力是深,铁撞向针。
今年8月,我想换一部好手机,但我不想让父母付钱。我想我长大后应该赚到自己的钱。所以我来到鱼市,说我有六条鱼,每次我完成它。当他累了,渴了,饿了,痛苦,我不想做了几次,让我同学的劝说下。最后我拿到了743元的工资,我拿了钱买了好手机和剩下的钱。这一点,让我知道钱不容易,坚持就是胜利,并且理解人是自给自足的。
一般来说,我相信生活是我最喜欢的书。即使是开水也是最昂贵,最便宜的水。这本生命之书是最无忧的书。如果知识是金字塔的针头,那么生命之书就是塔楼和基地。他每天都和我在一起。它教会了我在课堂和其他书籍中无法学到的所有知识。我教的越多,我就越受益。
如果知识是金字塔的针头,那么生命之书就是塔楼和基地。他每天都和我在一起。它教会了我在课堂和其他书籍中无法学到的所有知识。我教的越多,我就越受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古人说,三天不读书,便会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乍听之下,这话似乎很严重,仔细一想,却觉得十分有道理。
我从小就喜爱读书,什么《十万个为什么》、《童话大王》、《红楼梦.》 我全都看过,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简爱》。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简爱自幼父母双亡,投靠冷酷的舅母,但舅母无情地抛弃了她。她在一所慈善学校做了六年学生和两年老师。十八岁时,简爱受聘到桑菲尔德府当家教,认识了主人罗切斯特。两人都被对方独特的气质和丰富的感情所吸引,于是不顾身份和地位的巨大差距深深相爱了,正当他们举行婚礼时,有人证明罗切斯特的妻子还活着。简爱知道了他们不平等的婚姻,于是选择离开。后来,简爱意外遇见了她的表兄妹们,并从她叔叔那里继承了一笔遗产。但她无法抵御对罗切斯特的刻骨思念,于是回到了已经失去了财富、身体也遭到火灾严重摧残的罗切斯特身边,依然跟他结婚。在爱的沐浴下,罗切斯特慢慢找回了幸福和健康。
女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身材瘦小,相貌平庸,没有金钱,地位卑微的女人,可她却有一种从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和丰富的感情世界。她自强自爱,不管处于什么样的环境,始终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坚持个人的独立性。她强烈的独立意识使她坚守一个信念:追求平等基础上的爱情和婚姻。因此,当她不能平等和罗切斯特结为夫妇时,她坚决地离开了他,哪怕心里是多么爱他!但她对爱情的追求始终不偏离传统道德的规范,她在个人感情与世俗观念的冲突中寻求两者统一。当她有小资本,回到罗切斯特身边时,尽管罗切斯特失去了财富和健康,她仍毫不犹豫给了他全部的'爱。
读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简爱虽然长的相貌平平,身份卑微,但她并不自暴自弃,并且并不虚荣,她善良,她温柔,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她的爱情经历使我形成了最初的爱情观。我要像简爱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冰心奶奶曾写过一句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每天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畅游在书的海洋里,读书让我心情愉悦。
其中,有一本书让我印象深刻。这本书是《青铜葵花》,书的作者是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每当我读曹文轩的作品时,总让我感受颇深。这本《青铜葵花》也不例外。
主人公青铜和葵花,一个是哑巴,向往正常人的生活。一个是孤儿,渴望得到家的温暖。他们各有各的不幸。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两个人生活在一个家庭里,青铜是哥哥,葵花是妹妹。他们一起经历了虫灾、水灾、贫困等生活给他们带来的折磨,在风雨中顽强生活的故事。
葵花是孤儿,从小就很懂事,来到这个家后,她刻苦读书照顾家人。她为了给家里省下烧油的钱,跑去同学家写作业;贫困的.家庭条件连照一张照片都算一笔大支出,她努力抑制住心中的渴望;奶奶生病了,她瞒着家人自己坐船去江南捡银杏挣钱,希望能给奶奶治病。她是一个多么懂事又让人怜爱的小姑娘啊!
青铜也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在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严冬,他守在镇上卖芦花鞋,为了给家里添一份收入,把自己穿的芦花鞋也卖出去,最后光着脚踏着雪回去;他处处让着葵花,家里只能供一个人上学,他耍小把戏把机会给了妹妹;他不让葵花受欺负,每天赶牛接葵花上下学;葵花失踪的那些天,他提灯整夜整夜的守在她失踪的桥上。
苦难虽然折磨人,但是也能使人成长,青铜和葵花在相处的过程,心灵也受到了洗涤,读者们也一样。
青铜葵花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中成长,我也受到了感触,我觉得,我可以帮家里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可以孝敬长辈,在爸爸下班后给他倒一杯水,在妈妈休息时为他捶背……我想类似的行动有很多。
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是一次次被震撼、被感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书是一个让人欢笑,让人悲伤,让人紧张,让人哭泣的东西,尤其是一本好书。在我看那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有被任何书带来情绪波动。正是因为它,我立下了我的梦想——当一名侦探,这本书就是《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是雷欧幻象的剧作,一本本书承载着一个个侦探的梦来到了人间。书中一个名叫墨多多的男孩儿,英勇无畏,是一名先知;一个名叫尧婷婷的女孩儿,体内流淌着女巫的血液;一个名叫虎鲨的女孩儿,空手道,合气道样样精通;还有一只名叫查理的小狗,可以释放闪电,他们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团队,名叫DoDo冒险队。书中还出现了一个名叫‘鬼影迷踪’的团队,他们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全被DoDo冒险队阻止。(注:以上人物描写是第三季的)
最近,我对《查理九世》的其中一本书——《邪恶的魔女》着了迷。书里讲述的一个女巫和女巫猎人打斗的故事,起初DoDo冒险队并不知道女巫和女巫猎人的游戏,他们用自己的智慧让女巫和女巫猎人没有得逞。在这本书里,作者运用了大量的好词好句,其中我喜欢的有以下几段:
“我想知道,魔法到底是什么。”墨多多突然问道。
“那是你看不见的神秘力量。”尧婷婷轻声回答。
“这让我想起了20xx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两大科学家预测的希格期粒子构成宇宙的基本粒子,虽然我们一般人还看不见,但是也许有人早就能操控这些粒子……”查理无声的笑了:“我早就说过,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超越你们认知的。”虎鲨还在发懵地问:“谁会魔法?赶紧教我两招呀。”
这本书中,我不仅认识了希格期粒子,还知道了神话中的许多神明,如好战、凶残的战神玛尔斯,无所畏惧骁勇善战的大力神海格力斯,英格兰神话中的湖之女神薇薇安,天真烂漫的女武神布伦希尔特,北欧神话中的欺诈之神洛基……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和梦想,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书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世上书籍无数,真正令人缅怀的,只有寥寥几本。世上名著无数,而令我欣赏的却只有一本,那就是《茶花女》。
这是一部反映上流社会的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名妓——玛格丽特的一生。她虽然身陷于花天酒地之中,可如莲花一般,出污泥而不染。她思想高尚,向往摆脱这阴暗的生活。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这不是一部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小说。其实不然,玛格丽特对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渴望正是人们现在所欠缺的。
玛格丽特是一名出身贫穷的美丽女子。为了生计,她不得已进入这种花天酒地的生活,可她每次只是献艺,从不答应客人额外的要求,因此她在当时的地位要比其他艺妓高得多。再加上她美貌惊人,很多上流社会的伯爵与贵族老爷都重金供养她,使她过上贵妇人般的生活。可她并不快乐,她不喜欢这种充满着金钱和酒的生活。她喜欢自由、愉悦,哪怕是穷苦的.劳动生活。她始终抱着这种美好的希望,终于有一天,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进入了她的生活。她感到,这就是她等待着的,能够带她离开这种生活的人,她像被囚禁了数百年的公主,期盼着王子披荆斩棘的来到她身边,带走她,去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这终究是不可能的,地位的悬殊,身份的差异,都阻挡了她追求幸福的道路。要赎回自由,必须付出老板买她进来的十倍价格。她带着这个世界的绝望,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就像一支凋零的玫瑰,在社会的腐败下,渐渐逝去。
我突然想起了圣母玛利亚,她曾经厌恶自己如画的容貌,那是多少女子都羡慕的容颜。正是这种美丽,给她带来了不该有的悲伤和痛苦。现在到底有多少人像玛格丽特一样心存希望?冷漠、背叛、欺骗、歧视,让人无法明白世间何为表里。
合上《茶花女》,我也合上了我的思绪,我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我仿佛看到了玛格丽特在天堂的另一头,朝我恬静的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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