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4-07-22 04:54:30 偶像 我要投稿

实用的偶像的作文汇总六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偶像的作文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偶像的作文汇总六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一双火眼金睛,能识别一切妖魔鬼怪;一根汗毛,能降得众多天兵天将;头上顶着一个金箍,身上披着一件虎皮,手上拿着一根顶天立地的棒子。他就是我的偶像,传说中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虽说孙悟空只是一个虚幻的神话人物,但是儿时的我却十分崇拜他。要问为什么,那是因为孙悟空的忠诚和神通广大。

  三打白骨精的那一幕,孙悟空三次打死了白骨精,虽然白骨精变成了人,但是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轻松地识别出是妖精还是人,二话不说地就抡起了金箍棒,只一棒就打死了白骨夫人。只可惜师父唐僧是肉眼凡胎,不能明辨是非,见悟空冤枉了好人,没搞清楚原因并念紧箍咒,把孙悟空疼得死去活来。但不管怎样当悟空再次看到白骨精企图想吃他师父时,没有考虑,为了师父的安全再次打死了白骨精。虽然师父连续三次冤枉悟空,但孙悟空后来还是坚守在师父身边,无怨无悔、忠心耿耿地保护师父。

  我崇拜孙悟空的忠诚。

  西行路上,九九八十一难,无数妖魔作对,孙悟空一路上降妖除魔,可以说是没有了孙悟空,西天取经肯定会以失败告终。在西游记的前几回里有记载,孙悟空吸日月之精华,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出生就和凡胎不一样,将来必成大器;孙悟空到菩提祖师那学艺,本领强大,有胆有识;孙悟空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到了火眼金睛,这些都是为了日后跟妖魔打斗时做的准备。他的能力强到大闹天宫时十万天兵都不是他的对手。他可以打入冥间,划去生死簿的名字。一个筋斗云可以跨过十万八千里,一个棍子可以地动山摇,天崩地裂。

  我崇拜他的神通广大。

  这就是我的偶像孙悟空,他是我前进的动力,是我所崇拜之人。

偶像的作文 篇2

  我有一个妹妹,她有时温柔体贴,有时脾气暴躁。她又高又瘦,大眼睛,黑皮肤,所以她妈妈叫她“黑麻”,她也是一个冷面喜剧演员。有点男性化,不喜欢啰嗦,做事简单快速,所以她好朋友几乎都是男生。

  我妹妹很爱运动。她在幼儿园中班学会骑两轮自行车,只练了一个上午。上学期爸爸给她买了个蛇板,她只练了一天。体育课是她在学校最喜欢的,因为她非常擅长篮球和足球。她最喜欢的是打棒球,四年级的时候去了棒球夏令营。她最喜欢的漫画是《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主角牧野是他的偶像。目前,她最喜欢的是篮球。上次,她去看了三对三篮球赛。虽然最后输了,但她还是很开心。

  姐姐虽然热爱运动,但是成绩还不错,看书的时候也很认真。虽然她初中课业繁重,但她仍然非常善于利用时间,做作业,看书,弹钢琴。这是我需要学习的地方。

  姐姐也是我最好的朋友。闲暇时,我们会在河边公园看书、画画、骑自行车。如果我心里有烦恼,他是我最好的老师,帮我解决困难和问题。记得有一次,我的'生活课要交回收资源做的乐器。我想了很久,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坐在桌前半天没出声,姐姐看到了我在想什么。我一说出来,姐姐就说:“简单。”然后我看到他去厨房拿了几个空瓶,然后把绿豆放进去,然后教我用彩带粘起来装饰,就完事了。我深深的感觉到,姐姐这辈子和我在一起了。我好开心!

  我妹妹也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人。虽然她有时会对我发脾气,但她永远是我最好的妹妹。有他和我一起长大是多么幸运。最后祝她平安健康学业进步。

偶像的作文 篇3

  如果你要是问我心目中的偶像,我会脱口说出那是我的爸爸。

  他有着高高的个子,一双小而有神的眼睛,皮肤黝黑黝黑的,还有一张大大的嘴巴,但他不善言谈,性格温顺,对我特别好。他的工作是机电主管,别看他的'工作不起眼,但他的能耐可大着呢,只要是经过他的手,别管是水的问题还是电的问题通通给你搞定,简直是一位“妙手回春”的大师啊,他的工作虽然平凡但在我的心中却是那样伟大。

  曾有这样一个件事让我感动,那天管理处接到电话说二十三楼有位老奶奶不小心从自家阳台翻落下去,一只脚正好卡在楼下的防盗网上,情况非常危急,爸爸听了一个箭步冲了出去,直奔二十三楼,看过情况后他立刻打了119,但要等到救援队到来还要几分钟。但奶奶的身体肯定吃不消,为了不造成二次伤害,他便组织随行的保安去拿消防水带,因为它够宽够长,套在老奶奶的肩部和臀部,减轻腿部的重力,并且跟她聊天分散她的注意力,等待救援队来。事后老奶奶的家人来我家感谢爸爸,都被爸爸婉言谢绝了,他就是这样一位做事认真,心思缜密不图任何回报的人,他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的沉着冷静更让我佩服,无形中的言传身教一直影响着我。

  还有今年的台风“山竹”来势汹汹,全市停工停学,可爸爸还是一级戒备的早早到了工作岗位,一去就是一天,为了公家的财产,他总是不遗余力地奉献自己,等到晚上回到家全身已经被汗水和雨水湿透了,脸上虽然疲惫但没有半句怨言。这就是我的爸爸,工作中勤勤恳恳,兢兢业业,面对住户提出的问题总能想到办法解决,并且耐心细致,不管是手艺还是人品都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

  我爱我的爸爸,他就像我的指路明灯照耀我的前方指引着我,让我顺利地一路前行,偶像非你莫属——我的爸爸。

偶像的作文 篇4

  在诸多的电影明星中,我非常钦佩的是成龙大哥,他就是我心里的超级偶像。

  成龙大哥人如其名,当之无愧,是电影明星中的一条“龙”。他能导、演得了、能唱、能说。他不但就是我心里的超级偶像,他還是人民群众的超级偶像。他不可是在我国知名的电影明星,并且在国际性电影圈上也享有盛名,因而他的'电影备受观众们的钟爱。

  成龙大哥尽管沒有星爷的搞笑,都没有甄子丹的时间高,但基本上全部的观众们都钟爱他。我尽管未和他见面,但从他演的电影,我明白他是一个绝对优异的知名演员。假如你心情郁闷,你要到影院里去当做龙的电影。那惊险刺激的剧情、风趣的演出、真心实意的笑容,会给你忘记一切苦恼和忧虑,你能感觉明日会更幸福。

  成龙大哥,你是我心中的超级偶像,就是我忠实的观众们,我始终支持你!

偶像的作文 篇5

  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极重要的人。他们或像指针,引导我们找到正确的方向;或是小太阳,照亮我们心中的一方天地;又或是信仰,是我们想要成为的那个人。而这个重要的存在,就是偶像。

  我也有自己的偶像。

  他是一个很平凡却有不甘平凡的人。

  他长得不算好看,剪着西瓜头,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透过镜片,能看见他小而有神的眼睛,他有一张小小的嘴。他总是颔首,微驼着背。他说话的声音低沉,唱起歌来是轻轻慢慢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参加了一档网综节目,让许多人认识了他——我也是其中一个。

  记得第一次在小屏幕上看见他——穿着简单的日常服,并不引人注目。

  他的id是业余巨星,为了壮胆喝半斤白酒,他走了三次t台秀,刚弹吉他时,吉他弦突然崩了,工作人员急忙给”巨星“换吉他。整个过程,我自然是笑得合不拢嘴。

  我又想:虽然他看上去很普通,但真的很搞笑诶。

  如果你认为,他只是个比较幽默的人,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紧接着,他开始熟练地弹起吉他。我注意到,他的手很修长,很好看。

  歌词开头,我不由微愣。

  “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我的第一选择不是去环游世界,躺在世界上最大最软的沙发里,吃了就睡醒了再吃,先过一年……”

  “噗!哈哈哈……”我捂着肚子在床上打滚。

  这个人也忒现实了吧。

  然后忍笑,接着听:“然后故作谦虚说金钱不是一切……然后发自内心地说金钱它不是一切……”

  我又愣了。

  看来是我想得太简单了。

  唉!是啊,有多少人拼命赚钱,等别人问你今年挣了多少,你就“故作谦虚”地回答:“也没多少啦……”到最后,你拥有金钱,以为拥有了一切,却发现金钱买不来很多东西,看透了人情世故,便“发自内心”地说道:“金钱果真不是一切啊!”

  很佩服他,真的。我似乎开始喜欢上了这个“老灵魂”。

  再后来,一首《消愁》让他火得一塌糊涂,我也光荣地成为“暴发户”——他的粉丝。

  你问:为什么喜欢他?

  我很骄傲地回答:因为他的'才华,“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更是因为他很平凡,和我们一样平凡,在他的身上,我可以看见自己的影子,在他的歌里,我可以找到共鸣;最重要的一点是,他陪我度过了我很孤独的时候。

  那时小升初。我在班里很郁闷,过得很不愉快。融不进去集体,成绩也没多好,老师和同学不再是从前那般。我感觉生活没有盼头。

  还好,遇到了他。

  看这个节目的时候,我可以忘掉烦恼,放肆地笑,不需要找聊天找话题,不需要很累。所以那时的我很期待每周星期六晚,以至于在最后一期的时候,听着他的歌,我竟然哭了。

  感谢有个节目,有个人,曾陪我度过一段很重要的时间,给我留下一段难忘的记忆。

  当然,他还有很多让我喜欢的地方:他的文学水平超高,他说话幽默,他的经历让我相信平凡的人也可以活出自己……

  我开始因他而改变。

  那时的语文成绩很不稳定,我就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学好语文!上课认真听讲是必要的,在课后多积累词句,阅读,我也努力做到。付出的总会有结果,不出意外,我的语文成绩有很大进步。

  而这一切,都要感谢他,我的偶像——毛不易。

  偶像的力量是很强大的,这也在于你怎么定义“偶像”这个词。

  反正,作为毛毛的小小粉丝,我会以他为榜样,去相信自己,去追逐我的梦想,去跟紧他的脚步!

偶像的作文 篇6

  说起偶像,大家首先想到的是漂亮的影星、帅气的.歌星等等,但我崇拜的是李小龙。

  第一次知道李小龙,是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电视连续剧《李小龙传奇》中,感觉到他武艺高强,富有传奇色彩,继续看下去,便上了瘾,无法控制对他的感情。

  我喜欢李小龙,不仅因为他武艺高强,更是因为他有一颗强烈的爱国之心,他让世界了解了中国武术,更把中国武术发扬光大。

  李小龙小时候,身体不太好,又不喜欢学习,所以他父亲为了让他强健体魄,就去学习武术,可是他总是惹事生非,他父亲只好带他到美国学习。在美国,李小龙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如饥似渴的学习武术,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后来在美国好莱坞,他发奋努力,让世界了解了我们中国武术的神奇,让世界对我们中国武术非常崇拜。

  可惜,李小龙的一生却很短暂,他32岁就英年早逝了,但他的精神却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我要大声的说:“李小龙,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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