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4-05-13 17:37:12 登绮 活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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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家长学校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用8篇)

  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其实就是针对活动相关的因素所制定计划类文书。制定活动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家长学校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4年家长学校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用8篇)

  家长学校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1

  为培养出适应时代要求的合格小学生,学校教育就必须要不断地创新和发展,需要社会、家庭的密切配合,正如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建议》中所说的:“如果没有整个社会首先是家庭的高度教育素养,不管教师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收不到完美的效果。”为使我校在家校合作工作中再上新台阶,成为育人的摇篮和人才的基地,学校决定细化完善文化路小学家长学校,对学生家长的家教行为进行理论与方式方法上的具体指导,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和重要补充,家庭教育对学生思想道德发展和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培养以及健全人格形成都是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全面落实上级家庭教育研究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对家庭教育、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探索与实践,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家庭教育、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家庭教育、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1、提高家长素质,引导广大家长主动的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法,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自觉履行家庭教育的职责。引导广大家长以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为子女作出表率。

  2、推动学习型家庭建设,提高家庭文明水平,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3、构建学校教育为主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依托的合作育人体系,使校内和校外教育协调一致,形成家校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具体实施安排:

  (一)、健全家长学校组织机构

  1、成立家长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 长:

  成员:

  2、设立家长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秘书长:

  委员:

  联系人:

  (二)、制定相关的家长学校规章制度,规范家长学校的管理

  1、加强教学工作管理,家长学校的授课内容要充分体现家长不同于一般学生的特点,突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实践性,突出教材的系统性。

  2、加强教务工作的管理,要为家长创造有利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实践,保证授课人员,保证教学内容。做好家长学校学习过程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3、加强对学员工作的管理,年终评选优秀学员。

  (三)、创设有效的多元化家长学校的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

  1、家长学校的授课内容

  ①更新家教观念,做到智慧型父母

  ②了解小学生活,读懂孩子心理

  ③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营造温馨的家庭气氛

  ④架设良好的亲子关系,实现亲子沟通

  ⑤重视性启蒙教育,为青春护航

  ⑥加强人格教育,让孩子学会做人

  ⑦关注孩子心理健康,让其拥有晴朗的天空

  ⑧提供优质学习平台,指导孩子有效学习

  ⑨通明世事练达友情,让孩子学会生活

  2、学习形式

  ①讲座聘请市家教专家、学者以及有经验的教师进行面授、讲学

  ②举办“教学开放日”活动,向家长开放教师的学科课堂,让家长走进课堂与孩子和教师“零距离”接触。

  ③通过家长座谈,经验交流,问题研讨等形式,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家长学校教学的质量。并请有代表性的学生家长介绍教子成才的经验,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四)、做好家长学校工作的总结和表彰

  家长学校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

  为了向广大家长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技能;向家长介绍小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及教育方法,指导家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深入推进我校家教工程的进一步发展,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使我校家长学校成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加强家校联合教育的重要纽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使家庭、社会、学校协调配合,共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的发展。

  时间:20xx年12月28日

  地点:青龙中心校操场

  参会人员:全体学生和家长学校学员

  会议主题:构建和谐教育网络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活动组织机构:青龙中心校德育处

  活动程序:

  一 、集体活动

  1、邱校长致欢迎词

  2、德育处作动员报告

  3、学员代表易国平同志讲话

  二、分散活动(以班级为单位)

  1、家长学校学员培训

  (1)各班根据学校的.安排,培训教师写好授课方案,结合本年级学生特点进行授课,并做好记录,包括家长签到手续的完善。

  (2)学校管理思路

  封闭式管理、寄宿制,把具体思路给家长讲透,并指导家长填写好调查表。

  2、交流活动

  学生与家长进行互动交流,如学业方面、习惯方面等。

  三、其他

  集体活动

  场地:操场(学生土操场,家长水泥操场)

  人员安排:

  ①班主任及跟班教师深入到班级负责本班纪律

  ②向足平 向彦云 在上操场负责把迟到的家长引导相应的位置,维护集体家长会的正常秩序。

  ③会场布置:学校行政

  ④标语书写:

  ⑤照相:

  ⑥主持:

  ⑦整队:

  ⑧会场收拾:6.1班

  分散活动:

  ①班主任:班级进行时,妥善安排好学生与家长(家长坐前面,学生坐后面)不得让学生在校园自由活动,以保持会议秩序。

  ②谭兴明负责巡视新教学楼、向彦云负责巡视旧教学楼(一是把没有找到教室的家长领到相应班级;二是发现突发事件及时与学校联系)学校领导有时间也可以随时关注学校的情况。

  ③向足平负责校门口的秩序

  家长学校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3

  为推进武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现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根据《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常州市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常州市武进区“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区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争当教育改革排头兵、争做创新发展先行者,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社会服务水平,为推进“两湖”创新区和最美湖湾城建设,争创更多“第一唯一”贡献教育力量。

  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市“532”发展战略,打造全市领先、全省前列、长三角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窗口,打响“吾有优学”的武进品牌,让每一所学校都成为更有品位更具活力的高品质学校,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更加公平更为优质的高质量教育。到2024年,高标准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全面建成有创新力、影响力、发展力的现代化教育强区。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教育攻坚行动,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深化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理顺“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监管。针对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学校,一校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分类推进“公参民”学校规范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治工作。制定新市民学校整治方案,开展社会风险评估,2022年完成新市民学校整治,有效推进教育公平。

  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开展经常性督导评估和动态监测。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实施作业改革,提升课堂质量。创新实施“5+2”课后服务模式,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构建校外培训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完善规范校外培训发展综合治理体系。实现100%学校“作业提质、课堂提效、教研提档、服务提标”,学校育人功能有效发挥,学生负担显著减轻,校外培训规范有序,家庭教育支出显著减少。

  优化教育体制机制。推进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改革,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推进学前教育更好发展的若干措施。完善经费保障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贯彻落实教育发展的“三个优先”和两个“只增不减”,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学校治理机制,实施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学校主动发展。

  (二)实施“五育”融合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开展“吾育100”工程。培养全面发展,适应未来的学生,实现100%孩子都有专长,100%学校都有特色,三年内全区打造思政、体育、艺术、科学、劳动等特色学校100所。突出德育为先,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打造品格提升工程项目,加强班主任队伍培育,每年评选区名班主任100名。提升智育水平,统筹实施跨学科综合性主题教学,开展科创教育的教学实践,打造科创教育品牌。加强学校体育改革,推进学校体育“一校一品一特色”项目建设,增强体育素养,改善学生体质。加强美育熏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计划,打造全区域中小学艺术联盟,探索艺术特长生贯通培养模式,创建市“书法教育示范区”。强化劳动育人,依托太湖湾劳动教育基地,探索劳动实践教育新样态,形成区域劳动教育特色。

  开创“协同育人”新格局。构建政府主导、学校主体、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全方位育人体系。统筹各学段培养目标,优化学生评价机制,创新评价方法,强调过程性、多元性和科学性,构建基于大数据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指导意见》,优化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服务、支持和保障体系。开发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加强“线上+线下”家长学校建设,每年开设百场讲座和家长课堂,推进家校共育工作,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探索“创新人才”培育新路径。实施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绿色通道”,每年选拔一批学生进入省前中“强基计划”人才培养试点。引进优质师资,搭建平台,设立数理化、信息等领域重点项目,努力培育拔尖创新人才。探索构建各学段有机衔接、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协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有效方式。建设学生创新创造平台,开展研究性学习成果评选、创新实验大赛等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素养。

  (三)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育人方式改革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建立“双减”政策下的新型教学评价机制,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行动方案》,推进课堂转型、作业提质、深度教研等领域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指导学校制定“一校一案”课堂教学改革行动计划,三年内评选区课堂教学改革优秀项目50个,打造省、市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12个。组织全区课堂教学改革推进会,总结提炼各校特色,发挥学科育人功能,宣传推广“武进经验”,推动育人方式改革。

  强化教育科研创新。提升科研活动参与率,三年内实现两个“百分百”:100%的中小学承担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00%的中小学教师参与教育科研活动。高标准建设好各级教科研基地,三年内创建市示范教科研基地1所,评选表彰区教科研示范学校50所,区教科研领军教师200名。提高教育科研的适切度,完善四级课题网络,优化教科研课题结构,聚焦区域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每年设立20项左右专项课题。遴选精品项目持续培育,三年内,评选并持续孵化30项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每学年组织1次区域教科研成果展示推广活动。提升教科研的贡献度和区域教育的影响力。

  推进智慧教育发展。按照“区级公共平台+校级智慧校园+班级智能教学”的三级建设模式,探索“未来学校”建设,形成武进特色的智慧教育体系。优化智慧教育环境,每所中小学至少建成1个智慧教室,实现名师优质资源广泛共享。丰富智慧教学资源,实施“个性化学”与“差异性教”相统一的智能教学,“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学习。完善智慧教育管理,探索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学方式,重塑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方式,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个人成长空间,形成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努力实现100%的中小学成功创建为省智慧校园,每年至少创建1所省智慧校园示范校。

  实现各学段协调发展。扩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范围,2023年争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三年内创建18所省市优质园。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以“市幼小衔接实验区”“课程游戏化”等为抓手,推动幼儿园品质提升。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市“新优质学校”12所,2024年高标准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深化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支持省前中高水平完成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支持省武高争创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立项学校,到2024年,全区省四星级普通高中比例力争达100%。

  (四)实施培根铸魂行动,提高教师队伍素养

  优化教师评价机制。以“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学校”评选为抓手,建立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三年内,建设市级“四有”好教师团队20个,评选“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学校”30所。把师德师风教育纳入各类教师培训“第一课”内容,健全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承诺、失信惩戒机制,将治理师德师风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畴。

  完善教师队伍培育。三年内,根据我区公办中小学生源数变化情况,结合新市民学校分流、上级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相关部署等工作,动态调整教师编制数,有序新增教师。公办幼儿园编制教师和员额管理教师占公办幼儿园教师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加大教育高层次人才和名特优教师优惠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打造教育人才高地。启动“吾有优师”培育计划:设立新教师培训基地10个,探索新教师成才新路径;组建区“名教师工作室”50个,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三年内,培育15名“苏教名家”、省特级教师、省正高级教师等高层次人才,100名“武进名师”,1000名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力争中小学市、区两级梯队教师比例达32%以上。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区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真正做到“人尽其用、人尽其才”。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高教师交流质量,确保每年教师交流人数不少于应交流人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数不少于交流人数的20%。继续推进“1+x”绩效工资改革,激发队伍活力。巩固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增长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提高备案聘用教师保障,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完善编外教师收入提升机制,保持队伍稳定。

  (五)实施卓越领航行动,打造一流校长团队

  优化校长选拔模式。严格校长选任程序,强调德才兼备。建立“武进区教育系统管理人才培养梯队库”,三年内充实后备库人才600名。实施“未来校长”培养工程,依托教育系统优秀青年教师培训班、中层干部能力提升班等,三年内重点培养校长、副校长后备人选300名左右,为建设高质量队伍奠定基础。推行“武教英才计划”,制定激励政策,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创新校长培育方式。构建全面提能的培养体系。依托校级领导任职资格培训班、“武进教育讲堂”、“校长聚焦课堂”等载体,实施精准施培。继续开展好“名校长工作室”系列工作,成立“名校长成长俱乐部”。采取“内修+外研”和“递进式导师制”培养模式,助推校长专业成长。开展校级领导职级制改革试点,三年内评选星级校(园)长100名,星级书记30名,为促进武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强化校长监督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队伍。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强化监管职能。建立校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开展综合分析。建立立体监督网络,实施巡查计划,三年内巡查学校30所,离任审计100%全覆盖。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校长队伍。

  (六)实施“集团化3.0”行动,推进教育优质均衡

  加快品牌名校孵化。针对武进教育实际,着力打造有区域影响力的知名教育品牌,依托名校优质资源和品牌效应,实施品牌孵化计划,采取“名校建新校”模式,对新建学校实施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名校集团化办学支持政策,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区域内集团校师资互派计划,加强对集团发展性绩效评估监测考核。完善名校资源的动态再生发展机制,重点板块新建学校实现100%名校资源全覆盖,推动武进核心区域教育的整体高品质发展。

  实施乡村教育振兴。依托区内优质教育资源,实现管理共通、师资共育、课程共建、资源共享。探索以集团为平台的教师交流轮岗模式,引领校与成员校每学年互派不少于5人的.交流教师团队,实现学科全覆盖,逐步实现集团内骨干教师资源的共享。深化城乡一体化教育协作机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流动和共享,以“硬件设施更新+师资队伍升级+课程文化培育”发展模式,为乡村学校赋能,推动学校提升办学品质,让乡村学校迅速成长为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实现城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三年内打造优质乡村学校15所。

  促进优质学校成长。充分发挥中坚部分学校的力量,成立“优质学校成长”联盟,强化竞争合作机制,统一联盟内素质教育考评标准。制定学校三年成长计划和发展规划,召开联会和论坛,提升学校主动发展能力,在创新管理、教育科研、队伍建设等方面互相学习、携手共进,促进学校成为持续学习和成长的“发展共同体”。通过高质量的校际协作共享,提升武进优质教育群体质量,打造培育一批新的市新优质学校和知名教育品牌。

  (七)实施产教融合行动,建设职教创新高地

  推进产教融合政策落地。建立产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武进区产教融合促进办法》,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推进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充分激发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内生动力。试点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1—2个。制定《武进区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建设指导意见》,聚焦区域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区域龙头企业和骨干院校,组建产业学院集群1个,联合区域中小企业共建企业学院N个。完成常高职产教融合公共实训中心建设。

  提高校企协同育人质量。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改革,构建校企协同育人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学校和企业“双主体育人模式”实施。出台《武进区产业导师评聘办法》,推进校企互聘兼职的双师队伍建设,建设校企协同创新中心3个。制定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在企业建设校企一体化教学工作站10个以上,建设省级、争创国家级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施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提升实践教学比例。推进校企共同研发课程,推进1+x证书制度实施,共同指导师生参加“技能大赛”“双创大赛”,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提升服务区域发展能力。主动融入“两湖”创新区和最美湖湾城建设,主动对接市场需求,优化区域职业教育供给,区内对口合作企业100家,每年为地方培养实用人才1000名。研究制定武进区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管理和激励办法,锚定优势产业、主导产业、未来产业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和建设,每年培育省、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不少于2家,力争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取得突破。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园区联结,探索建立基于“政校行企、四方联动、协同共建”为导向的产教融合发展联盟,促进城市、产业与教育的协同发展、共同提升。

  (八)实施平安校园行动,提供和谐安全保障

  建设高质量平安校园。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校园建设,压实校园安全责任,优化部门联席联动机制,完善学校安全防控体系。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工作,依托校园专属网格系统推广使用,全力防范消除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努力把每所学校建成安全标准更高、稳定基础更牢、师生员工更满意、社会各界更认可的高质量平安校园。2022年创建为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

  推进校园安全保障工程。推进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总结推广一批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及周边治理经验成果。推进全民安全教育工程建设,加大硬件设施设备投入。着力开展校园智慧安防建设,三年内建设15-20所“智慧安防校园”。大力推进校园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三年内完成全区20所公办幼儿园消防设施改造任务。

  深化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深化安全教育课程建设,用好武进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制定课程的设计、实施、评价方案。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安全体验和技能训练。推动安全教育实践(体验)阵地建设,每年建成1所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逃生自救等为主题的综合性中小学安全教育实践基地。推进体验式安全教育,开展多样实操和培训课程,提高全体师生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区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委办局及各地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形成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不断增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动力,形成工作合力,为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资源保障。结合“532”发展战略,“两湖”创新区和最美湖湾城等布局规划,编制《武进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xx—2035)》和武进“两湖”创新区域教育专项规划,推进“两湖”创新区基础教育配套建设,优化全区教育规划布局。高效率、高起点、高标准开展教育项目建设,继续加快推进《武进区教育“强弱项补短板”三年行动方案(20xx—2023年)》,增加优质学位供给,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三)强化宣传保障。充分提炼武进教育发展理念,打造“吾有优学”品牌特色,每年举办“教育发展论坛”“教学成果汇报会”,宣传推广教育发展成果。整合媒体力量,深度报道武进教育特色亮点,形成全媒体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武进教育品牌的认知度和认同度。组建“武进教育好声音”团队,提升宣传队伍素质,营造教育发展和谐氛围。深化跨区域、跨层次教育交流,进一步输出“吾有优学”品牌,提升武进教育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强化督导考核。区委、区政府将落实教育高质量发展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纳入对各乡镇及区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区委、区政府将教育工作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高效落实。

  家长学校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挥教育督导在推动新时代教育改革中的职能作用,构建富有时代特征、陕西特色的基础教育督导评价体系,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当前,我省已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基本完成“双高双普”工作任务,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大幅度提高。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城乡之间、地域之间、学校之间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水平仍有差距,一些地方和学校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不规范办学行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园)行为,提升教学(保教)质量,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和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是当前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

  学校督导评估“316工程”是陕西省教育督导体系中督学职能作用发挥的长效机制,从20xx年开始,我省围绕学校发展水平、素质教育、教育质量提升等主题,已连续12年实施三轮,成为陕西教育督导的有效工作载体和特色名片,极大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办学水平,推进了素质教育发展。实施第四轮“316工程”,全面统筹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将前三轮督导评估经验与教育评价工作相融合,对于我们立足陕西实际,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推动我省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具有重大意义。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教育评价,监督指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推动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发挥督导保障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构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标准的评价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内涵管理、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评价,引导学校构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教育高质量发展主线,以评价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价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价标准检验改革,实现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3.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各学段基本特点和各类教育发展改革的重点任务,实施分级分类评估,精准评价,引导和激励学校各展所长、特色发展。

  4.坚持以评促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督导评价原则,高效发挥诊断、引导、改进、激励功能,促进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学校转变观念,强化管理,形成加快学校发展的强大合力。

  5.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强化评价问题结果运用,推动落实各级各方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三)主要目标

  通过3-5年规划实施,对全省中职以下学校(幼儿园)进行1次全面督导评价,坚持“两个全覆盖”(覆盖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覆盖学校幼儿园工作的各个方面)。到20xx年,力争全省70%以上的学校(幼儿园)达到“316工程”评价指标B级以上水平。努力构建更加科学健全的教育评价体系,为推动陕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督导评价范围

  在一个评价周期内,对所有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暂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一次综合督导评价。

  四、督导评价内容

  第四轮“316工程”的主题为教育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包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园)方向、优化内部管理、提高教(保)育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学生(幼儿)全面发展、提升办学(园)条件、彰显发展特色等7个方面。评价指标满分共1000分,其中省级基础性规范性指标占900分,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性评价指标,占100分(原则上市级制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指标,县级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指标)。单列增值性评价评分标准。督导评价等次分为A、B、C、D四个等次。(详见附件)

  五、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

  实施第四轮“316工程”是省、市、县(区)三级的共同任务。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工作指导,教育督导机构牵头组织实施。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宏观指导,研发评价工具,组织分级培训;对各市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分年度、分批次统筹开展学校抽样评价;向省政府督导委员会汇报督导评价情况。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本级教育督导机构完善地方性评价指标,指导学校按照评价体系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市级教育督导机构在一个评价周期内完成对辖区中等职业、普通高中和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价,对所辖县(区)实施“316工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年向本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汇报督导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备案。

  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制定本辖区评价规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地方性评价指标,依据第四轮“316工程”指标体系,对县(区)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指导提升,按程序组织督导评价。

  (二)督导评价程序

  1.自查自评。教育督导机构编制学校(幼儿园)自评指导手册,安排责任督学指导学校(幼儿园)对照评价标准,每年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诊断、自我改进,确定自评等次。制定学校(幼儿园)高质量发展工作规划,向主管教育督导机构报送自查自评报告和整改计划。

  2.制定计划。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学校(幼儿园)自评情况,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学生来源、地理位置、初评等次、新建撤并等因素,分级分类确定学校评价类型及数量,体现同类别学校同目标评价。制定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工作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原则上每年评价学校数量一般不少于辖区内学校总数的1/3。对纳入当年督导评价计划的学校,年初面向社会公示,并同步收集意见建议。

  3.过程指导。督学责任区按照分年度督导评价计划,依据评价标准,组织责任区督学对学校进行过程性指导。制定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4.实地督导。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学校规模,组建学校督导评价组,对学校进行实地评价,原则上每所学校入校评价时间不少于2天。督导评价前,向被督导评价学校印发通知书,并在评价前10天向社会公告督导评价主要内容,广泛征求各级各方意见。在督导评价过程中,分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访问、实地检查、查阅资料、推门听课、学科测试等方式全面收集信息,对教师、家长和学生分别采取随访、座谈、问卷等方式,了解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督导评价结束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印发督评意见书。对“316工程”督导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形成专项督导报告,向属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汇报,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5.回访督导。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督导意见确定的整改时限,组织对辖区内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导,督促指导学校整改提升。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和规划阶段(20xx年)。市、县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编制地方性指标、实施细则和工作规划。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指标学习,制定本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规划。

  2.具体实施阶段(20xx—20xx年)。各市、县(区)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级组织实施,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与中小学校(园)长任期综合督导同步进行(具体文件另行下发),严格按照计划完成督评任务。

  3.整改提升和全面总结阶段(20xx年)。各市、县(区)对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逐级报送工作总结和典型做法。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市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六、评价方式

  (一)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坚持静态现状认可与动态发展评价相结合,终端结果认可与过程考察相结合,定量测评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关注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科学判断各级学校为提高办学水平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采用动态增量的方式,对学校进行发展性增值性评价。

  (二)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既关注县域、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又注重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学生的成长差异性和多样性,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

  (三)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在构建多方参与、统筹优化、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的同时,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激发内生办学活力,促进学校及时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探索科学评价手段,建立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并通过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方式,确保结果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五)过程评价与整改提升相结合。重视过程性评价,排查薄弱环节,找准问题原因,提出解决举措,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作用。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定期回访督导。通过过程性督导和跟踪性评估,推动学校逐步达到评价标准。

  七、结果运用

  (一)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提升办学治校和发展素质教育能力的重要指导,作为办学情况诊断、教育重大决策和学校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和校园长年度考核、选优树模、评先晋级、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资源配置、民办学校年检、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扶持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市、县(区)政府每年通报一次督导评价结果,并对提升明显、评价结果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督导评价结果不合格、教育教学质量下滑明显的学校,要予以限期整改提升。对校长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市实施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市、县(区)从每年评估的A级和整改成效显著的学校中,向上一级推荐教育高质量发展优秀学校,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评估认定。本轮评价结束后,对“316工程”组织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各市、县(区)要对评价中的优秀学校、优秀校(园)长和先进督学进行表彰奖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办学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教学质量好、公众满意度高的学校,进行大力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深化教育评价改革重要内容,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教育督导机构具体组织的评价工作实施机制。要协调有关方面落实职责,解决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与各地已经开展的对学校评估评价等工作有效整合,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

  (二)加强评价保障。各级政府要为开展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评价工作经费根据需要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加强评价队伍建设,组建主要由督学、教育行政人员、教科研人员、校长、教师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高水平、相对稳定的督导评价队伍。加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评价,鼓励培育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县市区间交叉评价等方式开展学校督导评价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解读“316工程”的程序方法、内容要求和指标体系,深刻理解“316工程”的历史传承、精神实质和现实意义,形成推进督导评价改革的工作合力。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兴媒体等,广泛宣传政策措施,推动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

  (四)严格工作纪律。在“316工程”督导评价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陕西省教育督导工作纪律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防止以档案材料来评价学校,评价工作要走近老师和学生,走近家长和社会,了解教情民意和意见建议,获取真实信息。评价报告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整改建议,力争做到常态化教学环境下的督导评价。

  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实施细则。

  家长学校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5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聚焦问题、补齐短板,推动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力争用15年时间,解决全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建成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全省基础教育办学质量和综合实力跨入国内先进地区行列。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新强师工程”和对口帮扶,重点加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并向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倾斜。到20xx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到2030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与珠三角地区差距明显缩小;到2035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与珠三角地区大体相当。

  2.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加强统筹协调,增加政策供给,优化资源配置,重点推进珠三角地区公办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倾斜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公办学位建设。到20xx年,全省新增33万个幼儿园公办学位、375万个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和30万个普通高中公办学位;到2030年,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有效解决“城镇挤”问题;到2035年,公办优质学位大幅增加,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

  二、工作措施

  (一)压实市县主体责任。

  1、健全教育管理体制。调整优化省市县政府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责任分工,明确不同层级政府责任。优化完善高等教育省市两级办学、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现有高校办学体制统筹调整为省属。健全以地市为主统筹中职教育、以省为主统筹高职教育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市县政府集中财力和资源办好基础教育,落实举办基础教育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逐步建立以市为主的普通高中统筹管理体制。县级政府统筹县域内基础教育发展,主要落实管理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健全教育投入机制,改善办学条件,配齐配足教师,提高教育质量。

  2、强化市县主责意识。办好基础教育的主体责任在市县。市县政府要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列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破除发展障碍,全力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要明确本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政治担当责任、决策部署责任、推进落实责任、问题整改责任、发展效果责任。市县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专题研究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年终述职必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

  3、建立责任传导机制。聚焦基础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各地实际,省政府每年分别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工作责任状,市政府与辖区内县级政府相应明确工作责任。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省政府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以及省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4、统筹好教育事业发展与学校安全稳定。市县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完善学校安全机制,建设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师生安全教育和教育领域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要严密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化解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安全稳定风险隐患评估研判和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定期召开风险隐患评估研判会,适时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5、选优配强局长校长。市县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统筹长远规划和精准选配工作,强化战略储备、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切实让懂教育的行家里手管教育、抓教育,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的发展领导力和办学治校能力。强化教育局长培养培训,不断提升其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选配的中小学校长应当具备教育工作经历或相应专业背景,及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各地要建立中青年校长和后备校长培养制度,建立完善后备校长人才库,新任校长主要从人才库中择优选拔。

  (二)提升校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

  1、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加大校长培训力度,落实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实施中小学校长“领航”工程,以教育理念创新、教育实践创新、教育评价改革创新和教育质量提升为重点,分层分级培养一批“种子校长”。加强各级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将工作室跟岗实践作为校长学习提升学校管理能力的重要方式。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健全校长职级评定、考核、激励等制度体系。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校长校内听课评课制度,提高校长指导教育教学的能力素质。

  2、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各地、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要按照教师队伍总数10%的比例培养本地本校骨干教师,充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深入推进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业内认可、具有影响力的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要立足本土培养骨干教师,支持在收入、住房等方面给予本土培养的骨干教师与引进人才同等的优待政策。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育人才发展,稳定优化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遏制人才引进不良竞争,珠三角地区原则上不得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类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中引进各类教育人才,城区学校不得到县域普通高中抢挖优秀教师。

  3、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实行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制度,组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到省内师范类院校培训。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支撑体系建设,打造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特色品牌,发挥市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在本地教师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推进教师培训资源平台建设,发挥师范类院校和各级教师发展机构优势,与中小学共建共享共用培训资源。探索建立以师范生从教比例、从教质量等为重要依据的师范类院校办学绩效评价标准。中小学校要根据实际开展校本培训,重点提升教师教学技能和课程实施能力。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师通过网络教育、脱产学习、在职进修等多种方式提升学历层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标准给予补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全员坐班制度,健全完善教师岗位职责考核机制,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激发队伍活力;完善师德失范惩处机制,坚决将严重违反师德的教师清除出教师队伍;对不适宜任教或不合格的教师及时调离教学岗位,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承担相应教学工作。

  4、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研体系,深入推进省级教研基地项目建设。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应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严格教研员准入制度,提高准入条件,新任专职教研员原则上应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研究生学历。调整优化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岗位结构,拓展教研员职业通道,鼓励从一线优秀教师中选拔任用专兼职教研员。强化教研员工作职责,落实专职教研员到学校开展教学指导、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制度,推动教研员聚焦教育教学关键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建立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和教研员定期到中小学任教制度,教研员在岗工作满5年后,原则上要到中小学校从事1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推进教研训一体化,发挥教研在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深化教研员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选聘优秀教研员到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校任职或挂职制度。对于不履行教研职责、违背教研员职业道德、不适宜继续从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员,及时调离教研队伍。

  (三)加大对口帮扶力度。

  1、建立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机制。实施全口径结对帮扶,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特别是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的乡镇中小学校、县域普通高中为重点帮扶对象,完善市与市、县与县、师范类院校与市、非师范类院校与市县、教研机构与教研机构、中小学校与中小学校、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城乡之间相互结对的7种全口径结对关系。实施全方位帮扶,整合优化各类帮扶力量,系统集成各项帮扶措施,建立集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校长、教师、教研员、专家、大学生等各类成员的支援团队,为受援方提供教学、教研、信息化、管理等全方位支持,整体提升帮扶成效。实施融入式帮扶,以受援方需求为导向,支援方融入受援方基础教育体系,找准受援方基础教育短板弱项,提高帮扶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支援方、受援方共同推进结对帮扶工作,统筹使用人力资源,统筹使用中小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高等学校各类平台资源,形成高等教育反哺基础教育,师范类院校引领支持中小学校,师范生融入教师职后发展体系的融合发展新格局,实现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2、落实支援方帮扶责任和受援方主体责任。健全结对帮扶统筹协调、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机制,明确支援方帮扶责任,强化受援方主体责任,提高各方积极性。支援方和受援方要共同制定中长期帮扶规划,每年共同研究确定并协同实施帮扶项目。双方每年选派校长、骨干教师、教研员等人员交流跟岗,支援方组建团队在受援方驻点支教,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接受受援方选派的人员跟岗学习,帮助受援方人员提升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和教研等方面的能力水平。支援方和受援方要研究制定支教人员在职称评聘、福利待遇、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合理确定支教人员工作量,解除支教人员的后顾之忧,确保支教人员充分发挥作用。支援方要积极通过组织受援方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学历提升、与受援方共建共享培训资源等多种方式,提高受援方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受援方自主持续发展能力。

  3、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科学规划学位资源布局。市县政府要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精准测算学位需求,结合省下达的学位建设任务数和各地正在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专项规划,延续编制本市县“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同步纳入市县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测算学位需求时既要统筹考虑学前教育巩固“5080”成果、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比例等因素,以及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新高考改革选课走班等增量需求,同时要充分考量本地事业编制总盘子、财政供养能力等现实条件。鼓励和支持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地市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要优化调整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要以城镇住宅小区、城市发展新区、老城改造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区、产业聚集区、商业区等学位紧缺地区为重点,科学布局中小学幼儿园,重点增加珠三角地区及粤东粤西粤北中心区域等人口流入地学位供给。

  4、保障教育建设用地需求。省加强教育建设用地统筹,对新增学位需求较大的地市调增一批建设用地规模,专项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各地非营利性基础教育设施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统一统筹安排。建立公办学位供给与商住用地开发、城市更新的联动机制,按标准足额预留城镇新建住宅小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没有按照规划要求预留教育设施用地的居住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调高容积率的商品住宅项目应按人口增加比例调增配建学位数。不得随意变更教育用地规划。对公办学校围墙内存在非教育用地的情况,各地要及时改变土地用途,支持学校实施改扩建项目。对土地权属归于村镇集体、工业企业的学校,原军队转地方的学校,以及因年代久资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用地产权遗留问题,支持各地予以妥善解决。

  5、建立基础教育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省和各地对涉及基础教育的学位建设等事宜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各地要落实并联审批、“一网通办”、告知承诺制、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改革措施,加快办理学校基本建设审批事项。对同批次规划建设的学校项目,支持以市或县为单位集中办理项目立项等审批手续。对因历史遗留原因未办理产权的学校项目,支持学校依法依规调整详细规划后进行改扩建或原址重建,或根据教学需要进行装修改造。

  6、及时动态补充教职工。省加大区域间基础教育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专户管理,重点保障人口流入地城市基础教育发展需要,促进教职工编制总量与在校学生数量相适应。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事业编制挖潜创新,动态调整基础教育编制总量,重点保障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增长需求。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每年按照标准和要求动态核定教职工编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和管理,促进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向基层合理流动。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省级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会商,及时解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小组,研究解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教育工作的市县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2、强化资金保障。市县要切实履行基础教育办学的主体责任,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市县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足额安排用于教育,按规定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教育资金支持基础教育发展。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按规定投入教育。鼓励通过设立教育基金会、企业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参与学校建设。市县应按照管理权限,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及时动态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和普惠性幼儿园学费(保教费)。按“经济、简约、实用”原则新建或改扩建学校,不搞超标准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基础教育公办学校建设(含新建、改扩建)项目积极申报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省财政统筹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各地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xx〕3号),可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用于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提升学校办学能力。

  3、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对市县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建立以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科学评价体系,统筹考虑各地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努力程度,改进结果评价,注重增值评价和过程评价,充分激发各地工作积极性。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学位供给不力、区域内教育教学质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差、教育领域稳定问题频发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区,要对市县党政正职和分管教育领导、教育局长进行追责问责。

  4、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正确解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开设专题栏目、专版以及定期投放公益广告、制作专题宣传片等方式,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宣传报道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及取得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人民群众正确看待当前存在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营造基础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家长学校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6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甘肃”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xx〕44号)要求,推动定西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全市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更加鲜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办学格局更加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聚焦高质量发展,健全职业教育体系。落实部门职责,加快推进定西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工作。支持定西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定西中医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争创甘肃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探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公共基础、专业综合和专业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相应标准,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各级技能大赛获奖成绩认定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巩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紧盯“职教高考”制度,改革办学方向,指导修订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范落实《课程标准》《实习实训计划》,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扩大市内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规模。

  2.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培养掌握技能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能力。探索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在20xx年底前完成市、县区开放大学(学院)更名工作,加快构建集开放教育、社会培训、老年教育、社区教育为一体的办学体系。依托甘肃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大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二)着力支持校企双方深度合作

  1、健全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健全国有资产评估、产权流转、权益分配、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公办职业学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联合举办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系部)。国有企业、行业举办职业教育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生均拨款。完善民办学校管理体系,按年度开展民办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与优质企业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

  2、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改革。突出“手脑并用、创造分析”,三年内实现职业学校校企合作覆盖所有专业。“引企入校”“引校入企”,鼓励企业在学校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学校在企业建设一批实景化校外实训基地,允许以企业方式开展实体化生产经营。职业学校吸纳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开展订单培养。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面向制造业、服务业、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严禁向学生违规收取实习实训费用。

  (三)着力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1、推动“岗课赛证”相互融合。职业学校在课程体系中引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根据职业技能要求设置相应课程,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课程体系融合;设置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应的专业核心课程模块,将职业技能培训贯穿于专业教学全过程;举办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将竞赛内容以项目形式嵌入专业课程体系。深入推进“l+x证书”制度试点,力争三年内实现职业资格证书覆盖所有专业。

  2、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素养。健全职业学校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的规定,支持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从教,形成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校企互聘兼职的教师队伍建设灵活机制。改革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价机制,将企业生产(行业工作)实践经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纳入评价标准。按照省上出台的政策,扩大职业学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职业中等学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提高至40%,其中正高级职称比例达到高级职称教师比例的10%。职业专科院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提高至50%以上。鼓励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3、加强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严格落实教材选用备案制度,各职业学校在确定教材选用结果后,必须于每学期开学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未经备案不得使用。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联合行业、企业合作开发专业课教材,及时更新教学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及时纳入教学内容。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联合行业、企业开发建设教学资源库、精品资源共享课、VR教学资源包、培训资源包等新型教学资源。

  (四)着力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1、优化职业学校专业布局。强化市级统筹,围绕全市十大重点工业产业链和特色优势产业,持续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推进“一校一品”特色专业建设,打造符合地方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推进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基本吻合,建成10个省市级骨干专业(群)。立足“7+x”(以“薯、药、牛、羊、果、菜、种”七大特色产业为主,以食用菌、小杂粮、花卉、百合、金银花等为补充)产业需求,支持办好一批涉农专业,支持中医药类专业发展,打造“康养定西”中医药专业群。引导市内职业院校聚焦乡村振兴、文旅赋能,建立契合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体系。支持职业院校建立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工作室、大师工作室。鼓励职业学校依托骨干特色专业打造名师工作室,服务专业建设。

  2、构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格局。以高等职业教育为引领,中等职业教育为基础,推动12所中等职业学校集团化办学。按照“专业点+企业群”的校企合作育人模式,以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和全市同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主动邀请同类高等院校参与,融入全省职业教育集群。建立行业性职业教育联盟或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围绕提升专业培养水平,研究本行业产业发展、专业建设、师资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依托甘肃人才网定西分站建设职业就业实习数据平台,定期发布校企双方信息,推动人才资源有效对接。

  3、打造综合性技能培训平台。改革完善县域职业教育机构和职能,依托职业学校成立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议事协调机构,形成“一县一校一中心”模式,建立由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的县职业教育中心,统筹县域内教育、人社、农业、民政、乡村振兴、工会等部门单位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承担社会培训的范围,打造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主,工种齐全、产业对口的综合性技能培训平台。将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两目录一系统”(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职业学校开放,职业学校积极主动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围绕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对农民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培训。

  (五)着力推动职业教育体制创新

  1.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落实职业学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用人计划、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职业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绩效工资分配方式,自主确定构成比例。科研人员职务成果转化的现金纳入绩效工资管理。除国家严格控制专业外,职业学校可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可按规定与行业企业在目录外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

  2.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与激励制度。发挥政府、行业部门、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技能导向的技术技能人才长效激励机制,企业工资总额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对国有企业进行业绩考核时,对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专项成本,经审核确认后,当年新增支出部分视同利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选优配强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职业教育干部队伍。加强职业学校党建工作,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作用,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职业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职责。

  (二)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提高装备制造类及其他艰苦行业、紧缺领域、“双优计划”专业群等相关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对标省属高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完善市内高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建立职业学校学费标准与人才培养成本相一致的动态调整机制。强化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督导考核,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

  (三)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技能甘肃”工作中出现的因先行先试、无明确限制等原因出现的失误,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判断标准,对符合容错纠错有关规定的,视程度应当予以免责或者从轻、减轻处理,激发职业教育领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优化校企合作政策环境。市、县区政府要把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激励政策、乡村振兴规划制定的重要内容,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按规定落实相关税费政策。工信部门要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作为各类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参考。教育部门要把校企合作成效作为评价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内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支持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用于激励教职工。

  (五)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按规定适时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在一线建功立业的技术能手和能工巧匠。挖掘宣传基层组织和一线岗位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家长学校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7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本市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重视程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贯彻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理念

  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协调,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职业学校举办单位要加强管理,加大对职业教育的保障力度。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为更好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优化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结构

  紧密围绕首都高精尖产业发展、超大城市运行管理、高品质民生需求对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持续优化职业学校的专业布局,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优先发展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加快建设养老服务、学前教育、护理和托育等人才紧缺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不符合首都产业发展方向的相关专业。人才紧缺专业可面向京外地区,特别是津冀地区适当扩大招生计划,切实增强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能力。

  三、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综合改革

  夯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基础地位,稳定中考招生职普比,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综合改革,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吸引力。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支持在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实施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打通技工教育与学历教育的`人才培养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支持技工院校与高等职业学校开展“3+2”中高职衔接培养。深化职普融通,支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依法依规推动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双向互转。

  四、提升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发展水平

  充分发挥国家“双高”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特色化办学、高质量发展。优化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类型定位,保持办学方向不变、培养模式不变、特色发展不变,稳步推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整建制升格为本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支持在若干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高水平骨干专业群开展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试点。加大高等职业学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招生比例,本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的10%。

  五、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分类发展

  按照市属公办的本科高校分类发展工作部署,完善分类考核和分类支持机制,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型专业或课程。支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高等职业学校开展先就业再进修、边工作边进修的学历贯通方式,更加注重学生工作经验积累和实践能力培养,重点培养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研究高水平应用型大学面向中等职业学校、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招生政策,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学习提供多样化选择,搭建多路径成才渠道。

  六、优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策环境

  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研究制定鼓励支持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职业教育投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开展“入学即入职、工学结合”培养模式试点,试点项目学生在入学并签订工学结合学徒培养相关协议后,可拥有企业见习职工身份,探索建立见习职工缴纳社保由财政经费进行合理负担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推动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设立培养培训基地,探索校企共建企业学院、产业学院,扩展职业学校办学空间。

  七、打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通道

  支持在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参评相关专业领域职称评价,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要求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价的限制性条件,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可申报职称评价。在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上获得奖牌的本市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在京工作,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并享受相关待遇。完善对首席技师、技能竞赛获奖选手等优秀技能人才的奖励机制,探索建立“金蓝领”技术技能人才荣誉体系。

  八、完善对职业学校教师的激励制度

  加大对职业学校技术创新与服务的激励力度,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职业学校可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给予现金奖励。鼓励职业学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方式所得收入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净收入,可按最高70%比例提取作为绩效工资来源,对相关考核合格的职业学校可每年调整绩效工资总量,调整部分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量基数,重点用于激励参与上述工作的人员。保障职业学校兼职教师待遇,允许职业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确定兼职报酬。

  九、拓宽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将本市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在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坚持因岗设职,鼓励公平竞争,促进人岗相适,支持事业单位面向高水平技能人才开展定向招聘。在公开招聘中,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生分别按照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对待,并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政策。本市职业学校中,被本市重点发展领域用人单位聘用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可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申请办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或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奖牌的应届毕业生及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办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

  十、助力打造职业教育示范项目

  立足“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聚焦“两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推动本市职业教育做优做精,实现“高质量、有特色、国际化”发展。结合职业教育规划布局和发展需求,支持京津冀三地职业学校在学生培养、师资培训、资源共享、社会服务、交流研讨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加强与国际高水平职业教育机构和组织合作,支持“丝路工匠”“丝路学堂”等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北京特色的教育交流、技能交流和人文交流的职业教育品牌。支持本市职业学校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开展境外办学、设立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在国际交流合作中发挥示范作用。

  家长学校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结合青海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扩容、提质、贯通、融合,紧密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四地”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技能型社会,培养更多扎根高原、服务产业、创新创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青海工匠,为青海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到2025年,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更加鲜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格局更加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办学水平明显提升。筹建一所职业本科学校,1—2所高等职业学校进入国家“双高计划”,建成一批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培养质量显著提高。到2035年,技能青海基本建成,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大幅提高,职业教育供给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匹配,在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中的作用显著增强。

  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全面评估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情况,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和“双优计划”,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采取合并、合作、托管、集团化办学等方式,对空、小、散、弱学校进行调整,提高学校办学效益。支持西宁、海东两市推进集团化办学,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促进教师队伍、设施设备等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重点为涉藏地区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文化知识、体育美育等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文化基础合格和技术技能基础扎实的生源。

  (二)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实施“双高计划”,强化内涵建设,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具有高原特色、紧贴产业发展的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服务国家和区域产业发展战略,充分利用现有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资源,筹建一所职业本科学校,为生态文明高地和“四地”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试办职业本科专业,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选择适合的专业开展职业本科教育。积极有序推进省属高等职业学校改迁建,扩大学校办学规模,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指导海南、黄南、玉树等州创造条件,积极创办各具特色的高职专业或学校。

  (三)促进不同类型教育相互融通。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职业学校向中小学开放实训基地、开放课堂,开展动手实践和职业体验教育。建立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对接区域内多所中小学的研学合作机制。探索开展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试点工作。落实国家资历框架,稳步推进学分制度,探索各类学校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建立职业教育学分银行。

  (四)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省级统一招生平台,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落实国家“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实行综合评价、中高职贯通、技术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等多元化招生。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进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比例。单列本科计划用于职业教育高考招生,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三、优化专业布局和结构

  (五)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专业群。围绕赋能生态文明高地和“四地”建设,构建中高本有机衔接的特色专业群,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的专业体系

  1、对接打造生态文明高地,重点建设环境保护专业群;对接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提升化工技术、有色金属材料专业群;对接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加快建设新能源发电、水利水电、自动化专业群;对接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升级旅游、民族文化艺术、餐饮专业群;对接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强化建设农业、畜牧业专业群。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和民生重点领域需求,优先发展康复治疗、健康管理、公共卫生、公共服务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群,改造升级电子信息、计算机、通信、电子商务、道路运输等一批传统专业群,积极新建城乡规划、市政工程、智慧农牧、安全等一批空白专业群,控制减少汽修、烹饪、保育等一批重复建设严重、供给过剩的专业。

  2、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面向市场、产业、民生,优化专业设置,避免同质化、低水平竞争,确保设置的专业学科实用有用管用。分级分类编制发布产业结构动态调整报告、行业人才就业状况和需求预测报告,为职业学校优化专业设置提供依据。制定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南,定期发布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报告。通过差异化投入、政策项目引导等方式,支持学校开设更多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定期开展专业评估,指导学校科学设置专业,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培育建设优势和品牌专业。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探索符合青海地域特点的、学生喜闻乐见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方法,把德育融入课堂教学、技能培养、实习实训等各环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各民族学生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同成长进步。传承工匠精神,传播工匠故事,引导学生刻苦学习、精进技艺、全面发展。培育和建设一批国家级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课程思政教育案例,形成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的育人格局。

  2、改进教学内容和模式。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开发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提升学生实践能力。落实国家教学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及时纳入教学内容。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先进标准融入人才培养方案。普遍开展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健全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积极申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3、改革教育评价机制。落实国家职业教育评价办法,以德技并修、专业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为重点,对职业学校定期开展评价。持续推进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建设工作。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高等职业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健全质量年报制度,定期组织质量年报的审查抽查,提高编制水平,加大公开力度。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核定招生计划、安排重大项目的重要参考。

  4、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突出教师个人成长和教学团队相结合,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和专业实践能力。完善教师招聘、绩效考核标准,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政策。按照职业教育的特点适时核定公办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按照职业学校生师比例和结构要求配齐专业教师。支持师资紧缺的职业学校按规定聘用兼职教师。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建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规定,支持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从教,着力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5、提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建设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支持学校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信息技术+”升级传统专业,及时发展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推进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提升教师和学生信息素养。

  五、推进产教协同育人

  1、建立健全产教融合激励机制。立足青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将产教融合贯穿到人才培养教育全过程,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制定青海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细则,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按规定落实相关税费政策。支持西宁市创建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鼓励海东市、海西州创建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区,促进教育、产业要素集聚融合、优势互补。支持各市(州)依托职业学校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加快发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建立教育与园区、学校和企业对话机制,搭建职业学校与产业园区、园区企业紧密合作平台。推动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职业学校要主动吸纳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参与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开展订单式培养,有效满足企业人才需求。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进一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主导建立职业教育集团,推进实体化运作,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鼓励上市公司、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着力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

  六、服务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

  1、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支持职业学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扩大面向职工、退役军人、高素质农牧民、脱贫劳动力、农牧区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的培训规模。在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建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基地,开展涉藏地区中青年群体“通用语言+技能培训”。实施职业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强化校地合作,建设若干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学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充分考虑职业学校承担培训任务情况,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学校要制定培训规划,加强培训条件、师资队伍、课程资源、实训条件等建设,提高培训能力,增强服务社会功能。

  2、积极开展继续教育。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办学资源,主动面向在职职工、现役军人、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转岗人员、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城乡待业人员、残疾人、农村实用人才等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支持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在岗继续教育制度。推动职业学校和龙头企业联合建设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支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与各级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学校合作,参与举办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培育一批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老年教育示范校,形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发展合力。

  七、加强交流与合作

  1、用好教育援青与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加大对我省职业教育的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力度。做好东西协作办学工作,使六州更多学生享受省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对口援青机制和青海—甘肃教育合作机制,争取有关省市高水平职业学校结对帮扶我省职业学校,重点在专业建设、科学研究、教师发展、学生培养、治理能力等方面开展合作,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指导职业学校落实校际合作协议,增强合作实效。鼓励在对口支援省市举办中职班,拓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通过单考单招等形式赴对口援助省市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渠道。鼓励市(州)主动对接援青省、市用工需求,积极为职业学校毕业生跨省就业拓展渠道,搭建平台,提供一站式、组团式服务。

  2、拓展国际合作交流渠道。把职业教育纳入对外合作规划,作为友好城市建设和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推动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国家中西部教育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等,选派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出国留学,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支持职业学校管理人员、年轻优秀教师赴职业教育先进国家开展培训和研修。支持有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国外优秀院校合作,为学生出国留学创造机会。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各地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选优配强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职业教育干部队伍。落实职业学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用人计划、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充分激发职业学校干事创业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职业学校党建工作,组织职业学校参与党组织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

  2、强化制度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制定我省配套法规,为全省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根据培养成本变化,调整职业学校学费标准,体现不同专业的差异性。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提高职业学校预算水平,更好发挥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建立灵活的人才引进机制,利用好“昆仑英才”行动计划,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担任职业学校专业群带头人。

  3、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准确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深入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在职业教育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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