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2-07-19 13:12:39 我要投稿

关于优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11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优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11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优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11篇

关于优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11篇1

  一个国家,往往会有两种形式的人口聚落,那便是都市跟乡村。这两者有着强烈的对比,因为都市是个比肩接踵的地方,而乡村却存在许多人烟罕至的所在。即使如此,这两者却也有着不同型态且令人喜爱的优点,可说是利弊互现,见仁见智。

  都市是个四通八达、人声鼎沸的地方,它提供人们完善的服务机构与较高的生活品质。生活在都市中,可以享受像就学的便利、交通的快捷、就业的保障。高楼大厦,可以见到人们在其间居住及办公,生活步调的疾速,使车水马龙的都市,在工作之余陪伴你的还是忙碌,这么忙碌看待生活,自然而然少了人情、少了温暖。

  乡村景色宜人、山明水秀,虽然没有像都市那般的便利、繁荣,却在每户人家、每一亩田地中,飘散着某种氛围,正是这股氛围引人再度莅临。乡村人总是敞开心胸,热情招呼来客,乡村人们重人情的特质,深深感动造访的人。他们的生活步调不快,总能以悠闲的心情看待事物,即使称不上生活便利,大家依旧喜爱着乡村。放眼乡村风光,矮矮不起眼的平房间所流泄的,正是都市没有,而乡村人们引以为傲的人情味!

  现代的工商社会,人们以都市为重,朝九晚五的生活又烦又忙。人们每天吸着厚厚二氧化碳的空气,累积了不小的身体损伤。而乡村虽然便利不足,却可以自豪地带给人们一个空气清晰、净化人心的环境。只是都市与乡村,虽然各有千秋,各领风骚,但在人们求新求变的需求下,乡村往往被都市淘汰,人们看重的是生活便利,那曾几何时人情味浓郁可以嘘寒问暖的乡村,是老一辈长者心中的遗憾。时代更迭递嬗,乡村就像老兵一样,遭受淘汰的命运。但即使如此,乡村依旧是我心目中那个温情的记忆所在!

关于优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11篇2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关于优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11篇3

  天空的内涵与深沉,一方面在于它的浩瀚广大,另一方面在于它的变幻莫测。当旭日为她洗尽了灰暗,天色渐渐由苍白而浓郁,彷佛一片深不见底的湛蓝海洋,任白云恣意地在那蓝色画布上挥洒,倘若强风骤至,云朵便以铺天盖地之姿掀起弥天浪涛;而当晚霞为它涂抹上第一缕金边剎那间把天空晕染得金碧辉煌;而人生的瞬息万变、渺不可测,不正是它的写照?

  收藏天空的记忆借由年仅十岁的小女孩遭遇,缓缓诉说着一段令人揪心的故事。艾美莉在一个偶然的际遇下和妈妈收藏了第一个天空记忆,但在两人甜蜜的度过这天后的隔日,艾美莉的妈妈却得知自己罹癌。一开始,爱美莉还不以为意,但后来慢慢发现事情并不顺利,直到她发现妈妈无法康复即将离开人世而害怕不已,而当她与妈妈天人永隔时,她悲痛万分,甚至天天都很疲倦的样子,但在维琪阿姨以及好友萝拉的帮助下,她试着慢慢地走出了伤痛。爱美莉终于了解,原来时间也是走出伤痛最好的良药。

  五年级时的我,第一次阅读了这本书,便深深地被她震摄住,当时书中的字字句句彷佛按下一张张快门下的照片,活鲜鲜地跳跃在我的眼前,而随着剧情的急转直下,小女孩与母亲的死别,使我的眼湿了,心也酸了。如今再次拜读咀嚼,仍有无限感伤,失去心爱的亲人,真有如锥心之痛,因为相处的快乐时光会随时跳出来占据我们的脑海,撕碎我们的心;但现在的我似乎有更深一层的领会:生命中充斥着许多“无常”但若一味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之中,实在于事无补,若能换个角度思考,豁达的面对生命,赶走悲伤,才能转化成正向的力量,并积极的面对人生。而故事中的母亲,要孩子收藏天空的记忆,是不是也意涵着人要时时珍惜瞬间的美好,以作为克服人生逆境的动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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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影响非常大。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名字叫:《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梦想而奋斗的名人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有两个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美国的一位商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担心,但是这位商人不想让员工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瞒着。终于有一天,员工知道了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这一个月销售业绩一直往下滑,经理看不下去了,才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经理请了一位鞋匠给经理擦鞋,员工们个个目瞪口呆,经理边擦边说:“你们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会得到相等的报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们只会是没有用的人。”说完就拿出2美元给了鞋匠。员工听了这番话,又恢复到原来的态度,认真工作了。通过了这件事我感悟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语。

  这第二篇事情呢,是说一个妇女在晾衣服,她的宝宝在阳台玩着玩着就掉下去了,妈妈看见了疯一般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只用了零点几秒就接住了宝宝。当一位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就说:“我也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来接住我的宝宝。”我想,只有母爱才会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吧!。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带来鼓励和勇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应该用最大的努力来完成我们认为的不可能。现在干什么活人们都抱怨不容易,其实只是没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们才懂什么是甜。

  这些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你们想看这本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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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书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灵伶鼬》的书了。

  其实,这本书是我表姐给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着一只雪白的伶鼬。但书中统统都是字,一张插图都没有,真是古板!我就随便看了一两段,没想到,书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气读下来了。

  《雪地精灵伶鼬》这本书讲述了:祖国最北端的泊阳岭,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顽强而艰难地生活着。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护员,她从六岁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阔别八年,莫莉带着对亲情的眷恋回归,却找不到丢失的自我。她的童年与森林息息相关,只是城市里的寂寞模糊的记忆,对森林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失意之时,一只小小的伶鼬闯入她的生活,带给她不曾拥有的快乐,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小小的伶鼬与莫莉才生活了几天,就逐渐产生了感情。我想,这应该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护动物,不管是一只虫,还是一只蚂蚁。我们都要爱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只要善待它们,我相信,它们也会善待我们的。

  这本书的作者任纹写了自己的创作感言:在城市里,我们都会尽心照顾自己的宠物,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流浪动物。但在森林里,野生动物们不仅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还要时刻提防贪婪的偷猎者。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浓厚的亲情,但它们在人类主宰的世界里居于弱势,它们需要人类的爱护,希望大家对野生动物多一份关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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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在我小时候不经意间迈着轻盈的脚步款款而来,走进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读书,读到高兴时,我会随着它手舞足蹈;而读到伤心处,我也会潸然泪下。这些瑰丽的艺术珍品——书,使我如醉如痴,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无边的芦苇丛......这便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顽皮又善良、坚强的桑桑,倔强而又有着自尊的陆鹤,文静秀气的纸月,自立顽强、不言放弃的杜小康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们。这是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让我刻骨铭心、不断被感动的一本书。

  文中让我最为难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可是却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家境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他只能放下心爱的书本,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年少的他承载了太多太多。这,便是生活中对他的一大考验,正是因为这考验,他才学会了成长,才有了桑乔校长的那一句“: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验,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坚强,因为生活的考验是残酷的,是不能回避的。只有坚强,去坚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巅峰!人只要战胜了自己,即使乘风破浪之后也没有成功,但是却可以一心向着目标,那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才能成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应试者”。

  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时时刻地问自己:“今天,你坚强了吗?今天,你努力了吗?今天,你战胜昨日的你了吗?”

关于优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11篇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妈妈的千金女》,内容是在说有一个女孩生在一个单亲家庭,她的爸爸因为做了坏事所以在监狱里,她家境清贫,虽然她有个爱她的母亲,可是对她而言这样不够,她希望别人用正常甚至是羡慕她的眼光来看待她,于是,她开始说谎营造她是富家女的形象,让大家都很崇拜她。

  每个人都希望被崇拜,很想让大家都喜欢跟自己做朋友,就跟这小说的女主角一样,希望让人对她既羡慕又忌妒,所以一不小心就说了谎,人类的脑袋瓜里,彷佛住着两位善与恶互相对立的朋友,经常会为了各种不同事情而吵架。为了某些原因,当“恶”的一方战胜了“善”的一方时,谎言就诞生了。有时候,我们并不是故意要说谎,可是一旦开启了说谎的大门,接二连三的谎言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到最后只会压得自己喘不过气。不过,幸好故事中的女主角最后跟大家坦白,大家也都不跟她计较,因为要说出事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这时候的女主角才发现,友情并不是建立在物质或虚荣心之上,而是一种真正关心和互相坦白。

  我喜欢的这一本书,虽然封面不怎么起眼,其它人也许绝得不怎么样,但是它的内容却深深的吸引住了我,让我狠下心的买了它,这本书最主要是在说“真实与谎言”,它让我知道说谎是很不好的,因为到最后如果被拆穿了,伤害是很大的,也需要有很大的勇气,所以不能因为自己的自尊心作祟而欺骗别人,到最后可能会因此被别人讨厌,用自己最真实的一面交朋友,对方一定不会因为自己的身家而讨厌自己,或许还会因此对自己特别关心,所以还是当个诚实的乖宝宝最好。

关于优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11篇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它还可以让我懂得一定的道理……这本书,可以让我缓解压力,感觉疲惫的时候,就捧起它,读上几页,就会感到心里舒畅许多。

  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那我喜欢看什么书呢?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励志版的书,关于历史的书……然而,我最近迷上了一个系列的书,那就是世界闻名的“哈利·波特”,它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罗琳所写。在这一系列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还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一本,它是整个故事开端,生动的讲述了哈利从出生的那种与众不同,还有他这样的幸运,成为了大难不死的男孩,但是哈里唯一的愿望,就是可以和父母一起生活。哈利的父母都是伟大的巫师,只要哈利一到年龄,他随时都可以到霍格沃斯去上学。在通过哈利波特拿到魔法石并且打败伏地魔的过程当中,那是段惊险又刺激的旅行。哈利·波特的聪明、勇敢与他天生的命运,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但是,如果没有他的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也并不能再一次打败伏地魔。虽然他们三个好朋友,不能算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们可以取长补短,罗恩的一手好棋,赫敏的聪明好学,再加上哈利的天生潜质和勇敢,真是一个很好的组合!如果他们每个人都努力一点,那么就再也不怕伏地魔的来临了!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塞过诸葛亮”。所以说,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团结的力量,还让我也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这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关于优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11篇9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从地球到月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本文学小说——《从地球到月球》。作者是法国著名的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出版社是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封面是黑色的,里面有一幅小图,小图里是一片星空,中间有个大大的月球,月球上有一架中型月球车,月球的最后面还有一个地球。这幅画面看起来会给我们带来一种神秘的感觉,你也会想迫不及待地想翻开这本书看看讲什么故事。

  《从地球到月球》主要讲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巴尔的摩城大炮俱乐部(这是大炮发明家的俱乐部)主席巴比康提议向月球发射一颗炮弹,建立地球与月球之间的联系。法国冒险家米歇尔·阿尔当获悉这一消息后建议造一颗空心炮弹,他准备乘这颗炮弹到月球去探险。巴比康、米歇尔·阿尔当和尼却尔船长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乘这颗炮弹出发了。但是他们没有到达目的地,炮弹并没有在月球上着陆,却在离月球2800英里的地方绕月运行。

  书中的主人公巴比康和两位朋友团结一致、积极探索生活的未解之谜。而且还很勇敢,不怕危险,竟敢乘坐着炮弹飞向太空,也不怕会就此牺牲性命。巴比康更有着丰富的想象力,竟然能想出乘坐一颗炮弹到月亮上去探险。当然,通过众多人的努力,这个看似“不可能”目标终于实现了!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任何“不可能”的事情,只要自己想到了,并且去试着做一做,用去全部的精力去解决它,就一定能成功。

  读了这本书后,既让我增长了知识,又让我懂得了做事有目标,干什么事都学会坚持,从一次次的失败中站起来,胜利就在我们的眼前的道理。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希望同学们有机会也看看这本书。

关于优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11篇10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关于优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11篇11

  世界上的书何其多,或让人催泪而下,或让人捧腹大笑,或是让人回味无穷。不同的书,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所得亦不同。我读过的书数以百计,多不胜数。其中的一本书让我无法淡忘,这本书是《七天》。

  《七天》是一本关乎“团结、信任、善良”的教育书籍。讲述了一群年龄不同的孩子,因意外车祸掉到洞穴里,七天之后全部顺利救出的故事。在那空无一人的洞穴里,四个孩子经历过绝望、悲伤、痛苦和希望,也有过纷争。从开始的惧怕再到后来的勇敢尝试,他们的成长让我惊讶不已。

  在这本书中,作者从性格特征、生长环境、家庭背景,以及老一辈的恩恩怨怨等方面描述这四个孩子。在作者的笔下,我看到了善良、正义、勇敢和坚强,但也看到了人性的弱点——自私自利、嫉妒、怀疑他人。作者以七天中四个孩子的成长经历为背景,向我们展示了一副以信任、善良、正义为主的图画。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三个孩子误入一个水晶洞穴,洞中的水晶石价值连城,可他们却抵住金钱的诱惑,决定对这个秘密守口如瓶。因为一旦有人发现水晶的存在,这个美丽的水晶花园就会遭到破坏。我惊讶于他们的做法,同时也敬佩他们有一颗善良纯净的心。他们以行动向我们证明了自身的正义。

  “人之初,性本善。”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权欲熏心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已然忘记善良,忘记了正义,忘记了人活于世的意义,也忘记了自己肩上担负的责任。但是,正义永远都会战胜邪恶!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到团结的强大,感受到信任他人的重要性,见证了四个孩子成长的过程,让我再一次明白善良是人必不可少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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