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马的作文

时间:2023-05-27 18:14:07 我要投稿

【精品】写马的作文集锦十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写马的作文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写马的作文集锦十篇

写马的作文 篇1

  “我打死你这个不中用的畜生。”

  他一手掐着腰,一手拿着鞭子,两眼通红,用尽全部的力气向我抽来,一阵撕心裂肺的痛。

  我是一匹千里马,一匹不能行千里的马,每天面对的'除了成堆的货物外,就是无尽的折磨。

  曾经,我相信,我是一匹千里好马,应该驰骋于沙场,受宠于豪杰,跻身于好马之中。而不是在这阴冷昏暗的马厩里做苦隶,我努力着、坚持着。

  我嘶鸣,饲马者打我;我反抗,饲马者打的更厉害。

  然后,我安静了,因为我想,他会来找我的。

  直到那一天,我看到了他,对,就是他,伯乐。

  热血在我心中沸腾着,我鸣叫着、嘶喊着,不停的踢呀、蹬呀。他似乎离我很远、很远。他走了,没有带着我!

  后蹄无力地刨着土,我是谁?千里马?但没人承认,就连我自己都开始怀疑……。

  面对山一般的货物,我没有力气了,饲马者扬起鞭子,打向我,嘴中喃喃道:“哎,天下竟没有千里马了!”看着自己血肉模糊的身体,回想着饲马者的话,耻辱和羞愤全部涌上心头:“我是千里马!”一声长鸣,打破了马厩的死寂,挣脱了铁链,马蹄后是一层厚厚的黑雾,而我知道,我正在奔向光明。

写马的作文 篇2

  水平如镜的湖面上,闪烁着蓝色,“哗”,湖面被打碎了,听到了那轻快的马蹄声,湖中出现了一道银白色的光……

  啊!是匹马,一匹银白色的马!它漂亮极了,毛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灰色的鬃毛迎风飘扬,尾毛拍打着水花,两只耳朵竖起,正在倾听水花的歌唱,四蹄腾空,两眼注视着前方,轻轻呼吸水雾,双蹄下的'水,像鲜花一样开来。

  听,马蹄声越来越快,越来越轻盈了,“哗哗”,听那水声,多清爽、多欢快!

  看,它那水花,显得它那帅气的形象,它那强壮的肌肉,它那神奇的眼神,真是令人惊叹、令人叫绝!

  假如我有这匹马,我会好好照顾它,给它起一个好听美妙的名字。假如我有这匹马,我会跟它一起翻山越岭,踏过千山万水,过着幸福浪漫的生活。假如我有这匹马,我会跟它嬉戏,让它的生命里充满着快乐的音乐。假如我有这匹马,我会让它吃饱喝足、健康成长……

  看着看着,马儿仿佛从画里蹦了出来,跳到我的书桌上,玩玩我的橡皮,滚滚我的铅笔,扒在我的文具盒旁,认认真真地注视着里面的一切,可爱的马儿,最终还是跳进了画里,欢快地踏着水花。

  啊!我仿佛身临其境,我感觉到了那水花,轻轻贴到我的脸颊;我感觉到了那马蹄声,从我耳边飞过;我感觉到了那马儿身上毛茸茸的毛,犹如毛巾一般……

写马的作文 篇3

  一说到马,大家一定会想到“一马当先”、“千军万马”等一些关于马的成语。我喜欢马的原因在于,在所有的动物里,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位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动物。更重要的是,马是最容易被驯服的动物之一。

  我最喜欢的马叫五八。它的头面平直偏长,耳朵短。四肢非常长,骨骼坚实,肌腱和韧带发达。它的`毛是棕色的,很光滑,在阳光下会闪闪发光。它还长着一双冬枣大小的研究,炯炯有神。

  马的嗅觉很发达,是感应能力特别强的器官,这样使它能在听觉或其他感知器官没有察觉的容易接收外来的各种信息,并可以迅速地作出反应。

  五八最喜欢在土地里滚来滚去,也很喜欢吃萝卜,所以每次我穿着橘黄色的衣服去的时候,它就会高兴得手舞足蹈,好像把我当成萝卜了。

  每一次去骑马,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的心情就会变得开朗和舒展!

写马的作文 篇4

  从前,有一匹骏马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被主人挑选去参加全国赛马比赛,骏马在比赛时,得了第一名。

  主人很开心,天天用精饲料喂它,于是骏马不再进行锻炼,慢慢地变胖了,从骏马变成了肥马,全身的肌肉都变成了肥肉,但它仍然很骄傲,自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有一天,一条小蛇找骏马,对骏马说:“马大哥,你敢跟我比跑步吗?”骏马说:“我可是全国长跑冠军,怎么不敢跟你比?比赛方式随你选,你肯定是不行的!”小蛇说:“那好吧,我们就比游泳吧。”

  骏马一听,叫苦不迭,因为大话已经说出去了,只好硬着头皮和小蛇比赛游泳。结果,到了湖中,小蛇一溜烟游到了终点,而骏马才游了一点距离,因为对骏马来说湖水的阻力比陆地上的.阻力要大多了。

  从此以后,骏马比赛输了以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再骄傲自满了,又加入了锻炼的队伍,变成了一匹真正的骏马。

写马的作文 篇5

  一匹火红的骏马奔驰在广阔的草原上,四蹄翻腾,长鬃飞扬,壮美的姿势宛如历尽艰辛穿洋过海的信鸽,宛如暴风雨中勃然奋飞的海燕。仰天长啸,那动人肺腑的马嘶响彻夜空。应和着这悲壮的嘶鸣,四面八方涌出了一片杂色的马群,海潮般势不可挡地从冬日苍茫的草地上滚了过来,成千上万匹马聚集在一起,呼啸奔腾。长长的马鬃马尾在的流的浮力下飘动起来,一个接一个,一个重叠着另一个,凝成一个整体,飞快地向前推进,那是一幅奔腾的美和力量的`美,形成交织在一起的奇异画面。

  这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马到了他手里,也像找到了自己的主人,奔驰得更加得意与骄傲起来,不管前面有多少马,它也要风一样卷过去。

  马儿们高扬着骄傲的头颅,抖动着优美的鬃毛,合着这宏大的旋律,在海一样宽阔的草原上翱翔。大地在摇动,时空的概念在消失,这奔腾的马群简直就是一部历史的缩影,一个悲壮巍峨的造型。

  老马奔跑起来了。它四蹄腾空,如风,如电。好像一头鲸鱼在发光的海浪里游泳,被征服的海洋从中间划开,恭恭敬敬地从两端向后退去。好像一枚火箭在发光的天空运行,群星在列队欢呼,舞蹈。

写马的作文 篇6

  据说,历史上有个叫伯乐的家伙,善相马,经他相中的马都成了千里良驹。先不去探讨这个伯乐是个什么身份,然而思来想去,世界,其实就是马场。我们都是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大概从开始,我们就知道这个世界是不好混的。从开始,我们就认定自己是天才,可人山人海中,最终被认为是天才的往往是凤毛鳞角,贵乎稀有。然而为什么呢?只因为真正的天赋一直隐藏着,很深。而世界终究是没送给我们一个伯乐。韩愈先生几百年前就说过: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可是,韩先生的话真的对吗?非也。起码,是先有千里马,然后有伯乐。他们的逻辑关系是:伯乐发现千里马,而非千里马发现伯乐。所以,就如同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却不能说先有法拉第然后有电磁感应,而是先有电磁感应然后有法拉第一样,必须是先有千里马。

  伯乐小子其实未毕真的会相马,而可能是寄于他不知丛从前交的'哪门子好运产生的威望。于是,主人听他说“此马乃千里之良驹也”后,便也日食之哦尽黍一石。我们相信,任何一匹马在这样的待遇下,都是可日骋千里的。前提是,它是一匹马。

  当今社会正是缺少了伯乐这样说“专业”话有些威望的人。毕竟,拌演“主人”一类的执行者还是富富有余的。于是,马场里便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马都被命运捂着眼睛拉磨子,或是被迫去报晓,甚至栓着学犬吠。而真正剩下的马就很少了。没有上帝告诉我们一声:喂,本神造你们不是让你们干这的。自然,没有得到告诫,没有得到赏识,我们无知地干着本来不属于我们的行当,夜以继日地学习诸如拉磨,报晓批,犬吠般脱离了跑道很远的东西。可当我们都学得很累时,也仍旧不知道,其实自己原本只是一匹马。

  我们都应是千里马,可没谁把我们放到草原上,然后说:跑吧,你的天堂在这里。所以,我们就跟着其它物种瞎忙哄。最终迷失了自我,迷失了一切。 世上其实本没有垃圾的,赏识的人少了,也便有了垃圾。 等到人们终于将大部分资源都挥霍殆尽时,不知是哪个道上的伯乐突然大呼: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于是便有很多人跟着喊:对,没有垃圾。 今天,垃圾终于摇身一变成为理所当然的资源,应为已有很多业内的伯乐开始行动。可是,朋友,我们是马,千万被忘记。那么,我们的伯乐在哪呢? 这个不太公正的世界决定了:在马的伯乐降生前,马一律不是马。

写马的作文 篇7

  马在我们的心里一直是憨厚老实的,人们喜欢马,从远古时期就开始了,马是人类的朋友,让人们无限喜爱的朋友。

  无论在游牧时期还是农耕文明中,马都是先民不可缺少的帮手,马就是生产力的标志。一直到近代社会农业尚未机械化之前,马几乎包办农村的一切繁重工作。时至今日,在我国的一些落后地区,马仍然是主要的生产力,被农民视为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可以说,马推动了历史的车轮,功不可没。从秦兵马俑、汉铜马俑到唐三彩马,各个时代、各种质地、各种形态的马工艺品栩栩如生,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马以速度见长而成为古代交通工具最佳之选。汗血马,传说中的良马。它产于大宛,汗水从肩部流出,呈血色,一日之内可以跑千里路。“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人生如白驹过隙”等句都传神地展现了骏马疾驰的情形。至今,人们仍为它的速度而喝彩叫好:马在各种赛马节、赛马会上的.速度使人颠狂,马在奥运会上表现的机敏和优雅令人倾倒。

  马在古代也是建功立业的功臣,“马到成功”就是由此而来。秦始皇统一六国,马之功居其半,兵马俑可为一证。唐太宗连年征战,六骏战功显赫。成吉思汗的铁骑横扫欧亚两大洲时,让人们更深刻地认识到,没有任何动物像马这样深入地影响着人类的历史。可以说人与马所组成的骑兵部队是最具威慑力的军事力量,几千年的刀光剑影中马和人一起创造了历史。

  正因为如此,马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成语、俗语记载了这一切:“老马识途”比喻有经验的人做事更有把握;“老骥伏枥”比喻人虽老壮志犹在;“千里驹”却是褒奖年青才俊的好词。文学艺术中也有它的身影,如臧克家的《老马》;历史故事中有王亥驯马、九方皋相马;唐代的韦偃,近代徐悲鸿等为之倾倒而作画;琵琶曲《十面埋伏》,二胡曲《赛马》都是为它谱写的赞歌。

  人们给予马很多美誉佳名,足以表达人们对马的喜爱。马和人们一起经历了数千年的风雨,是人类的朋友,永远的朋友。

写马的作文 篇8

  我的名字叫马,草食性家畜,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之一。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我们的祖先最早生活在北美的森林里,以嫩叶为食,后来进化成草原古马,从此便开始以草为食,生活于草原上。

  我们马头面平直而偏长,耳朵在头的最高点,听觉敏锐。两眼距离大,视觉较弱。四肢较长,适于奔跑和强烈劳动。我们被人类驯服比狗和牛要晚,大约在4000年前才逐步成为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军事等活动的主要动力。现在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和提高,除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还把我们作为重要的'役力外,我们主要用于马术运动、观赏和乳肉生产。

  我们有很多独有的特点,比如睡觉,我们睡觉不一定非在晚上,更不是一觉睡到大天亮。要是没人打搅,我们可以随时随地站着、卧着、躺着睡觉,特别是天亮以前那两个钟头,睡得最香,这也是继承了祖先野马高度警惕、自我保护的生活习性。

写马的作文 篇9

  马,我最敬佩的就是它对主人的忠诚,和它不怕吃苦的精神。就在我爷爷生活的年代,村子里有一户人家就有这样一匹好马。

  有一天,这匹马的`主人骑着它来到了野外。这个地方四周阴森森的,有点可怕,不时会发出一种古怪、吓人的声音,地上

  的草随风摇摆,这里似乎危险重重。这匹马它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它的头晃来晃去,它的嘴里发出“吁--吁--”的声音,它的四蹄摆来摆去,像是知道了有什么前兆。而它的主人并不知道这是出于什么原因,马为什么会这个样子,因此还在不停地前进着。

  走了一会儿,突然不知是一条什么东西飞奔过来,它昂着头,飞速猛地把头向前方一伸咬住了主人的脖子,于是主人便从马背上摔了下来,立即就死去了。噢,原来是一条毒蛇把主人咬死了这一条毒蛇一溜烟就不见了。

  这匹马看见主人摔下来了,于是不知怎么的,把主人驮上上了马背,然后一步一步把主人驮回了村子里,村民们看见这匹马把主人驮回来了,于是便把主人付了下来。一看主人已经死去了,村民民们就以为是这匹马害死了主人,大家就像把这匹马杀死。

  我的爷爷知道后,就赶忙来到了现场,说它的主人不是被马咬死的,而是一条毒蛇,村民们又说:“他的手和脚却有马咬的印子呢?”爷爷说:“它的主人被蛇咬后,摔了下来,这匹马就咬住他的手和脚把主人驮上去。”于是人们就没有把这匹马杀死。我的爷爷救了它一命。

  马,这种品质令我震惊,啊!我喜欢马。

写马的作文 篇10

  我有一匹威武的瓷马。

  这匹瓷马膘肥体壮,高约20厘米,宽约4厘米,在它在他的身上有一簇红色的毛,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是真的呢。它做工精致,让人感觉它就是有血肉的真马。

  瓷马的头部有一撮棕红色的毛,它的眼睛炯炯有神,好像在思念远方的亲人,它的前腿抬得极高,仿佛想要奔向远方。他的嘴巴张开着,好像想说什么话,又好像遇到什么烦心事……

  瓷马有一条棕色的长尾巴,有不计其数根毛,犹如一根粗大的毛笔,这时的瓷马,仿佛一位拥有高超画技的画家,在龙飞凤舞的.画画。

  这匹瓷马是去年我过生日时我的 一个好朋友送给我的,它代表我和朋友之间深刻的友谊。所以,我要更加珍惜它。

  这匹马做工精致,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的瓷马给我的童年增加了无限的乐趣,我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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