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华]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威尔伯的小猪和一只不起眼的`蜘蛛夏洛。它们都生活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上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并得到了一个可以安享晚年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我救你”这是当威尔伯得知自己的悲惨命运后,夏洛对它说的话。短短的三个字,却表达了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夏洛肯定知道,如果救了威尔伯,自己就会没命,可是它没有说出自己的苦衷,因为它知道,如果说出来的话只会让威尔伯感到失望与害怕······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她有点生气,刚想回我一句,又突然住过身去,用嘲笑的口气说“算了,跟你也没什么好说的,哼!”“你!”从那以后,我和她就再也没有来往,你不理我,我不睬你,井水不犯河水,看见了也当没看见,就快步走过去······现在想来,可真是可笑又后悔,就因一块小小的橡皮,却毁了我们的友谊。如果没了朋友,这块橡皮又有什么重要的,如果能让我回到过去,我一定会把橡皮借给她!
瞧,遇到一点点小事引起了矛盾就“割席断交”,怎么跟夏洛比呀!以后,我要学习夏洛为朋友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成长进步!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在日常生活中,从来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也是白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来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人生就像一艘荡漾的船,在生命长河的一本书,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有享不尽的万里晴天。
一个人会在一生中经受许许多多的浪头,这些浪头是汹涌无比,会让你胆战心惊,会让你充满得之失患,但是小船被浪头击倒的话,还能平稳地渡过,真正能掌握命运的人是你!你即可以从汹涌的大浪中走出,也可以任由被大浪击倒,掉在冰冷的长河之中,这一切的命运都掌握在你之中。
这几日我已经读过《鲁滨孙漂流记》也明白了许多的道理。鲁滨孙因为一次的事故漂流到一个袅五无人烟荒岛上。鲁滨孙你是一个顽强的冒险者,是一个有极强想活下来的冒险者。你来到了这个荒岛上并没有害怕,而是耐心地寻找食物,有一次你看到了一艘废弃的大船,但那?f大船离你很远,但是你并没有慌张而失去理智。你毫无畏惧地跳下大海,几次差点身体抽筋而溺水身亡,但是你都坚持下来了。只要得到船上的事物食物就能活下来!正是这种想法,才让你勇往直前。终于你得到了应有的食物、枪和生存工具。你只凭一个斧头造了一个木屋。你是生存的王道。还有一次你遇见了凶残的野人。但是你并没有慌张失色,而且英勇地击倒了他们,并和他们其中一个野人教了朋友。因为那天是星期五所以你给那位野人起了“星期五”这个名字并作以纪念。从此你跟星期五一起度过了二十八年的漫长时光……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你是一位敢于冒险百折不饶的人。
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无数的学子吃尽了世间的苦头才走了人间的巅峰。是啊!只要我努力,也可以做一位人上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教育!科学!学会读书便是点燃火距”。这是法国作家雨果曾说过的一句话。他有很多代表作都家喻户晓,其中《悲惨世界》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主人公冉阿让是一个淳朴的园丁工人,但是他家庭贫困,生计难熬。在一个冬天的晚上,他饿得不行,就到面包店里拿了一块面包,不料被抓住了,判了五年苦役。可是冉阿让不甘屈服,为了早点自由,大冒风险四次逃狱,又被加刑十四年。偷一块面包竟要服役十九年,何等悲惨啊!苦役生活结束后,冉阿让不再是曾经热心的冉阿让了,他变得仇视法律,痛恨社会,甚至想放弃生活。卞福汝教主在这时候帮助了他。他默默宽容的冉阿让偷盗银器行为,并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将他放走了。冉阿让知道这件事后,内心产生很大波动,他开始弃恶从善。
那之后,冉阿让化名马德兰,从此洗心革面,不久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而且当上了大名鼎鼎、普济众生的好市长。生活总是不会一帆风顺,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曾经缉拿过冉阿让的警长沙威突然出现,并不停地找他麻烦,随时准备抓捕他。可是在国家内战之时,冉阿让不顾生命危险拯救女孩珂赛特的一幕,被沙威看到了,他犹豫了。他不知道冉阿让会做好事,他也不知道这人竟然还有善良的一面。他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没有抓捕冉阿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站在气势磅礴的大河边,纵身一跃,粉身碎骨。
我不知道我是以什么样的心情读完这本书的,但我知道在一年后的现在,是以复杂的心情来写下这个感悟的`。在书的结局,冉阿让临死前仍旧对珂赛特谆谆教诲,他完全成了博爱主义的化身。作者赞叹道,“在某个阴暗的地方,有个巨灵,张开他巨大的双翅,正在等待着这个灵魂”。
站在冉阿让的角度看,因为卞福汝教主的善良感悟了他,使他变得同样仁爱。接受芳汀的要求,原谅珂赛特一次次的不理解,包容沙威一次次的抓捕。大家面对可亲的马德兰市长。谁又能想到他是服过役、逃过狱的冉阿让呢?人性会变,也许你的一个善变一个人。
再站着沙威的角度说说,他出生在监狱中,由警察抚养长大,每天面对的只有警察和罪犯。而他被灌输的思想也是对罪犯的深恶痛绝。在那个鱼龙混杂的社会,罪人的生活苦不堪言“家庭不留宿,人们不欢迎”,这是沙威和人们的统一思想,他认为罪人只会做坏事,他们都是罪有应得。现在想来,他的想法真的过于绝对。第一次在书中看到沙威视我的三观受到严重冲击,他怎么如此冷漠却又如此的胆大妄为。他又是一个极端固执的人,他不允许自己犯任何错误,以至于在放走冉阿让时,选择跳河自尽。
沙威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抓捕冉阿让,但是作为读者的我们,很容易看出。他看到了冉阿让的善良之举,内心极为震撼。冉阿让的慈爱,热心感动了他的内心,触动了他灵魂。
“上帝永远存在于人的心里,这是真正的良心。当心灵遇到虚假的绝对时,他暗示的心灵,要认识真正的绝对,人性必胜,人性不灭”!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觉得过于绝对。真诚善良的本质可以不仅使自己变得更好,甚至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可能你的一个瞬间就会触动他的灵魂,使他改变吧。
希望我们都做一个善良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在我的眼里,好书就像一杯香浓的美酒,它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家书架上的好书数不胜数,有充满智慧的《十万个为什么》、有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其中,让我爱不释手的是《女孩的故事》,因为这本书是一本童话书,它会丰富我的想象力。
《女孩的故事》里,金手指是我最喜欢看的一篇,故事内容为:从前,有一位仙女,她领着一位楚楚可怜的小女孩,小女孩当时还是一位小婴儿,后来女孩渐渐长大了。有一天,仙女要离开天城,她对小女孩说:“你可以随心所欲打开任何一扇门,但是,你一定不能打开第十三扇门,因为那儿有一位可怕的魔王。”说完以后,仙女嗖的'一声飞走了。那时,女孩已经打开了所有的门,唯独十三号门没开,女孩想了想说:“反正我只看一眼,应该没什么事吧。”于是,她打开了十三号门,打开那瞬间,她看见了一位面目狰狞的恶魔,她大惊失色,快速关上门嚎啕大哭起来。她又发现自己的一只手指变成金色,便泪流不止。仙女回来后问她:“你有没有打开十三号门?”女孩吞吞吐吐地回答:“我......我没......没有打开那扇门.....”仙女见她支支吾吾,同时看到了她那金光闪闪的手指,仙女心想:“她肯定在撒谎。”最后,仙女将她打下人间。
女孩坐在大树下哭泣,这时,在附近打猎的国王看见了她,便深深地爱上了她,并娶她为王后。
过了一年,王后生下了一位很可爱的男孩,可是在一个夜晚,仙女抱走了她的儿子,还俯在王后耳旁说:“你有没有打开过十三号门?”王后摇了摇头,只见仙女一溜烟抱着孩子跑了出去。又过了一年,王后又生下了一位男婴,那一晚,仙女又跑过来俯在王后的耳边说:‘’你有没用打开那扇门?”王后还是摇了摇头,仙女又抱走了王后的第二个孩子,第二天,大臣们都因为孩子失踪的事情纷纷议论着,有的说“王后是一个吃小孩的女人”。可是国王还是深深地爱着自己的王后。又过了两年,王后生下一个小女孩,到了晚上,仙女又从天城来到了人间,问王后;“你有没有打开过那扇门?”王后依然摇了摇头,仙女很生气,于是又抱走了她的女儿。到了第二天,国王得知自己的女儿不见了,于是非常生气,下令烧死王后。
这时王后站在死棍上,喊道:“对不起,我曾打开过那扇门.。”这时大雨浇灭了大火,仙女带着三个孩子见王后了。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做诚实守信的人。孔子在《论语》中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如果一个人不讲信用,这个人很难在社会上立身处事。“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有真诚待人,才能与人建立保持友好的关系。这本书便使我领悟到一些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看着书架上大小不一,或精致或简陋,或彩A色或黑白的各种书籍,我就有一种成就感——因为我都读完了它们。但人总会有所偏好,而我也不例外,在这么多读过的书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瑞典儿童文学作家阿斯特里德·林格伦的童话《长袜子皮皮》。
这本书是妈妈送给我的十岁生日礼物。那天中午放学回到家,一进门妈妈就对我说:“豆豆,你今天十岁了,妈妈想让你认识一位好朋友,你愿意吗?”我以为家里来了小客人,就连忙点头答应。妈妈就从身后拿出一本书递给我,笑着说:“豆豆,这就是我给你介绍的新朋友——《长袜子皮皮》,你可要善待它呀!”我虽有点失望,但看到漂亮的封面,听到这奇怪的书名,好奇心一下子被勾起了——皮皮该是一个怎样淘气的小男孩,会不会和马小跳一样调皮捣蛋?我就问妈妈是不是这样,妈妈点着我的脑袋说:“这得你自己去发现,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我忍不住打开书看了起来,果然大吃一惊——皮皮竟然是个女孩子,还是个外国小女孩,她的名字就与众不同——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长袜子皮皮是简称。外国人真不会起名字,长袜子是什么“鬼”?我还想知道这个小女孩更多的趣事,饭也不吃了,就关起门来继续看起来,时不时被书中的故事惹得哈哈大笑。可是书很厚,即使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学不写作业,要看完它,也得24小时。当然,怎么可能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学不写作业?所以等我把它全部看完已经是一周以后了。
在这一周时间里,我认识了这个名字又长又奇怪的小女孩,我被她的各种勇敢大胆的举动所吸引,我想我们是朋友了——因为我知道皮皮的所有秘密。皮皮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向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她十分善良,对人热情、体贴入微。她好开玩笑、喜欢冒险,很淘气,常想出许许多多奇妙的鬼主意,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哇,这样的女孩子怎么会不让我着迷?我真是太喜欢她了。从她的身上,我学到了无论生活中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都要积极、乐观的面对,勇敢、坚强的解决,这样,我们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美好。就像皮皮一样,她坚信父亲还活着,不管别人如何劝说挖苦,她都没有放弃等待,终于等到了别人口中已经死去的父亲,当他归来时,已经是一个国王了,而皮皮自然就成了大家羡慕的公主了。
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妈妈之所以送我这样的生日礼物,是源于对女儿的爱,是希望我能像皮皮一样成为乐观自信、勇敢坚强的孩子。
妈妈,谢谢你让我认识了一个好朋友——长袜子皮皮。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有这样一本书。
它没有华美的语言,却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它没有华丽的外表,却给了我深深的印象;它没有张钉线,却伴随我走过一个一个春夏秋冬。
这本书就是我的父母。一路走来,它总伴随在我左右。让我一步步走向成熟,一次次度过难关。
《一》我要拯救我的孩子
我是来自山区的孩子,我得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他们用浓浓的爱,深深的情,奏响一曲动人的生命之歌。
那是我两岁的一天,习惯性地母亲早早地起床做饭,安顿完我们四姊妹后,出门插秧了。正值农忙时节嘛!一切都很平静,而灾难却悄悄来临。午饭时回来,我一个劲的哭,“怪了,怎样哄都不管用?”母亲自语道。仔细一看,发现我脖子上有个咬伤口。她没把此放在心上,依旧干活去了。然而晚饭时分,那伤口肿了个小碗那么大,她慌了。
夜里,向邻居借了百快钱,天还未亮就抱着我四处求医。而几天下来,所有的人都摇头相别。“怎么办?”充斥着父母的脑海,他们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一向不向别人借钱的父亲,只好鼓起勇气向朋友凑了几百。走着哭着来到几十里开外的乡医院,让人绝望的是他们也没法子,甚至有人说没希望啦,回去,省得人财两空!母亲不信,坚定说“我要拯救我的孩子,这是责任!”
就这样,父母赶着凌晨两点的货车赶往县医院。而巨额的医疗费几乎要把他们压垮但已故不上这些了。就这样,他们轮流守侯在我身旁;就这样,他们在刺鼻的病房熬过三个月;就这样,我在母亲哭喊中回到人间。
期间,父亲给我输过几次而至今还时常晕,母亲也老了许多。伤疤留下了,而爱还在继续……
《二》穷也要有志气
到了上学的年龄,一下四个人上学,加上还要还债,家境显得拮据。但勤快的母亲也常到山上采野果,于是别人家的孩子买零食,我们就有番薯干、板栗、笋饼等好多吃的。
母亲向来不打我们的,但有一次,她真的发怒了。由于,别人家里种了橘子,我家没。我们也贪吃,在没人的时候我和姐偷了一大包回家,当时还美滋滋的,谁知母亲知道了,一怒之下,给我一耳光并要我们还回去。睡觉时,她又细语心长的说,打你也迫不得已,但做人即使穷要有志气,孩子!从此,那样的傻事,我再也不敢干了
《三》我爱你我的孩子
大概是受母亲的影响吧,我生活比较勤俭。因此,父母会给我零钱,但我从不舍的.买零食,吃饭也一样。致使应营养不足而的病。真是得不偿失。
初三那年,学习比较紧,没注意身体。患上大病肾炎。结果是打了二周的点滴吊瓶,我也后悔,但父亲只是默默无声。是的,面对孩子,能说什么呢。因为,他们爱他们的孩子呀!
《四》我们支持你孩子
03年的暑假,那是个让我感到窒息的季节——我中考落榜了。回家后,一切那样平常,在我心中却那样沧桑。与哭无泪,仿佛全世界都弃我而去。我整天把自己关在屋里。这时是他们——我的父母——给了我信心与希望。“孩子去复读吧,钱的事你不用管,我们在苦再累也就这些年,我们支持你孩子!”母亲语重深长的说。此刻我已泪流满面……
这就是我的父母,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我的秘密就是你》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伴随的叛逆?烦恼或忧伤,以及好不造作的张扬个性。
作者用生动活泼的文笔把我们带到了少年时期的神奇浪漫中——苦恼也好,伤痛也好,总之,每个人心中或多或少都会有不想被碰触的秘密。“秘密长着隐形的翅膀,在看不见的天空中飞来飞去。有些秘密是座小火山,会在故事尾声里突然喷发。有些秘密是路边的野百合,被时光封印在年少的回忆里。”而我想说,秘密是我们成长的武器。因为有了秘密,才使得我们年少的生活显得那么的五彩斑斓。
书中的他们“活泼飞扬?忧伤透明。”多少次让我产生共鸣。其中,{奇迹号}《小熊小熊请说话》让我感触最深。生活中我们经常说希望奇迹出现。但究竟什么是奇迹,有几个人能说清楚?而这篇文章里清楚的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奇迹。“奇迹就是你把大家都认为不可能的事情变成了可能。”主人公何曼就完美的阐述了这句话。
有个叫何曼的`小女孩,她们搬到新家的第一天就被妈妈警告别答理新邻居。结果有一天,粗心的她由于忘记带钥匙而被新邻居阿姨好心的邀请去她家坐坐。结果她认识了被大家称为“有毛病”的帅气男孩白桦。白桦是个患了失语症已经五年没再说过一句话的男孩子。整天把自己关在屋里,拒绝外人的靠近,生活在自己的忧伤里。原来,“白桦十岁那年父亲出了祸,他临终前试过打电话给白桦,白桦当时在跟朋友通电话,没接到。”由于自责,“再然后他就患了失语症,说不出话来了。”善良的何曼觉得白桦哥哥太可怜了,决定要帮助他。
何曼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她有点调皮,有点淘气。用还珠格格里的一个主题曲《有一个姑娘》里的歌词来形容她最为合适了:“有一些任性她还有一些嚣张,有一些叛逆她还有一些疯狂,整天嘻嘻哈哈遇到风儿就起浪,也曾迷迷糊糊大祸小祸一起闯。”总之,何曼是个灵动的可爱女孩。
于是,何曼用她的古灵精怪,用她的温暖的笑容,用她的友善,用她的真诚,用她的锲而不舍。最终让白桦走出了像大山一样压在心头的伤痛,开口说话了。这是医生都没能做到的。
何曼说:
“其实你可以很快乐,只要你肯重新讲话。”
“不应该这样的,你把爸爸打给你的最后一通电话当成了负担。有想过爸爸当时想对你说什么吗?
好好学习?听妈妈的话?不要难过?都不是。
要快乐。他一定想这样说。”
“世上没有一个爸爸想吧自己变成负担,沉沉的,压得孩子喘不过气来。让爸爸最难过的事情,是孩子的不快乐。”
这是何曼其中的一些语录。让我感动了无数次。
何曼也告诉了我们:奇迹就是一些细碎的明亮温暖的笑容拼接起来的图画,是美好的改变。奇迹就是你把大家都认为“不可能”的事情变成了可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漫漫取经道路上,师徒四人不止为求真经,而是为了品味一种人生苦乐,以升华自己的生命。每每翻开《西游记》并非只带有一份单纯浅薄的好奇,亦或是倾慕某个人或某项本领,而是一种对人生真理的求知。
孙悟空,永葆童年的纯真。取经路上,总以金箍棒、凤翅紫金冠、锁子黄金甲、藕丝步云履的形态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总充当主角,每当师傅或师弟身处险境,他总能灵活使用七十二般本领救出他们。他总无所畏惧,即使有再多妖怪围绕他,他也会竖起大拇指对准自己,自信地说;“俺老孙当年大闹天宫时,你还没出生哩,孙子,吃俺老孙一棒!”说完,便纵身一跃,竖起棒子向那厮敲去,用尽十分的力气,毫不留情,以解绑‘至亲’之气。阅读此处,我总会大喊一声:“打得好!”他也自由自在不受约束,见玉帝不跪,见众天神不拜,总爱以恶作剧逗引八戒和众小妖。他也是虔诚的,纵使自认为自己似乎凌驾于玉帝之上,见到佛祖却一脸恭敬与崇拜。做事、讲话恭恭敬敬,丝毫不敢懈怠。看见他,就犹如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在外无法无天,见到长辈确实恭敬无比。
看着他,我似乎乘载七彩祥云回到我似彩棒棒糖的童年,总勾起几分甜蜜回忆。
猪八戒,稍带几分青春的萌动。八戒,便是佛家八戒的隐喻,即戒杀生、戒淫、戒妄语、戒饮酒等。纵使八戒剃了度,皈依佛门,他内心仍然什么也不想戒,什么也戒不了。师傅几次被抓走后,他便动了回高老庄的邪念。他想思绪不定的青年,梦想已有却不明晰,一旦有挫折便赶紧退缩。他也有青年独有的浪漫,爱情的幼芽已开始萌动,有了对异性的'追求。
看着他,纵使好吃懒做,但也是常事,毕竟一个少年。恍惚间,发现这就是我们整个青年时代,雄心万丈却总是出错。
沙悟净,携着中年的几分麻木。他,总是一个人挑着担子走到了最后,一副任劳任怨的样子。他总在二师兄和师傅被抓走后大喊:“大师兄,师傅和二师兄被抓走了。”看似一副极其担心的模样,实际是心底深深的无奈。已到暮年,脱去童年的稚嫩,也走过了青春的激情,有的只是麻木,这也是众多中年人的真实写照。经历过人生的种种挫折,心已黯淡,只求余生平安。对未完成的梦想已不再计较,只是扎扎实实的前行,随遇而安,这也是佛家淡心求安的本心所在。
唐僧,充斥人生的种种顿悟。他的眼中充满了智慧,映现直通西天的光明路,气质脱俗。他是取经团队的核心,知因他执着的求经心念,才促就了这支团队的成功。他心中装有芸芸众生,即大善,即使被妖怪抓走,也规劝其皈依佛门。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宣扬佛法,削磨徒弟们的邪骨。再艰难处境,他也面不改色,不迷茫,全心满是一种淡然,一种生命从容,他明白人生不过在挫折后才能获得成功。
沧桑在他眼中偶现,即使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
《西游记》演绎的不只是九九八十一难,而是人生境界的升华,人生经历的感悟。
心有西游,风雨兼程,保持理性,无惧未来。前进!前进!前进!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有这样一句名言“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读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好朋友。我们只有通过读书,才能学到丰富的知识以及拓展我们的思维。
在我家的书柜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什么:《笑猫日记》、《童年》、《哈利波特》等等。但是我还是最喜欢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历史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在这本书里,它围绕着唐僧去西天取经,塑造了大量生动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还是懒惰好吃的猪八戒,不论是忠厚勤恳的沙和尚还是各显神通的神仙妖魔,都是如此亲切,如此可信,如此的活灵活现,它们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记得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我禁不住又翻开了我最酷爱的,《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发觉我怎么变成了孙悟空,全身痒痒的,长满了毛,正当我纳闷的时候,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悟空,悟空,为师饿啦!快去找点吃的来”“就是就是,大师兄,老猪我也饿了,快去找吃的,我和三师弟在这守着师傅!”我这才顿时反应过来,我真的就是孙悟空。于是我便对师傅说:“师傅,徒儿这就去给你化些斋饭,俺老孙去去就回”。之后,我便纵身跳上云端,四下张望,只见南边山头有一小片桃树林,我就驾着筋斗云去给师傅弄点桃吃。
而此时,在师傅这边,一只白骨精发现了师傅,她早已听说唐僧肉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她就在后边的山坳了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子,左手提着一只青砂罐,右手提着一个绿瓷瓶,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八戒见走来一位漂亮的姑娘,心里早已痒痒,他放下耙子,装的'斯文的样子走过去问:“这位姑娘是要去哪里呀?”白骨精说:“这是米饭和炒面筋,特地送来给几位长老吃的”,八戒不听沙僧的劝说,屁颠屁颠的跑去给唐僧说:“师傅,有人送吃的来了!”白骨精走到唐僧面前说:“长老,这是小女子的一点心意,请笑纳”,唐僧问:“这位女施主你往哪里来,哪里去,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白骨精又哄骗:“长老,我家就住这山里……”。话还没完,八戒沉不住气,上前正准备去接罐子,我正好回来,凭着我的火焰金睛一眼就看出了妖怪,举起金箍棒就朝妖精打去,白骨精使出法术,走了真身扔了个假尸在地上。唐僧见状,大惊失色:“你这猴头,无缘无故伤人性命!”我刚想说话,师傅已经开始念紧箍咒,痛得我跪在地上直求饶。妖精不罢休,变成八旬老妇人找女儿,被我又识破了,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又扔了个假尸跑了,师傅吓得跌下马,又念起了紧箍咒,这次又被我说通了。不久白骨精又变成一个白发老头找女儿和老伴,我无奈就请来山神和土地,师傅吓得战战兢兢,气的写下贬书,要断绝师徒关系!我伤心欲绝,眼泪哭红了眼睛,正准备回我的花果山……
喵喵喵!隔壁家那只讨厌的大黑猫的尖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我揉揉红肿的眼睛,啊!怎么是一个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只是没有了雷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前几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把《海伦凯勒》反复读了好几遍。读完之后,我的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讲述的是—岁半的小海伦在生了—场重病后,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生活在无边的黑暗和痛苦之中。后来,因为沙利文老师的精心指导,海伦渐渐树立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变得顽强起来。强烈的求知欲迫使她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对生活的热爱促使她奋力前进。她在学习的道路上最终靠不屈不挠的精神摘取了成功的花朵,成为了人人敬佩的大学者。
当读到小海伦遭受了生活上的不幸,成为了—个 既盲又聋的残疾人,从此,她陷入了—片黑暗时,我感到很疑惑,海伦在这种环境里是如何克服身体和心理上的障碍的呢?接着,我又迅速往下看第二部分。当读到“她不分昼夜,像—块干燥的海绵吮吸着知识的甘霖。她拼命摸读盲文,不停地书写单词和句子。她是这样的如饥似渴,以至小小的手指头都摸出了血”时,我被深深震憾了。她是个残疾人,居然能如此刻苦学习,而我呢,有那么好的学习条件,身体素质又良好,却不及她努力,我真感到无地自容。从“拼命”这个词中,我感受到了海伦付出的不懈努力,她是那样的渴求知识。“知识打开了海伦的眼界,增强了海伦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通过这句话,我又一次感受到了知识在海伦心中的重要性,是知识照亮了海伦的心灵,丰富了海伦的生活,使黑暗的生活有了蓬勃的'生机,多了一些精彩。但是,最为关键的,还是不屈不挠的精神和那顽强的毅力。海伦正是因为有着这种常人无法拥有的精神才能才从人下人成为一个人上人。很快,一本书读完了。我深思了,同是人生父母养的,无论是什么条件都比她好,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她就像一面镜子,在她面前,我照出了自己身上的残疾,我与她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海伦凯勒面对灾难, 却也能坚强得活下来,如换了是我,生活对我来说已没有什么意义,不如早点了结,可是她不同,是她用自己的斗志克服了困难,驱赶了黑暗,撑起一片生活的蓝天。即使没有眼睛.耳朵的帮助,她也能学好知识,要知道,她的学习方法要比我的难上数十倍,吃的苦,流的汗更是不计其数。海伦·凯勒是残疾人中的英雄,更是亿万所谓的正常人的学习榜样。
今天,我身处一个先进社会,一定要努力学习,赶上时代的潮流,同时,不可缺少的是海伦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只有在人生的道路上,历尽千辛万苦,付出不懈努力,奋力冲刺,最终才能披荆斩棘,到达胜利的顶峰。
在文章中,也隐藏着一位英雄——沙利文老师。如果不是沙利文老师的精心培育,海伦可能也不会有如此伟大的成就。在海伦伤心沮丧时,是沙利文老师来到了她身边,教她学习知识,更重要的是给了她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在教育海伦的过程中,沙利文老师体现出了一种耐性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是沙利文老师转变了海伦的命运,让海伦走上了光明的道路。
多少成功者背后留下的是一个个令人沉思的足迹——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多少成功者的背后不都是凝聚了一位位老师的心血吗!他们不仅把知识无私奉献给了我们,更是教给了我们受益终生的东西,怎不叫人感动!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海伦凯勒》。大家都来读一读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一个刚上了一年级几个月就被退学的孩子,居然还在想着怎么去做一个有教养的人,而且还是一个人在默默的思考着!即使大家都觉得小豆豆毛病很多,比如天天窜来蹦去,没有一刻安静,一发现什么有趣的事情就马上凑上去,见了任何一个坑都要跳进去等等,可是她仍然在听,在思考着。”
这就是小豆豆,长大的她是这样的:她写了日本有史以来最畅销的一本书,她是亚洲唯一一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使,她还是世界上最有名的的主持人,她被纽约时报,时代周刊,新闻周刊赞誉为日本最伟大的女性。她就是小豆豆,黑柳彻子,一个因淘气,一年级就被退学的孩子。《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是我从小到大的最爱。它教你成长,做人,拥有一颗孩子的心。书中讲述了作者自己小时候的故事。说心里话,我是羡慕小豆豆的,调皮的她碰到了一个“特殊学校”的小林校长。小林校长对幼儿教育有他独到的见解。他很有耐心连续听六岁的小豆豆说四个小时的'话而不打呵欠;也很有创意、会想到用废弃的电车改装成上课的教室;最最棒的是,他尊重小豆豆天马行空的想法,当小豆豆把粪坑里的东西全捞出来堆成一座小山,校长先生只说“弄完之后要放回去喔!”。这个学校,叫巴学园。这所“巴学园”佷有特色,不是像我们的学校按照课表上课,而是把今天要学的全部写在黑板上,还有重点要注意的事项,然后就在上面选自己喜欢的,如果有不会的就可以去问老师。我非常羡慕小豆豆,她上的那所学校的上课方式生动活泼,启迪思维。不止上课方式特别,而且他们的教室更加特别,他们的教室不是教学楼,而是由电车改装成的教室。他们吃饭的时候也很特别哦!他们是围成一个圈,然后,校长小林宗作就会说:“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就是要告诉我们不要挑食。“小豆豆的快乐童年就是在这所巴学园度过的,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地小豆豆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我也羡慕小豆豆有一个宽厚仁慈的妈妈,直到她二十岁之后,妈妈才跟她提起小时候因为太过调皮被退学的事情。如果当初在小豆豆还是个六岁的孩时,妈妈说:“怎么搞的?你竟然弄到要退学!我们只好再找一个学校了,如果再退一次学,就没有学校再要你了!”小豆豆一定承受不了这种教育。所以我觉得每个老师与家长都应该来读读这本书,来探索孩子的内心世界,你会发现小林校长和小豆豆妈妈的这种教育方式很适合小孩子的成长,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才是教育孩子的出发点。
这本书不仅让我记住了一个由六辆电车改成教室的学校,校名叫"巴学园",更让我在欢笑与泪水中读到了一个孩子成长的旅程,这个旅程是是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和尊重的过程。这个旅程对于每一个人都很重要,对我们现在的教育更重要。小豆豆的故事,是我们每个人的清流,洗刷我们的心。
今天,想起小豆豆给我带来的这份恒久的感动,我一定会把它推荐给所有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
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一句话说的没错,因为书籍能让我们有更广阔的视野,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下面我来向你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三国演义》、《伊索寓言》、《水浒传》、《西游记》、《论语》等等,可是我最喜欢当属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了。
《笑猫日记》是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杨红樱的作品,杨红樱曾经做过小学老师、儿童读物编辑和儿童刊物主编。《笑猫日记》是一部系列性的作品,有《一头灵魂出窍的'猪》、《保姆狗的阴谋》、《蓝色的兔耳朵草》、《塔顶上的猫》、《想变成人的猴子》、《那个黑的下午》等。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那个黑的下午》。这部书主要讲述了2008年5月12日下午2点28分,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汶川大地震的故事,作者把地震后的感人场面通过自己的构思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身为搜救犬的公爵从废墟中救出三十七个幸存者,黑骑士也救出了二十几人,让那个黑色的下午充满了温暖,使之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中。 杨红樱的作品从严冬写到金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伴你成长的“心情宝典”,相信你将会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我喜欢杨红樱的作品,感谢她创作的一个又一个的经典。我想它能温暖我的童年,点亮我的童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徜徉在无垠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诉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我为之咏叹……而一本《爱的教育》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最大程度地抓住了我的心!
——题记
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含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一书是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全书共一百篇文章,主要由三部分构成。该着作由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耗时近十年完成。无论哪一章,哪一节,都把“爱”表现得精髓深入、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至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使人读之犹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的'教育一书上每一个小故事都讲述了一种不同的爱,特别是每月故事更是让人感动,让我觉得世间处处有真情。其中《寻母记》更使我感动,一个才十一岁的孩子就孤身一人从热那亚出发去美洲,这需多少爱来支持他啊!然而到了那里,母亲却又随着房主到了其他地方。也许结果不是好的,可是有谁知道他付出了多少?看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书中还提到了这样一件感人肺腑的事情:二年级学生洛佩谛为了救一个站在当街的一年级学生,而赶在车子前面,救出了他,自己却被车子轧断了一条腿。同学,老师,校长都纷纷称赞他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救助朋友的人”。看到这,我心中伤感与欢喜交集。还有一件事:一个小男孩因为受别人羞辱而气愤地将墨水瓶丢向欺侮他的同学,不想却丢在了刚走进教室的先生身上。先生并没有盲目地责怪他,而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得一清二楚,并“请”造事者起立,承认错误,从而培养学生有坦白过失承担责任的勇气。对啊,老师应该对犯错的孩子给予谅解,加以和善的教育!看到这,我不由为这位老师鼓掌。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但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
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一个个追求,饱含着人生的启迪,让我在教于学教中成长。《爱的教育》的语言纯朴易懂,它没有诗情画意的言语,没有畅谈世界的豪情,也没有惊世骇俗的论点,但是作者却用了最真的实事揭示了人生爱的真谛!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西游记》,它是我读过的四大名著中的第一本。
小时候,奶奶教我唱:“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那是我3、4岁的时候就听奶奶哼唱的儿歌,直到现在,朗朗上口的旋律,节奏分明的短句,憨态可掬的八戒,鬼怪精灵的悟空,憨厚老实的沙僧,老好人唐僧,都在童谣里上蹿下跳。等到我学会了识字,第一次捧起大部头《西游记》时,我是又惊又喜,终于要跟童谣里的主角们见面了,你们还好吗?
这本书果然对得起我的惊喜,我常常看得忘了形,学悟空转动如意金箍棒,学八戒啃西瓜糊满嘴。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保护下,骑着白龙马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根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保护团队去往西天取经。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有: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等等。特别是大闹天宫,精彩极了,我甚至都可以倒背如流了:孙悟空被册封为弼马温之后,不知道头衔的大小,还以为自己是个很大的官,结果玉帝只是让他看守天庭的马匹而已,当他得知王母娘娘宴请各路神仙,却没有他的份时,一气之下偷吃了仙桃,戏耍了神仙,仅凭一人之力就把天宫掀了个底朝天。这只猴子怎么就这么胆大包天呢,真是让人佩服。每次我读得手舞足蹈,将精彩的情节讲给妹妹听时,三岁的妹妹都拍手叫好。她也跟在我后面学起了童谣,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我常常想,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美猴王,能上天入地,然后就被吴承恩看见了,想出了这么一个神奇的故事呢?爸爸说,不是的,里面有些是现实中存在的,唐僧在唐朝叫唐玄奘,到古印度取来佛经,这个是真的,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这些呢就是想象虚构出来的`。我真有点失望,还想着能找孙悟空借金箍棒来耍一耍呢。不过这个作家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故事情节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还有他们说话夸张又好笑,我经常被逗得捧腹大笑。从此,我一有空就拿起这本书来反反复复地阅读。
我也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分享《西游记》,刚开始,爸爸妈妈说不懂得这本书的内容,我就一字一句的读给他们听。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我渐渐地能背下一部分精彩章节,在整个分享阅读的过程中,爸爸读,我来背,书房里充满了郎朗的的读书声。
这本书不仅仅情节精彩,更让我懂得了要想办成事情就要有排除万难,必达目的的决心和勇气,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像唐僧和他的三徒弟,再苦再难也要咬紧牙关,不达目的不罢休。
书是引领我们前进的阶梯,虽然我还只是站在最低的那一级,但我相信,每天前进一点点,我一定会站到塔顶,看到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渐渐意兴索然,萌生退意。但《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老人不断在脑海中浮现,那句“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至理名言不断在耳畔萦绕,我想起了老人与鲨鱼搏斗时敢于拼搏的精神,不禁羞愧难当,打消了放弃的念头,继续坚持学习。这是《老人与海》对我最重要的帮助,因此,我也最喜爱这本书。
《老人与海》给我带来的不仅是赏心悦目的享受,还向我诠释了真正能够影响人一生的精神真谛,那就是坚持不懈、不屈不挠、勇于挑战!《老人与海》,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腿叔叔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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