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时间:2024-05-18 15:52:12 金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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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精选22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精选22篇)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1

  我喜欢马这种动物,看到马,就感到一种激情在心中升腾,然而,那却只是幻觉。当马扬开了四蹄,我已思绪万千了。

  当我对马产生兴趣时,是源于马的外貌。马那短而尖的耳朵竖着,大而长的嘴里不停地磨动着。那大而亮的眼睛里透露着纯洁与勇气,它蹲下身子吃食喝水的样子是那么的安稳与平和。它撒开四蹄,腾空而起,不顾一切地向前奔跑。霎那间,天地中有一股英雄气在驰骋纵横。它的后蹄蹬开了大片大片的尘土,终于弥漫了我的眼睛,引起了无限的遐思:它去哪儿?去做什么?

  当我问自己,你为什么喜欢马的时候,我才停歇下来。半晌,才给了自己一个自认为完美的理由――马从古至今,从来都对人忠心耿耿。它们伏着人们上战场,在炮火硝烟中无畏地穿梭;它们曾经不顾危险背着主人离开危险地带;它们也曾高难度地带主人从悬崖间越过。而当它们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时却没有丝毫的怨言,安详地倒在了血泊之中。而这,又是怎样一种美丽而高尚的精神!

  我想给自己一个更为确切的理由,当我看到双马在大路上同驰,两匹马高昂着头,将速度达到了极限,他们的四蹄触碰着地面,发出“沓沓”的声音,那声音无非是自由的象征。它们依偎着坐在了一起,接着开始嬉戏玩耍,是多么活泼啊!它们又站了起来,那庞大的身躯挡住了我的视线,风把马颈上的鬃毛吹乱了,它们又昂起了头,对着蓝天,一阵长嘶。这时,一片小巧的树叶在风中旋转着飘然而落,马伸长了脖子,用鼻子去轻轻地触碰它。我还看到马在林间穿梭,是多么的.漂亮啊!这是同样的对大自然的爱的无限追求!

  我喜欢马,喜欢它的机灵;我喜欢马,喜欢它的乐观向上;我喜欢马,喜欢它的潇洒;我喜欢马,喜欢它的豁达;我喜欢马,喜欢它的拼搏;我喜欢马……

  我走在大街上,似乎看到了马那矫健的身影,它不顾一切地向前飞奔,耳畔响起了那“沓沓”的声音。霎那间,一股英雄气在天地中驰骋纵横……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2

  有人喜欢小鱼,有人喜欢小鸟,而我却喜欢马。

  马跑的快,骑着它,有一种要飞的感觉。在古书上有记载,明帝至长安,迎取飞廉并铜马,飞廉是龙雀也是风神,而马却踏着它,赛过它可真是天马了。

  马可以减少对地球的污染,还可以减少对地球能源的浪费,不象汽车每天要排放大量的废气物,还要大量的汽油来维持自己的能量,现在地球的生命已被威胁了,有的绿洲已被沙漠替代。希望我们大家伸出援助之手来救救我们的`地球吧!

  2008年奥运会快到了,运动员们开始了激烈的选拔赛,刘翔也开始训练,他曾经有过三次跨栏冠军的记录,他象一匹黑色的骏马在跑道上奔驰着,汗珠正在他的头上和脸上流淌,他却毫不在意脸上的汗水,继续向前奔驰着,越过一个个障碍,冲向终点。

  马是多么勇猛顽强啊,我喜欢它刚强的品格和勇往直前的意志!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穿越到三国看桃园三结义,义勇相当,看关羽战场杀敌,去看看他的英雄气魄。再穿越到童话世界里,与白雪公主携手一起去公园,和灰姑娘一起去参加音乐舞会,与青蛙王子和公主合影,和莴苣姑娘一起回到莴苣园。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去台湾岛,去看日月潭,和高山族的同胞们载歌载舞,看海上日出。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希望它长上翅膀,带我去自由翱翔,然后再飞到月亮上去看看是否有嫦娥,还有可爱的玉兔,月球是否可以住人。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就会去看望久别的亲戚朋友,去看在新疆做生意的舅舅,在北京漂泊的小姨,在故乡的爷爷奶奶,他们肯定会意外的大吃一惊,但是我会幸福的笑一笑。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要去世界上最深最长的大峡谷——雅鲁藏布大峡谷,我要站在它的最高峰,看看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马儿啊马儿,我相信只要我刻苦努力,这一切都将会成为现实。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3

  马经过数百年的进化,变成了一种神奇的生物。未来马的品种可多了。

  有些马生下来就有一双白而宽的羽毛翅膀,可以在天空自由翱翔。人们叫他“飞马”。飞马的毛又长又顺,个个都是貌美如花的“小公主”。它们在头上扎了个彩色的蝴蝶结,漂亮极了。飞马体态轻盈,飞行疾速。这种马理所当然地变成了人类的环保飞车。飞马头上有一对尖角,那是指挥别人“停马”的喇叭。飞马可以吃饭菜。人们就把吃剩下的饭菜拿来喂给飞马吃。这样,主人既不用吃剩饭菜,又喂饱了飞马,一举两得,真好!而且,飞马身上脏了,它会自觉地飞到湖水中去洗干净,不用主人操心。

  有些马生下来背上就有一朵可以把人缩小放在里面的充满空气的水晶荷花。人们叫他“水马”。水马可以把吸入的水变为氧气,所以他们可以在深水里自由自在地游泳。水马爱晒太阳。一有时间,水马就会浮上水面,享受阳光浴,所以他们身体健康,很有力气。水马成了人类的潜水艇。人们坐在水马背上的'水晶荷花里,观赏着水底的美景,别说有多惬意了。水马没腿,但身上长有鱼帆,脖子上挂有铃铛。水马的尾巴和美人鱼的一模一样。水马就靠鱼帆和尾巴掌握平衡,能够在水中随意升降潜行。水马比现在的潜水艇好用多了,也环保多了。水马记忆力特好,他还能把在水中迷路的人送回家。水马只吃水草,能帮人类及时清除水中杂草。避免了船被水草缠住,不能航行。

  也有些马运气不好,生下来既不会飞也不会游。他们就如人类一样成为“上班簇”。有卖菜的马、作科学研究的马、办养殖场的马、当博士的马……。最可爱的是:有的马当保姆。他们穿着人的衣服在大街上大摇大摆地走。为了学人,他们长期坚持立起来走。不久,这种马的前蹄进化成了人手一样的,可以做任何家务事。母马打扮得特迷人,看小孩也象模象样的。公马昂首扬尾,英俊潇洒,一点也不输给人类。

  未来的马各式各样,成为人类最有益的朋友。人类非常喜欢马,是马最可信赖的伙伴。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4

  时间飞马燕子飞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时间就如一匹飞马,他以光的速度向前飞行,从不停歇……

  早晨

  早晨,是一天中最具活力的时刻,它代表着一切生命的开始。

  当听见一声啼哭的时候,他就来到了这个世界。

  他不光只享受家庭的爱护,还要学会说话、走路、写字……可他却一直拖到明天再学,就这样,时间就在他不经意间匆匆走过。别人家的孩子早已学会了写字,他才会说话。父母都以为他是个傻子,从此,对他的关爱日日减少。

  中午

  中午,早已过了半天,它代表着从稚嫩的孩子成为成熟的大人。

  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他漫无目的的走着,脸上挂满愁苦于失望。“哎!又没找到工作,到前面那家去看看吧”。他走到了一个饭店前,看到需要招聘服务员,他满怀希望的走了进去,找到了老板。老板仔细的打量了他一番,觉的这个人挺精神,想要录用他,就直接进行了面试。“年龄”。“三十二岁”。“从事过什么工作”。“没有”。老板惊讶的望了望他,继续问道:“学历”。“小学没毕业”。老板终于明白了都三十出头的人了,连一份工作都没有的原因了,老板无奈地说:“服务员必须是初中毕业,你小学都没毕业,我们怎么能录用你呢?”“不,老板,你听我说,我一定会好好干的,老板……”他再一次被赶了出来。今天的结果,只因当年不努力学习,不珍惜时间造成的',傍晚

  傍晚,是一天中的末尾,他代表着满头白发的老人。

  面对落日的余晖,他只能坐在床边静静的叹息,如今的他,早已落魄的不成样子,只能靠着微薄的低保生存,也许死亡就在明天……

  如果他从一开始就懂得珍惜时间,现在早已经儿孙满堂,经济富裕,可能还会是某个学院的著名教授。

  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不浪费一分一秒,成为这匹飞马的主人。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5

  我的名字叫马。我是草食性家属。在年前被人类驯服。

  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做作业,“还有几个字就写完了,加油!”我心里想。可是我却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

  梦境中,我看见了五百年后的世界,好美啊!我在旁边也看到了一个人,她是谁呢?对了,就是我,一个伟大的天才博士家……

  有一天,我产生了一个念头,我游览了许多名山大川,却从未去过的我国的.首都,也就是北京。可是,车票、飞机票都已经卖完了,“怎么办呢?怎样才能今天就到北京啊……对了,我可以自己做一匹可以飞的马。”你们大家可别小瞧它,它可以在天空中高速行驶呢!

  我先用橡皮泥做了一头马的身子,我又想了一想,没有翅膀的马怎么飞的起来呢?于是,我又用白色的橡皮泥做了一对洁白的翅膀,用橡皮泥做的飞马终于完成啦!就取名为飞龙马。

  我找出魔法棒,在魔法棒前轻轻的念了一段咒语,一匹飞龙马立马呈现在了我的眼前。我坐上飞龙马,轻声在飞龙马耳边说了一句:“去北京。”只见飞龙马腾空而起,对我说了一句:“出发了。”一瞬间,飞龙马就飞到了云端上,我放眼望去,这天空是多么的美丽,一望无际的天空使我陶醉,我真想在这洁白的云朵上睡上一觉,可是我还要去北京呢!我轻轻拨动马儿的翅膀,飞龙马像接收到了命令一般,飞速赶往北京。

  一路上,风呼呼地吹着,我紧紧地抱着马头,生怕会掉下去……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飞龙马在城市的上空停了下来,并说:“主人,北京到了。”我低头一看哈哈,果真是北京,北京好繁华,好漂亮啊!”我让飞龙马下降并收起了翅膀,到地上后,才发现,飞龙马变回了那个橡皮泥。我伤心地叫着:“飞龙马,飞龙马

  这时,一阵声音传来,“怎么啦?”醒来后,我发现是妈妈叫我,才知道,这一切原来只是是一场梦。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6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怎样呢?

  我想拥有一匹独角兽那样的马。它拥有雪白的皮毛,轻快的马蹄,头上还有一只角,而且它还拥有一双敏锐而闪闪发亮的眼睛,当然,它必须有一对五彩缤纷的翅膀,看起来神奇无比。还有它那毛茸茸的尾巴,一甩一甩的真可爱,这匹马是世界上拥有贵族血统的纯种良马。

  假如我有这样的一匹马,我要带它走遍中国的大好河山,我要带它去钱塘江,和它一起观潮,让它知道潮水的来势有多么凶猛、多么壮观。我还要带它去观赏钱塘江边的那一副美丽而朦胧的江边村落画,那是一副由远山、曲江、人家、晚霞组成的绝美画面,我要让我的马儿留下人世间最美好的回忆。

  我还要带它去内蒙古,让它看看那边的人民是怎样生活的。内蒙古大草原上面的天空特别地蓝,朵朵白云挂在上面,还不时地变换着各种姿态,真像歌里唱的一样:蓝蓝的天空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实在是美不胜收呀!内蒙古的人们住的房子是一座座白篷子,他们那边最流行的乐器就是马头琴,弹起来特别地动听!他们的奶茶是咸的,而且十分可口。我还要让我的马看看它的同胞们,那或许是它第一次见到亲人,该是多么有意义的事呀!

  我还要带它去雅鲁藏布大峡谷,雅鲁藏布大峡谷的神奇壮丽无与伦比。在这里,我们会见到最纯净的天空、最飘逸的云彩、最雄伟的雪峰和最漂亮的大拐弯。这里简直就是世界上最丰富的宝库,它的美丽,会让我和马儿常常向往、时时陶醉。

  最后,我还要陪马儿一起去我的'老家——太行山。太行山上的景色明丽而大气!我要让马儿陪我老家的兄弟姐妹们一起玩耍,带去我和马儿的问候,看看冬天的他们过得还好吗?我还要带马儿去会会我那老家的好友——一只可爱的小狗狗,我会尽心尽力地为它们做好每一件事。

  假如我有一匹马,那我的生活肯定会很有趣!我会万分宠爱它,尽心去爱护它!我真希望自己真有这样的一匹马呀!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7

  这么多年,因为我的属相,我可真没少“饱尝”顽皮“猴哥”的欺辱,当他扳着“鬼脸”满家大叫“懒猪懒猪”时我也拿出一副本姑娘巾帼不让须眉的盛气,以牙还牙来对付面前那只张牙舞爪的“毛猴子”。

  就在“猪”和“猴”不断唇枪舌战中,善于用心的我向老妈讨教了很多“猪”的信息。没想到,平时那点点滴滴的小知识,后来变成了我的重要武器。从此,一举击败了常常笑话猪蠢笑话猪笨的敌手--“猴哥”!如今,已是初中生的“猴哥”再也不敢在我面前无端制造什么麻烦了,现在我才真真明白了老师常说的一句话:知识就是力量!首先,猪的身上都是宝。猪毛能做刷子猪皮能熬成皮冻,听老妈说其中含有胶原蛋白美容成分!猪的五脏六腑能制药也能吃。尤其是猪肉猪排骨谁也爱吃,总比一盘“炒猴头”好吃多吧!在同学眼里,猪的外表很脏。不讲卫生总弄一身泥浆当礼服。可你哪里知道,因为猪的身上没有汗腺,它为了降低皮肤和体内的温度,它们很聪明地把泥浆涂在身上,这回你们一定知道猪儿在泥水中打滚的原因了吧!

  以前我总好奇农民伯伯家中为什么要喂一两口猪,原来他们是把喂大的`猪来换柴米油盐,假如不喂一两口猪,贫困的农家孩子也许便上不起学。听爸爸讲猪儿的“智商”远远高于牛羊,一头经过训练的猪,比狗具有更强的寻物能力,可以找到地下四五尺深的猎物。我曾在一本科普书上看到,养猪与我国还有关系呢!神话里高不可攀的龙首,原来是猪首演变的。在十二生肖里,猪没有虎的威风,马的英俊和猴的精灵。但是,我觉得猪比狗还忠诚,猪不嫌弃任何食物,浑的素的,哪怕是一盆泔水。一日三餐吃饱喝足睡大觉,为主人舍身一切。猪比牛还坚韧,每天在恶臭的环境里,从没怨言……

  在这个狗儿成了宠物,斗鸡也变成了赌博的世界。猪儿应该是地球村里人类最好的朋友吧。它从不和任何动物勾心斗角,争风吃醋,它从不发脾气,乖乖的知足长乐的生活,给了我们很多启发……十二生肖中,你也许不知道我的属相吧?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8

  夜深了,辗转反侧,总是睡不着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睡眠质量越来越差。对这个世界也越来越迷茫,自己究竟该何去何从啊。

  他们都说:“你要做个闪闪发光的人。”

  说来可笑,我痴人说梦,偏偏也想做那个光芒万丈的太阳。可这人海茫茫,我又算得了什么。

  于是渐渐从对这个世界的满腔热血,到偏安一隅,颓废消极。甚至连抬头看太阳的.勇气都没有,太阳的光芒太盛,实在不敢直视。

  直到某个夜啊,不经意间抬眼间看见了那繁星当空,漫天闪烁,突然就明白了。原来闪闪发光的何止是太阳,星辰,皎月,无一不是闪闪发光的。

  人生在世,沧海一粟,唯有希望是人的救赎。这个世界是黑暗的,只有你心中有光,才能被世界看见。正值年少,哪有那么多时间去浪费,去矫情。

  韶华易逝,这个年纪不去拼,更待何时啊。啧,还真把自己当成祖国娇嫩的花骨朵了?我讽刺自己,颇有些恨铁不成钢,却又无可奈何。我已经竭尽全力去靠近这个世界,靠近梦想了。可于我而言,终究还是太遥远。

  那就算了吧,别想太多,踏实走好现在。我又对自己说。来人世走一趟,途径的风景也很重要。你要去的远方,必须马不停蹄,可这途中的风景,一直都伴你左右啊。

  你看,这世间优秀的人那么多,你做不成太阳,别人也不可能一夜成名,光芒万丈。你没有成功,他们同样也是。别放弃,乾坤未定,你我皆是黑马。

  我们都像夏空中的星辰,闪烁着,努力散发着光芒,哪怕那点光芒甚至还不及太阳反射给月亮的一点点光芒来的耀眼,但是,这夏夜,因有光而美妙,人生,因有梦而精彩。

  这天上那么多星星,都在凭借自己的光芒去找到方向。尽管要在渺渺星辰中找到哪一颗是你不容易,但我知道,你是那颗闪闪发光的星星。你正在以梦为马,迢迢千里,只为远方。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9

  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总会充满坎坷,但鲁迅说过:“不满足是向上的车轮”,我们要不安于现状,执着向上,坚持初心。因此三人中我最欣赏的是荆青。

  苏珊与王杰的态度同样值得赞赏。苏珊在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梦想逐渐远离时,她没有一味抱怨,而是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最终成为了美国证券界的风云人物。王杰珍惜、尊重自己曾经的每一份工作,充实的度过每一分每一秒,虽然距离梦想遥不可及,但他仍然快乐的面对每一天。他们两人都笑对当下懂得珍惜,值得我们学习。

  但我认为我们更应该像荆青那样敢于追梦,懂得舍弃。纪录片《徒手攀岩》的主角说:“如果不能让我做我爱做的事情,每一天我都感觉像在死去。”荆青为了自己真正热爱的东西,放弃了原本舒适的职位、优越的待遇,选择了从事建筑行业。在别人的不解、惊讶甚至嘲讽中,他走向了看似失败的结果,没想到在前方迎接他的却是一个光明的未来。

  苏珊和王杰固然也取得了成功,但他们都缺少一种拼劲,一种敢于冲击过去、懂得舍弃的信心。不敢于冲击,又怎能实现丰富多彩的人生呢?

  毛主席曾说过:无限风光在险峰。我们要敢于攀登不畏艰险,当我们走向成功,登上山顶时,便会有“一览众山小”的意气风发,便拥有了广阔的视野。现实生活中更不乏这样的.例子,比尔盖茨为了梦想放弃大学学业,成立了微软公司;李开复放弃了谷歌的大好前途,打拼出了新的天地,他们都是走出舒适圈,执着追梦而取得成功的最好证明。

  在心存高远时,我们也切不可纸上谈兵,既要仰望星空,又要脚踏实地。纵然荆青放弃了公务员的工作,他潜心十年,锲而不舍地为梦想努力,才造就了今天的辉煌。

  因此,在追梦的道路上,仍需要脚踏实地的追求和艰苦卓绝的奋斗,愿我们也能像荆青一样,忠于初心,执着追梦,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10

  你一定听说历来就是“天马”的汗血马,以它汗出如沁血,日行千里,更兼体形协调,步伐优雅,有着天生的高贵气质,赢得当年的汉武帝终驱兵十万,两次西征大宛不远万里以求此一马;你也一定知道让刘备脱险,被传诵为义马救主的的卢马;你更应该听说过“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这句话吧。然而,你想象过未来的马吗?在我脑海里,古代的千里马,现代的宝马都是无法与未来的马相提并论的。

  未来的马,形象生动活泼、造型奇特。

  它头上有一对尖突突“角”,这对“角”其实就是它的耳朵,这双“耳朵”听力为人的三千倍,简直连蚂蚁在赶路的声音也能听得一清二楚。一双黑溜溜的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可不一般,这是一双可以望到几千里之外的透视眼。它依靠这双眼睛帮妈妈找到了以前丢失的`一颗价值连城的钻石。这双眼睛除了具有透视的功能外,还具有摄像的功能,并能把摄像的情景保存下来,它的内存空间是无限大的。鼻子也十分的灵敏,能清楚地闻到几万里之外的味道呢!更神奇的是在它背上,插着一双褐色的翅膀。在平时,它总是轻轻地慢慢地飞,如果急了,它飞的速度会比光速还要来得快。在它身上,翅膀不能算是“赛跑冠军”,只能是“亚军”。而冠军是谁呢?它就是——蹄子。这种马用蹄子跑的时候,秒速十光年。厉害吧?

  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很荒诞吧?这种马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一般生物不具备的能力呢?对了!原来这匹马是经过无数次科学手术、无数次基因转变组合以及无数次自身努力地进化才得以具备这么多的特异能力的。它的角是转移牛角的基因的,鼻子取自世界上嗅觉最灵敏的警犬的基因,翅膀移植世界上飞得最快的鸟雨燕的基因,将这些基因重新排列组合,就成了这样神奇的马。更奇妙的是,聪明的科学家们还用当时世界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制造了一块电脑芯片,装进它的脑子里,使它具备了无数种特异能力。

  我想,只要我好好学习,未来的某一天,我就会成为“神马之父”。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11

  “嗒,嗒嗒....”马蹄声越来越近,转眼间,一匹粉红色的,浑身散发着光芒和香味的大马停在我的身边。它蹲下来,长鸣着让我到它背上去。(马太高,它站着我爬不上去。)这就是66世纪的马。

  大家一定会问,66世纪,那高科技时代,还骑马吗?呵呵,先不讲马,我们先讲讲时尚。66世纪,服装讲究服装时尚,房子家具讲究家居时尚,梳妆打扮也得讲究时尚,当然,交通工具更得讲究时尚了!马,就是时尚亮点之一!我的这匹马,是从郊外牧马场里买回来的。牧马场使用的是自动线,喂马养马给马接生,全用机器人,整个牧马场,只有老板一人,但养出来的马非常棒!

  我骑上马,朝马张张口,马立刻飞奔起来。马读得懂我的心思,我要去哪儿,只要做做口型,它就知道了。这次,我要去草原。

  马跑得太快了,好象更谁在比赛似的,骑在它背上,什么也没感觉到,只是看到两边的景物在飞快的移动。我第一次骑它时,吓得紧紧伏在马背上,差点摔下去!

  突然,眼前的景物停下来了,这么快,就到草原了!草原像绿色的大海一样,无边无际。马再次蹲下。我下了马,抚摩着马的棕毛,对它说:“该吃午饭了!”马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大家一定会问,没带午餐篮啊!怎么吃啊?嘿,带是带了,但是——没带食物!我把午餐篮挂到马脖子上,再在里面放点钱,又拍拍它的背。马立刻跑走了。不过一会,马又跑了回来野餐篮里装满了食物。一定惊奇的`张大了嘴吧!牧马场养出来的马非常聪明,它甚至可以自己买东西!现在超市可都开设有“马顾客专用道”呢!

  吃完了午餐,也该回家了。我又朝马张张口,马飞速到了我家门口。这匹马和从古至今所有的名马一样,认识回家的路。我把马牵入比客厅还大的豪华马圈,(它只配进豪华马圈)回家了。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12

  白龙马从西天取经归来后,去看望他的老青龙马,可青龙马却在长安磨坊拉磨。青龙马也十分,当年没有协助唐僧共赴西天取经,要不然自己哪会有。在白龙马的指点下,青龙马下定决心,要是再有,他肯定不会再犹豫观望了。

  有一天,长安街上贴出了告示:唐僧又要去取经了!青龙马一听这消息,就第一个蹦出来:我要去!我要去!这时,观音菩萨下凡了,他说青龙马,你想跟随唐僧去取经可以,但是你得改掉你懒惰的坏,要有积极向上的态度,吃苦的决心。并且学习白龙马的精神,护送唐僧师徒四人再次去西天取得真经。你能做到吗?青龙马语气坚定地说:我能做到!我一定会护送他们平安的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观音菩萨走后,青龙马就立刻跑到唐僧身旁诚恳地叫一声:师傅!这时猪八戒乐呵呵地说:你当年不愿协助我师傅去西天取经,却在这破地方拉磨,还不如俺老猪呢!八戒,既然青龙马已经知错,要与咱们一同去西天取经,你就别开玩笑了!唐僧心平气和地说。

  唐僧他们四人准备第二天出发,可青龙马等不及了,他现在就要上路。这次取经可和上次不一样了,上次了九九八十一难,这次可是七七四十九难。但是这一路的山水却很多,路一点儿也不好走,他们走到一个叫妖魔洞的洞口,只听见有呼喊声救命啊!他们立刻就进了妖魔洞,见里面坐着许多妖怪,旁边绑着附近的村民,难怪他们这一路走来,都没有。妖怪看到唐僧一行四人,吓得立马把村民全都放了,落荒而逃,谁知孙悟空拿金箍棒横扫千军,那些妖怪一个都不剩。

  把这些妖怪打死了,这一路没有什么妖怪了,就只剩下没有桥的河和没有路的.山,河青龙马就做桥,遇见山他就开路。

  终于,他们到了西天,青龙马获得了至高的荣誉悔之天马。他改掉了以前的那些坏习惯,成为了一匹的骏马,不再是以前那匹颓废的老马了。

  同时,青龙马也悟出了一些道理:不经历风不能见到彩虹,要不断地磨砺自己,经历许多挫折,才能成为一匹成功的马!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13

  我对马有天然的感情,因为生肖属马。又恰逢马年,忍不住说起你。

  你来自草原,追逐广阔绿草,草原就是家乡。即使奔驰南地,也是翘首北望。纵然老骥伏枥,志向也在千里之外的草原。

  你天性奔放,活泼动感,有万钧之力,有雄壮生机,有磅礴气势。怀惴自由奔跑梦,让你一生站立,时刻准备着,因为你的命运就是驰骋。

  你倔强,仰天长啸,桀傲不驯,不甘凡夫驱使。你崇拜强者,珍惜情义,坚守忠诚。只要认定,就长相随,从此为他(她)奔,为他(她)喜,为他(她)悲,为他(她)狂,不辞辛劳走遍天涯。

  你仙风飘逸,天马行空,雅致潇洒,无论是大宛汗血宝马,还是荷兰温血马,或风驰电掣于战场,或翩翩起舞于赛场,如有神助,天资聪颖。

  你用灵性去感知信息和方向,反应机敏,老马识途,就是没有路,就是受困丛林,也会走出漫漫迷途,重返正道。

  你安于平凡,除非巧遇伯乐。这是机遇,也是磨难,祸福相依。不必有之而喜,不必无之而悲,两样道路,都是精采,两种心境,都是本性。

  如果你依附权势富贵,只会自取其辱,不如猛醒回首。有了马厩,也受困于马厩。你不要追求物质的享受,因为你食草,不需饮血。

  如果谁惹恼了你,不要急躁。宽以待人,人也宽以待己。你有辛勤的品质,不能要求别人与你一样优秀,走好自己的路,不要计较别人跟不跟随。

  如果你不成熟,说明你还天真,好与不好,就看遇上什么人。你视觉不好,会看错人,味觉很差,甘苦未知。有人会利用你的'弱点,但你要坚持,一路走好,走出精彩。

  骑竹马,弄青梅,多情自扰,不如超凡脱俗。拼虚名,谋利益,污你清白,不如顺其自然。望你如悲鸿笔下骏骥,一身风骨,终会腾空万里。

  爱马,知你,慢慢品。这一年,我与你相守,秒秒分分。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14

  20xx年8月10日,“利奇马”台风登陆了台州,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灾害,当然也危害到了浙江省的其它地区,就比如杭州。

  我只能乖乖呆在家里。天空中灰色一片,根本看不清什么东西,时不时有几片云朵飞快地跑过。一开始只有几丝雨滴落下来,然后就不知怎么的,台风好像被激怒了,雨点开始突然变大,豆大的雨点像冰雹一样重重地拍打在玻璃上。还有风,你虽然看不见它,但是你可以透过树感知它,树歪歪扭扭地站着,还疯狂地摇摆跳舞。

  我正在楼上看书,突然一阵“呜呜呜”的声音把我吓得魂飞魄散,赶紧跑到旁边拿起棍棒,还以为是什么鬼来了,可是我再次听到的时候,却发现声音是从窗外传来的。我突然想到,这是风的声音吧,可是风怎么会发出这么奇怪的声音呢?我往外看,雨越来越大了,而且雨滴还是斜着飞的,雨滴“啪、啪、啪”地打在楼上的雨棚上。这时我听见楼下传来了“咔嚓”的.声音,咦,赶紧去看看发生什么事。原来,那是一棵树,竟然被强大的风给硬生生地刮断了,树杈已经破裂,可以看见里面米黄色的树干,不过幸好树杈是往没有车的地方倒的,否则会伤害到别人的车。

  顺着树的方向,我用八倍望远镜探出去看了看,台风好像看见了一般,直接向望远镜扔了几滴大大的雨滴,把我吓得赶紧缩了回来。当时风也在猛烈地吹着,我只能吃力地再次把望远镜伸到外面。我看见楼下有人在走路,便往那儿观察。他的雨伞上面有一根杆子已经折了,估计是风突然从他身后吹来,这时雨伞竟然变成了一个莲蓬头,反扣着。行人的裤子衣服全是密密麻麻的小雨点,鞋里浸了好多水。他努力地倾斜着想要往前走,但风却不给面子,还是一个劲儿地往前吹。

  台风,你来到浙江省,给人们带来了无数的灾难,请你赶快离开吧,不要再破坏更多的城市!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15

  广阔无垠的草原上,奔驰着两种马:一种生活在北边,与人类居住在一起的家马;另一种,居住在南边悠闲生活的野马。又一天傍晚黄昏时刻,它们相遇了。

  野马低着头,伸着脖子在河边畅饮。阳光映在马背上,棕色的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光滑的毛皮,健壮的肌肉,使得野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自在的飞驰。一行素不相识的马群向河边走来,野马慢慢的抬起头,望向走来的马群。

  野马问它们:“你们是从哪里来?莫非是北面的家马?”

  家马回答:“当然是的。主人解除我们的鞍辔,让我们快活的在草原上走一会。你们成天没事可做,用什么来充实时间呢。

  野马自豪地对它们说:“我们每天过得很充实,很快乐,而且十分自由。我们在草原上奔驰,靠天地为生,累了就依偎在大地的怀抱,饮几口水,倦了就仰望星空,期待着明天的美好时光。我们也靠同伴生存。我们有充足的食物,每天过得都很开心,很自由。不像你们家马,每天要看主人的眼色,每天要听主人的训斥,每天要挨主人的鞭子,每天要让主人骑在你们身上,换做我们才不干!”

  “那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们的祖祖辈辈都是这样成长,这样死去的。我们天生的职责就是用生命换取主人的满足我们尽全力做得更好,让主人满意,换取短暂的自由。”

  “现在不是自由了吗?快点逃离人类的掌控和鞭打啊!和我们一样,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大草原才是你们的归宿!你难道要终生为那些贪婪的`不知足的人类服务吗?”野马坚定的对家马说。

  家马沉寂了好一会,踌躇了半天,吞吞吐吐地说:“我们还是算了吧,早就已经适应了那种生活,换一种活法,真的不适应。”所有的家马你望我,我望你,都默默承认了。野马不屑地打着响鼻,蹄子在草地上来回的踏。

  一声悠扬的号角声,家马听见纷纷掉头,以最快的速度向山的那边跑去,身后只留下了一片梦想和一块净土。等到它们醒悟,再去河边寻找野马群,却不见它们的踪影,野马群早已驰在另一个广阔的草原上。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16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已经到了2135年,我早已成了一名生物学家,研究出了一种新品种马——omnipotent horse。

  这种马可以穿墙、潜水,还能说话、唱歌、讲故事,而且还是保姆、家庭教师……更巧妙的是,他们还会飞。

  清晨,我的小马莉儿准时叫我起床,为我准备好早餐,帮我整理好了房间,待我吃完后,她又在15秒内收拾好桌子,提起我的百宝箱,带我去上班了。

  才刚到路上,我就发现,赌 车 了!各种悬浮车(浮在半空的'车)、疾速车(速度最快的车)、和一匹匹omnipotent horse堵在一起。莉儿见状,张开金光闪闪的翅膀,飞向天空,向研究所飞去。

  我看了看万能手表,呀!快迟到了!我启动了紧急模式,手表立刻显示出到达目的地最快捷的方式、需用的时间,又通过传达器传到莉儿脖子上的宝石项圈上,哈哈,那个宝石项圈就是让莉儿了解情况的感应器啦!不到两秒,我就顺利的到了研究所的实验室了。

  实验室里,我穿着白大褂,戴着护目镜,莉儿则在一旁协助我,不需要她帮忙的时候,她就自动充电、补充能量。

  下班了,我们从研究所出来,边走边聊天,经过一条小巷时,一个鬼鬼祟祟的黑衣蒙面人从我们眼前经过,两手分别拿着激光枪和火焰枪,他是谁?莉儿悄声告诉我,刚刚她经过扫描,认出了那个人是星际通缉犯!莉儿启动了攻击模式,和我商量好了作战方案,只见她穿墙、隐形,找到了星际通缉犯,我从正面和星际通缉犯宣战,莉儿则从后面偷袭,我俩前后夹击,配合默契,三五下就制服了通缉犯,我报了警,不一会儿,几名星际特警出现了,包围了他。

  回家后,我上了新闻,莉儿也成了头等功臣,我们还一起被评为了“星际好居民”了呢!

  怎么样?我研究出的omnipotent horse神奇吧?如果你也想要一匹,就请点顶吧!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17

  怎能独自站在树下,看斑斑点点的地上昏黄,漫天的树叶密密地遮住一切,不知是晨朝还是黄昏。泪儿啪嗒嗒地烙在斑驳的石英板上,我总是会问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真的有意义吗?

  曾几何时,小小的我在心里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藏在我的心底,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我的成长。可是,如今的我却对这无形而又抽象的梦想产生了怀疑。每日匆忙的行动使得我无从遐想其他;每日的我在放学路上总是快速且机械地蹬着单车;每日深夜我总是拖着疲惫的身躯入睡。而我得到了什么?作为一名中学生,无际的复习和试题已然成为我的标配,我每日如一台机器似的早出晚归,批量生产那所谓的知识,苦闷的内心怨气无处释放,而作业还变本加厉地无情鞭挞这我蜷曲的手指。我无所适从,或许只有深夜里母亲的一杯牛奶能温暖我娇嫩的.心灵了吧。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我也曾想过释怀,均以失败告终。苦楚无处寄托,夜幕已经降临,刺目的灯光将我低垂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模糊中,我好像见到了一匹骏马,它喝完了最后一滴积累在水洼中的水,继续扬鞭起航,皎洁的月光照在它汪汪的眸子上,静影沉璧,在它倔强的背影中,我似乎看到了希望,属于一位凯旋的胜利者的荣光。望着它清瘦的马蹄渐行渐远,我心生所慨:马儿或许就是这样的动物吧,从不会回头,只会向着自己的目标飞驰。

  听罢马丁·路德·金的《I have a dream》,使我重新燃起了体内炽热的鲜血,几百年来根深蒂固的黑人政策尚且可以得到改观,我又为什么会有迷茫和彷徨呢?改变的应该只是我不古的人心吧。又回想起曾经的我是那么的纯真,每日仿佛置身世外桃源,独饮一杯香茗,独赏满目的落英,伴着妙趣的美景高歌一曲。梦想的种子在此处发芽生长,生机勃勃。回忆起以前的点滴,找到了旧时那种奋力而轻松的感觉,着实无比释然。

  以梦为马,我定不负韶华!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18

  23世纪,科技发达,科学家们把各种动物的基因,还有各种神兽的基因以及高科技武器72变;都准备植入马的体内,使马变异。一位科学家正要把这一小瓶药水植入马的体内时,可是他一失手把它给落进了时空遂道里,掉进了2008年我家的马棚里。

  此时我正从马棚经过,这马一口就把这小瓶药水给吃掉了,顿时身体发光,金光万道,接着马背上长出了一对金色的翅膀,马头变成了龙头。更让我惊奇的是,几秒钟之后,它竟然变成了一支水晶笔。我好奇地把它拿起带进我的房间,我给它取名叫“小飞马”。我试着对它说:“小飞马,你带我去汶川大地震的前一个小时吧!”小飞马竟然说:“好!你骑到我的背上吧!”我骑上马背,小飞马呼地一下就飞到了时空遂道,呼呼的风从我耳边划过,可是小飞马太让我失望了,一失足我们掉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这时候俄国正在和美国打仗,此时俄国打了一场败仗,美军就此大开杀戒,疯狂地杀本地居民,我们看到非常愤怒!小飞马摇身一变,变成了一条龙腾空飞去,口吐怒火,烧得这群凶残的美军抱头鼠窜,死的死伤的伤!但是小飞马的一只前脚被刺刀刺到了,鲜血直流!正好战场旁有一座山,小飞马告诉我哪些草药可以治伤,我立刻采下草药捣碎敷在小飞马的伤口上,鲜血止住了,似乎伤口已经不痛了。休息片刻,小飞马又载着我飞向汶川大地震的`前一小时,一到汶川我们就马上飞到当地电视台,让电视台管理者在电视上播报:“50分钟之后这里将发生8级特大地震,请大家赶快撒离”于是所有的人都跑到了开阔地,躲过了这场灾难!

  后来我和小飞马飞回了家,我一看手机,我们出发的时候与回家的时间只相差一秒钟,真神奇呀!

  闹钟响了,我从睡梦中惊醒。

  我决心努力学习,实现我这个美妙神奇的梦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19

  马,在古时候人们离不开它,要去远方,需要马运送,要上战场,需要马作战,人们时时刻刻都离不开马。假如我也有一匹马,他会长什么样子?他会有什么本领?他会有什么特征?我想拥有一匹马,一匹与众不同的马。

  假如我是一匹马,我想要一匹可爱的马。它长着一头棕黑色光滑的毛发,全身上下都是褐红色的小红马。

  它的样子极其可爱,它很温顺、听话、孝顺、乖巧,对主人很有孝心。但与此同时,它也是一个淘气包,喜欢和主人玩捉迷藏,有时候还把被人耍的团团转,让人感到气愤。

  假如我是一匹马,我想要一匹小马驹。我要做它的好朋友,和它一起长大,要带他去许多地方玩耍,要叫它许多知识。我要给他取名为“永远”,因为我希望它永远做我的好朋友、永远的好伙伴,永远陪伴我。

  假如我是一匹马,我只要“永远”。我希望它有一双翅膀,可以带我在蓝天中翱翔;我希望它会说话,能在我伤心的时候给我安慰,能在我无助的时候给我莫大的帮助,能在我失败的时候给我鼓励。我希望它能给带来快乐,和我一起分享快乐,一起分担伤痛,分担悲伤,和我一起度过快乐的童年。

  假如我是一匹马,我希望是“永远”。我希望它有高智商,在我做作业时,不会做的题目它可以告诉我解答的`方法,做错的题目它能够用言语告诉我、提醒我,做我身边的小老师。

  假如我是一匹马,“永远”是最有资格的。它有一颗善良的心,非常有爱心。它会帮助盲人过马路,他会帮助贫困灾区的人们做善事,它会驮着老奶奶老公公过马路、送他们回家,它会为被欺负的人打抱不平。

  假如我是一匹马,它就是“永远”。它会带着我去世界各的旅游。去那神秘而又美丽的西藏,去那险峻壮观的雅鲁藏布大峡谷……

  马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我好想成为一匹马,它的名字叫“永远”。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20

  一天,我走到一个寂静的小巷子里,突然,我看见了一面既古老又精致的镜子里,我慢慢地走近那面镜子,可当我正要伸手碰那面镜子时,一种奇怪的引力把我吸进了镜子,这时我才明白这面精致的镜子原来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啊……!”我晕了过去,等我醒来时我发现我躺在蒙古大草原上,“我怎么在这里?”我自言自语到,这时我才发现我身边有一匹白色的马。这匹马儿的脖子上方有一排整整齐齐的毛,走起路来,脖子上的'毛一抖一抖的显得它非常威武,马肥壮的身子后面拖着一束洁白的尾巴,那尾巴轻轻的一甩就像一条条白浪在海里荡来荡去我站了起来伸出手想去摸摸这匹漂亮的马儿,奇迹发生了—它低下了头,用它真诚的目光看着我,仿佛在告诉我:请坐到我身上来吧,我可以带你去游山玩水。

  我迫不及待的坐在了马背上,马儿就开始飞奔“啊……!”我差一点被马儿甩了出去。“嗖”的一声我竟然来到了漫漫黄沙寸草不生的戈壁滩,再“嗖”的一声我又来到了海滩,我和马儿在海滩上你追我,我追你的玩起了捉迷藏,玩了一会后我对马儿说:“马儿马儿,你带我去大草原吧!我想在大草原上看夕阳。”

  马儿竟然听懂了,它点了点头,我骑在了马儿身上,它带我走过一个个蒙古包、一个个牧场,我看到了大草原上美丽的夕阳,这时我对马儿说:“我得回家了,爸爸妈妈要担心我了,我们下次再玩儿吧!”马儿点了点头,它把我送到了镜子前,我对马儿说:“再见!”马儿也用目光与我再见。

  我穿过了镜子回到了家,妈妈问我:去哪儿了?我刚要开口时一个声音传来:“起床啦!快点,再不起床就迟到啦!”“啊!原来是一场梦”“唉!我还没给马儿戴辔头呢!”我遗憾的自言自语到。

  假如我真有一匹这样神奇的马,那该多好呀!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21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这是杜甫在《房兵曹胡马》里所写的。我想,大概所有人都想要这样快捷矫健。可以日行万里,横绝天下的马吧!而我,不仅想要这样的马,还更想要一匹更神奇、更与众不同的马。

  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我渴望有那么一匹马,它能够带着我驰骋天涯海角,带着我实现梦想……我心中的马有着火眼金睛,可以看前方是否有危险,一双软软的、洁白如雪的翅膀带着我在空中飞翔。它可以穿过物体,身上防水和火——它可以在火海里穿行,在汪洋大海里游泳……

  我从小是一个很爱历史的孩子。所以,我知道,基本上每次战争都需要用到马,有了马,我们会跑得更快,马上追到敌人,还可以边骑马边持武器,消灭敌人。我希望我的这匹马,能够穿越时空,回到古代。我穿越到秦末,去看看项羽的'乌骓马,看看他的马有多高大。我再穿越到东汉末年,看看吕布的赤兔马有多威武……还可以和他们一起交流骑马的技巧,和他们一起在战场上拼杀。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让它带我到处旅游。我可以去西藏,揭开地球上最后一块秘境——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的秘密,看谁使它如此湍急;我可以打开金字塔,通过揭示法老秘密就可以让真实的历史展现在大家面前;我会用它寻找上世纪的英国生产的最大船只——泰坦尼克号沉没的原因,向世界上揭开这个曲折诡秘的谜团;我会去寻找宝剑的主人,以及它漂游四海的踪迹。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要它驮着我翻过千山万壑,来到偏远的山村。我会去看望那里的贫困儿童,带给他们学习和生活用品,并鼓励他们好好学习,勇于面对困难。我要用我的马帮助这些山村孩子,让他们走出大山,面对美好的未来!

  假如我真的有这样一匹马,带我穿越时空,环游世界,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那真是太好了!

  喜欢马的N个理由作文700字初一 22

  其实,世界上千千万万的动物我最讨厌的就是马了。它们一没有强健的体魄,二没有矫健的身姿,我对这类动物真的很不感冒。

  我钟爱世上的一切生命,他们灵动而遒劲,可我偏偏不爱马,他们没有狮子般强健的体魄,没有老虎般不羁的灵魂,他们没有猎豹矫健的身影。

  对马的不屑源于那次我和妈妈去草原游玩,主人极力邀请我们去骑马,我和妈妈来到马场,正要上马,恰好看到一个小弟弟骑在马上,那匹马慢慢的踱着,一副卑躬曲膝的模样。小男孩还不时的拍打马背,可马依旧没有反抗。我心中顿生一阵厌恶,又抬头看了看我面前的这匹马,正俯着等着我上马,我更瞧不起他们了,本是世间疾驰的精灵,却任人侮辱,宰割!

  可妈妈却喜欢上了骑马。又是一年夏天,她又拉着我到草原去,可这次,我却总不上马,妈妈疑惑地问我,我便告诉了她事情的原委。

  听到这番话,妈妈笑着说:“傻孩子,其实,马并非在向人类献媚。他们只是在实现自己的价值!”“实现价值”我一直疑惑不解。

  直到那天,在茫茫草原上看到一匹疾驰的骏马在草原上飞奔,我仿佛看到,在远古的战场上,一位勇猛的骑士,骑着一匹矫健的战马,”冲啊!”一声恕吼,战马闻声而起,仰天长啸,猛着向前一冲,踏倒了敌方的士兵,他们的鬃毛抖动着,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充满着力量,仿佛是战场上的战神,筑起了一道保卫家园的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

  一条条羊肠小道小道上,都留着驿马的足迹,一个个脚印,连接出了一份份游子的.思乡之情,快一点,快点把书信送到,阵留给人们的,是一阵阵后蹄扬起的飞尘,可人们哪知道,亲人们的喜悦后面隐藏着驿马的奔波。

  我希望我是马。

  它没有强健的体魄,但是它有坚定的毅力,它没有矫健的身姿,但是它有磨不灭的忠诚……这就是马,我希望我是马,我和它们一起驰骋,一起奉献,一起活出生命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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