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马的作文

时间:2024-09-30 21:28:25 我要投稿

关于写马的作文集锦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写马的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写马的作文集锦7篇

写马的作文 篇1

  我骑过奔腾的骏马,也画过骏马的外貌,可是我觉得徐悲鸿画的马更是栩栩如生。

  你瞧,这幅画上的两匹马儿你追我赶,玩耍得可开心了。前面的马洁白洁白的,后面的马乌黑乌黑的,真是一对“黄金搭档”。马背一簇簇毛就像它的一簇簇头发。马儿墨黑的尾巴像女孩们油亮的辫子在空中摇摆着。

  这幅画像两匹马儿在追逐、嬉戏玩耍,又像一匹马带着另一匹马去河边喝水,还像两只马儿在比赛谁跑得快。前面的马一边回头一边笑,马蹄咚咚响,仿佛在说:“快点呀!”后面的马回答说:“知道了!”说着扬起马蹄向前奔去,草地上留下一串快乐的马蹄声。

  徐悲鸿画的马真是出神入化,谁画的马能比得过他呢?

  精彩点评:画是静止的,我们却能凭借自己的观察和联想听出画外之声,品出言外之意,真是妙哉!小作者的`眼光格外独到,先用“静态观察法”将两匹马儿的姿态模样传神写来,“黄金搭档”用得别有趣味!更精彩的是小作者想象其玩耍嬉戏场面,听到“咚咚马蹄响”,恐怕是对徐悲鸿爷爷的画的最高评价啦!

写马的作文 篇2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杜甫为我们描写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传神地展现了马的强劲豪迈,让人有一种马鸣风萧萧之感。

  马是大型哺乳动物,四肢强健,力大善跑,加上它的感觉器官发达,眼大位高,视野开阔,记忆力、判断力都很强,方向感也极准确,居六畜之首。给人的印象是憨厚、诚实、纯朴,又和人有方方面面的亲密关系,于是就有了许多佳名美誉:乌骓、赤兔、八骏、九逸、天马、宝马、汗血马、白龙马、千里马等,这些佳称,无不流露出人们对它的喜爱之情!

  无论在游牧时期还是农耕文明中,马都是先民不可缺少的帮手,马就是生产力的标志。一直到近代社会农业尚未机械化之前,马几乎包办农村的一切繁重工作。时至今日,在我国的一些落后地区,马仍然是主要的生产力,被农民视为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可以说,马推动了历史的车轮,功不可没。从秦兵马俑、汉铜马俑到唐三彩马,各个时代、各种质地、各种形态的马工艺品栩栩如生,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马以速度见长而成为古代交通工具最佳之眩汗血马,传说中的良马。它产于大宛,汗水从肩部流出,呈血色,一日之内可以跑千里路。“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人生如白驹过隙”等句都传神地展现了骏马疾驰的情形。至今,人们仍为它的速度而喝彩叫好:马在各种赛马节、赛马会上的速度使人颠狂,马在奥运会上表现的机敏和优雅令人倾倒。

  马在古代也是建功立业的功臣,“马到成功”就是由此而来。秦始皇统一六国,马之功居其半,兵马俑可为一证。唐太宗连年征战,六骏战功显赫。成吉思汗的铁骑横扫欧亚两大洲时,让人们更深刻地认识到,没有任何动物像马这样深入地影响着人类的历史。可以说人与马所组成的骑兵队是最具威慑力的军事力量,几千年的刀光剑影中马和人一起创造了历史。

  正因为如此,马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成语、俗语记载了这一切:“老马识途”比喻有经验的人做事更有把握;“老骥伏枥”比喻人虽老壮志犹在;“千里驹”却是褒奖年青才俊的'好词。文学艺术中也有它的身影,如臧克家的《老马》;历史故事中有王亥驯马、九方皋相马;唐代的韦偃,近代徐悲鸿等为之倾倒而作画;琵琶曲《十面埋伏》,二胡曲《赛马》都是为它谱写的赞歌。

  时至今日,人们还要高声呼唤龙马精神……这一切无不说明,马和人类同生死,共荣辱,经历了数千年的风风雨雨,已经成为我们人类无言的朋友、忠诚的伙伴。

写马的作文 篇3

  徐悲鸿笔下的马栩栩如生,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他的“奔马图”。

  图中的这匹马昂首扬尾,四蹄腾空,自由奔放,动作协调。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地凝望着远方,鬃毛和尾巴随着呼啸而过的风飘起,两只前蹄交叉,右蹄踏地,左蹄悬空,后蹄蜷缩前倾,好像要冲破这画面。

  我看着“奔马图”仿佛看到了这匹马儿在草原上奔驰,它像一支离弦的箭,一道黑色的闪电。四蹄有节奏的.踏着,两只耳朵竖立起来,全是肌肉收缩。真好像唐代诗人杜甫所说:“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我喜欢徐悲鸿的马,更喜欢它坚忍不拔,勇往直前的精神。

写马的作文 篇4

  五年级下学期的一篇课文唤起我对茫茫大草原的向往,骑在马背上那种逍遥的感觉有谁能抵挡得住呢?我想我要是能骑一次马该多好呀!

  今年暑假我的梦想成真了汽车载着我们驶进茫茫草原。一下车我站在草原上感受着大自然给我们的恩赐。再往前走,你就会看到牛群在吃草,羊群在散步,马群在草原上奔驰。我的心胸一下子开阔起来,真想高吟一首小诗: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继续往前走,你会看到一个马棚。指见马场管理员拉出二十几匹马来,先选出四匹最小的马,三匹黑马,一匹白马。其他的都给了大人。我们都穿上了威武的骑马服。我选了四匹马中的最大的那匹马。我弟本来是选白马的,但是和我们同行的铠弟弟太重了管理员抱不起他,所以只好费劲力气的把他抱到最矮的白马身上。开始出发了,走到一半的时候我哥的那匹马拉了一坨屎,又走了一会儿他的`马又拉了一坨尿。惹得我们哈哈大笑。我坐在马背上摸着它那松软的毛,享受着微风带给我的凉爽和马儿快速行走时带给我的快感。

  日子在快乐中划过,就要回家了,我心头生起一丝眷恋。

写马的作文 篇5

  我从6岁开始与马打交道。我骑的马名字叫“小红帽”。

  “小红帽”是一匹年轻的马。 “小红帽”的毛发是棕红色的。它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似乎一直在观察周围的动静。它还有一对竖立起的招风耳,时不时机灵地左右动弹,好像时刻在注意听着周围的动静。“小红帽”的身后还有一条长长的尾巴,悠闲地左右摆动着,神奇极了!

  “小红帽”是非常有灵性的动物。只要我轻轻踢它几下,它就会慢慢走起来。我再用腿夹一下它的`肚子,它便会飞快地跑起来。要是遇上障碍物,我只需要把缰绳往后轻轻一拉,它就会及时转弯避开障碍。可是,“小红帽”也有架子十足的时候,当它跑累了,任凭我怎么踢它,怎么夹它的小肚子,它就是一动不动!

  在我刚认识它的时候,它还会欺生。那时候,它总是想把我拱下来,总是摆动身子不让我坐上去。我非常无奈,只能尝试用美食诱惑它。当我手拿胡萝卜时,它就慢慢靠向我,这贪吃的小家伙!

  现在,我们越来越有默契了,以后我们还要跨越更多的障碍呢!加油,小红帽!

写马的作文 篇6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来来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的诗韵。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的俯身鞭打猛犬,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地在这原野上汇集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注缠住漫天雨网,和雪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经…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斯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而撒欢,日入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鞔车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当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们时,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的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地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 房星是本星;

  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

写马的作文 篇7

  一天,我穿越时空了,我看到了未来的马。

  这未来的马有一个冒火的身体,只要你是来伤害马或是主人的就会被它识破它就会对你大喊大叫。这些都是马自己变异的。

  这未来的马还有一还被人们注射了人的基因,它会和人类对话,只要主人有烦心事,它就会来帮你分担,只要主人有什事不知道怎么做时,它就会帮你做出正确的选则。

  这未来的马还被人类注射了鸟的基因,它的背上长了一对大大的翅膀,飞行急速,可以帮人们做各种各样的事情。

  这未来的马还被人们注射了钻地鼠的基因,它的头上长了一个棱角,长了它就可以帮人们挖地道了,人们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把一条地道给建好。

  这未来的马还被人们注射了奶牛的`基因,只要给它吃一点点草,它就会挤出10杯天然的,美味的,牛奶。

  这未来的马还被人们注射了猫的基因,可以代替猫在夜里抓老鼠哦!

  这未来的马还被人们注射了狗的基因,可以替狗看家。

  希望我看到的是真的,希望未来真的有这样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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