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马的作文汇编八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马的作文8篇,欢迎大家分享。
马的作文 篇1
到了31世纪,一切都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每10小时灭亡一种生物,但是你们想错了,31世纪的世界比21世纪的世界更美丽了。
那是因为我的功劳,因为我发明了机械马,机械马的外形很帅,紫色的身体,大家应该都知道每匹马都会有辔头、鞍镫、缰绳,可是机械马却没有,但头上却有一穗迎风飘动的璎珞,马的底座有一个喷射器,马尾上也有一个喷射器,马的头上有一个框框是调整速度的,有光能速度每秒300000公里,是用来环游世界的,声音速度2公里正常速度……
机械马的功能很多有防盗,可以当果冻吃,吃完了他又复活了,可以环游世界,领略各地的风土人情,马还能变成各种形象,防盗贼马可以知道人物心理变化,一感到坏心里就会变成高达的光粒子炮来打败坏人。
它有两米高,三点五米长,一身棕色的毛油光发亮。它不但高大,而且非常强壮,全身长满了肌肉,腿粗粗的,脖子又粗又长,连内脏都长满了肌肉,壮得刀枪不入。最令人惊撼的是,它居然长了一对翅膀,这是一对可以伸缩自如的翅膀,有了它,马还可以飞呢!
和现在的马不一样的是,九十九世纪的马不吃草了,因为吃草不环保,所以它们吃的是垃圾和害虫。你瞧,它正在垃圾堆中狼吞虎咽,吃得津津有味呢!一会儿,一堆垃圾一扫而光了。它的消化功能无与伦比,即使再多的垃圾,它也可以吃完,还不用担心它像以前的马一样随地大小便,因为它可以将所吃下的东西转化为营养和能量,它还可以预测哪一天将会缺少能量,提前储存呢!
以前的马很胆小,一遇到很大的声音就会感到恐惧甚至逃跑,但是九十九世纪的马就截然不同,它们就算遇到原子弹也不会逃跑,因为它的皮像盔甲一样非常坚硬,什么武器也别想攻击到它的一根毫毛。
它最神奇的地方还不是这些,而是它的“看家本领”——惊人的速度。
你看,它正在追赶世界第一XXXX拉登呢!拉登正开着苏30号飞机拼命逃跑,“嗖”的'一声就不见了踪影,哈哈,你别以为拉登又会像以前一样顺利地逃跑,瞧,马张开翅膀,像神州六号一样,“唰”的一声,停在拉登的前面,挡住了他的去路,只见从它的翅膀射出两枚网弹,网弹散开后变成一个巨大的网子,拉登只好乖乖地跪地求饶了。
大家都说,九十九世纪的马神勇无比,其实,你们还不知道呢,它还有神奇的“闭气功”呢,因为有了“闭气功”,它可以防止沙尘暴的袭击,还可以潜水呢!
它还是一个多功能的交通工具具呢!!
它可以变化多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呢!!
马的作文 篇2
我喜欢马,我也嫉妒马,因为马生活在美丽的大草原了,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而我却不能。
马非常讨人喜爱,它的样子也非常威武。马的身上有许多毛,它的尾巴很长,长得就像一条鞭子一样,没事时,就甩甩尾巴。在马甩尾巴时,谁也不能靠近它的尾巴,如果靠近了,它就会把你打得烯八烂的。马的尾巴可以做琴弦;它的'四蹄也非常厉害,能横行万里,跑起来时速度很猛,特别是在战场上,谁也不能阻止。
马是草食性动物,所以它很喜欢吃草。马还喜欢生活在宽阔的大草原里,因为那里有纯净的天空,飘逸的云彩,还有它那梦想中的美!
马在吃东西时很安静,而且,它也不喜欢任何人去打扰它。要是谁去逗它的话,它肯定会大发雷霆的。马在睡觉时很奇怪的,它不像人一样躺着睡,而是站着睡的。如果它躺着睡呢,人们就知道它生病了。马并不比驴笨,虽然驴能驮很多东西,但是马也可以啊!而且还跑得很快呢!因此,马还有一个名叫“千里马”。
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马都是举世闻名的。画家已经把自己画得最好的作品——马,交给了绘画大赛的评委们;摄影家已经用最好的摄影机的镜头对准了高大威武的吗;作家已经迫不及待地到大草原把马的一切一切写下来。
啊!好美丽,好威武的马啊!
马的作文 篇3
我喜欢马,因为我属马。我常常喜欢看有关马的文章。马是草食性动物,古代时马在运输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奇怪的是,马睡觉总是喜欢站着睡的`,还不感觉到累,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马的神经比较少,感觉不到累。马站着睡还有一个好处,如果发现有危险可以马上逃跑。马还是一种非常忠诚的动物,主人遇到危险的时候不会退缩,一定会保护好主人,勇敢地与对方战斗。这是多么伟大的精神啊!
我喜欢集邮,集邮册里有动人的邮票。我最喜欢的是徐悲鸿的《奔马》。这一套邮票一共有十枚,每一枚邮票里画着一匹马,十匹马神态各异,有的腾空而起,有的低头沉思,有的昂然长嘶……我真佩服大画家徐悲鸿的画马技法,寥寥几笔就画出了姿态各异的骏马,真是栩栩如生。看着这一套邮票,我不禁会产生一股前进的力量。
我爱马,更爱马的精神。我希望自己成为一匹勇往直前的千里马。
马的作文 篇4
奶奶有一件黑色的马夹。马夹已经褪色,不再像以前那么黑,那么亮。细细看,会发现袖口处有一小朵墨梅,针线很细密,让深黑的缎面多了一丝妩媚,其实这是奶奶用一双巧手绘就的小补丁。每当回老家看到这件马夹,时光仿佛倒流,回到那久远的童年岁月。
记忆中,奶奶很喜欢穿这件马夹,秋冬两季常穿着它,它成了奶奶农田里的“战友”。
那天下午,雨过天晴,天气清爽,奶奶带着我到田地里去挖土豆。湿润的土地里,奶奶照常穿着那件马夹。她蹲下身子,用铲子挖着大大小小的土豆。我紧跟在奶奶的身边,大概是奶奶踩到了光滑的泥巴,她摔倒了,我赶紧过去把她扶了起来。还好没什么大碍,只是她的“好战友”却已经沾满了黄黄的泥巴。
“奶奶给孙子挖好吃的土豆啰!”奶奶心疼地瞅了瞅马夹,又埋头忙乎了。
“奶奶,回家我帮你洗吧!”我说。
奶奶笑了:“我的好孙子,真懂事!”她的笑容在细密的皱纹里散开了。
一天的辛苦换来了美味的腊肉炖土豆,淳香不腻兼有土豆的和软细腻,我吃得香极了。
我执意要帮奶奶洗马夹。马夹摸上去真粗糙呀,放进水池里浸泡了一会儿,泥土很快就软化了,一盆清澈的水便变成了一盆泥水。我学着奶奶的`样子,细心地刷洗着。刷干净的马夹,又恢复了它原本的黑色,很干净、很精神。奶奶亲亲我的脸蛋,笑了,她慈祥的笑容静静地消融在渐渐弥漫的暮色中,是那么温馨。
记忆中,奶奶总习惯穿着马夹出门、干活,马夹像奶奶一刻不离的护身符。奶奶也精心地呵护着马夹,精致地经营着生活。那些有关马夹的记忆,至今那样清晰。
爸爸曾经要给奶奶买一件新马夹,奶奶没答应。奶奶说,这件马夹还可以穿,跟它有感情了,新旧并不重要,重要是穿着它干活,心里踏实。
如今,奶奶已经不用下田地干活了,马夹也老了,褪色的缎面失去了光泽,就像奶奶那夹着银丝的斑白头发,满是岁月沧桑的痕迹。奶奶还是舍不得扔,还是每天穿着它出去买菜,穿着它走街窜巷,穿着它风里来雨里去……
这件褪色的马夹,蕴含了太多生活的艰辛,令人肃然起敬。
马的作文 篇5
这么多年,因为我的属相,我可真没少“饱尝”顽皮“猴哥”的欺辱,当他扳着“鬼脸”满家大叫“懒猪懒猪”时我也拿出一副本姑娘巾帼不让须眉的盛气,以牙还牙来对付面前那只张牙舞爪的“毛猴子”。
就在“猪”和“猴”不断唇枪舌战中,善于用心的我向老妈讨教了很多“猪”的信息。没想到,平时那点点滴滴的小知识,后来变成了我的重要武器。从此,一举击败了常常笑话猪蠢笑话猪笨的敌手--“猴哥”!如今,已是初中生的“猴哥”再也不敢在我面前无端制造什么麻烦了,现在我才真真明白了老师常说的`一句话:知识就是力量!首先,猪的身上都是宝。猪毛能做刷子猪皮能熬成皮冻,听老妈说其中含有胶原蛋白美容成分!猪的五脏六腑能制药也能吃。尤其是猪肉猪排骨谁也爱吃,总比一盘“炒猴头”好吃多吧!在同学眼里,猪的外表很脏。不讲卫生总弄一身泥浆当礼服。可你哪里知道,因为猪的身上没有汗腺,它为了降低皮肤和体内的温度,它们很聪明地把泥浆涂在身上,这回你们一定知道猪儿在泥水中打滚的原因了吧!
以前我总好奇农民伯伯家中为什么要喂一两口猪,原来他们是把喂大的猪来换柴米油盐,假如不喂一两口猪,贫困的农家孩子也许便上不起学。听爸爸讲猪儿的“智商”远远高于牛羊,一头经过训练的猪,比狗具有更强的寻物能力,可以找到地下四五尺深的猎物。我曾在一本科普书上看到,养猪与我国还有关系呢!神话里高不可攀的龙首,原来是猪首演变的。在十二生肖里,猪没有虎的威风,马的英俊和猴的精灵。但是,我觉得猪比狗还忠诚,猪不嫌弃任何食物,浑的素的,哪怕是一盆泔水。一日三餐吃饱喝足睡大觉,为主人舍身一切。猪比牛还坚韧,每天在恶臭的环境里,从没怨言……
在这个狗儿成了宠物,斗鸡也变成了赌博的世界。猪儿应该是地球村里人类最好的朋友吧。它从不和任何动物勾心斗角,争风吃醋,它从不发脾气,乖乖的知足长乐的生活,给了我们很多启发……十二生肖中,你也许不知道我的属相吧?
马的作文 篇6
跑吧,跑吧,再跑一千里;跑吧,跑吧,争取把血流光;跑吧,跑吧,扑倒在生命的顶点。
四周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滩,此时似乎全被蹿动着的火焰占据,只有奔跑,不停地奔跑,才会感到胸口有风,才能穿过火焰的炼狱,那几百里闷热的浮尘,抵达那幻想中前所未闻的河流与草原。想着这般与世隔绝的'景象,四蹄便像生了风,比意识先行了一步,心却早已到达了。坚信着,只要跑,不停地跑,飞一般地跑,就一定能够到达那片区域。
跑着跑着,汗珠一颗颗地从身上冒出,又从皮上滴落,汗珠滴落到砂砾上的一瞬间,就又咝咝地腾云飞舞地赶在了前头。它急了,加快步伐朝前飞奔,嘴里还冒出一声声狰狞的嘶鸣。似乎随时准备将谁吞噬,身上的汗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随着身体的起伏而有规律性地跳动着,为它增添了几条闪动的斑纹,煞是好看。
汗水流尽了,与血管相通的汗腺沉默地向内部脏器求援,汗腺里于是涌动着血液,随时准备喷涌出来,自己都觉得疼,可是不能停,一停下来,就,就……汗血马自己也不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只知道它现在除了向前飞奔,什么也不能做。霎时,浑身充满着血液,从汗腺中喷涌出来便不可收拾,疼痛充斥着全身,从那一刻开始,它所经过的地方,没有一处不留下血雾,汗血马觉得自己已经有了一种腾血驾雾的快感,它的生命不停地自燃,汗血马觉得自己几乎已经飞了起来。
血雾不再挥洒,疼痛不复存在,靠着那一副骨架,又飞着停留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秒。倒下,成了一朵,雪白的花。
马的作文 篇7
要问我最喜欢什么,什么最漂亮美丽,我一定会不假思索地回答道:“那当然是马了!”我也不清楚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马的,但我现在觉得无论什么都比不上我喜爱的骏马。
我第一回见到骏马是在呼伦贝尔大草原上,那里有租马匹的,我缠着父母想租匹马儿来骑一骑,父母最终拗不过我,只好答应了我。
我们随着牧民去挑选马匹,我一眼看中了一匹白色的大马,那马儿低着头正吃着草,它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脖子上的马鬃又长又软,轻轻摸一把,舒服极了。它的尾巴时不时向上甩一甩。白马十分健壮,肌肉暴起,四条腿十分健壮,好一个马中赵云啊!
选中了它,我上镫跨上去,双手紧紧抓住木木地给我的缰绳,爸爸选了一匹嘿嘿胖胖的马,而妈妈那匹马额上有一块黑色斑记,付过钱后,我们出发了。
我选中的白马一被放开就撒开四蹄,奔驰起来,另外两匹也闻风而动,这时差距就出来了。我那批马儿跑的极快,把另两匹远远的甩在后面。它的颈毛随风飘起,真漂亮,我想我当时绝不亚于那些骑手。我怕迷路了,于是停下来等等爸爸妈妈,过了好半天,他们才慢慢赶上来。我看看我的大白马,气都不喘,抬头挺胸,威风凛凛!这匹白马不愧为马中豪杰。
晚上,我独自骑着马儿去散步,我一边吃着羊肉串,马一般踱布,一边欣赏大草原的月色,人和马在一起,还有星空,草原上汇成了一幅人马图,太漂亮了。我还在欣赏着白马,它那身躯,动作——奔放起来若大江东去,漫步时如小桥流水,彬彬有礼像个举止文雅的绅士。我的心里还是那些词:漂亮,美丽。
几天过去了,我们还在草原上奔驰,在那辽阔的草原上,留下了我与白马一行行的足迹,笑声,马蹄声。白马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我和它在一起也留下了一段快乐的,令人难忘的时光,骏马美丽的身躯,迅捷的身段让我难以忘怀。
回到居住的蒙古包,我挤在爸爸妈妈怀里看照片,多半是我和马儿那迅捷,一闪而过,或静立不动的身影。
欢乐的蒙古度假结束了,我难以忘怀那些草原、骏马、美丽的身影。
回到武汉后,我的.心依旧在呼伦贝尔。
回到学校上的第一课《草原》又唤醒了我对蒙古骏马的深刻回忆,还有在《现代少年报》上的汗血宝马的文章更是勾引起了我对那儿的回忆和想往,我是多么希望时光能够倒流,重回与马共驰的时光呀!
我永远喜欢那美丽的骏马!!!
马的作文 篇8
所谓快马加鞭,即,让跑得快的马挨鞭子,使其跑得更快。可是,难道所有的快马都会因为“加鞭”而跑得更快吗?
恰恰相反,快马应该因自己的速度受到奖励,反之,应“加鞭”的马,应该是那些慢慢吞吞的马。
越是优秀的人,越要受到他人的赞扬,才能激发斗志;越是快速的车,越要被装饰、美化,才能更加迅速;越是锋利的刀,越要好好爱惜,才能避免使之磨损。
“越王勾践剑”经历千年的岁月考验仍那样锋利,是因为它背后精湛的锻造技术。既然它已经受到了这么多磨炼,何必再给它“加鞭”呢?这样做反而会适得其反。
有人说,人才是磨炼出来的`。这我并不反对,但是,若你已经成才,己经成为快马,成为栋梁,又何必去寻找挫折呢?你只会被困难压得筋疲力尽,由高树变为朽木。
人为什么要给马“加鞭”,是因为求速。可是,若你一心只想着求速,而对为你辛苦工作的马漠不关心,请注意,世间万物皆有情,马也会讨厌你,由好变坏,“泯然众马也”!反之,那些慢马因为你的“溺爱”会更加慢,因为它们也有一颗懒惰的心!
马同人一样,会因时间而变化,如果你“快马加鞭”,那么,这匹快马就会与慢马混为一谈。“自古不谋万事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城。”倘若你想让慢马升级为快马,让快马升级为千里足,请记住:快马加鞭,其迅速一时;慢马加鞭,其迅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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