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2-06-21 18:36:55 偶像 我要投稿

【精选】偶像的作文汇总八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偶像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偶像的作文汇总八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在平凡的生活中,我是很少爱观察的,但一个平凡的男人,融入了我平凡的生活中,他,竟成了我崇拜的偶像。他,温柔又慈祥,让我深深地爱上了他。

  在别人眼中,我是一个乖巧的女孩,但是,也有任性的时候,记得有一次,我和几个疯丫头扮酷,把他心爱的墨镜打坏了,这时当初爱人送个他的生日礼物,我本以为会受到他的惩处,但并不是这样的,他知道后,只是微笑着把我叫到他身边,轻轻的对我说:“小苹果,是不是你弄坏得?”我愧疚的点点头,他摸着我的头,说:“没事的,我不怪你,以后做事要注意!”他说完,转身去了他的屋子,屋里,传出“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小苹果……。”的歌声。

  夜间,因为天气有些热,就没有多穿衣服,一早起来,我发烧了,额头发烫,满脸通红。想起他的叮嘱,我后悔不已,那时,他总对我说:“天冷了,多穿些衣服,别生病了!”看看时间,马上上学就要迟到了,我像个无头苍蝇,直接冲进了风雨中,等我到学校时,他也急匆匆的感到了,把虚弱的我送去医院。当时,风很大,其实我并不愿意他送我,一是我也大了,二来是因为他也时常咳嗽,我怕他也会生病,可是他却和蔼的笑道:“没事的,我衣服穿得多,真的没事?”他便骑车送我去医院,剧烈的寒风吹击他的脸庞,我紧紧抱着他,一丝丝温暖从他的后背,传递到我到胸膛。

  他不仅温柔慈爱,而且,也善良。

  晴朗的天,阳光照着大地,洒下片片金光。一位老奶奶提着很多东西,他看见了,跑上前去,帮老奶奶提东西,说:“老奶奶,我帮您吧!这么多东西,多累呀!而且我们顺路。”老奶奶连谢道:“谢谢你呀!你可真善良。”他善良的这一方面,深深的打动了我,看到这,一段旧时光,又浮现在眼前。

  那是暑假的一天,他来外婆家接我回家,天,没有一丝风,太阳热辣辣的,他把唯一的遮阳帽给我。骑到半路上,我们看见一位叔叔的电动车坏了,焦急的无所适从。他连忙下车,去问:“怎么了,我帮你吧!”他一边说一边接过电动车,那个人似乎很着急,再看看我的他,是那么尽心尽力的去做。太阳如此狠毒的炙烤着大地,万物都沉寂在滚烫的热浪中。他满头大汗,皱着眉头,脸通红,汗水湿透了他的衣服,眼神是那么的一丝不苟,我的心不经担忧起来,这么炎热的天气,真可能要中暑啊。终于,他为叔叔修好车子,他站起身来,才发现,腰伸了好半天才伸直,这不是他那尽心尽力,善良助人的最好见证吗?

  “小苹果,想什么呢?”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打断了我的回忆。

  你们知道这个男人是谁吗?他,就是我的父亲,一个平凡普通的人,成为了我一辈子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2

  对针尖的恐惧,曾使我一度对生物学家这个手染鲜血的职业充满着抵触情绪。直到我看到了一张白皙斯文,戴着金边眼镜的脸,眼神中的那份执着与坚定,时隔四年后的今天,我依然难以忘怀。

  他叫班廷,英国生物学家,准确地说,是生理学家。他的一项发现使成千上万的人看到了生的希望——胰岛素,也为他带来了诺贝尔奖的殊荣,让他被后人永远铭记。

  为了攻克糖尿病——这种当时的绝症,班廷开始了自己的研究——当时,人们对肝脏对消化系统的功用已有初步了解,班廷知道,问题的关键就出在肝脏上。他与他的助手科恩,与他的实验对象,十几条狗展开了与病魔的殊死搏斗——他破坏肝脏,意图破坏狗的消化过程,许多的狗患上了糖尿病,他与助手用肝脏的'提取液对狗进行治疗,结果有的成功,有的失败——班廷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直到有一天,科恩发现:有一条狗在肝脏被破坏后,依然清瘦如初,班廷与科恩对它进行了解剖,发现有一个叫做胰岛的组织侥幸躲过了手术刀——柳暗花明,当胰岛素盛放在一个个窄窄的试管里时,糖尿病就已经无力回天了。

  然而,真正令我为之动容的,是他对科恩的真诚。

  诺贝尔奖最终颁给了班廷,然而,班廷却并不为此感到高兴——课题结束,科恩也离开了班廷的工作室,而班廷却不断地向诺贝尔委员会致电,说科恩也是发现人之一,怎奈诺贝尔奖已出,不能修改,班廷于是抛下研究,四处奔波,寻找科恩,直到找到他,硬让他收下一半奖金,才最终离去。

  好一个善良的班廷!是怎样的感恩之心才能让他在大不列颠岛颠沛流离,只为寻找那一同并肩作战的战友!又是好一个厉害的班廷,又是怎样的毅力让他一遍遍重复同样的实验,去寻找一个微乎其微的线索……

  一个真正的伟人,应当成就与人格并重,这一点,班廷做到了——名垂千古的牛顿,爱因斯坦没做到的,班廷做到了。

  从此,热爱天文学的我便将一个生物学家作为了我的偶像——有人问道,天上的繁星和地上的鸟兽有关联吗?

  我想,用头脑去思考,用心去感悟,万物自有深意。

偶像的作文 篇3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一个让自己崇拜的偶像,当然我也不例外。当我失落时他能给我安慰,当我丧失信心时他能给我鼓励。

  我的偶像就是他——鹿晗。

  鹿晗,有着天然的帅气脸庞,黑黑的眼睛像是无底的深潭,有着强大的吸引力,五官精致无暇,是一个十足的阳光大男孩。

  他曾在韩国明洞逛街时,就被韩国SM娱乐公司星探发掘并成为旗下练习生,在练习生的生涯中,他不知付出了多少艰辛和汗水,吃了很多常人都不能接受的苦。在无限的风光背后,却隐藏着我们无法想象的辛苦付出。

  他也在为了自己的梦想努力地拼搏着,他在《盗墓笔记》中饰演吴邪这一角色,他本身就有严重的恐高症,在拍摄时,有几个镜头是需要吊威亚,他却执意要求自己亲自上,一律用真身,甚至在拍一场戏时威亚有些松动,鹿晗直接头朝下掉了下来,但他仍然坚持着,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成功完成了拍摄,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他永远有着那一股迎难而上的劲儿,不会轻易被困难打败,他给我带来了很多正能量。

  “世界变化不停,人潮川流不息,我只想每个落日身边都有你”就像《致爱》这首歌中所唱的那样,我对于鹿晗的喜爱,永远不变。鹿晗是我心目中的榜样,他在我的心中是永远独一无二的。拥有坚定信念的男孩不会失败,相信在未来的道路上,鹿晗会带着梦去拼搏,坚持自己的梦想,勇敢走下去。

偶像的作文 篇4

  “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虏灰飞烟灭。”苏东坡的这句词,赞美的就是我的偶像——周瑜,周公瑾。

  很多同学不理解,问我为啥不喜欢活跃在荧屏上的小鲜肉,却喜欢一个历史上的人?更为重要的是,周瑜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嫉妒诸葛亮,没有一点风度,为啥我要做他的粉丝?毋庸置疑,他们一定没读过《三国志》,只看过《三国演义》,受罗贯中的毒害太深。我喜欢周瑜自然有我的原因。

  第一:长得帅。在这个颜值控当道的时代,长得好看的明星都被捧到天上去了,周瑜也是那个时代非常有名的帅哥。杜牧诗有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能被称为“郎”的男子,长得肯定帅气,至少也是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在吴宇森的电影《赤壁》中,扮演周瑜的是梁朝伟,这就看得出,当年周瑜是个多么英俊潇洒的人。不信,还有人这样说过,“吴中皆呼为周郎”。

  第二:有才华。周瑜文武双全,并且精通音律。传说他到别人家中赴宴,人家安排歌舞以助酒兴,有女子弹琴时,因为过于关注周瑜,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符,周瑜在喝酒中依然听出了错误,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那个女子一眼,留下了“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的典故。从这可以看出来,周瑜满腹才华,绝对不输于诸葛亮。

  三:有计谋。赤壁之战前,东吴分为两派。一派是周瑜为首的主战派,一派是张昭为首的投降派。曹操号称八十万大军,看上去气势汹汹,无法抵抗。但周瑜分析到:曹操的军队多是北方人,从未有水战的经验,在水战中就是一群“旱鸭子”,很容易被击败。再加上曹军这段时间一直在征战,长途奔袭,舟车劳顿,水土不服,必然没有很强的战斗力,只要东吴上下一心,全力迎战,出奇兵,用奇谋,一定能取得胜利。他接着提出用“苦肉计”“反间计”“火攻”等计策,稳定了军心,并且完美地上演了一出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多年以后,隔着历史的烟云,我们重读东坡先生的《念奴娇》,依然能感受到周瑜的胸有成竹与镇静淡定,也能感觉得到他与小乔恩爱甜蜜的幸福生活。像他这样一个在战场、官场、情场场场春风得意的人,又怎么不能成为我的偶像呢?

偶像的作文 篇5

  TFBOYS,一个为梦想而努力的组合。

  一个平均年龄只有14岁的少年组合,出道不到一年发行两张EP,迅速抢占各大音乐榜,其爆红程度绝对超乎你的想象。

  有人说,他们是富三代。有人说,他们只是小屁孩而已。但是在我心里,他们是一个为了梦想而努力的组合。

  TFBOYS,第一个让我愿意用生命去守护的组合。

  TFBOYS,一个我想触碰却触碰不了的组合。

  TFBOYS,我爱他们,与爱情无关。

  我的记忆里有这样的一个少年,他笑起来有着可爱的虎牙,有着迷人的桃花眼。他有低血糖,却从来不放弃努力。有时练舞练到很晚,他从来不会喊累,粉丝说他头发油,他跑到卫生间里冲冷水,粉丝说他虎牙不好看,他不再笑了。候场时,他会帮认识不久的千玺整理领带,看到源源的鞋带散了,弯腰帮他系好。他是在舞台上hold住全场的王俊凯,他是私底下会和队员玩闹的王俊凯。这么懂事的他,你们怎么忍心这样对他?

  我还记得有这样一个少年,他皮肤很白,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口才很好,很喜欢卖萌。他是王源,他很暖,在机场看到有粉丝摔倒了,他会伸手去扶,看到有粉丝哭了,会安慰他别哭了,感冒了还是会把口罩拿下来让大家拍照。录节目的时候小伙伴不小心把醋洒到了你的眼睛里,你哭了,眼角还有泪,但还是擦干眼泪坚持录完了节目。粉丝去学校堵他看他的时候,他的生活明明就已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但是在节目里,你还是笑着和大家说,这样你们会很辛苦的。像天使般暖心的你总是让我们感动。

  还有一个努力的少年总是让我记忆犹新,他的名字叫易烊千玺,笑起来有浅浅的梨涡,额前的刘海总是中分,很内向不喜欢说话。你年纪很小,却多才多艺,你舞蹈很棒,成绩是全年级第一,总是很谦虚。千玺真的很努力,非常努力。有一次,很晚了,小凯和源源都睡着了,你打开一盏小灯,看着粉丝的评论,有好的当然也有不好的,看着看着,你哭了,他们让你退出这个组合,哭声吵醒了小凯和源源,他们看了你的手机,对你说不要在意,你说自己真的很努力很努力了,为什么他们还是不喜欢我,难道我真的没有资格站在你们身边吗,你错了,在我们心中,你永远是那个最棒的易烊千玺。

  TFBOYS我不能没有你们。

  TFBOYS少了谁也不行,3-1=0,小凯,源源,千玺,请记住,十年之约,我们一直都在!

偶像的作文 篇6

  近三百年来,《鲁滨孙漂流记》一直风靡全球,成为世界文学史上不朽的名著。它的魅力何在呢?应该说,这归功于笛福成功地塑造了鲁滨逊这个极具个性色彩的人物。在鲁滨孙那里,冒险、坚忍、毅力、智慧、勇气、果敢、富于进取、开拓创新全都集于一身,为一切不甘平凡,不安于现状的人们提供了他们心中所寄托的英雄形象。

  首先,鲁滨孙是一个不安分的冒险者。在家中,父辈所有的希望全都放在了鲁滨孙一个人身上。父亲要求儿子老老实实地靠自己的勤勉和努力挣一份家财,过一辈子安适而惬意的生活。但是这个孩子遨游四海的念头从没有改变过。于是,他背着家庭,私自出海,尽管道路坎坷,可是最终一种“神秘而有力的天数经常逼着我们自寻绝路,使我们明明看见眼前是绝路,还是要冲上去。”情感战胜了理智。在鲁滨孙看来,没有比冒险和开拓进取更刺激和好玩的事情了。骤然成为巨富,和妻子、孩子的家庭之乐,岁月催人老的无情,这一切依然难以阻挡鲁滨孙的步伐。侄儿的劝说,不过是鲁滨孙伺机而动的诱因,真正的原动力仍然是他不习惯平凡生活、无意安适生活的所致。这样,鲁滨孙开始了新一轮的冒险历程。

  第二,鲁滨孙是一个勇敢的实践者。《鲁滨孙漂流记》中最精彩的一段莫过于他在岛上生活的日子。人们常言,人生不如意事者十之八九。若我们有机会置身于几近与世隔绝的孤岛,那么就可以体验生存的极限究竟有多大,自己承受的压力究竟能达到何种程度。鲁滨孙不是一个幻想家,也非在困难面前消极作为的懦夫。他注重的是实际,关注的是自己的生存。于是,在28年的孤岛生活中,生存成了他整日整夜“劳心劳力”的主题。搬运船上用品、营造住处、驯养山羊、种麦植稻、置办桌椅、烤制面包等等,都在他的手脚并用中施展开来。无论是在肉体上还是在精神上,他都在为满足的愉悦而努力、而奋斗。苦变成了乐,艰辛成为了享受,有什么不能克服的,有什么不能做到的呢?仔细读读鲁滨孙制作面包的情节吧,在那里我们可以体会到人类的精巧,人类的智慧和人类的创造,可以证明“人类的活动能够取得什么样的成就!”故而,在《鲁滨孙漂流记》里,我们读到的是一个奋斗者的拼搏心声,看到的是一个开拓者的奋斗足迹。

  第三,鲁滨孙展现了一个独立人格的大写的人。如果说笛福用第一人称“我”来称谓鲁滨孙是一种写作手段的话,那么在这部小说里要表现的人物形象则是一个艺术和思想合一的。在家里,鲁滨孙置父亲的劝诫于不顾,私自出海,体现的是一个不同于父辈的“叛逆者”的角色。而在孤岛上——一个完全与大自然打交道的地方,仅有的就鲁滨孙一人而已。想要在那里生存下去,需要展现的是乐观进取的个人主义精神。鲁滨孙正是这一舞台上的成功演员。但是应该看到,笛福塑造的这个人物,不可避免地带有相当的局限性。比如,鲁滨孙在海岛生活的日子,实际上就是早期资产阶级殖民史的缩影,是为追逐利润,为扩大市场向全世界进发的历史。

  它并非春风化雨、和风送暖,而是伴随着血与火、刀与剑。鲁滨孙去非洲搞贩卖贸易,既是证明。又如,我们赞赏笛福否定教会禁欲主义的历史意义,但是作者似乎又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在鲁滨孙眼里,一切可用的标准在于有用,包括上帝在内。人类情感中相当重要的亲情关系在他那里并不占重要地位,三个孩子的诞生和妻子的去世也没有让他有什么激动之处。他最关心的,仍然是向殖民地的进军和对财富的强烈占有。

偶像的作文 篇7

  在人们所崇尚的种种人中,有善良,有正义感……这些我都不在乎,我所崇尚的人是周杰伦。开始我跟大家一样,认为周杰伦只是一个耍酷的小子。直到现在,我才深深地了解到,他其实是一个孝顺,坚强的人。

  星期一的时候,学校放假,我做完作业就看了会电视,无意中,我看到了周杰伦被记者采访的画面——周杰伦坚强地告诉记者,自己从小生长在单身家庭,只有妈妈和他相依为命,他们当时的生活条件并不是很好,母亲一个人兼好几份工作来维持生活。而当时的小周杰伦也是从小就很懂事,周杰伦的母亲叶惠美也为此很欣慰。然而,周杰伦成名后更加孝顺母亲,曾有一张专辑就用母亲的姓名来命名,其中还特意为母亲做了好几首歌,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听妈妈的话》了。

  一个天王巨星在事业上如火朝天,但仍不忘母亲,将母亲放在事业之上。周杰伦曾说过,在他心目中母亲是最重要的人,事业与亲情,他会毫不犹豫选择亲情……听了这一切,我深受感动,我崇拜周杰伦,以为他不虚伪,不做作,是个孝顺的人,而老师曾与我说:“一个孝顺父母的人就绝不会是一个坏人,而一定是一个好人!”

  我想告诉全世界,我的偶像是那个有点耍酷,长着小眼睛,但却很孝顺,直爽,真实的周杰伦!

  周杰伦的品质激励着我,我不禁问自己,我有向我的偶像“靠拢”吗?我配把他当偶像吗?

  我想起了妈妈,我想起了自己的任性,我想起了我平时与妈妈的一切。也许是周杰伦鼓励了我,我拿起手机打电话给了妈妈,妈妈以为我有紧急的事,语速明显很快,而我也不知该说什么,就胡乱问,而妈妈也应和着。

  当我将电话挂了时,我心中好像放下了一块大石头,整个人都大大地松了口气,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我想也许是“杰伦反应”吧!

偶像的作文 篇8

  在一个清晨,我举着把伞走在上学的路上。雨交织着风吹过我的脸颊,如刀割一般,天空中雨云密布着,黑蒙蒙的天上一道道闪电像一条条赤练蛇,划亮了天际。慢慢的风停了,可雨却越下越大。我走到了马路上,亮着红灯,我便停下了。

  马路中央有一位交警叔叔。可能是应为穿着雨衣不好指挥,他只带着帽子穿着警服。这个十字路口上车水马龙,可在叔叔井然有序的指挥下,显得通畅了许多。可叔叔身上全湿了,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帽子也好像灌满了水,一道道皱纹写进了岁月的沧桑,可他嘴角却略带笑意。

  这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正走在马路中央。这时一辆卡车,在坑洼不平的公路上像醉汉一样歪七扭八地疾驰而来,车身卷起滚滚尘烟,宛如拖着一条黄色的长龙。“叭——叭——”司机使劲的按喇叭,可是老人好像没听见似的,仍旧不慌不忙的慢慢走。司机急忙踩了一脚刹车,可是车子开得太快,车子像一条疯狗,冲向了老人。“啊——”随着老人的一声惨叫,被撞开了7、8米。顿时老人昏死过去,头上和手脚都撞出了很大的伤口,血一下子染红了地面。路边,警察叔叔看见了,紧锁着眉头,愁眉不展,嘴巴张得大大的,像死了父亲似的。顾不得风怎样大,雨怎样飞舞,脚下像踩着风火轮一样,三步并作两步走来到了老人身边。这时卡车司机也慌了,准备点火从旁边溜走,可警察却站了起来拦住卡车。这实周围聚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这警察怎么当的,救人要紧啊!还管什么凶手……”“对呀……快救人啊!”

  警察依旧若无其事,这时从车上走下了四个人,个个都吊儿郎当,头发五花八门,什么颜色都有,走在前面的一个青年,歪着脑袋,口里叼着一根烟,不时还吐着烟雾,腿还在摇着,然后吧眼使劲的砸在地上,用脚一踩,斜视着警察,跟警察说:“小子,少管闲事。”一别说还一边挥舞着拳头,后面的三个人也把手弄得“嘎嘎”响。周围的人为了不惹麻烦已经走了一大半。警察明知道斗不过,却不甘示弱:“现在坏人真是逍遥法外!哼——”警察怒发冲冠,双眼像着了火一样。这时他们把警察围在了一起,你一拳我一脚的把警察打在地上,不时的打着滚挣扎,可是却没有听到一丝的惨叫,警察吃力的睁开眼,望着他们的背影,想去阻止他们,可怎么也站不起来。看到这一幕我不禁闭上了眼睛。“轰——”随着一条黑烟,卡车呼啸而去,没想到的是警察竟记下了卡车的车牌号。我看见警察蓬乱的头发中夹杂着一颗水珠,顺着发梢,落在地上,炸开了一道绚丽的水花。卡车刚走,110,120,112,全都来了,把警察叔叔和老爷爷救走了。

  看到这种情景,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民警叔叔为了正义不怕牺牲的光辉形象从此在我心中站立起来。警察你是我的偶像,更是我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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