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的作文

时间:2023-05-25 15:07:16 我要投稿

【精华】马的作文集合十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马的作文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马的作文集合十篇

马的作文 篇1

  美国田纳西州的雌性夏尔马“蒂娜”堪称世界上最高大的马,从马蹄至马肩隆(马肩骨间隆起部位)的高度是205.7厘米,体重726公斤,甚至比身高201.9厘米的20xx年吉尼斯纪录保持者“雷达”还要高大。

  从一出生,“蒂娜”就跟树苗一样不断长高,很快就超越牧场里所有的动物。有趣的是,它虽然长得牛高马大,脾气却温顺乖巧得像个“小女生”。它的女主人威廉姆斯太太称:“它可招人喜欢了,性格也温和。当它站立的时候,我可以爬到它的身下干活,一点也不会感到害怕。我可以骑到它的背上,不过必须先踩到一个篱笆上才可以够着它。”

  据男主人吉姆?威廉姆斯介绍,“蒂娜”现在年仅3岁,这个年纪在马里面属于青少年时期。吉姆说:“它的`背部正在开始生长肌肉,未来至少两年时间内,它还将继续长高,有望一直长到213厘米。”

  “蒂娜”不仅身材高大,食量也相当惊人。据悉,它一天可以吃掉18公斤的干草,10公斤的谷物以及113公升的水。不过,在所有食物当中它最喜欢的还是胡萝卜。“蒂娜”726公斤的巨无霸体重也让驯养师杰米?巴尼特吃足苦头。主人原本希望能吃又能喝的“蒂娜”可以帮忙拉马车,没想到这个如意算盘却被它“高人一等”的身高打乱了。杰米说,“我不认为有人会去做一个特大号的马车,让这么大个子的马去拉。”

  威廉姆斯夫妇同时在自家牧场开设了一个“春溪旅舍”。夫妇俩将在自家旅舍专门为“蒂娜”举行一个隆重的“量身高”仪式。届时夫妇俩将邀请4名公证人和一名兽医到场,并将测量报告连同当天的报纸报道呈送给位于伦敦的吉尼斯总部,正式申报新的世界纪录。威廉姆斯夫妇希望,随着“蒂娜”申报吉尼斯纪录成功,“春溪旅舍”也将从此誉满全球。

马的作文 篇2

  无论是在军事活动中,还在日常生活中,马都为人类作出了巨大贡献。马是人类最密切的伙伴,也是人类最得力帮手,人对马也倾注了许多真挚情感。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一声声呐喊响起,一匹匹战马如同一支支离弦的箭射向硝烟弥漫的战场。马蹄如雷,尘土飞扬,人马合一,以排山倒海之势猛压过去。敌人被这种威势吓倒了,甚至来不及举起武器就被踩踏、斩杀。

  战马和战士同受着战争的辛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波兰军队曾经用骑兵打败了侵略者,保卫了自己的国家。抗日战争期间,被老百姓称为“黑马团”“红马团”的.骑兵团,屡次给日寇以沉重的打击,他们剽悍的骏马和闪亮的军刀曾经是八路军主力部队的象征。在与将士们的朝夕相处中,战马已成为他们无声的战友。

  “长鞭哎那个一呀甩,叭叭地响哎,赶起那个大车出了庄……”赶车人挥动着鞭子,马蹄嗒嗒,欢跑在乡间小路上。上世纪70年代,马和马车在集体生产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听爷爷说,那时每个生产队都有几辆马车,每辆车一般有两匹马,一匹辕马,一匹拉套的马。早春往田地里送粪,秋后拉庄稼,入冬送公粮,年前搞运输。一到入秋,马儿们就起早贪黑地忙碌,有时一干就到后半夜。遇上坏天气,为了把庄稼尽快抢收回来,人和马都一溜小跑,简直就是一场激烈而残酷的战斗。那时马是生产队的主要劳力,所以,那些马儿就成了村里人心里的明星。

  现在,家乡很难再见到马了,家家户户都有了三轮车、拖拉机,我也很难有祖辈们对马的那种感情了。千里马老枥,宏志仍在驰千里,马是忠诚、有作为的象征,在我心目中,马的形象神圣而又庄严,马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成为我前进路上的良师益友。

马的作文 篇3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马,我可以自豪地说,在古代,我就是人类最好的伙伴,没有我就等于没有了生活。我们家族有许多名马,如汉血宝马,赤兔马等等,都是一些已经在中国绝迹的'上等好马。

  我四肢细长,利于长跑。眼部长在头的两侧,视野宽阔。我高约200厘米,体重4000多千克。我在睡眠时躺着、卧倒、站立都可以哦!我嗅觉、听觉都很好。我爱吃的东西有燕麦、干草等。 我跑得很快,每小时可达70多千米,用迅雷不及掩耳这个词来形容,真是再好不过了!当我以风驰电掣的速度从你身边跑过时,保证当你还没有看清我,我就早已足够得无影无踪了! 哦!光跟你说话,我都忘记了时间,主人已经帮我套好挽具准备出发了!拜拜!

马的作文 篇4

  据说,历史上有个叫伯乐的家伙,善相马,经他相中的马都成了千里良驹。先不去探讨这个伯乐是个什么身份,然而思来想去,世界,其实就是马场。我们都是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大概从开始,我们就知道这个世界是不好混的。从开始,我们就认定自己是天才,可人山人海中,最终被认为是天才的往往是凤毛鳞角,贵乎稀有。然而为什么呢?只因为真正的天赋一直隐藏着,很深。而世界终究是没送给我们一个伯乐。韩愈先生几百年前就说过: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可是,韩先生的话真的对吗?非也。起码,是先有千里马,然后有伯乐。他们的逻辑关系是:伯乐发现千里马,而非千里马发现伯乐。所以,就如同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却不能说先有法拉第然后有电磁感应,而是先有电磁感应然后有法拉第一样,必须是先有千里马。

  伯乐小子其实未毕真的会相马,而可能是寄于他不知丛从前交的哪门子好运产生的威望。于是,主人听他说“此马乃千里之良驹也”后,便也日食之哦尽黍一石。我们相信,任何一匹马在这样的待遇下,都是可日骋千里的。前提是,它是一匹马。

  当今社会正是缺少了伯乐这样说“专业”话有些威望的人。毕竟,拌演“主人”一类的执行者还是富富有余的。于是,马场里便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马都被命运捂着眼睛拉磨子,或是被迫去报晓,甚至栓着学犬吠。而真正剩下的马就很少了。没有上帝告诉我们一声:喂,本神造你们不是让你们干这的。自然,没有得到告诫,没有得到赏识,我们无知地干着本来不属于我们的行当,夜以继日地学习诸如拉磨,报晓批,犬吠般脱离了跑道很远的东西。可当我们都学得很累时,也仍旧不知道,其实自己原本只是一匹马。

  我们都应是千里马,可没谁把我们放到草原上,然后说:跑吧,你的天堂在这里。所以,我们就跟着其它物种瞎忙哄。最终迷失了自我,迷失了一切。 世上其实本没有垃圾的,赏识的.人少了,也便有了垃圾。 等到人们终于将大部分资源都挥霍殆尽时,不知是哪个道上的伯乐突然大呼: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于是便有很多人跟着喊:对,没有垃圾。 今天,垃圾终于摇身一变成为理所当然的资源,应为已有很多业内的伯乐开始行动。可是,朋友,我们是马,千万被忘记。那么,我们的伯乐在哪呢? 这个不太公正的世界决定了:在马的伯乐降生前,马一律不是马。

马的作文 篇5

  爱马

  常常,听到许多作家在接受访问的时候说:“我最好的一本书是将要写的一本,过去出版的,并不能使自己满意。”

  每见这样的答复,总觉得很好,那代表着一个文字工作者对未来的执着和信心,再没有另一种回答比这么说更进取了。

  我也多次被问到同类的问题,曾经也想一样的回答,因为这句话很好。

  可是,往往一急,就忘了有计谋的腹稿,说出完全不同的话来。

  总是说:“对于每一本自己的书,都是很爱的,不然又为什么去写它们呢?至于文字风格、表达功力和内涵的深浅,又是另一回事了。”

  也会有人问我:“三毛,你自以为的代表作是那一本书呢?”“是全部呀!河水一样的东西,慢慢流着,等于划船游过去,并不上岸,缺一本就不好看了,都是代表作。”这种答复,很吓人,很笨拙,完全没有说什么客气话,实在不想说,也就不说了。

  其实,才一共没出过几本书,又常常数不出书名来,因为并不时时在想他们。

  对自己的工作,在心里,算的就只有一本总帐——我的生命。

  写作,是人生极小极小的一部分而已。

  坚持看守个人文字上的简单和朴素,欣赏以一支笔,只做生活的.见证者,绝对不敢诠释人生,让故事多留余地,请读者再去创造,而且,一向不用难字。

  不用难字这一点,必须另有说明,因为不大会用,真的。

  又要有一本新书了,在书名上,是自己非常爱悦的——叫它《送你一匹马》。

  书怎么当作动物来送人呢?也不大说得出来,

  一生爱马痴狂,对于我,马代表着许多深远的意义和境界,而它又是不易拥有的。

  马的形体,织着雄壮、神秘又同时清朗的生命之极美。而且,他的出现是有背景做衬的。

  每想起任何一匹马,一匹飞跃的马,那份激越的狂喜,是没有另一种情怀可以取代的。

  并不执着于拥有一匹摸得着的骏马,那样就也只有一匹了,这个不够。有了真马,落了实相,不自由,反而怅然若失。

  其实,马也好,荒原也好,雨季的少年、梦里的落花、母亲的背影、万水千山的长路,都是好的,没有一样不合自然,没有一样不能接受,虚实之间,庄周蝴蝶

  常常,不想再握笔了,很多次,真正不想再写了:可是,生命跟人恶作剧,它骗着人化进故事里去活,它用种种的情节引诱着人热烈的投入,人,先被故事捉进去了,然后,那个守梦田的稻草人,就上当又上当的讲了又讲,

  那个稻草人,不是唐吉诃德,他却偏偏爱骑马。

  这种打扮的梦幻骑士,看见他那副样子上路,谁都要笑死的。

  很想大大方方的送给世界上每一个人一匹马,当然,是养在心里、梦里、幻想里的那种马。

  我有许多匹好马,是一个高原牧场的主人。

  至于自己,那匹只属于我的爱马,一生都在的。

  常常,骑着它,在无人的海边奔驰,马的毛色,即使在无星无月的夜里,也能发出一种沉潜又凝炼的闪光,是一匹神驹。

  我有一匹黑马,它的名字,叫做——源。

马的作文 篇6

  我骑过奔腾的骏马,它像是一位活泼健壮的小男孩,快乐地在大草原上奔跑着……马并不像牛那么的老实,也不像老虎那样的'凶猛,马最大的特点是——机灵活跃,喜欢跑步。

  今天,我第一次看见徐悲鸿笔下的骏马,一匹匹栩栩如生,就算只有两匹骏马在一起,都能表现它们快乐健美的形态。

  它们是一匹白马和一匹灰马,马头上的毛黑亮亮的,像人类的头发。尾巴随风飘来飘去,生动极了!前面的白马不停地往后看,好像一只猛虎正在追赶它们。灰马眼望前方,温柔的眼神里柔中带刚,它紧紧跟在白马的身后,好像永远都不会和白马分开。

  其实,我从小就听大人们说徐悲鸿自幼就对马很感兴趣,细心观察,勤学苦练,日积月累,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独自一人总是坚持下来。这种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

  我想,我们要欣赏的不光是画,更是他的精神!

马的作文 篇7

  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美丽的梦,我梦见自己拥有了一匹可爱的小马驹,我还给它起了一个洋气的名字—夢夜雪。

  假如我有一匹马,它的皮肤将是可爱粉色的,身体两侧也会有一双洁白而柔软的银白色翅膀,头上还将有一穗迎风飘动的淡绿色璎珞,一双紫宝石似的大眼睛也在闪闪发光。我的小夜雪不仅长相漂亮,头上还会有一顶引人注目的皇冠,这顶皇冠可不一般,它中间镶着一颗巨大的夜明珠,旁边都是发出耀眼光芒的七彩钻石呐!我的马儿还会是传说中最美丽、最聪明的夢夜雪公主呢!

  假如我有一匹马,他会穿越未来,会带我到二十年后的今天,看看自己和我是不是还是那么漂亮;它还会带我在草原上奔驰,在树林里捉迷藏、在溪边喝水;我还会拿一个盒子,把云雾都装在里面;它还会带我飞到南天门、飞到桃园、飞到花园,我将看见传说中的`七仙女,好漂亮啊!

  “小雨,快起床,一会儿要迟到了!”这样一句话,把我的美梦打得魂飞魄散,我回忆起那个美丽的梦。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好好照顾它,陪它玩耍,做它的一个好主人!

马的作文 篇8

  有一天,小河马吃完饭,就躺在和表的草地上休息。它想为什么别人都有事情做,而我却没有呢?都怪我什么都不会。

  小河马想完,便到森林里去散步。突然,小河马看到了小猴子在爬树摘桃子。于是小河马跑上前去,对小猴子说:“小猴子,你是怎么爬树到,能教教我吗?”小猴子说:“可以。爬树很简单,只要抱住树,然后用力往上爬就可以了。”小河马照着小猴子说得做,可是它怎么也爬不上去。小河马心想:看来我不擅长爬树。

  于是,小河马继续往前走,它看到小白兔在种萝卜,就跑过去,对小白兔说:“小白兔,教我种田可以吗?”小白兔爽快的答应了。因为小河马的脚掌太大了,所以一进田,就把小白兔刚种好的幼苗踩死了。小河马更加难过了,它想:我真没用,什么都不会。小河马又来到小河边,这时一大群动物从小河马身边经过,正好把小河马撞到了。小河马掉到了小河里,它以为自己要沉下去了呢,没想到它竟然轻松的游到了河的.对岸。

  现在,小河马终于知道了自己的长处。于是它在小河边竖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免费过河。以后大家都能够开开心心地“乘着小船”过河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或长处。而这些优点和长处都是要通过观察才能有所收获。

马的作文 篇9

  小斑马和他的妈妈一起住在森林里,小斑马很喜欢自己身上的衣服,黑白相间,像斑马线一样,很酷。小斑马还喜欢吃红萝卜,经常让妈妈给他买红萝卜吃,每次一吃就要吃一小蓝子,妈妈笑说他是个小馋猫。

  这天,小斑马独自去外面玩,玩着玩着来到了一片菜地,这里种了好多好多的蔬菜,还有小斑马最喜欢的红萝卜。小斑马看到红萝卜,口水都流出来了,他好想吃啊。四下望望,一个人也没有,心想:反正也没人,我吃几个应该不会被发现吧?于是,小斑马拔了好多萝卜,津津有味的'吃起来,肚子吃得圆滚滚的。小兔挎着篮子从远处走来,准备去萝卜地拔萝卜呢。小斑马看到了,拔腿就跑,可还是被小兔看到了。小兔来到菜地一看,什么都明白了。

  小斑马回到家,越想越觉得自己不应该,心里难受极了。于是他向妈妈说出了这件事情,妈妈虽然严肃批评了小斑马,也夸他知错能改,还是个好孩子。小斑马走出了家门,向小兔家走去,准备去向小兔道歉。

马的作文 篇10

  我们班有一匹“千里马”,他的名字叫马炜城,因为他是一个跑步健将,所以大家给他取了个绰号“千里马”。

  他个子矮小,矮我一个头,却因为这样,他在跑步时的重心很低,很稳;他的腿短,因为这样,可以让他有更快的步伐频率。

  有一次,学校举行运动会,好多运动健将都参加了。在跑步比赛中,“千里马”马炜城当然也在其中。“三!二!一!开始!”裁判一声令下,运动员们似离弦之箭“飞”了出去,跑得最快的还是马炜城。要知道,他可是得过好几届跑步比赛的冠军呢。这匹“千里马”似脱缰的野马奔驰在草原上,其他的马都望尘莫及。一会儿,他已经领先第二名一大截了,继续加速!加速!加速!再加速!“千里马”好像不知疲倦,他的脚快得已经让我们看不清了,步伐快得如同腾云一般,真不愧是马中神仙啊!当然“千里马”也会疲惫的,看着离终点线近了,他放缓了脚步,因为后面正在苦苦追赶的选手们已经没有超过他的希望了。“嗖!”的'一下,“千里马”终结了这场比赛,挥舞着双臂迎接又一次胜利!

  马炜城有这样的成绩,离不开背后的辛苦付出。他参加了校田径队,每天放学后,操场上,烈日下,风雨中,总有他小小的身影在反复练习。当我们回家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时,他们在操场上大汗淋漓;当我们在空调间玩耍时,他们在烈日下挥汗如水。马炜城之所以成为“千里马”,是因为他是其中最努力的一个。

  你说我们班这匹“千里马”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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